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城布鲁日到达布鲁塞尔时,已近中午。出站口,一个正在做华夫饼的小店铺出现在我们眼前。大女儿很是兴奋地说:我们吃华夫饼吧,布鲁塞尔的很有名。店员是个胖胖的中年妇人,看她将浓浓的巧克力浇在刚刚烤好的华夫饼上,像极了电视上的广告片,我也不禁动了心。虽说糖分高了些,但能趁着转车空挡品尝一下当地风味,又哪里来这么多讲究。
不一会儿,妇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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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最近有些下里巴,我对好评如潮的最新版达芬奇传颇感味同嚼蜡,倒是《圣殿春秋》这部描述英国中世纪的历史小说让我为之振奋,更苦读至凌晨。《圣殿春秋》是英国作家KentFollett最为得意的一部以中世纪英国为故事背景的力作,英文书名是《ThePillarsoftheEarth》,如果直译的话可以翻译为《大地的支柱》。其实从小说的核心情节来说,这样的翻译我感觉更精准更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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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日是个小城,从城边的火车站走到城里也就是十几分钟的路程。大女儿背着包在前面领路,我拽着小家伙儿在后面紧随。大女儿说这里让她想起瑞士,漂亮而宁静。不过,小家伙儿是准备在路上出些古怪的。从抱怨腿累,脚累,浑身累,到嚷嚷着要解决内急,一刻也不消停。姐姐在前面急得直叹气,我也是愁得东张西望:这居民小巷,到哪里去给她找解急的地方。我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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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十三国》前九篇讲述了我们在巴黎的经历,下一站,布鲁日...刚才还浑身不舒服的小家伙儿,下了车后就又鲜活起来。她一边听我教育早上不吃饭的后果,一边不停地点头说:知道了,知道了。然后小人儿就直入主题地要求立刻马上吃些东西,弄得我是哭笑不得。巴黎火车站台上,人们匆匆而来,匆匆而往,片刻不息,偌大的火车站里竟看不出有什么可以休闲等候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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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说,喜欢旅行的人喜欢读书是必然的,因为两者都是对事物的探索,学习,和感受。想想,此话不虚。这些年我又重拾起少时读书的习惯,时常还和女儿互相推荐一些读物。虽然我们经常会互不买帐,但突发几个同爱的好书,也是常有的。前几日和另一个朋友聊天时,她说,女儿建议她多读读她们学校老师布置的阅读作品,即便是中文译本也无碍,一则,母女俩儿能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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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八点半,我在手机叫醒音乐中挣扎地坐起来。信誓旦旦要早起的老大,翻翻身又进入了梦想。小家伙儿在一旁更是睡得香甜。我边思忖着要不要在网上先预订卢浮宫的门票,边顶着发晕的脑袋上了网。随着选择性困难的不期而至,刚才还头疼脑热的我一下清醒了许多,肚子也紧跟着叽里咕噜地泛起了饿。我放下电脑,蹑手蹑脚地下了楼。菲利普的IOT果真是高科技,即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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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看过我《欧洲十三国》第六节的朋友们可能猜得出,艺术博物馆并不是我的真爱。其实,我一直觉着很多博物馆设计乏味,缺乏创意,倘若再不是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便只是徒添了一个到此一游的地方而已。前几日,女儿写的这篇文章让我深以为然。去过很多地方后,我发现参观各色博物馆是唯一不缺的活动,以至于今日再回想,很多已经非常模糊。我要么是把艺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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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性而行的巴黎公交”一文中,我写到了在巴黎坐地铁上的小故事。这些曲折虽无大碍,但今天也耽搁了我们一些时间,以至于回到住所时已晚上八点多了。在家已等候多时的菲利普载着我们一行人来到了家附近的凡尔赛市,这儿的夜市里坐满了悠闲享受的当地人。我们选择了一个法式餐厅坐下,大女儿不出意料地又点了一份蜗牛作餐前点,说是要比比和白天的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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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洲十三国》的前三节里,说道过我的朋友菲和她的老公菲利普。那日,在巴黎圣母院附近吃完饭后,菲来了电话,我们急忙赶到租船码头。河边,她们两口子已在小快艇上等待多时。大女儿径直上了船,小家伙儿却拽着我只往后退。小家伙儿生来对上下颠簸很不喜欢,再加上去年在阿拉斯加看冰川时海盗船的经历,这次她是准备临场掉链子了。说起来也是郁闷,那次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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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看了一篇反旅游的檄文,很是有趣。虽然作者观点偏激,但其中的一些观点也值得思考。其实,旅行跟读书有很多类似之处,就比如,书分三六九等,并非个个是良师益友;旅行亦有高低上下,并非个个是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哪一个说绝对了,都会有纰漏。好书,才来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之誉;真正的旅行才有“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之说。注意我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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