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的人与人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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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的同性恋

(2005-03-22 23:38:33) 下一个
假如你去看中国20多年前的书报杂?,就会发现那时流行的”唯一正确”说法是: “中国根本没有同性恋”,如果明明见到实际上同性恋的存在,便会说:”同性恋是一种外来的西方病”。 同性恋(homosexuality)这个词,是匈亚利医生本克尔特(Karoly M. Benkert)於1869年才创用的.这并不是说古代无同性恋者。恰恰相反,无论在古代中国还是希腊,都有过一个同性恋的黄金时代, 同性恋不但不认为是不正常,还曾是一种高雅的风尚。同性恋不但在中国历史悠久,而且古代中国的同性恋历史记载的完备和同性恋小说的丰富,在全世界堪称独一无二。 以中国的情况来说,基於卫灵公和弥子瑕, 汉哀帝和董贤,魏王和龙阳君的同性美谈,同性恋在古代中国得到了"馀桃","断袖",“龙阳”的美称∶ 《韩非子》的「说难」篇说,卫国的国王卫灵公,很喜爱一个美男子弥子瑕。按照卫国的法律,若偷驾国王的车子,应处以断足的刑罚。有一天,弥子瑕听说他母亲病了,便偷驾国王的车子去看他母亲,国王听说之後,未加处罚,反而称赞他孝顺;又有一次,弥子瑕与国王在果园中游玩,弥子瑕吃到一个很甜的桃子,便把剩下的一半给国王吃,国王又称赞他,竟然不顾君臣体统,分吃馀桃,说明多麽相爱!所以後来称同性恋为「馀桃之癖」。 《汉书》记载,汉哀帝非常爱董贤,出游时哀帝和他共坐一辆车子,在室内则同床共卧。有一次,白天两人一起睡觉,哀帝睡醒了要起床,但董贤还在熟睡,而且压住哀帝的衣袖,哀帝为了不吵醒了他,就叫人把衣袖割断而起。所以後来又把同性恋称为「断袖之癖」,或简称「断袖」,有时也合称为「馀桃断袖」。 《战国策》记载说,魏国的国王和龙阳君是很好的同性伴侣,同床共枕,很为宠爱。有一天,魏王和龙阳君同船钓鱼,龙阳君钓到了十几条鱼,突然哭了起来,魏王问他为什麽,他说开始钓到一条鱼很高兴,後来钓到更大的鱼,就想把开始钓到的小鱼丢掉,因而想到四海之内,美貌的人很多,生怕王得到别的美人,便会把他抛弃,所以哭了。魏王便保证绝不会,并且下令禁止谈美人,犯禁的便要全家抄斩,表明了他是多麽真挚地爱龙阳君。所以同性恋又称为「龙阳之好」,简称「龙阳」。 中国是世界历史上同性恋文献最丰富的国家。不但二十四史这样的“正史”中有很多记载,还在清末编出了《断袖篇》这样的同性恋专集,编者匿名,记载了约五十个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同性恋事例,这本书被收入1909到1911年在上海印行的《香艳业书》中,或许这是中国古代文献中唯一专门记载同性恋的专书。明清之际还出版了《宜春香质》,《弁而钗》这样的完全露骨描写同性恋的中篇小说集,以及文雅赞美同性恋的小说《品花宝鉴》等。几年前一位义大利的汉学家(中文名字叫“魏浊安”,他曾将《断袖篇》全文译为义大利文出版),在美国公立大学排名第一的名校柏克莱加州大学,以对《宣春香质》和《弁而钗》的研究,得到博士学位;台湾也有人同样以研究《宣春香质》和《弁而钗》两本书而得到博士学位的;美国有学者依据《断袖篇》等,写出中国同性爱的专著,一时颇受注目。 近代中国,1940年代,著名社会学家潘光旦教授,在译霭理斯的《性心理学》所作的译注和附录中,系统地考察了中国同性爱的文献。香港的“唯性史观斋主”在1964年出版了《中国同性爱秘史》上、下两册。小明雄在1984年出版了《中国同性爱史录》。我步潘光旦教授的後尘,用英文写成《中国历史文献中的男性同性恋》长文,1987年发表在国际著名的同性恋学术刊物《同性恋杂?》(Journal of Homosexuality),首次向西方学术界披露了《宜春香质》等书中的同性爱描写。该文的中文稿,则收在台北出版的《性的社会观》一书中(巨流图书公司,1987年),後也收入了我的另一本文集《性情怡人-阮芳赋性学杂论》(海天出版社,深圳,2000)。 值得注意的是,上面引的三则故事,说的同性恋主角都是国王。其实,西汉的十个皇帝,几乎每一个皇帝有同性恋物件∶ 皇帝 在位年代 同性恋物件 文献出处 -------------------------------------------------------------------- 高帝 西元前二O六~一九五年 籍孺 《史记》卷一二五、《汉书》卷九三 惠帝 西元前一九四~一八八年 闳孺 同上 文帝 西元前一七九~一五七年 邓通、赵谈、北宫伯子 同上 景帝 西元前一五六~一四一年 周仁 同上 武帝 西元前一四O~八七年 韩嫣、韩说、李延年 同上 昭帝 西元前八六~七四年 金赏 《汉书》卷九三 宣帝 西元前七三~四九年 张彭祖 同上 元帝 西元前四八~三三年 弘恭、石显 同上 成帝 西元前三二~七年 张放、淳於长 同上 哀帝 西元前六~西元一年 董贤 同上 这就表明,至少在春秋战国和秦汉时代,同性恋不但不犯禁,而且很可能是一种「雅癖」。魏晋南北朝时代,男性同性恋也是上流社会的一种风尚。例如,魏晋七位著名的文人,号称「竹林七贤」,据著名的中国古代性生活的研究专家高罗佩(Van Gulik)博士的论证,至少其中的嵇康与阮籍是有同性恋行为的。因为在《世说新语》「贤媛」中记载了山涛的妻子,在晚间窥视客居她家的嵇康和阮籍,同床共睡有同性性行为。其他一些著名的例子,见两晋南北朝正史中有关同性恋的记载∶ 同性恋者 身份 同性恋物件 文献出处 苻坚 秦王 慕容冲 《晋书》卷一一四 王僧达 大臣 朱灵宝、王确 《宋书》卷七三、《南史》卷二一 庚信 著名诗人 萧韶(长沙王) 《南史》卷五一 陈文帝 皇帝 韩子高 《陈书》卷二O、《南史》卷六八 元悦 王 崔延复 《北史》卷一九 辛德源 大臣 裴让之 《北史》卷五O 自唐至宋元,有关同性恋的记载较少。明清两代,关於男性同性恋的记载又多起来。Eric Zhou用英文写的《龙和凤》一书中,讲到清朝同性恋的盛行,一节题为「满族人嗜好同性恋」,写到咸丰皇帝、同治皇帝以及一些达官显贵的同性恋;另一节题为「『兔子』作了宰相」,写到乾隆皇帝所宠爱的同性恋对象和坤作宰相的经过。「兔子」是对男性同性恋物件的俗称之一。下面是两个清代突出而可靠的同性恋事例。 第一个是清朝初年男性同性恋者热中的苏州人王郎。王郎名紫稼,妖艳绝世,举国趋之若狂;年三十,游长安,许多豪门贵族,争相宠爱;为了得到与王郎的同性爱恋,虽死不辞。许多著名学者和诗人,例如吴梅村、钱谦益等都曾争相歌颂。 第二个例子是清代杰出的学者和大臣华沅(字秋帆)与李郎的同性恋。1760年华沅中状元时,李郎被称为状元夫人;华沅的官做得相当大,他的幕僚也跟著有同性恋的癖习。据钱泳在《严园业话》中的记载∶「华秋帆先生为陕西巡抚,幕中宾客,大半有断袖之癖;入其室者,美丽盈前,笙歌既协,欢情亦畅。一日先生忽语云,快传中军参将,要鸟枪兵弓箭手各五百名,进署侍候。或问∶为何?曰∶“将署中所有兔子,俱打出去”。满座有笑者,有不敢笑者。後先生移置河南,幕客之好如故,先生又作此语,时馀适在座中,正色谓先生曰∶不可打也。问∶何故?曰∶此处本是梁孝王兔园!先生复大笑。要一千名士兵才能把「兔子」都打出去,虽为笑语,也足见在座同性恋者数量之多,华秋帆的官署简直是同性恋者的俱乐部了。 值得特别提出来的是,清朝乾隆、嘉庆年代,盛行「相公业」。相公的本义是上层社会中的年轻男子,但在清朝也用它来称扮演女人的男演员,後来则成为男伶而同时是同性恋对象的一种称呼。「相公业」一词中的相公,指的就是供男性同性恋者作为性爱物件的男人。後来有人觉得这样使用「相公」一词不妥,便改称「相姑」或「像姑」。在北平「相公业」一度很盛,他们营业的地方称为「相公堂子」或「相姑堂子」。「相公」是演戏中女性角色的男演员,他们平日打扮也女性味十足,说话嗲声嗲气,身上洒满香水,走起路来扭扭捏捏,很能使一些同性恋者著迷。相公堂子(相姑堂子)直到清末民初才废止,小旦才专心一意的以唱戏为业,不再出卖肉体,作同性恋的对象了。清代还有一种处所提供男性同性恋的物件,那就是某些道观。南京曾有一个「朝天宫」,据说是一个有名的「供应小道士」的男妓窟,多数用以招待有同性恋癖好的达官豪客,索价极高。(引自《世界日报》一九八五年十月二十一日,一九八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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