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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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失踪或导致上诉权作废又是中国的奇耻大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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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失踪或导致上诉权作废又是中国的奇耻大辱

             2009年6月25日

何必

新加坡《联合早报》25日刊出署名文章说,最近一段时间,中国发生的几起令人深思的事件,如“罗彩霞案”、“邓玉娇案”等……(略。)

问题真就他娘的这么简单?

还是拿其中的邓玉娇事件来说吧。

王未名从美国给我发来BBC和世界日报的相关报道。

(何必注,略。)

洋鬼子的中文媒体的相关报道。

(何必注,略。)

传统左派现如今简直是无所不能啊。

(何必注,略。)

传统左派的如此内容里,也都把邓玉娇事件当作题材。

来自我收到的电子邮件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美国的徐水良先生继续着时效性事件信息提供者的劳作。

(何必注,略。)

旅居国外的吉安的相关言论。

(何必注,略。)

崔之元发来的相关内容。

(何必注,略。)

李延明发来的有趣内容。

(何必注,略。)

老周发来的参考材料。

(何必注,略。)

张宏良也能够收到我如此邮件。

张宏良曾经发来邮件说,看到过我对他文字的评论,有些非常激烈。张宏良问我是不是在北京,如果在,可以一起坐下来,一壶酒就尽释前嫌。

我在北京。

曾经有在美国的华人,给我发来邮件,对我每天的文字进行批判,不认同我的立场和观点,说“如果你来纽约,我可以与你进行辩论”,其内容说,张宏良是他们的旗手。

辩论?算毬了吧。用也没有。只能是鸡同鸭讲。

我倒是想对张宏良说,传统左派如果不是乌合之众的话,现在是不是可以超脱左右派之分,别那么小家子气,还是看看现如今的中国到底变成了什么样。

昨天晚上,我与临时回国的常凯喝了二锅头。我就认为,太应该消弭左派与右派无休无止的纷争了。如此,真是抱残守缺于事无补呀。

我是蹭了常凯的酒喝。谢谢常凯啦。

常凯说,权力与资本的结合,导致了中国的麻烦。我则认为,在现如今的中国,根本不存在什么脱离权力的资本。这点,情况越来越清楚,从嘉利来大坑案,以及黄光裕案,都可以作为明证。

于是乎,现在中国的事情,也就不是什么反对资本权力,而只有如何对待政治权力啦。

现在,中国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官民对立,而不是什么左右派的分庭抗礼。这点,必须要有清醒而明确的视野。

如果还是纠缠于对毛泽东的评价上,以及是不是该对改革邀功请赏上,则分明是中了当局的圈套。

现如今,当局才不会理会毛泽东到底是人是鬼呢。贪官污吏们关心的,只不过就是裸体做官,就是中饱私囊。其他的,都无毬所谓。

因此,张宏良作为旗手,是不是也该“与时俱进”,看到情况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别总是拿着毛泽东作为挡箭牌和一本万利的道具。

我之所以对传统左派很有微词(当然,我同样看不惯右派),就是因为他们的做派太刻舟求剑削足适履了。真是有朽木不可雕之气度。

老周所发内容最后这则,应该是邓玉娇事件的最新进展了。

邓玉娇自从一审判决当庭获释后,就失踪了,找不着了,没有了,销声匿迹了……连邓玉娇的家人都不知道邓玉娇现在在何处。

这很是稀奇古怪吧。

到哪儿去了呢?

或者,问题应该是,现如今,谁有这个本事,把邓玉娇在短时间里从人间蒸发掉呢?

答案不言自明,当然是当局啦。

为什么要这样呢?

显然,是要拖过上诉期。

邓玉娇免于刑事处罚,这应该也是当局非常迫不得已才如此这般的。

既然免于刑事处罚,那么就得和邓玉娇做交易,其中,不准上诉很可能就是条件之一。

但是,怎么才能确保邓玉娇不上诉呢?

中国民间,对于邓玉娇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既高兴又悲愤。只看悲愤部分,就是依然认定邓玉娇是有罪的。这种判决,凸显出中国司法地地道道的王八蛋德行样。

邓玉娇有罪,意味着什么呢?

她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防卫过当。

面对官员意欲强暴自己,出手反抗,也算是防卫过当,那么,所谓正当防卫干脆从法律里删除就万事大吉了。

麻烦更在于,如果邓玉娇有罪,那么接下来会有无穷无尽的后涨。

邓贵大、黄德智等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在邓玉娇刑事判决生效之后,借此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邓玉娇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刑事诉讼捎带民事诉讼。

既然邓玉娇有罪,那么她就不可避免地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当然也就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而且,对于一个有罪者,邓贵大黄德智本人或者其家属们,也就有了秋后算账的理由。

更为核心的问题是,邓玉娇的有罪判决,让是非界限销声匿迹。

此案绝非巴东地方当局就可以审理判决得了的。也就是说,这应该是湖北省乃至北京最高法的意图。

对于邓玉娇失踪现象,咱们太熟悉了吧。

邓玉娇被坊间称之为“女杨佳”。而恰恰是在杨佳案里,杨佳母亲的离奇失踪,也让杨佳案件的审理无事生非,带有了非常离奇的成分。

杨佳的母亲的失踪,使得杨佳的律师就成为了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北京的李劲松刘晓原等律师,被莫名其妙地剥夺代理资格,而由上海市当局指定的律师接手,并对杨佳进行了有罪辩护,导致案件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人物,就是杨佳的母亲,正是她的一纸文书,导致了律师的变更。可是,她本人却莫名其妙地失踪了,谁也找不着了。

北京的李劲松们,指责是被上海市当局指定的杨佳律师、同时也是上海市司法局的律师(这个身份本身就非常耐人寻味)对杨佳母亲的非法监禁和扣押。这种剥夺杨佳母亲人身自由的措施,导致了杨佳案件审理彻底失去了程序的正当性。

也就是说,俞正声治下的上海市,出现这种偷偷摸摸剥夺人身自由以干预司法公正的现象,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而同样为俞正声曾经之下的湖北省,出现邓玉娇人身自由被偷偷摸摸强制性剥夺,也就不足为奇了吧。

现在,距离邓玉娇上诉期过去,已经仅仅剩下两天的时间了。

看来,邓玉娇上诉权利的被迫放弃,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了。

这让咱们更加充分地领略到,依法治国的本质属性,不得不说,依法治国……歇德洛维奇吧。

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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