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第一,之前对菲律宾“大撒币“的套路失败烂尾。第二,缺乏法理依据的“自古以来“在“南海裁决“的国际舆论下,苍白无力
本文内容已被 [ amico ] 在 2024-05-17 07:25:33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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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一读联合国海洋法第15部分第3节的第298条就不会再提这个仲裁了。 -80前- ♂ (0 bytes) () 05/17/2024 postreply 08: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