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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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对民政部门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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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对民政部门进行清算

                                    2006年4月2日

何必

为防止火灾的发生,八宝山墓区从上周开始启动了300 个电子眼对周边各角落进行实时监控。进驻现场的民政、消防、救护等各部门针对安全隐患和一些突发事件也制定了相关的解决办法。……(略。)

央视这则新闻的标题是“清明扫墓高峰到来 人多花多秩序井然”,光是看这种标题而不用看内容,就可以知道这是一个歌功颂德涂脂抹粉的玩意儿。节目中,还采访到了北京市民政部门的人员,面对摄像机摇头晃脑人模狗样如数家珍地絮叨着什么八套预案,鬼知道真要发生了火灾,这帮子官僚是不是又会弄出像新疆那种“让领导先走”的把戏。

而熟悉类似北京电视台《首都经济报道》等北京电视新闻节目的人都知道,在祭扫高峰日来临之际,墓地周边又出现了太多的鲜花摊贩,有的摊贩所兜售的鲜花低于市场价很多,何以如此?就是因为那些鲜花是从墓地中拣回来稍微归置一下继续出售形成一本万利的生意;而现在祭扫活动越来越出现着攀比摆阔奢华甚至在祭扫用品行列中赫然出现比如二奶小蜜情妇等种类,折射出当下中国的风尚。因此,央视这种新闻,姑且也就当作是宣传任务,粉饰太平,面对着满大街的花贩只当是没看见。

而央视节目中的最大亮点,大概还是要数能够采访到北京市民政局的相关人员了。

临近清明节,各个新闻媒体都在追求可以预期的新闻,将那些固定的具有特殊含义或传统习俗的日子(比如清明节、中秋节、端午节、重阳节、教师节、护士节、爱眼日、环境日、水日等等)当作题材,提前进行操作。

3月30日,《南方周末》以“殡葬为何如此暴利?中国人丧葬成本调查”为题,进行了主题报道。文章提到:据民政部披露,2004年,中国火化遗体436.9万具,按平均每人最低消费1500元人民币计算,中国每年殡葬行业的市场经营额约65.5亿元。……而《中国民政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殡葬事业收入达75亿元,盈利总额10.98亿。一位杭州老板在全国各地进行6000份问卷调查后统计,殡葬中介利润丰厚。仅以杭州市为例,每年火化遗体2万具,按3000元/人算,每年纯利润可在2500万-3000万间。……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对《人民日报》记者称,现有的殡葬管理体制既有缺位又有越位,……媒体惊呼“死不起人”。作为公益事业的殡葬,再次受到苛责。……这几年每逢清明,殡葬业屡遭舆论的“狂轰滥炸”——“垄断”、“暴利”、“混乱”……“公益事业”被冠以各种恶名……

这篇文章一问世,给中国新闻界带来了始料未及的麻烦。其原因并非是《南方周末》做了什么不实报道,而恰恰是由于其内容触及到当下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又一个软肋,虽然该报也许并未预谋,但却将目标直指民政系统。而这种结果导致了民政系统犹如惊弓之鸟,全系统都戒备森严,致使很多媒体就清明节所做的题材由于民政部门拒绝接受采访而根本无法进行,在北京,很多媒体也早就针对诸如殡葬行业存在暴利的现象布置了选题计划,却因为南方周末一文的出现,采访主体突然销声匿迹,就算记者作为不速之客突然到了北京市民政局,各个办公室的大门都禁闭,室内空空荡荡,被告知这些工作人员都外出开会,近期内不会回来。

笔者因为工作之故,也经常参加行政机构组织的各种会议,深切体会到在那些会议上说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无关痛痒的内容,更知道这种会议通常都要捎带上七大姑八大姨吃喝玩乐花天酒地游山玩水挥金如土;却很少听说,因为媒体的一则报道,整个系统的人员为了躲避嫌疑的日子而倾巢出动唱起了空城计。就这,还他娘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呢!

近年来,人们对于教育、医疗、房地产这新时期三座大山等领域的暴利耳熟能详恨之入骨,这些领域早就成为众矢之的,这些领域里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头头脑脑也因此而承担了太多的骂名,经受了太多的民间非议,抗打击能力显著提高,脸皮骤然增厚,大都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式,一副副爱谁谁、“走你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的姿态;而其中的教育、医疗、以及人们关注的公共交通等带有公共产品和服务性质的领域的逐利趋势,更使得全社会都将其公益性的丧失当作靶子口诛笔伐。

而早就被列位10大暴利产业的殡葬业(甫一上榜就位居老三的位置,可见其暴利程度),却一直不为所动,有什么锦囊妙计?没什么新鲜的:《南方周末》不是说“这几年每逢清明,殡葬业屡遭舆论的‘狂轰滥炸’”吗?民政部门干脆就将清明节当作部门外出腐败的日子,全体人员干脆拿着纳税人的钱胡吃海塞酒色迷离,而将本职工作撒手不管,直至过了清明再回到办公室。

2002年新一届政府亲政后,在依法行政公开行政方面加大了力度,宣称政府部门面对媒体采访时,不得以“无可奉告”为托词回避问题,应该主动积极与媒体配合,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干脆外出开会,这不能说是不与媒体配合吧;连个说“无可奉告”的人都没了,这种说辞当然也就不会出现了。

我的朋友、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徐月宾博士给我发来了他参与的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师范大学联合课题组共同制作的《构建和谐社会与民政工作改革发展问题研究报告》。这是2005年4月进行的课题,也算是北京市民政局出资干的一件事。让我们看看这份挂着北京市民政局大名的报告中是怎么说的。

“一是发挥民政部门在部分行业上的主导作用。应该认识到,民政部门加快职能转变、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改革创新,本身就是优化发展环境的体现。同时,在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福利彩票等事业上,民政部门承担着政策引导、行业监管、市场培育等职责,对这些行业的发展环境有着主导性影响。二是发挥社区平台作用。在社区建设的推动下,社区环境不断改善,人际关系逐步和谐,社区治安趋于好转,社区资源得到整合,与居民相关的服务更加周全。社区是民政工作服务于和谐社会构建重要的一个切入点、一个平台,对发展环境的优化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占据着基础性地位。三是发挥民间组织载体作用。民间组织对完善市场秩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业行为、提高社会组织程度、解决社会问题、推动服务性产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载体和力量。四是发挥行政区划布局作用。要适应加快城镇化进程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区划管理工作,宏观规划、理顺体制、分配资源、优化环境,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地区协调发展创造科学的合理的空间布局。”

听听,多么冠冕堂皇与时俱进。“加快职能转变、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改革创新”,结果上还是集体躲开媒体的采访,更不用说对社会服务时还能够找到个喘气的了,这些文过饰非的内容,实在让人感觉我们民政部门的公务员们的厚颜无耻;养老、殡葬、福利彩票领域里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这么个部门,如何不出现行政不作为和权钱交易?至于说到社区,大概应该算是中国所有体制中最弱不禁风而最溃不成军的了,所有社会问题都集中在这里,而民政部门在此的所作所为大概也应该是居功之伟了。

这让我想起前不久同仁给我发的一个东西:《陈杰人:无聊的游戏 卑劣的伎俩——就本人被解除《公益时报》主编职务并遭总编辑刘佑平恶意中伤事件告天下书》,(何必注,略。)

《北京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报告》中还写道,“现代政府的主要职能或活动都是围绕为社会成员提供福利和服务或保证人民的生活需要得到满足这一目标展开的。”“造成政府失灵的原因可以通过分析政府组织与私营组织在体制和管理方面的区别看出:(1)二者的责权利关系不同。政府组织往往多元领导,组织内部的责权利关系模糊,没有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权力或责任,因而往往导致人事、财政等不易决策;而私营组织中的责权利关系则都很明确,管理者可以按照组织的目标进行决策。(2)二者的动机不同。私营组织的收入来自客户,因此以满足客户需要为第一;政府组织的收入虽然来自税收,但却是以财政拨款的形式出现的,因此在运作过程中往往以满足拨款部门或上级政府的要求为第一,这样必然会影响服务质量。(3)服务的对象和目的不同。私营组织为其职工和股东服务,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对象和目标都很具体明确;而政府组织的服务对象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甚至应该说是整个社会,其目的是社会公平,因此其服务对象模糊,目标易受观念或不同利益主体的影响,效益和效率等经常也是一个认识问题,自然也难以被普遍认同。”

我靠,怎么看这也像是北京市民政局不打自招的路数:哪儿可以看到“为社会成员提供福利和服务或保证人民的生活需要得到满足”的蛛丝马迹?而政府失灵上的所有表现,也正是北京市民政局所干下的勾当。

徐月宾也参加了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师范大学联合课题组所制作的《构建和谐社会与民政工作改革发展问题研究报告》。其中的说辞,也许更可以让我们领略到什么。

“民政工作的性质是预防或修补人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不相适应的状态。……民政工作的特点是技术不确定,结果不肯定。……任何技术都必须具备的两个特征是:具有能建立因果关系的知识体系和对结果可以进行客观评估。民政工作的技术显然不具备这两个特征。”

皮埃尔•卡蓝默在其《破碎的民主》一书中指出,纳粹主义表明,一旦技术人员认为服从的义务位于个人良知之上,他们就会协助使邪恶变得平常起来。本着同样的理念,汉斯•约纳斯(似乎出于偶然,他也是一个德国人)早在1954年就指出,技术不再是一种工具,而是一种信仰,结果,技术的任何负面效应都被看成为“使用不当”或是进步的“代价”,这种免除技术创造者思考自身责任义务的信仰如今已不再被大家所接受。

而正是这种预防或修补人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不适应状态、并且具备着技术和结果不确定的特点,因而使得民政工作具有了举世闻名的监督难度,无论是在预算编制、人员配备、业绩考核、效果监测等方面,都成为黑洞。自然,相对于教育、医疗、房地产、公共交通等领域那些比较容易物化和计量的绩效来说,民政系统则更是个难以确权和问责的领域,因此就更是兼具着中国事业单位改革失败(2005年世界银行公布的中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研究报告指出,中国事业单位人浮于事,公共服务效率低。政府增加的投入并未带来公共服务收费价格下降,而是更多地被用在了事业单位人员开支上。2000年到2002年期间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增加了23%,平均报酬增加25%。虽然国家总的预算拨款增加量达82%,然而,除了几项国家强令减少收费的服务项目外(如义务教育),增加的投入似乎并未相应降低各种收费标准。报告还指出,地方政府财政难堪公共服务重负:地方财政在预算总支出中占到了70%,县乡两级政府占卫生支出的55%-60%,教育总支出的70%公共服务资金使用不当;公共服务资金使用不当;目前一些市场已经可以调节的领域依然享受政府资金,而教育、医疗等至关重要的核心服务的资金却严重短缺。尤其在贫困地区最为突出)、以及公益事业再度成为以民政系统为实体的利益集团的囊中之物的典型属性。

相对于卡篮默的技术成为信仰的说法,我们的民政部门更是在技术失灵领域完成着独树一帜的基于信仰失灵的腐败。而这种行政方式让我们领教,人性的丧失在官僚主义盛行的当下是如何形成非物质腐败的,也就是说,按照鲁迅的话说,耽误他人时间也无异于谋财害命,如此一来,我们的官府衙门利用自身组织体系特性而将公共利益放逐九霄云外,形成了一个个十恶不赦的刽子手聚集的屠宰场。

《构建和谐社会与民政工作改革发展问题研究报告》还写道:“事实上,居委会不仅不是政府的办事机构,也不是一个为居民服务的机构,而是一个在基层实施民主政治的决策机制。更具体地说,居委会的职能是在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基础上、通过民主的机制对有关社区问题进行决策的机构,而具体实施这些决策或为居民提供服务则要通过专业的服务机构来提供。”

而目前,针对居委会的功用到底应该如何,坊间有着太多的讨论。北京电视台《城市》节目本周就曾经就此进行过深入讨论,但从实际情况看,居委会如今已经完全失去了其原本应该具有的效用,沦为一个奴性十足的官方附庸。这里所谓的“在基层实施民主政治的决策机制”,即使是在北京也纯属无稽之谈。北京目前出现的太多的居民小区中的与物业公司间的纠纷,实际上就是居委会已经演变为政府的办事机构、传声筒、应声虫的必然结果。在愈演愈烈的业主与物业发生的纠纷乃至暴力冲突当中,居委会的缺位,已经成为坊间广泛认可行政不作为的具体体现。

《构建和谐社会与民政工作改革发展问题研究报告》还写道:“民政工作要完成上述(促进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规范社会管理、培育公民社会、弘扬社会正气)任务,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包括:民政工作的任务环境充满了利益冲突;对环境资源的依赖性大;缺乏支持性的法律环境;社会政策缺失,社会管理能力先天不足;缺乏社会科学理论的支持。”“民政工作的重点必须从社会救助向社会保护的方向发展。社会保护是近年来国内外较为流行的一个社会政策概念。它涵盖了几乎所有旨在满足社会成员的发展需要,以及提高他们适应经济和社会变化能力的经济和社会政策。”“真正做到困有所济、灾有所救、老有所养、残有所助、幼有所抚,是和谐社会的最低要求。”……

可看来看去,就是没看见说民政系统中的人员已经严重地蜕化为官僚体系中麻木不仁的机械性工具,已经彻底失去了完成那些大而化之的任务所必须具备的起码的职业品质和为人操守;而就这种恬不知耻的民政机构真正做到所谓和谐社会的最低要求,痴人说梦呢吧!

《礼运【大同篇】》里说,天下为公,选贤与能。但书,在如今“公”已经无可奈何地向“私”退守和嬗变的过程中,我们还能指望中国古人的这种说法在现实中兑现或者昭彰?

高尚全曾经撰文认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而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三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四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管理权力的监督机制。

而从当今民政系统的表现上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似乎是可望不可及的海市蜃楼。如果去除掉那些自欺欺人的夸夸其谈,真实的景象给了我们当头一棒,得知到底什么才是中国当代的宦官风气及其祸害。

目前,气象学家已经清楚热带气旋(在大西洋和东太平洋地区称飓风,西太平洋地区称台风)的成因。热带海洋不断蒸发形成的暖湿空气上升后,其中的水蒸气遇冷凝结,形成云层和降水,同时释放出潜热,使失去水分后的空气变得更轻,上升得更高,外围暖湿空气不断填补由此形成的低压区,使这一过程不断增强。在地球自转的作用下,气旋开始转动,最终形成台风/飓风。登陆后,它会失去暖热水汽来源,强度迅速减弱。

听起来,这种气象现象与我们的社会发展进程是不是很有些相似之处?设想,按照北京市民政局的所作所为,我们社会中出现这种社会气象的时期还会远吗?哪一天,说是中国出现了社会台风,我们似乎也应该知道,这种是气象的形成原理及其在中国发生的必然性。

200多年前,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就指出,按照自然自由的制度,君主只有三个应尽的义务——这三个义务虽很重要,但都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第一,保护社会,使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第二,尽可能保护社会上各个人,使不受社会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或压迫,这就是说要设立严正的司法机关。第三,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其建设与维持绝不是为着任何个人或少数人的利益)。

200多年了,我们现在不仅仅在工业化,而且还在信息化,可比照北京市民政局的行政方式,我们实在要向那位现代经济学鼻祖说,中国特色于所有社会制度与政策都只为了少数人的利益,“一般人所能理解的”的义务在这里死无葬身之地。

就这样,当教育、医疗、卫生、城市公交、铁路、民航、房地产、汽车、通讯等一个个领域纷纷成为公众唾弃的对象、其各自的行政主管部门也招致了一轮轮的口水汪洋后,民政部门的暴利和昏庸,也该成为大庭广众之下的过街老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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