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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李光耀如何对中国,要分四个阶段

(2015-04-04 23:34:38) 下一个
看李光耀先生:       --   2015-03-22 20:10:35

李光耀先生是伟大的理念实践者,是新加坡的国父,是个小国家的大政治家。

对李光耀和中国的关系,要以四个阶段分开来看。

75年前,随着台湾蒋政府起舞,极为反共,是有名的反共人士;

80年代前,随着美国与华接触,李变成触华派,开始试探中国的政策走向;

90年代,新加坡才和中国建交。这是大势所趋下所为,被逼逐步成为跟华派;

2000年后,中国的复兴,并在2010后在南海崛起,--- 新加坡对华政策若即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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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多从历史角度看问题。年轻人多从现实看问题。两者得出的结论有点偏差。

新加坡不仅是冷战的产物,更重要的是马六甲的出口--地理的产物。只要泰国峡开通,新加坡的一半武功就自动卸了。为此,新加坡/马来/印尼,天天鼓捣美国去泰国找事,让泰国不能专注经济,不能统一意识开发地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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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35个亚投行创始国里,还没有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你就知道他和中国的实际关系。
当然还有美国的跟屁虫:保守党的加拿大政府,日本,韩国;  还有要“恢复苏联经济区”的普京大帝的沙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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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曾经是唯一承认过“两个中国(政府)”的国家:

70年代初,美国和大陆接触之后,1976年5月李光耀也开始到访大陆。
1990年,印尼和大陆建交,新加坡成了东盟中唯一的保留和台湾的建交的国家。三个月后,才和大陆建交,成为东盟的最一个建交国。到了1992年,才和台湾中华民国断交。因此,新加坡曾经是唯一的一个承认两个中国(政府)的国家。

不能无视历史。

因为传统上,马来是英殖民地,因此民国和马来的关系,从1964年11月26日建立的是领事关系,而不是公使/大使级的。而1963年9月16日,新加坡和砂拉一起加入马来亚联合邦,成为“马来西亚”的一个区,所以就有民国驻新加坡地区的是代表处(不是领馆)。1965年8月7日星加坡被马来总理驱逐联邦后独立,但民国与马来/新加坡的两地外交没有变更。

领事外交关系级别分:大使/公使/总领事/领事/代表。 注意,驻联合国叫“全权代表”。不要把“代表”不当外交关系。
公使本来是大国派给小国、君主派给共和的最高代表。大小国一律平等后,才不使用公使了。
不过中国大陆的外交级别里,倒目前还是大使/公使/总领事/领事/代表 这些级别。

过去的比领事低一级的“外交代表处”/“商务代表处”,和“现在的” “商务文化办事处”的最大不同,就是面子上的外交豁免权。现在的台湾在美国/加国/英国/新加坡等地的“商务文化代表处“都是”非领事外交“的代表处,理论上是不具备外交豁免的。当然,即使目前在驻国还是会给这些台湾的非领事的“商务文化代表”一定的外交领事豁免权。这是中国不愿承认的现实事实之一。这是另话。

目前的人认为,两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标志是互派大使。这是对历史的误解。其实,过去建交,不同等级的国家,派的是不同的,例如民国对小国、弱国派的是公使;对马来派的是领事,所谓的 “互派大使”是“大小国家一律平等”之后的事。过去派的都是公使/领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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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各國斷交大事紀
(自1949年起)

1949年與蘇聯斷交。
1949年與捷克斷交。
1949年與波蘭斷交。
1949年與匈牙利斷交。
1949年與羅馬尼亞斷交。
1949年與阿爾巴尼亞斷交。
1949年與保加利亞斷交。
1950年與英國斷交。
1950年與挪威斷交。
1950年與瑞士斷交。
1950年與芬蘭斷交。
1950年與瑞典斷交。
1950年與丹麥斷交。
1950年與印度斷交。
1950年與斯里蘭卡斷交。
1950年與緬甸斷交。
1950年與印尼斷交。
1951年與巴基斯坦斷交。
1955年與尼泊爾斷交。
1955年與阿富汗斷交。
1956年與埃及斷交。
1956年與敘利亞斷交。
1958年與伊拉克斷交。
1958年與摩洛哥斷交。
1959年與蘇丹斷交。
1960年與古巴斷交。
1961年與剛果斷交。
1962年與烏干達斷交。
1964年與法國斷交。
1964年與中非斷交。(首次)
1968年與中非復交。(第二次)
1969年(中華民國還有68個邦交國)
1970年與義大利斷交。
1970年與加拿大斷交。
1970年與智利斷交。
1971年與比利時斷交。
1971年與奧地利斷交。
1971年與冰島斷交。
1971年與土耳其斷交。
1971年與伊朗斷交。
1971年與科威特斷交。
1971年與黎巴嫩斷交。
1971年與祕魯斷交。
1972年9月29日與日本斷交。
1972年與荷蘭斷交。
1972年與西德斷交。
1972年與希臘斷交。
1972年與澳大利亞斷交。
1972年與紐西蘭斷交。
1972年與盧森堡斷交。
1972年與墨西哥斷交。
1972年與阿根廷斷交。
1972年與牙買加斷交。
1972年與查德斷交。(首次)
1972年與剛果共和國斷交。
1973年與西班牙斷交。
1973年與薩伊斷交。
1974年與馬來西亞斷交。
1974年與巴西斷交。
1974年與委內瑞拉斷交。
1974年與尼日尔斷交。(首次)
1974年與加蓬斷交
1975年與泰國斷交。
1975年與菲律賓斷交。
1976年與中非斷交。(第二次)
1977年與約旦斷交。
1977年與賴比瑞亞斷交。(首次)
1978年12月16日美國宣布自1979年1月1日起與中華民國斷交。
1978年與利比亞斷交。
1979年與葡萄牙斷交。
1979年與哥倫比亞斷交。
1980年5月4日與諾魯建交。
1980年與厄瓜多爾斷交。
1983年與多米尼克建交。
1984年與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斷交。
1985年與玻利維亞斷交。
1988年(中華民國還有22個邦交國)
1988年與烏拉圭斷交。
1989年與格瑞那達建交。
1989年與賴比瑞亞復交。(第二次)
1990年7月與沙烏地阿拉伯断交。
1991年與中非復交。(第三次)
1992年8月與韓國斷交。
1992年與新加坡断交。
1992年與尼日尔復交。(第二次)
1993年與賴比瑞亞斷交。(第二次)
1995年與摩納哥斷交。
1996年與尼日斷交。(第二次)
1997年8月29日与聖露西亞断交。(首次)
1997年8月29日与巴哈馬断交。
1997年與查德復交。(第二次)
1997年與賴比瑞亞復交。(第三次)
1998年1月1日与南非断交。
1998年1月与中非断交。(第三次)
1998年4月24日与幾內亞比索断交。
1998年10月31日与東加断交。
1998年11月20日与马绍尔群岛建交。
1999年1月27日与馬其頓建交。
1999年12月29日与帛琉建交。
2001年6月18日與馬其頓斷交。
2002年7月23日與諾魯斷交。
2003年10月與賴比瑞亞斷交。(第三次)
2003年11月與吉里巴斯建交。
2004年3月30日與多米尼克斷交
2004年11月3日萬那杜政府與中華民國政府簽署建交公報
2004年11月17日萬那杜共和國政府以書面同意中華民國駐萬那杜共和國大使館在首都維拉港(Port Vila)升掛國旗[1]。
2005年1月20日與格瑞那達斷交。
2005年5月14日與諾魯復交。(第二次)[2]。
2005年10月25日与塞內加爾断交。
2006年8月6日與查德断交。(第二次) [3]。
2007年4月30日與聖露西亞復交。(第二次)[4]。
2007年6月7日與哥斯大黎加断交[5]。
2008年1月14日與馬拉威斷交。[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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