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彼岸洋插队

一介教书匠,酷爱自家乡;寓居多伦多,桑梓永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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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海拾贝(56)可怜天下慈母情

(2017-12-19 08:27:38) 下一个

     

 56. “荣军”享红利  “小脚”赔终生   

       

   在毛泽东时代,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

类人统称“五类分子”,是无产阶级的专政对象。

运动”此起彼伏,每逢“运动”,总是先拿这些人刀。

他们有不慎,就会成为“运动”靶子,大会批,会斗,

在旁人的呵斥中,整天灰溜溜的。一个村百口人中

那么几个“分子”,大家共同出工,定时吃饭,集中居住,

这些人无形之中置身于群众目光的天罗地网之内,他们唯有

老老实实,绝不敢轻举妄动。所以,时的专政对象一言一

行都必须慎之慎,在睡梦中都不丝毫造次。而整天慷慨

激昂批判他人者,方面需要保自己根正苗红一贯正确

光辉形象,另一方面也怕一言慎跌入万劫不覆的深渊。所

以,那时的社会风清气正,令畅通。“阶级斗争,一抓就

灵”,还真是那回事!


   必然之中有偶然。我们村就有一位“通天”级人物——小

脚,她既戴地主分子帽子,又不参加地主分子会议,当然也

免去了挨批被斗的厄运。

   女子缠足陋习始于何代不详。苏东坡在《菩萨蛮》中这样写: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

   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 

   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

   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道路留香不吝惜美女的脚步,久久敛束着丝罗袜如在水波上走。

见她那舞步如旋风,都不留下步履踪迹。暗暗地穿着宫廷样式的

鞋适合走路稳健,而并立两脚行路就困难。你说纤细美妙到何种程

度,该是很难。要说“纤妙”,必须把妇女托在手掌上去看她的

脚。)”

 

可谓缠足第一词。
 

 

不难看出,和西方女性的束腰穿高跟鞋一样,缠足完
了取悦男性。


   在封建时代,女人就是附庸,纯属花瓶,是专供男性欣赏

的玩物。在小脚时尚的年代,女性的小脚成了社会追捧的焦

点,也是礼教的牺牲品。天足女性被认为是大逆不道,定性

为没有教养,主流家庭是不会娶一个大脚女人作媳妇的。越

是有一点文化知识,有一点纲常教养的家庭,越是受制于封

建礼教。越是爱女儿的母亲,越是把女儿的脚缠紧。“三寸

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出现女儿的脚不足三寸,进进出

出均需要他人抱的“抱小姐”,并且深受主流社会的追捧。


   清初,统治者曾一度下令禁止女人缠足,但一直未冲破封

建桎梏。辛亥革命及至五四运动,人们的思想意识才逐步开

放,缠足的陋习才渐渐被摒弃。听母亲说,家乡一带在这时

才允许女孩“放脚”。


  根据年龄判断,我村的“小脚”就出生于缠足时代的末

期。试想能够将这种天怒人怨的陋习强行延续下去的家庭,

社会地位一定不俗。“小脚”其人名副其实,脚小、个高、

肤白、貌端,动若风摆杨柳,行则婀娜多姿,故第一任丈夫

是邻村富裕子弟。可惜她命运不济,丈夫经商葬身黄河刚继

承财产,又逢“解放”头戴“地主分子”帽子。一个寡妇,

带一双儿女,在这种天翻地覆剧烈动荡的社会安身,其难度

可想而知。


  正在她山重水复的时候,一位尽享时代政治红利的“荣誉

军人”退伍了。


  这位“荣军”其实是以抓壮丁的方式跻身国民党军队的一

员。 据他自己说:入夜的哈尔滨,昏黄的路灯下,总有花

枝招展的站街女向你抛媚,让人心驰神往。说完之后,感觉

漏了自己的底儿,立刻补充说,我可没干过那事!我当时只

有初中水平,也是唯一的听众,但总感觉有“此地无银”的

味道。


  辽沈战役,国军一败涂地,他只好乖乖缴枪。摇身一变,

他又成了受人尊重的解放军战士。“解放”时又脱下军装,

复员家乡,美其名曰“献身社会主义建设”。


  抓壮丁之前,家里就穷得叮当响,顶梁柱被抓走,顿时妻

离子散。“荣军”回到家乡,正逢农村“分宅分地正忙”之

时,政府分给他最好的宅院,撮合最美女人“小脚”的婚

事。


  对于家乡美女,他当然是垂涎三尺。但女方却犹豫再三:

自己虽不算大家闺秀,即便小家碧玉与一个浪荡天涯的兵痞

子能否委屈一辈子?转念一想,对方是贫农成分,荣誉军

人,受政府优待,被乡亲尊重,若从子女的前途及个人命运

考虑,实在是无可挑剔。


  政府又及时承诺了至关重要的政治待遇:嫁给“荣誉军

人”,虽不能摘掉“地主”帽子,但可以免开“分子”会

议,一双儿女可随男方家庭成分,不被社会歧视。


 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小脚”只好咬咬牙,用自己的一生

换取后代的前途——谁让自己生不逢时呢?


  后来,一双聪颖的儿女没有辜负母亲的希望,凭借过硬家

庭成分付出个人努力,一个入主南方某大学教授,一个胜任

西北某地区医生。


  儿女成才,妻贤子孝,惬意的生活让荣誉军人开始作贱

了。


  20世纪70年代,人人都需要考虑填饱肚皮的问题。但这时

候荣誉军人的日子却有滋有味:拿上养儿女定时寄回的赡养

费,带着事先准备的花生米,来到大队代销点,打上二两散

酒,就着柜台,“吱儿”喝一口烈酒,“嘎呗儿”嚼几颗花

生,让所有耳闻目睹者羡慕有加。酒壮色胆之际,竟向美女

代销员非礼。


  儿子单位效公,媳妇家庭尽孝,这位公爹却趁机吃起了“窝边

草”,不断窥视儿媳隐私。他不小心暴露“扒灰”本性:都

说人多不仰脸(即平躺)睡觉,但我家的媳妇却能睡还香。

完全忘记了公爹关注儿媳睡觉姿势是否有伤风化。他得手了

吗?难说!媳妇意外怀孕被儿子羞辱后命归黄泉却是真的。


  荣誉军人仗恃自己有几个臭钱,就拿钱买春,甚至将魔爪

伸向幼稚少女,“七次一毛钱”就是他留下的无耻凭证,也

因此被法律严惩,押进监狱,狠狠改造了一通。


 对于丈夫的鲜廉寡耻,心知肚明的“小脚”佯装糊涂,没

见她们夫妻吵过、闹过,更没见和亲戚朋友倾诉过。“小

脚”一如既往,强颜欢笑,与丈夫苟合一生。乡亲们私下都

说,这是她的“命”!谁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吗?


  常言说;人要作,天不容。 也可能是“小脚”的大度,

“荣军”没活到八十就一命呜呼了,而“小脚”却移居儿女

处安度余生,享寿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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