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豆腐钓鱼

臭豆腐钓 鱼=海 畔有 逐臭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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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在纽约,上海人在东京,加拿大人在鹤岗

(2023-10-30 05:13:05) 下一个

  今年8月中旬,国内某网络科技公司高管兼大V在头条上发了一篇文章,而这篇文章的大意是这么说的:国内现在不少所谓的中产阶级之所以热衷于移民,和向往民主自由之类形而上的东西其实没多少关系。主要就是这些年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赚的那点钱也快到天花板了,觉得自己的事业在国内也就那样了,但是又没到退休的年纪,所以还想着走出去闯一闯。

  这篇文章的作者提到了他在某次聚会上遇到的一位女性友人,她就是典型之一。她在聚会上说自己想移民加拿大,并据此向作者征询了意见。作者问她为什么,她的回答倒是干脆利落:人少、不烦不杂,而且气候和生活状态都比较招她喜欢。

  对于这位女性友人的回答,作者不置可否,他只是顺着她的话茬回了一句:既然你对移民地的要求就这些,那我觉得你没必要移民去加拿大,移居黑龙江的鹤岗也差不多。

  为什么?你想嘛,这俩地方的纬度是差不多的,气候条件也接近,冬天一样寒冷,也是一样的人烟稀少。你要喜欢的是加拿大那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氛围,那你肯定只会更喜欢鹤岗。

  更重要的是,移居鹤岗的成本可比移民加拿大的低多了。移民加拿大那得花多少钱啊?拿着这笔钱去鹤岗都能直接住大别墅了。而且最好别住在鹤岗的城区,要往山里住,一周才进一次城,出门都得自己开车。想吃点什么新鲜蔬菜了就自己在院子里头种点,只要你愿意一直搁那儿待着,亲戚朋友就是知道你的位置,他们要过来找你也费劲,而且因为信号问题,手机还不一定能打得通。

  那要是住着住着觉得寂寞了怎么办?这个好说,很多移民美加的华人平时都是靠什么来排忧解闷的?说白了不还是红抖微吗?实在无聊了就上去刷一刷,那股子热闹劲儿一下子又回来了。

  而且你在鹤岗住着还有一个好,山里哪天要是不走运生了火灾,解放军过来救灾那肯定快。这优势属于是全球独一份,在加拿大是绝对享受不到的。

  为什么说鹤岗是加拿大最好的平替?因为加拿大该有的宜居条件它几乎都有。而它所拥有的许多优势,比如生活开销低和人身安全有保障等,加拿大反而不具备。如果真就是奔着“人少、不烦不杂,喜欢那儿的气候和生活状态”这些要素移民加拿大的话,那其实大可不必,因为搬去鹤岗只会活得更好。

  我不知道作者那位女性友人在听完他的这一通分析之后,内心是一个什么状态,脸上又是一副什么表情,作者也没有在他的文章中详细说明。

  不过要是按照我的推断,我觉得那个女性的反应无非也就两种:一种是恍然大悟,这是因为她对那些虚无缥缈的意识形态层面的东西确实不感冒,单纯只是觉得加拿大那种地广人稀的异乡环境适合人放空自己。

  另一种则是恼羞成怒,这是因为她其实自己也不信她先前所说的那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她还是相信甚至是笃信西方意识形态那一套的,真就觉得加拿大这样的国家比中国好,她去了加拿大只会混得比国内更好。但是她不好直接把自己的这些核心观点在众人面前暴露出来,所以只能用“人少、不烦不杂,喜欢那儿的气候和生活状态”这种场面话来给自己打掩护。

  如果是后者的话,那她征询作者的意见就不是真奔着问建议来的,她的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要移民加拿大了,她只是借着这个由头在聚会上给自己找一下存在感。“移民加拿大”在她心里已经是默认的正确选项了,她不需要别人再在这个问题上和她纠结,她要的只是对方一个肯定的姿态:“啊,是是是,对对对。”否则她这民那才叫白移了,不然这可怜的优越感又能安放在哪儿呢?

  当初在头条上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觉得这作者写的就已经够有意思、够发人深省的了,但令我往往没有想到的是,这件事情居然还能延伸出后续剧情来。只不过它的后续情节,和原文作者提到的那位女性友人已经没有太多关联了。虽然关键词还是那些关键词,但是这一次故事的主人公却从一个打算移民去加拿大的中国人,变成了一个已经移居到鹤岗的加拿大人。

  更准确点说,是一个目前正定居在鹤岗的加拿大华裔。按照这位加拿大华裔在小红书透露的信息,他主要是做移民生意的,而从他发在小红书上的动态来看,他所做的移民生意有相当一部分应该就是和中加两国相关的。

  他说自己是个土长的加拿大华裔,目前正在中国创业,汉语和英语都是他的母语,现在已经把鹤岗当成了自己的第二个家园。他和对象在鹤岗当地买了一套60平的两居室,拎包就能入住的那种,全款才花了4万人民币不到,折合加元仅7500元左右。

  说起自己对鹤岗的感受,他觉得这里的生活确实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一个是节奏和加拿大的一样慢,另一个则是都一样地广人稀。不过鹤岗也有优点是加拿大不具备的,那就是当地老百姓普遍比较包容,基础设施什么也相对健全,教育医疗一应俱全。总体而言还是很适合生活的。

  提到鹤岗当地的物价,这位加拿大华裔给出了相当高的评价。他说自己很喜欢当地的环境和生活氛围,从各方面来说性价比都是超高的,甚至放眼世界都称得上“数一数二”。即便是按照加拿大的最低薪资水平来算,他和他对象俩人一个月收入也足够在鹤岗买一套60平的两居室了。

  而且别看鹤岗好像挺偏,但这儿该有的东西差不多都有。他以鹤岗的饮食举例,说当地吃的东西虽然总体而言偏北方口味,但品种还算是丰富的,上了美食街天南海北基本上什么口味的东西都能吃到。而且鹤岗也有一些规模较小的西餐厅,还有肯德基这种洋快餐,对于他这种半老外来说满足五脏府的需求基本上是够了。

  除了吃和住之外,鹤岗在出行和娱乐等方面也能为他们这种外来的定居者提供丰富的选择,而且总体消费水平并不高。他以自己和对象一个月的开销水平为例,如果每天都出去下馆子解决问题的话,两人每周大约要吃掉500到800元。要是在吃的基础上再算上搓澡、健身、泡吧、美容和购物等开销的话,那么每周的支出还得再增加1000多到2000元。折合下来两个人每个月的开销大概在5000到8000元左右。

  两个人,5000到8000元一个月的生活开销,这样的消费水平对于不少中国家庭来说其实并不算低,但考虑到他们的月度支出是衣食住行外加吃喝玩乐的,那你要这么一合计的话,这个消费就不算离谱了。因为你要是把那些非必要支出都给刨除掉,他们俩一个月下来最多也就花个小3000,而且这账还是在他们顿顿都下馆子解决伙食问题的前提下算出来的。如果他们不那么依赖下馆子,而是选择自己买菜做饭的话,那我估计这生活成本还能再下降个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

  和很多想着要润去加拿大的中国人,尤其是中国的年轻人一样,这位加拿大华裔之所以想着要搬到鹤岗来定居,主要原因之一其实也是——他实在是不想内卷了,卷不动了。是的,你没听错,和很多幻想润去了加拿大就能躺平的人的想法不同,加拿大也是存在内卷现象,虽然比不上国内,但该卷也得卷。或许加拿大那种卷法和中国的没得比,但那也得看相对谁。

  一些中国人觉得加拿大适合中国躺平,那是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中国的内卷强度,去到加拿大那种卷得不那么厉害的地方就相当于是提前养老了。但是对于那些从小就生活在加拿大的人,比如小红书上的这位华裔小伙,人家打小就是在“简单”难度里长大的,所以人家自有自己的一套标准来衡量加拿大的内卷。人家觉得在加拿大卷不动了,想换个地方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我觉得这是可以理解的,算是人之常情。毕竟这种做法和那些老想着润去加拿大的中国人的也没什么区别,无非就是润的方向对调了一下而已。

  至于为什么选择鹤岗而不是中国的其他城市,除了上面提到的那些原因之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鹤岗给他的感觉和加拿大的确实很像,除了语言背景和建筑风格之外,从环境到气候,各方面都像是一个把加拿大的缺点给变小了,但同时又把加拿大的优点给放大了的地方。只要自己和对象的工作收入跟鹤岗当地的不挂钩,单纯只是生活的话,从某种程度上讲,鹤岗确实就是加拿大最好的平替。甚至还可以说,鹤岗是一个在多方面都超越了原版加拿大的威力加强版加拿大。

  说实话,这些年各种润人殖子走线去北美的故事我看过不少,嬉笑怒骂什么的也都经历过了,但这位加拿大华裔的这种情况我还真是头一次见。不是说我没见过海外华人回国定居的,但这种一步到位直接从加拿大搬来鹤岗的我是真没见过。

  而且说来也奇怪,虽然本质都是为了逃避内卷的润,但我对这位加拿大华裔搬来鹤岗定居的选择却反感不起来。恰恰相反,我看了他的故事之后还觉得挺舒缓解压的,我由衷尊重他的选择,并且为此感到欣慰。这不是因为他是一个加拿大华裔,而且他是回国定居,而是因为我从他的故事里看到一种有些人寻觅一辈子也找不到的归属感。

  而这种归属感,用白居易的话来说,那就是:我生本无乡,心安是归处。

  他和他的对象不是为了追寻什么狂热的意识形态信仰而来到鹤岗的,也不是心想着凭着自己的国籍、学历和语言优势就能在当地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人家就是单纯觉得鹤岗适合过日子,所以就简简单单地过来生活而已,这和走线美国的“甜甜圈”之流完全不是一个概念。这帮人完全就是得了失心疯的妄人,他们之所以润出去就不是为了在那边生活的。他们的逃避行为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冒险投机心理,他们是真觉得自己只要在美国刷上几年盘子,就能住上大房子,天天吃牛排了。只要在美国能够落地生根,他们也有机会通过美国的制度设计跻身上流,踏入政界,甚至有朝一日入主白宫。

  所以我们很难对这群人同情得起来,不是说他们润走他乡这个事情对还是错,而是他们润出去的心态就不对。这帮人是什么德性自己就是拎不清楚,生存是生存,生活是生活,工作是工作,创业是创业,我相信无论在哪个国家,这四件事情都是有着分明的界限的,不会因为你换了个地方投机倒把,就能把它们给混为一谈了。

人必须得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自己能得到什么,然后才能去寻找什么,最后才配谈要不要得到什么。

  但是润人殖子们好像完全把这个顺序给搞反了,所以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只能在异国他乡获得穷困潦倒,所以他们才会觉得能吃上一顿甜甜圈也是一件值得发推特庆祝一番的乐事。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人只能挣到自己认识范围之内的钱。我觉得这话换个说法说其实也对:人只能在自己认识范围之内的地方生活。你对自我和世界的认识是怎么样的,你所生活的地方就是什么样的。你只想安安稳稳地过日子,那你无论是在加拿大还是鹤岗,一样能安安稳稳过日子,区别不过是生活成本的高低而已。

  而同样的,如果你想的是干一票大的就能飞黄腾达,那你无论是在中国还是美国,你都注定过不上安稳的日子。你永远都会生活在躁动和焦虑之中,你永远都会觉得自己的一切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得来的,是你自己应得的,满足这个概念在你的字典里并不存在,你想要的永远只有更多,尽管这种过分膨胀的欲望和你的自身能力其实并不匹配。

  这两种人,前者能够获得我们的理解和共情,而后者则只能招致我们的冷眼和反感。因为他们的区别就是凡人和妄人的区别,我们都是凡人,所以我们可以理解凡人。但我们并非都是妄人,所以我们鄙夷妄人。

  我想起了多年前看过的由姜文主演的电视连续剧《北京人在纽约》。那时的姜文还是小鲜肉一枚,在剧中饰演的王起明是个大提琴家。王起明老觉得在中国自己行,去了美国只会更行,所以就扔下了国内体面的生活,拖家带口地跑去了纽约。

  至于结果嘛,我相信大家也猜到了,王起明在纽约别说是更上一层楼了,到头来连地基也没保住。王家在纽约经历了大起大落之后一贫如洗、流落街头,最后连女儿也要闹着出走。

  《北京人在纽约》在剧中有一幕场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北京人王起明在国内是拉大提琴的,那是正儿八经地体面生计,可他来到纽约之后找不到这样的平替工作,只能为了生活四处求职。然而碍于昔日的职场认知错误,他就算找工作也不愿意找体力活,就算找体力活也要找相对取巧的,比如加油站的加油工,理由是“您这活不是一只手就能干的吗?”上个世纪90年代,一个中国人,抱着这种心态在美国找工作,王起明的下场可想而知,他要是能在纽约混出头来,那才真叫奇了怪了。

  除了姜文的《北京人在纽约》之外,后来陈道明还拍了部姊妹篇《上海人在东京》。两部剧的核心设定大同小异,陈道明在《上海人在东京》里头饰演的也是律师祝月这种有头有脸的角色,也是因为觉得在国内混得不如意所以润去了异国他乡谋出路,最后也是因为雷同的原因遭遇了滑铁卢。

  当初我在看这两部剧的时候就感慨:何苦呢?放着国内好端端的日子不过,非得跑出去勇闯天涯,图什么?国内再怎么不如意也比你去国外从零开始好吧?国内你都混不好了,还指望在国外能出头?这种事情你光想想就不靠谱啊。

  现在一晃眼20年过去了,当年饰演大提琴手的姜文和饰演大律师的陈道明,后来一个去鹅城当了麻匪,一个穿越到秦朝当了始皇帝。情随事迁,物是人非,今天的中国早就不是当年可以比拟的了,但即便是在我们如今所生活的这个时代,中国也依然不缺乏王起明和祝月这种人。时空背景虽然换了,但是核心思想没换,他们润走异国他乡的理由还是那些,说穿了就是想当人上人而不得,换个地方做梦罢了。

  但现在毕竟是2023年了啊,如果当年王起明和祝月想润还算情有可原的话,今天再抱着雷同的原因开润,我对这种人就真的是没什么好说了。尊重,理解,祝福,一路走好吧。

  “甜甜圈”们的故事我已经看腻了,我觉得我们是时候略过他们这一章,翻开新一页了。20多年前的《北京人在纽约》和《上海人在东京》虽然拍得精彩,但是那毕竟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已经不能够准确地反映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风貌了。

  我们这个时代也应该有能反映出我们时代风貌的文艺作品来。故事是现成的,剧名也想好了,要拉投资的话我估计众筹也够了。那么现在就剩下一个问题了:

  《加拿大人在鹤岗》到底什么时候开拍?(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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