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

听到这首,我不是泪流满面,是痛哭,就是难过,我控制不了,就做一个小女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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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个故事而已

(2006-01-21 07:23:16) 下一个

这只是个故事而已,我常常在想我是否真的遇见过他。如果是真的为什么就找不到了呢。

 

我又要迟到了,我要开车去大学,但是每次开车我总是很担心,担心闯红灯,担心过大转盘,也担心拐弯时忘了打灯。每当看见警察在路边,我又会担心会不会检查我的驾照,而我又有没有把驾照带在身边。我总是担心一些不可能或者很难发生的事情,可是你有怎么会知道什么时候这些事情真的会发生了呢?

 

我带了三明治和一瓶水,其实我很恨这样的早餐,但是要对得起我的胃,一个人生活,照顾好自己才是不给家人找麻烦。我总能记起我第一次开车上路的事情,已经是晚上十二点以后了,在这里十二点以后街上基本上是没有人的。我在这之前只是摸过几次方向盘,在赛马场的停车场转过几圈罢了。我记得当时是要去一个通宵开门的超市,上了一条大马路,开始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谁知道副驾上的人说了句,“奇怪今天怎么这么多的车啊!”我瞄了眼后视镜,发现后面跟了一排的士,我心里一慌就下脚踩油门了,发现车冲的太快又换成了刹车,速度突然降到三十码左右,后面的车这时开始嘀我了,我有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后来开进了一个加油站,和副驾赶紧把位置换了。事后用他的话说是:和我开车很丢脸。

 

我的一天又开始了,有点无聊,很多时间用在了路上,我也可以坐火车上学,不过也要很久,但是如果住在学校附近又离市区太远了,我无时无刻不感觉到,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的含义。其实我是很年轻的,但是不知不觉和人说话时总是会有一大堆的道理,我本人又很讨厌说教的人,也一直都以为自己说的才是真理。很矛盾,我本身为人比较实际,但却又有点清高,我只知道如果我遇到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人,我不一定会喜欢她。

 

出来有段时间了,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感觉时间很快。我很担心自己变老变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的非常在意自己的外表,但是我肯定是过了二十岁以后。我不停地尝试去改变我的风格,我开始懂得什么样的衣服配什么样的包包很鞋子,再后来是发型,首饰和彩妆,现在我更喜欢的是名牌和香水,我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女人。是女人就该拥有这些东西,这是我妈告诉我的。她是我唯一爱着和佩服的女人,但是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已经上高中了。不要相信什么清纯造型,素面朝天之类,那只是一个善于打扮的女人想让皮肤透透气,又或者偶尔改变一下造型罢了。

 

最近我总是想起我的高中和大学生活。那是在同一个城市,很有文化味道的城市,我在那开始了寄宿生活,有六年。我也总是想起我的第一个男友,那六年中他陪我度过了五年。我感觉我那时侯刚刚才结束我的童年,所以他也可以说是和我共同成张的伙伴。当人开始怀念过去的时候,说明他并不满意目前。在我二十岁以前我只会幻想将来的日子,对“现在”反而没有什么概念。那时候我并不满意我的高中生活,我老是不清楚自己将来要干什么,其实到现在我也不大清楚。我总是不时的对一件事物陷入迷恋之中。我的高中有点特别,加上要住校,所以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干点自己想干的事情。有时候疯狂的迷恋熊天平,到处收集他的磁带,但是他的歌我又唱不了几首。谁知道一年中他出光了别人要十年才攒够的积蓄,他就又没有了音讯。我突然想到我已经很久没有给我的电脑下载过新歌了,前一段时间突然想听齐秦的歌,就一次下载了很多,都很老了,我喜欢他翻唱的《我愿意》。有一首歌是我最中意的,是无意中得来的,不知道叫什么名字,谁唱的也不太清楚,但是一听到这首歌我就会泪流满面,我想起我的那六年。我一阵又迷恋上漫画,有个台湾人叫几米的,我看了他的一本《向左走,向又走》,就又开始收集他的作品了。潜意识中,我想那就代表了我的爱情观吧。我不相信琼谣,但是我相信爱情。也就是到了高中我才有机会看完《金庸全集》的。等我迷恋上爱情的时候,我的高中生活已经接近尾声了。他就住在这个城市,使我更有理由选择这个城市的大学而留下来,真幸运,一切都在预料之中——那时候觉得。他是个漂亮的男孩子,他追求我让我很意外,因为我真的只是个戴着眼镜的傻姑娘。其实我并不想回忆这一切,这有时真的让我很难过。

我最喜欢的季节是夏天,湿漉漉的头发和刺眼的日光,还有短短的裙子,也可以更有理由不用穿袜子。来到了这个南半球我也发现这里真的很适合我,气候,风情,一切都那么迷人,也让我忘记了我的初恋。我的初恋不是在夏天,是在寒冷的冬天。很奇怪,我这个人在冬天很懒,有时候一件同样的外套会穿很久而忘记了换。我也想不到在冬天给自己加一点颜色,因为深色比较容易洗,我记得我上了高三以后学校才给我们装了洗衣机,同样的,我也不喜欢在冬天动我的脑子,只去找一个暖和的地方静静的带着,坐着。我们有七个女孩子住同一间寝室,唧唧喳喳的住着,有欢乐也有小小的勾心斗角。我还记得在冬天我们最喜欢大家都阼在被窝里打毛线。其实我们都不知道要织给谁,但是在织之前每个人都有宏伟的计划,从手套到毛衣不等,但是最后都会不了了之的,也有一些小小的例外,例如笔套或是手机套什么的。我绝大多数的时间都是集体活动,我觉得我就是那种没有人陪伴就活不下去的人。但是我又没有什么固定的玩伴,一般只是室友或是同学,我的生活圈很小,我连外班的人都认识很少。但是我突然想到,其实我是有过独处时间的,有那么点自己找寂寞的感觉。当时我的同学都把钱存在学校附近的银行,但是我当时把钱存在离学校有一站路的地方。我现在想不起来是为了什么,但是每周一个人走过的那段路我却是记得的。每个周五的下午,学校基本就空了,家在本地的同学都回家了,其他的一下课就出去玩了,正好澡堂就空了许多。我洗完澡,挎个书包拿个随身听就出门了。只有一站路,但是因为有个和山差不多高的大上坡,所以还是挺辛苦的。是可以坐车的,但我总觉得不值,所以每次走过去。大概有二十分钟的路程吧,路上我就听听歌,想想心事,注意一下马路边的车子,还有不时摆手示意我不想搭车,这就是我每周的独处时间了。提过钱,我就可以去附近的超市买点东西了。我妈给了我足够的生活费,因为不在身边,她很怕委屈了我。再买上一本《读者》和《青年文摘》我就可以回家了。其实那时候我也很想买《时尚》,虽然我并不化装,也不用穿的那么时髦,但是权衡之下,我从来没有买过,因为我觉得太贵。之后回家的路上我很勇敢,我一边看书一边走回去,所以很慢,回到学校正赶上晚饭。晚上看看书,有时出去逛逛街,有时候在教室看看电视,生活有点平静,我以为我的高中生活也就是要这样度过了。 高中毕业实习前的一个寒假,我突然发现身边有时候多了一个人,有时候和我借东西,有时候和我吃饭,等同学之间开始流传谣言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其实同学都有开玩笑的意味,因为我和他根本不可能,所有人都这么以为。所以当这一切成为事实以后,更没有人相信了。原来是这样的,哈哈,没有试过的事物永远让人着迷,那么新鲜。他每天唱着杜德伟的歌和我见面,我不再听许茹云了,我借出去的东西也没有再拿回来的必要了。一切都是人生的必然经历不是嘛,当我陷在甜蜜中的时候我计划很久的很多人生计划由于和他的不同步而搁浅了。 这是一所美丽的大学和可爱的同学,在这之前我和他有很久不能见面,所以我可以美好地回忆起这几年的大学时光,不过只是前一半。有了可以充分调配的时间真是太好了,我开始做我以前没有做过的事。我买很多很多的衣服,我根本还不知道哪种适合我,所以每种我都想要试,运动的,休闲的,淑女的,成熟的,我每种都充满好奇,这时候《时尚》就用得到了,也更加有理由去买,但是我还是会买《读者》,睡觉前我不读书就睡不着。这时候我和其他人相处起来变得更加容易了。但是和所有初恋的傻女孩儿一样,男友永远是第一的,也许到现在我也是这样。要珍惜你的第一个爱人,因为你以后再也不会遇到可以让彼此那么真心对待的人了。也许他永远只是陪伴你张大的那个人,而不会和你一直生活下去。(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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