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会不会犯强奸罪?
四川雅安市的一个法院给出了答案。
热恋中的小冷突然和男友分手。
失恋的她找来4个好闺蜜喝酒。
很快小冷就喝得醉意朦胧,借着酒劲,她跟闺蜜说:“我要找个渣男玩玩。”
几个闺蜜看到她如此伤心,就“信以为真”,在认真挑选后,她们找到了最渣的一个,雷某。
一听到有这好事,雷某自然是惊喜万分,二话不说就把小冷带到了宾馆。
渣男就是渣男。
雷某趁着小冷酒醉,不仅和她发生关系,还把发生性行为的过程拍成了视频,跟自己的好兄弟郑某炫耀。
郑某看完后蠢蠢欲动,表示自己也想“参与”一下,没想到兄弟很爽快地就答应了。
不难想象,接下去又发生了什么。
醒来后的小冷发觉自己被侵害,第一时间就打电话询问闺蜜。
这4个闺蜜呢,完全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大错,乐呵呵地告诉她应她的要求,给她找了个“货真价实”的渣男。
一时间,小冷气愤得不行,她根本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酒后的话怎么能当真呢?
这实在是太荒唐了!
协商未果,小冷选择了报警。
最终,6人因强奸罪获刑。
当然,这其中包括了4名“好闺蜜”!
在许多人的观念里,只有在强迫女性实施性侵行为的情况下,才会获强奸罪。
所以,对于判决,雷某并不服气:
“我经过你4个闺蜜同意了,明明是自己要求找个男人陪的,我又没有强迫她,还能算强奸?”
要知道,法律上对于强奸的定义,是指在违背妇女意愿的情况下,实施暴力、威胁、强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一个喝醉的女人,俨然成为一个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她所做出来的言行举止已经是完全不受个人意志所控制的。
这样的“不反抗”,竟被当作是自愿,这无疑是可怕的。
更可怕的是,对一个女生最大的残忍竟不是遇见渣男,而是来自闺蜜的“好意”!
我想,不只一个女人在失恋的时候都会说过“想找个渣男玩玩”,即便没有喝醉,也算不得清醒。
大家也都会默认这只是句无关痛痒的话,没人真的想找个渣男,玩笑罢了。
但能把“我要找个渣男玩玩”这句话当真的姐妹,到底是真蠢还是假坏?
大概连塑料姐妹都算不上吧。
法律上也没有放过她们,判决她们犯强奸罪。
对此,法院还给出了解释:
女性在强奸罪中如果起到了教唆、帮助作用的,便可以成为共犯,从而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
但在我看来,她们才是这场“闹剧”的主谋!
你把她当闺蜜,她却把你当八卦!
这样的闺蜜你怕不怕?
嘴上说着“对你好”,转眼却不干人事。
比如,张韶涵。
她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有过一个闺蜜叫范玮琪。
在她人生最低谷的时候,范玮琪不仅抢走了她的代言,甚至连助理都没有放过。
大概觉得自己还不够坏,她又在微博发言:这几年辛苦他了,受了极大的委屈?
暗指张韶涵亏待自己的助理,她才是行大义,救他出火海的人。
娱乐圈里,所有她公认的“闺蜜”,都被她坑了个遍。
连小S都说过,“她很假”。
再比如,最近又上热搜的江歌案。
刘鑫一露面就表示:如果维持原判,她就只有死路一条。
一口一个希望下辈子自己能活在法治社会。
甚至还说出了,这五年来一直“避免自己成为刘学洲”的话。
不感念别人救你的恩德,反而还在吃刘学洲的人血馒头!
很多网友看到都气愤不已。
可怜的江歌,遇人不淑,交友不慎,她永远不会想到自己的善举会惹来杀身之祸。
也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用心交的朋友,用命换来的闺蜜,到底是人还是魔鬼。
这不比渣男更可怕?
所以,张韶涵说过:“我从不感激伤害过我的人,因为没有他们,我也会变强,他们只是提醒了我,不要成为那样的人!”
真正的闺蜜是爱你胜过爱自己的人。
人生如果遇到一个,或者曾经有过一个,都是幸运之极了。
而真正的朋友也不在多,一个就够了。
电影《七月与安生》中的七月与安生是一对好的闺蜜,虽然爱上同一个男人,却不忍对方受伤,各自收起自己的感情,保全这份亲情似的友情。
像极了年少时候的我们,那时候QQ签名上随处可见的一句话“你若折我姐妹翅膀,我必毁你整个天堂”。
这样的情谊纯粹得让人感动又羡慕。
但并不是每个朋友都值得你如此珍惜。
那些假闺蜜,看尽你所有笑话,却无动于衷,甚至在暗地里拍手叫好。
就像潜伏着的危险,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在背后捅你一刀。
这样的友情,不要也罢!
人可以善良,但不能愚昧。
那些真正需要你花精力维护的,是家人,是恋人,是真正的好友,是你即使不联系,有困难也会第一时间站出来为你撑腰的人。
人生漫漫,找到一个真心实意的闺蜜是一件非常不容易、非常幸运的事。
如果有,自然可喜可贺,自当好好珍惜。
如果没有,切记宁缺毋滥。
(Z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