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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年困难时期饿死人的官方统计数字

(2010-12-20 03:29:40) 下一个
关于三年困难时期饿死人的官方统计数字

在近年来关于前30年评价的争论中,“三年困难”的性质(天灾还是人祸)、有无饿死人和饿死人数问题一直是一个激烈争论的话题。常言说,事实胜于雄辩,故解扣的关键是权威性统计数字。本人近日在网上读得了阮耀钟先生题为“辛子陵老先生绝非造谣”的博文,核心内容即此。为科学网方便起见,这里仅摘录其中的核心部分,有兴趣了解全文的博友,请按照题目和作者姓名自行检索下载阅读。自下段起为转载内容:

1991年8月末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胡绳主编、邓小平题写书名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一书出版,以无可争议的权威性指出:

“许多地区因食物营养不足而相当普遍地发生浮肿病,不少省份农村人口死亡增加、由于出生率大幅度大面积降低,死亡率显著增高,据正式统计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突出的如信阳地区,1960年有九个县死亡率超过10%,为正常年份的好几倍。原本希望快一些让人民群众过上较好的日子,结果却出现这样令人痛心的事实。这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失误的最严重的后果和教训。(见该书第368至369页)”

“历史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教授曹树基的研究成果《大饥荒:1959-1961年的中国人口》,原刊于《中国人口科学》2005年第一期,后由相关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于2005年出版,这个研究成果是以省县地方志关于人口变动的统计为基础的,作者自述引用地方志1050种,立论客观,数据扎实,接近真实地反映了三年大跃进全国饿死人的真实情况。”

1958—1962年“四年大跃进中,全国非正常死亡人口合计约3245.8万人。全国各灾区省(不包括内蒙古、新疆和西藏)非正常死亡人口占各省灾前人口总数的5%。在华东地区,安徽非正常死亡人口占灾前人口总数的18.4%,江苏占2.9%,而浙江只占0.5%,江西略高,也只占1.1%。区域内的差异相当大。在华中地区,湖南非正常死亡人口占灾前人口总数的6.8%,湖北只占2.2%。在华南地区,广西非正常死亡人口占灾前人口总数的4.7%,广东只占1.7%。在西南地区,四川高达13.1%,贵州10.5%,云南只有4.2%。在西北地方,甘肃占6.5%,陕西只有1%。在华北,河南高达6.1%,山东为3.4%,河北(含北京和天津)只有1.1%,山西更低至0.4%,这种差异与各省第一书记的素质有很大关系,凡是大跃进中“对毛主席革命路线”跟得紧的,死人就多;跟得最紧的,死人最多。如安徽的曾希圣,四川的李井泉,贵州的周林,湖南的周小舟,甘肃的张仲良,河南的吴芝圃等。有些年轻人认为,如果饿死3000万,按当时人口算,差不多每20个人里就有一个饿死,这个数目是不可能的。他们生活在城市或较好的省份,在自己周围的亲友中没有发现饿死人的现象,就认为全国都是如此,忽略了城乡之间、省与省之间、县与县之间饿死人的这种极大的不平衡性。

200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对1959年至1962年全国大饥荒的历史档案有限制地解封、这是官方正式内部公布的大跃进时期饿死人的权威数据:

1959年,全国17个省级地区,有522万人因饥饿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有95万8千多人。

1960年,全国28个省级地区,有1155万人因饥饿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有272万多人。

1961年,全国各地区有1327万人因饥饿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有217.7万多人。

1962年,全国各地区有751.8万多人因饥饿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有107.8万多人。

大跃进时期饿死人的总数是3755.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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