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个人资料
正文

警察与乞丐同在

(2022-12-19 00:24:20) 下一个

警察与乞丐同在

                                           2005年8月23日

何必

从现在开始,交管部门将对车行道内的行乞、兜售商品、散发小广告等行为处以最高10元的罚款……(略。)

8月20日起至9月30日,北京开展集中整治交通秩序行动,重点治理行人、非机动车违章行为。8月20日《北京晚报》称,仅2005年上半年,全市就发生非机动车、行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89起,死亡89人。而在上半年发生的485起机动车死亡事故中,为躲闪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的事故占了近70%。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突出综合整治,市城管、交通、工商和公安巡查、交管、治安等部门联合对重点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确保逢违必纠,进行高限处罚。本次行动将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教育处罚力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及记分标准》规定处以20元至50元的罚款。交管部门表示,对于无理取闹、抗拒执法、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要严格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北京将首次建立交通秩序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自9月1日起,全市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都要安排人员到主要大街、路口参与值勤。每天早晚高峰全市参与交通秩序维护人员要保证不少于1万人。

这又是一次有时间有强度有联合有头头有脸的运动,更是个地地道道人治色彩浓重的抽搐式执法活动。各界针对北京市这种小儿科似的治理行动,都在议论:规定40天的整治,那么40天以后呢?风头上表面上看似清净,过后一切照旧甚至变本加厉;而联合如此众多的部门,注定要花费不少行政成本,跨越部门行政界限联合作为的所谓“交易成本”也要由财政负担;而全市各机关、国有企事业都要安排人员到主要大街、路口值勤,更是个昏庸无能的招数,姑且不说在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化的今天,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兴师动众浩浩荡荡上路值勤本身就是对自身工作的延误,并因之成为对社会资源的浪费,更由于执法力量的扩大而形成对法制化的玷污。

当然,整顿非机动车和行人,成全了北京不少精英们对这类交通主体的愤恨。交管部门不是有数据嘛,80%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都是由行人造成的,不收拾他们等什么呢?假如把他们都灭了、至少让他们丫挺的都在家老老实实呆着别出门才过瘾呢!真是大快人心啊。

可说是说,做是做。这两天,中央和地方媒体都在报道北京市整治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消息。可中央电视台节目里,北京交通警察恭恭敬敬地向一个带着小孩的大妈:“您违法了。按照规定,要对您进行处罚。”那老太太怎么说?“呦,还罚款呀,我没带钱哪,呵呵。”然后扬长而去。镜头没对准那个没罚着钱的警察的倒霉脸色,想必好看不到哪儿去。

本来,警察对于收拾机动车就很有兴趣,而对非机动车和行人执法难度太大使执法人员望之却步。总是能在街头看到,自行车被协管员告知退到停车线后,而车主一句“孙子,你丫管得着嘛?你丫以为你是谁!”弄得那管理者只能在自行车走远后冲着背影恶狠狠“等着压死你丫挺的!”完事;而警察要对自行车主实施罚款,得到的回答是“我这辆车都不值这么多钱,放你这得了。”于是,警察叔叔就成了看自行车的了。更别提马车违法进城逮着还得管饲料了。

而开篇节目所做的内容里,对于整治在主干道上散发小广告的人们,这已经是一个世纪难题了。该节目曾经报道,很多散发小广告的都是些为成年人,不顾身边快速通过的车辆,手疾眼快往车窗上插小广告,造成司机想方设法躲避这些孩子。城管不敢到主路上捉拿或驱赶他们,恐怕在追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也不敢如是,而这些孩子一旦看到有人上路飞也似的四散逃窜,更是造成交通混乱。更为难的是,即使逮着了这些孩子,未成年也使得执法者没辙;而他们身上除了小广告外什么都没有,即使违法扣留他们的财物,除了衣服和臭烘烘的鞋外,手表手机之类的全都没有,更甭说钱了。虽然目前连智力犯罪的侦破都不在话下,可这些孩子背后的主使者却让人匪夷所思地怎么着也查不着,造成了这些散发小广告的孩子们成天到晚出没在北京车水马龙的道路上。

而节目里那个市民“本来行乞的就是管你要钱呢,你还去罚他他不可能给的啊”的采访,是笔者特意交代记者街采时必须录制到的话语。

对乞丐实施最高限的10元罚款,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乞丐向路人要钱索物,警察向乞丐要钱,这真是一道非常独特的风景。穷疯了要向乞丐乞讨?乞丐就是不给钱,警察能怎么办呢?等着乞丐拿到人家给的钱时上前抢过来?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要不然,警察与乞丐一起在路上行乞,等到凑够了10块钱就算执法完毕?且不说如此执法投入产出对纳税人是否负责,只是这样的执法过程分明是对法律地位的故意嘲弄,成就了伟大首都警察与乞丐并列纠缠不清的戏剧化景象。

凡事总要讲究个可操作性。无法执行的法律根本就不是法律,出台如此法律者就是对法律的奚落与轻蔑,而制定如此法律更是在制造当代滑稽与社会混乱。

真不知道,这帮子昏庸无能的立法司法行政者还会闹出什么样的笑话。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