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个人资料
正文

官方媒体和民间对和谐社会理解千差万别

(2023-03-06 02:05:57) 下一个

官方媒体和民间对和谐社会理解千差万别

                     2009年6月27日

何必

知道“和谐路”这条路在哪儿的郑州市民不超过200人……(略。)

瞧瞧,河南人真是会来事儿吧。

这时候,他们丫不说,郑州市警方拘留今年毛泽东的葛丽英事件所引发的轩然大波啦。

现如今的官方媒体,就是找这么些个乱七八糟的鸡零狗碎的玩意儿来欺世盗名混淆视听。

拘捕葛丽英只字不提,弄了个什么路,大肆歌功颂德,还弄出什么“和谐路”来让人涕泪横流。

这和谐社会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王未名从美国给我发来BBC的相关报道。

(何必注,略。)

官方媒体当然就得如此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了。

真实情况如何?

王未名从美国给我发来BBC和世界日报的相关报道。

(何必注,略。)

洋鬼子的中文媒体的相关报道。

(何必注,略。)

来自我收到的电子邮件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白祖诚老先生发来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在美国的徐文立在我今年写了“继续对改革开放丰功伟绩没完没了溜须拍马”之后发来的回复。

(何必注,略。)

而这两天的最新进展,则是如此动态。

(何必注,略。)

在美国的大学执教的王飞凌发来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呵呵。

又是乱七八糟一大堆内容吧。

本周,与临时回国办事的常凯一起喝酒。

常凯提及,他曾经发来电子邮件,建议我每篇文字的数量控制在2到3万字左右,以便于阅读。来不来就十万字之多,没有人能够完整地从前到后看完。

我并没有就此邮件作复,也没有改变我的文字量。

为什么?

这是一种策略。

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浑水摸鱼。

如果我的文字量不大,那么网站编辑会很轻而易举地完整阅读,那么,几乎可以说,没有一篇文字能够通过审查。

于是乎,就制造大量文字,加大网站编辑的审查时间和精力成本,使之成为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就可以偷梁换柱,借机会把一些根本不可能传播出去的内容假公济私地输送出去,并公诸于众。

审查?我累死你丫挺的!

毕竟,每天十多万字,没有重复的内容,这是要花费大量工夫的。

为此,我放弃了很多个人的兴趣、爱好、交际、收入、等等,分文不取地进行着经年累月的如此劳作。

我自己都应该被我自己感动了,是不?哈哈。

也没准,这种由不少人提供五花八门的素材、由我一个人收集整理编辑加工并传播的《联合日报》,也已经是个成熟的产品了,没准会有人来收购这个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王八蛋呢。

嘎嘎……说你妈什么呢!

当然,现如今当局还没有剥夺咱异想天开痴人说梦的权利呢。胡思乱想总还是可以滴。

言归正传吧。

刘晓波被当局以子虚乌有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正式逮捕,又是个王八蛋举措吧。

咱们还记得,胡佳也是以这个罪名被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的吧。

这个罪名,实际上就是毛泽东时代“反革命罪”的翻版,与之异曲同工。

这就是典型的因言治罪耶。

因为说话而获罪,也是中了咱们老祖宗梅福的那句名言——“天下以言为戒者,最天下之大乱也”的乌鸦嘴路数了,或者说,现在的大乱,与因言治罪有着不可分割的互为因果的联系。

“煽动颠覆”?什么叫做“煽动”?这可是有着太大的法律解释空间的概念啦,也就是说,这里面,具有非常宽泛的自由裁量权,给了当局看谁不顺眼就随便找个借口说谁是“煽动”而治罪的权力。哪怕任何人在任何场合污言秽语,都可以被定义为煽动。易言之,咱们都是罪犯,只不过就看贪官污吏们是不是高兴,想不想办谁。

俺一直说,中国就是个诺大的监狱嘛。

从剥夺公民权角度说,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选择权等等,有哪个是货真价实存在着的?被剥夺公民权的咱们,与犯人何异之有?充其量就是可以假装风魔地喝酒泡妞罢了。

现在,中国民间又有了联合签名的公开信。

现如今,这公开信也是满天飞啦。

致最高法的呼吁对邓玉娇进行无罪开释的公开信余音未绝吧。

这年头,光是我收到的征集签名的公开信就隔三差五地有之。

而这公开信,在官方媒体是注定只字不提滴。

这两天,还有件大事是什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出了大事了。

其广播节目《新闻之声》根据新加坡媒体的报道,未经证实,就在自己的节目里发布了辽宁省省委书记被双规的消息,惹得中南海大怒。刘云山、李东生都赶往广播电台,彻查此事;新华社赶紧在当天播发了该省委书记陪同中央什么官员视察的消息:而广播电台频道负责人已经被拿下,当局对广播电台的态度是,至少得拿下个副台长吧,你们自己挑一个吧……

这个事件,比北京电视台纸箱包子馅儿事件还要严重得多耶。

北京电视台闻得此事,幸灾乐祸啊:终于有人冲到我前面去了,最倒霉的已经又名花有主啦。

当局当然要对此类事故严加弹压,要不然,这局面还了得?如果这么继续下去,凭空捏造说哪个常委被双规,不也指日可待咧?

于是乎,公开信的内容,当然只能是在互联网上不胫而走,成为网络上的独特产品。

这也是当局为什么要弄那个傻绿坝之类的货色来加强对互联网管制的初衷所在。

这种公开信会有什么作用吗?

不会。

当初,胡佳被捕,也曾经有过与刘晓波如此内容大同小异的公开信,结果呢?

众所周知,胡佳还是锒铛入狱。

在狱中服刑的胡佳,曾经获得去年诺贝尔和平奖提名,中国当局恼羞成怒,通过各式各样的公开或者秘密渠道施加压力,警告不得给一个中国在押犯人如此奖项。

咱也恬不知耻一把。

胡佳与俺,还是有些渊源滴。

俺们同为北京经济学院的学生,只不过俺被学校(当然,还有中宣部、以及胡耀邦、王任重那帮子杂种的)给轰出来咧,因此没有毕业;俺们都给北京电视台打过零工;俺们都被当局给弄得锒铛入狱,而且刑期都是三年半……

据说,今年诺贝尔和平奖提名里,又有胡佳。

洋鬼子真是和中国当局过意不去,按照太子党习近平的说法,就是吃饱了没事干;按照胡团系的说法,就是处心积虑地“折腾”……

不过,再怎么着,胡佳也还是得在中国的监狱里待着。

刘晓波的命数,不会比胡佳好到哪儿去。

刘晓波的遭遇,并不会有邓玉娇那样地成为公共事件,因此在民间触发的反抗也就不会有太大动静。

对于刘晓波的处理可能引起的影响,当局早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因此,网络上封杀言论、和谐掉相关内容,是可想而知的。

所以嘛,刘晓波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是在所难免的。

更何况,对于零八宪章本身,右派阵营里面都有着各式各样的嬉笑怒骂,遑论人格分裂的中国社会乎?

这公开信,也会石沉大海,又算是中国改革寿终正寝进程中的一朵浪花而已。

嘻嘻。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