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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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平气和等待中国股市崩盘

(2023-01-28 01:01:47) 下一个

心平气和等待中国股市崩盘

                                 2008年2月18日

何必

被称为“中国第一散户”、“中国股市不倒翁”的老股民杨百万,在最近接受采访的时候屡出名言:“不要跟我说巴菲特。中国的股市跟美国的股市不一样,……(略。)

这个中国股市上应该可以青史留名的主儿,还是不闲着,说着些个不咸不淡的话,让像我这种傻逼摸不着头脑。

当然啦,并不光是这个生长在娘娘腔的上海的爷们儿发话,国外像巴菲特、索罗斯们也没闲着。最近,巴菲特一句要出手进入美国股市的话,让全世界欢欣鼓舞,好像看到了救命稻草,演绎了现代版本的英雄主义色彩的个人决定民族乃至世界历史的神话;可这哥们儿在中石油上清仓之举,却的确给中国股市带来了不少噱头。

今年,中国股市遭遇到了重创。虚拟经济层面上原本就扑朔迷离,再加上现实当中南方雪灾冰冻,使得整体局势雪上加霜。这些个因素,都导致股市上韩流滚滚大熊出没,股指绿油油,个股表现差强人意。

其实,去年著名左派经济学家(或者,按照杨帆的描述,叫做非主流经济学家)、民族大学证券教授张宏良就曾经发出过对中国股市的说辞。

张宏良:如何规范我国证券市场?

(何必注,略。)

张宏良也能够收到我每天一篇的如此文字。如果今天我说的话冒犯了,海涵则个。

张宏良文章里,对中国股市状况的描述应该是淋漓尽致了。不过,在像其文章标题所给出的命题那样,如何规范中国股市的建设性答案方面,却走出了南辕北辙之路。

从这里,可以看到中国经济学家在法学方面功力的欠缺。张宏良在文中以为,单纯一个共同诉讼制度就很可以为之津津乐道。其中,穷人诉讼成本下降(实际上,并不是张文所说的为零,因为还要考虑到必要的时间与精力成本)、举证责任倒置等等,并不是什么新鲜发明,也不是美国诉讼制度的创新。实际上,19世纪西方法律制度就有了明确的向弱者倾斜的趋势,在向穷人提供法律援助方面,已经有着很成熟的制度版本。

中国的法律,原本经是尽人可夫的娼妓,就是个婊子。法律应该体现的公平公正全然不存在。

比如,在环境污染方面,在中国的每个人都是受害人。但是,中国法律却要求受害人提供环境污染与自己健康方面收到侵害的证据。这种规定,使得环境污染重灾区里面的受害人无法兴诉,绝大多数起诉者也无不以败诉告终。

而在法律制度成熟的国家,环境污染方面的诉讼,被当作是公共利益诉讼,凡是感觉可能遭遇环境污染侵害者,都可以直接向法庭递交诉状,指认可能的污染源,法庭就会要求被指认的污染源提供没有造成污染的证据。这种制度规定,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居民的健康权不受到侵害。

这里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公益诉讼的兴诉主体。按理说,最能够代表公共利益的,非检察院莫属。中国不也是照猫画虎,在刑事案件审理领域引进西方的公诉人制度,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公权力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所以,检察院代表国家公权力,那么在法律权利格局当中,检察院就责无旁贷地应当担负起公共利益维护者的角色。这就是说,当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检察院应该身先士卒对侵害者发难。

但是,表面上与国际接轨了的中国法律制度,刑事案件审理方面有了公诉人,可是在诸如环境污染以及张宏良所涉及的股市领域,却出现了严重的公诉人不在场或者说缺位的状况。

现如今,中国大陆里面的公益诉讼,无不是自然人在兴诉。其中很多人我都见过,比如郝劲松、喻山澜、还有干脆将公益诉讼作为律师事务所专业的北京义派事务所的头面人物王振宇,等等。

被张宏良等左派们骂得狗血喷头的物权法,法律条文当中对公共利益有所涉及,但是却对什么是公共利益语焉不详。这种法律规定本身,比没有法律规定要更坏,因为如果没有法律规定,那么人们至少还可以援引对官方来说,法无规定就是禁止的抽象法律原则去研判。可是,一旦形成法律,官方就获得了行动方面的合法性。而对于类似究竟什么是公共利益的内涵与外延法律规定上的模糊不清,让官方的贪官污吏们有了极大的解释法律的权力(释法权),也就因此有了极大的法律上的自由裁量权。

所以说,物权法是部狗娘养的法律,一点也不为过。

事实上,中国的公共利益,走着从公民到国家,然后再到委府,再到部门,在由部门以立法方式固定下来,并逐渐成为部门领导人的个人利益的路径。

这种状况,绝不仅仅是在中国股市方面,在其它所有领域,无一幸免。

缘此,今年元旦生效的《劳动合同法》,被看作是左派们的回光返照,也并不为过。实际上,从立法技术上看,《劳动法》以及后来的《劳动合同法》在国际上都是非常先进的,其法条的严厉程度,让全世界都感到汗颜。问题是,还是意大利著名法学家贝卡里亚的那句话:“法不在定,而在必行”。换句话说,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必究,出台再优质的法律,也不过就是个自欺欺人的摆设。

我曾经供职的电视台新闻节目,对观众做过调查,问有谁拿到过劳动法规定的三倍薪水,结果呢?九成以上回答说从来没有。

也是在这个节目时,我曾经设计了有关北京市市区里面加油站安全状况调查,在所拍摄的加油站当中,无一合格,全部都没有能够达到法律规定的与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距离,有的甚至与民宅只一墙之隔。当然,节目播出时做了很大的含糊其辞,当班制片人是个犬儒化很严重、官迷心窍的主儿。如果换了我的风格,把北京市区加油站调查范围扩大,并向观众征集相关线索,最后或许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北京市1000多个加油站当中,绝大多数都在非法经营,形成了市区里遍布北京市大街小巷的定时炸弹。到今天,情况依然如故。不信,如果有媒体好事者想做这个选题,去调查就是了。权当作本人为公共利益无偿做贡献,分文不取,没有创意报酬之说。去年,上海发生了市区加油站爆炸事故,引发媒体关注。北京只不过是还没炸呢。势在必行。

当然,这也是我参与的电视节目都获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的基础所在。看着其它的傻逼电视节目,真令人作呕。

……

这些,又有谁进行过公益诉讼呢?如此危在旦夕的状况,中国的法律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呢?

这些,应该是虚置法律的经典案例了吧。

因此,即使按照张宏良的美好设想,引进了共同诉讼制度,又能够怎么样?

中国股市原本就是个为国有企业解困的地界儿,从一开始就是明摆着要圈国民财富的架势。保护投资者?以民为本?嘿嘿,你也不看看,投资者是谁?庄家算不算投资者?证券机构算不算投资者?法律要保护的投资者,那不是散户;以民为本的“民”是谁?要知道,人民可是个抽象无比的概念,资本家是人民,贪官污吏是人民,杀人越货者是人民,御用文人也是人民,至于说以这帮子人民为本嘛,也是保护合法权益啦。

我也注意到,张宏良在乌有之乡发文,认为去年是左派政治力量取得战捷的年份,并对今年充满了期待。我实在对其乐观态度不以为然。种种迹象表明,情况在继续恶化,贪腐势力一往无前所向披靡。而人民呢?又输啦。

如此这般,咱们除了洗白了脖子等着挨宰之外,恐怕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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