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由的边界

(2022-07-20 10:06:04) 下一个

自由的边界

 

万事皆有度, 自由亦有界。

(一)

如果你反对政府, 诉诸于非法集会游行, 甚至暴力行动, 你可能被请进公安局(警察局), 你可以呐喊, “我要自由”,自由有法律的界限, 而且各国都有相关的法律。当然超越于各国法律的也是有的, 那就是所谓的普世价值。

如果你认为居住于上海更好, 但你不符合落户条件; 你想定居纽约更好, 但你要符合移民要求, 再就是要有在纽约得居住地和谋生手段, 你都没有,你可以高喊, “我要迁徙自由!”, 但你的自由有政策的界限。

你在公司上班, 公司有各种各样的规定, 你可以抱怨, “限制了我的自由!” 你唯有尊从规定, 否则立马失去工作。 这就是自由的规则界限。

人的社会性, 决定了人的自由受到法律, 政策, 规则的约束。 千万不要被衣食无忧的文人高喊的自由糊弄。

(二)

某奇人某日突发奇想, 把“天高任鸟飞”改成“天高任我飞”, 但任其折腾, 两手成不了双翼; 他又想看看地球深处何样, 结果可想而知。 这就叫, 天地之大, 上天无路, 入地无门, 随心所欲的“自由”是不存在的。

某公任研究助理多年, 凡事要听领导安排, 越来越感到没有自由,心中不悦。 后来领导鼓励其自主申请项目,某公心想, 申请到项目就是自己说了算, 就自由了! 岂料一而再, 再而三, 始终没有成功, 不是被评为“了无新意”,就是被批注为目标或措施不充分。“自由”遥遥无期, 有限的“自由” 也需有能力基础。

现在的人们大都享有国内迁徙择居的自由, 富豪们更是可以全球置业,但不是所有人都享有同样的自由。素不知, 居住区域有高中低之分, 住房则有豪宅, 和高中低之别。囊中羞涩的他只能租房或购置陋室, 自由取决于口袋里的财富。

“自由”是有能力限度的,包括素质能力,财富能力, 甚至人缘能力。 随遇而安, 量力而行是老祖宗留下的名言。 生活尚未有保障的人们不会去追求“自由”, 把自由留给酒足饭饱的文人墨客去高谈, 让政治家们去标榜。

(三)

爱好唱歌的某美女喜欢夜深人静时在家引亢高歌, 未来的钢琴家喜欢在居室练琴, 他们都认为在自家有自由。 岂料他们都引来了左邻右舍的抱怨, 以致抗议。 前者声称在自家有自由, 后者认为他们被冒犯, 自由被压缩。 这就引伸出一个问题, 个人自由和他人的利益, 他人的自由的边界。

某文人加入了有其特征的微信群, 群有群规, 但某文人自视甚高, 动不动连珠炮似上传自己的东东, 或推销自己观念, 以形成自己的派系,自以为刷屏是自己的自由。 群管或碍于情面少予管理。 这样的个人自由是对沉默的多数事实上的冒犯, 人们未必真的阅读, 这样“自由”未必高尚。

这里就提出了“自由”的第三层级的边界, 个人的自由应以不冒犯,不侵蚀他人自由为界限。

*    *    *

千百年来, 自由被歌颂, 被向往。 但自由又是没有严格定义的概念, 诗人口中笔下的自由, 政治家宣扬的自由, 哲学上定义的自由, 不同阶级的普罗大众的自由, 恐怕都不尽相同。

笔者认为, 自由是有边界的,这种边界可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边界是法律, 政府政策, 实体规则, 这是人的社会性界定的自由; 第二层级的边界是能力,包括素质, 财富, 人缘能力等。 超越自身能力的自由是不存在的, 或难以持久的; 第三层级的边界是尊重他人的利益和自由。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