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克实的抗战史研究和事实评论

为受过国家教育的中国人写作的内容。属于在大陆不能发表,遭到封印的学术研究。内容都是有最可靠史料根据的事实。一般人并不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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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堡战斗的研究

(2020-02-08 23:39:23) 下一个

一,“北支那”方面军临时航空兵团的损失,补充记录

1.阳明堡前进机场概况

阳明堡机场并不是经常有飞机停驻,有人员把守的机场。日军作战档案中称为“前进机场”。作为战斗时(忻口作战)临时使用的前进基地,主要用来临时囤积油脂,炸弹等作战物资,为需要往返补充,执行爆击任务的飞机提供临时落脚地和补充地点。同样的小型前进机场,附近还可见到宁武机场,大营镇机场和太原作战中只使用了一天的大盂镇机场(太原北30公里)。前进机场的特征一,是有明确的作战指向性。比如大营镇机场使用于平型关战役,宁武机场是为协助在宁武关一带作战的酒井兵团(独立混成第一旅团)时使用,而阳明堡机场是原平镇,崞县,忻口攻击中使用的基地,大盂镇机场则是太原攻击中的前进基地。特征之二,此类前进机场与其说是机场,不如说是一块可供起落用的空地。没有机场设施,也没有围墙,警卫。国军的情报也仅称其为“着陆场”。因为夜间停机十分危险。所以,没有战斗任务和特殊需要时,平时并不利用。有需要使用时临时空运(一部分陆运)地勤,物资到机场,一时设营,战斗结束后立即全部撤出。利用期间也仅仅是数天之内。按关东军釜井侦察机中队的记录,其在大营镇机场有一夜,两天的使用记录,在阳明堡有第一次4夜5天(原平镇战斗10月3日-7日)的使用记录,和第二次10月12日至13日仅一夜两天的使用记录(忻口战役),及第三次11月4日(太原攻击)利用了一天一夜的记录。这也是国军,八路军等为袭击机场,要事先耐心观察,侦查,待敌方使用机场时,才布置夜袭的理由。利用的规模,也都是一中队以下。从各种前进机场的关联记录中,从没有过驻机超过十架的记录。可确认釜井中队利用阳明堡机场时,最多记录了七架飞机。从飞机的行动距离面看,也能知道为什么要使用前进机场。日军援助同蒲线方面作战的基地,在大同附近的阳高机场。离崞县180公里。原平镇200公里,忻口230公里。此距离仅单程飞行时间就需要一小时以上(此时的各种侦察机,轻爆机最大时速约220公里,续航能力5-6小时)。长距离侦查时一般都利用离指挥部近的阳高机场,但若执行爆击任务,利用阳高机场爆击效率就会明显下降。94式侦察机,有爆击任务时可携带最大150公斤炸弹(15公斤10颗),88式侦察机可携带200公斤,93式双发轻爆机最大可携带500公斤[1]*。若从阳高出发到忻口执行爆击任务,一次爆击要往返近500公里,飞行两小时以上。性能面,也是一次出击的界限距离。9月18日至二十日,日军曾数次从阳高出动从飞机爆击太原。此爆击的往返行程达六百公里,等于日军所有飞机的界限飞行距离。所以日军记载,若发生空战或遇到天候不良,出动的飞机很可能飞不回来。飞行大队三轮宽率部队出击太原时,就有如下描述,“远袭太原,从飞机性能面看,接近界限状态。若遇到强敌在空中展开对战,战斗时间拖得越长,飞回基地的可能性就越低。即使取得空战胜利,最终也避免不了燃油耗尽,最终不得不迫降于敌阵地内的悲剧”[2]。但要利用阳明堡机场作中继地,爆击效率就会大大提高。阳明堡机场离崞县仅16公里,离原平镇35公里,离忻口60公里,每一次爆击,都能少飞从阳明堡至阳高间340公里的距离,节省大量的时间,燃料。可见作战中,特别是爆击任务时,开辟、利用前进机场的重要性。一面,若利用阳明堡机场作为基地去攻击100公里外的太原时,往返要飞200公里,作为前进机场的利点就不大了,所以日军在忻口战役后攻击太原时,需要发现,寻找新的前进机场,把前进基地从阳明堡推进到离太原更近的大盂镇。此类被称作前进机场的面积有多大?由于不属于正式飞机场,所以日军并没有记录。当时的正规机场,规模也并不大。若参考日中战争前1933-1934年的日军侦查报告,1937年开战后成为主要基地机场使用的南苑机场为600米见方,忻口,太原作战的最大基地石家庄机场为496×485米,太原机场为854×704米。之后数年间由于航空技术的飞速发展,日中战争开始后,机场面积都有扩大,但一般的前进机场,也绝不会超过以上规模。推测都应在400米见方以里。1937年日军占领顺德(邢台时),有一个速造顺德西南前进机场的记录,曰 “本17日顺德西南东西150米,南北800米的机场建造中,…预定明日引入风向器等88”,实际上就是修驻一条跑道。阳明堡机场此时仅仅是一块空地,推测跑道也很短。10月17日,北支那方面军临时航空兵团的第三飞行大队最初利用此机场时,就有一架92式侦察机降落时撞到河堤上“大破”的记录。具体的地理位置,由于现在已平为农田,除一处纪念碑以外无有任何痕迹,但据当时国军第 61 军军长陈长捷发给八路军(朱德,彭德怀,刘伯承,林彪)的电报中有称“通报据派赴苏龙口以外之便探于真日(11 日)回报:泊水村与小寨间,阳明堡南四里有敌机架约廿余架之着陆场。从此文件中可判断出此“着陆场”地理位置于阳明堡南四里处,泊水村与小寨村之间。参看现在的航空地图,可见此地南方有滹沱河堤,泊水村西方亦有一条小流,机场应在小流之西,滹沱河北的空地中修建。南方,东方都有天然堤防。

2. 日军飞机损失补充记录的分析

从前进机场的性质,规模,利用记录和与国军邯郸机场夜袭的记录,报导比较看,击毁24架飞机肯定不会是事实。由于受损的日军航空部队没有记录,所以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在日军的战损记录和补充记录中。阳明堡夜袭中八路军到底炸毁了几架敌机?日军的战损记录档案中有如下内容,“10月18日,93双轻一架(番号不明)于阳明堡机场遭到敌袭击,大破”,(摘要栏)“投弹瞄准镜一台同时损坏”[3]

此记录是北支那方面军向陆军省申请补充时提出的证据资料。北支那方面军的临时航空兵团全体,此时保有约180架飞机,分布在津浦,京汉,正太,同蒲各战线。为了及时补充战损,约每十天统计一次,并将损失证据一起呈报陆军省。以上资料既是是10月中旬申请补充时提出的证据。性质属于机密文件,绝不是什么给外人看的宣传品。可见10月中旬,陆军的航空部队(临时航空兵团)在华北各战线共损失各种飞机8架。其中也包括10月18日,八路军夜袭阳明堡机场时被击毁的一架93式轻轰炸机。

若仔细阅读全部文档内容,还可了解损失飞机补充的具体申请程序如下,(以下图是文件中节录的重要片段拼组)。北支那方面军参谋部在集计旬间战损后,数日内先向陆军省提出补充申请,即右侧《方军参一密第56号》文件。本件(中旬战损)于10月23日提出。作为证据出示的,既是中段的统计损失报告。内容具体到机种,所属,损坏日期,地点,损坏原因等。并盖有陆军航空本部第二部(主管補給、修理、調査等事项),和“机秘密受附”等印章,以示航空本部对此件的承认和鉴定结果。从记录中的损坏原因看,约有一半属于自损。当时的飞机质量,驾驶技术都还不成熟,侦察机常有迷失方向后走失的记录。

陆军省在接到申请后,经陆军省大臣,次官以下各部门传阅审批(下图右,可见各主管部门的传阅章)后最终决定。从此件看,期间约需要一个月。决定后陆军省副官通知(“通牒”)北支那方面军结果,同时指示命令(“达”)掌管调配飞行兵器的航空本厂长,实施兵器调配(下中文件)。运输费用由临时军费项目负担。如此,约一至两个月以后,新飞机即可运送到前线交付部队使用。下图左为最后决定的补充品目,数量。因为损害调查制度严谨,可信,一般飞机的损失,都可按申请如数补充。但从下左图文件看,对10月中旬的申请,飞机只补充了两架95式战斗机,其他未与补充。笔者考虑原因是飞机的备品不足。其他装备品等,基本都得到了如申请数的补充(1443-1445页)。(此文件共三张细目表,在此省略)

以上文件,出示了一个包括阳明堡机场夜袭损失在内的,北支那方面军10月中旬航空兵器的损失总数报告和补充数,补充方法的全过程。推测当时还应附有损坏的具体添附资料(如航空本部第二部专业人员的鉴定结果,附属照片等)此类文件若齐全的话,可以掌握整个航空兵团全体的战损状况,遗憾的是今日的档案中其记录并不完全。有关1937年中的战损和补充,笔者只收集到了9月下旬,10月中旬和10月下旬的三个记录,其余已经散逸。作为参考,将其他两个也出示于下。9月下旬,北支那方面军共申报,申请了4架飞机的损失,此时还不存在太原战线(太原作战于10月1日大本营下令开始),所以损失都出于津浦,京汉两战线。四架中包括,一,9月22日于保定北受敌弹毁损的一架轻爆机,二,同日在天津北,沧州南被敌弹击落的两架重爆机,三,25日在机场内因故障烧毁的92式侦察机一架。10月1日北支方面军提出申请,8日陆军省给与认可,此件没有经过陆军省内传阅,所以比10月中旬的一件,最终的批准决定要迅速得多[4]*。并且从左图看,申请数量,种类都得到如实补充。从文件判断此件没有上呈陆军大臣,而是由次官单独处理,格式要低一层,所以能迅速得到结果。

下图是十月下旬的申报,补充,此件也没有经过陆军省内传阅。11月1日由北支那方面军参谋部提出,12日就得到批准。损失的8架各种类型的飞机都得到了如实补充[5]*。此类简化手续的应急处理,推测是为了保证前线作战需要,若层层审批,拖迟时间会影响到战局。从记录中的飞机损失地点,也可看出一个特征,即激战地域已经从津浦线转移到了京汉,正太线方面。损坏地点的井陉,娘子关是第一军20D,109D援助太原作战的激战路线,石家庄也是向山西方面爆击出动的飞行基地。阳明堡机场也记录了又一架侦察机的损坏,记载为17日,应是中旬报告中遗漏数的补充。可见旬报统计很难及时,准确集计分散在整个华北地区各部队的损失。17日损坏的侦察机一架,降落时撞毁于河堤,可见阳明堡机场的设备条件简陋,此机很可能是为了18日轻爆机中队进驻机场前作事先侦查时出的事故。阳明堡机场,在13日昼间被关东军临时航空队临时利用之后,至18日间只是一片无人的空地。

以上三个旬间损失,虽不连续,也可概算出北支那方面军临时航空兵团,每月损毁飞机数量约为20架。临时航空兵团7月中旬赴大陆参战时的总机数统计约为220架,此时统计约180架,由于申请,补充过程要1-2个月,且技术故障多发,所以飞行中队经常处于缺员状态。从此点分析,即使10月18日,仪峨第一飞行团能派出第五飞行大队的一个轻爆机中队赴明堡阳机场,飞机全数也不会超过六,七架(编制9架)。其中的一架“93式轻双”,用日军的损失报告核对,可确定的确成了八路军手榴弹的牺牲品。  八路军129师769团的夜袭战绩,除“大破”一架“九三双轻”之外,难道没有其他战果? 笔者认为肯定还有。至少应有其他几架也受到不同程度损失。只不过都是轻伤,如弹孔,弹片痕等,小修即可,不影响飞行,所以不值得一报。同时申请的装备品单据中,应有受损零部件补充的内容。

二, 夜袭中的日军部队及损失记录

1 日军的作战记录

八路军第129师夜袭阳明堡机场的实际战果,除了“大破”敌机一架外是否还有像10 月 19 日,作战部队七六九团长陈锡联的战斗报告(这是一个价值最高的内部汇报资料)中记录的那样,与“两个中队”(约300名)敌军作战,并以自损30余名的代价,达到使“敌伤亡一百以上”的战果之事实 ?

对此日军内部也有记录,内容如下表。可见10月29日(19日)夜袭中,日军方面参战部队为“第七师团后备步兵第三大队”的一部,总人数为74名。“敌方”记录为“共产军129军500名”,战斗结果,敌军死亡19名,友军损失为负伤2名。战斗中消耗步枪弹2294发,缴获步枪3支,手枪两支,步枪弹350发,手枪弹23发。战斗中的兵员损失,八路军“战果”报告的毙伤敌“100余”和日军“战损”记录的负伤2名之间,也有天壤之别的大差。自报“战损的”可信度远远大于歼敌“战果”报告,这是战史研究的一个基本原则,但此资料是否可信?下面还需要先分析介绍一下史料的性质,并进行一下史料批判程序面的鉴别。 此记录出于《北支軍兵站監部行動詳報》中的一个附表,名《隷下各部隊主要討伐(戦闘)概見表(第1号)》。是掌管后勤的北支那方面军兵站監部(总后勤部)的记录。由兵站监部副官,辻村宪吉中佐监督制作。辻村宪吉,在国内并不是一位陌生人物,曾是1939年11月3日雁宿崖战斗中日军独立步兵第一大队的指挥官(大佐)。在国内出现在在不少描写黄土岭,雁宿崖大捷的横店剧本中,形象塑造为指挥雁宿崖战斗的日军有名的拙将,并被杨成武的回忆录和各种抗战剧本宣判被 “击毙”在雁宿崖战场。辻村于1939年4月调至独立混成第二旅团(6月,阿部规秀少将接任旅团长)前,在北支那方面军下属的兵站监部任副官,掌管后勤业务。《北支軍兵站監部行動詳報》以作表形式,记录了兵站监部下属各部队于1937年8月22日始,至兵站监部解散(改组)前1938年7月7日约一年间的各次战斗。由于是后勤部队的作战统计,所以其中留下了许多与共产党八路军作战的记录。可以说避开正面战场,“专打敌后勤部队”的共产党八路军抗战初期的主要战斗,各次“大捷”,都出现在这个表中。如对平型关大捷(小寨村附近战斗),阳明堡机场夜袭,雁门关伏击战等,只要是属于兵站监部所管的后勤部队的战斗,此表中都有记录。所以,对研究八路军的战史来说,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日军方面的档案记录史料。笔者之所以称辻村宪吉虽在军旅中是一位战场上的败将,在战史研究面却是一名杰出的记录者的理由即在于此点。辻村不仅善于记录,并能珍惜保管历史档案。此资料同其它重要历史文件,如通州事件(1937年7月)的详细记录,雁宿崖,黄土岭作战的详细记录等,都被辻村宪吉个人从战火中精心保存下来,战后1965年去世前,寄赠给防卫厅战史资料室。若此人真像横店剧本中描写的一样被“击毙”在雁宿崖,今天很多与共产党八路军作战的有关重要史料也就不会存在了。

2 史料的问题点

问题是此记录虽为军内的公式记录,却存在很多记述面的错误,情报并不太准确。这是经过与其它各种资料的对比后,笔者所得出的结论。以平型关大捷的记录为例,此表中记录的仅仅是老爷庙战场的自动车部队(小寨村附近战场的第二十一联队的行李队,不属于兵站监部管辖,所以没有记录),记录的作战期间为9月22日至28日,场所为小塞(寨)村附近,敌军为“百十五师的约1500名,友军为自动车本部及二个兵站自动车中队(第八十二、八十七)”。战斗结果为“敌军死亡约40名,友军损失为死17名,伤50名,消耗弾药为步枪弹7780发”[6]*。先不提文字笔误(小寨写成小塞),此记录有两个明显错误,一是死亡人数,当事者兵站自动车第二中队战斗详报记录的是“本战斗中我方损害为新庄队长以下41名战死,另有负伤,生死不明者约50名”。若再加上笔者对中西中队的死伤考证(死亡14名,负伤数不详)死伤全体数约120名。但此处记录的死伤总数仅仅为58名。二是将兵站自动车“第2中队”,错写为“第82中队”。可见此记录并不严谨,内容经常有误。为何?若分析史料的性质,可见史料出自于北支那方面军兵站监部(责任者伊田常三郎少将)1938年7月20日作成的“最终报告书”中。据报告书最后部分中寺内寿一(方面军司令)和伊田常三郎的“别辞”(7月20日),此时,由于方面军改组,旧兵站监部在此解散(之后改为方面军直辖部队)。名为「北支军兵站监部行动详报」的文件,即部队解散前,由专人参考了兵站部保存的各种记录仓促拔萃,汇编,制表而成,属于兵站监部全体的最终报告书中的战绩一览表。作表时期在小寨村战斗发生一年之后,作表者也不是战斗、事件的当事人。方法是将各时期的各部队的战斗报告,缩减绘制成一个连续图表,所以在做表中的统计、拔萃,填写过程中产生笔误也不足为怪。兵站监部的组织,已决定解散,既是有错,也不会再被追究责任。如此,此表是一个第二次性的,仓促编成的简化表,并不能看作为原始的重要机密文件,其价值并不高。但由于本件能保存至其它原始资料已散逸的战后,所以发生了稀少价值。即成兵站部作战的唯一历史记录。资料中有关阳明堡夜袭战也存在两个错误。一是将共产军129师,错写为“129军”,二是作战日期10月19日,被误写为10月29日。这两点错误都很明显,可立即判明是笔误。一者,八路军没有129军,若袭击的是阳明堡机场,肯定是129师的错写。二者,阳明堡夜袭战斗发生在10月19日, 29日时八路军129师并不在阳明堡。据129师的战史记录,阳明堡战斗后该师立即向“娘子关东南及以南之敌侧后挺近…自10月20日至28日,…先后在长生口,东石门,马山村,七亘村等处(娘子关东南方)”伏击作战,10月29日,该师已前进到娘子关东南平定县附近的打游击,29至30日“已转至昔阳城附近地区”[7] *。此地(昔阳)位置于山西南部,离阳明堡至少有200公里之远。所以可判定10月29日,肯定也是19日之訛。从死亡数19名的记录看,可发现和129师自己记录的“伤亡30余名”很接近。日军不会知道被带走的伤员数字,19名肯定是129师769团撤退时没能带走遗留在机场附近的尸体数。是否包括最高指挥官的赵崇德营长不明。至于日军方面损失是否只是负伤两名?由于没有其他资料佐证,也不能肯定为正确。但在没有可靠数据,佐证出现之前,此史料也属于一个不得不承认的唯一统计数据。因为其属于自报的“战损”,至少比八路军方面宣传的“战果”报告(歼敌100余名)要正确得多。

3 第七师团后备步兵第三大队考

担当机场守备的第七师团后备步兵第三大队到底是怎样的一个部队?后备步兵大队属于兵站监部管辖之下的各种后勤部队,如运输,建筑,掘井,修路,搬运,铁路,照明,高射炮等部队中的一部,是后勤各部队中作战部队的主力,主要担任警备(铁路,机场设施),护运等任务。其中的7D第三大队,据笔者调查,是专门守备机场的警备部队。下属四个中队中,两中队属于涿州方面(京汉线)的第二兵站部管辖,两中队属于马厂方面(津浦线)的第四兵站部管辖[8]*。不同天津,北京,塘沽等据点兵站,带番号的兵站,都属于地域中移动的野战兵站部队。平型关大捷的中出现的自动车中队,即属于张家口方面的第六兵站部。后备步兵第三大队原属是第北海道七师团(北镇部队)的步兵第27联队。此类后勤部队都是卢沟桥事变后为了给华北派遣第一线部队(第五,第六,第十师团,临时航空兵团)“作后方支援,补给,联络”而临时动员组编的后勤部队”,在全国范围内的军管区动员,共组成了200余支各种各样的小部队。统一归支那驻屯军兵站部,之后归北支那方面军兵站监部管辖。1937年7月27日下动员令后,在北海道第七师团管区内,共动员编成了五个后备步兵大队,一个后备工兵中队。“全体将兵,如同部队番号所示,都是由后备役(退役后5年以上)老兵组成”。组建的主旨很明白,即动员这些战斗力不高的体力弱,年岁高的后备役老兵的目的,并不是上前线作战,而是为战争中需要扩大的后勤部队服务。虽然属于各地师团的军管区征集组编,但作战命令系统上和原师团没有任何关系,属于独立的,编制外部队。此时北支那方面军兵站监部管辖下的后备步兵大队,可判明有第七师团的第一至第四,第八师团的第一至第四,近卫师团第五,共九个大队存在。近卫后备步兵(本应是东京军管区)第五大队,和北海道的第七师团有什么血缘关系不明,是与第七师团后备步兵一起编成派遣的部队,也登录在第七师团建制下[9]*。从一览表记录中还可以看到,近卫(GD)后备步兵第五大队,是和共产党八路军接触作战次数最多的部队,可判明八路军雁门关战伏击战的对手就是近卫后备步兵第五大队。兵站监部1938年7月解散改编时,再编为北支那方面军直属兵站关系部队。其中步兵被称为“第三后备队”。编制中可见有7D的4个大队,8D的2个大队,14D的1个大队,9D的1个大队,和5D的2个中队[10]*。近卫后备步兵第五大队,此时编入驻蒙军。据《旭川第七师团》史记录,编成后的后备步兵各大队,“8月17-18日,从第七师团管区的旭川,札幌出动,按《临参命第66号》,配属给支那驻屯军兵站部”。8月31日北支那方面军组成后,转为其“兵站监部”管辖下。后备步兵第三大队长为广辻金次郎少佐,四个中队长为大森茂,古畑保,金堂信重,西村荣一”。9月14日,此部队进驻天津后,后备步兵第三大队被分配到京汉,平绥两线,为北支那方面军第一军,和第五师团等服务[11]*。部队的分工如何?从1937年9月21日兵站监部的《军队区分》表中可得知,第七师团后备步兵第一,第二大队的任务是铁道线守备,第三大队是配属给临时航空兵团。即是以机场守备为专职的部队[12]*。 比如第一军的战时旬报中有“有关保定机场,现警备部队待兵站监部所属后备步兵大队抵达后交换岗位”的记载[13]*。还有10月21-27日, 后备步兵第三大队第三中队(古畑队)在春田飞行团的廊坊机场警戒,其中一分队(石井伍长以下13名)担任飞行团司令部警备的记录等[14]*

后备步兵第三大队兵员的定员数仅700名[15]*,分为四个中队,又被分散于北支那方面军管区内津浦,京汉线的各处机场,如南苑,廊坊,保定,石家庄,德县,阳高等。由于人少,以上的大基地机场,最多也只能分配约两小队守备。下表集计的是第七师团独立步兵第三大队的战斗记录,包括机场周围的局部战斗,可见阳明堡夜袭战的74名,是守军人数最多的一次大战斗。其余的战斗,应都是属于小型骚扰。从以上记录看,八路军129师记录的阳明堡机场有敌2个中队(约300名)守备的记载,绝不会是事实。7D后备步兵第三大队的作战统计阳明堡机场属于被临时利用的前进机场,无战斗任务时并没有驻军。所以74名守军应是18日临时进驻的部队。具体是第几中队所属,现在不能判明,可掌握的只是兵员总数为74名,与八路军夜袭作战中负伤两名。此外还应有飞机中队的数十名空勤,地勤人员协助战斗。

 

注释

[1] 「日本陸軍機諸元性能表」『陸軍航空兵器の開発、生産、補充』付表第二。[2] 佐藤喜一郎『空の御楯 : 日本空中戦士伝』陸軍画報社、1943年、86页。[3]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4120154900、昭和13年 「陸支密大日記 第2号」(防衛省防衛研究所)1450页.[4]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4120138200、昭和13年 「陸支密大日記 第2号」(防衛省防衛研究所)[5] 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4120163400、昭和13年 「陸支密大日記 第4号」(防衛省防衛研究所)[6] 同前「隷下各部隊主要討伐(戦闘)概見表」JACAR:Ref.C11111444000.№1572.[7] 八路军第一二九师战史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战史》编委会 编 / 解放军出版社 / 1991/14-16页。[8] JACAR:C11111443300、1400-1403页,北支軍兵站監部行動詳報 昭和12年9月1日~昭和13年7月7日(防衛省防衛研究所)[9] JACAR:C04120637500、1569页,昭和13年 「陸支密大日記 62号」(防衛省防衛研究所)[10] JACAR:C14060904900、584页。大陸命綴(支那事変)巻03 昭13.05.10~13.09.19(第0101~0200号)(防衛省防衛研究所)[11] 示村貞夫『旭川第七師団』 総北海出版、 1984年、 248-249页,此处有一点误,按北支那方面军的记录,第三大队分配给津浦,京汉线第一,第二军的兵站。在平绥线方面的后备步兵大队是近卫后备步兵第五大队。[12] JACAR:C11111443300、1395页,北支軍兵站監部行動詳報 昭和12年9月1日~昭和13年7月7日(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C11111443400,1420页。[13] JACAR:C11111005300、93页。第1軍戦時旬報 (第 ~12号) 昭和12年8月31日~12年12月20日(防衛省防衛研究所)[14] JACAR:C16120312100、793页,第4飛行団戦時旬報綴 其1 昭12.10~13.4(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JACAR:C16120312400,834页。[15] JACAR:C04120637500、1569页,昭和13年 「陸支密大日記 62号」(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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