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那边的姑娘

我是一个简单的女生,一个喜欢大海的女生. 如果我们是知己,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去海边走走,看看,听听海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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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疑案35答案

(2006-04-30 03:30:32) 下一个
媚媚70,ICanTry,noMatter,justlikeyou,IQ49,周末路过,丑女郎答对了!!!另多谢临江的妖,刘富贵(小心被女士们合伙斗地主噢),海姑娘,小猫旺旺(欢迎回来)的参与!请看本期参考答案

  “噢,你已经知道了?这个案子可是困扰了警方好久啊!”
  “当然更直接的证据仍需要警方去查找,但对于我的推理来说,你说的以及你给我的档案就已经足够了。”海姑娘浅茗了一口香淳浓郁的清咖,开始了她的推理秀。
  “首先,你同意吗?这绝不是一起入室偷盗杀人案。当时是冬季,风又很大,所以房间的窗一定是紧闭着的。要打开窗,只能从室内开栓,外面的盗贼想打开窗,除非先砸碎玻璃,但是现场的窗户并无破损的迹象。”
  “可是,如果是从门口进去的呢?不要忘了,有一段时间,泥水匠在睡觉、老仆人在厨房间、其余人都在各自的房间。盗贼完全可以趁这个空隙入室作案。”
  “可是,你不要忘了,有人一点半时还见到老人活着,而那以后直到发现尸体,泥水匠一直在院子里干活,盗贼若是从大门进来,不可能不被发觉。另外,这个盗贼未免太胆大包天,明知是休息日,家家户户都有人在,还敢入室行窃,似乎已经做好准备要杀人了,这实在是太奇怪了。”说到这,海姑娘微微一笑:“其实在我的这段推理之中,有一个微妙的、与事实不符的地方,待会儿我会再做说明的。”
  “既然我们已经知道这不是一件入室盗窃杀人案,并且窗户又只能从内打开,那么罪犯一定是从房门进入作案现场的,而具备这个条件的人只有五个,即被害者的妻子、儿子、侄子、老仆人和泥水匠!屋内被翻得乱七八糟,完全是拙劣的、掩人耳目的小把戏而已。”
  “可是这么一来有嫌疑的人还是不少啊。你又能知道谁是罪犯呢?”
  海姑娘转脸向窗外望去:“我从小就喜欢想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问题现在看来可能非常可笑,但是颇有启示意义。那是有一天,我沿着一条小道过一条很宽的马路时想到的。我等绿灯亮了,就向前走,可只走到一半,就看见绿灯开始闪烁了、然后马上就转到了黄灯。我只得匆忙地跑起来,但心里却是大惑不解。这么一条宽阔的马路,为什么给行人过马路的时间这么少呢,反倒是亮红灯的时间要长得多。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这……,你怎么突然说起这个来了。和这件案子有关系吗?”
  “没有直接的关系,但给我们的启示是一样的。后来某一天,我和家人搭上出租车,出租车正好开上了那条马路,于是我突然就明白了,理由实在是简单得可笑!只因为那条马路是市内的交通要道,车流量极其庞大,所以减少这条要道上的红灯时间,只是为了缓减交通压力,但即便如此,这条要道还是经常堵车。”
  “我想我有些明白你的意思了。”丑女郎满意地点点头,“看来你确实掌握了本案的关键。”
  “是的。换一个角度来看问题,往往许多令人费解的疑惑就能轻松解开了。从一开始,我就觉得蹊跷。老人出门散步,没有被任何人看到,可是他出门回来,却正好被人瞧见了,而且是在那么巧合的情况下。我在想,如果这是罪犯的巧妙安排呢?目的只是为了误导警方错认为老人是在一点半后被人杀害的呢?
  “抱着这个观点,我仔细地阅读了你给我的档案,发现很多证词都支持了我的想法。那家的主妇打开窗,没有看到搞恶作剧的孩子,因为‘这帮小畜生早就跑得没影了’--也许根本就没有什么小孩子;而她之所以能确定那是被害者,只是凭着那件大衣和皮帽,但是任何人都可以穿上那件大衣、戴上那顶皮帽,仅仅靠一个背影,是难以区分的!
  “总之,支撑着‘老人是在一点半后被杀害’这一观点的基础本身就很不牢靠。我从这个思路继续往下追寻,首当其冲的一个问题就是罪犯为什么要冒着被发觉的危险假扮老人?根据我多年办案的经验,立刻就想到混淆案发时间最大的目的就是为自己创造不在场的证明!那么是谁有必要这么做呢,”
  “这还用说吗?”丑女郎瞪了海姑娘一眼,“直到尸体被发现,所有的五个嫌疑人中,泥水匠一直在前院;老仆人不是在厨房就是在自己的房间;夫人和儿子也都在自己的房间里;唯有被害者的侄子在1点30分,准确地说应该是在1点32分时出了门。”
  “对!如果在假扮完老人后,仍然留在家里,那么这假扮就毫无意义了。没错,至此,我们在五个嫌疑人中找出了最大嫌疑人!”
  “可是,这只是你的推理,并没有证据啊!”
  “不,我有!”海姑娘得意地用手指敲打着桌面,“你说过,档案里的那次审讯是在处理完现场后立刻进行的,基本排除了串供的可能性。不过对我而言,串供与否并不重要,关键在于审讯的时机,确实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方便!读完了六个人的证词后,我立刻发现了其中有一个人说了谎,而他的一时失言无异于自掘坟墓。”
  “究竟是什么?”
  “你看这一段。‘我听说了,有人看到一点半的时候老头子还活着,我和他正好前后脚。’,这是被害者侄子的证词。但是我觉得很奇怪,他是从哪里听说的这件事?案发当天下午,他出门去了朋友家。他应该是真的去了,否则他不会信誓旦旦地要他的朋友来为他作证。警方在办案时,一般都会尽可能地避免让当事人碰面,以减少串供的可能性。所以我相信,警察在找到他后,并不会给他机会与其他当事人接触;而发现尸体时他又不在现场,那么他究竟是如何听说这件事的呢?”
  “这可不一定,也有可能他在等待审讯的时候,从一些警察的议论中听到的。要知道警方的保密工作一向不令人满意。”
  “呵呵,就算你说得对。那么还有这句话,这句话才是最关键的!”
  丑女郎顺着海姑娘手指的方向瞧去,一边读到:“对面人家的那个凶婆娘破口大骂,骂得又难听、声又大,好像要让全世界都知道似的,还把泥水匠给吵醒了……”
  “停,就是这里。‘还把泥水匠吵醒了’,就是这句话彻底暴露了罪犯的真面目!审讯死者侄儿在前、泥水匠在后,所以此时无论是警方还是其他当事人都不可能知道这件事。你想想,老仆人一直以为泥水匠在前院干活;连一点半前后与泥水匠交谈过几句的那家主妇也没有说起泥水匠睡着后又被吵醒的事;那么一直呆在自己房间、并在泥水匠醒后才出门的被害者的侄子,又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唯一的解释:一点半时,假扮受害者的人就是他。他穿上老人的大衣,戴上帽子,从老人房间的窗户偷偷溜出去,在院门附近往对家窗户上扔了一块泥巴。当看到有人开窗后,他立刻转身向屋门走去,从而完成了这个诡计。就是在这一过程,他通过杂物室的窗户看到泥水匠被吵醒了。
  “我大致可以推测出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从午饭后至一点半前,仆人在厨房忙碌,泥水匠在前院,而其余家人都在各自的房间,趁着这个机会,罪犯来到老人的房间,也许本来只是为了商量一些事情。但是后来两人意见不合、吵了起来,于是罪犯一怒之下,拿起烟灰抽缸将老人击死。”
  “慢着,这么说这只是一起临时起意的杀人案喽?”丑女郎故意问道。
  “当然,这从凶器就可以看出。如果是蓄意谋杀,凶手应该会准备好更有力的作案工具,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随手抄起一件家伙。而且选在所有家人都在,且外加一个泥水匠的时候动手,实是太过冒险了,有计划的杀人者是不会这么傻的。但是,这个罪犯着实聪明,当他看到老人穿着睡袍时,立刻就想出了一个绝妙的计划,一个能完全洗脱自己嫌疑的计划!
  “罪犯首先布置好现场,伪装成入室偷窃行凶。然后他打开窗--因为凶手不敢再从门口出去,万一被人看见就麻烦了。他翻出窗,偷偷来到后院,趁人不注意时溜进自己的房间。然后他立刻脱下血衣,妥善处理好--注意他出门时带着的那个包,可能里面就装着血衣。最后他换上了那一套出门时的衣服,打开自己房门的窗,再次溜进老人的房间,披上大衣、戴上皮帽后,偷偷地来到了前院。
  “原本他的计划可能是想让泥水匠看到他,却不料泥水匠睡着了。于是他只得退而求其次,拾起了泥巴……他假扮老人走进老人的房间后,马上以最快的速度脱下了衣帽,又通过窗户回到自己的房间,紧接着他就出门了,临走时还不忘和老仆人打声招呼,以加深印象,这一过程前后不超过两分钟。在两分钟的时间里,老人回到屋里,脱下衣帽、换上睡袍、接着被杀,然后凶手换下血衣、再整装出发,无论如何都是来不及的。所以他也就彻底洗脱了嫌疑!”
  “精彩!真是精彩的推理!”
  “只可惜,凶手什么都想到了,但一时的不慎却使他满盘皆输!”
  丑女郎叹道:“这也许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吧!本案的动机很简单,还是因为钱。侄儿做生意一直只亏不赚,没少向老爷子要钱。而老爷子呢,为着儿子小时候闯下的祸,一直愧疚于心,所以对侄儿几乎是百依百顺。但是凡事都有个度,这次老爷子再也忍不了,一口回绝了对方,加之先前饭桌上的吵架,使得本就一肚子气的侄儿一怒之下动了手……”
  “呵呵,说到这个……”海姑娘得意地摇头晃脑起来,“你知道吗?我还没有注意到那句失言的时候,就已经清楚地知道了谁是凶手!”
  “哦?”这次丑女郎真的有些惊讶了,“莫非你能掐会算?”
  “是啊!”海姑娘越发地得意,她举起右手,做了个捏指的动作。
  “去你的!还真以为自己是什么网半仙啊!”丑女郎嗔道。
  “西西,我不骗你的……”躲过丑女郎的粉拳,海姑娘才正色道:“我也没说错,答案就在这手指中,确切地说就是--指纹。”
  “指纹怎么了?”
  “我说过,这是一件临时起意的杀人案,所以凶手并不会事先采取措施,来避免留下自己的指纹,可是那凶器--烟灰缸上只有死者自己的指纹。这不是很奇怪吗?死者的妻子有一直戴手套的习惯,但那只是露指手套,同样会留下指纹;泥水匠本是最值得怀疑的人,因为他作业时要戴手套,可是他的手套应该很脏,会沾上很多灰尘泥土,当他拿起烟灰缸时,就会在上面留下一些痕迹,可是你并没有提到,而且后来我问你的第二个问题,也把他的嫌疑排除了。那么剩下的还会有谁呢?
  “没错,似乎再也没有其他经常戴着手套的人了。但是不要忘了有一个人,他即使不戴手套也不会留下指纹。对!他就是儿时被柏油烫伤双手的死者的侄儿!严重烫伤时,真皮层全部毁损,痊愈后的‘皮肤’其实已不是真正的皮肤,指纹也就随之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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