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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我思存:佳期如梦II

(2008-11-30 11:31:13) 下一个
  刚入行那会儿,杜晓苏曾经听老莫说:“干咱们这行,起的比周扒皮还早,睡的比小姐还晚,吃的比猪还差,干的比驴还累,在外时间比在家还多,眼比熊猫还黑,头发比鸡窝还乱,态度比孙子还好,看起来比谁都好,挣得比民工还少。”
  当时听得杜晓苏“哧”一声笑出声来,如今谁再说这样老生常谈的笑话,她是没力气笑了——跑了四天的电影节专题,她连给自己泡杯方便面的力气都没有了,回到家里痛快洗了个热水澡,拎起电吹风开了开关,结果半天没动静,看来是坏了,她实在没劲研究电吹风为什么罢工,也不顾头发还是湿的,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黑甜无比,铃声不知道唱了多少遍才把她吵醒,拿起手机人还是迷糊的,结果是老莫,火烧火燎的冲她吼:“你在哪里?对面那家拿到了头条你知不知道?”
  她懵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莫副,我调到娱乐版了。”
  老莫口齿清晰的告诉她:“我知道你调到娱乐版了,就是娱乐出了头条,颜靖靖出了车祸。”
  杜晓苏脑子里嗡得一响,爬起来一边穿衣服一边夹着手机不依不饶的问:“是那个红得发紫的颜靖靖?”
  老莫没好气:“哪还有第二个颜靖靖?”
  杜晓苏素来害怕进医院,尤其是晚上,灯火通明的急诊中心兵荒马乱,她硬着头皮冲进去已经发现了十几个抢先埋伏到位的同行,包括对面那家死对头《新报》的娱记老毕,娱记老毕跟央视的主持人老毕长得一点也不像,娱记老毕长着圆滚滚胖乎乎的一张脸,一笑竟然还有酒窝,此刻他就正冲着杜晓苏嫣然一笑,笑得小酒窝忽隐忽现,笑得杜晓苏心里火苗子腾一下子全窜起来了。
  “老毕,”她言不由衷笑得比老毕更虚伪:“这次你们动作真快。”
  “哪里哪里,”老毕都快笑成一尊弥勒佛,语气十分谦逊:“运气好,我正巧跟在颜靖靖车后头,谁知竟然拍到车祸现场,还是我打120叫来救护车,这次真走运,没想到天上掉下个独家来,嘿嘿,嘿嘿……。”
  说起车祸来都这样兴高采烈没有半分同情心,杜晓苏于是转过脸去问另一位同行:“人怎么样?伤势要不要紧?”
  “不知道,进了手术室到现在还没出来。”
  一帮娱记都等得心浮气躁,有人不停的给报社打电话,有人拿着采访机走来走去,不断有同行接到消息赶到医院,加入等待的队伍,杜晓苏则争分夺秒在长椅上打了个盹,刚眯了一小会儿,颜靖靖的经纪人赵石已经飞车赶到,场面顿时一片骚乱,闪光灯此起彼伏,医院方面终于忍无可忍的开始赶人:“请大家出去,请不要防碍到我们正常的工作。”
  老毕嘻皮笑脸:“护士小姐,我不是来采访的,我是来看病的。”说着炫耀似的扬了扬手中的挂号单。
  急诊中心的护士长面无表情:“你是病人?那好,跟我来。”
  “干什么?”这下轮到老毕发怵了。
  “看病啊,”护士长冷冷的说:“我一看就知道你有病。”
  众人哄堂大笑,一帮娱记终于被轰出了急诊中心,瑟瑟寒风中饥寒交迫,杜晓苏饿得胃疼,实在撑不下去,于是到医院外面寻了家小餐馆,已经晚上11点,小店里竟然还坐得满满,老板动作慢吞吞的,杜晓苏等了好久才等到自己的一碗鳝丝面。热气腾腾放在她面前,闻着倒是挺香的,待挑起来一尝,鲜!鲜得她几乎连舌头都吞了下去。
  竟然有这样好吃的面,也许是饿了,她吃得连连嘘气,烫也不怕。
  吃到一半时电话响了,抓起来接,果然是老莫:“怎么样,搞到有价值的东西没有?”
  “还没有,”她囫囵吞面,口齿不清的说:“人还在手术室里没出来。”
  “那赵石呢,他怎么说?”
  “一大堆人围着,他一句话也没说,医院就把我们全轰出来了。”
  老莫气得七窍生烟:“他不说你就不会想点办法啊,美人计啊,还用我教你?”
  杜晓苏自顾自吃面,十分干脆:“好,回头我就去牺牲色相。”
  老莫拿她没办法,“嗒”的将电话就挂了。
  杜晓苏随手将手机撂在桌上,继续埋头大吃,这样的角度只能瞥见对面食客的暗蓝毛衣,这种暗蓝深得像夜色一样,她最喜欢,于是从筷子挑起的面条窄窄间隙中瞄过去,看到格子毛衣领上的脖子,再抬高点,看到下巴,还有微微上扬的嘴角,仿佛是在笑。
  是啊,半夜三更对着手机说牺牲色相,旁人不误会才怪。
  她才没功夫管旁人怎么想,于是垂下眼帘,十分贪娈的喝面汤,鲜香醇美,一定是用鸡汤吊出来的,这么好吃的面,可惜这么快就吃完了。
  刚刚快步走出小店,忽然身后有人叫:“等一等。”
  声调低沉悦耳,是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一定是北方人。回头一看,暗蓝毛衣,在晦暗的路灯光下更像是深海的颜色,是刚刚坐在自己对面那人,他伸出手来,正是自己的手机。
  该死!这记性!
  她连忙道谢,他只说:“不用谢。”
  正好身后马路上有车经过,车灯瞬间一亮,照得他眉眼分明,咦,真真是剑眉星目,十分好看。
  杜晓苏对帅哥总有一种莫名的好感,好友邹思琦问她为什么要改行当娱记,她眉飞色舞:“成天都可以看到帅哥,还可以名正言顺的要求访问拍照,多好!”
  邹思琦嗤之以鼻:“花痴!”
  其实邹思琦比她更花痴。
  在医院差不多熬了大半夜,回报社打着呵欠赶稿子,全靠咖啡提神,再花痴也没劲头。老莫还跟催命一样:“下午去医院,一定要拍到颜靖靖的照片。”
  杜晓苏抗议:“医院滴水不漏,怎么可能让我们拍到照片。”
  老莫压根不理会:“你自己想办法。”
  妈的万恶的资本家。
  骂归骂,还是要想办法。没有独家就没有奖金,没有奖金就没有房租水电一日三餐年假旅游温泉SPA……
  邹思琦说得对,这世上最难收集的藏品就是钱。
  医院果然滴水不漏,保安们尽忠职守,前台也查不到颜靖靖的病房号,护士小姐非常警惕:“我们这里是医院,病人不希望受到打扰。”
  可是公众的好奇心还有知情权还有她的奖金怎么办?
  红得发紫紫得都快发黑的颜靖靖车祸入院,几乎是所有娱乐报纸的头条,老毕的独家照片功不可没,据说《新报》头条的车祸现场照片,令得不少“颜色”痛哭失声,销量一时飙翻。
  什么时候让她逮到一次独家就发达了。
  在医院耗了差不多一个下午,仍旧不得其门而入,正怏怏的打算收工回家,结果看到老毕。
  他鬼鬼祟祟冲她招手。
  不知道他想干嘛,杜晓苏刚走过去,就被他拖到角落里,笑得很奸诈:“晓苏,我们合作好不好?”
  叫得这么亲热,杜晓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老毕说:“我知道颜靖靖眼下在哪间病房,而且我有法子让你混进去,但拍到照片后,我们一人一份。”
  杜晓苏生心警惕:“你为什么自己不去?”
  老毕忍不住长吁短叹:“我也想啊,可惜我是男人啊。”说着打开手中的袋子,露出里面的一套护士服。
  杜晓苏觉得很搞笑,在洗手间换了护士制服,然后又戴上帽子,最后才是口罩,对着镜子一看,只有双眼睛露在外头,心里很佩服老毕,连这种招都想得出来。
  医院很大,医护人员来来往往,谁也没有注意她,很顺利就摸到了二楼急诊中心,老毕说手术后颜靖靖人还在急诊ICU,并没有转到住院部去。
  结果别说ICU了,走廊里就有娱乐公司的人,两尊铁塔式的守在那里,盯着来往医护人员的一举一动,瞧那个样子,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别说拍照,估计连只苍蝇也飞不过去。
  真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认命地拖着不甘心的步子往外走,突然脑中灵光一现,掏出老毕画的草图端详了半晌——是真的草图,就在巴掌大的一张皱皱巴巴的纸上用铅笔勾出来的示意图,歪歪斜斜的线条像蚯蚓,用潦草的字迹注明着方位,看得杜晓苏差点抓狂,但就是这么一张图,也令她看懂了。
  消防通道正好紧邻着颜靖靖目前所在的ICU病房。
  她从消防通道出去,运气真好,ICU的落地玻璃正对着室外消防楼梯,爬到楼梯上掏出相机,可惜角度不行,没敢带庞然大物似的长焦镜头进来,靠相机本身的变焦,根本拍不到。
  真是功亏一篑,她不服气,看到墙角长长的水管,突然灵机一动。
  大太阳下水管摸起来并不冰冷,只是有点滑,也许是她手心里流了太多的汗,她艰难的一脚踩在了管道的扣环上,一手勾住管道,这样扭曲的姿势竟然还可以忍受——终于腾出一只手来举起相机。
  角度好得几乎不可思议,耐心的等待对焦,模糊的镜头里终于清晰,她忽然倒吸了口气,那样深遂的眼睛,剑眉飞扬英气,只能看到口罩没有遮住的半张脸,可这半张脸俊美得不可思议,他穿着医生的白袍,就站在那里,高且瘦,却令她想到芝兰玉树,深秋的阳光透入明亮的玻璃,淡淡的金色光斑仿佛蝴蝶,停栖在他乌黑的发际。杜晓苏刹那间有点恍惚,仿佛是被艳阳晒得眩晕,连快门都忘了按。而他定定的透过镜头与她对视,她只听到自己的心跳,怦怦怦怦怦,一声比一声更响,在一瞬间她突然认出他来,是昨天在小面馆遇见的暗蓝毛衣,而耳朵里有微微的轰鸣,仿佛是血管不胜重负,从心脏里开始漫延膨胀。
  很奇异的感觉,仿佛是过了整整一个世纪,她才回过神来。而他已经大步冲到了窗边,她胡乱的举着相机拼命的按着快门,然后飞快的爬回消防楼梯,但还是迟了,他迅速的出现在楼梯间,正好将她堵在了楼梯上。
  杜晓苏无法可想,只好微笑。
  他看起来似乎很生气:“你在干什么?”
  杜晓苏一眼瞥见他胸前挂的牌子:“神经外科,邵振嵘”
  神经外科?那是什么医生?难道是治疗精神病患者的?急中生智还记得满脸堆笑胡说八道:“邵医生——我暗恋你很久了所以偷偷拍两张你的照片,你不介意吧?”
  “你是哪个科室的?”他摘下口罩,露出整张脸,果然就是昨天还给她手机的那个暗蓝毛衣,只是他根本没有认出她来,唇角微沉,语气十分严厉:“竟然爬到水管上,这样危险的动作,如果摔下去会是什么后果你知道吗?”
  她很欠扁很好奇:“摔下去会是什么后果?”
  “如果运气好,或者只是软组织挫伤乃至骨折,如果运气不好,这么高摔下去,足以导致内脏破裂出血,或者脊椎骨折,高位截瘫甚至植物人。”他的神色依旧严厉:“这不是儿戏,为什么不佩戴胸卡?你们护士长是谁?你到底哪个科室的?”
  她答不上来,只好睁大了一双眼睛看着他,有风吹过两人耳畔,带着秋季特有的清凉,吹起他白袍的下摆,她忽然想到朗朗晴空下鸽子的羽翼,明亮而愉悦,他忽然伸出手来。
  他的手指微凉,她好像中了邪,竟然站在那里没有动弹,就那样傻乎乎的任由他取下了自己的口罩。他也似乎怔了一下,过了几秒钟才说:“是你?”
  难得他竟然还认得她,有几分疑惑的望着她:“你到底是什么人?”
  真是一言难尽,于是她痛快的说了实话:“娱记,俗称狗仔队。”
  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他不会叫保安来把她轰出去,果然,他只是眉头微皱:“娱记?”
  “病房里的人是不是颜靖靖?”她的职业本能正在迅速恢复:“她伤势怎么样?你是不是她的主治医生?昨天的手术成功吗?会不会留下后遗症?具体情况是什么样子,还有后期的治疗方案,可不可以详细谈一谈?”
  “我不会告诉你。”
  “邵医生我请你吃饭,”她谄笑:“透露一点点嘛,行不行?”
  他的眼底隐约有愠怒,只是因为修养好,并不表露出来:“对不起,我不可以透露病人的情况。你这样冒充医护人员来偷拍,非常不道德,而且你刚才的行为十分危险。请你立刻离开医院,否则我要通知保安了。”
  终究还是被轰了出来。
  老毕远远在马路那头等她,她非常沮丧:“什么也没拍到就被发现了。”
  老毕半信半疑:“你不会想独吞吧,你可别没良心,甩了我搞独家。”
  杜晓苏气坏了:“小人!”
  其实也不是什么都没拍到,慌慌张张悬在半空捏快门,拍下了不少邵振嵘。
  杜晓苏用专业的图片软件打开来看,这男人长得真好看,尤其是眼睛,深遂得仿佛海,秋天清澈的阳光里,整个人仿佛如乔木,高大挺拔。
  因为太帅太养眼,她随手选了一张当桌面,结果有天被邹思琦看到,顿时哇哇大叫:“这是谁?是哪个新人?穿医生袍好帅啊!有没有联络方式?有没有签约?有没有兴趣替我们公司拍平面?”
  “没有没有没有!”杜晓苏拿手轰她:“快让开我还要干活呢!”
  邹思琦扒着显示器死也不松手:“把照片copy给我,否则打死我也不让开。”
  杜晓苏不肯,她要留着独享。
  邹思琦骂她:“重色轻友,没良心。”
  杜晓苏骂回去:“你倒是比我有良心,你很有良心的骗我去替你相亲!”
  一提到这个,邹思琦就软了,满脸堆笑:“嘿嘿……晓苏……我们不是朋友吗?朋友就是拿来出卖的呀,再说人家也是身家清白一表人才,怎么也不算委屈你对不对?对了,后来人家还真跟我要过你的电话呢。”
  杜晓苏眼风如飞刀嗖嗖的射过去:“你给他了?”
  “没有没有!”邹思琦指天发誓:“我真没有,我敢么我?我要真给了你还不得剥我的皮。”
  “算你知趣。”
  “晓苏……”
  “什么?”
  “晓苏啊,遇到合适的真可以考虑一下。”邹思琦语重心长的说道:“大好的青春,不谈恋爱多浪费。”
  “你怎么跟你妈似的,你不最讨厌相亲吗?你妈替你安排次相亲,你都骗我替你去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啊,怎么突然有兴趣当媒婆了?”
  “晓苏,”邹思琦迟疑了一下,还是告诉她了:“我前阵子去北京出差,遇到林向远了。”
  杜晓苏要想一想,才能明白过来,林向远。
  这三个字,她差不多真的忘记了,非常成功的,忘记了。连同那段手足无措的青春,连同大段懵懂未明的岁月,连同校园里的一切清澈美好,她都已经忘记了。毕业不过三年,换掉一份工作,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已经满面尘灰烟火色,仿佛老去十年。听到这三个字,竟然波澜不兴,要想一想才明白,这个名字,这个人,那个模糊而遥远的容貌,才能渐渐从记忆里浮起来。
  她问:“哦,他怎么样?”
  邹思琦瞥了她一眼:“好的不得了,跟他太太在一起,挺恩爱的。”
  杜晓苏怔了几秒钟才张牙舞爪的扑过去掐邹思琦的脖子:“你竟然还故意往我伤口上撒盐你这坏蛋我今天非掐死你不可。”
  邹思琦一边咳嗽一边笑:“得了得了我请你吃饭,我赔罪。”
  杜晓苏拖她去伊藤家,两个人吃掉刺身拼盘与双份的烤鳗鱼,还有烤牛舌与牛小排,买单的时候邹思琦哀叹:“杜晓苏你也太狠了,我不过提了一下林向远,你就这样狠宰我啊。”
  杜晓苏白她:“谁叫你戳我伤疤?”
  “什么伤疤都两年了还不好啊?那林向远不过长得帅一点,值得你念念不忘两年吗?”
  “你不知道人是有贱性的吗,因为得不到所以才念念不忘。我要是跟他到现在,没准早就怨偶了。”
  “这倒也是。”邹思琦无限同意的点头:“所以快点开始一段新恋情最重要。”
  “一天到晚忙得要死,哪有功夫新恋情。”
  “哎,就你那桌面俊男就不错呀,比林向远可帅多了,别犹豫了,就是他,搞定后记得请我吃饭,让我也近距离欣赏一下极品美男。”
  “什么呀,都不认识。”杜晓苏仿佛无限唏嘘:“这辈子不知道还能不能再碰见,没戏。”
  杜晓苏没想到竟然这么快又见到了邵振嵘,说来也很好笑,她贼心不死去医院盯颜靖靖的伤势情况,结果正好出了一场特大交通意外。一部公交车与校车追尾,很多学生受伤,就近送到医院来。急诊室中顿时兵荒马乱,所有的医护人员忙得人仰马翻,不少医生从住院部抽调过来帮忙。她于是很没良心的趁乱想去偷拍颜靖靖,结果听到护士长一脸焦急的大喊:“有个孩子是AB血型RH阴性,血库说没这种血了!怎么办?”
  杜晓苏不由得停住脚步,看看急得满头大汗的急救医生,还有满走廊受伤的学生,以及忙得晕头转向的护士长。
  转身就走到护士长面前,告诉她:“我是AB-RH阴性,抽我的血吧。”
  护士长高兴的直握她的手:“谢谢,谢谢!谢谢你!请到这边来,我们先替你做个化验。”
  抽掉400CC的鲜血后,她的腿有点发软,大约因为早晨没有吃早餐。应该去外面买袋鲜奶喝,填一填空荡荡的胃也好。
  所有的护士都在忙碌着,她不出声溜之大吉,结果刚走到走廓里,就觉得两眼发黑,只隐约听到身边人一声惊呼,突然就栽倒下去。
  醒来全身发凉,似乎出了一身冷汗,好一会儿意识才渐渐恢复,知道自己是平躺在长椅上,有医生正微微俯下身子,观察她的瞳孔。
  他手指微凉,按在她的眼皮上,而他身上有淡淡的消毒水味道,她第一次觉得消毒水的味道还不错,这样子刚好可以看清那医生胸前的牌子:“神经外科,邵振嵘”
  她有点想笑,这么巧。
  他十分温和的问:“你有什么不舒服,头晕吗?头疼吗?”
  她摇了摇头:“邵医生……”
  “什么?”
  她终于问出疑惑已久的问题:“神经外科是什么科?我……我脑子是不是摔出了什么毛病?”
  他淡淡地瞥了她一眼:“我看你脑子没什么毛病,估计就是有点贫血。”
  走廊里来来往往都是人,他说:“出了特大交通事故,急诊病床全满了,所以只能让你在这儿休息一下。”
  她说:“不要紧,我没事。”
  一名小护士突然急匆匆走过来,递给她一支打开的葡萄糖:“护士长叫我给你的,叫你献完血先休息一会儿,你偏偏就跑了,这下好,晕了吧?”
  她有点讪讪的笑,那名小护士见到邵振嵘,顿时笑咪咪:“邵医生,她应该没事,刚替一个学生献了血,估计是有点晕血。”
  邵振嵘点了点头,走廓那头有医生叫他:“邵医生,有个学生颅外伤!”
  他对她说:“把葡萄糖喝掉,休息一下再走。”转身急匆匆就走掉了。
  她看着他的背影,又看看手中的葡萄糖,忽然就觉得很是高兴,一仰脖子就把那支葡萄糖喝完了。
  后天她仍旧天天跑医院,偶尔也会遇见邵振嵘,因为他是颜靖靖的主治医生,她死缠烂打想从他口中套出点新闻来,虽然他对她的态度不像起初那般反感,只不过仍旧淡淡的:“杜小姐,你实在是太敬业了。”
  她只管眉开眼笑:“谢谢,谢谢,其实我只指望打动你啊。”
  这样厚颜无耻,他也拿她没辄。后来渐渐习惯,每天见到她还主动打招呼:“杜记者来了?”
  “来了,唉……邵医生,我今天有没有打动你?你就从了我吧!”
  旁边的人都笑:“邵医生!邵医生!”而她蹙着眉长吁短叹,仿佛再无奈不过。这女孩子,大约跟娱乐圈混得太近,演技真是不错,他只是笑笑,而后走开。
  颜靖靖已经转到住院部,伤势渐渐复元,不少娱记都不大来了,连老毕都撤了,只有她还隔三岔四跑医院,跟一帮小护士厮混得熟得不能再熟。
  最常遇见她的地方是医院食堂,中午吃最简单的盖浇饭或者辣肉面,她吃得津津有味,身边永远围着一大堆小护士。而她端着纸碗眉飞色舞夸夸其谈,不知道在讲什么,引得那群小护士们阵阵惊叹。看到自己从身边经过,她满嘴食物百忙中还仰起脸来,含含糊糊跟他打招呼:“邵医生,我今天有没有打动你?”
  旁边的小护士轰然大乐,七嘴八舌帮她起哄:“邵医生,你就从了杜记者吧。”
  见他匆匆走开,远远还听得到她朗朗笑声:“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调戏帅哥啊哈哈……”
  他觉得这笑声真耳熟,就想不起来在哪里听到过。
  因为她常常来,混得天时地利人和,有次她在护士站逗留,结果正好遇见教授查房。老教授是博导,带着好多学生,查房时自然是前呼后拥,后头医生跟着一大批,巧不巧正好撞个正着。他心想,老教授一定会发话把她轰走,从此再不准她来。谁知满头白发的老教授竟然对她笑着点了点头。而她笑靥如花,还偷偷摇手指冲跟在后头人堆里的他打招呼,邵振嵘一时觉得纳闷。
  过了几天,老教授突然想起来问他:“小邵啊,这几天怎么没看到你女朋友来等你下班?”
  “我女朋友?”
  “是啊,就是那个眼睛大大,头发长长的女孩子,挺活泼的,她不是你女朋友?”
  他想了半天,才想出老教授原来是指杜晓苏,这样误会,怪不得没轰她走。
  这天在食堂里又看到杜晓苏,照例围着一圈人,他从旁边走过去,刻意放慢了步子,原来杜晓苏在她讲去横店探班的经历:“那蚊子啊,跟轰炸机似的,成片成片的往人身上撞。荒山野岭啊,荒无人烟啊,真是杀人越货的好地方……”
  有小护士倒抽凉气:“啊哟,为什么偏要到那种地方去拍戏的呀?”
  “不是拍古装吗?古装外景要找个没房子没公路没电线杆的地方,不然长镜头一拉,就露馅了,所以剧组才爱找那种荒山野岭……我在那里蹲了三天,那蚊子毒的,咬得我浑身上下都是包包,一抓就流水,回来后变成过敏,差点被毁容啊……”
  邵振嵘看她举手在自己脸上比划,心想,她年轻轻一个女孩子,干这行也怪辛苦的。像这次只为了几张照片,跑医院跑了这么久,隔几天总要来一趟,换作其它人,也许早没了耐性吧。
  杜晓苏并不觉得,她只觉得自己运气不错,守了这么久,终于守到了机会——这天查房过后,娱乐公司的两个人一时疏忽,先后都走开了,她偷偷隔着病房窗口拍下一组颜靖靖的照片。
  这下子发达了,颜靖靖动过开颅手术,头发已经全部剃掉,这次的光头照片一定是独家。
  转过身满脸的笑容不由得僵在脸上,邵振嵘!
  他静静的站在她身后,伸出手:“相机给我。”
  “不!”她抱紧了相机。
  “那么把照片删掉。”
  她紧紧抿起嘴角:“不!”
  他说:“不然我叫保安来,你的照片一样会被删除。”
  他固执的伸出手,她僵在那里,他下了最后通谍:“给我!”
  她斜跨出一步,似乎想逃跑,他伸手拦住她,终于从她手中拿过了相机,一张张的按着删除。
  她沉默的站在那里,他的手指突然停下来,他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而她低垂着眼帘,仿佛一个沮丧的孩子。
  颜靖靖的照片已经全部删除完了,而后面的照片全是他。
  他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拍的,各种角度的都有,有几张他看出了是今天上午,自己陪着教授查房,侧着脸与德高望重的老教授说话,照片里一堆的人,谁也不曾留意会有人拍照。一张张翻下去,有他走过走廓的模糊背影,有他与护士交谈时的侧面,有他刚从手术室下来时的疲倦,有他追着急诊推床大步而去的匆忙,可是每一张都十分生动,抓拍得很好,显见是用足了心思。他不知道她拍了多久,也许一个星期,也许两个星期,也许从一开始,她就在偷偷拍他。
  他终于将相机还给她,她沉默的接过去。
  他说:“对不起,医院有规定,我们必须保护病人的隐私。”
  她笑了一笑:“没有关系。”顿了一顿:“我以后不会来了,邵医生你放心吧。”
  她转身往外走,肩微微塌下,身影显得有些单薄,而他站在那里,看她慢慢消失在走廊尽头。
  她从此果然再没出现,护士站里几个年轻护士十分怀念:“哎,杜记者都不来了,她那张嘴啊,讲起明星八卦来真是引人入胜。”
  另一个护士说:“对啊,她笑起来像樱桃小丸子,很可爱的。”
  樱桃小丸子!原来是樱桃小丸子,恍然大悟,怪不得自己总觉得她笑声好熟悉,原来是樱桃小丸子。
  “邵医生?”
  他突然回过神来,小护士笑嘻嘻的问:“邵医生你想到什么高兴事,一直在笑?”
  是么?他从锃亮的玻璃上看到反光,自己唇角上扬,果然是在笑。连忙收敛了心神,忙忙走开去替病人写出院小结。
  忙了一整天,两台手术做下来,累得几乎没力气说话。终于等到病人情况稳定,上夜班的同事来接了班,他拖着步子搭电梯下楼,一时只想抄近道,从急诊部出去。
  谁知在走廓里看到一个熟悉身影,不由得一怔。
  终于走过去,果然是她,坐在长椅上微垂着头,似乎就要盹着了。
  他突然有些心慌,正要转身走开,谁知她突然抬起头来,四目相对,一时四周仿佛都安静下来。急诊室里那样嘈杂不堪,但却就像一下子安静下来,只看到她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乌溜溜的望着他。
  “哧!”她突然一笑,她笑起来很好看,眼睛弯弯像月牙,仿佛有点孩子气。
  他也不由得笑了:“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来献血。”她问:“邵医生你下班了?”
  他点了点头,却问她:“你离上次献血还不到两个月,怎么可以再献?”
  她说:“没办法,我这血型太稀罕了。接到医院电话我就先过来了,我怕另外几个捐献者联络不上,耽搁了救人就不好了。”
  天气已经这样冷,她只穿了一件短外套,衣领袖口上都缀着绒绒的毛边,脖子里却绕着一条精致的真丝围巾。她穿衣服素来这样乱搭配,不像别的女孩子那样讲究。只是穿着这样一件绒绒的外套,两只手交握着,看起来倒像是只洋娃娃。大约因为冷,她的脸色有些苍白,眼睛红红的,好像没睡好。
  急诊部的护士长已经是老熟人了,出来跟她打招呼:“杜记者,你先回去吧,另外两个捐献者已经赶过来了。”又跟邵振嵘打招呼:“邵医生下班了?”
  “嗯,下班了。”他看杜晓苏拿起包包站起来,于是说:“我有车,我送你吧。”
  “啊,好啊。”她很大方的说:“顺便请我吃饭吧,我跑外勤刚回来,饿惨了。”
  她估计是真的饿惨了,在附近的餐厅里随意点了几个菜,吃得很香,十分贪娈的小口喝汤,明明是最寻常的小白贝冬瓜汤,见她吃得那样香,他都忍不住想要舀一碗尝尝。她最后终于满意足放下碗:“哎,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吃饱喝足啊。”
  他脱口反问:“人生最大的乐趣不是调戏帅哥吗?”
  她一愣,旋即大笑,他很少看女孩子笑得那样放肆,但真的很好看,眉眼弯弯,露出一口洁白的细牙,仿佛给佳洁士作广告,笑得那样没心没肺。
  她住的很远,他将她送到小区门口,她下了车,突然又想起什么来,重新拉开车门,从包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他:“给你的。”
  他抽开来看,是自己的照片,厚厚的一叠,他想了一想,还给她:“我送给你。”
  路灯的光是温暖的橙色,车内的光是淡淡的乳黄,交错映在她脸上,直映得一双眸子流光溢彩,她不作声接过照片去,嘴角却弯弯的,忍俊不禁的笑意。
  他禁不住抱怨:“你笑什么?”
  她反问:“那你在笑什么?”
  他转眼看到后视镜中的自己,唇角上扬,可不是也在笑?
  但就是忍不住,只觉得忍不住,有一种新鲜的喜悦,如同春天和风中青草的香味,如同夏季绿叶上清凉的雨气,无声无息,浸润心田。
  过了几天要做一个明星减肥与健康专题,杜晓苏一下子就想到了邵振嵘。她立马联络了邵振嵘所在的医院,婉转说明想请有关专家对健康减肥做个阐述,批判当前的减肥误区,最好深入涉及到节食对大脑以及神经的影响,以达到振聋发聩的警世效果。医院方面很积极也很配合:“行,我们让神经内科的卢副主任,帮你们写篇短文。”
  杜晓苏觉得很郁闷,一个神经科,竟然还分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自己想假公济私一下都不行。
  邹思琦替她出主意:“要不你去挂个号,找邵帅哥看病得了。”
  杜晓苏白了她一眼:“你有点常识好不好?他是神经外科耶,除了什么脑子长瘤、开颅手术,一般病人谁找他?你少咒我。”
  邹思琦“哇”了一声,一脸的景仰:“听起来就好帅……是不是像《白色巨塔》?我想到那白色的医生袍就觉得好帅,啊啊!杜晓苏,你一定要搞定他,然后让他介绍个超级英俊的同事给我认识!”
  杜晓苏没好气:“把口水擦擦,花痴!”
  不过让杜晓苏没料到的是,隔了几天竟然会接到邵振嵘的电话:“晚上有时间吗,能不能请你吃饭?”
  她顿时觉得心花怒放,慌忙答:“有时间有时间。”
  他似乎在电话那端笑了一声,杜晓苏能想像他笑起来的样子,眉眼飞扬,嘴角微抿,就像她现在的桌面一样。她换了一张电脑桌面,却仍然是他。跟着教授查房,簇拥着一堆白袍医生,在人群中他仍是那般翩翩抢眼,或许是因为身材挺拨。转过脸来突然看到她,先是惊诧,然后眼底一点点微蕴的笑意,便如春冰初融,而绿意方生。
  约在医院附近的一家餐厅,他在路边等到她,有点歉意:“让你跑这么远,其实我年初才回国,只对医院附近熟悉一点,这里菜不错,所以想请你尝尝看。”
  是正宗的本帮私房菜,老式的洋房,窄窄的楼梯很昏暗,但服务生微笑动人,轻言细语,音乐又十分好听。坐在小小的包厢里,大约是这房子旧时的亭子间,但改造得很好,虽然小,却并不觉得局促,而且两个人吃饭,气氛越发亲密。
  杜晓苏爱煞招牌菜虾蟹夹饼,只觉得鲜,而他吃得比较少,她一吃得高兴就把所有的事都忘到九霄云外。一直等到最后店家赠送的甜点上来,是茉莉花茶布丁,她照例三口两口吃完,才想起来问他:“对了,为什么请我吃饭?”
  小小的茉莉花茶布丁,颤软软卧在精致的碟子里,灯光下看去精致得似半透明的琥珀,他将自己那份布丁轻轻推过去给她:“生日快乐!”
  她倒吸了口气,“啊”了一声,又惊又喜,过了半晌才笑着说:“我自己都忘了,你怎么知道的?”
  “上次你献血的表格,上面有填身份证号。”
  还有礼物,装在很大一只盒子里,事先就藏在了包厢里,此时从一旁拿出来,原来今晚的一切他早有预谋。她拆开盒子扯出来一看,竟是只软软的小猪抱枕,粉嫩嫩的颜色,翘翘的鼻子,非常可爱。
  “我觉得很像你。”他笑咪咪的说:“所以就买下来了。”
  什么啊?
  不过她还是很高兴,因为这礼物并不贵,可是她非常喜欢。
  吃完饭他坚持送她回家,虽然要穿过几乎半个市区,而他又没有开车出来。两个人去搭轻轨,不是交通高峰,车厢里很空,两个人并排坐着。她抱着那只软软的小猪,只觉得很暖和。本来她是很爱说话的人,可是今天晚上偏偏很安静,只乖乖坐在他身边。他也并没有多说话,从轻轨站出来下电梯时,他很自然的牵住了她的手,他的掌心温暖,她听到自己的心扑嗵扑嗵的跳,而他一直没有放开她的手。
  小区离轻轨站不远,两个人走得很慢,可是走得再慢有走到的时候,进了小区站在公寓楼下,她说:“到了。”
  他这才放开她的手,微笑:“你上去吧,明天我给你打电话。”
  “好。”
  “注意饮食,工作再忙也得吃饭,别饿出胃病来。”
  “嗳嗳邵医生,你怎么三句话不离本行?”
  他笑起来,对她说:“那我明天给你打电话。”
  杜晓苏只是笑。
  “晓苏?”暗处有人叫了一声,杜晓苏转脸一看,只觉得又惊又喜:“爸!妈!你们怎么来了?”
  杜妈妈含笑打量着女儿,转过脸又打量邵振嵘:“你爸爸过来开会,我想到你生日是今天,所以跟他一起来了。”杜晓苏像个小孩子,抱住杜茂开的胳膊直嚷嚷:“爸爸你都不事先打个电话来。”
  杜茂开笑着说:“不是想给你个惊喜嘛,结果你不在家,害我跟你妈妈一直在这里等。”目光炯炯,也已经在打量邵振嵘。
  杜晓苏在父母面前显得有点窘,不像平常张牙舞爪的样子:“这是邵振嵘,他送我回来。”然后又向邵振嵘介绍:“这是我爸爸妈妈。”
  “都上去吧,这里怪冷的。”杜妈妈笑咪咪的说:“小邵你也来,喝杯热茶。”
  杜晓苏觉得怪不好意思的,头一次跟邵振嵘约会就被父母撞见,八字还没一撇呢,不知道他会怎么想。而他却很大方的答应了:“谢谢阿姨。”
  四个人一起上楼去,杜晓苏的公寓是租来的,并不大,略显凌乱,但布置得很舒服。她去厨房泡茶,就听到父亲问邵振嵘:“小邵是在哪里工作啊?”
  邵振嵘回答了,杜茂开“哦”了一声:“你们医院的神经外科是全国都数一数二的,我们单位原来有位老领导,就曾经在你们那里动过手术。年轻人有这么好的平台,前途无量啊。”
  邵振嵘说:“其实我也刚到医院,现在还跟着教授们在学习,要学的东西很多。”
  杜晓苏心里高兴,端着茶出来,杜妈妈又问:“小邵,听口音你不是本地人?”
  杜晓苏嗔怪:“妈!你怎么跟查户口似的?”
  邵振嵘笑了一笑,十分坦诚的说:“不要紧。叔叔,阿姨,我不是本地人,我爸爸妈妈都在北京,我本科读的是复旦医学院,后来去了英国爱丁堡大学医学院,在那里念完硕士,今年年初刚回国。我认识晓苏时间并不长,甚至今天是我第一次正式约她出去,但我觉得她率真可爱,正是我想要追寻的那个人。所以我恳请两位长辈,同意我和晓苏交往。”
  这番话说得杜晓苏都呆住了,最后杜茂开朗朗一笑:“不错,不错,小邵,真不错!晓苏遇见你真是她的运气。”拍了拍他的肩:“加油!”
  杜妈妈笑盈盈的说:“其实我们家晓苏很好追的,她心肠软,你只要稍稍勤快一点,盯得紧一点,她就一定跑不了。”
  杜晓苏只想仰天长叹,这是什么父母啊……短短不过几分钟就倒戈了。难道邵振嵘就真的这么青年才俊?
  送邵振嵘下楼的时候,她说:“我爸爸妈妈比较紧张我,所以才会这样子。”
  他笑笑:“我知道,因为我妈妈也是这样的,天底下的父母,我想其实都差不多。”伸手牵住她的手,停了一停,才说:“晓苏,我今天晚上真高兴。”
  她的脸颊有点发热,她一直认为自己脸皮厚得不会脸红了,可是大约因为他的手心滚烫,仿佛一只小熨斗,可以熨平每一道细密心事。她有很多话想说,但又觉得无从说起,最后只是说:“我也是。”
  回到家里,看到父母都笑咪咪看着自己,她倒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于是撒娇:“爸,妈,你们两个好像怕我嫁不出去似的,都替人家说话了。”
  杜茂开态度却十分认真:“晓苏,小邵这人真不错。工作、学历什么其实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品行好,人也稳重。”
  杜晓苏心里高兴,嘴上却故意反驳:“短短一面就能看出品行来啊?”
  “那当然,”杜茂开说:“很多细小的地方,都能看出一个人的品行来。爸爸什么时候看走眼过?这孩子家教很好,非常懂礼貌,待人很真诚。如果你真能跟他走到一块,是你的运气。”
  杜晓苏嘀咕:“你女儿也没那么差吧?”
  杜茂开拧了拧她的脸,哈哈大笑:“我女儿当然不差,不然小邵干嘛这么着急,对着我们当场表明心迹?”
  杜茂开在这里开了两天会,杜晓苏跟同事换了班,特意陪母亲去逛街。邵振嵘下班后也赶过来,陪杜家夫妇吃饭。他素来细心周到,对杜晓苏和杜妈妈都非常照顾,最后离开的时候,连杜妈妈都非常满意,对杜晓苏说:“这下我和你爸爸就放心了。”
  “妈!”
  “你这孩子啊,脾气太犟了,性子又浮燥,好好的辞职跑到这里来,记者这行又这么辛苦。一个人在外面,爸爸妈妈真的担心你。”
  想起当初的任性,杜晓苏有点愧疚,低低叫了声:“妈妈。”
  “虽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但那个林向远,不值得你连工作都放弃,孤身一人跑到这里来。”杜妈妈说:“不过你年轻,在外头体验一下也好,反正爸爸妈妈是永远支持你的。”
  杜晓苏眼眶发热,伸手抱住母亲,久久不说话。
  隔了两年,母亲第一次在她面前提到林向远。其实自己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在意,当时只是年轻气盛,输不起,所以才远走他乡。她或许是爱过他的,毕竟那时的校园,那时的法国梧桐,那时的林荫大道,还有那时的青春……她有点怅然的想,或许自己并没有爱过林向远,只不过是爱着那段纯粹而明亮的岁月而己。
  自从分手后,她独自来到这千里之外的城市,选择了一份跟专业截然不同的工作,起初只是不想与过去再有任何交集,总想着从头再来,看自己到底能不能闯出一番天地。而后来渐渐觉得工作很有挑战性,只是非常辛苦,反倒令人成长。
  邹思琦说:“你这娱记也当得太敬业了,你看你跟邵医生都常常见不着,我要有这么好的男朋友,早就回家嫁人了。”
  杜晓苏随口道:“见不着是因为他比我还忙啊,再说,我还想为了全国人民的娱乐事业奋斗终身呢!”
  这天她难得收工早,可是邵振嵘却还有个手术,她只好约了邹思琦吃饭。正在路上接到老莫的电话:“在哪儿呢?”
  “已经收工了啊,准备去吃晚饭呢。”
  “收什么工啊,咸阳那边有线报,许优六点多的飞机马上到本市,你赶紧去机场,一准是独家。”
  “啊,她不正跟剧组在西安拍外景吗,怎么突然跑咱这儿来了。”
  “所以我才叫你去盯着啊,这里头一定有文章。”
  挂了电话,只好先给邹思琦打电话:“我临时有事,得去机场。”邹思琦向来不放过这种八卦,追问:“谁来了?”
  “许优,不声不响的突然跑来,一定有问题。”杜晓苏边讲电话边抬腕看表:“要不你别等我了,我们下次再约。”
  邹思琦说:“没事没事,我等你来听新鲜八卦,赶紧的啊!为了全国人民的娱乐事业,动作快点!”
  逗得杜晓苏哧哧笑,但真的来不及了,因为是周末,她怕堵车,搭地铁然后换磁悬浮,紧赶慢赶,终于赶到机场。天刚刚黑下来,已经七点了。
  杜晓苏当机立断一路小跑到贵宾通道口,正好看到一个风姿绰约的女人走出来,大墨镜,一条丝巾围遮去了大半脸孔,独自拖只小小行李箱,一个人走出来。杜晓苏有点拿不准,因为这种女明星通常排场很大,不带助理不带保姆,单枪匹马杀出机场的情形实在太罕见了。
  她不动声色,掏出手机装作发短信,低着头慢慢晃过去,那女人走出来并没有左右张望,杜晓苏这才留意到车道上停着一部银灰色捷豹,那女人一直走到车边,司机下来替她打开车门,那女人终于取下墨镜弯下腰去,露出盈盈一个笑意,看到这个招牌笑容,杜晓苏这才确定真的是许优。
  见许优亲昵俯身亲吻车后座的男子,杜晓苏赶紧连连按键,手机拍出来效果也许并不好,但也顾不得了。许优很快上了车,司机替她关上车门,银灰捷豹扬长而去。杜晓苏想想,自己拦的士也追不上,况且照片已经拍了,于是心安理得的收工,去跟邹思琦吃饭。
  到餐厅见到邹思琦,只觉得肚子饿,邹思琦早已经点好了菜,有她最喜欢的铁板海瓜子,于是二话不说埋头大吃。
  邹思琦说:“哎,没拍到许优也别这样自暴自弃啊,八卦天天有,独家跑不了。”
  杜晓苏吐着海瓜子的壳,含含糊糊的答:“谁说没拍到。”将手机掏出来交给邹思琦,邹思琦说:“拍到了你还郁闷啥?”
  杜晓苏辣得直吸气,说:“我不是郁闷,我是饿了。”
  邹思琦只觉得好笑:“我以为你又化悲痛为食量呢。”接过手机调了照片出来看,不由得吹了声口哨:“好皮相!这男人是谁?”
  杜晓苏听她这样说,这才伸头望了手机屏幕一眼,有一张很清晰,几乎拍到大半张脸,微侧着头与许优说话,神色并不见亲昵,亦不见笑容,深灰色大衣衬着眉目分明,很是冷峻夺目,确实是好皮相。她仔细端详:“怎么有点眼熟?”
  邹思琦来了精神:“是不是名人啊?名人加影星,多劲爆!”
  杜晓苏看了半天,最后终于松了口气:“嗨!我说呢,原来有点像邵振嵘。”
  邹思琦哧得一笑:“人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你是情人眼里处处皆情人,见着个五官端正的男人,你就觉得像你们家邵医生。”
  杜晓苏白了她一眼:“我知道你嫉妒。”
  邹思琦十分夸张的作捧心状:“是啊,我嫉妒的都快死掉了。”一本正经的说:“快帮我查查这男人是谁,到时我奋不顾身也得泡上他,免得我天天嫉妒你。”
  杜晓苏对邹思琦说:“老莫在交警有熟人,到时帮忙一查车主就知道是谁了。唔,这次拿到独家,过几天奖金下来,请你吃饭。”
  邹思琦仔细研究着照片,忽然说:“不是我打击你啊,我看你的奖金有点玄,这照片,说不定最后又要被‘淹’了。”
  杜晓苏茫然不解:“为什么啊?”
  邹思琦指指照片中那件大衣:“ANNE VALERIE HASH今季新款,非成衣,仅接受定制,穿这种大衣的男人,不仅有钱,而且还得有时间有雅兴上巴黎试身,一定非富则贵,搞不好大有来头。”
  杜晓苏半信半疑:“你怎么知道?”
  “我是时尚女魔头啊。”邹思琦不以为然:“谁像你似的,成天跟着大明星,还只知道阿曼尼。”
  杜晓苏说:“嗨,有钱人多了,就算他是李嘉诚,该独家独家,该头条头条。”又恨恨盯了邹思琦一眼:“我要是万一真拿不到奖金,就怪你这个乌鸦嘴。”
  没想到真被邹思琦那个乌鸦嘴给说着了,照片交上去,结果老莫把她叫到自己的办公室,说:“晓苏啊,辛苦你了,不过这照片不能发,许优也别盯着了,收工吧。”
  杜晓苏问:“车主是谁?这么快就查到了?”
  老莫摇了摇头:“不用查了,干我们这行,要胆大心细。你入行的时候,我不是教过你吗?我们这行有‘四不拍’,其中有一条就是特牌不拍,你怎么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杜晓苏倒没防到这个,把照片看了半晌,也没看出什么蹊跷来:“FE……这也不算什么好车牌啊,6字打头,号段也不小了。”
  老莫慢条斯理的说:“多学着点吧,丫头,别小瞧这牌,搞不好比好些A8都牛。”
  虽然没拿到奖金,杜晓苏也没沮丧多久,要不是那天邵振嵘问她,她早把这事忘了。
  难得周日的下午两个人都没事,一起窝在她的小公寓里。公寓虽然小,却有地暖。当初杜晓苏租下来就是相中这点,因为她是北方人,习惯了冬天有暖气。屋子里暖洋洋的,而她趴在厚实绵软的地毯上,用本本看土豆上的动漫,时不时呵呵笑两声。邵振嵘在一旁用他的手提查些学术资料,也不知过了多久,只觉得没听到她笑了,心里奇怪,回头一看,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她已经趴在那里睡着了。胳膊下的小猪软枕被她压得扁扁的,只一个粉色的猪鼻子正好抵在她的脸颊上,不是不滑稽可笑。
  冬天的斜阳透过白色的帘纱映进来,淡淡的一点痕迹,仿佛时光,脚步轻巧。而她脸上红扑扑的,睡着了嘴角还有亮晶晶一点口水。他在心里想,真没睡像啊,跟她搂着的那只小猪还真像。可是心里某个地方在松动,像是枯燥地海绵突然吸饱了水,变得柔软得不可思议。
  他去卧室找到一床毯子,轻轻替她搭上。她丝毫没有被惊动,依旧睡得很酣,额发微微凌乱,像小孩子。他俯下身亲吻她,她的气息干净而温暖,只有沐浴露淡淡香气。他在她身旁坐了好久,恍惚想到许多事情,又恍惚什么都没有想,最后终于起身继续去查自己的资料,手指在触摸板上移动,心里有一种异样的感受,因为屋子里只听得到她的呼吸,轻浅规律,宁静而安详。
  或许这就是幸福吧。
  大学时代他曾有过一位女朋友,其实那时候两个人都太年轻,都不懂事,为着各自的骄傲与自尊,总是一次次吵架、一次次分手……最后又一次次和好……那时执意的互相伤害,那时骄傲的眼底有隐约晶莹的泪光,到了最后,他终于明白那并不是爱情,才彻底的分手。
  原来爱情如此简单,又如此平凡。只不过是想要她一辈子都这样无忧无虑,睡在自己的身边而己。
  她睡到天黑才醒,爬起来揉揉眼睛,第一句话就是:“啊,天都黑了。”
  他只开了一盏落地灯,橙色的光线温暖且明亮,他的笔记本屏幕上正晃动着屏保,一行醒目的大字:“邵振嵘喜欢杜小猪”她看到差点跳起来,因为这屏保是她替他设定的,本来是“邵振嵘喜欢杜晓苏”谁知道他竟然敢改掉,她大叫一声扑过去,他不让改,她跟他抢。两个人笑得差点滚到地毯上去,到底被她抢到了,立刻改过来。她的手指纤细修长,按在他电脑黑色的按键上,衬出圆圆的指端,仿佛温润如玉。令他忍不住想要去握住,而她发丝微乱垂在肩头,微微仰起脸,黑曜石一般的眸子映着灯光,仿佛那是世上最美的光,他用双臂环抱住她,亲吻她。
  他的吻有杏仁的芳香,她嗳了一声,含糊问:“你偷吃我杏仁了?”
  他微微移开唇:“什么叫偷吃,你的就是我的。”
  她冰箱里塞满了零食,她又不忌嘴,有什么吃什么,却丝毫不见长胖。纯粹是因为忙的,成日在外头东奔西跑,即使吃得再多,也养不出二两肉来。
  她问他:“饿了吧?想吃什么啊,我给你做去。”
  他只觉得受宠若惊:“你还会做饭啊?”
  “那当然,”她洋洋得意:“现代女性,哪个敢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事实证明她纯粹是吹牛,只炒个蛋炒饭,她就大动干戈,将厨房弄得一塌糊涂,不仅烧糊了油锅,还差点失手打翻蛋碗,最后他认命了:“把围裙给我,你出去。”
  这次轮到她受宠若惊了:“你会做饭?”
  “那当然,”他淡淡的答:“现代男性,哪个敢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真小气,拿她的话来噎她,她被他轰到客厅去,心不在焉玩了一会儿宠物连连看,到底不放心,走到厨房一看,哗!
  震憾啊!
  其实冰箱里可以利用的物资实在有限,除了大堆的零食和方便食品,就只几个鸡蛋,还有两根她打算用来做面膜的黄瓜。而这男人竟然做出了两菜一汤。
  她好奇的打量:“紫菜鸡蛋汤……你在哪里找到的紫菜?”
  他头也没抬的答:“我拆了你一包美好时光海苔。”
  哇喔,这样也行?
  菜端上餐桌,非常有卖相,她于是随手举起手机拍下来,邵振嵘在一旁作大厨状,其实围裙上还绣着卡通小熊,他难得显得这样稚气可爱,他一边解围裙一边笑:“不行!把照片删了。”
  “不要嘛,到时打印出来做成册子,一定很有趣。”
  他和她凑到一起看照片,她一张张往后翻,忽然翻到那天在机场外拍到的许优,邵振嵘“咦”了一声,问:“这人是谁?”
  “不知道,老莫不让发,也不晓得什么来头。哎,可惜我的奖金啊。”
  “我是说这女的。”
  “许优你都不知道?演《美好不再》的那个。”其实他很少看电视,对娱乐新闻更是从不关心,但她突然吃醋:“你问她干什么?觉得她很漂亮?”
  他非常严肃的想了半天:“嗯……比你漂亮很多。”
  她伶牙俐齿的还了一句:“那当然,人家旁边的帅哥也比你英俊很多。”
  他一脸的受伤:“真的吗?”
  杜晓苏笑嘻嘻伸手在他脸颊上拧了一记:“不过看在你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份上,给你加分!”
  他的手艺真是没得说,也许是因为她饿了,但这两菜一汤吃得她真是眉开眼笑,心满意足放下筷子:“邵振嵘,我嫁给你好不好?”
  他望了她一眼。
  她问:“好不好嘛?”
  他问:“为什么?”
  “哎呀,你一表人才,名校海归,又在数一数二的知名医院工作,一颗冉冉升起的神外科新星……竟然还会做饭……”她摇晃着他的手臂:“不行,我一定要先下手为强,免得你被别的女人抢走了,那样我一定后悔一辈子……我嫁给你好不好?好不好?”
  “好。”
  这下轮到她发愣了,过了一会儿才问:“啊,你答应了?为什么啊?”
  他嘴角微扬:“我一表人才,名校海归,又在数一数二的知名医院工作,一颗冉冉升起的神外科新星……竟然还会做饭……我这样的人答应了你的求婚,你竟然还问为什么?”他做了一个夸张的表情:“我好受伤……”
  她笑出声来,将脸一扬,正好让他逮到她的唇,柔软芳香,教人沉溺。
  他们吃过饭后出去看电影,正好影院上线的是泽塔琼斯的复出之作《美味情缘》,电影温馨浪漫,一道道美仑美奂的大餐更是诱人,杜晓苏虽然刚吃过饭不久,仍旧只觉得馋,只好咔嚓咔嚓吃爆米花。可是爆米花这种东西吃在嘴里,只觉得更馋。过了一会儿,邵振嵘低声对她说:“我出去一会儿。”
  她以为他是去洗手间,谁知不久后他回来,变戏法似的变出一只纸盒,在黑暗中她也闻到扑鼻的香气,她最喜欢的章鱼烧。新鲜滚烫,木鱼花吃到嘴里,只觉得香。杜晓苏怕吵到左右邻座,压低了声音:“唔,你怎么知道我饿了?”
  “我听到你吞口水了。”
  有这么明显吗?她白了他一眼,也不管黑漆漆的影院里他看得到看不到,不过章鱼烧捧在手心里,暖暖的,令人觉得快乐安逸。她一只只吃完,然后把最后一只留给他,他不习惯在外头吃东西,她喂到他嘴边,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吃掉了。杜晓苏觉得很高兴,她喜欢破坏他的习惯,有一种作恶多端的快乐。挽着他的手看Aaron Eckhart在大厨房里引吭高歌,而两情相悦那样美,好比提拉米苏的细腻柔滑,甜到不可思议。
  外衣兜里的手机震动起来,她掏出来看,竟然是老孙
  她压低了嗓门刚刚“喂”了一声,老孙已经在电话那头直嚷:“晓苏!我老婆要生了!我马上要去医院,你能不能来顶班帮我盯下萧璋?拜托!拜托!”
  邵振嵘问她:“怎么了?”
  她还是告诉他:“我同事临时有急事,叫我去替他顶班。”
  他说:“那我送你去。”
  没有看完电影,她觉得有点沮丧,车窗外的夜色正是繁华绮丽到纸醉金迷的时刻,霓虹绚烂,车灯如河,蜿蜒静静流淌。一路上净遇上红灯,车子停停走走,其实邵振嵘开车的时候特别专注,她一直在猜测,他在手术台上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这种表情。他专心的样子很好看,眉峰微蹙,目光凝聚,好似全神贯注。
  她到底有点歉疚:“一起看场电影都不行。”
    又是红灯,车子徐徐的停下来,他说:“其实我只是想你坐在我身边,看不看电影倒是其次。”
  她心口微微一暖,仿佛有什么东西被撞动,不知不觉微笑:“哎,邵振嵘,我突然好想亲你耶。”
    他仿佛被吓了一跳,回头看了她一眼,不知为什么连耳朵边都红了。她觉得他脸红得真可爱,于是揪住他的衣领,俯过去亲吻他。
  空调的暖风呼呼的吹在脸上,吹得她极细的几根头发拂在他的脸上,邵振嵘仿佛有点透不过来气,她的脸也很烫,他终于放开她,说:“以后只准我亲你,不准你亲我。”
  “为什么啊?”
  “不准就是不准!”他从来没有这样凶巴巴过:“没有为什么。”
  老孙见到她如同见到救星:“啊呀晓苏,多谢你,啊,邵医生,你也来了?真不好意思,真不好意思。”他连声抱歉,杜晓苏只说:“你快去医院吧,嫂子和孩子要紧!”
  老孙拦了部的士就走了,这里不让停车,邵振嵘把车子停到酒店的地下车库去,然后走回来陪她。初冬的夜风,已经颇有几分刺骨的寒意,他看她鼻尖已经冻得红红的,不由问:“冷不冷?”她很老实的答:“有点冷。”
  他握着她的手,一起放到自己的口袋里取暖,他的手很大,掌心有着暖暖的温度,指端一点点温暖起来,她的心也觉得暖暖的。因为手插在他的衣袋里,所以两个人站得很近,他几乎将她圈在怀中,身后是酒店高大的建筑,投灯、射灯、景映灯交织勾勒出华丽剔透的轮廓。两个人沉默的伫立着,五光十色的灯光照见她的眼睛,仿佛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只微仰着脸,望着他。
  他说:“晓苏,我以前不知道,你们这行这样辛苦。”
   “有苦也有乐啊,”她说:“其实我觉得值得的——因为要不是干这行,我就不会认识你了。”
  提到这个他就算旧帐:“还说呢!一个女孩子爬高上低的,万一那管子要是断了呢?”
  “怎么会断?那是进口PVC材质下水管,按本市建筑验收合格规定,管壁厚度应达到0.85厘米以上,所以截面承重可达65公斤,我体重不过51公斤,再说我站上去的是有拉力的斜角,所以它是绝不会断的。”
  邵振嵘有点意外:“你怎么知道这些?”
  杜晓苏得意非凡的样子,像个刚得到小红花的好学生:“我是T大建工系毕业,我学的就是这个。”
  邵振嵘真有点没想到,因为这间大学的这个专业是金字招牌,几乎是国内首屈一指,与清华的相关专业号称南北并峙。于是问她:“那为什么后来又当娱记?”
  她说:“以前不懂事,在大学里谈了一场谈爱,结果伤筋动骨。后来换了工作,从头再来。原来在财经版混了段日子,后来我发现还是娱乐版最适合自己,又有帅哥,又有八卦,多好。”
  他吁了口气,将她拉得离自己更近。他身上有干净的气息,还有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她一直很喜欢,所以贪娈得深深吸了口气,才说:“你先回去吧,我还得好几个小时才能收工呢。”
  他说:“我陪你。”
  她说:“不用了,你明天还得上白班呢。”
  他声音低低的,就在她的头顶上方,仿佛是一种震动:“晓苏,也许我有点自私,如果可以,你能不能考虑换份工作?”
  她沉默了很长时间,他担心她生气:“晓苏……”
  杜晓苏哧得一笑:“你吃醋啦?”
  他很老实的点头:“我吃醋。”
  他是真的很吃醋,因为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男人,会让她放弃一切逃开。
  可是她又如此坦然的跟他讲起,便知道她其实早已经不在意。
  果然,杜晓苏笑眯眯的说:“好吧,那我就换份工作吧。”
  邹思琦听说她有意换工作,啧啧称奇:“爱情的力量真伟大啊,某人都不为全国人民的娱乐事业奋斗终身了。”
  辞职的时候老莫万分挽惜,因为杜晓苏一直很勤快,又是他带出道的。不过老莫很爽快的说:“有时间常常回来看看。”
  杜晓苏也有点舍不得,告别了旧同事。虽然在网上发了几份简历,差不多全石沉大海。如今工作并不好找,她学历又只是本科,好容易有家公司通知她去面试,HR问:“杜小姐,虽然你是相关专业毕业,但只有不到一年的设计工作经历,为什么放弃这个职业长达两年之久?”
  她老实的答:“我想尝试一下新的挑战。”
  看到HR的表情就知道没戏,不过还是很客气的对她说:“谢谢杜小姐前来面试,请等待我们的电话通知。”
  这一等就没了下文。
  碰的钉子多了,她干脆改弦易张,改投广告文案之类的职位,由于有新闻从业经验,倒颇有几家公司感兴趣,大多相中她有传媒关系,其实她不过一个小娱记,面试后仍旧没戏。但她也不太着急,邵振嵘更不急,他说:“结婚吧,我养你。”
   她觉得有点上了他的当:“结婚就结婚,为什么要你养啊。”
  他说:“我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这样你就不会跑掉了。”
  她不由得得意洋洋:“原来你这么没有安全感啊。”
  他摸着鼻子笑:“反正是你向我求婚的,这辈子我都记得。”
  她恼羞成怒:“邵医生你很烦耶,等我找份体面工作,马上喜新厌旧休了你。”
  他呵呵笑,但总是非常细心的替她整理招聘信息,用表格列出一项项地址和名称及公司主要信息,帮她发电邮。
  她非常感概:“如今找工作真是大海捞针。”
  他说:“没有关系,只要耐心,一定能找到那根针。”
  最后接到博远的面试通知,她非常意外,因为她都不太记得自己曾向这家公司投过简历,或许是邵振嵘帮她投的。她没抱多大希望,因为是业内知名公司,又是设计职位,不知为何竟然肯给她面试机会。但八成又是希望而去,失望而返。
  按着约好的时间前去,位于黄金地段的写字楼,外观已然不俗,大堂更是美伦美奂,出入的男女尽皆衣冠楚楚,搭电梯上楼,更觉得视野开阔,令人油然而生一种沉静之感,站在这样高的地方,仿佛可以气吞山河。
  接待室的设计也非常一丝不苟,装潢简洁流畅,落地玻璃幕对着高楼林立的城市中心,放眼望去,皆是繁华的尖顶,真正的现代建筑颠峰。
  她喜欢上这个地方,纯粹出于建筑的喜欢。
  HR问过她数个常见问题,最后仍旧问她:“杜小姐,你是T大建工系,为何放弃专业两年?”
  她灵机一动,答:“我想通过这两年时间,来更好的提高自己。”
  不知道回答的对不对路,因为HR仍旧请她回去等待通知。
  她本来不抱多大希望,谁知三天后真的接到电话,通知她去二面。
  这下她态度认真,做足了功课,结果人力资源部经理相当满意,后面的三面也顺利过关。
  接到最后的OFFER,她非常高兴,得意洋洋给邵振嵘打电话:“博远录用我了。”
   邵振嵘也很高兴:“晚上庆祝庆祝。”
  结果他临时有手术,匆忙给她打电话:“我马上要进手术室,你先吃饭吧,我下班后去接你。”
  杜晓苏答应了,晚上却独自搭了地铁去医院,然后在医院外等了差不多三个小时才等到他,他十分心疼:“这么远怎么跑来了?不是叫你先吃饭?饿了吧?”
   “我不饿。”她只是看着他,因为戴过帽子,头发软软的有些塌,看起来并不邋遢,反倒像小孩子。在手术台边显微镜前一站五六个小时,脸色疲惫得像是打过一场硬仗。
  外科很辛苦,尤其是神外,开颅手术不比别的,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他说:“是个脑外伤的小孩,手术很成功,出来后看到小孩子的妈妈,见着我们又哭又笑,觉得再辛苦也值得。”
  他最近瘦了一点点,眼圈下有淡淡的黑影,也许是冬天穿衣服多,显得脸尖了些。她觉得心里软软的,也许是心疼,也许是骄傲,但只是看着他,所以他开玩笑:“怎么这样看着我?今天晚上我很帅?”
  “是啊!”她挽住他的手:“救死扶伤的邵医生最帅!”
  吃饭的时候她告诉他:“其实我小时候就希望自己嫁给医生,或者建筑师,因为觉得这两个职业都好伟大,一个治病救人,另一个可以建造世界。不过后来自己学了建筑,倒有点失望。”
  他最喜欢倾听她说这些话,所以问她:“为什么觉得失望?”
   “嗯,也许是觉得跟想像的不一样,神秘感消失了,功课很重,作业很多,尤其是制图。那时候我很娇气啊,常常画图画到要哭。”
  他想像不出来她娇气的样子,因为她一直都很执着很坚强,哪怕是做个小娱记,为拍张照片都会冒险爬到水管上去。
   杜晓苏很快进入了工作状态,她虽然是新人,可是很勤快,又肯学,设计部年轻人居多,很多人是从国外回来,工作气氛轻松而活泼,她与同事相处融洽,渐渐觉得工作得心应手。没有多久便参与重要的个案设计,老总再三嘱咐:“新晟是我们的大客户,林总这个人对细节要求很高,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宁维诚,晓苏她是新人,你要多看着点。”
  宁维诚是设计部的副主管,美国C大海归,才华横溢,工作非常出色,老总素来重视。这次由他带整队人马去见新晟的副总,杜晓苏只没想到那个林总会是林向远。
   “这是我们设计部的杜晓苏。”
  听得宁维诚这样介绍,他向她伸出手来:“幸会。”
  她也从容微笑:“幸会。”
  杜晓苏负责展示PPT,而林向远听的很认真,开完会后已经是下班时分,林向远顺理成章对宁维诚说:“已经快六点了,大家都辛苦了,我请大家吃饭吧。”
  新晟与博远有多年合作关系,两家公司的团队亦是驾轻就熟,仿佛都是自己人,杜晓苏不想显得太小气,所以没有找借口独自先走。
  去吃湘菜,其实新晟的企划部大都也是年轻人,气氛活络而热闹。大家在席间说起来,突然有人发现:“咦!林总也是T大建工系毕业,跟我们公司杜晓苏是校友啊。”
  林向远沉默了片刻,才说:“是啊。”
  这下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起哄说:“那杜小姐应该敬林总一杯,算起来林总是杜小姐的师兄啊。”杜晓苏很大方的端着杯子站起来:“林总年轻有为,有这样的师兄,是我这师妹的荣幸。”
  林向远笑了笑,说:“谢谢。”与她干杯。
  吃完饭后出来,杜晓苏跟同事都不顺路,于是独自走,结果一部车从后头慢慢超过来停下,正是林向远的座车,他下车来对她说:“我送你吧。”
  她说:“不用了,前面就是轻轨站了。”
  他说:“就算是校友,送送你也是应该的。”
   “真的不用,我两站就到了,连换乘都不必。”
  他终于问:“没人来接你吗?”
  “不是,他今天加班,再说他住城西我住城东,没必要为接我让他跑来跑去。”
  她的语气轻松坦然,仿佛真的只是面对一位长久未见面的老同学,而他怅然若失。
  她已经这样不在意,他曾经数次想过两人的重逢,也许她会恨他,也许她会掉头就走——当年她的脾气其实很倔强,骄傲得眼中容不得半点沙子,不然也不会分手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可他真的没有想到,原来她已经不在乎了。
  从容的,轻松的,把过去的一切都忘掉了。
  她连恨他都不肯,令他怀疑,当年她是不是真的爱过自己。
  他竟然有种不甘心的感觉,而她礼貌地向他道别,他站在那里,看着她走进灯火通明的轻轨站,曾经熟悉的身影渐行渐远,终于融入那一片光明。
  司机在后面提醒他:“林总,这里不让停车……”
  他沉默地上了车,说:“走吧。”
  杜晓苏压根没将这次重逢放在心上,隔了好久跟邹思琦一块儿吃饭,才想起来告诉她。
  邹思琦听得直摇头:“你竟然还跟他吃饭?这种男人,换了我,起码掉头就走。”
  杜晓苏说:“哎,没必要。其实想想,我也不怎么恨他。”
  邹思琦提起来就气愤:“杜晓苏,当初这男人一边跟你谈恋爱一边爬墙,最后奉子成婚前才告诉你要跟你分手,整个儿一陈世美!他把你当傻子啊,你都不恨他。”
  杜晓苏说:“他当初也真心的爱过我,至于后来的事,只能说人各有志。”
  邹思琦直翻白眼:“杜晓苏,你真是没得救了,当初他在学校里追你,谁知是不是相中你爸爸是行长?毕业后认识那个更有钱有势的女人,立马就把你甩了,你还说他曾经真的爱过你?”
  杜晓苏作万般郁闷状:“邹思琦,留点美好的回忆给我行不行啊?你非要说得这么丑陋,初恋耶,我的初恋耶!”
  邹思琦哧得一笑:“算了算了,你不在乎最好,这种男人不值得。”
  杜晓苏想了一想,说:“他虽然骗了我,但回头看看,这种经历其实是一件好事,不然我也许至今还浑浑噩噩,躲在父母羽翼下混日子。”
  邹思琦说:“那你确实得感谢他,他要不跟你分手,你哪有缘份遇到邵医生?”
  一提到邵振嵘,杜晓苏就眉开眼笑:“是啊,所以说命运总是公平的。”
  “公平个头啊!”邹思琦好生郁闷:“为什么我就遇不上像邵医生这种极品?”
  “哎对了,”杜晓苏突然想起来:“我们公司最近替一品名城的开发商做设计,可以用内部价申购他们的一套房子,你不是说想买一品名城,要不我帮你申请一套?”
  邹思琦非常高兴:“那当然好。”
  杜晓苏填了申购的报名表,事情很顺利,很快一品名城那边就通知她去挑房号下定金,她跟邹思琦一块儿去看房。
  正是楼市最火热的年代,一品名城位置极佳,又是准现房,看房现场人潮汹涌。一打听,原来今天是一期摇号,好多有意向的人都雇了民工来帮忙排队,声势浩大非凡。售楼小姐见她俩有号单,单独引到VIP室去,坐定倒了茶,才微笑着说:“两位是内部申购吧?我们内部申购预留的都是二期,全板式小高层,朝向非常好,南北通透,全部户型都送入户花园,非常超值划算。不知道两位想看什么楼层什么面积?”
  邹思琦问:“二期是什么时候交房?”
  售楼小姐仍旧微笑:“二期跟一期是同一时间交房,其实也是准现房,不过一期先卖。”
   杜晓苏恍然大悟,原来所谓二期就是变相捂盘。
  售楼小姐带她们去看房子,房型设计非常合理,朝向楼层皆好,连杜晓苏看了都觉得心动,邹思琦更不用说了。谁知最后一问价,两人都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售楼小姐说:“内部申购非常划算了,要便宜十来万呢。”
  回去路上邹思琦蔫蔫的:“哎,一年薪水买不到一个洗手间。”
  杜晓苏也说:“楼市真是疯了,怪不得我们业绩节节攀升,做图做到手软。”
    邹思琦说:“一定还会涨,从去年到今年一直在涨,这个楼盘位置又好,没想到我竟然连首付都付不起,还害得你白忙一场。”
  杜晓苏安慰她:“不要紧,过两年再买也一样。”
  邹思琦非常惋惜:“过两年它又涨了,我还是买不起。”忽然说:“晓苏,要不你买吧,你反正要和邵医生结婚,晚买不如早买,这房子真不错的。”
  杜晓苏心里一动,犹豫了一下。
  回去后告诉了邵振嵘,谁知他也说:“反正迟早要买的,要不就买下来吧。”
  杜晓苏说:“但是好贵啊,虽然地段好,房型也不错,但这么贵。”她现在有点后悔自己平常大手大脚,虽然略有积蓄,但真是杯水车薪。
  邵振嵘说:“不要紧,在国外的时候我有一点钱,都买了股票放在伦敦股市里,套现出来就是了,应该够付房款。”停了一停,他伸手握住她的手:“晓苏,我想有一个我们俩的家。”
  他们两个人的家,杜晓苏一想就觉得胸口发暖,这两年一直租房住,虽然也算舒适,但家俱也不好多添一样,在这偌大的城市里,茫茫人海,总归有点漂泊的感觉。他这句话令她觉得踏实安逸,他们两个人的家,多诱人!她也下了决心,买!
  邵振嵘太忙,好容易抽空跟她去看了一次房子。
  房子并不大,但足够用了,两间卧室都朝南,有很大的飘窗,对着这城市的蓝天白云。若俯身低头,正好可以看见底下的小小园林。
  售楼小姐笑咪咪地说:“现在这间书房,将来呢可以作婴儿室,这个户型是最适合年轻夫妇了。”
  邵振嵘对杜晓苏说:“要不先刷净白的墙面,然后放上书架,等改成婴儿室的时候,再换成颜色柔和一点的墙纸?”杜晓苏有点好笑,真有点傻啊,这么早就想到这些。而他拉着她的手,两个人在房子里转来转去,其实四面还只是空阔的墙,抹着粗糙的水泥,风浩浩的从客厅窗子里吹进来。杜晓苏觉得自己也挺傻,因为她也想着搬进来一定要换上抽纱窗帘,然后看着日光一点点晒到地板上,映出那细纱上小小的花纹。
  她和他的家,两个人都情不自禁抿起唇角微笑。
  回到售楼部,基本都满意。但总价这样高,杜晓苏看着那个数字,忍不住问他:“我们要不要再想想?”
  “不用了,你喜欢就行了,再说我也很喜欢啊。”
  因为是内部申购,不仅单价有所优惠,而邵振嵘准备一次性付清,痛快得令售楼小姐都眉开眼笑,杜晓苏还记得还价,于是售楼小姐请示经理又给他们打了一个折。杜晓苏生平第一次花这么多钱,看邵振嵘刷卡,有大叠的文件要签署,两人坐在VIP室内一份份的签,房间里很安静,杜晓苏看邵振嵘低头认真填写表格,写上两个人的名字,非常流畅的笔迹,杜晓苏,邵振嵘……
  售楼小姐拿了他们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去复印,过了好久没有回来,他填完了那些表格,转过脸来望着她笑:“我们俩的名字,第一次被写在一块儿呢。”
  他没有问过她,就将房主写成她的名字。
  杜晓苏从后头搂着他脖子,看他签名,只问:“你不怕我骗财骗色然后跑掉了?”
  他亲呢的捏捏她脸颊:“我呀,就是想用这房子把你套着,看你还能往哪儿跑?”
  难得的春节大假,连医院都可以休息,因为邵振嵘家不在本市,所以科室特别照顾他没有给他排值班。他陪杜晓苏一起回家,春运高峰,机票不仅全价而且紧俏,机场都人山人海。邵振嵘第一次去杜家,杜茂开夫妇特意去机场接他们。
  回到父母身边,杜晓苏就像小孩子,叽叽喳喳说个不停:“邵振嵘他真厉害,买的股票涨了两倍,要不然房子也交不了全款。”
  杜妈妈只是埋怨:“在电话里我就说,爸爸妈妈帮你们一点,你死活都不肯。”
  “妈妈!”杜晓苏揽住母亲的腰:“我们有钱,振嵘付房款,我手头的钱正好装修买家俱电器,你别替我们担心。他呀挣的不少,再说我也挣的不少啊。”
  杜妈妈亲呢的呵斥:“尾巴都翘天上去了,就你那大手大脚,挣再多也不够你花的。”
  杜晓苏无所谓:“邵振嵘说他会养我的。”
  如此理直气壮,只因爱他,所以坦然。
  杜家的房子很宽敞,杜妈妈提早几天就亲自收拾出客房来,对邵振嵘更是无微不至,吃什么用什么,样样都惹得杜晓苏叫:“妈妈你偏心!”
  其实最偏心邵振嵘的是她自己。
  把从小到大所有的影集相册都搬出来给他看,他笑着说:“原来你从小就这么爱显摆。”她的照片很多很多,父母如此宠爱她,所以从小到大,给她拍了无数照片,大的小的长的方的相册摆了整整一床。
  小小的婴儿,到牙牙学语,到扎着小辫子穿着海军裙,幼儿园里表演节目,小学时的“六一”活动,中学参加歌咏比赛……
  成长的痕迹,一帧一帧,他非常喜欢,看了又看。
  她一张张讲给他听,这张是自己什么时候拍的,那张又是什么年纪,两个人凑在一块儿,像小孩子,盘膝肩并肩坐着,四周全是照片,一摞一摞。他听她娓娓说着话,只觉得喜欢,这样好,过去的时光,过去的她,一点一点,都讲给他听。而他知道,今后的她,会一直一直在他身旁。
  最后她抛下相册,笑着问他:“这么多,看烦了吧?”他将她圈进自己怀里,对她说:“没有,我还嫌少呢。晓苏,等我们将来有了孩子,每天给他拍一张。”
  她哧哧的笑:“那得拍多少张啊?”
  他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张,也不算多了啊。”
  杜妈妈敲门,叫他们出去吃水果,她早就洗好了葡萄,又切好了哈密瓜,杨桃被片成一片片五星,放在果盘里。她笑咪咪的看着两个年轻人吃,杜晓苏看到果盘里有梨,知道邵振嵘喜欢,所以拿起来替他削一个。
  只有梨,这么多年来在家里,杜妈妈一直不会事先切好,家里人要吃的时候,才会自己削。
  “因为要永不分离啊。”杜晓苏亮晶晶的眼眸看着邵振嵘,告诉他这句话。
  过了两天,两人要一起回北京,去见邵振嵘的父母。
  杜妈妈替杜晓苏收拾行李,准备礼物,叮嘱女儿:“要懂事一点,小邵他爱你,所以你更要尊重敬爱他的父母,要让他们觉得放心,让他们喜欢你。”
  杜晓苏觉得有点小紧张:“妈,他们要是万一不喜欢我怎么办?”
  “不会的,小邵家教很好,说明他父母都是非常有修养的人,只要你是真心爱小邵,他们怎么会不喜欢你?”
  杜晓苏却有点忐忑,因为这是她头一次要面对所爱的人的家人,一直到了机场,等待登机的功夫还抓着邵振嵘问:“叔叔阿姨喜欢什么啊?还有,他们不喜欢什么啊?你给我列个注意事项好不好?”
  邵振嵘笑着刮了刮她的鼻子:“他们最喜欢我,所以啊,他们也一定会喜欢你。”
  长假结束上班后,邹思琦知道她去过北京了,于是问:“怎么样?第一次见公婆是什么感受?”
  杜晓苏怔了一下,才说:“刚开始有点紧张,后来……”
  邹思琦直发笑:“你还会紧张啊?你不是常常吹牛说自己脸皮比铜墙铁壁还厚?”
  杜晓苏有点神思恍惚的样子,邹思琦只觉得好笑:“头一次见公婆是这样的啦,我跟初恋男友去福建的时候,在火车上,那心啊,扑嗵扑嗵跳了一整夜。对了,他们家怎么样?不过看小邵就知道他父母一定不错,是通情达理的那种人,一定对你很好吧?”
  杜晓苏“嗯”了一声,说:“是对我挺好的。”
  其实在机场侯机的时候他一直欲语又止,她瞧出他有点不对来,最后他终于开口:“晓苏,我有事跟你说。”他握住她的手:“只是,你不要生气。”
  她咬了咬唇:“你在北京有老婆?”
  他一怔,旋即忍不住笑起来:“你想到哪儿去了?”
  她十分委屈的瞥了他一眼:“那你干嘛这种表情?”
  他说:“我爸爸是……”犹豫了一会儿,他说了一个名字。
  杜晓苏愣了好一会儿,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同名同姓?”
  他说:“不是。”
  她说:“我才不信呢,你姓邵,怎么会是他的儿子?再说你在医院上班,才开一部别克君威。”她有点好笑的样子:“反正你骗我的对不对?”
  他说:“晓苏,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我姓邵是跟我妈妈姓,我爸爸妈妈非常开明,我们家就和别人家一样。”
  “怎么会一样呢?”她脸颊发红,眼睛也发红:“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我从来没有想过你会骗我。”
  “晓苏,”他低声说:“我不是想骗你,你别这样说。”
  两个人僵在那里,广播通知开始登机,他说:“晓苏,对不起,一开始我没有告诉你,只是怕你对我有成见,那样的话我们连交往的机会都没有了。后来我没有告诉你,是觉得你并不看重那些,如果你生气,骂我好不好?”
  杜晓苏顿足:“我骂你干什么呀,但你怎么可以这样骗我?”
  他说:“晓苏,你说过你爱我,不管我是什么人,你都爱我对不对?你也没有告诉过我,你爸爸是行长,因为你觉得你爸爸的职务,跟我俩的交往没关系。因为我爱的是你,不是你的父母,同样的,你爱的是我,不是我的父母,你顾忌什么?”
  她不知道,她脑中一片混乱,全成了浆糊,她什么都不知道。
  他牵着她的手向登机口走去,她急得快要哭了:“我们可不可以不去?”
  “不行。”他紧紧握着她的手:“晓苏,你好好想想,他们只是我的父母而己,你从来没有问过我的家庭环境,正如你从来不炫耀你自己的家庭环境。你也并不看重这些。你只是爱我,我们两个人跟其它的那些都没关系。”
  广播在催促登机,所有的人提着行李从他们身边经过,还有人好奇的望着他俩,只当是一对闹了别扭的情侣。
  她终于慢慢镇定下来,因为他的手心干燥温暖,而他的目光坚定不移,她渐渐觉得心安,因为他其实比她更紧张更在乎,他只担心她不肯接受,反反复复只说:“晓苏,对不起。”
  心一横,不怕,因为她爱他。"
  两个小时的飞行,在飞机上她仍是浑浑噩噩,总觉得自己一定是没睡醒,所以做了个好笑的梦。要不然就是邵振嵘在跟她开玩笑。但他的样子很严肃,而且目光中隐隐约约有点担心,一直紧紧握着她的手,似乎怕她跑掉。
  她真的有点想跑掉,如果不是在飞机上。
  结果见到邵振嵘的父母,她真的松了口气。因为两位长辈很和蔼,很平易近人,看得出来是真心喜欢她,接纳她,因为邵振嵘爱她。他们是他的父母,跟天底下所有的父母一样,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幸福。
  “见过了家长,这可算定下来了。”邹思琦拖长了声音问:“有没有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她垂下眼帘:“他哥哥……”她有点发怔,不由得停住了,邹思琦很意外:“他还有哥哥啊?”
  “嗯,他是家里的老三。”
  邹思琦“哟”了一声,说:“那他们家挺复杂的呀,你将来应付得了一大家子吗?”
  其实邵振嵘告诉她:“大哥大嫂都在外地,很少回来,二哥也不常回来。”
  他也把自己小时候的照片相册都拿出来给她看,但他的照片并没有她的多,廖廖几本,跟父母的合影也很少。他说:“他们工作都挺忙,从小我是保姆赵妈妈带大的。”
  有一张两个孩子的合影,差不多大的小小孩子,两人都吃了一脸的冰激淋,笑得像两朵太阳花。高的那个小男孩应该是他,另一个小女孩比他矮一点,穿着条花裙子,像男孩子一样的短短头发,有双几乎和他一模一样的眼睛,笑起来唇角有小窝。
  她知道他没有妹妹,于是问:“这是你和你表妹?”
  他挠了挠头发:“不是,这是我二哥。”然后有点尴尬的指了指穿花裙子的那一个:“这是我。”
  她不由哧得一笑,他悻悻地说:“我们家三个男孩,我二哥一直想要个小妹妹,所以硬把我打扮成女孩子。他比我大啊,从小我就粘他,听他的话。”
  他们兄弟关系非常好,只不见长大后的照片,他说:“大哥二哥长大后都不爱拍照,所以跟我的合影很少。”
  “我小时候身体不好,成天打针吃药,院子里的孩子都不爱跟我玩,叫我病秧子。我二哥那时可威风了,是大院的孩子王,往砖堆上一站,说,你们谁不跟振嵘玩,我就不跟他玩。”他含笑回忆起童年的那些时光:“我二哥只比我大两岁,可处处都维护我。高考填志愿那会儿我要学医,还报外地的学校,我爸爸坚决反对,发了脾气,我妈劝都没用。我跟家里赌气,闹了好多天。最后我二哥回来,跟爸爸谈,放我去复旦。我们三个都是赵妈妈一手带大的,赵妈妈说,在我们家里,最疼我的不是我爸爸妈妈,是我二哥。大哥大嫂这次有事不能回来,明天你就能见着我二哥。”
  第二天他带她一起去看望赵妈妈,赵妈妈已经退休好多年了,住在胡同深处一间四合院里。院子并不大,但很幽静,天井里种着两棵枣树,夏天的时候一定是绿荫遍地。杜晓苏很少见到这样的房子,裱糊得很干净,旧家俱也显得漆色温润,仿佛有时光的印记。赵妈妈两个孩子如今都在国外,只有老俩口独自住。所以赵妈妈见到她和邵振嵘,乐得合不拢嘴,拉着她的手不肯放。杜晓苏心里觉得暖洋洋的,因为赵妈妈将邵振嵘当成自己的儿子一样,所以才这样喜欢她。
  “你坐,振嵘你陪晓苏坐,吃吃点心,我下厨房做菜去。你二哥说过会儿就来,今天赵妈妈做你们最喜欢吃的菜。晓苏,我替你炖了一锅好鸡汤,你这姑娘太瘦了,得好好补补。”
  屋子里暖气很足,晓苏脱了大衣,只穿了一件毛衣,还觉得有点热。于是走到墙边去看墙上挂的照片。都是老式的镜框,有些甚至是黑白照,有一张照片,赵妈妈带着三个小孩子,跟另两位老人的合影,她觉得眼熟,看了半天,不太确认,于是回头叫了声“振嵘?”
  他走过来跟她一起看照片,她有点好奇的问:“这是……”
  邵振嵘“哦”了一声,解释说:“这是我的姥爷姥姥,赵妈妈从小就带着我们,小时候我们经常在姥爷那边住。”
  于是她又很没心没肺的快乐起来:“哎哎,有没有八卦可以讲啊?挖掘一下名人秘史嘛!”
  他笑出声来,揽住她的肩:“就你会胡思乱想,回头见着我哥,可不准胡说八道。”
  邵振嵘的二哥同他一样高大挺拔,样子很年轻,但气质沉稳而内敛,却不失锋芒。其实他们兄弟两个有一点像,尤其是眼睛,痕迹很深的双眼皮,目光深遂如星光下的大海。
  他与她握手,声音低沉:“杜小姐是吧?我是雷宇峥,振嵘的二哥。”
  他的手很冷,仿佛一条寒冷的冰线,顺着指尖一直冻到人的心脏去,冻得人心里隐隐发寒。她很小声叫了一声:“二哥。”
  邵振嵘以为她害羞,搂着她的肩只是呵呵笑。
  而他眉目依旧清峻,连微笑都淡得似无。杜晓苏心跳得很急很快,有点拿不太准,仿佛下楼时一脚踏空了,只觉得发怔。她心里像沸起了一锅粥,这样子面对面才认出来,上次在机场外,她都并没有想起,而自己手机里还存着许优的那些照片,原来他是邵振嵘的哥哥,怪不得那天邵振嵘看到会追问。这样的旁枝未节,可是最要紧的事情,她拼命的想,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抓不住。
  两个男人都脱掉了西服外套,围桌而坐,顿时都好似大男孩,乖乖等开饭的样子。雷宇峥是真的很疼爱这个弟弟,跟他说一些琐事,问他的工作情况,亦并不冷落杜晓苏,偶尔若无其事回过头来,与她说说邵振嵘小时候的笑话。杜晓苏本来很喜欢这种气氛,仿佛是回家,但今天晚上总有点坐立不安。赵妈妈手艺很好,做的菜很好吃,泡了很好的梅子酒,雷宇峥与邵振嵘都斟上了酒。赵妈妈摩挲着她的头发,呵呵的笑:“晓苏,多吃点菜,以后回北京,都叫振嵘带你来吃饭。”
  雷宇峥这才抬起头来,问:“杜小姐不喝一杯?”
  邵振嵘说:“她不会喝酒。”
  雷宇峥笑了笑:“是吗?”
  赵妈妈替杜晓苏夹了个鱼饺,然后又嗔怪雷宇峥和邵振嵘:“少喝酒,多吃菜,回头还要开车呢。”
  雷宇峥说:“没事,司机来接我,顺便送振嵘跟杜小姐好了。”
  这顿饭吃到很晚,走出屋子时天早已经黑得透了。站在小小的天井里,可以看到一方蓝墨似玉的天空,她不由得仰起脸,天空的四角都隐隐发红,也许是因为光污染的缘故,可是竟然可以看到星星,一点点,细碎得几乎不见。杜晓苏没有喝酒,但脸颊也觉得滚烫。才刚在屋子里赵妈妈塞给她一枚金戒指,很精致漂亮。容不得她推辞,她说:“振嵘跟我自己的孩子一样,所以我一定要给你。宇涛第一次带你们大嫂来的时候,我给过她一个。将来宇峥带女朋友来,我也有一个送给她。你们三个人人都有,是赵妈妈的一点心意。”
  本应该是喜欢,可她只觉得那戒指捏在指间滚烫,仿佛烫手。夜晚的空气清冽,吸入肺中似乎隐隐生疼。因为冷,她的鼻尖已经冻得红红的,邵振嵘忍住想要刮她鼻子的冲动,只是牵起她的手,很意外的问她:“你的手怎么这么冷?”
  她胡乱摇了摇头,雷宇峥已经走出来了,三个人一起跟赵妈妈告别。
  司机和车都已经来了,静静的停在门外。并不是杜晓苏在机场外见过的银灰捷豹,而是部黑色的玛莎拉蒂,这车倒是跟主人气质挺像的,内敛却不失锋芒。而她只觉得一颗心沉下去,直沉到万丈深渊。
  雷宇峥说:“走吧,我送你们。”又问:“你们是回木樨地?”
  邵振嵘点头。
  他很客气,让邵振嵘和杜晓苏坐后座,自己则坐了副驾驶的位置。司机将车开得很平稳,而车内空调很暖,杜晓苏低头数着自己的手指,她一向没有这样安静,所以邵振嵘问她:“累了吧?”她摇头,有几茎碎发绒绒的,落在后颈窝里,他替她掠上去,他的手指温暖,可是不晓得为什么,她心里只是隐隐发寒。
  车子快到了,雷宇峥这才转过脸来:“你们明天的飞机走?可惜时间太仓促了,振嵘你也不带杜小姐到处玩玩。”
  邵振嵘笑着说:“她在北京呆过一年呢,再说大冷天的,有什么好玩的。”见他并没有下车的意思,停了一停,终于忍不住:“哥,你有多久没回家了?”
  雷宇峥仿佛露出点笑意,嘴角微微上扬,只说:“别替我操心,你顾好你自己就成。”想了一想,却递给邵振嵘一只黑色盒子,说:“这是给你们的。”
  邵振嵘只笑着说:“谢谢二哥。”接过去,却转手交给杜晓苏:“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杜晓苏听话的打开,原来是一对NHC OTTICA腕表,低调又经典,造型独特而大方,更没有金晃晃的镶钻。在刹那间她脸刷一下子就白了,邵振嵘倒是挺高兴的,对她说:“二哥就喜欢腕表,他竟然有一块矫大羽手制Tourbillon,晓苏,他这人最奢侈了。”
  杜晓苏关上盒盖,努力微笑,只怕邵振嵘看出什么来。
  一直回到酒店,她才开始发抖,只觉得冷。其实房间里暖气充足,而她没有脱大衣,就那样坐在床上,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脑中反倒一片空白,直到电话铃声突兀响起来。
  是房间的电话,急促的铃声把她吓了一跳,她心怦怦跳着,越跳越响,仿佛那响着的不是电话,而是自己的心跳。她看着那部乳白色的电话,就像看着一个不认识的东西,它响了许久,终于突然静默了,她紧紧抓着自己的衣襟,像攥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不自觉出了一头的冷汗。
  可是没等她松口气,电话再次响起来,不屈不挠,她像是梦游一样,明知道再也躲不过去,慢慢站起来,拿起听筒。
  他的声音低沉:“我想我们有必要谈一谈。”
  她沉默。
  “我在车上等你。”
  “嗒”一声,他就将电话挂断了,她仍旧像是梦游一样,半晌也不知道将听筒放回去。耳边一直回响着那种空洞的忙音,她恍惚的站在那里,就像失去了意识一般。
  邹思琦总觉得从北京回来后,杜晓苏有点变化,可是到底哪里变了呢,邹思琦又说不上来,只是觉得不太对头。从前杜晓苏很活泼好动,精力充沛,加班通宵还能神清气爽拉着她去吃红宝石的小方。一张嘴更是不闲着,可以从娱乐圈最新的八卦说到隔壁大妈遛狗时的笑话,但现在虽然也有说有笑,但笑着笑着,经常会神思恍惚,仿佛瞬间思维已经飘到了远处,就像突然有只无形的大手,一下子将笑容从她脸上抹得干干净净。
  邹思琦忍不住:“杜晓苏,你怎么这么蔫啊?跟邵医生吵架了?”
  杜晓苏说:“没有。”
  “那是你这回去他们家,他父母不待见?上次你不是说他父母对你挺好的?”
  杜晓苏低垂着眼,邹思琦只看到她长长的睫毛覆下去,她们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初春的阳光正好,她整个人都在逆光里,模模糊糊的一层光晕的毛边。邹思琦突然觉得有点震动,因为她整个人看上去都有点发虚,仿佛并不真实,脸颊上原本的一点红润的婴儿肥也不见了,一张脸瘦成了真正的瓜子脸。她不由得握住杜晓苏的手:“晓苏,你到底怎么了?遇上什么事了?说出来大家想想办法啊?”
  杜晓苏愣了半天,才说:“他爸爸是……”停了一下,说了个名字。
  邹思琦一时半会儿没听太清楚:“是谁?”杜晓苏也没答腔,邹思琦挖起蛋糕往嘴里喂,吃着吃着突然一口蛋糕噎在嗓眼里,噎得她直翻白眼,半晌才缓过一口气:“同名同姓?”
  杜晓苏想起在机场里,自己也曾傻乎乎的问过这句话,是真的有点傻吧,当时邵振嵘真的有点紧张,因为在意着她。她心酸的想要掉眼泪,只轻轻摇了摇头。
  邹思琦不由得咬牙切齿:“呸!我当什么事呢!搞了半天你是在为嫁入豪门发愁?这种金龟都让你钓到了手,你还愁什么?”在她脑门子上一戳:“极品怎么就让你遇上了,真妒忌死我了。哎哟,真看不出来,邵医生平常挺简朴的,人品也好,一点也不像公子哥。你啊,别胡思乱想了,只要邵医生对你好,你还怕什么?”
  杜晓苏有点仓促的抬起眼睛,她的神色又陷入那种恍惚,只是断续的、有点乏力的说:“我真的不知道他是——其实我都不太认得他……”
  邹思琦听不明白,摇了摇她的手:“晓苏,你在说什么?”
  杜晓苏仿佛猛一下回过神来,她脸色十分苍白,她嘴角无力的沉下去,很小的声音说:“没什么。”
  邹思琦想想还是不放心,到家之后给邵振嵘打了个电话,他正在忙,接到她的电话很意外,邹思琦很直接的问:“邵医生,你跟晓苏没吵架吧?”
  他有点疑惑,亦有点着急:“晓苏怎么了?我回来后手术挺多的,她也挺忙的,都有一星期没见面了,她怎么了?是不是病了?”
  邹思琦听出他声音里的关切,顿时放下心来,调侃的说:“邵医生,事业要紧,爱情也重要,有空多陪陪女朋友。”
  邵振嵘好脾气的笑:“我知道,我知道。”
  其实他每天晚上都会给杜晓苏打电话,但她总是在加班,在电话里都可以听出她声音中的疲倦,所以他总是很心疼的叫她早些睡。
  周末,于是他特意跟同事换了班,早早去接杜晓苏下班。
  黄昏时分人流汹涌,他没等多久就看到了杜晓苏从台阶上走下来,她瘦了一点点,夕阳下看得见她微低着头,步子慢吞吞的。他很少看到她穿这样中规中矩的套装,也很少看到她这样子,心里觉得有点异样,因为她从来是神采飞扬,这样的落寞,仿佛变了一个人,或许是太累了。
  “晓苏。”
  她猝然抬起头来,睁大了眼睛有点定定的看着他,仿佛受了什么惊吓,不过几秒钟她已经笑了:“你怎么来了?”
  “今天没什么事。”他顺手接过她的包包,正是下班的时候,从写字楼里出来的有不少杜晓苏的同事,有人侧目,也难怪,邵振嵘与杜晓苏站在一起,怎么看都是赏心悦目,非常抢眼的一对。
  “晚上想吃什么?”
  她想了想:“我要吃面,鳝丝面。”
  她想吃医院附近那家小店的鳝丝面,周末,堵车堵得一塌糊涂。他随手放了一张CD,旋律很美,一个男人沙沙的声音,如同吟哦般低唱:“Thank you for loving me…… Thank you for loving me…… I never knew I had a dream…… Until that dream was you……”
  这城市最拥挤的黄昏,他们的车夹在车流中间,缓慢而执着的向前去,一直向前驶去,直到遇到红灯,才停下来。
  前后左右都是车子,动弹不得等着绿灯,杜晓苏突然叫了他一声“邵振嵘!”
  她喜欢连名带姓的叫他,有一种蛮横的亲近,他不禁转过脸来微笑:“什么?”
  她的声音温柔得可怜:“我可不可以亲你?”
  他耳根子刷一下又红了,他说:“不行!”说完却突然俯过身,亲吻她。她紧紧抱着他,好久都不肯松手,信号灯早已经变过来,后面车不耐烦,开始按喇叭,他说:“晓苏。”
  她只不愿意放手,好像这一放手,他就会消失一样。
  他又叫了她一声:“晓苏。”
  她的眼泪突然涌出来,他吓了一跳:“晓苏你怎么了?”
  她没有回答,固执的流着眼泪。
  “晓苏……出了什么事情?你别哭,你告诉我,你别这样,晓苏……”
  他的声音近在她的耳畔,唤着她的名字,焦虑不安的揽着她。后面的车在拼命的按喇叭,已经有交警朝他们这边走过来。
  “邵振嵘,我们分手吧。”
  他的身子微微一震,眼底还有一抹惊谔,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她说了什么,她几近麻木的又重复了一遍,他才仿佛慢慢的明白过来。
  这一句话,她在心里想了日日夜夜,仿佛一锅油,煎了又煎,熬了又熬,把自己的五腑六脏都熬成了灰,熬成了渣,熬到她自己再也不觉得痛,没想到出口的那一刹那,仍旧椎心刺骨。
  他眼底渐渐泛起一种难以置信:“晓苏,你说什么?”
  她的语气平静而决绝,仿佛自杀的人割开自己的静脉,已经不带一丝痛楚:“我不想再说第三遍。”
  他问:“为什么?”
  外头交警在敲他们的车窗,作手势示意,而他连眼晴都红了,又问了一遍:“为什么?”
  “我不愿意跟你在一起,我不爱你了。”
  他抓着她的手腕,那样用力,她从没见过这样子的他,他温文尔雅,他风度翩翩,而这一刻他几乎是狰狞,额头上爆起细小的青筋,手背上也有,他的声音沙哑:“你胡说!”
  交警加重了敲车顶的力道,他不得不回头,趁这机会她推开车门下了车,如果再不走,她怕她会做出更可怕的事情来。她头也没有回,就从堵车的夹缝里急急的往前走,像是一条侥幸漏网的鱼,匆忙想要回到海里。四面都是车,而她跌跌撞撞,跑起来。
  邵振嵘急了,推开车门要去追,但被交警拦住。他什么都顾不上,掏出驾照钱包全往交警手里一塞,车也不顾了,就去追杜晓苏。
  他追过了两个路口才赶上她,她穿着高跟鞋可是跑得飞快,像一只小鹿,匆忙的几近盲目的逃着,当他最后狠狠抓住她的时候,两个人都在大口大口的喘气。
  她的脸白得吓人,脸上有晶莹的汗,仿佛仍旧想要挣脱他的手,挣不开最后终于有点虚弱的安静下来。
  “晓苏,”他尽量使自己声音平和下来:“你到底怎么了?我做错了什么?”
  她垂下眼帘:“你没有错,是我错了。”
  “有什么问题你坦白说出来行不行?我哪里做的不好,你可以提出来,我都可以改。”
  他的额发被汗濡湿,有几绺贴在了额头上,而他的眼睛紧紧盯着她,仿佛细碎星空下墨色的海,纯净得令她觉得心碎。
  她要怎么说?
  不管要怎么说,都无法启齿。
  “晓苏,”他紧紧攥着她的手:“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但感情的事不是负气,有什么问题你可以坦白说出来,我们一起想办法,好不好?”
  他的眼底有痛楚,她越发觉得心如刀割,如果长痛不如短痛,那么挥刀一斩,总胜过千刀万剐。
  “邵振嵘,我以前做过一件错事,错到无法挽回。”她几近于哀求:“错到我没有办法再爱你,我们分手好吗?我求你好不好?我真的没有办法了。”
  她那样骄傲,从来不曾这样低声下气,他只觉得心痛,无所适从:“晓苏,没有人从不犯错,过去的事情都已经过去,我并不在乎你那个前男友,我在英国也曾经有过女朋友。我们相遇相爱是在现在,我只在乎现在。”
  “不是这样,”她几乎心力交悴,只机械而麻木的重复:“不是这样。”
  她的脸上仍旧没有半分血色,她慢慢的说:“我当年是真的爱林向远,很爱很爱。我那时候根本没遇过任何挫折,父母疼爱,名牌大学,还有个优秀的博士男友,我一直以为我毕业就会嫁给他,从此幸福一辈子。可是不是那样,他去了北京,我一毕业也去了北京,但他没过多久,就跟别的人结婚了……”她的声音低下去,仿佛支离破碎:“我没有办法忘记他,直到再次见到他,我才知道我没办法忘记他……所以,我们分手吧……”
  “晓苏,我不相信你说的话。”他仿佛慢慢镇定下来,虽然他的手指仍在微微发颤,但他的声音中透着不可置疑的坚定:“晓苏,把这一切都忘了。你再不要提这件事情了,就当它没有发生过。”
  可是她没有办法。
  她艰难的开口,眼里饱含着热泪,只要一触,就要滚落下来:“我一直以为我忘记了,可是如今我没有办法了……就算你现在叫我忘记,我也没有办法了。我根本没有办法面对你……”
  “你说的我不相信,”他平静而坚定的说:“我不相信你不爱我。”
  如果可以,她宁可这一刹那死去。可是她没有办法,她的嘴唇颤抖着:“振嵘……我是真的,我以为我爱你,可现在才知道,你不过是我能抓到的一根浮木,我对不起你……。”
  他的脸色发青,仿佛隐约预见了什么,突然的他粗暴的打断她:“够了!我们今天不要再谈这件事情了,我送你回家,你冷静一下好不好?”他那样用力的拉扯她,仿佛想阻止什么,可是不过是徒劳。
  “邵振嵘,”那句话终于还是从齿缝间挤了出来:“请你不要逃避,我真的没有喜欢过你,请你不要再纠缠我。”
  整个世界仿佛一下子静止下来,那样喧嚣的闹市,身后车道上洪水般的车流,人行道上人来人往,车声人声,那样嘈杂,却仿佛一下子失了声。只余了自己的心跳,咚!咚!咚……
  非常缓慢,非常沉重,一下一下,然后才是痛楚,很细微却很清晰,慢慢顺着血脉蜿蜒,一直到心脏,原来古人说到心痛,是真的痛,痛不可抑,痛到连气都透不过来。他有点茫然的看着她,就像不认识她,或者不曾见过她。要不然这是个梦,只要醒来,一切都安然无恙。可是没有办法再自欺欺人,她的眼泪渐渐干了,脸上绷得发疼,眼睛几乎睁不开,四周的天色慢慢黑下来,路灯亮了,车灯也亮了,夜色如此绮丽,仿佛是一种毒。而她陷在九重地狱里,永世不得超生。
  “振嵘,”她的声音几乎已经平静:“我们分手吧,我没有办法跟你在一起。”
  他终于松开手,眼中没有任何光彩,仿佛就此一下子,整个人突然黯淡得像个影子,他并没有说话,慢慢的转身。
  他起初走得很慢,但后来走得越来越快,不一会儿就消失在街角。而她像傻子一样站在那里,只眼睁睁看着他渐行渐远。
  她不知在那里站了多久才拦了出租车回家。
  到家后她放水洗澡,水正哗哗的响着,她有点发愣,有单调的声音一直在响,她想了半晌才记起来是电话,仿佛脑子已经发了僵,一直响,她想电话响自己应该怎么办呢?电话响了应该怎么办呢?终于想起来应该去接电话,她跌跌撞撞走出来,被地毯上的小猪抱枕绊倒,猛一下子磕在茶几上,顿时疼得连眼泪都快涌出来,只看到来电显示,顾不得了,连忙抓到听筒。
  “晓苏?今天天气预报说有寒流降温,你厚外套还没有收起来吧,明天多穿一点,春捂秋冻,别贪漂亮不肯穿衣服。”
  “我知道。”
  “你声音怎么了?”
  “有点感冒。”
  杜妈妈顿时絮絮叨叨:“你怎么这样不小心?吃药了没有?不行打个电话给小邵,看看需不需要打针?”
  “妈,我煤气上炖着汤,要漫了我挂了啊。”
  “嗐!这孩子做事,着三不着四的!快去快去!”
  她把电话挂上,才发现刚才那一下子,摔得手肘上蹭破整块油皮,露出赤红的血与肉,原来并不疼。她漫不在乎的想,原来并不疼。
  洗完了澡她又开始发怔,头发湿淋淋的,应该怎么办?她有点费劲的想,吹干,应该用电吹风,好容易找到电吹风,拿起来又找开关,平常下意识的动作都成了最吃力的事,她把电吹风掉过来翻过去,只想,开关在哪里呢?为什么找不到?
  最后终于找到开关,风唿一下全喷在脸上,热辣辣的猝不及防,眼泪顿时涌出来了。
  她不知道自己在浴室哭了多久,也许是一个小时,也许是四个小时,手肘上的伤口一阵阵发疼,疼得她没有办法。这样疼,原来这样疼……她嚎啕大哭,原来是这样疼……疼得让人没办法呼吸,疼得让人没办法思考,她揪着自己的衣襟,把头抵在冰冷的台盆上,这样疼……从五脏六腑里透出来,疼得让人绝望,她呜咽着把自己缩起来,蜷成一团缩在台盆旁边,很冷,她冷得发抖,可是没有办法,除了哭她没有别的办法。她错了,错得这样厉害,她不知道会这样疼。可是现在知道也没有办法,她缩了又缩,只希望自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要不就永远忘掉邵振嵘,可是一想到他,胸口就会觉得发紧,透不出气来,这样疼,原来这样疼。只要一想到他,原来就这样疼。
  她高烧了一周不退,伤口感染,她起初不管不顾,还坚持去上班,最后烧得整个人都已经恍惚,手也几乎无法动弹,才去了社区医院,医生看到她化脓红肿的伤口,立刻建议她转到大型综合医院去,她只是怕,最后实在捱不过去才去,幸好不是他的医院,跟他的医院隔着半个城市。
  可还是怕,怕到见到穿白袍的医生就发抖,她怕得要命,怕到眼泪随时随地会掉下来。
  要把伤口的脓挤出来,把腐肉刮去。
  替她处理伤口的护士非常诧异,说:“你怎么拖到现在才来医院?你再不来这手就废了!”然后又说:“你别动,有一点疼,忍忍就好了。”
  忍,她拼命的隐忍,这样疼,原来这样疼。疼得清晰的觉得那刀子在伤口上刮,疼得清晰觉得那剪子剪开皮肉,可她一滴眼泪都没有掉,手指深深的掐入掌心,只麻木的想,还得有多久?还得有多久才会结束?还得有多久才会不疼?
  每天三四袋点滴,烧渐渐退下来,手仍旧不能动弹,每天换药如同受刑,她倒宁愿这种近乎刮骨疗伤的残忍,总好过心口的疼痛。
  有天半夜她睡着,迷迷糊糊电话响了,她拿起来,听到熟悉的声音,只唤了她一声“晓苏”,她以为是做梦,结果也是在做梦,电话几乎是立刻就挂断了,她听着那短促的忙音,想,原来真的是做梦。
  她躺下去又接着睡,手臂一阵阵发疼,实在疼得没有办法,只好起来找到芬必得,吃一颗还是疼,吃了两颗还是疼,她神使鬼差的把整盒的药都掰出来,小小的一把,如果全吞下去,会不会就不疼了?
  她把那些药囊放到了嘴边,只要一仰脖子吞下去,也许永远就不疼了。
  犹豫了好久,她终于狠狠的将药甩出去,胶囊落在地上,仿佛一把豆子,嘣嘣乱响,她倒下去,手还是疼,疼得她几乎又想哭了。她很小的声音叫了声:“邵振嵘”。
  黑暗里没人应她。
  她疼到了极点,蜷起来,把自己整个人都蜷起来,终于慢慢的睡着了。
  再次见到杜晓苏的时候,林向远真的觉得很意外。
  她似乎变了一个人,上次见着她,她神采熠熠,仿佛一颗明珠,教人移不开目光。而这次见到她,她的整个人仿佛一下子黯淡,再没了那日的光华夺目。虽然在会议中仍旧专心,可是偶尔的一刹那,总能看见她浓密深重的长睫,掩去一双眸子,仿佛幽潭的深影,倒映着天光云色,却带着一种茫然的无措。
  开完会下来到停车场,杜晓苏才发现自己把资料忘在会议室了。宁维诚并没有说什么,但她十分内疚,最近自己神不守舍,老是丢三落四。她低声对宁维诚说:“宁经理,要不你们先走吧,我拿了资料,自己打的回家就行了。”
  她搭了电梯又上楼去,推开会议室的门,却怔了一怔。
  会议室里并没有开灯,黑暗中只看得到红色的一点光芒,影影绰绰可以看到是一个人坐在那里吸烟,她从外头走廓上进来,一时也看不清楚是谁,她于是有点犹豫,想要先退出去。
  “晓苏。”他忽然在黑暗里唤了她一声。
  她有意放轻松语气的说:“原来是林总在这里——我把东西忘这儿了。”
  “我知道。”他的声音很平静:“开关在你身后的墙上。”
  她伸手一摸,果然是,于是按下去,天花板上,满天穹庐繁星般的灯,顿时齐齐大放光明,她有点不太适应突如其来的光线,不由自主伸出手来遮了一下眼睛。
  待放下手时,林向远已经从桌边站起来了,将文件递给她。他的身材依旧高大,巨大的阴影遮住头顶的光线,她有点谨慎的说:“谢谢。”
  “晓苏,我们之间不用这样客气。”
  她短暂的沉默了一会儿,最后终于说:“好的,林总。”
  他忽然笑笑:“晓苏,我请你吃晚饭吧。”
  她说:“谢谢林总,不过我约了朋友,下次有机会再说吧。”
  他终于叹了口气,仿佛是想隐忍什么,可还是问了:“晓苏——你是遇上什么事吗?我可以帮到你吗?”
  她轻轻摇头,没有人可以帮到她,她只是,自作孽,不可活。
  他自嘲的笑笑:“我真是……我还真是不自量力。请你别误会,我是觉得你今天精神有点不太好,所以仅仅出于朋友的立场,想知道你是否遇上困难。”
  她的脸色苍白,只不愿意再说话。
  而沉默了很长时间,他却说:“晓苏,对不起。”
  杜晓苏的脸色仿佛很平静,声音也是:“你并没有什么地方对不起我。”
  “晓苏,你家境优渥,所以你永远也不明白,什么叫奋斗,因为你生来就不需要奋斗。我知道你鄙夷我,瞧不起我,但你不曾有过我的经历。”他带着一点自嘲的笑容:“过去你问过我,为什么读博士,现在我可以告诉你,是因为自卑。是啊,自卑,只有学位能让我赢得旁人的尊重,只有学位让我对自己还有自信。想不到吧?这么可笑的理由。
  你知道我出生在矿区,父亲很早就去世。我没有告诉过你,我的母亲没有正式的工作,就靠那点可怜的抚恤金,还有我母亲打零工的那点钱,我才可以上学。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因为没有钱,眼睁睁看着我母亲的病,由乙肝转成肝硬化,她的病就是被穷给耽误的。我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这样的贫困。我们矿区一中非常有名,每年考很多学生到清华北大。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穷,没有办法,没有退路,只好拼命读书。考上名牌大学,出来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可是你知道这有多难,我付出了比常人三倍四倍的努力,才可以拿到奖学金,但毕业出来,一无所有,没有人脉,没有关系,没有倚靠。晓苏,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当时找工作的窘态。可是你,你说你要去北京,和我在一起,你根本就没顾虑过找工作,因为马上有你父亲的战友,把一切都替你安排好了。如果你因此而瞧不起我,我心里也会好受些,可你偏偏不是那样,你丝毫都没有这种想法,反而替我张罗着找工作。
  那段时间,我在你面前几乎抬不起头来。我这么多年的努力,最后能够有什么?比不上你父亲的一个电话,比不上我那些本科同学们家里认识这个叔叔,那个伯伯。我什么都没有,我甚至还要借助你。我还需要养活我的母亲,让她可以安度晚年。我是她这一生唯一的希望,唯一的骄傲!在学校的时候,你对我不肯带你回家一直觉得不解,也一直觉得委屈。我不是不想带你回家,而是觉得我没法让你面对我的母亲。我一直读到博士,家里真的是家徒四壁,那样的房子,那样的家……
  我在你面前那样优秀,那样骄傲,你一直以我为荣,你一直觉得我是世上最棒的。你不知道我到底付出多少努力才可以跟你站在一起,而你轻轻松松,仍旧比我拥有得太多,你是那样美,那样好,单纯到让我觉得自卑。我跟你在一起,太辛苦,才可以保存这样的美好,太辛苦了。所以到最后我实在没有办法忍耐,没有办法再坚持……”
  他停了一会儿,仿佛笑了笑,声音变得轻微,透着难以言喻的伤感:“晓苏,如今说什么都不能弥补。但可以对你说这些话,让我觉得好受许多。”
  他的话像是一场雨,密密匝匝,让她只觉得微寒侵骨。会议室里灯光如碎,照在他的身上,剪裁得体的手工西服,衬得人眉目分明。分明熟悉,又分明陌生。她确实没有想过,他曾经有过那样的心事与压力。过去的那些事情,她极力的忘却,没想到还是毁了今天的一切。而她只是保持着长久的缄默,仿佛想把过往的一切,都安静无声的放逐于这沉默中。
  最后,她说:“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已经不重要了。”
  他说:“晓苏,请你原谅。”
  她仍旧很沉默:“你没有做错什么,更不需要我的原谅。”然后,问:“我可以走了吗?”
  “我送你。”
  “不用。”她重新推开会议室的门,外头走廊里有风,吹在身上更觉得冷。
  回家的路上,杜晓苏打迭精神看车窗外的街景,黄昏时分,城市熙熙攘攘,车如流水马如龙,繁华得像是一切都不曾发生。就像一场梦,如果可以醒来,就是不曾发生。
  而她永远没有办法从这噩梦中醒来了。
  到了家门口才发现自己的包不见了,不知道是落在地铁上,还是落在了出租车上。
  很累,她什么都不愿意回想。
  于是抵着门,慢慢坐下来,抱着双膝。仿若婴儿,这样子最安全,这样子最好,如果可以什么都不想,该有多好。
  钥匙钱包,还有手机,都在那包里。
  她进不去家门,但也无所谓了,反正她也不想进去。
  这个世界有一部分东西已经永远死去,再活不过来。她把头埋进双臂中,如果可以,她也想就这样死去,再不用活过来。
  她曾经以为自己是真的忘了,那样不堪的过去,青春的愚昧与狭隘,因为失恋而冲动的放纵,一夜之后却仓促的发现自己和一个陌生的男人同床共枕,慌乱之后她终于强迫自己忘记。成功的,永远的,遗忘了。一干二净,永不记起,仿佛一把剪刀,把中间一团乱麻剪去,余下的没有半分痕迹。连她自己都主动自觉的,把那段回忆全都抹去,抹得干干净净。可终归是她犯下的滔天大罪,才有了今天的报应,她以为那只是一次偶尔的失足,二十几年良好的家教,她从来没有做出那样大胆的事,却在酒后失态,没想到今天会有报应,原来这就是报应。她错了,错得那样厉害,那样离谱,她不能去想,想不到那个男人会重新出现在自己面前,而且还是邵振嵘的哥哥。这就是报应,只要一想起来,整颗心都是焦痛,如同整个人陷在九重地狱里,身受火烧冰灼,永世不得翻身,不能安宁,永无宁日。
  那天晚上她很晚才想起来给邹思琦打电话,因为她的备用钥匙在邹思琦那里。她又等了很久,最后电梯终于停在了这一层,有脚步声传来,有人向她走过来,却不是送钥匙来的邹思琦,也不是邻居,而是邵振嵘。
  她就那样精疲力竭的坐在门前,当看到他的时候,她身子微微一跳,仿佛想要逃,但背后就是紧锁的门,无路可退。
  他安静的看着她,手里拎着她的包,她仓惶的看着他,他把包给她,声音似乎有些低:“你忘在出租车上,司机翻看手机的号码簿,然后打给我。”
  她不敢说话,也不敢动弹,就像是浅潭里的鱼,只怕自己的尾轻轻一扫,便惊动了人,从此万劫不复。
  “晓苏,”他终于叫她的名字,仿佛这两个字带着某种痛楚,他声音仍然很轻,就像往日一样温柔,他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别总是这样丢三落四的。”
  她一动也不动,他伸着手,将那包递在她面前很久,她还是没有动,更没有伸手去接。
  最后,他把包轻轻地放在她面前的地上,转身走了。
  一直到电梯门阖上,“叮”一声微响,她才震动的抬起头。
  她什么都顾不上,只顾得扑到电梯门前去,数字已经迅速变化,减少下去,如同人绝望的心跳,她拼命按钮,可是没有用,他已经走了,没有用。她拼命的按扭,绝望的看着数字一个个减下去,他是真的已经走了。她掉头从消防楼梯跑下去,一层层的楼梯,黑洞洞的,没有灯,也没有人,无穷无尽一层层的台阶,旋转着向下,无尽的向下……她只听见自己的脚步声,嗒嗒嗒嗒,嗒嗒嗒嗒……伴随着急促的心跳,怦咚怦咚,就要跳出胸腔,那样急,那样快,连呼吸都几乎困难,只是来不及,知道是来不及……
  她一口气跑到了楼下,“砰”一声推开沉重的防烟门,反弹的门扇打在她的小腿上,打得她一个踉跄,可是她还是站稳了,因为不能跌倒,她没有时间。
  眼前的大厅空荡荡的,大理石的地板反射着清冷的灯光,外面有声音,也许是下雨了。
  她丝毫没有犹豫,就直接冲了出去,仓促地直冲下台阶,正好看到他的汽车尾灯,红色的,像是一双眼睛,滴着血,淌着泪,却转瞬远去,拐过车道,再也看不见了。
  是真的下雨了,雨丝淋湿她的头发,她都没有哭,明明知道,他是真的已经走了。
  他是真的走了。
  她站在那里,像傻子一样,不言不语。明明是知道那是地狱,却亲手把自己陷进去,眼睁睁到绝望。
  有的可以打上日期
  但是有些还是该忘记
  那天你记得吗
  那天风的味道
  地震来临的时候,杜晓苏正和同事朱灵雅搭电梯下楼。电梯剧烈地震动了好几下,就像一只钟摆,甚至可以听到电梯撞在电梯井上发出的沉闷的声音,紧接着再也不动,似乎卡住了。朱灵雅吓得尖叫一声,紧紧抓住杜晓苏的胳膊:“怎么回事呀?”
  杜晓苏也不知道,以为是电梯故障,幸好过了片刻,电梯就恢复运行,结果一出电梯间,只见所有人正纷纷往楼梯间跑去。
  “地震了呀!快走!”
  她们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人流带着往楼梯间涌去,一口气跑到楼下,才发现附近写字楼的人全下来了,楼下的街上站满了人。身旁的朱灵雅惊魂未定,几乎是第一时间就拿起手机给男友打电话:“吓死塌类……”又殷殷叮嘱,“离房子远碍,勿要随便上去,上班?侬勿要命啦,阿拉都勿上班,那老板脑子搭错了,侬勿要踩伊,侬太寿了,勿怪哪能侬勿要上去,不然我再啊不睬侬了……”
  腻言软语,听在耳中仿佛嘈嘈切切的背景音,杜晓苏仰起脸来,两侧高楼大厦似山石嶙峋,参差林立,岌岌可危,更衬得狭窄的接到幽深如河。偶尔有一缕阳光从高楼的间隙间射下来,刺痛人的眼。她想,如果再来一次更剧烈的地动山摇,这些楼全都塌下来,她们躲也躲不过……可又有什么用处,她的整个世界早已经天崩地裂,崩塌得无半分完好。
  朱灵雅答完了电话,转过脸来笑吟吟地问她:“晓苏你怎么不打电话,报个平安也应该的啊?”
  她这才想起来,应该给妈妈大哥电话,但又想到看样子震级并不高,家里隔着几千里远,应该没什么感觉,还是别人父母担心的好。然后又想到邵振嵘,不知道他们医院怎么样,他肯定会忙着保护病人——想到他,就觉得十分难过。
  朱灵雅看她把手机拿出来,又放回包包里去,不由觉得好笑:“给男朋友打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还非要等他先打过来呀?”
  杜晓苏勉强笑了笑,终究还是没再做声。
  因为她们上班的写字楼是高层,震感明显,所有的人都如同惊弓之鸟,在马路上站了好几个钟头。大家议论纷纷,不知道到底是哪里地震了,但没有确切的消息传来。有人收到短信说是黄石,有人收到短信说是四川。只是男的繁忙的周一就这样站在马路上浪费过去,于是楼上另一家公司的男职员过来搭讪,又买奶茶来请客,逗得晓苏公司里几个小姑娘有说有笑。
  到了四点钟公司主管终于宣布提前下班,于是所有人一哄而散。杜晓苏觉得有点茫然,本来上班很忙,忙到她都没有多余的
  脑力去想别的,但突如其来空出来这样几个钟头,就可以回家了。
  因为大家都急着回家,这边路面上都看不到出租车。她走了两站路去轻轨站,却搭了相反的方向,去了医院。
  医院附近的马路上还有稀稀朗朗的人群没有散尽,大约是附近上班的职员,或者来急诊的病人,甚至还有病人家属举着吊瓶站在人行道上。杜晓苏放慢了步子,看着人行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穿梭往来,她却不想进医院去。于是拐了弯,一步拖一步地往前走,抬起头来,才知道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上次和邵振嵘吃饭的地方。
  隔着门犹豫不决,还是走进去了。还没有到吃饭的时间,店里没什么客人,终于到二楼去,有很大的落地窗,正对这医院。服务员有点歉意地笑,想替她放下窗帘:“不好意思,外面有点吵。”
  “没事。”她阻止了服务员,“就这样吧。”
  太阳已经快要落下去,楼与楼的缝隙里可以看到一点淡淡的晚霞,很浅的绯红色,隐隐透着紫色的天光。她做到了华灯初上,看路灯亮起来,对面医院大楼的灯也一盏盏亮起来,整栋建筑剔透的如水晶塔,仿佛琼楼玉宇,人间天上。
  从窗口望出去,是一片星星点点璀璨的灯海。这城市的夜色一直这样美,就像她的眼睛,里面倒映了寒夜的星辉。可是那星辉却支离破碎,最后走的时候,他一直没有敢回头,怕看到她眼睛里的泪光。
  如果她真的在骗他,为什么她会哭?
  他不由得叹了气。
  “邵医生!”护士急促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17床突然呕吐,您要不要去看看?”
  “我马上来。”他抓过身就匆匆炒病房走去,将窗外的灯海抛在身后。
  这个夜班非常忙碌,凌晨十分急诊转来一个头部受伤的车祸病人,抢救了整夜。上午例行的查房之后,邵振嵘与来接白班的同事交接完毕。脱下医生袍,换上自己的衣服,才感到疲惫袭来。揉了揉眉心,正打算回家补眠,忽然护士探头叫住他:“邵医生,急诊电话找您。”
  是急诊中心的一个相熟的护士:“邵医生你快下来,你女朋友出事了。”
  他到急诊部的时候,杜晓苏还没有醒,病床上的她脸色非常苍白,眼睛微微陷下去,显得非常憔悴。接诊医生说:“基本检查刚才都做了,就是血压有点低,初步诊断应该是疲劳过度。”一旁的护士说:“早上刚接班,一个早锻炼的老大爷送她近来的,说是晕在外边马路上了。我们都没注意,忙着查血压、心跳、瞳反,抢救的时候我越看越觉得眼熟,这才想起来,这不是邵医生你的女朋友吗?就赶紧给你打电话了。”
  邵振嵘看了看挂的点滴,是葡萄糖。医生问:“邵医生,你女朋友有什么慢性病或者药物过敏史吗?”
  “没有。”
  “噢,那就好。那我去写病例,对了,她是医保还是自费?”
  “我去交费吧。”邵振嵘说,“我估计她没带医保卡。”
  划价交费后,挥刀急诊观察室,杜晓苏已经醒了。看到他近来,她的身体突然微微一动,不过几天没见,她的大眼睛已经深深地凹进去,嘴唇上起了碎皮,整个人就像彩漆剥落的木偶,显得木讷而暗淡无光。她的手还搁在被子里,交错绑住针头的胶带下可以清晰地看到血管,她最近廋了
  很多。她的目光最后落在他手中的单据上,终于低声说:“对不起。”
  他并没有做声。
  这时候正好急诊医生拿着化验单走进来:“醒啦?验血的报告已经出来了,血色素有点偏低,可能是缺铁性贫血。以后要注意补血,多吃含铁、铜等微量元素多的食物……这个让邵医生教你吧,反正平时饮食要注意营养。”他将病历和一叠化验单都交给邵振嵘,“应该没什么大问题,葡萄糖挂完后就可以回家了。对了,多注意休息,不要熬夜。”
  等他走后,邵振嵘才问:“你昨天晚上在哪儿?”
  她像犯了错误的孩子,默然低垂着眼睛。
  “你不会在医院外头待了一夜吧?”
  看看她还是不做声,他不由得动气:“杜晓苏,你究竟怎么回事?你如果有什么事来找我,你就直接过来。你在医院外头待一夜是什么意思?你觉得这样做有意义吗?”
  她从来没见过他生气的样子,他严厉的预期令她连唇上最后一抹颜色都失掉了,她怔怔看着他,就像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他终于及时地克制住心头那股无名火,转开脸去。观察使外头神圣嘈杂,听着很近,可是又很远。她还是没有做声。点滴管里的药水一滴滴落着,震动起轻微的涟漪,可是空气却渐渐地凝固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渐渐地渗进来,然后,风化成泥,却又细微地碎裂开去,龟裂成细小的碎片,扎进人的眼里,也扎进人的心里,令人觉得难受。
  “你没吃早饭吧?”他语气平缓下来,“我去给你买点东西吃。”
  其实她什么都不想吃,虽然昨天连晚饭都没吃,但她并不觉得饿,相反,胃里跟塞满了石头似地,沉甸甸的,根本再塞不下别的东西。她嘴唇微动,想要说什么,他已经走出去了。
  看到他的身影小时在门后,杜晓苏突然觉得,也许他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而需他只是找一个借口……她想叫住他,但他的名字已经到了嘴边,却终究默然无声。
  时间仿佛特别慢,半晌点滴的药水才滴下一滴,却又特别快,快得令她觉得无措。只好数点滴管里的药水,一滴,两滴,三滴……又记不清数到了哪里,只好从头再数……一滴,两滴,三滴……她强迫自己将全部注意力集中起来,不再去想别的。药水一点点往下落,她的手也一点点冷下去,冷得像心里也开始结冰。
  他走路的脚步很轻,轻到她竟然没有听到,当他重新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都觉得不真实,只是恍惚地看着他。
  “蟹粉小笼。”他把热腾腾的包子递给她,“本来想买点粥给你,但已经卖完了,只有这个了。”
  包子很烫,她拿在手里,只觉得烫。他把筷子给她:“你先吃吧,不管什么事,吃完了再说。”
  有氤氲的热气,慢慢触到鼻酸,她低着头,他说:“我出去抽支烟。”
  她看着他,他以前从来不抽烟,偶尔别人给他,他都说不会。她怔怔地看着他,他已经走到门口了,却忽然回过头来,她的视线躲闪不及,已经和他的视线碰在了一起。他皱着眉头,说:“我等会儿就回来。”这才掉头往门外走去。
  邵振嵘走到花园里,掏出打火机和烟,都是刚才在小店买的,刚点燃的时候,被呛了一口,呛得他咳嗽起来。他不会抽烟,可是刚才买完包子回来,路过小店,却不由自主掏钱买了盒中华。他试着再吸一口,还是呛,让他想起自己四五岁的时候,二哥宇峥跟他一块儿偷了姥爷一盒烟,两个人躲在花园假山底下偷偷点燃。那时他用尽全部力气狠狠吸了一口,没想到呛得大哭起来,最后勤务员闻声寻来,才把他们俩给拎出来。行伍出身的姥爷蒲扇样的大手搧在屁股上不知道有多疼:“小兔崽子,好的不学学这个!”
  他不愿意再想,揉了揉脸,把烟掐灭了,扔进垃圾桶里。
  回到观察室葡萄糖已经快挂完了,杜晓苏却睡着了。她脸上稍微有了一点血色,长长的睫毛给眼圈投下淡淡的黑影。他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又把点滴的速度调慢了些,微微叹了口气。
  护士来拔针,她一惊就醒了,挣扎着要起来穿鞋,邵振嵘说:“输液后观察几分钟再走。”稍顿了顿,又说:“我送你回家。”
  她这才想起来给公司打电话请假,幸好上司没说什么,只叮嘱她好好休息。
  在停车场,明亮的太阳仍给她一种虚幻的感觉,五月的城市已经略有暑意,风里有最后一抹春天的气息。她站在那里,看他倒车,一切在阳光下显得有些不真实,仿佛是做梦。
  一路只是沉默。她送给他的小豆苗还放在中控台上方,一点点的舒展,摇着两片叶子,像是活的一样。交通很顺畅,男的没有堵车,他把她送到公寓楼下,并没有将车熄火。
  她低声说:“谢谢。”
  他没有做声。
  她鼓起勇气抬起眼睛,他并没有看她,只是握着方向盘,看着前方。
  “邵振嵘……”她几近艰难地启齿,“我走了,往后你要好好保重。还有,谢谢你。”
  他用力攥紧了方向盘,还是什么都没说。
  她很快打开车门,逃也似的下车跑掉了。
  身后有人叫她的名字,声音很远,她知道是幻觉,所以跑得更快。不管不顾,一口气冲上了台阶,突然有只手拽住了她的胳膊。竟然是邵振嵘,他追得太急,微微有些喘,而她胸脯剧烈起伏着,仍是透不过气来,仿佛即将窒息。
  他说:“等我几天时间,请你,等我几天时间。”
  她不敢动,也不敢说话,只怕一动弹就要醒来。她从来没有奢望过,到了这一刻,更不敢奢望。他的眼底净是血丝,仿佛也没有睡好,他说:“你不可以这样,你得让我弄明白究竟为什么……”他似乎忍住了后面的话,最后,只是说,“请你,等我几天,可以吗?”
  他终于松开了手,很安静地看着她,看着她的眼睛,看着她瞳孔里的自己。他的眼里倒映着她的影,却盛着难以言喻的痛楚,她微微觉得眩晕,不愿也不能再想。
  过了很久之后,他才转身往外走去,外面的太阳很灿烂,就像茸茸的一个金框,将他整个人卡进去,而她自己的影子投在平滑如镜的大理石地面上,仿佛无限萧索。
  又过了一天,杜晓苏上班后,才知道地震的灾情严重,因为她回家后倒头就睡了,既没看电视也没有上网。MSN上跳出一则则触目惊心的消息,门户网站开始铺天盖地地报道灾情,所有的人都忍不住流泪。公司的业务已经几近停顿,同事们主动发起了募捐,杜晓苏把一个月工资都捐了出去,然后午休的时候,和同事一块儿去找献血车。距离她上次献血还差几周才到半年,但她知道自己的血型稀缺,她只想救更多的人,
  哪怕是能救一个人也好。
  献血车还没有找到,突然接到邵振嵘打来的电话,这时应该是他上白班的时间。
  “晓苏”他语气十分匆忙,“我们医院接到命令,要组织医疗队去四川。我刚才已经报名了,现在通知我们下午就出发。”稍顿了顿,又说,“等我回来,我们再谈,可以吗?”
  她心里猛地一沉,因为听说余震不断,急急地说:“你自己注意安全。”
  “我知道。”他那端背景音乐嘈杂,似乎是在会场,又似乎是在室外,“我都知道。”他稍停顿了一下,说,“再见。”
  电话被匆忙挂断了,只留“嘟嘟”的忙音,她站在那里,心酸中掺着些微的震动。她会等,等他回来,向他坦白。她做了错事,她会鼓起勇气去面对,不管到时候他会是厌憎还是离开,她都会等到那一刻,等他回来。
  邵振嵘走后就杳无音讯,因为手机基站还有很大部分没抢通,灾区通讯困难,电信也呼吁公众尽量不要往灾区打电话,以保证最紧急和最重要的通讯。电视上二十四小时直播救灾新闻,整个世界都沉浸在悲痛和泪水中,成千上万的人死去,包括最幼小最无辜的孩子。每个人都在流泪,有同事在茶水间低声哭泣,因为那些新闻图片,那些永远沉睡的孩子们,那些失去亲人痛不欲生的画面。
  杜晓苏同样觉得无力,在这样的灾难面前,个人的力量渺小到几乎绝望。她说服自己镇定,去做一些自己可以做到的事。血库已满,她排队等级预约,如果缺血,可以第一时间献血。几个同事组织了一下,凑钱采购矿泉水、帐篷、药品寄往灾区,杜晓苏也去帮忙。邮局业务非常繁忙,很多人往灾区寄衣被,有临时竖起的公示牌,写着寄往灾区的赈灾物资一律免费。邮局的员工忙着给大箱大箱的衣物贴上标签,有人就在大厅里抽泣起来,身边有人轻声安慰,不知是否记挂身在灾区的亲友,还是单纯地为自己的无力而哭泣。
  累到了极点,脑中反倒一片空白。
  杜晓苏在回家的地铁上睡着了,她梦到父母,梦到振嵘,也梦到自己。下了很大一场雪,白茫茫的大雪将一切都掩埋起来,她一个人在雪地里走,走了很久很久,又饿又冷,却找不到一个人。
  地铁震动着停下,开始广播,她才惊醒,发现坐过了站。只好下去,又换了对开的车往回搭。车厢里有年轻的母亲带着孩子,漂亮的小姑娘,大约只有一两岁,乌溜溜的黑眼睛,望着她,笑。
  在这被泪水浸渍的时刻,在这全国都感到痛不可抑的时刻,在连电视直播的主持人都泣不成声的时刻,只有孩子还这样微笑,用无邪的眼睛,清澈地注视着一切,让人看到希望,让人看到将来,让人看到幸福。
  回家后她意外地收到了邵振嵘走后的第一条短信:“晓苏,今天手机可以收到短信了,但还不能童话。这里情况很不好,至今还有乡镇没有打通道路,明天我们医疗队要跟随部队进山里去,到时手机就更没有信号了。”
  她拿着手机打了很长一段话,删了添,添了删,改到最后,只余了十个字:“望一切平安,我等你回来。”
  短信发了很久没有发出去,手机一直提示发送失败。她毫不气绥,试了一次又一次,窝在沙发里,看手机屏幕上那小小的信封,不停地旋转着,发送失败,再来,发送失败,再来……等到最后终于出现“短信发送成功”,她抬起头,才发现连脖子都已经酸了。
  他没有给她回短信,也许因为信号不好,也许因为太忙了。新闻里说很多救援人员都是超负荷奋战在第一线,画面上有很多救援部队就和衣睡在马路上,医生和护士都是满负荷运转。也许他太累了,忙着手术,忙着抢救,连休息的时间都很少……她一直等到了半夜,最后终于攥着手机在沙发上睡着了。
  第二天上午刚上班,大老板就让人把她找去了:“宇天地产那边打电话来,点名叫你去一趟。”
  她微微一怔。
  老板叮嘱:“宇天地产是我们最重要的客户,你马上过去,千万别怠慢了。”
  “是。”
  去宇天地产的办公楼还得过江,路上花费了差不多哦一个多小时,才来到那栋摩天高楼下。搭电梯上去,前台确认了预约,于是打电话通知:“单秘书,博远的杜小姐已经到了。”对方似乎说了一句什么话,前台这才放下电话告诉她,“杜小姐,您可以上楼去了。”
  不出意料的气势恢宏,连过道的落地窗都对这江滩,观景实现一览无余。从这么高俯瞰,江水变成细细的白练,江边那一湾百年奢华的建筑也遥远绰约得如同微缩盆景。阳光清澈,整个城市似金粉世界,洋溢着俗世巅峰的繁华。而她根本无心风景,只紧随着引路的单秘书进入会客室。
  单秘书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显得很客气:“杜小姐请稍微坐一会儿,雷先生过会儿就过来。”
  虽然已经做足了思想准备,但再次见到雷宇峥的时候,她仍旧有些局促地从沙发上站起来。
  沉重的橡木门在他身后阖上,她第一次这样正视他,才发现他与邵振嵘颇有几分相像,唯一不像的大约就是目光,邵振嵘的目光总像湖水一样,温和深沉,而他的目光却像海一样,让人有一种无可遁形的波澜莫测。
  她深深吸了口气,仿佛知道要面临什么。
  “杜小姐请坐。”
  他似乎也挺客气,但她还是等他坐下来,才十分谨慎地在沙发上坐下。
  他的样子似乎比较放松,跟那天晚上的咄咄逼人仿佛完全是两个人,带着一种类似邵振嵘的温和气息,显得儒雅温良:“杜小姐,我本来想约你在外面谈话,但考虑到这里更私密安全,我想你也不愿意被人知道我们的见面。”
  她只是很安静地聆听。
  “明显我低估了你在振嵘心中的分量,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看到他这样沮丧。这件事情我不打算让我的父母知晓,显然杜小姐你更不愿意闹大,所以趁振嵘不在,我想和你好好谈一谈。”
  “雷先生……”
  他打断她的话:“杜小姐是聪明人,应该知道,我们家里虽然开明,但我父母对子女婚姻对象的唯一要求是,身家清白。我不想让我的家人成为笑柄,更不想让振嵘收到任何伤害。所以我认为这件事最佳的处理方式,仍旧是我当初给你的建议——离开振嵘。”
  她艰难地开口:“我……”
  “出国读书怎么样,杜小姐?你对哪间大学有兴趣?Wellesley?或者Columbia University?”
  “雷先生……”
  “杜小姐,我耐心有限。”他双手十指交叉,显得有点漫不经心,“你目前就职的博远,是一间所谓的建筑设计公司。而我对这个行业的影响能力,可能圆圆超出你的预计。如果我记得不错,令尊还有两年的时间就可以退居二线,令堂也只有几年就可以退休,到时候他们可以在家安度晚年……”
  她不自觉地站起来,攥紧了手指:“雷先生,如果振嵘知道了一切事情,他要离开我,我不会说半个字,因为我做错了事,他不原谅我是应当的。但如果振嵘打算原谅我,我死也不会放弃,因为我真的爱他。”
  雷宇峥靠在沙发上,似乎十分放松地笑起来,杜晓苏这才发现他笑时左颊上也有隐约的酒窝,但比邵振嵘的要浅。因为他笑得很浅,若有若无。他的笑容永远似海面上的一缕风,转瞬就不知去向,让人恍疑眼错。他似笑非笑地问:“杜小姐,你真的不觉得羞耻吗?”
  “我不觉得羞耻。雷先生,你几乎拥有这世上的一切,权利、地位、金钱……正如你说的那样,这世上你办不到的事情很少。但你在威胁我的时候都不觉得羞耻,我为什么要觉得羞耻?是,当初我一时糊涂,事后我后悔了,我离开,你凭什么认定我就是放纵的女人?我做错了事,锉刀我不打算原谅自己,但如果振嵘原谅我,我一定会尽我所能,继续爱他。我很后悔我没有向他坦白,我真的很后悔,哪怕他不打算原谅我。可惜失贞便要浸猪笼的时代已经过去,雷先生,说到贞洁,我觉得你完全没有立场来指责我。你及你的家庭可以要求我毫无瑕疵,而你未来的太太呢?她是否有资格也要求你守身如玉,婚前没有任何与异性的关系?所以你没有任何资格来指责我,唯一有资格指责我的,只是振嵘。我们之间的事,是我人士振嵘之前,而振嵘也坦白告诉过我,在国外他曾经有一位同居女友,只是后来性格不合分手了。到了今天,我所受到的教育,我所接受的知识,让我觉得男女在这件事情上是平等的。而认识振嵘之后,我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他的事,我是一心一意对他,所以我觉得没有什么可羞耻的。”
  他眯起眼睛来,似乎在打量她,最后,他说:“杜小姐,你是毫无诚意解决这件事情了?”
  “如果你觉得我配不上振嵘,你可以直接要求振嵘离开我,而不是在这里拿我的家人威胁我。”
  他赞许般点了点头:“勇气可嘉!”
  而她站在那里,仿佛一支箭,笔直笔直,她的目光也是笔直的,与他对视,他突然“嗤”的笑了一声:“其实我真想知道,如果振嵘回来,明确与你分手,你回事什么表情。”
  “那是我和他之间的事,只要他做出选择,我都会接收。也许我会很痛苦,也许会消沉一段时间,也许这辈子我也不会再爱上别人,可是我爱国他,也许还要爱很久,停不下来。但我很幸福,因为我知道什么是爱,而你,雷先生,你没有体会过,更不会懂得。”
  她露出几天来的第一个微笑:“这里是50层,站在这样高的地方,雷先生,我一直以为,你的眼界会比别人开阔。”她欠一欠身,“告辞。”
  进了电梯她才发觉自己双颊滚烫,仿佛是在发烧。她摸了摸自己的脸,没想到自己一口气说出那样长篇大论的话,可是一想到振嵘,想到他说让她等,她就觉得什么都不可怕,什么也不用怕,因为他说过让她等,她就一定要等他回来。
  手机响的时候还以为是听错了,只怕是邵振嵘,连忙从包里翻出来,竟然是老莫。老莫还是那副大嗓门,劈头盖脸就问:“杜晓苏,去不去灾区?”
  一句话把她问懵了,老莫哇啦哇啦直嚷嚷:“人手不够,报社除了值班的全去了灾区,但是有好几个受灾重镇还没有记者进去。头版在前方的报道实在是跟不上,老李在北川急的直跳脚,贺明又困在青川,深度报道!我要深度报道!下午有一架救援包机过去,我已经找人弄了个位子,报社实在抽不出人来,你要不要去?如果要去的话快点说,不行我就找别人了。”
  “我去我去!”她不假思索,急急忙忙答,“我当然要去!”
  老莫很干脆地说:“那你自卑干粮和水,别给灾区人民添麻烦。”
  “我知道我知道。”
  她挂了电话就打的直奔公司,找着主管人力资源部的副总,一口气将事情全说了,又说:“如果公司批准我的假期,我马上就要走了,如果公司不批准……我只好辞职。”
  反正雷宇峥已经打算让她在这行混不下去了,她也并不留恋。如果能去灾区,虽然没机会遇上邵振嵘,可是可以和他在一片天空下,呼吸着一样的空气。重要的是可以为灾区做一点事情,即使受苦她也愿意。
  副总似乎有点意外:“杜小姐,即使是正常的离职,你仍需要提前三个月向公司提出报告。不过……”副总很快微笑,“特事特办对不对?你去灾区吧,我们可以算你休年假。”
  她感激得说不出话来,只好说了一遍又一遍的“谢谢”。副总又说:“现在余震不断,你一个女孩子,千万注意安全。”
  她好像只会说谢谢了。
  顶头上司宁维诚也十分支持,立刻安排同事接手她的工作,爽快地说:“你放心去吧,注意安全。”
  她跑去买了许多食物和药品,如果都可以带过去,能分给灾民也好。忙中又抽空给邹思琦打了个电话,拜托她替自己瞒着父母。等东西买齐,带着大包小包赶到机场去,差不多已经到登机的时刻了。找着老莫安排好的接应的人,十分顺利地上了飞机。
  飞行时间两个多小时,飞机上都是专业的卫生防御人员,大家十分沉默,几乎没有人交谈。杜晓苏有点晕机,也许是因为太紧张,只好强迫自己闭上眼睛休息。
  没有做梦,只睡了一小会儿,也许是十几分钟,也许是几分钟,也许只是几秒钟。天气非常不好,进入四川上空后一直在云层上飞,后来到达双流机场上空,又遇上空中管制,不得不盘旋了十几分钟。程度正在下雨,幸好降落的时候还算顺利。
  下楼了飞机后杜晓苏就打开了手机,信号倒是正常的。于是她尝试给邵振嵘打电话,而他的手机不在服务区,于是她趁着等行李的功夫,给他发了条短信。他没回,大约没收到,或者正忙着。于是杜晓苏给老莫发了条短信,报告自己已经平安到达。候机大厅里人生嘈杂,到处是志愿者和来援的专业医疗队,大家都在等着行李。她终于在传送带上看到了自己的大包,搬下来很吃力,旁边有人伸手过来,帮她提上推车,她连声道谢。那人看到她还打包有成箱的药品和方便面,于是问她:”你是不是志愿者?“
  她有些不好意思:“不是,我是记者。”
  那人很温和地笑:“没关系,一样的。”
  是啊,他们都是来做自己可以做的事,尽自己的所能。
  成都的情况比她想象的要好很多,城市的秩序已经基本恢复,虽然空旷处仍旧搭满了帐篷,但交通情况已经恢复正常,偶尔可以看到救护车一路鸣笛飞驰而过。报社在成都有记者站,记者们全都赶赴一线灾区了,就一个值班的编辑留守。她去跟这位编辑碰了头,哪知刚进门不久就遇上余震。杜晓苏只觉得屋子晃动了好几秒“晃着晃着你就习惯了。”
  目前去重灾区仍旧十分困难,大部分道路因为塌方还没有抢通,不少救援部队都是冒险翻山步行进入的。
  “又下雨,这天气,坏透了。”编辑说,“一下雨就容易塌方泥石流,更糟了。”
  找不到车,编辑帮忙想了很多办法,天色渐渐黑下来,即使找到车夜行也十分不安全,不得不先在成都住下。杜晓苏给老莫打电话简短地说明了一下情况,老莫竟然十分宽容,还安慰她说:“不要紧,明天在想办法,新闻虽然重要,安全更重要。”
  她带了笔记本,发现酒店宽带竟然是通畅的,于是上网查询了一下各重灾区的地理位置,还有冒险跟随救援部队进入灾区的记者发回的十分简短的报道。只觉得越看越是触目惊心,死亡数字仍在不断攀升,看着那些前方最新的图片,她觉得胃里十分难受,这才想起原来晚饭忘了吃,可是已经很晚了,她也不想吃任何东西,于是观赏电脑强迫自己去睡觉。
  窗外一直在下雨,她迷迷糊糊地睡过去。做了很多梦,却都是些破碎的片段,模糊的,迷离的,断断续续地醒了睡,睡了醒,醒来总是一身冷汗。也许是因为换了环境,实在睡得不踏实,最后她突然被强烈的晃动震醒:余震!
  真的是余震!窗子在咯咯作响,从朦胧的睡灯光线里可以看到,桌上的水杯晃得厉害。没等她反应过来,外头居民楼的灯已经全亮了,酒店的火警警报尖锐地响起,楼道里服务员已经在叫:“余震了!快走!”
  很多客人穿着睡衣慌慌张张就跑下楼去,杜晓苏还记得带上相机和笔记本电脑。凌晨的街头,突然涌出成百上千的人来,附近居民楼的人也全下来了,携家带口的。大家惊魂未定,站在街头,有小孩子在哭,也有人在咒骂。她到这时候一颗心才狂跳起来,跳得又急又快,她想,大约是被吓着了。
  在酒店下面站到凌晨三点左右,大地一片寂静,仿佛适才只是它在睡梦中不经意伸了个懒腰。只有身临其境,才能知道在大自然面前,人是这样孱弱而无力。马路上的人渐渐散去,酒店服务员也来劝客人们回去睡觉。杜晓苏本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况且还要进重灾区,迟早得适应这样的情况,于是第一个跑回房间去倒头大睡了。
  到了早上才知道,凌晨发生的余震是地震后规模最大的一次,通往几处乡镇的道路又受到了影响,山体滑坡和塌方让刚抢修通的道路又中断了,包括通往她要去的目的地的道路。但杜晓苏还是义无反顾。同事帮她打了无数电话,才找了一辆愿意去的越野车。据说这车是志愿者包车,不过还有个位置可以捎上她。
  一上车就觉得巧,因为正好遇上在机场帮她提行李的那个人。他还有两个同伴,三个大男人坐了一排,把副驾驶的位置留给了她。而车后座上塞满了物质,以药品居多,还有灾区最紧缺的帐篷、帆布之类。那人见着她也很意外:“啊,真巧!”
  是挺巧的,于是简单地聊了两句,杜晓苏知道了他姓孟,是从北京过来的志愿者。
  车行两小时,山路已经开始崎岖难行,一路上不断遇到赈灾的车队,或者运送伤员的救护车。路很窄,有的地方落有大石,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绕行。越往前走路越是险峻,山上不断有小的落石,打在车顶上嘣蹦乱响。死机小心翼翼开着车,不断用方言咒骂着老天。走了很久突然看到了一名交警,就站在最险峻的弯道处指挥会车。这名交警戴着一顶灰尘扑扑的警用安全盔,身后不远处停着一部同样灰尘扑扑的警用摩托车,他的样子疲惫不堪,手势也并不有力,可是大部分赈灾车辆在他的指挥下得以快速通过,他们的车驶过时,杜晓苏隔着车窗举起相机,拍下了这位坚持岗位的无名英雄。
  临近中午的时候车走到一个地势稍微开阔的地方,于是司机把车停下来暂作休息。司机去路基下的河边方便,杜晓苏也下车活动一下发麻的腿。她只觉得胃灼痛得难受,于是拆了块巧克力,强迫自己咽下去。那三个志愿者没下车,他们就坐在车上默默地吃了面包当午饭。司机回来三口两口咽了个面包,就叫杜晓苏上车,说:“走吧。”看了看天色,又喃喃咒骂,“个龟儿子!”
  路仍旧颠簸,杜晓苏开始头痛,也许是昨天没有睡好。凌晨三点才回房间睡觉,早晨六点钟就又起来,实在是没睡好。车仍在山路上绕来绕去,她也迷迷糊糊了一会儿,其实也没睡着,就是闭了会儿眼睛,突然就被凄厉的笛声惊醒,睁开眼来只惊出了一身冷汗,探头张望,才知道原来刚刚驶过一辆救护车。
  随着车在山路中兜来兜去,手机信号也时好时坏,她试着给邵振嵘又发了一条短信,仍旧没有告诉他自己来了四川,只是写:“我等你回来。”
  杜晓苏一直不能去想,那天是怎么接到那个电话的,可是总会想起来,模糊的、零乱的碎片,不成回忆,就像海啸,排山倒海而来。不,不,那不是海啸,而是地震,是一次天崩地裂的地震,这世上所有的山峰垮塌下来,这世上所有的城市都崩塌下去,把她埋在那里,埋在几百米的废墟底下,永世不得翻身。她的灵魂永远停留在那黑暗的地方,没有光明,没有未来。所有希望的灯都熄灭在那一刻,所有眼睛都失明在那一刻,所有诸神诸佛,都灰飞烟灭,只在那一刻。
  电话是邵振嵘医院一个什么主任打来的,她的手机信号非常不好,当时她还在车上,通话若断若续,中间总有几秒钟,夹杂着大量的噪声。那端的声音嗡嗡的,她听了很多遍才听明白,邵振嵘出事了。
  从头到尾她只问了一句话:“他在哪里?”
  那天的一切她都不记得了,电话里头是怎么回答的,她也不记得了。仿佛一台坏掉的摄像机,除了一晃而过的零乱镜头,一切都变成白花花的空白。她只记得自己疯了一样要回成都,她颠三倒四地讲,也不知道同车的人听懂没有。但司机马上把车停下,他们帮她拦车,一辆一辆的车,从她面前飞驰而过,她什么都不能想,竟然都没有掉眼泪。最后他们拦到一部小货车,驾驶室里挤满了人,全是妇孺,还有人缠着带血的绷带。她丝毫没有迟疑就爬到后面货箱里去坐,那位姓孟的志愿者很不放心,匆匆忙忙掏出圆珠笔,把一个号码写在她的掌心:“如果遇上困难,你就打这个电话。他姓李,你就说,是孟和平让你找他的。”
  她甚至来不及道谢,货车就已经启动了。那个叫孟和平的志愿者和司机还有他的同伴都站在路边,渐渐从视野中消失。她从来没有觉得时间过得有这么慢,这么慢。货车在蜿蜒的山路上行驶,她坐在车厢里,被颠得东倒西歪,只能双手紧紧攀着那根柱子,是车厢上的栏杆。风吹得一根根头发打在脸上,很疼,而她竟然没有哭。
  她一直没有哭。到双流机场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她扑到所有的柜台去问:“有没有去上海的机票?”
  所有的人都对她摇头,她一个人一个人地问,所有的人都对她摇头,直问到绝望,可是她都没有哭。航班不正常,除了运输救援人员和物质的航班,所有的航班都是延误,而且目前前往外地的航班都是爆满。她是没有办法回去,她没有办法。她绝望地把头抵在柜台上,手心有濡濡的汗意,突然看到掌心那个号码,被那个叫孟和平的人写在她掌心的号码。
  不管怎样她都要试一试,可是已经有一个数字模糊得看不见了,她试了两遍才打通电话,她也拿不准是不是,只一鼓作气:“你好,请问是李先生吗?我姓杜,是孟和平让我找你的。”
  对方很惊讶,也很客气:“你好,有什么事吗?”
  “我要去上海。”她的嗓子已然嘶哑,只是不管不顾,“我在双流机场,今天晚上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去上海。”
  对方没有犹豫,只问:“几个人?”
  她犹如在绝望中看到最后一线曙光:“就我一个。”
  “那你在机场待着别动,我让人过去找你。这个手机号码是你的联络号码吗?”
  她拼命点头,也不管对方根本看不见,过了半晌才反应过来,连声说:“是的是的。”
  电话挂断后,她浑身的力气都像被抽光了似的,整个人摇摇欲坠。她还能记起来给老莫打电话,还没有说话,他已经抢着问:“你到哪儿了?”
  “莫副,”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下来,“麻烦你另外安排人过来,我不能去一线了,我要回上海。”
  “怎么了?”
  她说不出来,那个名字,她怎么也说不出来,她拿着电话,全身都在发抖,她怎么都说不出话来。老莫急的在那边嚷嚷,她也听不清楚他在嚷什么,仓促地把电话挂断了,整个人就像虚脱了一样。她不能想,也不能哭,她什么都不能做,她要忍住,她要见着邵振嵘。他没有事,他一定没有事,只是受伤了,只是不小心受伤了,所以被紧急地送回上海。她要去医院见邵振嵘,看看他到底怎么样了,不,不用看她也知道他没事。可是她一定得见到他,一定得见到他她才心安。
  她又打给医院那边:“我今天晚上就可以赶回来,麻烦你们一定要照顾邵振嵘。”不等对方说什么,她就把电话挂了。她都没有哭。老莫打过来好多遍,她也没有接,最后有个十分陌生的号码拨近来,她只怕是医院打来,振嵘的伤势有什么变化,连忙急急地按下接听键。结果是个陌生的男人,问:“杜小姐是吧?是不是你要去上海?你在哪里?”
  她忍住所有的眼泪:“我在候机厅一楼入口,东航柜台这边。”
  “我看到你了。”身穿制服的男子收起电话,大步向她走近,问她,“你的行李呢?”
  “我没有行李。”她只紧紧抓着一个包,里头只是采访用的相机和采访机,她连笔记本电脑都忘在了那辆越野车上。
  “请跟我来。”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熬过飞行中的时间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好似被搁在油锅里煎熬。她的心被紧紧地揪着,脑海中仍旧是一片空白。她拼命地安慰自己:我不能想了,我也不要想了,见着振嵘就好了,只要见到他,就好了,哪怕他断了胳膊断了腿,她也愿意陪他一辈子,只要他——只要哦他好好的在那里,就好了。
  下飞机的时候,她甚至想,万一他残废了,她马上就跟他结婚,马上。只要他还肯要她,她马上就嫁给他。
  旅客通道里竟然有医院的人在等着她,其中一个她还认识,是邵振嵘他们科室的一位女大夫,为人很好。杜晓苏原来总是跟着邵振嵘叫她大姐,大姐平常也很照顾他们,有次在家包了春卷,还专门打电话让他们去尝鲜。没等她说什么,大姐已经迎上来,一把搀住她说:“晓苏,你要坚强。”
  这是什么意思?
  她几乎要生气了,她一直很坚强,可是他们这是什么意思?她近乎愤怒地甩开那位大姐的受:“我自己走!”
  在车上她一直不说话,那位大姐悄悄观察着她的脸色,可是也不敢再说什么。到了医院,看到熟悉的灯火通明的二号楼,她一下车就问:“振嵘一定住院了,他在哪个科?骨外?神外?他伤的重不重?在哪间病房?”
  “晓苏……”那位大姐有些吃力地说,“下午在电话里我们已经告诉过你了——你要坚强地面对现实……邵医生他……已经……正好遇见塌方……当地救援队尽了最大的努力……可是没有抢救过来……”
  她看着大姐的嘴一张一合:“滑坡……意外……为了病人……牺牲……”
  那样可怕的词,一个接一个从大姐嘴里说出来,那样可怕的词……杜晓苏睁大了眼睛,直愣愣地看着。
  这一切都只是一场梦,一场噩梦,她只是被魇住了。只要用力睁开眼睛,就会醒来,就会知道这是一场梦,就可以看到邵振嵘,看到他好端端地重新出现在自己面前。再或者,医院里这些人都是骗自己的,他们串通起来跟她开玩笑,把邵振嵘藏起来,让自己着急,急到没有办法的时候,他自然会笑嘻嘻地跳出来,刮她的鼻子,骂她是个小傻瓜。
  她甚至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她总觉得,怎么可能,这一切怎么可能?一定是弄错了,要不然,就是自己被骗了,反正不会是真的,绝对不会是真的。因为他叫她等他。他那样守信的一个人,连约会都不曾迟到过,他怎么会骗她?
  他们在一旁说着什么,她全都不知道。她垂下头,闭起眼睛,安安静静地等着,等着。像她承诺过的那样,她要等他回来。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已经在病床上了。她默默数着点滴管里的点滴,希望像上次一样,数着数着,他就会突然推门进来,望着她。原来他看着她时,眼睛里会含着一点笑意,嘴角微微抿起,他笑起来左颊上有个很小的酒窝,不留意根本看不出来,但她就是知道,因为他是她的邵振嵘。她爱他,所以他最细微的神情她都一清二楚。这次他一定是在吓她,一定是。他也许是受了很重的伤,也许真的残了,所以他不愿意见她,因为他心理上接受不了,或者他最终不打算原谅她。但没有关系,她会等他,一直等到他回来,就像上次在医院里一样。
  可是她数啊数啊,也不知道数到了多少,直到一瓶药水滴完了,再换上一瓶。身边的护士来来往往,心理医生每天都来同她说话,常常在她病床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循循善诱,舌灿莲花。但任凭那医生说破了嘴皮子,她就是不搭腔。
  因为他们都在骗她。
  他一定会回来的,他这样爱她,即使她曾犯过那样大的错,他仍叫她等他。他怎么会舍得放她一个人在这里,他一定会回来的。
  父母已经闻讯从家里赶过来,忧心如焚。尤其是妈妈,守在她身边,寸步不离,反反复复地劝她:“孩子,你哭吧,你哭一场吧。你这样要憋坏自己的,哭出来就好了。”她还没有哭,妈妈倒哭了,不停地拭着眼泪。
  而她微扬着脸,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要哭。
  她的邵振嵘不见了,可是他一定会回来,他曾那么爱她,怎么舍得撇下她?他一定会回来,不管怎么样,他一定会回来。
  最后那天,妈妈跟护士一起帮她换了衣服,帮她梳了头,扶着她进电梯。她不知道要去哪里,只是浑浑噩噩,任人摆布。
  踏进那间大厅,远远只看到他,之看到他含笑注视着她。
  她有些不懂得了,一直走近去,伸手抚摸着那黑色的相框。照片放得很大,隔着冰冷的玻璃,她的手指慢慢划过他的唇线,他曾经笑得那样温暖,他一直笑得这样温暖。这张照片很好,可是不是她替他拍的,她有点仓皇地回头看,在人堆里看到了振嵘的保姆赵妈妈,于是轻轻叫了声:“赵阿姨。”她记得,牢牢记得,春节的时候振嵘曾带自己去见过她,赵妈妈待她就像自己的女儿一样,亲自下厨熬鸡汤给她喝,还送给她戒指,因为她是振嵘的女朋友——赵阿姨也被人紧紧搀扶着,不知为什么她今天竟然连站都站不稳,几个月不见,赵阿姨的样子憔悴得像老了十年,连头发都白了,她一见到杜晓苏,眼泪顿时“噗噗”地往下掉。杜晓苏挣脱了妈妈的手,向着她走过去,声音仍旧很轻:“阿姨,振嵘叫我等他,可他一直都没有回来。”
  赵阿姨似乎哽住了一口气,身子一软就昏过去了。厅中顿时一片大乱,几个人涌上来帮着护士把赵阿姨搀到一旁去。。妈妈也紧紧抓住了她的手,泪流满面:“孩子,你别傻了,你别傻了。”
  她不傻,是他亲口对她说,叫她等他。她一直在这里等,可是都没有等到他回来。
  他说过回来要跟她谈,他这样爱她,怎么会不回来?他这样爱她,怎么会舍得不要她?
  她一直不明白,她一直不相信,直到最后一刻,直到他们把她带到那沉重的棺木前。那样多的花,全是白色的菊,而他就睡在那鲜花的中央,神色安详。
  她迷惑而困顿地注视着,仿佛仍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直到他们一寸一寸地阖上棺盖,直到赵阿姨再次哭得晕倒过去,所有的人都泪流满面。只有她木然站在那里,没有知觉,没有意识,什么都没有,仿佛一切都已经丧失,仿佛一切都已经不存在。
  邵振嵘的脸一寸寸被遮盖起来,所有的一切都被遮盖起来,他的整个人都被遮盖起来,她才骤然明了,这一切不是梦,这一切都是真的。他们没有骗她,他真的不会回来了,永远不会回来了。自己真的永远失去了他。
  她发疯一样扑上去,父母拼命地拉住她,很多人都上来搀她,而她只是哭叫:“妈妈!让我跟他去吧,我求你们了,让我跟他去,我要跟他在一起!妈妈……让我跟他一起……”
  更多的人想要拉开她,她哭得连气都透不过来:“让我跟他一起,我求你们了。邵振嵘!邵振嵘!你起来!你怎么可以这样撇下我!你怎么可以这样……”
  手指一根一根被掰开,旁边的人一根根掰开她的手指,她哭到全身都发抖,只凭着一股蛮力,想要挣开所有人的手,把自己也塞进那冷森森的棺木里去。因为那里有她的邵振嵘,她要跟他在一起,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她只要跟他在一起。
  她听到自己的哭声,嘶哑而绝望,如困顿的兽,明知道已经是不可能,可是只拼了这条命,不管不顾不问,她只要跟他一起。
  所有的人都在拉她,都在劝她。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凄厉得如同刀子,剜在自己心上,剜出血与肉,反反复复:“让我去吧,让我去吧,你们让我去吧,邵振嵘死了啊,我活着干什么?让我去吧,我求求你们了。”
  妈妈死命地拽着她的胳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孩子,孩子,你别这样!你这样子妈妈该怎么办?妈妈该怎么办啊……”
  她拼尽了力气只是哭,所有的眼泪仿佛都在这一霎那涌了出来。她这样拼命地挣扎,可是她的邵振嵘不会回来了,他真的不会回来了。任凭她这样闹,这样哭,这样大嚷大叫,这样拼命地伸手去抓挠,可每一次只是抓在那冰冷的棺木上。一切皆是徒劳,他是再也不会应她了,他骗她,他骗她等他,她一直等一直等,他却不会来了。
  她的嗓子已经全都哑了,她再也没有力气,那样多的人涌上来,把她驾到一边去,她只能眼睁睁看着,看着他们弄走了他,看着他们弄走了她的邵振嵘。她是真的不想活了,她只要跟他一起,要死也死在一起。可是他不等她,他自己先走了。
  妈妈还紧紧地抱着她,声声唤着她的名字。妈妈的眼泪落在她的脸上,而她眼睁睁看着别人抬走棺木,她什么声音都已经发不出来了,如同声带已经破碎。
  她已经没有了邵振嵘。
  她这样拼命,还是不能够留住他一分一秒,命运这样吝啬,连多的一分一秒都不给她。
  她是真的绝望了,拼尽了最后的力气,发出最后支离破碎的声音:“妈妈,别让他们弄走他……妈妈……我求你了妈妈……别让他们弄走他……”
  妈妈哭得连话都说不出来,终于就那样仰面昏倒下去,倒在父亲的怀里。旁边的人七手八脚地扶住她,牢牢地按住她,而她无助似初生的婴儿,她已经丝毫没有办法了,连她最信任最依赖的妈妈都没有办法了。
  所有的一切都分崩离析,整个天地都在她眼前轰然暗去。
  城市的夏天,总是有突如其来的暴雨。天气在顷刻间就已经变化,落地窗外只可以看见铅灰色的天空,沉甸甸的大块大块的云团铺陈得极低,低得如同触手可及。这样的天空,仿佛是电影里某个未来城市的镜头。巨大的玻璃窗上落满了水滴,横一道纵一道,然后又被风吹得斜飞出去。
  整个会议室的气氛亦低沉而压抑,所有的人心情都不是太好。以房地产为首的盈利项目,连续两个季度业绩下滑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大老板今天终于从北京返回上海,几个月来积累下的问题不得不面对。看着雷宇峥那张没有丝毫表情的脸孔,所有的主管都小心翼翼,唯恐触到什么。
  “灾区重建我们不做。”雷宇峥用一根手指就阖上厚达半寸的企划书,“竞争激烈,没有必要去掺和。”
  负责企划的副总脸色很难看,虽然公司注册地在北京,但一直以来业务的重心都在上海,很多大的投资计划,都是以上海这边的名义做的。这次他们花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才将细致详实的企划案策划出来,可是还没有报到董事会,只不过是例会,就已经被这样轻易否决掉了。
  灾区重建?
  雷宇峥几乎冷笑:凭什么?凭什么去重建那片废墟?
  谁也不知道,那天他是怎么赶到震区,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到达那片塌方乱石的现场。站在那片塌陷乱石前,他是真的知道没有半分希望了。可是他很冷静,动用了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当地救援的部队也尽了最大的努力,最后终于把那辆压瘪了的救护车刨出来,当时医疗队的领队,一个大男人,直挺挺站在那里就哭了。他们是医生,他们全是见惯生离死别、见惯流血和伤痛的医生,可是在灾难和死亡面前,一样的面如死灰,只会掩面哭泣。
  是他亲手把振嵘抱出来的。振嵘的全身上下,奇迹般的没受多少伤,脸上甚至很干净,连身体都还是软的,可是因为窒息,早已经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时间太长了,太长了……他等不到他的二哥来救他,就已经被深达数米的泥土湮去了最后的呼吸。
  他是他最疼爱的弟弟,他父母最疼爱的小儿子,他最亲密的手足,那个从小跟着他的小尾巴,那个跟着他软软地叫他哥哥的小不点,那个甚至还带着乳香的豆芽菜——邵振嵘自幼身体不好,所以家里给他订了两份牛奶,早上一份晚上一份地喝着,于是他身体上永远都带着一股奶香气,让他小时候总是嘲弄这个弟弟“乳臭未干”。
  “乳臭未干”的振嵘一天天长大了,变得长手长脚,有了自己的主见。振嵘考进了最好的重点高中,振嵘执意要念医科
  ,振嵘去了国外继续念书……有次出国考察,他特意绕到学校去看振嵘。那天刚下了一场大雪,兄弟两人并肩走在学校的马路上,雪吱吱地在脚下响,四周都是古老的异国建筑,振嵘跟他说着学校里的琐事,卷着雪花的朔风吹在他脸上,振嵘像小时候那样眯着眼睛。那时他才突然意识到,振嵘竟然跟自己长得一样高了。
  他一直以为,他们都会活得很久,活到头发全都白了,牙齿全都掉了,还会坐在夕阳下的池塘边,一边钓鱼,一遍念叨儿孙的不听话。
  那是他最亲密的手足,那是他最疼爱的弟弟,他抱着振嵘坐在飞机上,整个机舱空荡荡的,谁也不敢来跟他说话。他想他的脸色一定比振嵘的更难看,他不许任何人来碰振嵘,最后下飞机,也是他亲自抱着振嵘下去的。
  大哥已经赶回了北京,孤伶伶的几辆汽车停在停机坪上。那样远,他走得一步比一步慢。他几乎要抱不动了,振嵘不再是那个轻飘飘的病秧子了,振嵘是个大男人了。大哥远远地走过来,不做声,伸出胳膊接过了振嵘。千里迢迢,他把他最小的弟弟带回来,交到大哥手里。两个抬着担架的小伙子只敢远远地跟着他们。大哥走到车边去,把振嵘放下来,放到车上准备好的棺木里。他在旁边帮忙,托着振嵘的头,低头的那一刻他清清楚楚地看到,两颗眼泪从大哥眼里掉下来,落在振嵘的衣服上。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大哥掉眼泪,永远风度翩翩,甚至比父亲还要冷静还要坚毅的大哥。
  他站在车前,看着风把大哥从来一丝不乱的头发全吹乱了,看着他脸上的两行泪痕。
  他们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安慰父母。虽然将振嵘带回了北京,但他们甚至想要不合情理地阻止年事已高的父亲去看振嵘最后一面,所有又把振嵘送回上海,将追悼会放到上海振嵘的单位去举行。因为大哥和他都知道,有着严重心脏病的父亲,实在无法承受那种场面。
  怎么也不应该是振嵘。
  他是全家年级最小的一个,他是全家最疼爱的一个。
  他从小连欺负同学都不曾,他待人从来最好最真诚,他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他选医科,是因为可以治病救人,他去灾区,也是为了救人。
  怎么都不应该是振嵘。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雷宇峥都陪在父母身边,像是回到极小的时候,依依膝下。
  大哥因为工作忙,没有办法跟他一起常伴父母左右,于是大嫂请了长假带着孩子回来住,家里因为有了正在牙牙学语的小侄女,似乎并不再冷清。可是母亲还是日益消瘦,在小侄女睡午觉的时候,他常常看到母亲拿着他们兄弟小时候的合影,一看就是两三个钟头。
  他几近狰狞地想,凭什么会是振嵘?凭什么还要投资在那个全家人的伤心地?凭什么还要他去重建那片废墟?
  连最不该死的人都已经死了,连苍天都已经瞎了眼,凭什么?
  他再不会有一分一毫的同情心,他再不会有一分一毫的怜悯,连命运都不怜悯他,都不怜悯振嵘,他凭什么要去怜悯别人?
  他再不会。
  永远再不会。
  开完会出来,秘书单婉婷仿佛由于了一下,才问:“雷先生,博远设计的杜小姐一周前就预约,想和您见面。您看见不见她?”
  他听到“博远设计”四个字,想起是公司的合作商,于是说:“设计公司的事交给刘副总。”
  单婉婷知道他没想起来,又补充了一句:“是杜晓苏杜小姐。”
  他终于想起这个女人是谁,于是更加面无表情:“她 有什么事?”
  “不知道,她坚持要跟您谈,一遍遍打电话来,她说是和您弟弟有关的事。”
  单婉婷说完很小心地看了一眼老板的脸色,不知道为什么老板最近心情非常差,不仅一反常态地在北京住了很久,回来后对待公事也没有往常的耐性。公司有传闻说老板家里出事了,可是出了什么事,谁也不清楚,更不敢打听。
  结果雷宇峥十分冷淡地丢下一句:“你看下行程表,抽出五分钟时间给她。”说完转身就进了办公室。
  单婉婷去查了老板的行程表,调整出时间安排,然后才给杜晓苏打电话,通知她下午来见雷宇峥。
  雷宇峥见到杜晓苏的时候,几乎没有认出她来。两个月不见,她瘦得厉害,瘦得几乎只剩了骨头,整个脸庞小了一圈,一双眼睛憔悴而无神。
  他想起振嵘领回家的那个女孩子,丰润而饱满的苹果脸,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即使后来他认出她,并且阻止她和振嵘在一起,她上办公室来和他谈话,仍旧似有傲骨铮铮,似乎在她心里,有着最强大的力量支撑着她。
  可是现在她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整个人都黯淡下去,神色疲倦。她抱着一个大的旅行袋,她把那个沉甸甸的袋子放在他的办公桌上,拉开拉链,一下子全倒过来。扑通扑通,成捆成捆的百元大钞铺了一桌子,滚落得到处都是。
  他皱起眉头。
  她的声音很小,但很清楚。她说:“雷先生,这里是七十万,我知道不够,可是这是我能筹到的全部资金。我有工作,我可以申请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七十万应该够首付了。我是来请求您,把振嵘买下来的那套房子,卖给我。”
  她的语气近乎卑微,可是她的眼睛闪动着难以言喻的狂热,她紧紧地盯着他的脸,他的眼睛,仿佛注视着这世上唯一的希望。她说:“雷先生,这是我唯一的愿望,希望您可以答应我。”
  雷宇峥用手指轻轻推开那些钱:“那套房子我不打算卖给你。”
  她不卑不亢地把另一叠文件放在他面前:“这是购房合同、房款发票。”
  他仍旧没有任何表情:“合同还没有在房产局备案,目前它仍旧是无效的。”他拿起那份购房合同看了看,突然从中间就撕掉了。杜晓苏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眼睁睁看着他将合同撕了个粉碎,他轻描淡写:“付款人是邵振嵘,你没有资格拿到这套房子。”
  “我只是想买下这房子,所以我才带着钱到这里来。”她浑身发抖,“你凭什么撕掉合同?”
  “我不打算卖给你。”他按下内线,呼唤秘书,“送杜小姐出去。”
  她没哭也没闹,很顺从地跟着单婉婷走了。
  雷宇峥本来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没想到晚上下班的时候,他的车刚驶出来,她突然一下子从路旁冲出来,冲到了路中间,拦在了车头前,把司机吓得猛踩刹车。幸好车子性能好,“嘎”一声已经死死刹住,离她不过仅仅几公分的距离。风卷着她的裙子贴在了车头的进气栅上,她的整个人单薄得像随时会被风吹走,可她站在那里,直直看着他。停车场的保安吓了一跳,立刻朝这边跑过来。隔着车窗,她只是很平静地看着他,仿佛对自己刚才做的危险动作根本无所谓。
  雷宇峥敲了敲椅背,告诉司机:“开车。”
  保安把她拉开,车子驶出了停车场,从后视镜里还可以看到她在挣扎,似乎想要挣脱保安。
  他漠视着后视镜中越来越小的模糊影子。
  她以前是娱记,他想起来,而且如今她似乎把所有时间都花在这上头。她不哭也不闹,也不骚扰他,就是远远跟着他的车。他上哪儿她就上哪儿,他回公寓,她就跟到公寓大门外;他回别墅,她就跟到别墅区大门外;他出去应酬吃饭,她就等在餐厅或者酒店的外面。
  她像一个安静的疯子,或者一个无药可救的偏执狂,非常平静,非常冷静地跟随着他,不管他走到哪里,只是单纯而沉默地跟随着他。他无数次让保安驱逐她,不让她出现在自己的写字楼附近。她不争也不吵,任由那些人弄走她——她很顺从地、也很安静地任由他们摆布,可是眼睛一直看着他。她的眼睛非常黑,瞳仁几乎黑得大过眼白,她看着他,目光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种空洞的平静,仿佛明知身患绝症的病人,没有任何生机,只是那样看着他。
  她像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疯子,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不把房子卖给她,她就天天跟着他,每时每刻跟着他,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做这件事。
  雷宇峥觉得奇怪,这个女人越来越瘦,瘦得手腕纤细得像是随时会被折断,保安架住她的胳膊,毫不费力就可以把她弄到一边去。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在支撑着她,仿佛一茎小草,竟然可以奋力顶起石头,从缝隙里长出来。
  单婉婷问过他两次:“雷先生,要不要我通知法务部出面,发一封律师函,她这是骚扰。”
  雷宇峥瞥一眼后视镜里的人影,淡淡回答:“我看她能跟到什么时候,半年?一年?’
  单婉婷也就不再提了。
  杜晓苏比他们想象得要坚韧,她几乎风雨无阻,上班之前,下班之后,总是可以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逐渐地连雷宇峥的司机都习惯了,出车库之前总要先看一眼后视镜,只要杜晓苏的身影一出现,立刻踩油门,加速离开。
  这天雷宇峥加班,下班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钟了,天早已经黑透了,又下着暴雨,四周漆黑一片,连路灯的光都只是朦胧的一团,雨下得太大,积水沿着车道往底下流,仿佛一条河。车子从车库里驶上来,两道大灯照出去全是银亮的雨箭,斜飞着朝车子直直地撞过来。雨刷已经是最大档,一波一波的水泼上来,被雨刷挂掉,紧接着又有更多的水泼上来,   天上像是一百条河,直直地倾泻下来。
  司机因雨势太大,所以速度很慢,习惯性地看了眼后视镜,不由得“咦”了一声,旋即知道失态,再不做声。
  雷宇峥闻声抬起头来,也看了眼后视镜。原来下这样大的雨,杜晓苏就站在车库出口旁,因为那里紧贴着大厦墙根,有裙楼突出的大理石壁沿,可以稍有遮蔽。她没有打伞,全身上下早已经湿透了,路灯勾勒出她单薄的身影,看上去倒像个纸人一般。只见她的身影在后视镜中渐渐远去,在忙忙雨幕中晃了几下,最后终于倒下去,就倒在积水中,一动不动。
  司机从后视镜中看着她倒下去,本能地踩下了刹车。
  雷宇峥问:“停车做什么?”
  司机有点尴尬,连忙又启动了车子,后视镜里只看到她倒在水里,仍旧是一动不动。雨哗哗下着,更多的雨落在她身上,而车渐行渐远,后视镜里的人影也越来越小,终于看不见了。
  杜晓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到邵振嵘,他回来了。可是她累得说不出话来,全身都疲乏到了极点,她没办法呼吸,她觉得呛人,也许是水,让人窒息。她连动一动嘴皮子都办不到,太累了,仿佛连骨头都碎了。她有那样多的话要跟他说,她是那样想他,所有人都说他死了,可是她不信,她永远也不会信。她想他,一直想到心里发疼,如果他知道,他会回来的。他让她等,于是她就一直等,乖乖地等,可是他没有等到他。
  现在他回来了,他终于——是回来了。
  她不哭,因为她有好些话,要说给他听。比如,她爱他,这一生,这一世,下一世,她仍旧会爱他;比如,她想他,她很乖,她有按时去看心理医生,她有按时吃药,她只是不能不梦见他。
  可是他的身影很模糊,就在那里晃了一下,就要离开。她徒劳地伸出手去,想要抓住什么,也许是衣角,她紧紧抓住了不放,有人又在掰她的手指,她惶恐极了,只是不肯放。她知道一放手他就走了,或者一放手,她就醒了,再也梦不到他。那是振嵘,那是她的邵振嵘,她死也不会再放开手,她宁可死去,也再也不会放手。
  雷宇峥微皱着眉头,看着紧紧攥着自己衣角的那几根手指,非常瘦,瘦到手指跟竹节似的,却似乎有一种蛮力,抓着他的衣角,死也不肯放。不管他怎么
  样用力,她攥得指甲都泛白了,就是不肯松开。
  他已经觉得自己将她送到医院来是犯了个错误,还不如任由她昏迷在那里被积水呛死。他实在不应该管这样的闲事。可是她攥着他的衣角,怎么样也不肯放。她的嘴唇白得泛青,双颊却是一种病态的潮红。她发着高烧,吊瓶里的药水已经去了一半,仍旧没有退烧。医生来了好几次,护士也来测过计策体温,每次都说39度6、39度4……
  这么烧下去,不知道会不会把脑子烧坏……反正她也跟疯了差不多。他想了很多办法想把她的手掰开,但她攥得太紧了,手指又烫的吓人,隔着衣服也似乎可以体验到那骇人的体温,他几乎想把自己这衣角给剪掉,以便摆脱这讨厌的女人。尝试着想要把她的手指弄开,于是弓下身体,离得近些,终于听清楚她在说什么。
  她说的是:“振嵘……”
  原来她一直就是在叫振嵘的名字。
  她现在的样子很丑,两颊的颧骨都瘦的突起来,头发也没有干,贴在脸上,更显得瘦。她的眼窝深陷下去,眼睫毛很长,可是是湿的,原来她一直在哭。枕头上湿了一大块。她哭起来的样子更丑,五官都皱成一团,身子也
  蜷缩着,像只虾米。她哭得没有任何声音,就是流眼泪,泪水毫无阻碍地顺着长长的睫毛滑下去,落到枕头上。
  其实当初她是很漂亮的,他记得她的大眼睛,非常漂亮,非常动人。那天晚上他在酒吧停车场捡到她,她当时伏在他的车前盖上,醉态可掬,死活拉着后视镜不撒手,认定这是出租车,认为他要跟自己抢出租车。他去拉她,她却忽然仰起脸来,亲吻他。
  那吻很甜,带着些微的酒气。那天他大约也是真喝高了,因为他竟然把她带回去了。
  整个过程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几乎是一言不发,除了他的腕表不小心挂到她的头发,大约很疼,她轻轻“啊”了一声。他于是把腕表摘下来,继续亲吻她。她没什么反应,身子一直很僵,反应也很生涩,非常出乎他的意料,因为她还是第一次。在他醒来之前,她就消失了。就像是穿着织金衣裳的仙都瑞拉,惊鸿一瞥,可是午夜钟声过后,便消失在时光的尽头。
  可是他们终究是认出对方来,他认出她,她也认出了他,没有水晶鞋,只有难堪。他不动声色,看着她。这个女人,她究竟想干什么?
  她的反应没出他的预料,她出尔反尔,她纠缠邵振嵘,她甚至振振有词。
  可是振嵘如今不在了——想到这里,他觉得心里一阵难受。她还紧紧攥着他的衣角,眼角噙着很大一颗眼泪,发着高烧,她的呓语仍旧是振嵘。
  或许,她对振嵘还是有几分真心。
  司机还在急诊观察室外的长椅上等着,可是他走不掉,她还紧紧抓着他的衣角,就像婴儿抓着母亲,就像溺水的人抓着最后一块浮木。算了,看着振嵘的份上,看着振嵘一直对她不能割舍的份上,一想到振嵘,他就觉得心里有个地方开始发软,软到隐隐生疼。
  那是他最亲爱的弟弟,最亲密的手足。
  她的烧渐渐退下去,护士拔针的时候她终于醒过来。看到熟悉的侧影,熟悉的脸部轮廓,几乎令她惊得叫起来,可是马上就知道,那不是振嵘, 那不是她的振嵘。
  她的手还紧紧抓着他的衣角,她忙不迭地放开,像做错事的小孩。
  默默地松开手,他的丝质衬衣已经皱巴巴的了,不知道被她抓了多久。
  “谢谢。”她的声音是哑的,嘴里也是苦的,发烧后连舌头都发麻,说话也不利索。
  他什么也没说,脚步也没厅,就像根本没听到,走掉了。
  她病了差不多一周,每天挂水,没办法再去跟着他。好不容易不发烧了,医生又躲开了两天的吊瓶,巩固治疗。
  他送她入院时曾替她交了一千块押金,这天她挂完最后一瓶药水,就去宇天地产的楼下,等着还给他钱。
  到晚上六点多才看到他的车出来,她伸手想拦,保安已经看到她了,几个人十分熟练地将她拦在一旁,逼着她眼睁睁看着他的坐车扬长而去。
  她去他别墅路口前守了一个钟头,没看到他的车出入,也许他回公寓了。在本市他就有好几个住处,她曾经天天跟着他,所以知道。
  她应该把钱还给他,可是她仍旧没办法接近他,也没机会跟他接触。她没办法,只得把那一千元装在信封里,然后快递到宇天地产去。
  她知道他不在乎那一千块钱,可是那是她应该还的。她也知道那天他是看在振嵘的面子上,才会送她去医院。她鼻子发酸,即使他不在了,仍旧是因为他的缘故。振嵘是她最大的福气,可是她却没有那福气,留住他。
  天与地那么大,这世上,她只是没有了邵振嵘。
  杜晓苏没想到,那一千块钱又被原封不动快递回来,快递的递交人签名非常秀气,而且是个陌生的女性名字,叫“单婉婷”,估计是雷宇峥的秘书。
  杜晓苏把快递信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最后才拆开来。里面不仅有那一千块钱,还有一枚钥匙。
  钥匙放在印刷精美的卡片里,卡片上印着宇天地产的标志,打开来里面亦是一行印刷体:“一品名城欢迎业主入住”,后面则填着楼栋单元等等号码。
  有一瞬间杜晓苏什么都没有想,自从邵振嵘走后,她常常有这样短暂性的思维空白,心理医生说是由于她有逃避现实的心理,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可是孜孜不倦,一直等了这么久,终于拿到这把钥匙,她仍旧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像常常梦到振嵘,可是醒过来才知道是做梦。
  下班后她没有打的,搭了地铁到一品名城去。小区已经陆续有业主入住,夏季的黄昏,光鲜朦胧。小区里新种了树木和草坪,喷灌系统在“噗噗”地喷散着水珠。有几滴溅到她的脚背上,微微一点凉意。
  楼道里的声控灯已经亮了,她一路走上去,灯一路亮起来。其实天色还早,可以看见远处高楼缝隙里的一点深紫色的晚霞。她找着那扇门,摸出钥匙来打开,屋子里光线还算明亮,因为没有做隔断,朝南面的阳台和飘窗都有光透进来。
  她走到空荡荡的屋子中央,想看到房子的时候,想到从前和邵振嵘无数次纸上谈兵,说到装修的事。
  客厅里最大的那面墙,她用手摸了摸,水泥刮得很平,她想起来,振嵘给她出的主意,他们曾经打算在这面墙上自己动手绘上墙花。连样子都找好了,她专门在图书馆里泡了好几天,最后选中一尊宋代瓷瓶上的折枝牡丹,花样很复杂,画起来一定很难,但当时不觉得,喜滋滋拿回去给邵振嵘看。
  屋子里空荡荡的,她在那堵墙前站了一会儿,四周都十分安静,对面人家开了一盏灯,隐隐约约有电视的声音,而这里就只有她一个人。
  她蹲在那堵墙前面,额头抵着冰冷的水泥墙面,她只觉得有些冷,可是也没有哭。
  最后,慢慢地,小声地说:“邵振嵘,我拿到钥匙了。”
  这是他们的家,她要按原来设想的样子装修,搬进来一定要换上抽纱窗帘,然后看着日光一点难点洒到地板上,映出那细纱上小小的花纹。她会在书房里刷净白的墙面,然后放上书架,等改成婴儿室的时候,可以换成颜色柔和一点的墙纸……
  她和邵振嵘的家……
  她会好好活下去,因为他和她在一起,他一直会和她在一起。
  她会努力让自己重新开始生活,就像他从来不曾离开,就像他永远在她身边。
  她销假,重新回公司上班,毕竟工作可以让自己闲不下来。新晟这条线她还是一直在跟进,所以避免不了了与林向远的见面,但讲的全是工作。
  没想到有一天在走廊里遇见林向远,她打了个招呼想要走过去,他却突然问她:“前阵子你不是说在找房子,找得怎么样?我正好有个朋友要出国,他的房子要出租,你要不要去看看?”
  他的语气很自然也很熟稔,仿佛只是老朋友随意聊天。她租的房子快要到期,房东要收回去装修,她正在四处找房子。也不知道林向远是怎么知道这事的,但她还是说:“不用了,谢谢林总。”
  林向远不知不觉叹了口气:“晓苏,你别这样见外,我只是想帮帮你,并没有其他意思。”
  她知道,但她知识不愿意生活中再与他有任何交集,她抬头看到同事正朝这边张望,连忙说:“我同事在找我呢,我得过去了。”
  杜晓苏没想到林向远对这事的态度还非常认真,过了几天又打电话给她:“房子你要不要看一下?我朋友急着出国,你也算帮个忙。租金对方说了好商量,主要是想找个可靠的人,住着日常维护一下,省得房子被弄坏了。”
  毕竟是合作方的副总,杜晓苏觉得再拒绝下去似乎就显得矫情了,于是记下房东的电话号码,答应过去看一看。正好周末的时候,邹思琦有时间,就陪她一起去了。
  房子地段真不错,离她上班的地方很近,地铁就三站。装修中规中矩,房东拿到OFFER要出国去,所以租价相对便宜。邹思琦看了都动心,觉得实在划算,二话不说替她拍了板,当场就先交了押金。正好双休日用来搬家,晓苏东西不多,邹思琦帮她找了辆车,一趟就搬完了。
  两个人累瘫在沙发上,看东西七零八落地搁在地板上,也没力气收拾。
  邹思琦说:“什么都好,就是家具什么的都太男性化了,赶明儿重新换个窗帘,把地毯什么的也换了,就好了。”
  杜晓苏累得有气无力:“我没那心思了,等房子装修好,我就搬了。”
  邹思琦有些小心地问她:“要不要找设计公司?”
  杜晓苏倒笑了一笑:“我请装饰部的同事帮忙做了几张效果图,看着还没我自己设想的好。”
  “倒忘了你就是干这个的。”
  “其实不太一样,室内装饰跟结构设计差得很远。”杜晓苏语气很平静,“再说我跟振嵘商量过,我们很早之前就商量过怎么样装修了。”
  她的语气似乎很随意,邹思琦却不太敢搭腔了,杜晓苏倒又笑了笑:“总算搬完了,晚上想吃什么,拉着你干了一天的苦力,我请你吃饭吧。”
  “那行,”邹思琦有意放轻松语气,“我饿了,非大吃你一顿不可。”
  杜晓苏把地上的纸盒踢到墙角去,很爽快地答应:“行!吃牛排,我也饿了,咱们吃好的去。”
  那天晚上吃晚饭两个人又回来收拾屋子,一直弄到夜深人静才收拾好。
  邹思琦下去便利店买了鸭脖子,杜晓苏买了几罐啤酒,两个人啃着鸭脖子就啤酒,你一罐,我一罐,最后都喝得有点高了。
  邹思琦说:“晓苏,你要好好的,不然我们这帮朋友,看着心里都难受。”
  杜晓苏笑嘻嘻,又替她拉开一罐啤酒:“你放心吧,我好着呢。”她仰起脸来,屋子里只开了一盏壁灯,幽幽的光映出她眼中蒙蒙的水雾,“思琦,你不用劝我,我不难过,真的,我挺好的,再过阵子新房子装修好了,我再请你吃饭,在新房子里,我和振嵘……本来一直想请你吃饭……”她的声音有些低,于是显得喃喃,“思琦,你别劝我,我受不了,有什么话你别跟我说。你得让我缓一缓,我这辈子也许真缓不过来了,可是你就算哄我……也别再提了……就当我……就当我自己骗自己也好……我是真的……就这样了……”
  她的声音慢慢低下去,终于没有了。邹思琦不敢说话,怕一开腔自己反倒要哭了。
  杜晓苏似乎恢复了平静的生活,按时上下班。有时邹思琦休息,就陪她一起去心理医生那里就诊。因为杜晓苏的父母本来是想接她回家的,而杜晓苏不肯,坚持要留在上海,杜家妈妈再三拜托邹思琦照顾她,所以邹思琦隔不了多久,就约杜晓苏出来吃饭,再不然自己去看她,两个人一起去附近超市买菜,下厨做一顿吃的。
  这天两个人从网上下载了几分菜谱,在家试着做了几个小菜,一边吃邹思琦就一边问杜晓苏:“你最近怎么老加班啊?原来是你比我闲,现在我都快比你闲了。”
  杜晓苏也显得非常郁闷:“我也不知道,最近新晟来了个副总,据说刚从美国回来,空降,突然主管业务这块。不晓得为什么总看我们不顺眼,横挑鼻子竖挑眼,我们怎么改对方也不满意。设计部的全体同事加了一星期的班,最后方案一拿过去又被否了,宁经理快郁闷死了。”
  “你们宁经理不是号称才华横溢吗?难道新晟的副总嫉妒他长得帅,所以连累你们也倒霉?”
  “拜托,那副总是女的好不好,怎么会嫉妒宁经理长得帅?”
  “难道是情场宿怨因爱生恨?”邹思琦兴致勃勃,“来来,我们分析一下可能性!”
  杜晓苏愣了一下,才说:“这倒是有可能的,因为那个蒋副总真是来找碴的……而且年级又不大,人又很漂亮,跟宁经理看起来真的蛮配……”
  “姓蒋?”邹思琦顺嘴问了一句,“叫蒋什么?”
  “蒋……”杜晓苏使劲回忆,终于想起来,“蒋繁绿!挺拗口的名字。”
  邹思琦十分意外,“咝”地倒吸一口凉气:“杜晓苏,你怎么这么糊涂啊你,蒋繁绿是谁你都不知道?”
  杜晓苏有点傻,愣愣地看着她。
  邹思琦整个人只差没跳起来:“那是林向远的老婆,那个蒋繁绿,你怎么这么糊涂你!你连情敌都不知道全名,你简直太糊涂了你!当年林向原不就是为娶她把你给甩了,你怎么连她的名字都不弄清楚啊你!”
  杜晓苏的大眼睛仍旧有点发愣,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一直以为那女人姓江……”
  邹思琦看她脸仍旧瘦的尖尖的,大眼睛也无精打采,黯淡无神,不忍多说,岔开话:“得了得了,过去的事咱们都不想了。”
  杜晓苏却慢慢地有点反应过来,为什么新晟方面突然如此百般刁难,为什么每次在会议上那位蒋副总出语总是那样尖刻,为什么那个年轻漂亮的蒋副总老是处处针对自己。原来不是自己的错觉,而是因为对方是蒋繁绿,林向远的妻子,她显然对自己有敌意。
  她不愿意在这个圈子里接触到林向远或者蒋繁绿,可是既然工作中避免不了,她只好努力做到公事公办。
  就是这样,仍旧避无可避。恰逢一年一度的地产论坛峰会,各公司皆有出席,杜晓苏和几位新同事也被副总带去开眼界。刚进会场,却出乎意料看到雷宇峥。
  他是受邀的嘉宾之一,晓苏从未在公开场合见过他,幸好隔得远,估计他也没有看到她。雷宇峥寥寥数语的发言,应酬完了新闻媒体又应酬同行,最后冷餐会还有一堆记者围着,从房价走势一直问到经济形式,脱不了身。他的助理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时不时替他赔笑圆场。其实他样子很冷漠,痕迹很深的双眼皮,目光深邃如星光下的大海,偶尔波光一闪,那光亦是清冷的,不像邵振嵘,总让她觉得温暖。
  其实如果他表情再温和一些,或者把西服口子多解开一颗,会更像邵振嵘。
  杜晓苏没来由觉得心酸,偶尔可以看见这么一个像振嵘的人,远远的就会让她觉得安心,觉得邵振嵘并没有远走。他还在她的生活中,只不过离得远,她触不到而已。
  杜晓苏没心思吃东西,好在餐会是在酒店中庭花园,三三两两的人聚在一起,不算触目。她端着盘子跟同事们一起,一抬头就看见了林向远和蒋繁绿伉俪,偏偏宁维诚也看到了,于是专程带着同事们都一起过去打招呼。
  林向远神色还显得挺自然,蒋繁绿倒似格外有兴趣,从头到脚把杜晓苏打量了一遍。蒋繁绿本来是饱满丰颐的那种美,两弯描摹极精致的眉头,微微一皱,就让人想起《红楼梦》里的“粉面含春威不露”的凤辣子。杜晓苏却知道这女人只怕比王熙凤还要厉害,只是尽量不做声。
  谁知她竟然打趣宁维诚:“宁经理,原来杜小姐是你的女朋友。”
  宁维诚忙解释:“不是,我和杜小姐只是同事。”
  蒋繁绿却笑着岔开话:“宁经理,冒昧地请教一下,贵公司的住房福利是不是不太好?”
  宁维诚相当错愕,但很认真地回答:“我们博远的住房补贴虽然不算高,可是也是高于业内平均水平的。蒋总怎么忽然这样问?”
  蒋繁绿轻笑了一声:“我是觉得贵公司有个别员工,似乎租不起房子,所以才关心一下。”
  宁维诚本来就是聪明人,听到她话里有话,不由得狐疑。杜晓苏眼帘低垂,反倒是林向远十分尴尬地试图解围:“张先生在那边,我们过去跟张先生打个招呼吧。”
  蒋繁绿却似乎充耳不闻,笑盈盈地对宁维诚道:“现在这世道也挺奇怪的了,原来都是甲方的人向乙方索贿,现在竟然有乙方的人敢向甲方伸手,真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你说是不是,宁经理?”
  林向远的脸色已经十分尴尬,她声线微高,旁边已经有人诧异地转过身来张望,博远的几个同事更是面面相觑。宁维诚听出她话里的意思,不由得道:“蒋总,如果是我们的员工有任何地方冒犯到贵公司,您可以直接告诉我们,我们绝不会偏袒。今天业内公司在场的人很多,您这样说必然有您的理由,如果是我们公司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请您指出来,我们会严究。”
  蒋繁绿轻笑:“哪里,贵公司的员工怎么可能违法乱纪,他们都是精英。”
  杜晓苏再也忍不住:“林太太,如果有任何误会,您可以正大光明地说出来,不用这样阴阳怪气。我和您的个人问题,不应该牵涉到我所供职的公司。如果您对我的存在不满,我可以立刻辞职,从这个行业小时。但您的所谓指责,我不能接受。作为乙方的工作人员,我自问没有向新晟公司索取过任何贿赂,请您在说话时,不要信口开河。”
  “哎呀!”蒋繁绿睁大了眼睛,似乎有些吃惊,“杜小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点名道姓说你什么了,还是杜小姐你自己那个……啊,真不好意思,我在国外待了几年,中文不太好,可能用此不当,让你觉得误会。但你说我信口开河,信口开河这个词我是知道的。杜小姐,如果我没弄错,你现在租住的那套房子,是属于新晟公司名下,而且房租远远低于市价,不知道杜小姐对此事有是什么感受呢?”
  这下子博远几个同事不由得全看着杜晓苏,目光中全是错愕。
  “繁绿……”林向远十分尴尬,“其实……”
  “其实我先生是出于好心,尤其对杜小姐这样的老朋友,能帮就帮一把。”蒋繁绿仍旧笑容灿烂,“可是新晟是责任有限公司,不用说外子,就是我,身为执行董事和副总经理,也没有权利这样擅自处理公司名下的房产。”
  杜晓苏这才明白过来,又窘又气又恼,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觉得同事们目光复杂,似乎什么都有。宁维诚也显得十分意外,问:“杜小姐,蒋总说的是真的吗?”
  “我不知道那房子是新晟的。”杜晓苏脸色苍白,“我会马上搬出来,你放心好了,我会在二十四小时内搬出。”
  蒋繁绿微笑:“那也不必了,我给三天时间给杜小姐搬家。听说杜小姐新近遇上意外,心情可能不太好,可是自己的男碰哟偶没了,还是不要饥不择食,盯着别人的老公才好。”
  杜晓苏几乎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往后退了一步,却不想正好撞在人背上。那人转过身来,她抬起头,振嵘……竟是邵振嵘,她恍惚地看着他,本能地抓着他的衣袖。她摇摇欲坠,脸白得没有半分血色,几乎就要倒下去。
  雷宇峥不动声色放下手,她的手抓得很用力,就像那天晚上在医院里一样。她的眼睛却渐渐有了焦点,她渐渐清楚,渐渐明白,这不是她的邵振嵘,不是她可以依靠的振嵘。她的眼睛里渐渐浮起哀凉,像是孩子般茫然无措。
  雷宇峥微微眯起眼睛,看着蒋繁绿。
  蒋繁绿也十分意外,看着雷宇峥,过了几秒钟,才终于微笑:“雷先生,你好。”
  他没什么表情,冷冷扫了她一眼。蒋繁绿向他介绍:“这是外子林向远。”
  林向远伸出手来,雷宇峥十分冷淡地伸手,几乎只触了触指尖便放下,反手拖过杜晓苏:“向贤伉俪介绍一下,这是杜晓苏。”
  蒋繁绿万万没想到他会替杜晓苏出头,不由得怔了一下。雷宇峥转头就冷冷地对杜晓苏说:“谁敢让你不在这行做了,叫他先来问过我。”
  杜晓苏眼睛里已经饱含了热泪,可是拼命想要忍住,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简直比哭更难看。怎么也没想到他刚才就在旁边把什么话都听了去。雷宇峥仍旧冷着一张脸:“你不是有房子吗?没时间装修你不知道找人?原来那些本事都上哪儿去了?只知道哭!”
  杜晓苏已经几乎忍不住了,被他锐利如峰的眼风一扫,硬生生又把眼泪人回去了。雷宇峥的秘书单婉婷早就过来了,他一转头看见了单婉婷:“送杜小姐会去,明天找几个人帮她搬家。”
  蒋繁绿倒是笑盈盈的:“对不起,我还真不知道……要不那个房子,还是先给杜小姐住着……”
  雷宇峥淡淡地答:“我们家空房子多着呢,用不着别人献宝。”
  再不多说,由着一堆人簇拥着,扬长而去。
  杜晓苏本来十分不安,上车之后才低着头小声说:“谢谢。”
  雷宇峥十分嫌恶:“你就不能稍微有点廉耻?林向远是什么东西,你跑去跟他勾三搭四,就为贪图那点便宜?你别以为我今天是帮你,我是为了振嵘的面子,我不愿意让人家看我们家笑话。我也不指望你三贞九烈,可你也不能这么不要脸,你丢得起这种人,我们家可丢不起这种人。”
  他的话每一个字都似最锋锐的刀,刀刀扎在她心尖上,刀刀见血,扎得她血肉模糊,扎得她肝肠皆断,几乎连最后的知觉都没有了。她只觉得难过,百口莫辩。明明是百口莫辩,她却不想分辨别的,只想分辨自己对振嵘没有二心。可是连振嵘都不在了,其他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所以她只是用力睁大了眼睛,似乎想把心底最后一丝酸凉的悲哀逼回去。她的声音仍旧很小:“我没给振嵘丢脸,我是真的不知道,我会去就搬家,麻烦停一下车。”她有些语无伦次,“我不会给振嵘丢人,不管你信不信。
  雷宇峥似乎不愿意再搭理她,敲了敲椅背,司机就把车靠边停下了。
  那天杜晓苏是走回家去的,没有搭地铁,也没有搭公交,也没有拦的士。走了好几站路,走得小腿抽筋,她在人行道上蹲着,等着那抽搐的疼痛一阵阵挨过去,然后再往前走。到家后脚上打了两个水泡,她进了家门后才把高跟鞋脱了,赤脚踩在地板上。水泡那里隐隐生疼,才知道皮磨破了,露出里面红色的肉。可是顾不上了,她得把所有东西打包,再搬家。
  她收拾了一夜,才把所有的东西打包完。天已经亮了,她叫了的士去邹思琪那里。邹思琪睡眼惺忪地替她开门,见她拖着大包小包的样子吓了一跳,听她简单描述了一下缘由,更是气得破口大骂林向远。仓促间只得先把东西放下,两个人还赶着去上班。
  杜晓苏一夜未睡,熬得两眼通红,对这电脑屏幕上纵横的线条、数据,只觉得头晕脑胀,只好抽空端着杯子上茶水间,给自己泡杯浓咖啡。谁知还没走到茶水间门口,就听见里面隐约的笑声,依稀是朱灵雅的声音:“哦哟,看是看不出来,没想到是这样子。平常看她,好像人还挺好的呀。”
  另一个女同事的声音里却透着不屑:“这也是人家本事呀,怪不得新晟老师挑剔我们,合作了这么多年,没想到弄出个祸水来。”
  “人家林太太也不是好热的,你们昨天没听到那个话说得真难听,我们在旁边都脸红,杜晓苏竟然都不在乎。”
  “后来她跟宇天的老板走了,听说当年她进公司,就是上边有人跟我们项总打的招呼。这女人不晓得什么来头,真是有办法。”
  另一个声音却压得更低了些:“人家是睡美人,只要肯睡,当然比我们有办法。幸好她未婚夫死得早,不然那绿帽子戴的来……‘
  几个人一起轻笑起来,隔着门那声音也像刀,一下一下刮着杜晓苏的耳膜,刮得她额角上的青筋在那里跳起来,跳得生疼生疼,可是更疼的是心里。
  她的手在微微发抖,转身往办公室走,踉踉跄跄走回座位,新建了个文档,输入“辞职信“,眼睛直直地盯着这三个字,过了几秒钟,才晓得往上头打字,只是机械地敲着键盘。一个一个的套辞现实在屏幕上,其实她都不知道自己打了些什么,最后她把辞职信发到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信箱。
  
  隔壁座位都空着,宁维诚又带着同事去新晟那边了,但这次没有带上她。
  她想,原来自己进公司是有人专门打过招呼,那么当年肯定还是振嵘帮自己找着这工作的。可是她终究还是得辜负,她不能在这里了,她懦弱,她没出息,可是她受不了人家这样议论振嵘,这样置疑她和振嵘。她确实懦弱,但她已经没有力气挣扎,她得逃开一小会儿,她只想到到个没有人的地方去,安安静静地,想念振嵘。
  她只有邵振嵘了,可是连邵振嵘,也不在了。
  杜晓苏的辞职没有获得批准,副总特意将她叫去,和颜悦色地跟她谈话:“晓苏,你的信我们已经讨论过了,你说你身体不好,无法胜任目前的工作,我们也十分理解,要不这样,我们给你放一段时间的假,你休息一段时间之后,再来上班,怎么样?”
  她直直地看着副总,问:“宇天是我们最大的客户,您是不是担心会影响公司与宇天的关系,那我可以坦率地告诉您,我和宇天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我继续留在公司,只怕会对公司造成不良的影响。”
  副总十分意外地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才笑了笑:“晓苏,你真是多虑了。要不这样吧,你还是暂时先休息一段时间,等精神好点再上班。”
  因为这位副总一直对她挺关照的,她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当务之急还是找房子,总不能老跟邹思琪挤在一块儿。她在偌大的城市里奔波来去,跟着中介一层层地看,一栋栋地跑,最后终于租到一套局促的一室一厅。地段不怎么样,房子又是朝西,租金更不便宜,可是也不能计较了。
  邹思琪特意请了一天假帮她搬家,见着新租的房子诸多不满,不由得颇有微词。杜晓苏安慰她:“反正我只暂住住,等新房子装修完了,我也就搬了。”
  她决定装修房子,找好了装修公司,带着装修工人去现场,却发现钥匙无论如何打不开门锁了。
  她起初以为锁坏了,找到了物业,物业管理人员却告诉她:“杜小姐,这房子房地产公司收回去了,前两天刚换了锁。”
  她完完全全地傻掉了,直如五雷轰顶一般,只觉得难以置信,过了好半晌才想起来给雷宇峥打电话,但总机不肯把电话转过去,甜美的嗓音婉拒她:“对不起杜小姐,我不能够把您的电话转接往雷先生办公室。”
  她及急中生智,想起给自己寄钥匙的那个名字,应该是雷宇峥的秘书吧,已经完全没有了方寸,只是失魂落魄,抱着电话,就像抱着最后的救命稻草:“那么单秘书呢?可以接单秘书吗?”
  总机仍旧十分歉意地拒绝:“对不起,单秘书陪雷先生出国去了。”
  她谁也不认识,雷宇峥出国去了,单秘书陪他出国去了,他让人把锁换了。
  他不声不响,就拿走了一切。
  她浑身的力气都像被抽光了一样,搁下电话,整个人深深地窝在墙角,就像受到最后重创的弱小动物,再没一丝力气挣扎。
  她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三天,不吃不喝,也不动,就坐在破旧的沙发里,像个木偶。如果真的可以像木偶就好了,没有痛觉,没有思想,没有记忆,没有一切。
  他收回了他的慷慨,他把房子拿了回去,他把她仅存的最后一点念想也拿走了,她没有再做错事,可是他不打算原谅她,她没有对不起振嵘,可是他再也不打算原谅了。
  中间她或许有昏睡,可是再醒来,也不觉得饿,虽然水米未进,可是胃里像塞满了石头,没有任何感觉。她摇摇晃晃站起来,走近厨房里,打开煤气,那幽兰的小火苗舔着壶底,其实壶里是空的,并没有水,她也不打算烧水。
  当时在医院里,妈妈抱着她那样哭,妈妈几乎是哀哀泣求:“晓苏,你得答应妈妈,你不能跟振嵘走,你得答应妈妈,我和你爸爸只有你一个,你要是做什么傻事,爸爸妈妈可真的活不下去了。”
  当时她答应过,答应过妈妈,好好活下去。
  可是没想到这样难,难得她几乎已经没有力气撑下去了,她真的没有勇气撑下去了。
  她走回卧室去,把床头柜上振嵘和自己的合影抱在怀里。相框冰冷冰冷的,照片还是春节的时候,两个人在家里她拿手机拍的,傻乎乎的大头照,两个人挨在一起,像两只小熊,放大了很模糊。他们的合影并不多,因为两个人工作都忙,聚一块儿也顾不上合影。有的时候她喜欢拿相机拍他,可那些照片都是他一个人。
  她还是把煤气关了,因为振嵘,振嵘他也一定很希望她好好活下去。
  他曾经那样爱过她,她这样爱他,她不会违背他的意思,她会尽最大的努力活下去。她把头靠在沙发扶手上,昏昏沉沉又睡过去了。
  
  清晨十分下起了小雨,从窗子里看出去,远处新笋样的楼尖,近处相邻公寓楼乳白的飘窗,都隔着一层淡淡的水汽,变得朦胧而迷离,整座城市被笼进淡灰色的雨雾里。
  雷宇峥很早就醒了,从浴室出来,窗外的天色仍旧阴沉沉的,雨丝还细密绵绵地飘落着。
  他换了套衣服,搭电梯下楼,直接到地下车库。
  还很早,虽然下雨,但交通很舒畅。在这个城市里他很少自己驾车,跑车引擎的声音低沉,轻灵地穿梭在车流中,但他没有任何愉悦的感觉。在高架桥上接到电话,蓝牙里传出秘书的声音:“雷先生,您今天所有的行程都已经被取消,但MG那边刚刚通知我,他们的CEO临时改变计划,预计今天下午抵达上海,您看……”
  他连话都懒得说,就把电话切断。
  秘书很知趣地没有再打来。
  路很远,位置十分幽僻,车只能停在山下。上山后要走很久很久,他没有打伞,雨丝连绵如阵,濡湿了他的头发和衣服。山路两侧都是树,香樟的叶子,绿得像春天一样,不时有大滴的雨水顺着叶子滑下来,砸在人头顶上。其实这种树是在春天落叶的,而现在已经是夏天了。
  雨下得大起来,远处的山景笼在淡灰色的水雾里,近处的树倒绿意盈盈,仿佛生机盎然。他在半山腰的凉亭里站了一会儿,抽了一支烟。
  振嵘不抽烟,原来也老师劝他戒,因为对身体不好。
  那时候他根本没放在心上,把振嵘说的都当孩子话,听听也就忘了。
  但他其实早就不是小孩子了,是大男人了。
  振嵘二十八岁了,今天。
  他把烟掐灭了,继续往山上走。
  两手空空。
  他不知道该给振嵘带点什么,也没订个蛋糕什么的,因为振嵘不怎么吃甜食,虽然今天是振嵘的生日。他最小弟弟,也二十八岁了。
  他还记得振嵘八个月大的样子,脸很瘦,不像别的孩子胖嘟嘟的,只看到一双大眼睛黑葡萄似的,圆溜溜,瞪着人。那时候赵妈妈抱着振嵘就发愁:“这孩子,瘦得只剩下一双眼睛了。”
  他也记得振嵘八岁的时候,很黏他,他到哪里,振嵘就要到哪里,暑假的时候一帮男孩子冲锋陷阵,他一直是他的小尾巴。
  他也记得振嵘十八岁的时候,考完了高考,在家跟父亲赌气,他回来,替弟弟在父母面前说合。
  今天振嵘已经二十八岁了。
  他不知道今天父母会怎样过,大哥会怎样过,但一定会比他更难受。
  所以他不回家去,而是往这里来。
  远远已经看到碑,是医院选的,黑色大理石。
  那上面有振嵘的名字,有振嵘的照片。
  让振嵘长眠于此,医院在征求他与大哥的意见后,便买下了这块墓地。
  他和大哥都不同意将振嵘的骨灰运回家去。他和大哥,都妄图以数千公里的距离,来阻断父母的伤心。
  如果看不见,或许可以不想念。
  但是明明知道,那是自己父母最疼爱的小儿子,那是自己最疼爱的弟弟,即使在另一个世界,也没有办法不想念。
  他觉得很难受,所以站在很远的地方,停了一会儿。
  雨下得小了些,细细密密,如牛毛一般,倒像是春天的雨,但不觉得冷。山里十分安静,有一只小小的灰色麻雀,羽毛已经淋得半湿,一步一跳地从青石路面上走到了草丛里。
  他这才看到墓前有人。
  她缩着胸,很安静地蜷缩在那里,头抵在墓碑上,就像那只被淋湿羽毛的麻雀,飞不起来,一不能动弹。
  碑前放着花,很大一把百合,花瓣上积了雨水,一滴滴往下滴着。花旁蛋糕上的蜡烛还没有熄,依稀还可以看出数字的形状来,一只是“2”,一支是“8”,小小的两团光焰,偶尔有雨点滴落在上头,发出嗤嗤的轻响。
  蛋糕上什么都没有写,一朵朵漂亮的巧克力花,铺在水果与奶油中间,挨挨挤挤,仿佛在雨气中绽开。
  他在那儿站了起码有十分钟,连蛋糕上的蜡烛都熄掉了,他仍旧一动未动。
  她的脸被胳膊挡住,完全看不到是什么表情,头发随意披在肩头上,有晶莹的雨珠从发梢沁出来,衣裳全湿透了,不知道她在这里待了多久。而她一动不动,就像没有了任何生机一般。
  他忽然想到,该不会真出事了吧?
  于是走过去探下身子,推了她一下。
  她似乎是睡着了,迷迷糊糊“嗯”了一声,动弹了一下,同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也发现她脚边搁着空酒瓶。
  原来是喝多了。
  自从振嵘不在,他看到的都是狼狈不堪的她。
  她跟流浪猫一样蜷这里,手指已经瘦得同竹节一样,看得到隐隐的青筋,可是仍紧紧抓着墓碑,就像抓着唯一的依靠,唯一的浮木,倒让人觉得有点可怜。
  雨渐渐又下大了,满山都是风声雨声,那束花被雨打得微微颤动,每一朵都楚楚可怜。而她仍旧一动不动地待在那里,仿佛已经丧失了意识一般。她的脸也紧贴着墓碑,长长的眼睫毛覆着,仿佛枝叶丛生的灌木,却有晶莹的雨珠,也或者是眼泪,似坠未坠。
  雨下得更大起来,山间被蒙蒙的水雾笼罩起来,地上腾起一层细白的水汽,不一会儿衣裳就全湿透了。大雨如注,打在脸上竟然隐隐作痛,连眼睛都难以睁开,她却根本没任何反应,缩在那里似一截枯木,任由雨水浇淋。他想还是下山去,要不去凉亭里暂避一下,雨这样大。
  他转身往山下走,走到凉亭的时候衣服早就湿透了,衣角往下滴着水,山风吹在身上,觉得冷了,烟也有点潮了,打火机的火苗点了许久,才点燃。
  他在凉亭里把一盒烟抽完,那女人竟然都没有下山来。
  这是唯一一条下山的路,她如果走下来,一定会从这里经过。
  大概是真醉死了。他把空烟盒揉了,扔进垃圾桶。
  雨渐渐地小了,听得到树叶上水滴滑落的声音。他往山下走,路很滑,可以看到有蜗牛慢慢爬到青石路面上来,振嵘三四岁的时候,就喜欢捉蜗牛,看它们吃叶子。
  振嵘一直是很安静的孩子,很乖。
  长大成人后,他也很安静,母亲总是说,振嵘是家里最乖巧的一个。
  雷宇峥走到了停车场,启动了车子,还没驶出停车场,他又想了想,终于还是把车停下,重新上山去。
  上山更觉得路滑,雨已经停了,但路上有浅浅的积水,映着人的影子,亮汪汪的。他走得很快,不一会儿就看到那黑色的大理石碑,而杜晓苏竟然还在那里,就像从来没有改变过,虽然衣服已经湿透了,可是她仍像雕塑一般,一动不动靠在墓碑上。
  “喂!”他唤了她一声,“醒醒!”
  她没应他。
  “杜晓苏!”
  他叫她的名字,她也没反应。
  最后他用力推了她一下,她终于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
  她的眼神疲乏而空洞,当看到他的时候,眸子里似乎燃起一点光,像是炭火中最后一丝余烬。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忽然就松开了抓着墓碑的手,紧紧抓住了他,她整个人扑上来,扑到他怀里,然后就全身剧烈地抖动——他从来没见过有人这样子,就像是掏心掏肺,要把五脏六腑都呕出来,可是她并没有吐,也没有哭。她只是紧紧抓着他,无声地剧烈颤抖着,是真的无声,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却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她整个人都在发抖,却没有声音,她像是失去了声带,把所有的一切都化成固执的悲恸,却没有一滴眼泪。他用力想要拨开她的手,可是她死也不肯放。她嘴唇发紫,也许是冻的,也许是因为伤心,竟然一下子就晕过去了。
  他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可以伤心成这种样子,其实她连眼泪都没有掉,可是这种绝望而无声的悲恸,却比嚎啕大哭更让人觉得戚然。
  他试图弄醒她,掐她的人中掐了很久,她竟然都没有反应。她的一只手紧紧攥着他的衣服,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她抓着自己衣角的那只手掰开,却听到“叮”一声微响,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拾起来一看,原来是一枚戒指。
  他认识,是赵妈妈给的,应该是一模一样的三枚,有一枚给了大嫂,这一枚给了她。
  没想到她还随身带着。
  其实不是不可怜。
  他怔了好久,才把戒指套回她手指上,然后把她弄下山去。
  终于将她塞进车里面的时候,他出了一身汗,连衣服都已经被蒸干了。其实她并不重,身上全是骨头,硌得他都觉得疼。
  她在副驾上迷迷糊糊,时不时身子还抽搐一下,像小孩子,哭得太久,于是一直这样。可是她都没有哭,连眼泪都没有掉。
  她睡了很久,一动都没有动,像子宫里的婴儿,只是安静地沉睡。
  她或许做了一个梦,在梦里,她把自己丢了,好像还很小,找不到父母,找不到回家的路,只知道惊慌失措地哭泣。
  然后振嵘来了,他带她回家,他抱着她,就像从来没有离开她。她觉得很安心,把脸贴在他的胸口,听他的心跳,咚咚咚,熟悉而亲切。
  可是振嵘已经不在了。
  她知道是做梦,所以不肯睁开眼睛,更不肯哭泣,只怕自己略一动弹,他就不见了,就像许多次梦中一样。
  终究是会醒来。
  醒过来的时候她也没有哭,虽然在梦里她曾经大哭过一场,抱着振嵘,就在他怀里,就在他最温暖最安逸的怀里,她哭得那样痛苦,哭得那样绝望,哭得那样肝肠寸断,可是醒过来,也不过是梦境。
  再不会有邵振嵘,可是放任她在怀中哭泣。
  她知道,于是把手贴在胸口,那里还在隐隐地痛,她知道会痛很久很久,一辈子,一生一世。
  她只是没有了邵振嵘。
  房间很大,也很陌生,床很宽,身上是薄薄的凉被,天花板上全是镜子,可以看到自己蜷缩成一团。
  她不知道这是哪里,只记得自己去看振嵘,买了花,买了蛋糕,买了酒,然后去振嵘那里。是振嵘的生日,所以她去了。墓碑上嵌着他的照片,隔着薄薄的无色玻璃,他含笑凝视着她,就像从前一样。
  其实她跟振嵘说了很多话,太辛苦,于是只好对振嵘说,活着实在是太辛苦了。她答应妈妈,她知道振嵘也希望她好好活下去,可是那样辛苦,不可以对任何人讲,只有振嵘。
  后来,雨下大了,她睡着了。
  她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睡了多久。身上的衣服差不多全干了,皱巴巴的像咸菜。她起来,看到里面有浴室,她就进去洗了个脸。镜子里的人苍白憔悴,就像是孤魂野鬼一般,其实她本来就是孤魂野鬼,活着亦不过如此。
  她没找到自己的鞋,越是赤脚走出房门。走廊里全是地毯,走上去无声无息,可以望见挑高进深的客厅。
  楼下十分安静,没有人。
  诺大的别墅显得十分空阔,她拐了一个弯,那里有扇门,门后似乎有微小的声音。
  她推开门。
  西式厨房前有设计独特的中庭采光,别致的下沉式庭院里,种了一株极大的丹桂。雨水将丹桂的叶子洗得油亮油亮,映在窗前,仿佛盈盈生碧。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没有任何表情,然后又转过头去继续。
  她的视线模糊,在朦胧的金色光晕中,依稀可以看见他的侧影,眉与眼都不甚清晰。
  可是他不在了,这不是他。
  她明明知道。
  就如同明明是夏天,可是晨雨点点滴滴,落在丹桂的叶子上,却像是秋声了。
  他随手将面包片搁到盘子里,涂上果酱,然后把盘子推到她面前,走到冰箱前去,打开面包,又为自己烤了两片。
  厨房里的原木餐桌很宽又很长,早晨刚送来的新鲜插花被他随手搁在餐桌中央,挡住他的大半张脸,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她很努力地把面包吃下去,刀叉偶尔相触,发出细微的叮当声。
  两个人都十分安静,外头的雨又下起来,滴滴答答,落在中庭的青石板上。
  她鼓起勇气,抬起头来:“求你一件事,可以吗?”
  
  他原本以为她会开口要那套房子,结果出人意料,并没有。
  她和邵振嵘,曾经助养了偏远海岛上一所希望小学的几个贫困孩子上学,那几个懂事的孩子几乎每个月都给他们写信。过年的时候孩子们写信来,央求她寄和邵振嵘的一张合影过去,孩子们一直盼望可以亲眼见见她和邵振嵘。当时她就和邵振嵘在回信中说,等小邵叔叔休假的时候,一定要去看他们,带着照相机,跟他们拍很多照片,等他们长大后再看。
  “能不能陪我去看看孩子们,就这一次,不会耽误你很久时间,你和振嵘很像……他们不会知道……”她喃喃地说,“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说……我要是说,振嵘不在了……这么残忍的话,我自己都没有办法接受……”她把头低下去,可是没有哭,嘴角反而倔强地上扬,仿佛是一点凄凉的笑意。
  他看了她一眼:“你揽的事还挺多的。”
  “我们本来打算资助这些孩子直到大学,可是现在……反正我会供他们读下去。”她抬起眼睛,看着他,“就只麻烦你这一次,我保证以后再不会给你添麻烦,这是最后一次。”
  她乌黑的大眼睛看着他,并没有哀求的神色,也不显得可怜,眼睛中只有一种坦荡的明亮,就像她并不是在请求他,而只是单纯地在寻觅帮助。本来他一直觉得她可怜,可是有时候,她偏偏又出乎他的意料。
  他沉默不语。
  三天往返有点紧张,可是时间勉强也够了。杜晓苏没什么行李,却买了一大堆文具画笔之类的东西,还买了不少课外书,竟然装满了一个五十公升的登山包。下了飞机又冒雨转车,行程非常艰苦,一直在路上颠簸,最后还要过两次渡轮。到海上已经天黑了,又换了更小的渔船去岛上。本来就在下雨,风浪很大,渔船很小,她晕船,吐得一塌糊涂,蹲在船舷边不敢站起来。他拿了瓶谁给她,因为经常出海钓鱼,所以比她适应很多。只看她蹲在那里,抱着拉网的绳子吐了又吐,却一声不吭,既不叫苦,也不问还有多远才可以到达。
  她这种倔强的样子,倒真有点像振嵘。
  好不容易熬到下船,她大约是第一次搭这样的渔船过海,脚踏实地之后,她的脚步仍旧打滑,就像是地面仍和海面一样在摇晃。码头上有盏灯,照见雨丝斜飞,不远处的海面漆黑一片,更觉得仍旧像在船上一般。
  孩子们提着风灯,由唯一的老师领着,守在码头上接他们。
  那位孙老师年纪也不大,其实也不过是十八九岁的小伙子,见到他们分为腼腆,只是抢着要帮他们拿行李。
  有个孩子怯怯叫了声:“小邵叔叔!”杜晓苏明显怔了一下,回头看他,他笑着答应了,还摸了摸那孩子的头,杜晓苏似乎松了口气。一帮孩子都七嘴八舌叫起来,像一窝小鸟,马上热闹起来。几个小女孩叫杜晓苏:“晓苏姐姐!”有个大点的姑娘踮起脚来,想要替杜晓苏挣开一把伞,看着小姑娘那样吃力,雷宇峥把登山包背好,腾出手来,接过伞去:“我来吧。”
  一路上杜晓苏都很沉默,邵振嵘出事后她一直是这样子,跟孩子们说话的时候,她才有点活泼起来:“四面都是海,我们肯定不会走错路的,怎么下雨天还出来接我们?”
  孙老师还是很腼腆,说:“昨天接了电话,说你们要来,学生们就念叨了一天,一定要到码头上来等,我劝不住。再说你们大老远地来,我们当然应该出来接。”伞很小,雨下得大起来,小姑娘认真地说:“晓苏姐姐,你看小邵叔叔都淋湿了。”原来,他手里的伞是倾向她的。杜晓苏怔了一下,看他仍旧有大半个肩头被淋湿了,她大约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最后迟疑了一下,伸出手机去挽住他的胳膊。
  一帮小孩子都笑嘻嘻的,大约很乐于见到他们亲密的样子。
  学校建在半山腰,上山的路不好走,蜿蜒向上,几乎是一步一滑。好不容易到了学生宿舍,所有的人几乎全淋湿了。所谓的学生宿舍只是一间稍大的屋子。搭着一条溜铺板,头顶悬着盏昏黄的灯泡。孙老平还是很腼腆地小:“我们有发电机……”话音未落,灯泡就灭了。
  孩子们全笑起来,小孙老师在黑暗中显得很懊恼:“还笑。”
  一帮孩子又哄笑起来,小孙老师说:“去年买的旧发电机,老师坏,坏了岛上又没人会修……”
  雷宇峥打燃打火机,从登山包里把手电找出来,小孙老师也把蜡烛找着了,说:“我去灶间烧开水,孩子们还没洗呢,淋湿了很容易感冒。”
  雷宇峥问:“发电机在哪儿?我去看看吧。”杜晓苏似乎有点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他没有说什么。
  
  小孙老师引着他去看发电机。雷宇峥把外套脱了,然后掠起袖子,仔细检查:“毛病不大。”
  因为小孙老师急着要去烧水,所以杜晓苏接过手电筒,替雷宇峥照着亮。他有很多年没有碰过机器了,上次还是在大学里的实验室。好在基本原理还没忘,电路也不复杂。因为手电的光柱照出去的角度十分有限,稍远一点又嫌不够亮,所以杜晓苏就蹲在他旁边,两个人几乎是头并着头,这样他才看得清机壳里的零件。离得太近,她的呼吸暖暖的,细细的,拂在他耳边,耳根无端端都发起热来。呼吸间有一点淡淡的香味,不是香水,是她身上的气息,若有若无夹在在机器的柴油气味里。他有点疑心是自己的错觉,因为柴油的味道很浓,应该什么都闻不到。
  折腾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弄得一手油污,发电机终于重新轰鸣起来,屋子里灯泡亮了,孩子们也欢呼起来。
  回到屋子里一帮孩子七嘴八舌:“小邵叔叔真能干!”
  “小邵叔叔是医生!”
  “会治病还会修发电机!”
  “长大了我也要跟小邵叔叔一样!”
  ……
  她也微笑着回过头来,电灯昏黄的光线照在她脸上,双颊倒有一点晕红,仿佛是欢喜:“我去打水来给你洗手。”
  没等他说什么,她已经跑去厨房了。
  小孙老师已经烧了一大锅开水,她舀了一瓢,兑成温水,给他洗手,然后又帮着小孙老师招呼孩子们洗澡。都是附近岛上渔民的孩子,集中到这个小岛上读书,因为大小岛屿隔海相望,很多学生一个月回不了两次家,从上课学习一直到吃喝拉撒睡,全是这位小孙老师照料。幸好孩子们非常懂事,自己拿脸盆来分了水,排队洗澡。
  小孙老师把房间让出来给他们,自己去和学生们挤着睡,他笑得仍旧腼腆:“柴油涨价了,发电机只能发一会儿,早点休息吧。”
  雷宇峥觉得很尴尬,幸好小孙老师也觉得挺不好意思的,把手里拎的两个开水瓶放在地下,挠了挠头就飞快地走了。
  他把门关好,打开登山包,取出防潮垫和睡袋:“你睡床上吧。”
  她看了看那张单人床,小孙老师一定特意收拾过,被褥都很干净,她说:“还是我睡地上吧。”虽然在山上,可毕竟是岛上,又还在下雨,地上十分潮湿。
  他说:“没事,爬山的时候我还经常睡帐篷呢。”他把另一个睡袋给她,“你要不要?晚上会很冷。”
  洗过脸和手脚,就躺到睡袋里去。雨声潇潇,小屋如舟,远远听得见海上的风浪声,屋内一灯如豆,毕竟在路上奔波了一天,在这海上孤岛小屋里,倦意很快袭来。她翻了个身,不一会儿就呼吸均停,显然是睡着了。
  过了没多久,灯泡里的钨丝微微闪了闪,昏黄的灯泡也熄掉了。
  大约是那点柴油已经烧完了吧。
  不知为什么他睡不着,也许是因为屋外的风声雨声海浪声,也许是因为陌生的环境,也许什么原因都没有,只是想抽一支烟。
  屋子里漆黑一片,屋外也是漆黑一片,天地间只剩了哗哗的风雨声。她呼吸的声音很细微,但夹杂在一片嘈杂的雨声中,仍旧可以听见,像一只猫,或者别的什么小动物,不是打鼾,只是鼻息细细,睡得很香。而夜晚是这样安静,即使外面狂风横雨,屋子里的空气却似乎如琥珀般凝固,睡袋暖得几乎令人觉得烦躁。
  终于还是起来,找着背包里的烟盒,打火机“咔嗒”的轻响,火苗腾起,点燃香烟的同事,却不经意划破岑寂的黑暗。微微摇动的光焰,漾出微黄的光晕,忽然照见她沉沉地睡着,乌黑的头发弯在枕畔,衬着她微侧的脸庞像是海上的明月,雪白皎洁得不可思议。
  他把打火机熄掉,静静地把烟抽完。黑暗里看不到烟圈,但烟草的气息深入肺腑,带着微冽的甘苦。屋外雨声密集,似乎这大海中的小岛已经变成一叶小舟,在万顷波涛中跌宕起伏。
  第二天雨仍没停,反而越下越大。杜晓苏很早就醒了,雷宇峥却已经起来了。她走到厨房去,小孙老师刚把火生着,于是她自告奋勇帮忙煮早饭。收音机正在播天气预报,台风正在向南转移,幸好台风中心离小岛非常远,这里只受一点外围风力的影响。
  孩子们都在屋檐下刷牙洗脸,早饭是稀饭和面拖鱼,杜晓苏把鱼炸糊了,可是孩子们照样吃得津津有味,小孙老师吃着焦糊的面拖鱼也笑呵呵。倒是杜晓苏觉得挺不好意思,把外面炸焦的面都拆了下来:“只吃鱼吧,炸糊的吃了对身体不好。”
  吃过早餐后,她把带来的文具、课外书都拿出来,孩子们一阵欢呼,像过节一样欢天喜地。
  雨越下越大,风也刮得越来越猛,小孙老师怕台风会转移过来,拿了锤子、钉子、木板,冒着雨去加固教室所有的门窗。雷宇峥本来在给他帮忙,看见杜晓苏弯腰想去抱木板,走过来推开她:“这种事不是女人做的。”
  他抱了木板就走过去,跟小孙老师一起,冒着风雨在窗外,一边锤一边钉,大半天工夫才弄完。
  这么一来,两个人都湿透了,湿衣服贴在身上,被海风一吹,冷得侵骨。杜晓苏不会用大灶,还是小孙老师生了火,她手忙脚乱煎了一锅姜汤,小孙老师倒没说什么,雷宇峥皱着眉头喝下去。她不常下厨,所以很心虚地看着他:“姜汤辣吗?”
  姜汤当然会有点辣,不过比早上煎糊的鱼要好多了。
  做午饭的时候看她笨手笨脚,他实在忍不住了:“围裙给我,你出去吧。”
  她怔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但什么也没说,默默解下围裙递给他。
  小孙老师在灶间烧火,杜晓苏在旁边打杂,递盘子递碗什么的。结果雷宇峥一共做了四个菜,四个菜全是鱼,孩子们把饭盆吃了个底朝天,都嚷嚷说小邵叔叔做饭真好吃,连做鱼都做得这么好吃。
  杜晓苏也挺得意:“小邵叔叔最能干了,做饭也特别好吃,比我做的好吃多了。”
  小姑娘也笑了:“晓苏姐姐你不会做饭啊?”
  杜晓苏蹲下来,笑盈盈地对她说:“晓苏姐姐还有好多不会的事情,所以你们要好好学习,等你们读了大学,读了硕士、博士,就比晓苏姐姐知道更多事,比晓苏姐姐更能干,到时候就轮到你们来教我了。”
  小孙老师趁机说:“好了,要上课了,大家去教室吧。”
  孩子们去上课了,厨房里安静下来,杜晓苏把饭碗都收起来,泡在盆里。水缸里的水没了,小孙老师把大木盆放在院子里接雨水。雨下得太大,只听到“哗哗”的声音,后山上的灌木和矮树都被风吹得向一边倒去。灶前放着一只木桶,上面倒扣着一只塑料盆,里面是皮皮虾。虾是昨天船上送来的,小孙老师预备给大家当晚饭的,她揭开看了看,养了一天还活蹦乱跳,有只虾一下子蹦出来。等她捉回去,那虾弓着身子又一跳,一直跳到屋角,她跟着追过去,忽然一道小小的黑影掠出来,直扫到她的脚背,杜晓苏似乎被吓了一跳,后来才看清原来是只很小的猫,一下子把虾扑到了。没想到虾上有刺,小猫大约正好按在刺上,顿时“喵”的叫了一声,一跃又跃开很远,歪着圆圆的小脑袋,端详着那只虾。过了好一会儿,才蹑手蹑脚地走近,又伸出爪子去,试探地拨了拨虾,虾奋力一跳,正好撞在小猫的鼻子上,吓得那只小猫“呜咽”一声,钻到杜晓苏的腿下,瑟瑟发抖。
  杜晓苏把小猫抱起来,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小花猫,软软的在她掌心里缩成一团,像个绒球,“喵喵”叫。
  她逗着小猫:“咪咪,你叫什么名字?看你这么痩,不如叫排骨吧。”
  其实小猫和她真有点像,都是圆圆的大眼睛,尖尖的脸,看着人的样子更像,老是水意蒙蒙,就像眸子会说话。
  小猫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舔着她的手指,她顿时大笑起来:“振嵘你看,好可爱!”
  他没有说话,她大约是真的把他当成邵振嵘了,在这个小岛上。
  大约是真的很爱很’爱,才会这样沉湎,这样自欺欺人。
  外面豪雨如注,刷刷地响在耳边,伴着教室里传来孩子们疏疏朗朗的读书声,领读的是小孙老师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武夷山的溪水绕着山峰转了九个弯,所以叫九曲溪。溪水很清,清得可以看见溪底的沙石……”声音夹杂在风雨里,显得远而飘忽。杜晓苏看外面大雨腾起细白的烟雾,被风吹得飘卷起来,像是一匹白绸子,卷到哪里就湿到哪里。她不由得有几分担心:“明天要走不了了怎么办?”
  风雨这样大,只怕渡船要停了。
  忽然又朝他笑了笑:“要是走不了,我们就在岛上多待两天吧。”
  以前她总是泪光盈然的样子,其实她笑起来非常可爱,像小孩子,眉眼间有一种天真的明媚,就像是星光,会疏疏地漏下来,无声无息漏到人心上。而外面风声雨声,嘈杂成一片,似乎要将这孤岛隔离成另外一个世界。
  傍晚的时候风终于小了,雨也停了,孩子们冲出教室,在小小的操场上欢呼。杜晓苏拿着照相机,给他们拍了无数张照片。小脑袋们凑在一起,看数码相机上小小的LED屏幕,合影照片拍得规规矩矩,孩子们将他和晓苏围在中间,灿烂的笑容就像一堆最可爱的花朵,但有些照片是杜晓苏抢拍的,孩子们爱对着镜头扮鬼脸,拍出来的样子当然是千奇百怪,引人发笑。杜晓苏非常有耐心,一张张把照片调出来给大家看
  ,逗得一帮孩子是不是发出笑声。
  水缸里的水快没了,小孙老师要去挑水,杜晓苏自告奋勇:“我去吧。”小孙老师挠了挠头:“那让邵医生跟你一块儿去吧,路很难走,你也提不动。”
  她怔了一下,雷宇峥已经把桶接过去了:“走吧。”
  走上山去才知道小孙老师为什么说路难走。所谓的路不过是陡峭的山上细细的一条“之”字形小径,泉眼非常远,有很长一段路一面就临着悬崖,崖下就是浪花击空,嶙峋的礁石粉碎了海涛,卷起千堆雪,看上去令人觉得眩晕。杜晓苏爬上山顶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风很大,把头发全都吹乱了。站在山顶望去,一望无际的大海,近处的海水是浑浊的褐黄色,远处是极浅的蓝色,极目望去看得见小岛,星星点点,像云海中的小小山头。
  大块大块的云被风吹得向更远处移去,像无数竞发的风帆,也像无数硕大无朋的海鸟,渐飞渐远。她张开双臂,感受风从指端浩浩地吹过。雷宇峥站在那里,极目望着海天一线,似乎胸襟为之一洗。天与海如此雄壮广阔,而人是这样的渺小微弱,人世间再多的烦恼与痛楚,似乎都被这海天无恒所吞噬,所湮没。
  竟然有这样壮丽的风景,在这无名的小岛上。
  有毛绒绒的东西扫着他的腿,低头一看原来是那只小猫,不知道什么时候跟着来,一直跟到了这里。四只小爪子上已经溅上了泥浆,却摇摇摆摆向杜晓苏跑过去。她把小猫抱起来,蹲在泉边把它的爪子洗干净。泉水很冷,冰得小猫一激灵,把水珠溅到她脸上。因为冷,她的脸颊被海风吹得红红的,皮肤近乎半透明,像是早晨的蔷薇花,还带着露水般的晶莹,一笑起来更是明艳照人,仿佛有花正在绽放开来。
  他蹲下去打水。
  只听见她对小猫说:“排骨,跟我们回家吧,家里有很多好吃的哦。”
  他淡淡地瞥了一眼,终于说:“你不会真打算把它带回去吧?”
  她的样子有点心虚:“小孙老师说猫妈妈死了,小猫在这里又没什么吃的,将来说不定会饿死……”
  “这里天天都有鱼虾,怎么会饿死它。”
  “可是没人给它做饭啊。”
  他把慢慢两桶水提起来:“你 会做饭给它吃?”
  她听出他语句中的嘲讽,声调降了下去:“我也不会……可是我可以买猫粮……”
  他提着水往山下走:“飞机上不让带宠物。”
  她怔了一下,追上去跟在他身后:“想想办法嘛,帮帮忙好不好?”
  他不理睬她,顺着崎岖的山路,小心翼翼地往山下走。
  她抱着猫,深一脚浅一脚跟着他,央求:“你看小猫多可怜,想想办法嘛,你连发电机都会修……”她声音软软的,拉着他的衣袖,“振嵘……”
  他忽然立住脚,淡淡地说:“我不是邵振嵘。”
  她的手一松,小猫跳到了地上,她怔怔地看着他,就像忽然被人从梦中唤醒,犹有惺忪的怔忡。小猫在地上滚了一身泥,糊得连毛皮的颜色都看不出来了,伸出舌头不停地舔着自己的爪子,仰起头冲他“喵喵”叫,一人一猫都睁着大眼睛看着他,仿佛都不知所措。
  他拎着水桶继续往山下走,她抱着猫,默默地跟在他后面。
  晚上的时候仍旧是他做的饭,因为有紫菜,所以做了紫菜虾米汤,孩子们仍旧吃得很香,杜晓苏盛了一碗汤,默默喝着,小孙老师怕他们受了风寒,特意去厨房找了一瓶酒出来:“咱们今天晚上喝一点儿,免得风湿。”
  酒是烧酒,泡了海参,味道有点怪。
  小孙老师本来是想陪雷宇峥多喝两杯,但他哪里是雷宇峥的对手,几杯酒下肚,已经从脸一直红到了脖子,话也多起来:“你们来,孩子们高兴,我也高兴……邵医生,你跟杜小姐真是好人,一直寄钱来,还买书寄过来……我也有个女朋友,可是她不明白,一直说岛上太苦,当老师挣不到钱,让我到大陆打工去。可是我要走了,娃娃们怎么办……他们就没人教了……你和杜小姐,你们两个心肠都这么好……”
  他有点语无伦次,杜晓苏拿过酒瓶,替他斟上一杯酒:“孙老师,我敬你。”
  “杜小姐也和一点吧,这酒治风湿的,岛上湿气重。”小孙老师酡红的脸,笑得仍旧有几分腼腆,“这次你们来,没招待好你们,真是辛苦你们了。我和孩子们,祝你们白头偕老。”
  最后把一瓶烧酒喝完,发电机也停了。
  小孙老师打着手电,去宿舍照顾孩子们睡觉。杜晓苏躺在床上,起先还隐约听见小孙老师在隔壁和没睡着的孩子说话,后来大约都睡着了,没了声音。
  屋子里点着一根蜡烛,烛光微微摇曳。
  雷宇峥仍旧睡在地上,闭着眼睛,她不太肯定他是不是睡着了,所以很小声地叫他:“喂……”
  他睁开眼睛看了看她。
  “对不起。”
  他把眼睛又闭上了。
  她说:“谢谢你,这两天让孩子们这么高兴。”
  他有点不耐烦,翻了个身:“你放心,下次不会了。”
  “我知道我错了,以前总是怨天尤人,还自以为很坚强,振嵘走了之后……我才知道自己有多懦弱。我觉得不公平,怎么可以那样让振嵘走了,甚至我都来不及跟他说……我也恨过自己,如果我不说分手的事情,也许振嵘不会去灾区。可是现在我知道了,即使没有我,振嵘他一定也会去灾区。因为他那样善良,所以他一定会去救人的。如果真的要怪,只能怪我自己没有福气。”她的声音慢慢低下去,“就像小孙老师,他从来没有怨天尤人,他一个人在岛上,教着这么几个学生,就连打点儿淡水,都要走那么崎岖的山路。要教书,要照顾学生生活,却连一声抱怨都没有……和小孙老师比起来,和振嵘比起来,我真是太自私,太狭隘了……”
  外边的天晴了,透过横七竖八的钉在窗子上的木板的缝隙,看到有星星,在黑丝绒般的天幕上露出来。
  海上的星星很大,很亮,像是一颗颗眼睛,温柔地俯瞰着她。
  会不会有一颗星星,是邵振嵘?
  她慢慢地阖上眼睛:“谢谢你陪我来岛上。”
  过了很久很久她都没有再说话,他终于转过头来,她已经睡着了,蜡烛已经燃到了最后,微弱的烛光摇了摇,终于熄灭了。
  短暂的黑暗后,渐渐可以看清窗子里漏进来的疏疏星光。远处传来阵阵涛声,是大海拍打着山脚的沙滩。
  她似乎总是可以很快睡着,没有心机,就像条小溪,虽然蜿蜒曲折,在山石间若隐若现,但实际上却是清澈见底,让人一眼可以看穿。
  跟孩子们告别的时候,难分难舍,渔船驶出了很远很远,还看到码头上伫立的那一排身影,隔得太远了,只能看见一个一个的小黑点,可是留在视线里,永远地停留在视线里了。
  早上收拾行李的时候,学生们十分舍不得他们走,有两个小姑娘还掉了眼泪,她也十分难过。
  以后她再也不会来了,再过几年,孩子们就会长大了,会读中学了,会更懂事了,会离开小岛,会读大学……也许孩子们会记得她,也许孩子们终究会忘记她。可是以后,只得是她一个人,她再也不会到这里了。因为她和振嵘,已经来过了,而她一个人,再不会有以后了。海水滔滔的从视线里擦过,哗哗的浪花在船尾溅起,有几点海水溅到她脸上,海与天这样辽阔,这样无边无际,船在海中,渺小得如同芥子。千百年以来,不知大海看过了多少悲欢离合,见过了多少世事变迁。时光也会过得飞快吧,从今以后,她一个人的时光。
  海风太大,小船在海浪中起起伏伏。雷宇峥站在那里,看她一动不动蹲在船舷边,估计早上吃的东西又已经全吐光了,但她仍旧没有吭一声,就像来的时候一样,沉默而倔强的神色。
  他们赶到机场,搭最晚一班航班回去。因为天色已晚,偌大的航站楼里灯光通明,只有寥寥几个乘客坐在候机厅里,等待登机。
  虽然一整天舟车劳顿,但她只是很沉默地坐在那里,就像一个安静的洋娃娃。
  他终于拿了一张自己的名片,递给她,说:“有什么事可以打这个电话。”
  其实他想说的是可以把房子还给她,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到嘴边又说不出来了。
  她接过了名片:“谢谢。”
  他没有再说话。
  “振嵘不在了。”她垂下眼帘去,“我以后不会再给你添麻烦的。”
  杜晓苏回来以后,邹思琦觉得很奇怪,因为从岛上回来后,她似乎重新开朗起来。甚至偶尔会露出笑容,提到邵振嵘的时候,也十分平静,不再像过去,总是那样脆弱得不堪一击。只有杜晓苏自己知道,岛上的那几天,就像是偷来的时光。小小的孤岛,就如同世外桃源,唯有孩子们清澈的眼神。他们天真,却懂事,努力生活,努力学习,就连小孙老师,都有一种难以想象的坚强。在这世上,她会好好活下去,因为振嵘希望,因为爱她的父母希望,因为爱她的人希望。
  所以,她鼓起勇气去上班。
  还是有个别同事用异样的眼光看她,但她不再气气馁,也不再留意关于自己的流言蜚语,她认真地工作,全力以赴,不再任何沮丧与分心,几个星期后就有明显的效果,这样的状况和态度,立刻赢得大部分同事的重新信任,毕竟业绩证明了一切。雷宇峥的秘书单婉婷把钥匙重新快递给了她,拿到钥匙的时候,她几乎连喜悦都已经没有了。得而复失,失而又得,可是不管怎么样,她还是很庆幸,可以拿回自己与振嵘的这套房子。
  比较意外的是过了几天,总经理室突然通知她晚上和市场部的同事一起,陪项总去一个商业宴请。到了之后才知道,是宇天地产的高副总代表宇天地产宴请项总。吃饭到一半,雷宇峥忽然由服务生引着,推门进来。席间的人自然全站了起来,雷宇峥与老总一边握手,一边道歉:“刚下飞机,晚点了,实在是抱歉。”
  项总是东北人,为人特别豪爽,握着雷宇峥的手直摇:“说这么见外的话做什么。”
  喝的是泸州老窖,总过不过七八个人,很快喝下去四瓶国窖1573,于是席间热闹起来,几位老板互相开着玩笑,气氛也轻松了许多。杜晓苏本来只顾埋头吃菜,忽然被项总点名:“晓苏,代表咱们公司敬雷先生一杯吧。”
  她有两秒钟的意外,然后就顺从地端起酒杯。已经喝了那样多的酒,雷宇峥脸上丝毫看不出半分醉意,却笑着说:“不行不行,这个太欺负人了。哪有喝到一半,突然叫个小姑娘出来?不兴这样的啊,照这个喝法,我今天得躺着回去了。”
  “我扛你回去。”项总兴致勃勃,把他手里的酒杯硬夺过来,“咱们也不是一年两年的交情了吧,我知道你的量。来来,晓苏,满上,给雷先生斟满了。咱们东北的姑娘,雷先生无论如何,得给点面子。”
  这样的应酬总归是难免。杜晓苏还是第一次见着这样的雷宇峥,或许刚从机场出来,头发略有一丝凌乱,灰色的衬衣解开了扣子,整个人半倚半靠在椅背上,跟他平时一丝不苟的样子大相径庭,有一种公子哥特有的懒洋洋的放荡不羁。他修长的手指拦住了杯口:“这不是面子不面子的问题,这是不公平。”他漫不经心地看了她一眼,“要不杜小姐也喝一杯,她喝一杯我喝一杯。”
  项总本来对他与杜晓苏的关系很是猜度,因为当初杜晓苏进博远设计,就是上边一位老友给他打的电话,挑明是雷家的关系,所以他还特意嘱咐过人力资源日常多关照一下。这次带杜晓苏来跟宇天谈合同,也是想顺便攀个人情。但他一直没想过这事根本不是他想的那样子,所以酒席上半开玩笑地让小苏出来敬酒,没料到雷宇峥会说出这样的话,简直没有半分怜香惜玉之心。
  正有点尴尬的时候,杜晓苏已经给自己斟了满
  满一杯酒,端起来说:“雷先生,我先干为敬。”不待众人反应过来,她已经一仰脖子,咕嘟咕嘟全喝下去了。
  那是六十度的烈性酒,满满一大玻璃杯,席间人全怔住了,过了几秒钟才轰然叫好。雷宇峥看不出什么表情,项总心里倒觉得这两人关系真有点异样,正在琢磨,见杜晓苏从服务员手中接过酒瓶,又替雷宇峥斟上:“谢谢雷先生。”
  雷宇峥也是一口气喝干,项总领头拍手叫好,雷宇峥倒似笑非笑:“杜小姐也得跟项总喝一杯,这样才公平。”
  这下轮到项总不干了:“这不是为难人家小姑娘吗?不行不行,咱们喝咱们的……”
  雷宇峥把酒杯往桌上一搁,只说了两个字:“斟满!”
  杜晓苏知道虽然是宇天请客,但实质上公司这边是有求于宇天,谁让宇天是甲方。她端起杯子来,一口气没喝完,倒呛住了,捂着嘴咳了两声,仍是勉力喝完。一旁的高副总看不过去,替她解围:“哎,今天就杜小姐一个女孩子,要是把她喝醉了,那岂不是太没风度了。咱们喝咱们的,杜小姐还是喝果汁吧。”
  雷宇峥没有说话,其实杜晓苏已经觉得头晕脑胀,她的酒量一般,那两杯烈酒喝得又急,此时觉得嗓子里像要冒火一样,火辣辣的。恰好此时杏汁官燕上来了,她本来吃不惯燕窝,但从口中到胃中全是火辣辣的感觉,总得吃点东西压一压。拿着勺子觉得自己手都在发抖,还好没有弄洒。
  最后一席人又喝了两瓶酒,才算是酒阑人散。项总满面红光,说话已经不太利索,高副总也喝得颇有几分醉意了,杜晓苏迷迷糊糊,还记得要帮衬老总谈合同——可是她连走路都有点不稳,她拼命地想要尽量让自己清醒一点,但天跟地都在摇摇晃晃,最后她终于被人塞到车里去,观赏车门“嘭”的一响,四周安静下来。
  车走得很平稳,其实喝醉后并不难受,只是觉得口渴。真皮座椅有淡淡的皮革膻味,她回身抱住他,把头埋在他的肩窝里,很熟悉很亲切的味道,一颗心终于放下来,像无数次在梦中那样,她知道那是邵振嵘,她又梦到他了。
  雷宇峥有点费劲地想要弄开她的手。博远的人都走了,尤其是项总,丢下句:“杜小姐就交给你啦。”挥挥手就上车扬长而去。而这女人就像那只流浪猫似的,睁着雾蒙蒙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站在路灯下。
  不等他发话,他的司机已经一声不吭,就把这只流浪猫塞进了后座。
  他狠狠地瞪了司机一眼,可惜司机没看到,只顾着关上车门,然后进前面驾驶座,启动车子。
  算了,不过送她回家一次,看在振嵘的面子上。
  但不过 一会儿工夫她整个身子就斜过来,不由分说窝进他怀里,真的像只灵巧的猫儿一样,很自动地找到一个舒服的位置,呼吸轻浅,沉沉睡去。
  他整个人差点儿石化。
  他想推开她,但她就像是橡皮糖,或者口香糖,黏腻着就是不动。到后来他只要推她她就抱得更紧,活脱脱一条八爪章鱼。
  “杜晓苏!”他拍着她的脸,“你住哪儿?”
  她不应声,“唔”了一下,下巴在他胸口磨蹭了两下,头一歪又睡着了。
  没本事还在席间那样喝。
  车到了别墅大门前,司机替他们打开车门,他又用力拍了拍她的脸颊:“喂!”
  她没任何反应。
  算了,把她扔车上睡一夜得了。只是她抱着他的腰,她不动,他也下不了车。
  “杜晓苏!”他又叫了她一声,仍旧没反应。
  他伸手掐她的虎口,她疼得“嗯”了一声,终于睁开眼睛,长而微卷的睫毛,仿佛蝴蝶的翼,微微颤动着。
  “司机送你回去。”他终于拉开她的一条胳膊,“我要下车了。”
  她的脸半扬着,白皙的肌肤在车顶灯下近乎半透明,似乎有点像冰做的,呵口气都会化。她傻乎乎地笑着,仿佛没听明白他的话,她凑过来,把另一条胳膊重新围上来,仿佛孩子般娇嗔:“你长胖了。”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他的脸颊,“这儿!”然后是下巴,“还有这儿!”
  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忽然伸手勾住他的脖子,脸一扬就吻住他。她呼吸里有浓重的酒气,滚烫的唇仿佛一条鱼,在他嘴唇上滑来滑去,不不,那是她的舌头。他本能地想要推开她,她却收紧了手臂,唇上更用力地吸吮,他想要说什么,可是一张口她的小舌头就趁机溜进去,把他所有的声音都堵住了。她的脸烫得吓人,嘴唇也烫得吓人,整个人就像一团火,狠狠地包围住他。他有点狼狈地用力挣扎,终于把她甩开了。
  司机早就不知去向,花园里只听得到秋虫唧唧,不远处有一盏路灯,照进车里来。其实车顶有灯,照着她的脸,双颊通红,她半伏在车椅背上,醉眼迷离。
  “邵振嵘,”她的声音很低,喃喃的,仿佛怕惊醒自己,“我真的很想你。”
  他怔在了那里,她慢慢地阖上眼睛,睡着了。
  夜色已经深了,客厅里没有开灯,有一大半家具都沉浸在无声的黑暗里。客厅的落地窗正对着东墙一垣粉壁,墙下种着竹子,前面地下埋着一排绿色的射灯,灯光勾勒出支支翠竹,细微如画。竹影映得屋中森森的碧意,沉沉如潭。这里总让他想起家中父亲的书房,齐檐下千竿翠篁,风吹萧萧似有雨声。隔得很远可以听见前面院子里的电话响,偶尔有人走进来,都是小心地放轻了脚步。
  临窗下的棋枰上散落着数十子,在幽暗的光线下反射着清冷的光辉,这还是一个多月前他随手布下的残谱,打扫情节的人都没敢动。他很少过来这边住,因为屋子大,虽然是中式的别墅,管家负责安排,把这里打理得很干净舒适,但他总觉得烧了些生气。所以偶尔出机场太晚了,懒得过江,才会在这边休息。
  借着射灯隐约的绿光,他把那些黑的白的棋子收进棋盒中去,哗啦哗啦的声音,又让他想起小时候学棋,学得很苦,但姥爷执意让他拜在名师门下,每日不懈。
  姥爷说:“涛儿性稳重,不必学棋。嵘儿性恬淡,不必学棋。你的性子太粗砺,非学不可。”
  说这话时,振嵘还是个四五岁的小不点儿,自己也不过六七岁,似懂非懂。
  那样的时光,却已经都过去了。
  他走下台阶,坐在院中的藤椅上,点燃一支烟。
  天是奇异的幽兰,仿佛一方葡萄冻,上面撒了细碎的银糖粒。半夜时分暑热微退,夜风很凉,拂人衣襟。
  他想起二楼客房里沉沉睡着的那个女人,就觉得头疼,仿佛真的喝高了。
  他曾见过父母的举案齐眉,也曾见过祖父母的相敬如宾,那个年代有许多许多的恩爱夫妻,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少年时他曾想过,长大后会遇上自己一生钟爱的人,从此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是三千繁华,舞榭歌台,名利场里多的是逢场作戏。
  看多之后,不免厌倦。
  当振嵘带着她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更觉得这是一场闹剧。
  她怎么配?她怎么配得上邵振嵘?
  可是振嵘爱她,振嵘是真的爱她,他曾经见过振嵘通红的眼睛,那样攥紧的拳头。
  只不过没想过她也这样爱振嵘。
  绝望,失意,仿佛行尸走肉般活着,因为振嵘死了。
  姥姥去世时,姥爷当时悲痛万分,时间渐长,似也渐渐平复。十年之后姥爷因病去世,工作人员整理他的身后遗物,发现最多的是书法作品,而且无一例外,厚厚的三尺熟宣,写的竟然都是苏东坡那阙《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他想象不出,十年间,老人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反反复复书写着这首悼亡词。姥爷出身时代簪缨的大族,十八岁不满家中长辈的包办婚姻,于是与身为同学的姥姥私奔到日本,辗转赴美,半工半读。抗战爆发后毅然归国,从此后风风雨雨,一路相携相伴。
  那是经历过岁月蹉跎,烽烟洗礼的爱情,他一直觉得,如今这时代,再遇不上,再见不到了。
  身边的人和事、,他早就看腻歪,只觉得所谓爱情简直是笑话。谁不是转头就忘,另结新欢,朝秦暮楚?
  没想到还有像杜晓苏这样的傻子,偏执地,固执地,不肯忘。
  他想起曾经有人对他说过:“你没有遇上,所以你不懂得。”
  那时候自己多少有点嗤之以鼻,觉得简直是荒谬,这世上哪有生死相许,有什么可以敌得过金钱或者物欲?
  可是真的遇上,才明白。
  不是没有,而是自己没有遇上。
  他把烟掐灭了,仰起脸来,天上有淡淡的星带,不知是不是银河。城市的空气污染严重,连星星都淡得似有若无。石阶那端有蟋蟀在叫,一声接一声。
  夜风是真的凉起来了。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怎么又到了这个地方,她对着镜子懊恼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也没能回想起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喝醉了,然后被塞进车里,然后再醒来,就是在雷宇峥的别墅里。
  但愿她没做什么丢人现眼的事。
  她深深吸了口气,走廊里没有人,夏日的艳阳光线明媚,从几近古意的细密格窗中照进来,空气的浮沉似万点金沙,漂浮着打着旋。
  有穿制服的女佣捧着鲜花笑盈盈地同她问好,然后告诉她:“杜小姐,雷先生在餐厅。”
  她也只好报之以微笑,客厅里也有人正在更换花瓶中的鲜花,见着亦含笑打招呼:“杜小姐早。”
  她只好快快进餐厅去,低垂着眼皮,只见光滑如镜的黄菠萝木地板上,雷宇峥竟然是家常的拖鞋,穿着十分休闲的T恤长裤,看起来甚是居家。
  她觉得有点尴尬,从岛上回来后,她就已经下定决心,再不做任何傻事。她与雷宇峥也再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是振嵘的哥哥,可是她再不会麻烦他了,没想到昨天晚上又出糗了。
  雷宇峥倒没说什么,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其实他吃得非常简单,她一直想象富翁的生活就是天天鲍翅参肚,而他面前碟子里不过一个烟肉三明治,旁边一杯咖啡,看报纸一目十行,心思根本不在吃上头。
  管家亲自来问她,是需要中式还是西式早餐,她局促不安:“最简单的就好。”
  结果厨房还是端出来热腾腾的白粥与笋尖虾仁的小笼,她咬开包子,鲜香松软,非常好吃。
  粥也熬得正好,米甜香糯。
  “你以后不要在外面随便喝酒。”
  她一吓,一口粥呛在喉咙里,差点没被呛死。
  但雷宇峥根本没抬头,似乎只是对报纸在说话:“一个女孩子,随随便便喝得烂醉如泥,像什么样子。”
  她的声音很低:“对不起。”
  她似乎总在对他说对不起。
  他未置可否,过了好一会儿,把报纸翻过页,才说:“你现在住哪里?我要去打球,可以顺便送你回去。”
  她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周六,不用上班,难怪他穿得这么休闲。她问:“你要上哪儿去打球?”怕他误解,连忙又补上一句,“把我放到最近的地铁站就行。”
  她没想到他不用司机,而是自己开一部黑色的敞篷跑车,衬着他那身浅色T恤,整个人简直是玉树临风,也更像振嵘,只不过他戴墨镜,轮廓显得更深邃。
  他开车很快,十分熟练地于车流中穿梭。等红灯的时候有部车与他们并排停下,车上的人竟然朝他们吹口哨,她只当没听到,可是雷宇峥的下颚线条绷得很紧。
  他这是生气了,他生气的样子和振嵘很像,表面上似乎十分平静,不过脸部的线条绷得紧一点。
  “抓紧。”他十分简短地说了句话,她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信号灯已经变了,跑车顿时仿佛一支离线之箭,刷地射了出去。
  她一下子被这加速度推靠在椅背上,幸好系了安全带,在城市繁华的主干道上飙车,他一定是疯了。她抓着唯一的手柄,听着风呼呼从耳边吹过,刮得脸生疼生疼。只见他熟悉地排挡加油,无数车辆被他们一晃就超越过去,老远看到路口又是红灯,她本来以为他会闯过去,谁知道他竟然会减速踩刹车。
  车徐徐停在路口,刚才那部车竟然阴魂不散地重新出现在并排,这样风驰电掣的疾速竟然没能甩掉它,不等杜晓苏诧异,那车窗已经降下来,驾车的那人也戴着墨镜,一笑只见一口雪白牙齿:“雷二,你跑那么快干吗?”
  显然是认识的人,雷宇峥的手还放在排挡上,因为用力,手背上隐隐有青筋暴起。杜晓苏只怕他要大发雷霆,谁知道他竟然嘴角弯了弯,仿佛漫不经心地笑:“我知道你要跟着来,能不快吗?”我要再开慢一点儿,岂不是瞧不起你这新买的德国小跑?
  “扯淡!”那人跟雷宇峥一样的北方口音,连骂起人来都抑扬顿挫,“你丫带着妞,一看到我就脚底抹油,这不是心虚是什么?蒙谁呢你!”
  雷宇峥不动声色:“你才心虚呢!有种我们球场上见,今天不让你输个十杆八杆的,就治不了你的皮痒。”
  那人哈哈大笑,伸出左手大拇指朝下比了比。正好信号换过来,两车齐头并进,几乎是同一秒内疾射了出去,可是没等那人反应过来,雷宇峥忽然打过方向,向右转去,几分钟后他们就上了高架,把那部车帅得无影无踪。
  过了江后,他的车速明显降下来,问杜晓苏:“你住哪儿?”
  她说了路名,一路上他只是很沉默地开车。
  她租住的那个小区环境不佳,所以老远她就说:“把我放路边就行,那边不好停车。”
  雷宇峥还没进发球区,老远已经见着几个熟悉的身影。他们见着他纷纷打招呼:“哟,今天怎么迟到了?”
  “堵车。”雷宇峥敷衍了一句,“怎么都不玩?”
  “这部等你来开球吗?”有人从后头拍了拍他的肩,笑嘻嘻地问:“少扯了,那妞儿呢?”
  旁边立马有人起哄:“你就招了吧,上官都说了,今天在大马路上碰到你,车上还有一个绝代佳人!”
  “你们听上官瞎扯。”雷宇峥不悦地戴上手套,“你们要真信他的,股票都该涨到8000点了,还不赶紧电话交易员建仓。”
  上官博尧自己倒绷不住,“噗”一声笑出声来,并不懊恼,反而十分坦然:“行了,你们就使劲埋汰我吧,我就不信涨不起来。”
  “他运气多好啊。”一直没开腔的叶慎宽慢条斯理地说,“人家坐庄是加印花税,他一坐庄,是降印花税。”
  “不谈股票行不行?”雷宇峥有点不耐烦。
  上官仍旧是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你今天火气怎么这样大?还说要让我输十杆八杆,我看你输定了。”
  “是吗?”雷宇峥微笑,“咱们走着瞧。”
  结果刚过第二洞,上官就已经输了四杆,他自己倒不着急,笑眯眯地把玩着球杆,问雷宇峥:“咱们赌一把怎么样?”
  近午的阳光已经颇有几分刺眼,雷宇峥在太阳镜后眯起眼睛:“赌多大?”
  “赌钱多俗啊!”上官兴致勃勃,“咱们赌点有意思的,你要赢了,我请大家吃饭,我要是赢了,你就把车上那妞的名字电话都告诉我。”
  雷宇峥瞬间冷脸:“你什么意思?”
  叶慎宽看着不对,于是叫了一声“上官”,开着玩笑:“你今天怎么跟打了鸡血似的?不就是雷二开车带着个姑娘,你不知道他平常就爱带漂亮姑娘上街溜车吗,至于吗?”
  上官倒不怕雷宇峥生气,偏偏要说:“那可不一样,你知道我在哪儿遇上他的?芳甸路!刚过世纪公园,就瞧见他的车了。嘿!你想想大清早七点多,明显刚从他那豪宅里头出来,他那豪宅你又不是不知道,从来就没女人踏进去过。平常就是哥几个去喝喝酒,吃吃肉,吹吹牛。还是你给改的名字,叫啥来着,哦,光棍堂,咱们几个光棍,正好凑一堂。”
  “谁说的?”叶慎宽从球童手中接过球杆,一边试了试击球的姿势,一边说,“你们是光棍我可不是啊,我是有家有室有老婆的人。”
  “得了,知道你有娇妻爱子。”上官的口气却是不屑一顾,“咱们这些光棍可怜,不许过个嘴瘾吗?”
  叶慎宽道:“你也不怕报应,我就等着你小子栽了,看你再嘴硬!”说完一杆击出,小白球远远飞出去,最后却不偏不倚落到了沙坑里,他懊恼地把球杆交给球童,上官倒乐了:“再接再厉!”
  他们就在俱乐部会所吃了午饭,上官本来提议打牌,但叶慎宽临时接了个电话有事要走,于是也就散了。上官博尧住在浦西,过了江后就遇上堵车,只得夹在车流里慢慢向前,好不容易下了辅路,结果堵得更厉害了。正百无聊赖张望人行道上的美女,突然从后视镜里看到一个人影,长头发大眼睛,长相十分甜美,倒像在哪里见过。定睛一看,分明就是今天早上撞见的那个女孩子,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见她双手都提着超市的购物袋,连忙按下车窗叫她:“喂!”
  杜晓苏低着头走路,根本就没留意,他连叫了好几声她才朝这边看了一眼,只见他把车门推开一半,笑嘻嘻冲她招手:“快上来!”
  她看了看四周,他笑得更灿烂了:“不认识我乐?早上‘呜——’那个……”他学引擎的声音学得惟妙惟肖,杜晓苏见他笑得露出一口白牙,才算想起来,他就是早上和雷宇峥飙车的那个人。
  “快上车啊!不然探头拍到了!”他一径催她,“快点快点!你提这么多东西,我送你回家!”
  她说:“不用了,我家就在前面。”
  他板着脸:“你怀疑我是坏人?”
  这世上哪有开着奥迪R8的坏人,顶多就是一闲得发慌的公子哥罢了。
  她还在犹豫不决,他又拼命催:“快点 快点,前面有交警!快!”
  她被催得七晕八素,只好迅速地拉开车门上了车。刚关好车门就真的看到交警从前面走过去,他甚是满意她的动作敏捷,夸她:“真不错,差一点就看到了。”
  其实早晨那会儿他跟雷宇峥都有超速,探头估计早拍了十次八次了。
  她笑了笑,系好安全带。只是这样堵法,车速跟步行差不多。
  虽然堵车,可他也没闲着:“我是上官博尧,剥削多才的那个博,‘鸟生鱼汤’的那个尧。你叫什么?”
  “杜晓苏。”
  “这名字真不错,好听。“他还油腔滑调开玩笑似的,”雷二这小子,每次找的女朋友名字都特好听。”
  “不是。”她的表情十分平静,“我不是他女朋友。”
  他似乎很意外,看了她一眼,才说:“我还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人家都巴不得别人误会是他女朋友,就你急着撇清。”
  杜晓苏默不作声。
  “不过也好。”他忽然冲她笑了笑,“既然不是他女朋友,那么做我的女朋友吧。”
  杜晓苏有点反应不过来,黝黑的大眼睛里满是错愕,上官却自顾自说下去:“你看,我长得不错吧,起码比起雷二帅,对不对?论到钱,别看他比我忙,可我也不见得比他穷啊。再说他多没情调的一个人,成天只知道装酷,跟他在一块儿你会闷死的……”
  这下杜晓苏真明白了,这真是个闲的无聊的公子哥,于是她说:“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谢谢你。”
  上官横了她一眼,说:“别撒谎了,你要真有男朋友,怎么会周末的时候独自去超市,还提着两个大袋子。就算你真有男朋友,从这点来看,他就不及格,赶紧把他忘了!”
  杜晓苏有点心酸,低声道:“我永远不会忘记他。”自欺欺人扭过头去看车窗外。车走得慢,人行道上人很多,人人都是步履匆匆,潮水般涌动的街头,可是连个相似的身影都没有。
  “撒谎不是好习惯。”上官笑嘻嘻,“就这样吧,当我的女朋友好了。”
  “我确实有男朋友。
  ”她终于转过脸来,眼睛微微有点发红,“我没有骗你,他的名字叫邵振嵘。”
  好一会儿他都没说话,过了好久他才说:“对不起。”
  “没什么。”杜晓苏小声地说。按了购物袋里冒出来的长面包,她的眼睫毛很长,弯弯的像小扇子,垂下去显得更长,仿佛雾蒙蒙的隔着一层什么。车里一下子安静下来,他不再嘻嘻哈哈地跟她开玩笑,而她微微咬着下唇,紧紧抱着超市的购物袋。过了好久之后,她才说:“我,就在这里放我下去吧。”
  “没事。”他径直将车开过去,大咧咧就停在禁停标志旁,问她,“是这里吗?”
  她点点头,刚推开车门,他已经下车了,抢先拿过她的两个大袋子:“我送你上去!”
  “不用了!”
  他坚持:“我送你!”
  他还拿着她的东西,她总不好跟他去硬抢,只好侧身在前面引路。搭电梯上了楼,穿过走廊到了门前,她说:“谢谢,我到了。’
  “我帮你提进去。”他皱着眉头看着透明的购物袋,“方便面、方便粉丝、火腿罐头、面包,你成天就吃这个啊?”
  “要上班,有时候来不及做饭。”她有点局促不安,可他跟尊铁塔似的堵在门边,她只好开门让他进去,幸好大白天的,这么一位客人,还不算别扭。
  她先给他到了杯茶,然后把那两大袋东西放到冰箱去。他捧着茶杯跑到厨房里来,问她:“你这房子是买的还是租的?”
  “租的。”
  “西晒啊。”他一脑门子的汗,“你这整面墙都是烫的,不热吗?”
  今天气温太高,其实她一进门就开了空调,只不过温度还没降下去。她有点歉疚,手忙脚乱拿了遥控器,把温度又往下面调。
  空调还在“滴滴”地响,突然听到他说:“我给你找套房子吧。”马上又补上一句,“别误会,我有个朋友是做房地产中介的,他手头一定有合适的,还可以比市面便宜一点,你付租金给人家就行了。”
  她是惊弓之鸟,哪里还敢占这样的便宜,连忙摇头:“不用了,我住这里挺好的。我有套房子,振嵘留给我的……不过没有装修……等装修好了就可以搬了。”
  上官说:“那要不我请你吃饭吧,当赔罪。”
  其实他又没得罪她,她只好说晚上已经约了人,她倒有笑了:“说谎真不是好习惯。
  我中午没吃饱,已经饿了。别客套了,行不行?虽然咱们才刚认识,可是雷二的弟弟,就跟我的弟弟一样,走吧,就是吃顿饭。”
  这样含蓄地提到振嵘,但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并不可怜,她不需要人家的怜悯。他大约自悔失言:“你看,我饿得连话都不会说了。我请你吃烤肉吧,省得我一个人吃饭怪无聊的。”
  虽然是油腔滑调的公子哥,可是突然一本正经起来,倒让人不好拒绝。两个人下了楼,却正好看到交警指挥着拖车,正把他那部拉风的R8车头吊起来。
  “喂喂!”他急忙冲过去,“警察同志,等一下!请等一下!”
  交警打量了他一眼:“你是车主?”指了指硕大的禁停标志,“你认识这是什么吗?”
  他满头大汗:“同志,是这样的,您听我说。我跟女朋友吵架了,她下车就走了,我只好把车撂这儿去追她,好不容易把她哄得回心转意,您看,我这不是马上就回来了?他指了指不远处的杜晓苏,“您看看,您要把车拖走了,她一生气,又得跟我吵,我跟她还打算明天去拿结婚证,这下全黄了。您做做好事,这可关系到我的终身幸福……”
  警察半信半疑地看了杜晓苏一眼,又看了一脸诚恳的上官一眼,再看了看那部R8,终于取出罚单来,低头往上抄车牌:“自己去银行交两百罚款,车就不拖了。”
  “谢谢,谢谢。”上官接过罚单,似乎发自肺腑地感叹,“您真是一个好人!”
  警察指挥拖车把车放下来,又教训上官:“就算跟女朋友急了,也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啊。”
  “是、是。”
  “还有小姑娘。”警察转过脸去,又教训杜晓苏,“大马路上闹什么脾气,危险得来!”
  “就是!”上官冲杜晓苏眨了眨眼睛,“走吧,咱吃烤肉去。”
  上了车杜晓苏才说:“你撒起慌来真是顺溜。”
  “开玩笑,我是上市公司董事。”他的表情很严肃很正经,“什么叫上市公司你知道吗?就是撒起弥天大谎来还面不改色那种。”
  杜晓苏终于忍不住“噗”地笑了。
  上官夸她:“你看你笑起来多好看啊,你就应该多笑笑。”
  她有点怅然地又笑了笑。
  本来以为他会带自己去那汇总热闹非凡的巴西餐厅,谁知道他带她跑到另一个区去,找着一间小小的馆子:“告诉你,本市最好吃的烤肉,就在这儿。”
  没想到他这种公子哥还能找着这种吃饭的地方。地方狭小,桌子上还带着油腻,店里有着烟熏火燎的气息,服务员对他们爱理不理,可是烤肉好吃得不得了,他吃得满嘴油光,问她:“好吃吧?”
  她嘴里都是肉,点点头。
  他很满意她的吃相:“这就对了,吃饱了就会开心点。”
  她喝了口果汁,说:“我没有不开心。”
  “看看你,又撒谎。”他随口说:“你眼睛里全是伤心。”
  她怔了一下,才笑:“没想你除了说谎顺溜,文艺腔也挺顺溜的。”
  “其实我是本年度最值得交往的文艺男青年。”他举起杯来,仿佛无限谦逊彬彬有礼,“谢谢。”
  没想到就此和上官认识了。他很闲,又很聒噪,一个星期总有两三天找不到人吃饭,尤其是周末,总是打电话给她:“出来吃饭吧,吃友。”
  于是她觉得挺奇怪的:“你不用忙生意?你们这些公子哥,应酬不都挺多的吗?”
  “我是二世祖,说明叫二世祖你知道吗?就是光花钱不挣钱那种,除了吃喝玩乐,啥事也不用干。”
  她问他:“你们家老爷子也不管你?”
  “他忙着呢,哪有功夫管我。”
  “那你不用继承家业什么的?”
  “有我大哥在,哪轮得到我继承家业啊,再说我跟他不是一个妈生的。嗨,这事可不是一句两句讲得清,就不告诉你了。”
  没想到如此快活的上官还有这样复杂的家世,她不由得想起TVB的豪门恩怨戏码,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于是很知趣的再不多问。
  这天他们吃的是徽州菜,整间餐厅就是一座徽州老祠堂,从徽州当地一砖一瓦拆运过来,之后再重新一一复位,木雕石刻都精美得令人叹为观止,真正的古风古韵,百年旧物,身在其间已经是一种享受,难得是菜也非常好吃。
  只是没想到会遇上林向远和蒋繁绿。
  杜晓苏远远看到蒋繁绿那妆容精致的脸就变了神色,偏偏蒋繁绿也看到了他们,竟然同林向远说了句什么,林向远朝他们看了一眼,有点无奈的样子,但还是起身,陪着蒋繁绿走过来。
  这么庞大的城市,数以千万的人口,为什么总是要遇见双方都最不愿遇见的人?
  杜晓苏拿勺子拨着碗里的鱼汤,有点恹恹地想。
  结果蒋繁绿走过来之后,只打量了她一眼,然后满脸笑容地跟上官打招呼:“小叔叔。”
  她错愕地抬头看着上官,上官似乎很随意地点了点头,在外人面前他从来是这副漫不经心的派头:“你们来吃饭?”
  “是。”蒋繁绿倒像是真见了长辈,有点毕恭毕敬的样子,杜晓苏倒觉得自己真没见过世面了。
  他不向蒋繁绿介绍杜晓苏,也不向杜晓苏介绍蒋繁绿两口子,只对蒋繁绿说:“那吃饭去吧,不用管我。”
  倒是林向远,还看了晓苏一眼,杜晓苏只管吃自己的,根本不理会他们。
  等他们走开,上官才说:“我一远房侄女和她丈夫。”
  她情绪压根没任何变化:“你还有这么大的侄女?”
  他却有点悻悻:“我爹一把年了才生我,我们家亲戚又多,那些远远的近的,何止侄女,连侄孙子都有了。”
  杜晓苏压根没把这次偶遇放在心上,只是没想到过了几天,林向远竟然会给她打电话。
  打到她的手机上,约她出来见面。
  她推辞,可是林向远坚持:“要不你定地方吧,我只是有几句话告诉你,说完就走,不会耽搁你很久。”
  她觉得啼笑皆非:“林副总,有什么话电话里说九可以了。”
  他挺了几秒钟,才说:“晓苏,对不起,我很抱歉。”
  她觉得厌烦,自己当年怎么会爱上这么个人,总是在事后道歉,却不肯在事情发生的时候去承担。
  年少时果然是见识浅薄。
  她说:“如果是为上次的事,不必了。我知道你是好心想要帮助我,只不过令你太太有所误会,应该是我抱歉才对。”
  他似乎叹了口气,却说:“晓苏,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但你一个人孤身在这里,一定照顾好自己。”
  她说:“谢谢。”总觉得他打电话来,不止是为这几句话。果然,他说:“晓苏,你知道上官博尧的底细吗?”
  果然。
  她在心里说,他要说他不是一个好人。
  林向远说:“他不是好人,小苏,离他远一点,这种公子哥,沾上了旧式死无葬身之地。”
  她几乎冷笑:“林先生,谢谢你,谢谢你打电话来劝我迷途知返,不过我不想你太太又有什么误会,所以我们还是结束通话吧。至于我是不是跟公子哥交往,那是我的私事,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她“嗒”一声就把电话挂了,只觉得浑身恶寒,当年是如何鬼迷心窍,竟然为了这个人爱得死去活来。
  但这件事也提醒了她,在外人眼里,也许她与上官的关系已经是暧昧。所以上官再打电话来,她就不大肯出去,推说工作忙,很少再跟他去吃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了。
  邹思琦对此很赞同,她说:“那个上官一看就眼带桃花,咱们这些良家妇女,惹不起躲得起。”
  杜晓苏见她挺了挺胸,忍不住笑:“还少女,马上就老了。”
  邹思琦横了她一眼:“是啊,你马上就二十四了,好老了。”
  她的眸子转瞬间就黯淡下去。去年还有邵振嵘给她过生日,而今年,她已经只有自己了。
  只不过二十四岁,却仿佛这半生已经过去。
  邹思琦说:“生日想怎么过?”
  她说:“我想回家。”
  但她没有回家,请了假订到机票,去往那陌生而熟悉的城市。
  上海不过十初秋,北国已经是深秋,路旁的树纷纷落着叶子,人行道上行人匆匆,风衣被风吹得飘扬起来。的士司机拉着她,在每一个街口问她:“往南海市往北?”
  迷宫一样的旧城区,她竟然寻到了记忆中的那条小巷,虽然只来过一次,可是看到那两扇黑漆的院门,她就知道,是在这里。
  付了车钱,拎着大包小包的礼物下车。
  敲门之前,她有点紧张,不知道在害怕什么。结果保姆来开门,问她找谁,她还没答话,就听到赵妈妈的声音在院子里问:“是谁呀?”
  她轻轻叫了声:“赵妈妈。”
  赵妈妈看到她,一把酒拉住了她的手,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孩子,你怎么来了?”
  她只怕自己也要哭,拼命忍住,含笑说:“我来看看您。”
  “到屋子里来,来。”赵妈妈拉着她的手不肯放,“你这孩子,来也不说一声,我去接你,这地方可不好找。”
  “没事,我还记得路。”
  因为振嵘带她来过,所以她记得,牢牢记得,关于他的一切,她都会永远牢牢记得。
  赵妈妈拉着她的手,看到她手指上的戒指,忍不住拭了拭眼角,却还是勉强笑着端详她:“怎么瘦了?今天你二哥正巧也回来了,赵妈妈真高兴,你还能来看我。”
  她这才看到雷宇峥。北方深秋瓦蓝瓦蓝的天空下,他站在屋檐底,秋天橙静的阳光映在他的发顶上,那光晕衬得他头发乌黑得几乎发蓝,或许因为穿了件;蓝色的毛衣,显得温文儒雅,与他平常的冷峻大相径庭。她想起振嵘来,更觉得难过。
  保姆给她倒了茶,赵妈妈把她当小孩子一般招待,不仅拿了果盘出来,还抓了一把巧克力给她:“吃啊,孩子。”
  她慢慢剥着巧克力的锡纸,放进嘴里,又甜又苦,吃不出是什么滋味。赵妈妈张罗着亲自去买菜,对他们说:“你们今天都在这儿吃饭,我去买菜,你们坐一会儿。小峥,你陪晓苏说说话。”
  絮絮的家常口气,杜晓苏只觉得感动,等赵妈妈一走,她又不知道跟雷宇峥说什么,只是默默捧着杯子,喝茶。茉莉花茶,淡淡的一点香气,萦绕在齿颊间,若有若无。屋子里很安静,难得能听到鸽哨的声音,朝南的大窗子里可以看见园中两棵枣树,叶子已经差不多落尽了,枝头缀满了红色的小枣,掩映一院秋色。时间仿佛静止,只有檐下的阳光,暖暖的映在窗前,让日想起光阴的脚步。她想着邵振嵘小时候的样子,是不是也在北国这样的秋天里,无忧无虑地玩乐。
  “你来干什么?”他的声音突然打破了她的遥想。她似乎被吓了一跳,有点发怔地看了他好几秒钟,才知道回答:“我就来看看赵妈妈。”
  他没再说什么,终归是不怎么待见她吧,从一开始到现在。
  但赵妈妈回来后,他又变了副模样,待她很有礼貌,似乎跟赵妈妈一样没拿她当外人,尤其是吃饭的时候。赵妈妈把炖的老母鸡的一只大腿夹给他,另一只夹给了晓苏:“你们两个都多吃点,成天忙啊忙啊,饭也不好好吃。”
  他似乎想逗赵妈妈开心,三下五除二就把那只鸡腿啃完了,还问:“还有吗?我可以一起收拾。”
  “贫得你!”赵妈妈亲昵地拿筷头轻轻戳了他一下,“这么多年也不见你带个姑娘回来给我瞧瞧,你真打算一辈子光棍呢?”
  雷宇峥说:“您怎么跟我妈一样,见着我就念叨呢?”
  赵妈妈笑了:“你也知道啊,快点找个好姑娘,让我和你妈妈都放心。”
  雷宇峥笑着哄赵妈妈:“您别急了,回头我找一特漂亮贤惠的,保管您满意。”
  赵妈妈说:“你这话都说了几年了,也没见你有什么真动静,去年在这儿吃饭你就说了一次……”想起上次雷宇峥说这话的时候,正是邵振嵘带晓苏回来的那次,只见着晓苏低头用筷子拨着米,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晓苏知道她是想起了邵振嵘,心里难过,她心中更难受,可是却不能显露出来,只作是欢欢喜喜,吃饭这顿饭。
  赵妈妈听说她是来出差,同事订好了酒店,稍稍觉得放心:“让你二哥送你回去。”
  送她出门的时候,赵妈妈仍旧一直握着她的手,最后,还轻轻地在她手上拍了拍:“振嵘不在了,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
  隔着车窗,她一直笑着,跟赵妈妈握手道别。赵妈妈站在院子门口,含笑看着她,如同看着自己的孩子,因为振嵘是她一手带大的孩子,所以赵妈妈才将她也是如己出。
  知道车出了胡同口,赵妈妈的身影再看不到了,她才哭出声来。
  她已经觉得自己再也哭不出来了,连眼泪都早已经流尽了,可是终究是忍不住。
  她根本就不敢回家去,更不敢见父母。因为父母一直希望她幸福,可是这世上她爱的那个人不在了,她怎么可能还会有幸福?
  她哭得难以自抑,眼泪涌出眼眶,毫无阻碍地顺着脸颊流下去。透过模糊的泪眼,路灯一盏一盏从眼前掠过,一颗颗都像流星。她生命里最美好的过去,就像是流星,曾经那样璀璨,曾经那样美丽,她却没有了邵振嵘。
  她一步步找回来,可是那些曾经的快乐,已经再也不见了。
  再难再苦,只得她自己一个人。
  她不知道哭了多久,最后车子停下来,停在红灯前,他递了一块手帕给她。
  她接过去,按在脸上,断续地发出支离破碎的声音:“今天是我生日……”
  她不知道身边时谁,她只需要倾诉,哽咽着,固执地说下去:“我今天二十四岁,你相信吗?他说过,今年我的生日,我们就结婚……去年的镜头,我还是全天下最幸福的日……”她把那些过去的美好,如同记忆里的珍珠,一颗颗拾起来,却没有办法,重新串成一串。她讲得颠三倒四,因为太美好,她都已经快记不得自己还曾有过那样的幸福,和他在一起,每件事,每一天。他曾那样爱过她,他曾那样待过她,她曾经以为,那会是一辈子。
  可是她的一辈子,到了二十岁之前,就止步不前。
  太多太美好的东西,她说不下去,只能断断续续地诉说,然后更多的眼泪涌出来。她哭了一遍又一遍,手帕湿透了,他又把后座的纸巾盒拿过来给她。她抱着纸巾盒,喃喃地讲述,那些过往。那些邵振嵘为她做的事,那些邵振嵘对她的好,说到一半她总是哽咽,其实不需要,不需要告诉别人,她自己知道就好,那是她的邵振嵘,独一无二的邵振嵘。
  最后她哭得累了,抱着纸巾盒睡着了。
  雷宇峥不知道她住哪家酒店,她哭得精疲力竭,终于睡着了,而眼睫毛还是湿的,带着温润的泪意。他想,自己总不能又把她弄回家去。可是如果把她叫醒,难保她不会再哭。他从来没见过人有这么多的眼泪,没完没了,她哭的声音并不大,可是却一直哭一直哭,哭到他觉得连自己车上的座椅都要被她的眼泪浸湿了。
  他在四环路上兜着圈子,夜深人静,路上的车越来越少。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或者怎么办,于是就一直朝前开,只有红绿灯还寂寞地闪烁着。车内似乎安静得可以听到她的呼吸,每一次转弯,他总可以听到转向灯“嗒嗒”地轻响,就像有日在那里,嘀嘀嗒嗒地掉着眼泪。
  最后他把车停在紧急停车带上,然后下车。
  幸好身上还有烟,于是背过身避着风点燃。
  这城市已经沉沉睡去,从高架桥上望下去,四周的楼宇为由稀疏的一星两星灯光。全世界的人都睡者了,连哭泣的那个日,都已经睡着了。
  他站在护栏前,指尖明灭的红星璀璨,仿佛让日奇异地镇定下来。身后有呼啸的车声,隐约似轻雷,却遥远得似另一个世界。
  不可触摸,仿佛要不可及。
  凌晨三点多杜晓苏醒过来,才发现自己抱着纸巾盒靠在车窗上,睡得头颈发硬。而车闪着双尾灯,停在空阔的高架桥上。
  她有点发怔。车门终于被打开,他带着清冽的深秋寒风,与陌生的烟草气息。
  他根本没看她,只问:“你住哪个酒店?”
  其实出了机场她就去找那个小小四合院了,根本就没订酒店,她小声说:“随便送我去一家就行了。”
  他终于看了她一眼:“那你的行李呢?”
  她木然地摇了摇头,除了随身的小包,她也没带行李来。
  美国多久他们就下了辅路,走了一阵子,驶进一片公寓区,最后他把车停下,很简单地说:“下车。”
  她抱着纸巾盒跟着他下了车,他在大厅外按了密码,带她进入公寓,直接搭电梯上楼。
  房子大门似乎是指纹锁,扫描很快,两秒钟就听到“嗒”一响,锁头转动,然后门就开了,玄关的灯也自动亮了。走进去看到客厅很宽敞,只是地毯上乱七八糟,扔了一堆杂志。
  她撅得精疲力竭,只听他说:“左手第二间是客房,里面有浴室。”
  她抱着纸巾盒,像梦游一样踩在软绵绵的地毯上。他消失了半分钟,中心出现的时候拿着一堆东西,是新的毛巾和新的T恤:“凑合用一下吧。”
  她实在是很困了,道了谢就接过去。
  她进了浴室才想起来放下纸巾盒,草草洗了个澡,就躺倒床上去。
  床很舒服,被褥轻暖,几乎是一秒钟后,她就睡着了。
  这一觉她睡得很沉很沉,若不是电话铃声,她大约不会被吵醒,她睡得迷迷糊糊,反应过来是电话。神智还不甚清醒,手指已经抓到听筒:“喂……你好……”
  电话那头明显怔了一下,她突然反应过来,这不是自己家里,这也不是自己的座机。有几秒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但犹豫只是一霎那的事,她当机立断把电话挂掉了。
  令人奇怪的是铃声没有再次响起,或者那人没有试着再打来。
  她已经彻底地清醒过来,想起昨天的事情,不由得用力甩了一下头,仿佛这样可以令自己清醒一些。但总觉得不好意思,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怔,终于下床去洗漱,然后轻手轻脚出了房间。
  雷宇峥站在客厅窗前吸烟。
  落地窗本来是朝东,早晨光线明亮,他的整个日似被笼上一圈绒绒的金色光边。听到她出来,他没有动,只是向身边烟灰缸里掸了掸烟灰。
  他不说话的时候气质冷峻,杜晓苏不知为什么总有一点怕他,所以声音小小的:“二哥。”听她这样称呼,他也没动弹,于是她说:“谢谢你,我这就回去了。”
  他把烟掐灭了,回过头来,语气有一种难得的温和:“有些地方,如果你愿意,我带你去看看吧。”
  他们去了很多地方,他开着车,带着她在迷宫一样的城市中穿行。那些路上十分安静,两侧高大的行道树正在落叶,偶尔风过,无数叶子飞散下来,像一阵金色的急雨,擦着车窗跌落下去。偶尔把车停下来,他下车,她也就跟着下车。
  他在前面走,步子不紧不慢,她跟在后面。这些地方都是非常陌生,毫不起眼的大院,走进去后才看见合抱粗的银杏树与槐树,掩映着林荫道又深又长,隔着小树林隐约可见网球场,场里有日在打球,笑声朗朗。陈旧的苏联式小楼,独门独户,墙上爬满了爬山虎,叶子已经开始凋落,于是显得细而密的枝藤脉络,仿佛时光的痕迹。人工湖里的荷叶早就败了,有老人独自坐在湖中亭里拉手风琴,曲调哀伤悠长。留得残荷听雨声,其实天气晴好得不可思议,这城市的秋天永远是这样天高云淡。
  雷宇峥并不向她解说什么,她也只是默默看着,但她知道邵振嵘曾经生活在这里,他曾经走过的地方,他曾经呼吸过的空气,他曾经坐过的地方,他曾经在这里度过很多年的时光。
  黄昏时分他把车停在路边,看潮水般的学生从校门里涌出来,他们走进去的时候,校园已经显得十分宁静。白杨树掩映着教学楼,灰绿色的琉璃瓦,长长迷宫似的走廊,仿佛寂落而疲倦的巨人。越往后走,越是幽静,偶尔也遇见几个中学生,在路上嬉闹说笑,根本不会注意到他们。
  穿过树林,沿着小径到了荷花池畔。说是荷花池,里面没有一片荷叶,池边却长着一片芦苇,这时节正是芦苇飞絮,白头芦花衬着黄昏时分天际的一抹斜晖,瑟瑟正有秋意,仿佛一轴淡漠写意。池畔草地上还有半截残碑,字迹早就湮灭浅见,模糊不清,他在碑旁站了一会儿,似乎想起什么,天色渐渐暗下来,最后他走到柳树下,拿了根枯枝,蹲下去就开始掘土。
  杜晓苏最开始不明白他在做什么,只见那树枝太细,使力也不称手,才两下就折了,他仍旧不说话,重新选了块带菱角的势头,继续挖。幸好前两天刚下过雨,泥土还算松软,她有点明白他在做什么了,于是也捡了块石头,刚想蹲下去,却被他无声地挡开,她不作声,站起来走远了一点,就站在断碑那里,看着他。
  那天她不知道他挖了多久,后来天黑下来,她站的地方只能看到他的一点侧脸,路灯的光从枝叶的缝隙间漏下来,他的脸也仿佛是模糊的。很远的地方才有路灯,光线朦胧,他两手都是泥,袖口上也沾了不少泥,但即使是做这样的事情,亦是从容不迫,样子一点也不狼狈。其实他做事认真的样子非常像邵振嵘,可是又不是,因为记忆中邵振嵘永远不曾这样。
  最后把盒子取出来,盒子埋得很深,杜晓苏看着他用手巾把上面的湿泥拭净,然后放到她的面前。
  她不知道盒子里是什么,只是慢慢蹲下去,掀开盒盖的时候她的手都有点发抖,铁盒似乎是巧克力的铁盒,外面还依稀可以看清楚花纹商标,这么多年盒盖已经有点生锈,她掀了好久都打不开,还是他伸手过来,用力将盒盖揭开了。
  里面是满满一盒纸条,排列得整整齐齐,她只看到盒盖里面刻着三个字:邵振嵘。
  正是邵振嵘的字迹,他那时的字体,已经有了后来的流畅飞扬。可是或许时间已经隔得太久,或许当时的少年只是一时动了心思,才会拿了一柄小刀在这里刻上自己的名字,所以笔画若断若续,仿佛虚无。
  她有点固执地蹲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这三个字,已经吸去她全部的灵魂,只余了一句空蜕。
  那些纸条,七零八落,上面通常都写着寥寥一两句话,都是邵振嵘的笔迹。她一张一张地拿出来。
  从智嫩到成熟,每一张都不一样。
  第一章歪歪扭扭的字:“我想考100分。”
  第二张甚至还有拼音:“我想学会打lan球。”
  “曾老师,希望你早日jiankang,快点回到课堂上来,大家都很想念你。”
  “我想和大哥一样,考双百分,做三好学生。”
  “妈妈,谢谢你,谢谢你十年前把我生出来。爸爸。大哥/二哥,我爱你们,希望全家人永远这样在一起。”
  “秦川海,友谊万岁!我们初中见!”
  “二哥,你打架的样子真的很帅,不过我希望你永远不要打架了。”
  “无理竞赛没有拿到名次,因为没有尽最大的努力,我恨羞愧。”
  “爸爸有白头发了。”
  “何老师,那道题我真的做出来了。”
  ……
  纷乱的纸条,一张张的,记录着曾经的点点滴滴。他一张张看着,她也一张张看着,那样多,一句两句,写在各种各样的纸条上,有作业薄上撕下来的,有白纸,有即时贴,有小卡片……
  “李明峰,我恨佩服你,不是因为你考第一,而是因为你是最好的班长。”
  “各位学长,别在走廊抽烟了,不然我会爆发的!”
  “韩近,好人一生平安!加油!我们等你回来!”
  “妈妈,生日快乐!”
  “奖学金,我来了!”
  “以后再也不迟豆腐脑了!”
  “大哥,大嫂,永结同心!祝福你们!”
  “上夜班,上夜班,做手术,做手术!”
  “希望感冒快点好!”
  “今天很沮丧,亲眼看到生命消逝,却没有办法挽救。在自然的法则面前,人类太渺小了,太脆弱了。”
  ……
  直到看到一张小小的便条,上面也只写了一句话,却出人意料竟然是她的字迹:“我不是小笨蛋,我要学会做饭!”
  她想起来,这张纸条是贴在自己冰箱上的,她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揭走了。走后一行字,写得很小很小,因为地方不够了,所以挤成一行。她看了一遍又一遍,他的是:“邵振嵘爱小笨蛋。”
  她都没有哭,也没有想起什么,其实总归是徒劳吧,她这样一路拼命地寻来,他过往的二十余年里,她只占了那小小的一段时光。不甘心,不愿意,可是又能如何,她没有福气,可以这一生都陪着他往前走。
  她抱着那铁盒,像抱着过往最幸福的时光,像抱着她从未曾触摸过的他的岁月,那些她还不认识他,那些她还不知道他的岁月。那些一起有过的日子,那些她并不知道的事情。
  穿越遥迢的时空,没有人可以告诉她,怎么能够往回走,怎么可以往回走。
  透过模糊的视线,也只可以看到这些冰冷的东西,找不到,找不回来,都是枉然,都是徒劳。
  雷宇峥站得远,也看不出来她是不是在哭,只能看到她蹲在那里,背影仿佛已经缩成一团,或许是可怜,总觉得她是在微微发抖。
  路灯将她的影子缩成小小的一团,她还蹲在那里,他突然想抽一支烟,可是手上都是泥,他走到池边去洗手,四周太安静,微凉的水触到肌肤,有轻微的响声,水从指端流过,像是触到了什么,其实什么也没有,水利倒映了一点桥上的灯光,微微晕成涟漪。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那天在池边蹲了多久,知道天上有很亮的星星,东一颗,西一颗,冒出来。
  北方深秋的夜风吹在身上很冷,她抱着铁盒,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只想把自己蜷缩起来,才听到雷宇峥手:“走吧。”
  她站起来,小腿有些发麻,一点点痹意顺着脚腕往上爬,像有无数只蚂蚁在及福利咬噬着。他在前面走,跟之前一样并不回头,也不管她跟得上跟不上,知道走到灰色高墙下,杜晓苏看着无路可去的墙壁还有点发愣,他已经把外套脱下来。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蹬上了树杈,一只手拎着外套,另一只手在树干上轻轻一撑,非常利落就落在了墙头上,然后转身把外套搁到墙头上,向她伸出一只手。
  她只
  犹豫了一秒钟,就尝试着爬上了树,但她不敢像他那样在空中跃过,幸好他拉了她一把。饶是如此,她还是十分狼狈地手足并用,才能翻落在墙头,幸好墙头上垫着他的外套,知道手肘贴到他的外套,触及织物的微暖,才悟出他为什么
  要把衣服搭在这里。因为她穿着昨天那件半袖毛衣,而墙头的水泥十分粗糙。其实他为人十分细心,并不是坏人。
  墙不高,可以看到校园内疏疏的路灯,还有墙外胡同里白杨的枝叶,在橙黄的路灯下仿佛一湾静静的溪林。
  雷宇峥抬起头来,天是澄净的灰蓝色,许多年前,他和邵振嵘坐在这里,那时候兄弟两个人说了些什么,他已经忘记了。他一直以为,这辈子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和机会,可以跟邵振嵘回到这里,再翻一次墙,再次纵声大笑,放肆得如同十余年前的青春。
  可是再没有了。
  杜晓苏十分小心地学着他的样子坐下来,脚下是虚无的风,而抬起头来,却发现墙内的树墙外的树并不是一种,有些树的叶子黄了,有些树的叶子还是绿色的,枝枝叶叶,远远看去渐渐融入了夜色。天上有疏朗的星星,闭起眼,仿佛有一丝凉而软的风,从耳畔掠过。
  他拿了支烟,刚掏出打火机,忽然想起来问她:“你要不要?”
  不知道为什么,她点了点头。于是他就给了她一支烟,并且用打火机替她点燃。
  风渐渐息了,十指微凉,捧着那小小的火苗移到她的掌心,瞬时照亮他的脸,不过片刻,又中心湮灭在夜色中。只余一点红芒,仿佛一颗寒星。
  这是她第一次抽烟,不知为什么没有被呛住,或许只是吸进嘴里,再吐出来,不像他那样,每一次呼吸都似乎是深深的叹息。但他几乎从来不叹气,和邵振嵘一样。
  夜一点一点安静下来,白杨的叶子被风吹得哗哗轻响,很远的地方可以听见隐约的车声,遥远得像另一个世界。他指间的那一星红芒,明灭可见。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是他的样子,或许是想起来邵振嵘。他的大半张脸都在树叶的阴影里,什么都看不清楚。但四周奇异的安静里,她猜度,当年邵振嵘活血也曾经坐在这里,两个神采飞扬的少年,在墙头上带着青春的顽劣,俯瞰这校园与校外。
  有车从墙下驶过,墙外的胡同是条很窄的双向车道,胡同里很少有行人经过,车亦少。路灯的光仿佛沙漏里的沙,静静地从白杨的枝叶间漏下来,照在柏油路面中间那根黄色的分割线上,像是下过雨,湿润润的,光亮明洁。
  夜色安静,这样适合想念,他和她安静地坐在那里,想念着同一个人。
  就像时间已经停止,就像思念从此漫长。
  最后他把烟头掐灭了,然后掸了掸衣服上的烟灰,很轻巧地从墙头上跃下去。杜晓苏跳下去的时候趔趄了一下,右脚扭了一下,幸好没摔倒,手里的东西也没撒,他本来已经走出去好几步了,大约是听见她落地的声音,忽然回过偷来看了看她。她
  有些不安,虽然脚踝很疼,但连忙加快步子跟上他。
  越走脚越疼,或许是真扭到了,但她没吱声。他腿长步子快,她咬紧牙几乎是小跑着才跟上他。从胡同里穿出去,找着他的车,上车后他才问她:“想吃什么?”
  上了车才觉得右脚踝那里火辣辣的疼,一阵一阵往上蹿,大约是刚才那一阵小跑,雪上加霜。但她只是有点傻乎乎地看着他,像是没听懂他的话,于是他又问了一遍:“晚饭吃什么?”
  两个人连午饭都没有吃,更别说晚饭了,可是她并不想吃东西,所以很小声地说:“都可以。”
  下车的时候脚一落地就钻心般的疼,不由得右脚一踮,他终于觉察了异样:“你把脚扭了?”
  她若无其事地说:“没事,还可以走。”
  是还可以走,只是很疼,疼得她每一步落下去的时候,都有点想倒吸一口气,又怕他察觉,只是
  咬着牙跟上。进了电梯后只有他们两个人,她很小心地站在他身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脚踝那里已经肿起来了,大约是真崴到了。
  进门后他说:“我出去买点吃的。”
  没一会儿他就回来了,手里拎着两个袋子,把其中一个袋子递给她:“喷完药用冰敷一下,二十四小时后才可以热敷。”
  没想到他还买了药,他把另一个袋子放在茶几上,把东西一样样取出来,原来是梅子酒和香草烤鸡腿。
  她鼻子有点发酸,因为邵振嵘最爱吃这个。
  他把烤鸡腿倒进碟子里,又拿了两个酒杯,斟上了酒,没有兑苏打,亦没有放冰块。没有跟她说什么,在沙发中坐下来,端起酒杯来,很快一饮而尽。
  她端起酒杯,酒很香,带着果酒特有的甜美气息,可是喝到嘴里却是苦的,从舌尖一直苦到胃里。她被酒呛住了,更觉得苦。
  两个人很沉默地喝着酒,雷宇峥喝酒很快,小小的碧色瓷盏,一口就饮尽了。喝了好几杯后他整个人似乎放松下来,拿着刀叉把鸡腿肉拆开,很有风度地让她先尝。
  很好吃,亦很下酒。他的声音难得有一丝温柔,告诉她:“振嵘原来就爱吃这个。”
  她知道,所以觉得更难过,把整杯的酒咽下去,连同眼泪一起,她声音很轻:“谢谢。”
  他长久地沉默着,她说:“谢谢你,明天我就回去了。”
  他没有再说话,转动着手中的酒盏,小小的杯,有着最美丽的瓷色,仿佛一泓清碧。
  她像是自言自语:“谢谢你让我看到那些纸条,谢谢。”
  他仍旧没有说话,她说:“我以前总是想,有机会要让邵振嵘陪我走走,看看他住过的地方,他读书的学校,他原来做过的事,他原来喜欢的东西。因为在我认识他之前,我不知道他的生活是什么样子。他开心的时候我不知道,他伤心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我就想着有天可以跟他一起,回来看看,他会讲给我听。我知道的多一点儿,就会觉得离他更近一点,可是他——”她有点哽咽,眼睛里有明亮的泪光,却笑了一笑,“不过我真高兴,还可以来看看,我本来以为他什么都没有留给我,可是现在我才知道他留给了我很多……”她吸了吸鼻子,努力微笑,有一颗很大的泪从她脸上滑落下来,但她还是在笑,只是笑着流泪,她的眼睛像温润的水,带着落寂的凄楚,但嘴角倔强地上扬,似乎是再努力微笑。
  “不用谢我。”他慢慢地斟满酒,“本来我和振嵘约好,等我们都老落落的时候,再把这个贺子挖出来看。”
  可是,已经等不到了。
  他的眼睛有薄薄的水汽,从小到大,他最理解什么叫手足,什么叫兄弟,他说:“这个贺子交给你,也是应该的。”
  她很沉默地将杯子里的酒喝掉,也许是因为今天晚上触动太多,也许是因为真的已经醉了,他出人意料地对她说了很多话,大半都是关于振嵘很小的时候的一些琐事,兄弟俩在一起的回忆。他们读同一所小学,同一所中学,只不过不同年级。她是独生女,没有兄弟姐妹,而他的描述并没有条理,不过是一桩一件的小事,可是他记得很清楚。这是她第一次听他说这么多话,也是她第一次觉得他其实非常疼爱邵振嵘,他内心应该是十分柔软的,就像邵振嵘一样,他们兄弟其实很像,不论是外表还是内在。
  一杯接一杯,总是在痛楚的回忆中一饮而尽。他的声音带着明显的醉意,窗外非常安静,也许是下雨了,她也喝得差不多了,说话也不是特别清楚:“如果振嵘可以回来,我宁可和他分手,只要他可以活着……”
  总归是傻吧,明明知道邵振嵘不会再回来了,就算她再怎么伤心,他也不会再回来了。
  酒意突沉,她自己也管不住自己的语无伦次:“我知道你很讨厌我,我也很讨厌我自己。我配不上邵振嵘,配不上就是配不上,你当时说的话都是对的,如果我早点离开他就好了,如果我从来没有遇上他就好了。不过,他一定还是会去灾区的,因为他是个好人,他就是那么傻,他就是一定会去救人的,因为他是医生。可是”如果我不遇见他,我也许就觉得自己没有这么讨厌了……
  他说:“你也不讨厌,有时候傻头傻脑,还跟振嵘挺像的。”
  “振嵘才不傻!”她喃喃地说:“他只是太好,太善良……”她想起那些纸条,想起他说过的每一句话,想起他做过的每一件事,想起她与他的每一分过往,命运如此吝啬,不肯
  给予她更多的幸福。
  回忆是一种痛彻心扉的幸福。
  他的眼睛看着不知名的虚空:“在我心里他一直是小孩子,总觉得他傻呢。”
  原来振嵘也觉得她傻,因为他也把她当成小孩子,所以才觉得她傻,很爱很爱一个人,才会觉得他傻吧,才会觉得他需要保护吧,才会觉得他需要自己的怜惜吧。
  她觉得酒气上涌,到了眼里,变成火辣辣的热气,就要涌出来。她摇着脑袋,似乎想努力清醒些,可是他的脸在眼前晃来晃去,看不清他到底是谁……她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我可不可以抱一下你,只一会儿。”
  她很怕他拒绝,所以不等他回答,立刻就伸手抱住了他。
  他身上有她最熟悉的味道,也许是错觉,可是如此亲切。他背部的弧线,让她觉得熨帖而安心,就像他不曾离去。她把脸埋在他背上,隔着衣衫,仿佛隔着千山万水,而今生,已然殊途,在无法携手归去。
  过了很久很久,她一直没有敢动,只怕只要轻轻一动,满眶的眼泪就要落下来。
  她的手还软软地交握在他腰侧,很细的手指,似乎也没有什么力量。她的呼吸有点重,有一点温润的湿意,透过了他的衬衣。他侧过脸就可以看见她微闭的眼睛,睫毛仿佛湿漉漉,像是秋天早晨湖边的灌木,有一层淡淡的雾霭。她的瞳仁应该是很深的琥珀色,有一种松脂般的奇异温软,像是没有凝固,可是却难以自拔,在瞬间就湮灭一切,有种近乎痛楚的恍惚。
  他知道自己喝高了,酒劲一阵阵往头上冲,他努力地想要推开她,而她的呼吸里还有梅子酒清甜的气息。太近,看得清楚她睫毛微微的颤动,就像清晨的花瓣,还带着温润的露水,有着一种羞赧的美丽,他也不明白自己在想些什么,就像没有任何思索的余地,已经吻在她唇上,带着猝不及防的错愕,触及到不可思议的温软。
  她开始本能地反抗,含糊地拒绝,可是他更加用力地抱紧了她,就像从来未曾拥有过,她的唇温软,却在呼吸间有着诱人的芳香,他没有办法停下来,就像是扑进火里的蛾,任由火焰焚毁着翅膀,粉身碎骨,挫骨扬灰,却没有办法停下来。
  有一种痛入骨髓的背上,就像久病的人,不甘心,可是再如何垂死挣扎,再如何撑了这么久,不过是徒劳。他只知道自己渴望了许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心底就一直叫嚣着这种焦躁,而她恰如一泓清泉,完美地倾泻在他怀中,令他觉得沉溺,无法再有任何理智。明明是不能碰触的禁忌,酒精的麻痹却让他在挣扎中沦陷。
  她一定是哭了,他的手指触到冰冷的水滴,却如同触到滚烫的火焰,突然清醒过来自己在做什么。他很迅速地放开手,起身离开她,过了好久,才听见他的声音,语气已经恢复到那种冷淡与镇定:"对不起,我喝醉了。"没等她说话,他就说,"我还有点事要出去,你走的时候关上门就行了。"
  他径直搭电梯到车库,把车驶出了小区。他看着前方,有是红灯,才发觉车顶天窗不知什么时候打开了,风一直灌进来,吹在头顶很冷。他把天窗关上,在下一个路口转弯,却不知不觉绕回到小区门前。车子驶过的时候,正好看到她站在路边等出租车,深秋的寒风中,那件白色短袖毛衣很显眼,被路灯一映,倒像是浅浅的橙黄色。她孤伶伶地站在灯下,其实不怎么漂亮。他是见过那样多的美人,论到漂亮,无论如何她算不得倾国倾城,况且一直以来她眉宇间总有几分憔悴之色,像是一枝花,开到西风起时,却已经残了。
  他有些恍惚地看着前面车子的尾灯,像是一双双红色的眼睛,流在车河中,无意无识,随波逐流。
  他不知道驾车在街上转了多久,只记得不只一次经过长安街。这城市最笔直的街道,两侧华灯似明珠,仿佛把最明亮光洁的珍珠,都满满地排到这里来了。他漫无目的的转弯,开着车走进那些国槐夹道的胡同,夜色渐渐静谧,连落叶的声音都依稀可闻。偶尔遇上对面来车,雪亮的大灯变幻前灯,像是渴睡的人,在眨眼睛。
  夜深人静的时候终于回到家里,或许是车灯太亮,抑或者是动静稍大,竟然惊动了邵凯旋。她披着睡袍跑出来,站在台阶上,看着是他进来,不由得有些吃惊:"怎么这时候回来了?"
  他很少三更半夜跑回来,因为家里安静,一旦迟归又惊动了父亲,难免不挨训。但此时只觉得又累又困,叫了一声"妈",敷衍地说:"您快回屋睡觉吧。"转身就朝西边跨院走去。邵凯旋似乎有几分不放心:"老二,你喝醉了?"
  "没有。"他只是很累,想起来问,"爸呢,还没回来?"
  "上山开会去了。"邵凯旋仔细打量他的神色,问:"你在外头闯祸了?"
  "妈,"他有点不耐烦,"您乱猜什么?我又不是小孩子。"
  邵凯旋说:"你们爷几个都这脾气,回家就只管摆个臭脸,稍微问一句就上火跟我急。我是欠你们还是怎么着,老的这样,小的也这样,没一个让人省心。"
  雷宇峥本来觉得倦极了,但有不得不勉强打起精神来应付母亲,赔着笑:"妈,我这不是累了吗?您儿子在外头成天累死累活的,又要应付资本家,又要应付打工仔,回来见着您,这不一时原型毕露了。您别气了,我给您捶捶。"说着就做势要替她按摩肩膀。
  邵凯旋绷不住笑了:"得了得了,快去睡觉吧。"
  家里还是老式的浴缸,热水要放很久,于是他冲了个澡就上床睡觉了。
  睡得极沉,中间口渴了一次,起来喝了杯水,又倒下去继续睡。睡了没多久似乎是邵凯旋的声音唤了两声,大约是叫他起来吃饭。不知为什么,全身都发软得不想动弹,于是没有搭理母亲,翻了个身继续睡。等最后不知多久后终于醒来,只见太阳照在窗前,脑子里昏昏沉沉,可能是睡得太久了。想起来自己住的屋子是朝西的,太阳晒到窗子上了,应该已经是下午了。不由得吃了一惊,拿起床头柜上的手表看,果然是午后了。
  没想到一觉睡了这么久,可是仍然觉得很疲倦,像是没睡好。他起来洗漱,刚换了件衬衣出来,忽然邵凯旋推门进来了,见他正找合适的领带,于是问:"又要出去?"
  "公司那边有点事。"他一边说一边看邵凯旋沉下脸色,于是说:"上次您不是唠叨旗袍的事,我叫人给您找了位老师傅,几时让他来给您做一身试试?"
  邵凯旋叹了口气:"早上来看你,烧得混身滚烫,叫你都不答应,我只怕你烧糊涂了。后来看你退了烧,才算睡得安稳一点。这么大的人了,怎么不晓得照顾自己?发烧了都不知道。爬起来又拼命,又不是十万火急,何必着急跑来跑去?"
  原来是发烧了。他成年后很少感冒,小时候偶尔感冒就发烧,仗着身体好,从来不吃药,总是倒头大睡,等烧退了也就好了。于是冲邵凯旋笑了笑:"您看我这不就好了吗。"
  邵凯旋隐隐有点担心:"你们大了,都忙着自己的事情,你大哥工作忙,那是没办法。你也成天不见人影。"她想起最小的一个儿子,更觉难过,说到这里就顿住了。
  雷宇峥连忙说:"我今天不走了,在家待两天。"又问:"有什么吃的没有?都饿了。"
  邵凯旋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就知道你起来要吃,厨房熬了有白粥,还有窝头。"
  他在餐厅里吃粥,大师傅的酱菜十分爽口,配上白粥不由得让人有了食欲。刚吃了两勺粥,忽然听到有嫩嫩的童音"咿"了一声。
  回头一看,正是刚满周岁的小侄女元元,摇摇摆摆走进来。牙牙学语的孩子,长得粉雕玉琢,又穿了条乳白色的开司米裙子,背着对小小的粉色翅膀,活脱脱一个小天使,冲他一笑,露出仅有的几颗牙,叫他:"叔叔。"他弯腰把孩子抱起来,让他坐在自己膝上,问她:"元元吃不吃粥?"
  元元摇头,睁大了乌溜溜的眼睛看着他:"叔叔爱稀饭,元元不爱稀饭。"元元的妈妈韦泺弦已经走进来:"哟,是叔叔爱吃稀饭。"元元顿时从他膝上挣扎下地,摇摇摆摆扑进母亲的怀里。韦泺弦抱起女儿,却问雷宇峥:"你又在外面干什么坏事了?"
  韦邵两家是世交,所以韦泺弦虽然是他大嫂,但因为年纪比他还要小两岁,又是自幼相识,说话素来随便惯了。于是他说:"你怎么跟老太太似的,一开口就往我头上扣帽子。"
  "你要没闯祸,会无精打采坐在这儿吃白粥?"韦泺弦撇了撇嘴,"我才不信呢!"
  "太累了,回家来歇两天不行吗?"
  韦泺弦笑眯眯地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你该不会是终于遭了报应,所以才灰溜溜回来疗伤吧?"雷宇峥怔了一下,才说:“我遭什么报应了?”
  “相思病啊。”韦泺弦还是笑容可掬,“你每次甩女孩子都个狠劲啊,我就想你终有天要遭报应的。”
  “我甩过谁了我?不就是一个凌默默,都多少年前的事了。再说那也不是我甩她啊,是她提的分手,我被甩了。”
  “算了吧,还拿这些陈芝麻烂谷子事来搪塞我。我又不是老太太,你那些风流帐啊,用不着瞒我,上个月我朋友还看到你带一特漂亮的姑娘吃饭呢,听说还是大明星。上上个月,有人看你带一美女打网球,还有上上上上个月......”
  雷宇峥面无表情地又给自己盛了一碗粥:“得了,你用这套去讹老大吧,看他怎么收拾你。”
  韦泺弦“噗哧”一笑,抱着孩子在餐桌对面坐下来:“哎,偷偷告诉你,你这钻石王老五混不成了,老太太预谋要给你相亲呢,念叨说你都这年纪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他拿着勺子舀粥的手都没停:“胡说,老太太十二岁就被公排赴美,光博士学位就拿了俩,如假包换的高级知识分子,英文德文说得比我还溜,才不会有这种封建想法。
  韦泺弦笑盈盈地说:“那你就等着瞧吧。”然后从碟子里拿了块窝窝头给小女儿。元元拿着窝窝头,仿佛得到了新玩具,掉来掉去地看,过了好半天,才啃了一小口:“窝窝不好吃,叔叔好吃。”
  雷宇峥伸手刮了刮她的小鼻子:“是叔叔吃窝窝,不是叔叔好吃。”
  他在家住了两天,陪着母亲散心,逗小侄女说话,随母亲给家里种的菊花压条,倒也其乐融融。幸好邵凯旋没有真让他去相亲。彩衣娱亲承欢膝下,逗得母亲渐渐高兴起来,才回上海去。
  京沪铁路随到随走,他搭早班机,上了飞机才发现旁边座位上的人是蒋繁绿,她明显也有点意外,最后笑了笑:“好久不见。”
  他点了点头,就当打过招呼了。
  因为是这条航线的常态旅客,空乘都知道他的习惯,不用嘱咐就送上当日的报纸,他道谢后接过去,一目十行浏览新闻,忽然听得蒋繁绿说:“对不起,我不知道杜小姐是你的朋友。”
  他浅浅地答:“她不是我朋友。”
  她“哦”了一声,笑着说:“我还以为她是你女朋友呢。”
  他没什么表情:“有什么话你就说吧,没必要这样。”
  “我只是好奇,也没别的意思。”蒋繁花绿若无其事的说,“毕竟杜小姐跟我小叔叔关系挺好的,说不定将来她还是我的长辈呢。”
  他无动于衷,把报纸翻过一页:“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人,变了很多。”
  蒋繁绿嫣然一笑:“难得你还记得我以前的样子。”
  他终于抬起头来,瞥了她一眼,“上次我向你和你先生介绍杜晓苏,不是你自以为的那个意思。”他语气温和,“我和你已经分手多年,你嫁不嫁人,或者嫁了一个什么样的人,与我没有关系。但是,不要招惹杜晓苏,明白吗?”
  “你误会了。”蒋繁绿神色已经十分勉强,“对不起,我真不知道杜小姐……”
  他语气不可置疑,打断她:“我说过,不要招惹她。”
  蒋繁绿终于笑了一声:“以前我总觉得你是铁石心肠,没想到还是可以绕指柔。”
  “她是振嵘的女朋友。”他淡淡地说,“既然是我们雷家的人,谁要想为难她,当然要先来过问我。”
  蒋繁绿终于不再说话。
  下飞机后照例是司机和秘书来接他,公事多到冗杂,忙碌得根本没闲暇顾及任何事。到了晚上又有应酬,请客的人有求于他,所以在一间知名的新会所,除了生意场上的朋友,又邀了几位电影学院的美女来作陪。醉酒美人,例来是谈生意的好佐料,盛情难却,雷宇峥也只得打起精神来敷衍。好不容易酒过三旬,才脱身去洗手间。
  出来正洗手,忽然进来两个人,他也没在意。忽然其中一个说:“我看上官今天怕是要喝高了。”
  “哥几个都整他,能不高吗?”
  上官这个姓氏并不多,雷宇峥抬头从镜子里看,觉得说话的那个人有点眼熟,也许在应酬场面上见过几次。但那人满脸通红,酒气熏熏,压根都没注意到他。只顾大着舌头说:“对了,今天上官带来的那个姓杜的妞儿,到底是什么来头?”
  “呦,这你都不知道?上官的新女朋友,没听见她刚才说搬家,准是上官巴巴给她买了新房子。”
  “新鲜!哪个女人跟得了他十天半月的,还买房子?这不就金屋藏娇,春宵苦短了……”
  两个人哈哈地笑起来,雷宇峥把服务生递上来的毛巾撂下,随手扔了张票子当小费,转身就出了洗手间。
  晚上的风很凉,适才拗不过席间的人喝了一点红酒,此刻终于有了一点微熏的醉意思,杜晓苏把头靠在车窗玻璃上,听细细的风声从耳畔略过。
  上官一边开车一边数落:“叫你出来吃顿饭,比登天还难。这间餐厅做的橙蟹多好吃,没冤枉这一趟吧?话说你这房子终于装修好了,你得请我吃饭,到时候吃什么呢……要不咱们去岛上吃海鲜……”
  杜晓苏终于打叠起一点精神:“你怎么成天拉我吃饭?”
  “谁让你成天闷在家里,别闷出病来。”他还是那副腔调,“我这是替雷二着想,他的弟妹不就是我的弟妹?再说你还这么年青,有时候多出来玩玩,比一个人在家待着强。”
  骤然听到雷宇峥的名字,她还是觉得有点刺耳。那天晚上恍惚的一吻,让她总有种错乱的慌乱,她本来已经竭力忘记,当做这事没有发生。他说他喝醉了,然后很快地离开。这让她松了口气,也避免了尴尬。但听到上官提到他,她还是觉得有点莫名的不安。
  到了一品名城她住的楼下,她下车了又被他叫住:“哎,明天晚上我来接你,请你吃饭。”
  “我明天说不定要加班。”
  “大好青春,加什么班?”
  “我累了。”
  “行,行,快上去睡觉。”上官一笑,露出满口白牙,“记得梦见我!”
  有时侯他就喜欢胡说八道,也许是招蜂惹蝶惯了,对着谁都这一套,这男人最有做情圣的潜质。她拖着步子上楼,房子前天才装修好,今天又收拾了一整天,买家具家电什么的,上官又借口说乔迁之喜,拖她出去吃饭。
  她找到钥匙开门,刚刚转开门锁,忽然有一只手按在门把上。她错愕得抬起头来,高大的身影与熟悉的侧脸,走廊里的声控灯寂然灭了,他的整个人瞬息被笼在黑暗里,那样近,有那样不可触及……她只是恍惚地看着他,喃喃地说:“你回来了……”话音未落,令她整个人猛然震了震。这不是邵振嵘,邵振嵘是不会回来了,纵然她千辛万苦把房子找回来,纵然这是他与她曾经梦想过的家,但他不会再回来了。所以她怅然地看着他,看着如此相似的身影,浑不觉他整个人散发的戾气。
  他只是冷笑:“你还有脸提振嵘?”
  她有些诧异地看着他,他是喝过酒,而且喝得并不少,离得这样远也能闻见他身上的酒气。上次他是喝醉了,他知道,可是今天他又喝醉了,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仿佛是看透她的心思,他只说:“把这房子的钥匙给我。”
  她不知道自己又犯了什么错,只是本能地问:“为什么?”
  “为什么?你还有脸问为什么?”他嫌恶地用力一推,她几乎是跌跌撞撞退进了屋子里,外头走廊的光线投射进来,客厅里还乱七八糟放着新买的家具。看着他那样子,她不由自主又往后退了几步,差点绊在沙发上。他一步步逼近,还是那句话,“把这房子的钥匙给我。”
  “我不给。”她退无可退,腰抵在沙发扶手上,倔强地仰起脸:“这是我和振嵘的房子。”
  
  胸中的焦躁又狠狠地汹涌而起,他咬牙切齿:“别提振嵘,你不配!”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语气会如此凶狠,几乎带着粉碎一切的恨意,“傍着了上官,行啊,那就把钥匙交出来。从今后你爱怎么就怎么,别再拉扯振嵘给你遮羞。”
  话说得这样尖刻,她也只是被噎了噎:“上官他就是送我回来,我又没跟他怎么样,你凭什么找我要钥匙?”
  “是吗?敢做不敢认?你怎么这么贱,离了男人就活不了?你不是成天为了振嵘要死要活的,一转眼就跟别人打情骂俏,还有脸回这房子里来……”他轻蔑地笑了笑,“振嵘真是瞎了眼,才会看上你!”
  他终于逼急了她,她说:“你别用振嵘来指责我,我没有做对不起振嵘的事!我爱振嵘,我不会跟别人在一起,你也别想把钥匙拿走。”
  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像利剑般攒到他心里,无法可抑那勃发的怒意与汹涌而起的愤恨。并不是钥匙,并不是房子,到底是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只觉得厌恶与痛恨,就像想把眼前这个人碎尸万段,只有她立时就死了才好。他伸出手猝然掐住她的脖子,她奋力挣扎,想把手里的钥匙藏在身后去。她急切的呼吸拂在他的脸上,他压抑着心中最深重的厌憎,一字一句地说:“你跟谁上床我不管,但从今以后,你别再妄想拉扯振嵘当幌子。”
  她气得急了,连眼中都泛着泪光:“我没有对不起振嵘……”
  他冷笑:“要哭了是不是?这一套用得多了,就没用了。一次次在我面前演戏,演得我都信了你了。杜晓苏, 你别再提振嵘。你真是……贱!”
  他的十指卡得她透不过气来,他呼吸中浓烈的酒气拂在她的脸上,她听到他的骨指关节咯咯作响,他一定是真想掐死她了。这样不问情由不辨是非,就要置她于死地。许久以来积蓄的委屈与痛楚终于爆发,如果振嵘还在……如果振嵘知道,她怎么会被人这样辱骂,这样指责?他腾出一只手去折她的手臂,而她紧紧攥着钥匙,在涌出的泪水中奋力挣扎:“我就是贱又怎么样?我又没跟上官上床,我就只跟你上过床!你不就为了这个恨我吗?你不就为这个讨厌我吗?那你为什么还要亲我?你喝醉了,你喝醉了为什么要亲我?”
  她的话就像是一根针,挑开他心里最不可碰触的脓疮,
  那里面触目惊心的脓血,是他自己都不能看的。所有的气血似乎都要从太阳穴里涌出来,血管突突地跳着,他一反手狠狠将她抡在沙发里,她额头正好抵在扶手上,撞得她头晕眼花,半晌挣扎着想起来,他已经把钥匙夺走了。
  她扑上去想抢回钥匙,被他狠狠一推又跌倒回沙发里,她的嘴唇哆嗦着——他知道她要说什么,他知道她又会说出谁的名字,他凶猛而厌憎地堵住她的嘴,不让她再发出任何声音,硬生生撬开她的唇,像是要把所有的痛恨都堵回去。
  她像只小兽,绝望般呜咽,却不能发出完整的声音。他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只是想将身下的这个人碎成齑粉,然后挫骨扬灰。只有她不在这世上了,他才可以安宁,只有她立时死了,他才可以安宁……这样痛……原来这样痛……原来她咬得他有这样痛。有血的腥气渗入齿间,但他就是不松开。她的手在他身上胡乱地抓挠,徒劳地想要反抗什么,但终究枉然。单薄的衣物阻止不了他激烈的撕扯,她只觉得自己也被他狠狠撕裂开来,成串的眼泪从眼角滑落下去,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没有声音,没有光,屋子里一片黑暗,她还在喘息中呜咽,只是再无力反抗什么。隔了这么久,他发现自己竟然还记得,还记得她如初的每一分美好,然后贪婪地想要重温。就像是被卷入湍流的小舟,跌跌撞撞向着岩石碰去,哪怕是粉身碎骨,哪怕是片甲不留……时间仿佛是一条湍急的河,将一切都卷夹在其中。没有得到,没有失去,只有紧紧的拥有……心底可儿昂的焦躁终于被反反复复的温润包容,他几乎满足地想要叹一口气,可是却贪婪地索取着更多……
  那是世上最美的星光,碎在了恍惚的尽头,再没有迷离的方向。在最最失控的那一霎那,他几乎有一种眩晕的虚幻,仿佛连整个人都被投入未明的世界,带走一切的力量与感知,只余了空荡荡的失落。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渐渐清醒过来,并没有看她,她大约是在哭,或者并没有哭,隔很久才抽噎一下,像是小孩子哭得闭住了气,再缓不过来。
  最后穿衣服的时候触到硬硬的东西,是钱夹,他就拿出来,里面大概有两千多现金,他全扔在了沙发上。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手里还紧紧地攥着的东西,原来是从杜晓苏手里抢过来的钥匙。他看着这串钥匙,猛然明白过来自己做了什么……他做了什么?渐渐有冷汗从背心渗出来……只有他自己知道,不是为了钥匙,根本就不是,一切都是借口,荒谬可笑的借口。
  他抬起眼睛,手上还有她抓出的血痕,她一直在流泪,而他从头到尾狠狠用唇堵着她的嘴。他知道如果可以说话,她要说什么,他知道如果她能发出声音,她就会呼叫谁的名字。所以他恨透了她,有多痛,他
  有多痛就要让她有多痛。他拼尽了全部力气,却做了这世上最龌龊的事,用了最卑劣的方式。如果说这世上还有公正的刑罚,那么他是唯一该死的人。
  她本来伏在那里一动不动,突然间把那些钱全抓起来,狠狠向他脸上砸去。他没有躲闪,钞票像雪花一样洒落。只有他自己明白,他只是想要羞辱自己。而黑暗里她的
  眼睛盈盈地发着光,像是怒极了的兽,绝望而凄凉。她慢慢地把衣服穿起来,他没有动,就远远站在 那里。谁知她穿好了衣服,竟然像只小箭,飞快地冲出了门。
  他追出去,被她抢先关上了电梯,他一路从楼梯追下去,却堪堪迟了一步,看着她冲出大堂。她跑得又急又快,就像拼尽了全力。他竟然追不上她,或者,他一直不敢追上她。他不知道她想去哪里,直到出了小区大门,她笔直地朝前冲去,仿佛早就已经有了目标,就朝着车流滚滚的主干道冲过去,他才知道她竟然是这样的打算。他拼尽全力终于追上她,拽住了她的手,她拼命挣扎,仍往前踉跄了好几步。他死也不放手,将她往回拖,她狠狠咬着他的手,痛极了他也不放。不过区区两三秒的事情,雪亮的灯光已然刺眼地袭来,他连眼睛都睁不开,耀眼的光线中只能看见她苍白而绝望的脸孔,他狠狠用力将她推开。
  尖锐的刹车声响起,却避不开那声轰然巨响。远处响起此起彼伏的刹车的声音,车流终于暂时有了停顿,如激流溅上了岩石,不得不绕出湍急的涡旋。她的手肘在地上擦伤了,火辣辣的疼,回过头去只见血蜿蜒地弥漫开来。
  司机已经下车来,连声应都在发抖,过了好一会儿才哆哆嗦嗦打电话报警。周围的人都下车来,有人胆小捂着眼睛不敢看,警笛的声音由远及近,救护车的声音也由远及近。
  嘈杂的急诊部,嗡嗡的声音钻入耳中,就像很的地方有人在说话。
  “血压80/40,心率72。”
  “脑后有明显外伤。”
  “第六、第七根肋骨骨折。”
  “CT片子出来了,颅内有出血。”
  “脾脏破裂!”
  “腹腔有大量积血……”
  一起突兀而短促地发出蜂鸣:“嘀——”
  “心跳骤停!”
  “电击。”
  “200J!”
  “离开!”
  “未见复苏!”
  “再试一次电击除颤!”
  ……
  “小姐,你是不是病人家属?这是手术同意书和病危通知单,麻烦你签字。”
  “现在情况紧急,如果你觉得无法签字,可否联络他的其他家人?”
  “这是病人的手机,你看看哪个号码是他家人的?”
  杜晓苏终于接过了手机。她的手腕上还有血迹,在死神骤然袭来的刹那,他推开了她,自己却被撞倒。她的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是机械而麻木地调出那部手机的通讯录。第一个就是邵振嵘,她的手指微微发抖,下一个名字是雷宇涛,她按下拨出键。
  雷宇涛在天亮之前赶到了医院。她不知道他是用的什么方法,虽然隔着一千多公里,但他来得非常快。他到的时候手术还没有结束,肇事的司机和她一起坐在长椅上等待,两个人都像是木偶一样,脸色苍白,没有半分血色。
  陪着雷宇涛一起来的还有几位外科权威。其实手术室里正在主刀的也是本市颇有声誉的外科一把刀,想必雷宇涛一接到电话,就辗转安排那位一把刀赶来医院了。这还是杜晓苏第一次见到雷宇涛,不过三十出头,却十分镇定,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沉着。
  医院的主要领导也来了,迅速组成专家组简短地交换了意见,就进了手术室。这时候雷宇涛才似乎注意到了杜晓苏,她的样子既憔悴又木讷,就像还没有从惊吓中恢复过来。
  他没有盘问她什么,只是招了招手,院方的人连忙过来,他说:“安排一下房间,让她去休息。”
  他语气平静和缓,但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让人只能服从。
  她也没有任何力气再思考什么,于是乖顺地跟随院方的人去了休息室。
  那是一间很大的套间,关上门后非常安静。她身心俱疲,竟然昏沉沉地睡着了。
  她梦到振嵘,就像无数次梦到的那样,他一个人困在车内,泥沙岩石倾泻下来,将他淹没,所有的一切都黑了,天与地静寂无声,他连挣扎都没有挣扎一下,就离开了这个世界。她哭得不能自抑,拼命地用手去扒那些土,明明知道来不及,明明知道不能够,但那底下埋着她的振嵘,她怎么可以不救他?她一边哭一边挖,最后终于看到了振嵘,他的脸上全是泥,她小心地用手去拭,那张脸却变成了雷宇峥。血弥漫开来,从整个视野中弥漫,就像她亲眼目睹的那样,他倒在血泊里,然后再不会醒来。
  她惊醒过来,才知道是做梦。
  已经是黄昏时分,护士看到她苏醒过来似乎松了口气,对她说:“雷先生在等你。”
  见着雷宇涛,她仍旧手足无措,有点慌乱。偌大的会客厅,只有他和她两个人。他的样貌与雷宇峥和邵振嵘并不像,他也似乎在打量她,目光平静,锋芒内敛,看似温文无害,她却无缘无故觉得害怕。
  最后,他把一杯茶推到她面前:“喝点水。”
  她摇了摇头,是真的喝不下,胃里就像塞满了石头,硬邦邦的,他也并不勉强,反倒非常有风度地问:“我抽支烟,可以吗?”
  她点点头。淡淡的烟雾升腾起来,将他整个人笼在其中。隔着烟雾,他似乎在思索着什么,又仿佛什么都没有想。他身子微微后仰,靠在沙发里,声音中透出一丝倦意:“到现在还没有醒,只怕过不了这二十四小时……”他随手又把烟掐了,“你去看看吧,还在ICU。”
  她有点心惊肉跳,对这位大哥话里的平静与从容。他根本就没有问她什么话,也没有诧异她为何会在事发现场,他似乎已经知道了什么。最让她觉得难受的是,他也是邵振嵘的大哥,她不愿意他有任何的误解。
  但他脸上看不出任何端倪,他只是有些疲惫地挥了挥手:“去吧。”
  她麻木而盲从地跟着护士去了ICU,复杂的消毒过程,最后还要穿上无菌衣,带上帽子和口罩,才能进入。
  两个护士正在忙碌。躺在床上的人似乎没有了半分知觉,身上插满了管子,在氧气罩下,他的脸色苍白得像纸一样,她像个木偶人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看着那熟悉的眉与眼,那样像振嵘。周围的仪器在工作,发出轻微而单调的声音。她恍惚觉得床上的这个就是振嵘,可是她又拼命地告诉自己,那不是振嵘,振嵘已经死了……可他明明又躺在这里。她神色恍惚,根本不知道那是振嵘,还是别人。
  药水和血浆一滴滴滴落,他的脸庞在严重渐渐模糊。死亡近在咫尺,他却推开了她,究竟他是怎么想的,在那一霎那?她一直觉得他是魔鬼,那天晚上他就是魔鬼,那样生硬而粗暴地肆掠,让自己痛不欲生,可是现在魔鬼也要死了。
  她在ICU待了很久,护士们忙着自己的工作,根本就不来管她。有两次非常危急的抢救,仪器发出蜂鸣,好多医生冲进来围着病床进行最紧急的处理。她独自站在角落里,看着所有人竭尽全力试图把他从死神手中夺回来。
  就像一场拔河,这头是生命,那头是死亡。她想,振嵘原来也是做着这样的工作,救死扶伤,与死神拼命搏斗,可是都没有人能救他。
  最后一切重归平静,他仍旧无知无觉地躺在病床上。护士们换了一袋药水又一袋药水,时光仿佛凝固了一般,知道雷宇涛进来,她仍旧茫然地站在那里,看着他。
  “跟他说话!”他的声音并不大,可是透着不可置疑的命令语气,“我不管你用什么法子,我要他活下来。小嵘已经死了,我不能再失去一个弟弟,我的父母不能再失去一个儿子,听到没有?”
  她被他推了一个踉跄,重新站在了病床前,雷宇峥苍白的脸占据了整个视野。振嵘当时的脸色,就和他一样苍白,那个时候,振嵘已经死了,他也要死了吗?
  过了很久以后,她才试探地伸出手指,轻轻落在他的手背上。滴注针头在最粗的静脉上,用胶带固定得很牢,他的手很冷,像是没有温度。她慢慢地摸了摸他手背的肌肤,他也没有任何反应。
  一连三天,他就这样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仿佛一具没有任何意识的躯壳,任凭药水换了一袋又一袋,任凭护士换了一班又一班。每次都轮流有两个护士待在ICU里,只有她一动不动的守着,熬到深夜才去睡。刚睡了没一会儿,忽然又被敲门声惊醒。
  她看着日光灯下雷宇涛苍白的脸色,不由喃喃地问:“他死了?”
  “他醒了。”雷宇涛似乎并没有欣慰之色,语气里反倒更添了一丝凝重,“你去看看吧。”
  雷宇峥还不能说话,氧气罩下的脸色仍旧白得像纸一样,他也不能动弹,但她一进ICU就发现他是真的清醒过来了。她虽然戴了帽子口罩,但他显然认出了她,眼珠微微转动,似乎凝睇了她两秒钟,然后眼皮就慢慢地阖上了。
  护士轻声说:“睡着了,手术后身体机能都透支到了极点,所以很容易昏睡。‘
  过了很久之后,雷宇涛才说:”他怕我们骗他,刚才他一直以为你死了。“
  她没有说话,如果可以,她宁可自己是死了的好。
  雷宇涛在医院又多待了两天,直到雷宇峥转出了ICU,确认不再有危险,才决定返回,临走之前他似乎欲言又止,但最后终究只是对杜晓苏说:“照顾他。”
  终归是救了自己一命,而且是振嵘的哥哥,经过这样的生死劫难,恨意似乎已经被短暂地冲淡,余下的只有怅然。振嵘走得那样急,哪怕是绝症,自己也可以伺候他一阵子,可是连这样的机会上天都吝啬得不肯给,那么现在也算是补偿的机会。
  因为雷宇涛的
  那句嘱托,她每天都待在医院。其实也没太多的事情,医院有专业的护士,又请了护工,脏活累活都轮不到她,不脏不累的活也轮不到她,她唯一的用处好像就是静静地坐在那里,让雷宇峥从昏睡或者伤口的疼痛中醒来的时候,一眼可以看到她。
  大多数时候她不说话,雷宇峥也不说话,病房里的空气都显得格外静谧。护工替她削了个梨,她也就拿在手里,慢慢地啃一口,过了好几分钟,再啃一口,吃得无声无息。
  这时候他想说话,可是却牵动了伤口,疼得满头大汗。她把梨搁下给护工帮忙,拧了热毛巾来给他擦脸。这么异常车祸,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他廋了很多,连眉骨都露出来了。她的手无意思地停在他的眉端,直到他的手臂似乎动了一下,她才醒悟过来。看着他望着茶几上那半个梨,于是问:“想吃梨?”
  他现在可以吃流质食品,听到他喉咙里哼了一声,她就洗手去削了两个梨,打成汁来喂给他。但只喝了一口,他又不喝了。她只好把杯子放回去,问:“晚上吃什么呢?‘
  换来换去的花样也就是药粥,虎骨粥,野山参片粥,熊胆粥,鸽子粥……那味道她闻着就觉得作呕,也难怪他没胃口。据说这是某国宝级中医世家家传的方子,药材也是特意弄来的,听说都挺贵重,对伤口愈合非常有好处。每天都熬好了送来,但就是难吃,她看着他吃粥跟吃药似的。
  也不知是不是他伤口还在疼,过了半晌,连语气都透着吃力,终于说了两个字:“你煮。”
  难得她觉得脸红:“你都知道……我不会做饭。”
  他额头上又疼出了细汗,语速很慢,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白粥。水,大米,煮黏。”
  好吧,白粥就白粥。杜晓苏去附近超市买了一斤大米,就在病房里的厨房,煮了一锅白粥。因为是天然气,又老担心开锅粥溢出来,所以她一直守在厨房里,等粥煮好了出来一看,雷宇峥已经又睡着了。
  她把粥碗放到一旁,坐在沙发里。黄昏十分,窗帘拉着,又没有开灯,病房里光线晦暗。他的脸也显得模糊而朦胧,摘掉氧气罩后,他气色十分难看,又瘦了一圈,几乎让她人不出来了。幸好这几天慢慢调养,脸上才有了点血色。
  用专家组老教授的话说:“年轻,底子好,扛得住,样一阵子就好了。”
  那天晚上的白粥雷宇峥没吃到,他一直没有醒。她怕粥凉了又不便重新加热,就和护工两人分着把粥吃掉了。等他醒过来听说粥没有了,眼睛中便露出非常失望的神色。杜晓苏看他眼巴巴的样子,跟小孩子听说没有糖了一样,不由得“哧”的一笑。认识了这么久,她大概还是第一次在他面前这样笑出声来,他被她笑得莫名其妙,过了好一会儿才问:“笑什么?”
  “这么大个人,还怕吃药。”
  “不是。”他的声音闷闷的。他头上的绷带还没有拆,头发也因为手术的原因剃光了,连五官都瘦得轮廓分明,现在抿起嘴来,像个犯了嗔戒的小和尚。其实他已经是三十岁的人了,平常总见他凶巴巴的样子,杜晓苏却觉得重伤初愈的这个时候,他却像个小孩子,只会跟大人赌气。
  等晚上的饭送来一看,是野山参粥,她高兴地把粥碗往他面前一搁:“是参粥。”熊胆粥最难吃,上次她使出十八般武艺,哄了他半天也只吃了小半碗。参粥还算好的,他能勉强吃完。但参粥有股很怪的气味,比参汤的味道冲多了,据说这才是正宗的野山参。看他跟吞药似的,皱着眉一小口一小口往下咽,她又觉得于心不忍:“还有点米,明天再煮点白粥给你,你偷偷吃好了。”
  大概是“偷偷”两个字让他不高兴,他冷冷地说:“不用了。”
  都伤成这样了,脾气还这样拗。本来杜晓苏觉得他受伤后跟变了个人似的,容易相处许多,听到这冷冰冰的三个字,才觉得他原来根本就没变。他还是那个雷宇峥,居高临下,颐指气使。
  雷宇峥只住了一个多月,等到能下地走路就坚持要出院。专家组拿他没办法,杜晓苏也拿他没办法,只好打电话给雷宇涛,雷宇涛的反应倒轻描淡写:“在家养着也行,好好照顾他。”
  一句话把他又撂给了杜晓苏。杜晓苏也不好意思板起脸来,毕竟一个多月朝夕相处,看着他和刚出世的婴儿似的无助柔弱,到能开口说话,到可以吃东西,到可以走路……说到底,这场车祸还是因为她的缘故。
  反正他的别墅够大,请了护士每天轮班,就住在别墅二楼的客房里。杜晓苏住在护士对面的房间,每天的事情倒比在医院还多。因为雷宇峥回家也是静养,所以管家每天有事都来问她:园艺要如何处理?草坪要不要更换?车库门究竟改不改?底下游泳池的通风扇有噪音,是约厂家上门检修,还是干脆全换新的品牌?……
  起初杜晓苏根本就不管这些事:“问雷先生吧。”
  “杜小姐帮忙问问,雷先生睡着了,待会儿他醒了,我又要去物业开会。”
  渐渐地,杜晓苏发现他这只是借口,原因是雷宇峥现在脾气格外不好,管家要是去问他,他一定会发火。杜晓苏越来越觉得在那场车祸后,这个男人就变成了个小孩子,喜怒无常,脾气执拗,还非常不好哄。可是看他有时候疼得满头大汗,又觉得心里发软,明明也只比邵振嵘大两岁,振嵘不在了,他又因为自己的缘故伤成这样子……这样一想,总是觉得内疚。
  本来伤口复原得不错,就是因为曾经有颅内出血,所以留下了头疼的后遗症,医生也没有办法,只开止痛剂。他其实非常能忍耐,基本不碰止痛药。只有这种时候杜晓苏才觉得他骨子里仍旧是没有变,那样的疼痛,一声说过常人都无法忍受,他却有毅力忍着不用止痛剂。
  有天半夜大概是疼得厉害了,他起床想开门,其实床头就有叫人铃,但他没有按。结果门没打开人却栽在了地上,幸好她睡得浅听见了动静,不放心跑过来看到了。他疼了一身汗也不让她去叫护士,她只好架着他一步步挪回床上去。短短一点路,几乎用了十几分钟,两个人都出来了一身大汗。他疼得像个虾米佝偻着,只躺在那里一点点喘着气,狼狈得像是头受伤的兽。她拧了热毛巾来替他擦汗,他忽然抓住她的手,拉着她的胳膊将自己围住。他瘦到连肩胛骨都突出来,她忽然觉得很心酸,慢慢地抱紧了他。他的头埋在她胸口,人似乎还在疼痛中痉挛,热热的呼吸一点点喷在她的领口,她像哄孩子一样,慢慢拍着他的背心,他终于安静下来,慢慢地睡着了。
  杜晓苏怕他头疼又发作,于是想等他睡得沉些再放手,结果她抱着他,就那样也睡着了。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不由得猛然一惊,幸好他还没醒,本来睡着之前是她抱着他,最后却成了他抱着她,她的脖子枕着他的胳膊,他的另一只手还揽在她的腰间,而她整个人都缩在他怀里。她醒过来后几乎吓出了一身冷汗,趁他还没醒,轻手轻脚就回自己房间去了。幸好他也没有觉察,起床后也再没提过,大概根本就不知道她在房里睡了一晚。
  雷宇峥一天天好起来,杜晓苏才知道陪着一位病人也有这么多事,他又挑剔,从吃的喝的到用的穿的,所有的牌子所有的质地,错了哪一样都不行。单婉婷有时候也过来,拣重要的公事来向他汇报,或者签署重要的文件,见着杜晓苏礼貌地打招呼,似乎一点也不奇怪她会在这里。
  熟悉起来还真的像亲人,有时候她都觉得发怔,因为雷宇峥瘦下来后更像振嵘。有时候她都怕叫错名字,虽然通常说话的时候她都不叫他的名字,就是“喂”一声,生气的时候还叫他“雷先生”,因为他惹人生气的时候太多了。
  比如洗澡,因为他回家后曾经有一次昏倒在浴室里,雷宇峥又不许别人进浴室,所以后来他每次洗澡的时候,总要有一个人在外边等他,避免发生意外。这差事不知为什么就落在她头上了,每天晚上都得到主卧去,听“哗啦哗啦”的水声,等着美男出浴。还要帮他吹头发,吹的时候又嫌她笨手笨脚,真是吹毛求疵。其实他头发才刚长出来,怎么吹也吹不出什么发型,看上去就是短短的平头,像个小男生。杜晓苏总觉得像芋头,她说芋头就是这样子的,但她一叫他芋头他就生气,冷冷地看着她。
  养个孩子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了,可哪有这么不听话这么让人操心的孩子?杜晓苏被气得狠了,第二天偷偷跑出去买了一罐痱子粉。这天晚上等他洗完澡出来往软榻上一坐,她就装模作样地拿吹风机,却偷偷地拿出粉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他扑了一脖子的痱子粉。他觉察过来,一下子转过头来抓住她拿粉扑的手,她还笑:“乖,阿姨给你扑粉粉。”
  这句话可把他给惹到了,跟乍了毛的猫似的,她都忘了他根本不是猫,而是狮子,他生气就来夺她的粉扑,她偏不给他,两个人抢来抢去,到最后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已经抱住了她。她不由得一震,他的唇触下来的刹那,她几乎能感受到他唇上传来的滚烫与焦灼。这是他们在清醒状态下的第一次,清晰得可以听见对方的鼻息。
  “不行……”她几乎虚弱地想要推开他,他的眼睛几乎占据了她的整个视野,那样像振嵘的眼睛。他没有再给她说话的机会,仿佛带着某种诱哄,缓慢而耐心地吻她。她捶他的背,可又怕碰到他骨折的伤。他仍旧诱哄似的吻她,手却摸索着去揭她的扣子,她一反抗他就加重唇上的力道,轻轻地咬,让她觉得战栗。他的技巧非常好,她那点可怜的浅薄经验全都被勾起来了,欲罢不能,在道德和自律的边缘垂死挣扎:“雷宇峥!放开我!放开!”他将她抱得更紧,那天晚上令她觉得可怖的感觉再次袭来,她咬着牙用力捶打他:“我恨你!别让我再恨你一次!”
  他如同喝醉了酒一般,眼睛里还泛着血丝,几乎是咬牙切齿:“我知道你恨我,我也恨我自己,我恨我他妈为什么要这样爱你!”
  终于还是说出来了,最不该说的一句话。她的手顿了一下,又捶得更用力,可是不能阻止他。他说了很多话,大多是模糊破碎的句子。起初因为她哭了,他喃喃地说着些哄她的话,她哭得厉害,听着他一句半句,重复的都是从前她对他说过的话。她都不知道他竟然还记得,而且记得那样清楚,从第一次见面,她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就像电影拷贝一样,被一幕幕存放在脑海最深处。如果他不拿出来,她永远也不会知道。
  她哭泣着听他在耳边呢喃,夹杂在细碎的亲吻里,恍惚被硬生生拉进时光的洪流,如果一切回到原点,是不是会有不同的经历,会有不同的结果?他细致而妥帖地保管了这一切,却再也没有轻易让人偷窥。她错过他,他也错过她,然后兜兜转转,被
  命运的手重新拉回来。
  她像只小鹿,湿漉漉的眼睫毛还贴在他脸上,让他觉得怀抱着的其实是种虚幻的幸福。这样久,他自己都不知道,原来已经这样久。如此的渴望,如此的期待,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从那样久远的过去,就已经开了头,像颗种子在心里萌了芽,一天天长,一天天长,最终破壳而出。他曾经那样枉然地阻止,到现在却不知道是因为手足还是因为嫉妒,嫉妒她那样若无其事地出现在自己面前,就像那一夜被遗忘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
  这么多年,走了这么多路,可是命运竟然把她重新送回到他面前来。他才知道原来是她,原来是这样。
  无论如何,他不会再次放开她。第一次他无知地放手,从此她成了陌生人;第二次他放手,差点就要失去了自己的生命。这一次他无论如何不会再放手,她是他的,就是他的。
  上一次是激烈的痛楚,这一次却是混乱的迷惘。还没有等他睡醒,杜晓苏就不声不响地离开了。她觉得自己又犯了错,上次不能反抗,这次能反抗她却没有反抗,明明是不能碰触的禁忌,明明他是振嵘的哥哥,明明她曾经铸成大错,如今却一错再错。道德让她觉得羞耻,良知更让她绝望。
  她把自己关在房里一整天,无论谁来敲门,她都没有理会。雷宇峥大概怕她出事,找出房门钥匙进来,她只是静静躺在那里,闭着眼睛装睡。他在床前站了一会儿,又走了。
  她下楼的时候他坐在楼梯口,手里还有一支烟,旁边地板上放着偌大一个烟灰缸,里面横七竖八全是烟头。看着柚木地板上那一层烟灰,也不知道他在这里坐了多久。
  手术后医生让他忌烟,他也真的忌了,没想到今天又抽上了。
  他把她的路完全挡住了,她沉住气:“让开。”
  他往旁边挪了挪,她从他旁边走过去,一直走到楼梯底下,他也没有说话。
  其实也没有地方可以去,她跌跌撞撞地走到湖边。湖里养了一群小鸭子,一位母亲带着孩子,在那里拿着面包一片一片地撕碎了喂小鸭子。因为小区管理很严,出入都有门禁,业主又不多,所以湖边就只有他们三个人。喂小鸭子的母女不由得回头看了她一眼,她一整天没有吃东西,觉得胃里只泛酸水,蹲下来要吐又吐不出来。那位太太似乎很关切,扶了她一把:“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
  她有气无力地还了个笑容:“没事,就是胃痛。”
  小女孩非常乖巧地叫了声:“阿姨。”又问自己的妈妈,“阿姨是不是要生小宝宝了?电视上都这么演。”
  那位太太笑起来:“不是,阿姨是胃痛,去医院看看就好了。‘
  在那一刹那,杜晓苏脑海里闪过个非常可怕的念头,但没容她抓住,家务助理已经找来了,远远见着她就焦灼万分:”先生出事了……’
  雷宇峥已经把房间里能摔的东西都摔了,护士也被他关在外头,管家见了她跟见了救星一样,把钥匙往她手里一塞。她只好打开房门进去,其实里面安静极了,窗帘拉着,又没有开灯,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到。
  她摸索着把灯打开,才发现他一个人蹲在墙角,因为剧烈的疼痛佝偻成一团,一米八几的大个子,竟然在发抖。
  她蹲下来,试探地伸出手,他疼得全身都在痉挛,牙齿咬得紧紧的,已经这样了他还执拗地想要推开她,她觉得他在赌气,幸好疼痛让他没有了力气。她把他抱在怀里,他整个人还在发颤,但说不出话来。她耐心地哄他:“打一针好不好?让护士进来给你打一针,好不好?”
  他固执地摇头,如同之前的每一次那样,最近他的头疼本来已经发作得越来越小了,而且疼痛一次比一次要轻,不曾剧烈到这种程度。她心里明白是为什么,他一个人坐在楼梯口的时候,曾经眼巴巴看着她出来,就像那天听说粥没了,就跟小孩子一样可怜。她却没有管他,她本来是打算走的,即使他说过那样的话,即使他已经明白地让她知道,但她还是打算走的。
  医生说过这种疼痛与情绪紧张有很大的关系,他一直疼得呕吐,然后昏厥过去。杜晓苏本来还以为他又睡着了,护士进来才发现他是疼得昏过去了,于是给他注射了止痛剂。
  她又觉得心软了,就是这样优柔,但总不能抛下他不管。可是心底那个隐密的念头让她不安到了极点,她终于对自己最近的身体状况起了疑心,但总得想办法确认一下。如果真的出了问题,她只有悄悄地离开。
  但目前她还是努力地维持现状,雷宇峥醒来后她极力让自己表现得更自然,甚至试图更接近他一点儿,但他却待她并不友善,甚至不再跟她说话。他变得暴躁,没有耐心,经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她发现他竟然变本加厉地抽烟。管家愁眉苦脸,她只有自己去想办法。她把打火机和烟卷全都藏起来,他找不着,终于肯跟她说话了:“拿出来!”
  “给我点时间。”她似乎是心平气和地说,“你不能一下子要求我接受。”
  他没有理会她,却没有再掘地三尺地找那些香烟。
  这天天气好,她好不容易哄得他去阳台上晒太阳补钙,他却自顾自地坐在藤椅上看报纸。秋天的日头很好,天高云淡,风里似乎有落叶的香气。她总叫他:“别看了,伤眼睛。”他往大理石栏杆的阴影里避了避,继续看。
  她指了指楼下的花园:“你看,流浪猫。”
  他果然把报纸搁下,往阳台下张望。花丛里的确有小动物,灌木的枝条都在轻微地摇动。但他一想就明白上当了,这些戒备森严的豪华别墅区,从哪儿来的流浪猫,恨不得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小区大门。
  果然那小东西钻出来一看,是隔壁邻居家新养的宠物狗,摇着尾巴冲他们“汪汪”狂叫。没一会儿邻居的家务助理也循声找来了,满脸堆笑对着管家赔礼:“真不好意思,这小家伙,一眨眼竟然溜过来了。替我跟雷先生雷太太说一声,真是抱歉。”
  他看她在阳台上看着人把小狗抱走,似乎很怅然的样子。最近她似乎是在讨好他了,虽然他不明白她的目的,但她看着那只狗的样子,让他想起很久之前,在那个遥远的海岛上,她曾经可怜兮兮地央求他,想要带走那只瘦骨嶙峋的小猫。那时候她的眸子雾蒙蒙的,就像总是有水汽,老是哭过的样子。
  他不由自主地说:“要不养只吧。”
  她只觉得头大如斗,现在的日子已经比上班还惨,要管着这偌大一所房子里所有乱七八糟的事,伺候这位大少爷,再加上一只狗……
  "我不喜欢狗。"
  “你就喜欢猫。”
  她微微有点诧异:“你怎么知道?”
  他哼了一声没说话。
  黄昏的时候邻居家偶特意派人送了一篮水果过来,还亲自写了张卡片,说是小狗才刚买来认生,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意外,深表歉意云云,很是客气。管家把水果收了,照例跟她说了一声,然后向她建议:“厨房新烤了新鲜蛋糕,邻居家有小孩子,我们送份蛋糕过去,也是礼尚往来。”
  她也挺赞成,本来偌大的地方才住了这么几十户人家,邻里和睦挺难得的。
  过了几天她陪雷宇峥去复查,回来的时候正巧遇见邻居太太带着小孩也回来。司机去停车,母女两个特意过来跟他们打招呼,又道谢,原来就是那天在湖边喂小鸭子的那对母女。小女孩教养非常好,小小年纪就十分懂礼貌,先叫了叔叔阿姨,又甜甜笑:“谢谢阿姨那天送的蛋糕,比我妈妈烤的还好吃呢。”
  邻居太太也笑:“上过几天烘焙班,回来烤蛋糕给她吃,她还不乐意尝,那天送了蛋糕过来,一个劲夸好吃,让我来跟雷太太学艺呢。”
  杜晓苏怔了一下:“您误会了……”
  "不是她烤的。"雷宇峥难得笑了笑,“蛋糕是我们家西点师傅烤的,回头我让他把配方抄了给您送去。”
  “谢谢。”邻居太太笑容满面,又回过头来问杜晓苏,“那次在湖边遇上你,看到你很不舒服的样子,我要送你去医院,你又不肯。要不我介绍个老中医给你号个脉,他治胃病也挺在行的。”
  不知为什么杜晓苏的脸色都变了,勉强笑了笑,“没事,现在好多了,就是老毛病。”
  “还是得注意一下,看你那天的样子,说不定是胃酸过多。我有阵子就是那样,还以为是又有了小毛头,结果是虚惊一场。”又说了几句话,邻居太太才拉着女儿跟他们告别。
  一进客厅佣人就迎上来,给他们拿拖鞋,又接了雷宇峥的风衣。杜晓苏上楼回自己房间,谁知道雷宇峥也跟进来了。最近他对她总是爱理不理,今天的脸色更是沉郁,她不由得拦住房门:“我要睡午觉了。”
  他没有说话,径直去翻抽屉,里面有些她的私人物品,所以她很愤怒:“你干什么?”
  他仍旧不说话,又去拿她的包,她不让他动:“你想干什么?”
  他站在那里没有动,终于问:“你不舒服,怎么不去医院?”
  “小毛病去什么医院?”
  “你哪儿不舒服?”
  “你管不着?”
  “那跟我去医院做检查。”
  “才从医院回来又去医院干什么?”
  “你在怕什么?”
  “我怕什么?”
  “对,你怕什么?”
  她渐渐觉得呼吸有些急促。他看着她,这男人的目光跟箭一样毒,似乎就想找准了她的七寸扎下去,逼得人不得不拼死挣扎。她抓着手袋,十指不由自主地用力拧紧,声调冷冷的:“让开。”
  “你不把事情说清楚,别想出这个门。”
  她满脸怒色,推开他的手就往外走。他手臂一紧就抱住她,不顾她的挣扎,狠狠地吻住她。她的背心抵在墙上,触着冰冷的壁纸,她觉得自己像是一块毡,被他揉弄挤压,几乎透不过气来。他的力道中似乎带着某种痛楚:“告诉我。”
  她紧闭着双唇,双手抗拒地抵在他胸口上,不管她怎么挣,都挣不开他如影相随的唇。他狠狠地吮吸,宛如在痛恨什么:“告诉我!”他的呼吸夹杂着淡淡的药香,是他早上吃的熊胆粥,又苦又甘的一种奇异香气。她觉得熟悉的晨呕又涌上来,胃里犯酸,喉咙发紧。他强迫似的攥住她的腰,逼得她不得不对视他的眼睛,那样像振嵘的眼睛……
  她推开他扑到洗手间去,终于吐出来,一直呕一直呕,像是要把胃液都呕出来。等她精疲力尽地吐完,他递给她一杯温水,还有毛巾。她一挥手把杯子把毛巾全打翻了,几乎是歇斯底里:“是!我就是怀孕了怎么样?你到底想干什么?你强暴了我,难道还要强迫我替你生孩子?你把我逼成了这样,你还想怎么样?”
  两个人都狠狠地瞪着对方,他忍住把她撕成碎片的冲动,一字一顿:“杜晓苏,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告诉你,你别想。”他忍不住咆哮,“你不要痴心妄想!”
  他狠狠摔上门,把管家叫来:“找人看着杜小姐,有什么闪失,我唯你是问。”
  他搭了最快的一班航班回家去。北方的秋意明显比南方更甚,雷宇峥连风衣都忘了穿,扣上西服的扣子,走下舷梯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不远处的停机坪上,停着辆熟悉的汽车。
  司机老远看见他,就下来替他打开了车门。见着雷宇涛的时候,他还是很平静,“哥,你怎么来了?”
  “我来送客人,没想到接到你。”雷宇涛笑了笑,“你怎么回来了?”
  “回来看看爸妈。”
  “你运气不好,老爷子去河南了,咱妈也不在家。”
  雷宇峥没有做声,雷宇涛拍了拍他的肩:“走,我给你接风,吃点好的。看你这样子,瘦得都快跟振嵘原来一样了。”
  兄弟三个里面,振嵘是最瘦的一个。提到他,兄弟两人都陷入了沉默,不再交谈。
  雷宇涛挑的地方很安静,并不是所谓的私房菜罐子,而是原来食堂掌勺的谭爷爷的家里。老谭师傅去世十几年了,难得他儿子学了他七八成的手艺,但并不以此为业,更难得下厨。就是偶尔有旧友提前打了招呼,才炖上那么几锅,也不收钱,因为通常来吃的都是有几代交情的故人。谭家是清静的四合院,月洞门后种了两株洋槐,如今叶子都掉光了。从朝南的大玻璃窗子看出去,小院安静得寂无人声,偶尔一只麻雀飞落,在方砖地上一本正经地踱着方步,似乎在数着落叶。一阵风来,麻雀细白的羽毛被吹得翘了起来,于是扑了扑翅膀,又飞走了。
  小谭师傅亲自来上菜。说是小谭师傅,也是因这老谭师傅这么叫下来,其实小谭师傅今年也过五十岁了。他笑眯眯地一一给他们揭开碗盖,全是炖品,尤其一坛佛跳墙做得地道,闻着香就令人垂涎欲滴。
  
  "前几天我馋了,特意打电话来让小谭师傅炖的,说是今天过来吃。”雷宇涛亲自替雷宇峥舀了一勺佛跳墙,“便宜了你。”
  小谭师傅替他们带好门,就去前院忙活了。屋子里非常安静,四壁粉刷得雪白,已经看不出是原来的磨砖墙。家具什么的也没大改,老荸荠紫的八仙漆桌,椅子倒是后来配的,原来的条凳方凳,都被孩子们打打杀杀半拆半毁,全弄坏了。这是他们小时候常来的地方,来找谭爷爷玩,谭爷爷疼他们几个孩子,给他们做烂肉面,还喂了一只小白兔,专门送给他们玩。
  佛跳墙很香,雷宇涛看了他一眼:“你怎么不吃?”
  “我想结婚。”
  雷宇涛的表情非常平静,语气也非常平静,夹了块苏造肉吃了,问:“你想跟谁结婚?”
  他捏着冰冷的银筷头,碗里是雷宇涛给他舀的佛跳墙,香气诱人,如同这世上最大的诱惑,他没有办法克制自己,只能苦苦挣扎。就像一只蚁,被骤然滴下的松香裹住,拼命挣扎,明知道是挣不开,可是也要拼命挣扎。千年万年之后,凝成的琥珀里,人们仍旧可以观察到栩栩如生的命运最后的那份无力。但又能怎么样呢?谁不是命运的蝼蚁?
  雷宇涛又问了一遍:“你要跟谁结婚?”
  他却不再做声。
  雷宇涛把筷子往桌上一拍,冷笑:“不敢说?我替你说了吧,杜晓苏是不是?”他好不容易压下的怒火又再次不可抑制,“你是不是疯了啊你?你上次回来的时候,我大清早打电话到你那里,是那个女人接的电话,我就知道出了事。我起先还指望你是一时糊涂,那股鬼迷心窍的新鲜劲儿过去就好了,结果你竟然异想天开!你想活活气死咱爸咱妈?她是振嵘的未婚妻,就算振嵘不在了你也不能娶她!”
  “是我先遇见她的。”
  “雷宇峥,你不是三岁小孩,你自己心里明白,你娶谁都可以,杜晓苏是绝对不可能。你不要脸我们雷家还要脸!”雷宇涛气到极处,“亲戚全见过她,全都知道她是振嵘的未婚妻。你想想咱爸,他今年做了两次心脏搭桥,医生说过什么你一清二楚!你就算要死也给我忍着!我连你出事的消息都瞒得滴水不漏,你倒好,你打算亲自气死他是不是?”
  “振嵘已经不在了,为什么我不能娶她?”
  雷宇涛狠狠一巴掌就甩过来:“你是不是疯了?”
  雷宇峥没有躲,嘴角裂开来,他也不动。就和小时候挨父亲的打一样,不声不吭,也不求饶,就是看着他。
  雷宇涛反而慢慢镇定下来:“你要真疯了我也不拦你,可是有一条,你也是明白的,我有一千一万个法子让你彻底清醒。你要是不信,尽管试。”
  早知道是绝境,其实也不过是垂死挣扎,又有什么用处?雷宇峥心灰意冷。能有多痛呢?总不过是撕裂掉胸腔里那一部分,从此之后,仍旧活着。失掉的不过是一颗心,又能有多痛?
  “你别动她。”
  雷宇涛笑了笑,安慰似的重新将筷子塞回他手里:“我知道你是一时脑子糊涂了,好好休息一阵子,把伤养好。别让爸妈知道那些乱七八糟的事,省得他们担心。”又给他舀了一勺肉,“趁热吃,我知道你还有事得赶回去安排。”
  还是雷宇涛把他送到的机场,看着他上飞机。偌大的停机坪上只有他一个人孤伶伶地站在车前,雷宇峥想起很久以前--其实也没有多久,他抱着振嵘回来,大哥也是这样孤伶伶站在那里等他,那时候笼罩在全家人心头的,是绝望一般的伤心。
  那是父母最疼爱的小儿子,他们已经承受了一次丧子之痛,余下的岁月里,他和大哥都竭力避免父母再想起来,再想起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哀。
  他们希冀用时光去医治伤痛,希望父母能够淡忘。如果他固执地将杜晓苏带回家去,那么重要的不是流言蜚语,重要的是,父母的余生里,都会因为她而时时刻刻想起振嵘。
  他是真的疯了,才会痴心妄想,所以雷宇涛专门等在那里,等着把他挡回去,等着把他一巴掌打醒,让他不再做梦。
  下了飞机后,司机来接他,他打了个电话问管家:“上飞机前你说杜小姐睡了,现在起来了吗?”
  “起来了。”管家说,“刚才说要去医院拿药,司机送她去了。”
  他心一沉,勃然大怒:“我不是让你看着她?”
  管家吓得战战兢兢:“我专门让司机陪她去,她说她不舒服……”
  "哪家医院?"
  听到地址后他就把电话摔了,告诉司机:“把车给我,你自己先回去。”
  杜晓苏觉得自己在发抖,医院虽然是私人的,看上去也挺正规,交了钱就去三楼手术室。电梯里就她一个人,她紧紧捏着手里的包,四壁的镜子映着她苍白的手指,短短十几秒钟,却像是半辈子那么久。终于到了三楼,她出了电梯,忽然听到楼梯那里的门“嘭”的一响,本能地回头看了一眼,却看到最最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
  他脸色阴霾,朝她一步步走近,胸膛还在微微起伏,似乎是因为一路楼梯太急。她无恸无怨,只是看着他。
  他什么话也没说,就是抓住她的胳膊,将她往外拖。
  “你干什么?”重新见到这个人,才知道原来自己只是不愿意再看他,不愿意再见到和振嵘如此肖似的脸孔,不愿意再想起与他有关的那些事情。只要牵涉到他,她就是一错再错,错得令她自己都深深地厌憎自己。已经有护士好奇地探头张望,他捏得她很痛,可是她就是挣不开。
  “信不信?”他脸色平静,声音更是:“你要是不跟我走,我有法子把这里拆了。”
  她不寒而栗,她绝对相信,他是地狱九重中最恶的魔,不惮犯下滔天大罪,只为他一念之间。她绝望地扑打着他,抓破了他的脸,他毫不闪避,只是把她弄下楼去。他的车就停在医院大门前,他把她塞进去,然后绑好安全带。
  所有的车门都被他锁上了,车子在马路上飞驰。其实她一点也不想死,她一直想好好活着,但他总有办法逼迫她,让她觉得绝望。她去抢方向盘,他毫不留情,回手就扇了她一巴掌,打得她倒在车窗边,半晌捂着脸缓不过来,他慢慢地一字一字:“杜晓苏,你别逼急了我,逼急了我会杀人的。”
  他连眼睛都是红的,不知道他是如何赶到这里来的,她知道他不是在恐吓,他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丧心病狂的魔鬼,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他开车的样子像是不要命,一路遇上的却全是绿灯。她知道再也逃不掉了,一直到最后车停在别墅前,他才下车,拖着她往屋子里去。
  她又踢又咬,冲他又打又踹,可是他索性将她整个人抱起来,进了屋子一直上楼,到主卧室里将她狠狠扔到床上。就像扔一袋米,或者什么别的东西,粗鲁而毫无怜惜。她喘息地伏在那里看着他,他也喘息地看着她,两个人的胸膛都在剧烈起伏。他伸出手,卡住她的脖子,就像那天一样,咬牙切齿:“你要死就死得远远的,不要让我知道!”
  他的手背上全是暴起的青筋,她一动不动,就像是想任由他这样掐死自己,可是他终究没有再使力,整个手臂反而垂下去,只是定定地看着她。
  她嘴角渐渐浮起微笑:“你不是走了吗?你真觉得关得住我?只要我想,总可以弄出点儿意外来。”
  他的牙齿咯咯作响,被触到逆鳞般地咆哮:“你敢!你竟然敢!”
  “哦,你还在生气我事先没有告诉你?”她有些散漫地转开脸去,避免他的呼吸喷在自己脸上,“说了又有什么用,难道你突发奇想打算养个私生子?”
  他在失控的边缘,这女人永远有本事让他有杀人的冲动:“别逼我动手凑你。”
  “你刚才不是打了吗?”她笑了笑,脸上兀自还有他的指痕,红肿起来,半边脸都变了形。他整个心脏都抽搐起来,像是被人捏住了一般,只觉得难受。伸手想要去抚摸她红肿的脸颊,但她本能地往后缩了缩,他的手指定在了那里,他怔怔地看着她,而她黑寂似无星之夜的眼中,无怒亦无嗔,仿佛连心都死了。
  他的声音很低:“对不起。”
  “不敢当。”她慢慢坐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麻烦你还是送我去医院,拖久了就更麻烦了。”
  她这突兀的平静让他更觉得无措,就像下楼时一脚踏空,心里空荡荡的,说不出的难受,他近乎吃力地说:“我们——能不能谈一谈?”
  “有什么好谈的。”她轻描淡写地说,“我知道那天晚上你喝醉了,我就当被疯狗咬了一口。”她甚至冲她笑了笑,“把你比疯狗了,别生气。”
  他看着她,想起许多事情来。他想起邵振嵘带她回家的时候,自己看到她的第一眼,是在想什么呢?他一次一次把她捡回家,那样可怜,是在想什么呢?在那个孤岛上,重新看到她的睡颜,又是在想什么呢?从伤痛中醒来的时候,他以为她已经死了,他固执地睁着眼睛看着雷宇涛,旁边的人一样样地猜,猜他是什么意思,最后还是雷宇涛猜到了,才带了她来见他。看到她安然无恙的那一刹那,自己又是在想什么呢?一点也记不起来了。他从什么时候爱上她,他自己都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爱上她,他自己都不知道。就像不知道一朵花为什么会开,就像不知道彩虹为什么会出现在雨后的天空,就像不知道婴儿为什么会微笑……等他知道的时候,却已经晚了,只记得那天晚上,她在自己身下颤抖着哭泣,所有的幸福早就被他自己一手斩断了,连他自己都明白。
  最开始绝望的一个,其实是他。
  他以为有机会弥补,在出了车祸之后,在她陪伴自己的时候,在她开始温柔地对自己笑的时候,在她用她的双臂抱紧自己的时候。在她虽然拒绝,但是没有反抗的时候。可是她提都不提,她刻意忘记,她就只痛恨他强迫她的那一次。就像车祸后的一切不曾发生,就像之前她只是可怜他——她就只是可怜他。
  他挣扎了那样久,拼尽了全部的力气,却没有挣开这结果。她就在他面前了,可是隔得太远,再触不到。
  他没有生气,只是她如此抗拒的姿态令他觉得无法忍受。
  他已明白,终究是无路可退。
  她的神色已经略有不耐:“雷先生……”
  “晓苏,”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这样亲昵的两个字,可是隔着千山万水,连梦里都吝啬得不曾出现,他茫然地看着她,听到自己喃喃的声音,“能不能把这孩子留下来?”
  “生下来?”她几近讥讽地嘲弄,“您还没结婚呢,像您这样的人,一定会娶一位名门闺秀。想我这样的人,怎么配给您生孩子?”
  结婚两个字狠狠地抽中了他的心,他曾经垂死挣扎过,只有他自己知道。其实明知道不可能,所以才会在雷宇涛面前说破。正如借了雷宇涛的手来绝了自己最后一分残存的念想。就像是被癌症的痛苦折磨得太久的绝症病人,最后辗转哭号,只求安乐一死。他曾经那样忍耐,连头疼欲裂的时候他仍旧可以忍耐,但却忍不住这种绝望,终究还是逼她说一句话来让自己不再做梦。
  他松开手,如释重负地看着她,终于笑了笑:“那换家好点的医院吧,校医院做手术不安全。”
  她不明白他怎么突然就松了口,但他脸色很平静:“我来安排,你放心。”
  他离开了房间,她精疲力竭,像是浑身的力气都在瞬间被抽得一干二净,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枕头软软的在脸颊旁,棉质细密而温柔的触感,她竟然就那样沉沉睡去。
  她睡到天黑才醒,睁开眼睛后许久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床对面是从天到地的落地窗,房间里又黑又静,就像是没有人。
  她渐渐想起之前的事,起身找到自己的鞋。楼下空荡荡的,门关着她出不去,她穿过客厅走到后院,看到一个人坐在院子里。
  夜幕四垂,远远可以看见天角城市的红光,仿佛微晕的醉意。他没有喝酒,非常清醒,也非常警醒,回过头来看着她。
  最后还是他先说话:“医院已经安排好了,明天我陪你去。”
  她几近嘲讽:“谢谢。”
  他没有被她激怒,反倒是淡淡的:“我做错了事,我收拾残局。”
  陌生而疏离,却重复着虚伪的礼貌,她压抑住心中汹涌的恨意。她做错了事,却付出了一生为代价。这个男人,这个男人以近乎轻蔑的方式,硬生生将她逼到了绝路上去。
  如果给她一把刀,她或许就扑上去了,但她冷静而理智地站在那里,隐约有桂花的香气,浮动在夜色中,这里看不到桂花树,却仿佛有千朵万朵细黄的小花正在盛开。那香气甜得似蜜,浸到每一个毛孔里,仿佛是血的腥香。
  他联络的仍旧是家私人医院,不过因为是外资,规模看起来并不小。所有应诊皆有预约,所以偌大的医院里显得很安静,没有患儿的哭闹,没有排队的嘈杂,所有的医护人员都带着一种职业的笑容,将他们引进单独的诊室。
  预约好的是位日本籍的妇产医生,能说流利的英语,口音稍重。杜晓苏听得有些吃力,大部分还是听懂了。其实也就问了问日期,便去验血,然后做B超。
  验血只是为了预防手术意外。陪同她抽血的护士,能够说简单的中文,大约看出她的紧张,微笑着安慰她:“手术非常安全,会用局部的麻醉,半个小时就结束。”
  做完B超后她走出检查室,因为脚步很轻,几乎没有惊动任何人。雷宇峥本来坐在休息室的沙发上等她,手里还拿着她的包,仿佛在想什么。她很少从这个角度看他,微低的脸,看不清他的神色。
  他抬起头来,她一时来不及收回目光,于是坦然转开脸。医生先看了B超报告,然后向她解释各种手术意外,因为说的是英语,所以特别的慢。手术同意书也是英文的,她一项项看过,然后签字。医生向她一一介绍麻醉师和护士,都是非常有经验的专业人士,这时验血的报告单也出来了,检查室的护士送过来给医生,医生看了一眼,忽然对雷宇峥说了句话。
  因为是英文又说得很快,杜晓苏也没听清楚他说的是什么。雷宇峥很明显地怔了一下,然后对她说:“我跟医生谈谈,马上就回来。”
  医生和他都去了办公室,护士给她倒了杯水来,她心里渐渐觉得不安,仿佛是预感到了什么。不出所料,几分钟后雷宇峥从医生办公室里出来,拉起她就往外走。
  她本能地想要挣脱:“干什么?”
  他的声音冷淡得可怕:“回家去。”
  “为什么?”她用力想挣脱他的手,“为什么不做手术了?”
  “回家!”
  “我不跟你走!你这个骗子!出尔反尔!”她被他拖得踉踉跄跄,最后拉住门框,他去掰她的手指,她胡乱反抗,捶打着他的肩膀。终究抵不过他的力气。她情急之下就用手里的包往他头上砸去,那包是牛皮的,上头又有金属的装饰,她这一下子不轻。他似乎哼了一声,本能地伸手捂住头,血从指缝里漏出来。原来是砸着他头上的伤口,结痂又再次迸裂,并不觉得有多疼,可是视线却再次感到眩晕,恶心从胃底泛起,他挣扎着腾出手来拉杜晓苏。她看见血了才呆了一呆,他强忍着天旋地转的眩晕:“跟我走。”
  “我不走!”她几乎觉得绝望,“你答应过我。”
  他的手指终于松开了,她看着他,他的身子晃了两下,最后就倒下去了。
  她都已经傻了,看着倒在地上的他,一动也不动。
  医生最先反应过来,冲过去按住他颈间,数着他的脉搏,然后用日语大声说了句什么,护士急匆匆出去,不一会儿更多人涌进来,领头的明显是外科医生,非常专业地做了简单的处理,然后同医护人员一起,将他抬到了推床上。
  后面全是应急的各项检查,杜晓苏看着走马灯似的人,走马灯似的各项仪器,推过来,又推过去。最后终于有人来到她面前,说一口流利的中文,非常耐心地问她:“雷太太,雷先生之前受过脑外伤,能不能告诉我们他接受治疗的医院?我们可能需要借阅他的诊断报告和住院病历。”
  她抬起眼睛,看着那和蔼的外籍老人,喃喃地问:“他会死吗?”
  “不会。”他宽慰她,“应该只是上次外伤的后遗症,如果没有意外,他马上就会苏醒。”停了停又问,“你的脸色很不好,需要通知家里其他人吗?我们可以借给你电话。”
  仿佛是验证了他的话,护士快步走过来,告诉他们:“He woke up.”
  他还插着氧气,所以气色看上去很差。一声让他留院观察几个小时,所以一时也走不了。
  她问:“为什么出尔反尔?”
  他看上去很累,终究还是回答了她:“我想再考虑一下。”
  “这是我的事,我已经考虑好了。”
  他没有理会她的咄咄逼人,只是告诉她:“你是RH阴性血型。”
  “我知道。”
  “医生告诉我,如果不要这个孩子,将来再怀孕的话母婴会血型不合,新生儿溶血的比率非常高,或者再没有生育的机会。”
  她没有任何表情:“我知道,我将来不打算再生孩子。”
  这句话说出来平淡如水,却像一把刀,狠狠地砍到他。他一辈子没有这种近乎狼狈的语气:“你将来总还要……”
  “我将来不想嫁人,也不生孩子。”她很安静地看着他,“我这一辈子,就这样了。”
  “我送你到国外去,Welleslsy、Mount Holyoke、Columbia University……随便挑一间学校,然后把孩子生下来……”
  她唇角露出一丝笑意:“雷先生,类似的话你很早以前对我说过,你记得吗?”
  那还是因为邵振嵘,在他的办公室里,他曾经那样问过她,她可否愿意离开振嵘。作为交换,他可以让她出国去读书,在各所名校中挑一间。
  那时候的他与她,都还没有今天的面目可憎,短短几个月,仿佛已经是半生般疲惫,再没力气抗衡。
  “我不出国。”她说,“我也不会生这孩子。”
  “我给你钱,你开个价。”
  想到那两千块的屈辱,她被成功地激怒了:“钱?雷先生,那么你认为值多少钱?你把这世上的金山都捧到我面前来,我也不会看一眼,我不会生这孩子,因为它不折不扣是个孽种!”
  说得这样难听,他脸上波澜不兴,没有任何表情;“你要敢动他,我就让你的父母家人,都给他陪葬。”
  两个人对峙,中间不过是半张病床,但她却只能抑制住自己扑上去的冲动。他的声音还是听不出任何情绪:“我送你去国外,你把孩子生下来,如果不愿意带,就交给我,从今后你可以不看他一眼,就当没有生过他,如果你愿意带大他,我每个月付给你和孩子生活费保证你们母子在国外的生活。如果孩子归我,我不会告诉他他的生母是谁,如果孩子归你,你也有权不告诉他,他的父亲是谁。”
  “你别做梦了!我不会给你生孩子。”
  短暂的静默之后,他说:“你告诉孩子他的父亲早就死了,他就是你一个人的,我保证不会去看他一眼。”
  她嘲讽般的笑起来:“为什么你非要这个私生子?为什么?”
  “因为我想要。”他的眉目渐渐恢复了那种清冷的毅决,“你说过,我有钱,我有地位,我什么都有,所以我想要的东西我一定要得到,这孩子我想要,所以你非得把他生下来。如果你尝试,我会不择手段,到时候你和所有被你连累的人,都会死得很难看。”
  她忍不住:“雷宇峥,总有一天我要杀了你!”
  “等你有那本事再说。”
  两个人都狠狠地瞪着对方,仿佛想要置对方于死地,咻咻的鼻息渐渐使呼吸都显得粗重。
  他忽然往后靠在床头,说:“如果你肯去国外,把这孩子生下来,我不会再打扰你的生活,永远也不会。”
  “永远”这两个字让她略微有些松动,本来已经是陷在绝境里,就这样永无天日,原以为将来仍挣脱不了和他的纠葛,却因为他的许诺而有一丝希望。她半信半疑地看着他,却仍旧说:“我不会相信你。”
  他说:“孩子可以姓邵。”
  她明白他话里的意思,震动地看着他。
  他说:“只要你愿意,我可以是孩子的伯父,也可以是陌生人。我说过,从今以后我不会再打扰你的生活,永远也不会。”
  她已经有些软弱,但声音仍旧执拗:“我不会再相信你。”
  “你说你不会再爱别人,也不会跟别人结婚,如果有个孩子陪着你,也许你会觉得不一样。”他慢慢地说,“你会很快地忘记我,我将来会跟别人结婚,这件事情不会再有任何人知道,孩子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可以在国外出生,你可以和他一起安静地过日子,不会有人打扰你们。”提交仿佛精疲力尽,“如果你答应,我可以马上安排送你走。”
  尾声
  蒙古高压所吹出的西北气流形成寒冷的季风,夹裹着细绵如针的小雨吹拂过海面,砭骨的寒气透过冲锋衣领的缝隙灌进来。船顶上有沙沙的声响,掌舵的船老大说:“下雪了。”
  是真的下雪了,初冬的第一场雪,朵多晶莹的雪花沿着无边无际的天幕撒下来。在大海上才能见着这样的奇景,天与海都被隔在一层蒙蒙的细白雪烟里,仿佛笼着轻纱。视线所及的小岛,远远看去,像是小小的山头,浮在雪与风的海面上。最后船还是走了大半个小时才靠岸,码头上空无一人,船老大搭着跳板。
  他拿出钱,船老大却死活不肯收,还对他说:“邵医生,你要是明天回去,我就揩船来接你,不要你的钱。”他诧异地抬头,船老大憨憨地笑:“我那个老二,就在这岛上念书,老早就给我看过你和杜小姐的照片。”又问,“杜小姐怎么没有来?”“她出国读书去了。”船老大怔了一下,又笑着说:“读书好,邵医生,你怎么没跟她一起去?”
  他没有回答,拎起沉甸甸的登山包,里面全是给孩子的书和文具,转过身来冲船老大挥了挥手:“麻烦您在这里等一灰儿,我上去看看孩子们,今天就走。”“哎,好!”
  岛上只有一条路,倒不会走错。爬到半山腰已经听到琅琅的书声,稚气的童音清脆入耳,他抬头看了看,教室屋檐上方飘拂的那面红旗,在纷飞的雪花中显得格外醒目。
  小孙老师见着她简直像见到了外星人,孩子们可高兴坏了,围着他吱吱喳喳,问个不停。孩子们听说晓苏姐姐没有来,都非常失望。他把书和文具都拿出来,孩子们才兴奋起来。然后拉他去看画,很大的一幅,就贴在学生们睡觉的那间屋子里,画的是所有的孩子和小孙老师围着他和杜晓苏。
  “小邵叔叔,这个像你吗?”
  “像!”他夸奖,“真像”
  “是我画的!”
  “我也画了!”
  “我画了晓苏姐姐的头发!”
  “我画了晓苏姐姐的眼睛!”
  ......
  孩子们七嘴八舌地说起来,他在童音的包围中看着那幅画,孩子们画着他和杜晓苏手牵着手,并肩笑着,就像没有什么可以把他们分开。
  “这幅画可以送给小邵叔叔吗?”
  “当然可以!”
  “本来就想送给晓苏姐姐看!”
  几个孩子腥风血雨地拿了水来,慢慢去揭墙上的画,孙老师也来帮忙,完好无损地揭下来,交到他手里。他细心地卷好,孙老师又找了两张报纸来,帮他包裹。
  有毛绒绒的尾巴从脚面上扫过,低头一看,原来是那只瘦得可怜的小猫。过了这么久,似乎都没长大多少,仍旧瘦得皮包骨头似的,抬起尖尖的猫脸,冲他“喵喵”叫。
  他把小猫抱起来,问:“这猫也可以送给我吗?”
  “可以啊。”小孙老师挠了挠头,“岛上没什么吃的,也没人喂它,你抱走吧。”
  海上的雪,似乎越下越大。最后渡船离开的时候,孩子们仍旧送他到码头,跟他道别:“小邵叔叔!下次和晓苏姐姐一起来看我们!”
  所有的小手都在拼命地挥着,渐去渐远,渐渐地再也看不清,就像生命最初那段美好的记忆,渐渐隐去在漫天的风雪里,不再拾起。
  他几乎一整也没睡,终于赶回上海,然后又赶往机场。远远看到杜晓苏,这才松了口气,匆忙叫住她,把那卷画给她:“孩子们送你的。”
  她怔了一下,才知道是岛上的孩子们,眼睛不由晶莹:“孩子们怎么会知道?”
  “我去岛上拿的,我什么都没告诉他们,你放心。”他抬头看了看腕表,“快登机了吧?你早点进去,到休息室坐一会儿。下了飞机就有人接你,自己注意安全。”
  她终于说:“谢谢。”
  他仿佛是笑了笑:“快进去吧。”
  
  从机场出来,天气还是阴沉沉的。他系上安全带,毛绒绒的小东西悄无声息地从后座跳出来,“喵”地叫了一声,然后蜷缩在副驾驶位上。
  他从来没有开过这么长时间的车,1262公里,全封闭的高速公路,一路只是向北。漫长而单调的车道,视野前方只有无限延伸的路面。超越一辆又一辆的长途运输货车,沿线的护栏仿佛银色的带子,飞速地从窗外掠过。车内安静得听得到小猫睡着的呼噜声,渐渐觉得难过。
  就像是锋利的刀,刺中之后,总要很久才可以反应过来,原来伤口在汩汩地流着血。
  进河北境内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天气很不好,开着大灯也照不了多远。小猫饿得醒了,蹲在座椅上朝他“喵喵”叫,他把车开进下一个服务站,买了一听鲮鱼。小猫狼吞虎咽地吃完,等他回头看时,已经躺在座椅上睡着了。
  终于回到熟悉的城市,满天的灯光扑面而来,漫长的行车令他筋疲力尽,从黑暗到光明,从寂寞到繁华,仿佛只是瞬息间的事。
  他把车停在院墙下,小猫还没有醒,呼噜呼噜地睡着。他把车门锁好,抬头看了看那堵墙,借着墙外那株叶子都落光的槐树,很快翻了进去。
  没有带合用的工具,只随手从车后备拿了把起子,好在初冬的土壤还没有冻上。他挖了很久,非常耐心,上次把盒子挖出来后,又把土填回去,所以现在还算松软好挖。
  最后起子“叮”一响,撞在铁皮的盒盖上。
  他把浮土拨开,把盒子拿出来。
  盒盖上生了锈,有泥土淡淡的气息,他把盒盖打开,里面一张张的纸条,只有他知道那上面写着什么。
  从童年到少年,从少年到如今,曾经有过的许多美好记忆,都在这里面。
  当时和邵振嵘一起埋下去的时候,振嵘说:“等老了我们一起再拿出来。”
  可是他却先走了。
  他把盒子拿到湖边,一张一张把纸条都抛进水里。路灯被树木掩去大半,只能隐约看见那些纸条,或浮或沉,都漂在水中。
  “妈妈喜欢小嵘,爸爸喜欢大哥。”
  “姥姥,我想你。”
  “小嵘,生日快乐!”
  “我不愿意读四中。”
  “长大了我要做自己想做的事。”
  “秦老师,谢谢您!”
  ......
  手里拿着一张纸条,上面是她的字迹:"芋头芋头快起床!"
  那还是他刚出院的时候,有天早晨要去医院复诊,她来叫他起床。他困得很,她叫了好几声他也没动。最后醒来的时候发现她写了这么张纸条,就贴在他脑门上。
  她的字迹有些潦草,他的字其实也歪歪斜斜,那时候骨折还没有好,他拿笔也不利索:"芋头爱晓苏。"
  因为位置不够,他把字写得很小,如今他自己也看不清楚了。而今,他倒宁愿自己没有做过这样的傻事,幸好这纸条从没让她看到。
  他把这张纸条也扔进水中。
  所有的纸条都尽数被抛进了湖里,渐渐沉到了水底,那上头所有的字,都会被湮没不见吧?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尾,再不会有人来问,他曾经藏起些什么.
  最后,他把手心里捏着的那枚指环,也扔进了湖心.
  凌晨时分他终于抱着小猫,敲开那两扇乌漆的院门。赵妈妈被吵醒了,披着衣服起来开门,一见是他猛吃了一惊,往他脸上一看,更是吓了一跳:"这是怎么啦?大半夜的怎么来了?"
  他又困又乏,把小猫放在地上:"赵妈妈,我累了。"
  赵妈妈没再问第二句,只是说:"孩子,去东厢房里睡,我给你铺床。"拉着他的手,就像在他很小的时候,有天跟着大哥跑出去玩,最后却不小心找不见大哥了,结果一个人穿行在偌大的院子里,跟迷宫似的,找不着回家的路。小小的孩子心里,只觉得这是世上最可怕的事,只觉得再也见不着父母了。哭了又哭,最后还是赵妈妈寻来,把他抱回家去了。
  他身心俱疲地倒在床上,还知道赵妈妈在给自己脱掉皮鞋,听她絮絮的声音:“这是怎么了?你看看你这样子,跟害了场大病似的。”她用手背触了触他的额头,“怕不是发烧了吧?”
  其实小时候一直是赵妈妈带着他,在心底最深处,这才是自己真正的母亲。他在最困顿的时候回到家,回到母亲身边,于是觉得一切可以暂时放下,迷迷糊糊:“妈,我没事。”
  “哎,你这孩子真让人操心。”赵妈妈的声音渐渐显得远了,显得淡了,遥遥得似乎再听不清楚,“前几天巴巴儿地来把截止拿走,我还在心里琢磨,你是真要领个姑娘回来让我看看……”她把他额上的乱发都捋得顺了,让他睡得更舒服些,爱怜地看着他睡着的样子,又叹了口气,“睡醒了就好了。”
  睡醒了就好了,就像小时候感冒发着高烧,只要睡醒了,病已经好了。
  他模模糊糊睡过去,梦到下着雪的大海,无数雪花朝着海面落下来,海上漂浮着一朵朵雪白的花朵,其实那不是花朵,那是他过去二十余年,写下的那一张张纸条。
  他原来以为会有一个人来,分享这二十余载的时光,分享这而是余载的记忆,分享这二十余载的幸福。
  他等了有等,却没等到。
  就像是异常梦,梦里轻盈的雪花一朵朵落下,无声无息,消失在海面上。所谓繁花不过是一场梦,如同那枚戒指,飘飘坠坠,最后无声地沉入水底。
  今生今世,相见无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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