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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导言

(2023-12-04 07:37:03) 下一个

《论美国的民主》(De la démocratie en Amérique)是法国思想家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创作的社会学著作,分上、下两卷,分别出版于1835、1840年。
《论美国的民主》全书分为两卷,第一卷分为上、下两部分,第一部分讲述美国的政治制度,第二部分对美国的民主进行社会学的分析。第二卷分四个部分,以美国为背景发挥作者的政治哲学和政治社会学思想。 [1]
该书的基本思想在于承认贵族制度衰落的必然性和平等与民主势不可当的发展趋势。它既是第一部对美国社会、政治制度和民情进行综合研究的著作,也是第一部记述美国民主制度的专著。作者把民主作为一个对象来观察。没有掺杂自己的观点加以论证。 

为《托克维尔全集》中之《论美国的民主》所作的导言

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laski/mia-chinese-laski-1949.htm

拉斯基 1949年

当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和他的朋友古斯塔夫·德·博蒙于1831年4月动身去美国的时候,安德鲁·杰克逊就任美国总统刚刚二年出头。他们所去的美国,正处在深刻而广泛的变革时期。1787年结成联邦时只有东部13个州,现在又多了11个州,其中有两个州,即路易斯安那州和密苏里州,已经伸延到密西西比河以西。阿帕拉普亚山地和密西西比河之间的地区,这时已经开发得足以取得州或正式领土的地位。
1800年美国还只有500万人,到1831年便已超过1300万人,而且其中三分之一已经是定居在阿帕拉普亚山地以西了。
生活在这新开发地区的居民,具有拓荒者拥有的一切粗犷品质,他们自信,而且胆大敢为。他们狂妄自大,目空一切,不承认任何人对他们的主宰。他们蔑视一切清规戒律,而且大部分人认为文质彬彬是懦弱的表现。他们有炽烈的民族气概,而如果说他们是坚强的民主主义者,则这种民主主义主要表现在社会关系方面,而很少表现在政治关系方面。
他们大部分人是携家带口,迁到西部来躲避东部工业地区的日益艰苦的生活条件的。在东部工业地区,商业兴盛造成的资本主义的发达,意味着工资水平太低、劳动时间过长、工厂的生活条件恶劣、居住条件卑陋和经常有失业的危险。
教育设施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大概在1831年还有100万儿童不能入学,因为他们不得不到工厂去劳动。不仅大部分州规定欠债蹲牢,而且靠不住的银行组织还会使本来不多的工资减值,给人们存放在银行里的一点点积蓄的安全造成威胁。工人政党和工人报刊的出现虽然为时不长,但至少已经可以表达工人的愿望,促使工人成立工会。尽管一些著名人物,比如马萨诸塞州的丹尼尔·韦伯斯特和法官斯托里,弗吉尼亚州的詹姆斯·麦迪逊和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都发表过一些忧心忡忡的警告,但除了直至1843年才勉强承认成年人选举权的罗得岛州以外,其余各州只是默认成年人有选举权。
在纽约州的最高法院首席法官肯特悲伤地预言成人选举权将使政权“落于对自己有权行使的权利的性质和重要性一无所知的人们之手“,声称这会使“穷人和败家子控制富人“的时候,他不过是以简单扼要的语言说明了老一辈人没有能力理解一个由财产决定法律的殖民地社会的选举制度,已经不能长期存在于以经常变化的规模不断扩大并使政治平等具有了自然规律所固有的原则的外观的社会。
安德鲁·杰克逊的胜利,使美国人生活的几乎所有方面呈现出新的气象,并促进了教育制度的改革,促进了新型大学的创立,促进了监狱制度的根本改善(其声誉已经传到法国),促进了全国和平信念的出现,促进了罗伯特·欧文思想的推广,促进了钱宁、伊莱亚斯·希克斯、约瑟夫·史密斯推行的真正的宗教改革,促进了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和华盛顿·欧文等作家的成长和很快就被欧洲承认的具有本国特点的美国文学的发展。——这一切合在一起,可以称得起一次真正的文艺复兴。1829年,第一条使用蒸汽机车的铁路开始运行了。许多发明使家庭生活和农业操作变得更为简便了。1831年,威廉·劳埃德·加里森创办了他的《解放者》报,而次年他领导的“新英格兰反蓄奴制协会“的成立,则证明很少有新的社会推动力不在美国的某一地区受到欢迎。不久以后爱默生在评论自信的一篇文章中所写的一切,就已经可以适用于托克维尔和博蒙在1831年经过38天的旅程而到达的美国。爱默生坚持说:“我们既不是附庸,又不是残废,更不是逃离革命的胆小鬼,而是领导者,是救世的人,是服从上帝的旨意并在混乱和苦难中留下足迹的造福者。“事实上,如不了解美国人拥有的强烈的自信心和炽热的生命力,不了解哪些地方证明他们正在使人们的生活,尤其是使一般人的生活变得空前健全和圆满,谁也研究不好杰克逊时期的民主美国。毫无疑问,这个时期的美国仍有其阴暗面,而且南部各州的阴暗面还很突出。同样地,它也有悲观主义者,也有经济活动的停滞使人怀疑它能否不断增长的时刻。狄更斯10年以后初次访问美国时所写的东西,对1831年来说也同样真实。狄更斯写道:“这里的人民多情,慷慨,心胸开阔,好客,热情,心情舒畅,对妇女有礼貌,对所有的外国人都坦率真挚,乐于助人,很少有人们时常提到的那些偏见,经常表现得十分开化和文雅,很少有粗野或令人讨厌的举止。“在托克维尔访问美国的1831年,美国报纸的声音非常低沉,人们对于批评过分敏感,并且总是喜欢批评那些主张实行所谓私生活权利的欧洲惯例的来访者。在狄更斯访问美国的1842年,这种情况仍然没有改变。我们还应当指出,在南北战争前访问过美国的欧洲人,即使他们也象狄更斯和哈里斯·马蒂诺那样表现得和蔼仁厚,也可以说大部分人都不得不一致作出如下的两点结论。第一点结论是:使他们大为吃惊的是美国和欧洲的差异,而不是它们的相似之处。第二点结论是:他们一方面被美国人的激动情绪所感动,另方面又被美国人决不让功绩泯灭的坚决意志所打动。詹姆斯·拉塞尔·洛威尔在撰写他的关于“外国人表示的某种谦逊”的著名评论时也没有忘记指出:一个自认为显然优越于旧社会的新社会,正应当从外国人表示的谦逊中或至少是应当部分地从其中来为自己作结论。在现代,我们在十月革命后的俄国与世界其他各国的来往中,也看到与此相似的反应。

当托克维尔在美国进行考察的时候,他才25岁。托克维尔出生于一个极端保皇党人的家庭。对这样家庭来说,波旁王朝的复辟是对他们在大革命时期遭受的苦难(只是由于罗伯斯庇尔垮台,他父亲才免于死在断头台上)和对窃国大盗拿破仑屈从多年的最好补偿。因此,在年轻的托克维尔心中,从上学读书开始就长出了自由主义的幼芽。不错,这并没有使他与父母疏远。事实上,他对在他十分幼稚的童年时期还不能理解的一些思想之能够有浓厚的兴趣,与他父母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儿子的思想独立,允许儿子反对别人对他指手画脚有关。这种情况,或许是他能对新旧两种事物都表示容忍的原因之一。不管怎么说,这种自由主义还相当温和,还象它的鼻祖马尔泽尔布在接受18世纪的哲学家们的思想时所表现的那样,对新思想容易表示好感。但是,这种自由主义也相当警觉,使托克维尔在1828—1830年于巴黎攻读法学结业时,终于理解基佐的著名讲演的意义。基佐在讲演中竭力证明,全世界的历史,尤其是法国的历史,将必然导致中产阶级的胜利。托克维尔认为基佐的这一总命题是无可争辩的,从而使他明白查理十世末年波利尼亚克外交大臣推行的政策,不知不觉地使查理十世走向了失败。托克维尔毫不怀疑,革命一触即发。虽然他目睹了1830年的使人心惊肉跳的“三天”,但他始终认为这正是应验了预言。他早已是波旁王朝的法官,而现又要决心宣誓效忠路易·菲力普的新王朝,所以他在宣誓时必将“非常痛心”,并知道这一决定必然引起家庭的激烈反对和被大部分亲友离弃。尽管他一再宣称他内心坦然自若,但在当时他写给未婚妻的几封信中却清楚地表明,他的决定使他感到处境困难和孤独。1830年10月间,当种种迹象表明新政府有意要他重新宣誓时,他就毫不迟疑地决定必须立即摆脱这一尴尬处境。
正是在这种心情下,托克维尔才同他的友人博蒙一同申请停薪留职,要求访问美国,并答应回国后对美国的监狱管理制度最近发生的变化作出报告。我们不知道他们两人是谁先产生了这次旅行的想法和规定了旅行的目的地,但他们申请的原因是相当清楚的。到国外去旅行,可以使他同家庭和亲友的关系暂时和缓下来。这样,他就有可能既为新政府服务,又不致于使自己的名誉过分快地或过分严重地受到影响。
当然,托克维尔本人对改革监狱制度也很关心,因为他父亲吃过蹲监狱的苦头,而他本人的短期法官经历,也使他有机会了解法国监狱制度的落后情况。此外,他也想提出建议,改革已在法国引起激烈争议的刑法典。显然,个人的雄心壮志对这一决定也起了很大的作用。如果资产阶级的君主政体持久存在下去,则对初创的中产阶级社会进行的现场观察,就可能给托克维尔和博蒙两人所渴望的政治生涯带来好处。从1830年11月起,托克维尔就有意写一本书论述美国;1831年2月,这个想法促使他要就“人人都在谈论但谁也说不清楚“的美国制度如何具体地发生作用的问题举行一次“详尽的和尽量偏重学术的“讨论会。一个作家能就这个题目成功地写出一部书,他就很有希望一举成名,因为他要说明民主一词的含义,而民主这个词甚至当时在法国也被一小撮有名的空谈理论家说成是“完全过时的了”。因此,1830年11月,他们二人提请停薪留职,以便去美国研究那里的监狱生活条件。
他们去托他们可能请到的知名人士从中说项,经过大约三个月的争论和研究,司法大臣才还有点不放心地批准了他们的申请。他们事先请一些人对他们介绍情况,其中有夏多勃里昂,大约还有拉法夷特。法国监狱典狱长还给他们写了介绍信去见几位美国人,而著名的律师爱德华·利文斯顿就是其中之一。他们还专心致志地阅读了一些有关美国的书籍,并在旅途中随身带着让·巴蒂斯特·萨伊的《政治经济学》。他们于1831年4月2日上船,途中抓紧一切机会研究同船人的思想动态。38天后,他们在纽约舍舟登陆。
我们应该感谢G.W.皮尔逊教授,他经过精心的研究,对托克维尔和博蒙在美国的旅程作了差不多是逐日的总结。根据皮尔逊的著作,我们知道他们二人到过什么地方,同什么人接触过,在美国逗留期间得到了那些印象。虽然他们把可用的时间和精力主要用于调查监狱制度,所会见的人物大部分是同他们讨论刑罚问题的,但是他们对美国生活的各个方面也显然很感兴趣。他们的主要考察地区是新英格兰,但他们也访问了五大湖地区和加拿大,俄亥俄州和田纳西州,新奥尔良和查尔斯顿。他们曾特意到华盛顿去就地了解联邦政府的组织结构。他们访问过印第安人的巧克陶部。他们结识了许多美国知名人士:上自在白宫亲自接见他们的安德鲁·杰克逊总统,下至艾伯特·加勒廷、纽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肯特、约翰·昆西·亚当斯、弗朗西斯·利伯和贾雷德·斯帕克斯等人。他们与杰克逊总统的友好会见虽然只是礼节性的,但对其他人的拜访,正如皮尔逊教授指出的,却对他们的观点的形成具有重大的影响。他们还同几乎代表美国生活各个方面的其他男男女女进行了较短时间的交谈。他们提出了无数问题。托克维尔的家信或他的笔记和日记,使我们清楚地知道他在哪些方面事先拟好了问题和希望得到各界人士的不同答案。
毫无疑问,托克维尔也漏掉了许多东西。比如,他们在加拿大访问时,只限于会见法裔居民并同他们进行讨论,结果妨碍了他们全面地掌握加拿大问题的实质。他们感到法裔加拿大人是被征服的人民,受到胜利者不列颠人的压迫;而且认为他们应当过上昔日在法国那样的生活,成为法国人的后代。托克维尔有时也轻率地接受某个名人,比如贾雷德·斯帕克斯的理论,而没有深刻研究名人用以作结论的证据。他太容易轻信美国报纸对政治问题所作的恶毒评论。但是,同当时的仍须经过政府检查的法国报纸比较一下,就可以使他知道美国报纸的撰稿人所要证实的东西只是他自己所接受的印象,而不是本人的见解。当约翰·昆西·亚当斯和埃勒里·钱宁告诉他宗教是美国民主的主要保障之一时,他忘记了亚当斯曾认为法国大革命是宣传不信宗教的结果,忘记了钱宁不仅是个著名的上帝一位论者,而且也曾积极维护他个人的信仰。钱宁认为他个人的信仰是一种与自然宗教差不多的宗教,而自然宗教本身就是向接受无神论迈出了一大步。
但是,他那追根问底的求教精神是值得佩服的。他去美国,一部分自然是为了摆脱在法国的尴尬处境,但有一部分是出于一种雄心,即希望自己一举成名,如果可能,还想在那里发现美国生活方式中一些使法国采用后既能保持国家强大又能顺应走向平等的潮流的因素。他坚决相信,欧洲文明的任何部分都不能顶住这一潮流。如不充分注意托克维尔的旅美经历与他初到纽约时所持的一套原则(用“信念”一词,可能更恰当一些)之间存在的联系,是不可能理解皮尔逊为我们整理出来的那些珍贵资料的。托克维尔不是民主主义者,他的最大希望首先是找到可以限制暴政和特权的方式与方法,因为他认为暴政和特权是社会动荡不已的根源。他相信国家权力的广泛分散是限制暴政和特权的良好办法,但他对普选却毫无兴趣。充其量说,他不过是古典学派自由经济的信徒,但他又确信政府通过增加公民之间的交通手段(比如,修筑道路和开凿运河)和办好邮政服务,能给全国人民办许多好事。他虽然不希望国家政权和任何教会之间有直接的联系,但又认为社会的安宁和民情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该社会的成员具有宗教信仰,甚至推测一个教会的信仰越没有教条,似乎就越难维护社会的基础。他去美国的时候,就相信立宪君主的政绩要比共和国的好。后来,他仍然这样认为,并举出一些理由,说这部分地来因于政党的有害的捣乱精神,部分地来因于地大物博使人们不去争夺政权,而把精力用到谋求生活舒适和发财致富方面。他认为,美国人的幸运在于他们的历史是“一张白纸“,而不在于他们独具世界上最先进的实际政治修养。他认为美国人之能够享有自由,不仅仅是因为彻底的分权使地方政府可以有余地去影响全国政治,而且也是因为人们在继承“陪审制度”的长期历史传统当中养成了“最直接地行使人民主权”的习惯。
托克维尔在旅途中访问的地方越多,越感到法国的社会制度矛盾重重。路易十八的《一八一四年宪章》基本上是贵族性质的;但是,自从法国的民法典也象美国那样否定了长子继承特权以后,贵族政治的精神已被平等的思潮所取代,平等的思潮在法国也象在美国一样必将取得胜利。托克维尔认为,任何政府都不能阻止这一思潮的发展,充其量只能以法律把它范围起来。然而,美国制度的特点在于使多数管理国家,并通过法律使多数受到最大的尊敬,而这个多数又被社会上的最有教养的阶级所领导。尽管美国社会有许多缺点,但它确实有其伟大之处。那里的人是自由的,他们的精神是独立自主的,他们有自信心并善于合作。他们的这些品质,也在限制国家的那种总是保护特权,从而限制个人的独创精神的“家长式统治”的需求。成年人选举权实际上意味着每个美国白人都有投票权。政治活动基本上是不受限制的,经济发展没有止境,没有封闭社会的那套体制,财产也不可能过分地集中到少数人手中。托克维尔说,如果历史的未来就在于走向这样的平等,那末对于法国来说,再没有比学到美国获得成功的重大秘密更为重要的了。
随着在旅美途中的深入考察,托克维尔对这种观点又不断增添了新的内容。他坚信,设在华盛顿的中央政府或各州的中央政府权力不大,有两大好处:一方面可以避免过分的统一,另一方面又可以对每个地方的本身利益提供强有力的刺激。但是,他同接待他的美国人的交谈,尤其是他同艾伯特·加勒廷和纽约州立法机构的克林顿集团首领约翰坎菲尔德·斯潘塞的交谈,表明他对报纸的种数的众多,对两院立法制的存在,对临时更换陪审员和律师的规定,以及对大量的不同教派的共存,都相当满意。他原以为,这样多教派的林立,必然强制人们去维护自己所信的教派,但他看到的和谐的道德风尚,又使他消除了这种怀疑。托克维尔还进行过其他一些暂短的会见。他从这些会见得出的结论,表明他的直观推理能力非常敏捷。他和博蒙一同在荒漠中度过的难忘的两星期,使他确认美国当时的西部边疆与其说是一个停脚点,不如说是一条使人们很快就能达到太平洋的大路。这条道路虽然只能使他依稀看到拓荒者当年留下的建设痕迹,但无论如何它是后来政治和社会革新的基础。他认为,印第安人的气质比美国殖民者评定的高尚得多。但是,他面对印第安人的这些美德,却没有象夏多勃里昂和费尼莫尔·库珀那样在他们的娓娓动听的浪漫主义描写中学着卢梭赞美高尚的野蛮人。毫无疑问,印第安人在商品化社会必然产生的压迫下受到了严重的创伤,但是他也清楚地看到,由于征服者美国人给印第安人安排的条件,印第安人既十分懒于又十分懈于适应征服者对他们提出的要求。他同博蒙先生一样,对美国人奴役黑人非常气愤;而且我们可以看到,他在从俄亥俄到肯塔基的途中所描述的奴役黑人的最坏后果,主要是使奴隶主迟钝和粗野了,而不是使奴隶对自己的权利漠不关心了。他承认波士顿的大主教们的态度高尚,同时也指出他们的态度比纽约的大主教好。他接着指出,这种差异应当归因于在波士顿有一个悠闲阶级,他们继承了大量的家产,有足够的金钱,不必去经营实业。这个阶级无疑同欧洲的上层社会人士相似。当然,这个阶级的人数不多。还应当指出,他很快就看出丹尼尔·韦伯斯特首先是一个大野心家,特别贪图掌握政权。他看到美国的工作人员有严守时刻的习惯,并认为这是经常劳动的结果。他也指出美国人对门第没有成见,只要双方互有情感,出身不会成为结婚的障碍。托克维尔在波士顿同哈佛大学校长昆西讨论地方自治政府的意义和美国的尚未开发的广大土地之后,认为自己才开始看到对个人发展很少限制的行政管理所起的重大作用。托克维尔认为,如果一个这样的人打算进行某一公益事业,比如说创办一座医院或一所中学,则他可能更容易得到国人的同情和自愿合作,比向政府求援还有效。当然,一个人的行动肯定没有公家的行动大。但是,如果大家的力量加在一起,同心协力,共同努力,效益就将大得多,而且会产生在执行任何政府计划时都无望产生的深刻的道德影响。因此,托克维尔得出了显然可以作为他的整个社会哲学体系的基础的结论。必须指出,托克维尔早在开始编著他的大作之前就已确信自发的选择是自由的秘诀,只应当把政府看作是在紧急情况下私人无能为力时才求援的备用力量。对此还应当补充一点,即他逐渐认识到,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限制政府的权力视为宪法的实质。他认为,国家权力是一种危险的东西,所以一个政府的法定权力越小,暴政的危险也越小。特别是经过长时间的口头的和书面的讨论之后,他不得不承认法国政府的最大弱点,就在于它干涉地方事务的权力太大。正如他父亲对他说过的那样,这种“令人讨厌的中央集权的结果,只能是妨害地方发挥主动精神,让地方放慢行动的速度,使公务人员怠惰和对事无巨细都要加以控制表示反感。因此,分权就成为自由的秘诀。“但是,托克维尔并没有到此止步。他越深入研究斯帕克斯提供的材料,就越相信多数在某些细节上可能是不对的,但在整体上却总是对的,而且没有任何道德力量可以超越多数的影响。关于这一点,他还补充说:每一个个人,每一个团体,每一个城市或国家,是其本身利益的唯一合法裁判者;只要它不损害别人的利益,谁也无权干涉它。对这个题目他还续有发挥。他认为,由于民主可能感情用事,所以必须制定预防这种危险的保护措施。因此,他赞成两院制,赞成政府首脑有否决权,赞成并非不重要的“复审”原则。事实上,他比这走得还远。他从每个公民都是自身利益的最高裁判者这一观点出发,主张共同体不能组织得使每个公民事事都可以指望依靠这个共同体,因为不这样的话,共同体就要承担它不能很好完成的任务,而且会削弱个人的志气。托克维尔在旅美的最后几个月,思想上开始产生一些疑窦。追求物质享受的热情是不是有点过分?财产上的悬殊是不是会妨碍追求实际的政治平等的努力?经常改选果真能够防止在任的当权者实行暴政?或者反过来说,如果在任的当权者不讨好他的选民,他是不是还能保住他的职位?这样的选举会不会妨碍优秀人物报名参加竞选?它会不会妨碍政府将一项巨大的政治计划贯彻到底?他访问宾夕法尼亚州时同人们交谈之后,思想上就产生了这些疑窦。在巴尔的摩,人们告诉他:统治美国的是律师。巴尔的摩的拉特罗布先生向他解释说:如果财产太平均了,则杰出的人物就不会太多;在北部由于商业突飞猛进,才使一些实业家对社会取得了绝对的控制权。在舆论方面,多数要求照他们所希望的最小公约数来征税,而安德鲁·杰克逊的当选总统,则证明军功对共和制度发生了“有害的影响”。有些人也和他一样,都异口同声的说:民主不适于办理外交。托克维尔逐渐得出结论,认为共和制度对美国北方比对美国南方更为适宜。他日益加深地确信,一个国家的地理特点和民情比它的法制更为有力,虽说法制有利于民情的形成,但民情中有一种比任何法制都更为有力的东西,而且这种东西能把人民所创造的法制中存在的最坏东西消灭干净。当他发现文明的传播未使杰出人物辈出,而下层阶级的消灭又不等于上层阶级的出现时,感到如坠入五里雾中,无法理解。这个使他困惑不解之谜,又促使他作出如下论断:尽管美国人民对本国政府的了解比其他国家的人民深刻,但缺乏伟人领导国家。言论自由之广泛已使他感到吃惊,而当时存在的结社自由,既受到他的赞美,又使他目瞪口呆。特别是在他同银行家尼古拉斯·比德尔进行一次有趣的谈话之后,使他更加大惑不解,因为他未能发现美国的政党也象他在欧洲所见到的那样是为了实现伟大的思想而组建的。比德尔满怀信心地告诉他,只有总统和国会短兵相接,美国的事情才能进行得最好,而我国制度的优越性的最好证明,则是没有政府我们仍能容易存在下去,没有行政的管理我们照样前进。他听完之后,真是感到闻所未闻。在1831年11月将要结束旅行时,他在长期的旅游考察中积累的丰富材料,通过他的广泛概括和透彻洞察而开始开花结果。在匹兹堡和在俄亥俄州时,他就已经指出:最多不过30年,那时决心来这一带定居的移民就难于发财致富,如果他们想要发财致富,就不得不投奔新的地区。他开始认识到,虽然出身和才干在美国也有一定的作用,但衡量一个人的价值的自然标尺却是金钱。他认为,美国人是一个对精神享受最不感兴趣的民族。美国人最关心的是多赚钱,他们对财富有一种崇拜思想。据他观察,美国和法国之间的最大区别是:在法国,出身和职业的不同,在人与人之间制造了永久的而且是不可逾越的壁障;而在美国,这方面的差别并不妨害结婚。简而言之,在美国社会有一种灵活性,可以使人不考虑法国的那种为区别阶级而任意规定的条条框框。当然,在美国,人与人之间也有差异,但人们总是希望排除这些差异。于是,产生一个重要的效果,即在美国,任何阶级都感到在发展上不受阻碍。他对联邦能否把如此广大和如此参差不齐的国土团结得固若金汤,曾表示过一些怀疑。他对华盛顿政府把国家的重要职位分给执政党的党员和支持者的制度的效果,也曾有过疑惑。从欧洲迁来的广大移民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抛弃过去的一切的新社会。这个崭新社会一点也不重视它所继承的传统,它对祖先的才智也不感兴趣。托克维尔从调查中了解到南方黑人的处境,所以不能不为蓄奴制的惨淡前景表示深切的不安。他认为蓄奴制是一种具有破坏作用的劳动制度,只能使奴隶主养尊处优和颓废下去。但是,托克维尔的这些感受,清楚地表明他被美国人生活的活力和快速节奏打动到什么程度。思想和实业以飞快的速度齐头并行。人们不仅深刻了解本国的自然资源,而且也深刻了解开发资源所需的人才。在美国,没有什么静止不动的东西;有时,人们对一项公共工程比如伊利运河的重要性还未了解,但国家已经着手开凿了。到处都有各式各样的企业,没有任何死规定因强求某种一致性而阻止人们不断革新。只有纽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肯特那样的保守派,才会害怕各种公司的迅速发展。托克维尔认为,组织公司是激发人们从事劳动所需的积极性的有益措施。他确信,一个自立自主的民族,即使某一法律有益,但它如不受人们欢迎,也不会去制定它。他知道,除非有某种危机要求加重税收和进行必要的征兵,就不用指望美国人会放弃民主。当托克维尔上船离开美国的时候,他承认自己虽然在美国学到了很多东西,但又思忖美国的民主能否持久。他概述了他认为欧洲文明不可避免地要走的道路;但对如此开阔的远景的评价,他的心里仍然没有谱。

托克维尔在旅美期间曾就所讨论的问题或提问,向许多人请教。任何人如不事先了解他同这些人接触的意义,即不了解这些人之所谈都是个人的亲身经历,并且是托克维尔回到法国后写作本书时所表达的观点的主要根据,就无法理解他所接触的人的名单为什么长得惊人。托克维尔也阅读了许多书刊。他从美国带回一大堆书籍和文件,不过后者绝大多数是有关监狱制度改革的。此外,他一开始写作,就大量利用了自己的藏书,王家图书馆可能找到的图书,美国使馆的藏书,朋友的尤其是美国朋友的藏书。他看过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若干法规、年鉴和档案,读过如杰斐逊论述弗吉尼亚州之类的经典著作,如马歇尔的《华盛顿生平》之类的传记,如托马斯·哈钦森关于马萨诸塞和杰里米·贝尔纳普关于新罕布什尔州的历史著作。他还浏览过许多古书,其中最著名的有科顿·马瑟《基督教美洲传教史》。托克维尔显然特别下功夫参考了法学著作,如斯托里和肯特的法学著作,当然还有《联邦党人文集》。据皮尔逊统计,他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引用过70多部著作,并且通读过20多部著作。应当特别指出,正如托克维尔自己向博蒙说过的那样,他极力不读他同时代人在这方面的著作,如詹姆斯·西尔克·白金汉或哈里特·马蒂诺以及他的法国同胞米歇尔·谢瓦利埃等人的著作。我认为他之所以如此,一部分是因为他不愿意因试图参考访问过美国的其他作家的观感而搅乱自己的直接印象,一部分是因为他要避免任何强有力的相反思潮打乱他显然认为是自己的独特见解和个人直观的感受。
事实是除了少数细节之外,他很少依靠书籍。尽管他在巴黎雇用了两个美国青年帮助他进行研究,但根据这两个青年本人说,他们除了对资料分门别类整理之外,很少帮助他做其他工作。这一点,由两个青年中的一个在1835年回到美国后才知道托克维尔在写书一事可以证明。但是,有些人的指责也很可笑。比如,斯托里就曾含沙射影地指责托克维尔在引用当时的名著《美国法释义》和《联邦党人文集》而不注出处。大家知道,托克维尔非常了解这两部著作,而且很相信它们并经常加以引用。但是,任何人都可以看出,托克维尔在引用这两部著作时,也象利用贾雷德·斯帕克斯和约翰·坎菲尔德·斯潘塞等人向他提供的材料一样,虽然借用了它们,但却作了重新组织,取其精华,去伪存真,使事物恢复了原来的面貌。有时,他的判断并不正确,或者说缺乏真知灼见。比如说,他始终没有理解美国政党制度的机制和意义。有时,他也很武断,比如他对安德鲁·杰克逊的轻蔑评价,在他的书出版16年以后,还使托马斯·哈特·本顿表示不满。实际上,托克维尔总是用法国贵族的眼光去看美国,他宁愿同一个罗马天主教神甫站在一起,也不愿意同一个基督教牧师站在一起,他宁愿到波士顿的沙龙去,也不愿意到孟斐斯的酒巴间去。人们也不能否认,他对自己收集的大部分材料十分珍惜,在整理它们的时候唯恐安排不当,可以说象一个昆虫学家似的,尽可能把自己的蝴蝶标本排列得好看一些。显然,托克维尔应当多多感谢他曾详细请教过的那些人,而博蒙就是其中之一。任何人只要读过博蒙的《玛丽》(一部很好的著作,但后人不愿意承认),就不能不认为,正是两个旅游者在九个月当中的日以继夜的讨论,才给托克维尔的理论勾出了清晰的轮廓。如果没有一位他能够信赖并能谅解他的知心朋友伴随旅行,他就不会建立其他的理论。其实,应当说只是由于博蒙一再写信帮助他,他才得以顺利地写下去的。
无须讳言,不管你从什么角度去看,《论美国的民主》都是托克维尔的著作,而且在写作意图、写作方法和对比方面,既有缺点又有优点。这显然是一部怀有感伤情绪的贵族作品,但它却能高瞻远瞩,看出贵族特权的时代已经日落西山,而一个他所不欢迎的新的阶级,正以飞快的速度走上即将由它统治的历史舞台。他非常清楚地知道,1830年的革命是法国的君主政体和贵族阶级为把钟表的指针拨回到1789年以前的时刻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由于他认识到旧制度已经过时,所以他开始考虑资产阶级胜利之后法国将会如何,并使人相信他应当做这样的最后考虑。人们也许要问:既然托克维尔有了这样的直观认识,那他为什么不试图对已经进入重大的政治和经济改革时代的大不列颠写一部书呢?我认为原因有二:第一,他觉得英国离法国太近,不足以避开一方面是由家庭和朋友,另一方面是由路易·菲力普政府给他造成的困难处境,而美国却离法国有30 00多英里,到那里去以后,因意见分歧而造成的心理紧张可以被时间和空间缓和,他的家庭和上司都不可能在短期内把他召回来,使他有机会从过分紧张和神经剧痛中恢复过来;第二,抱着考察新文明各种特点的目的去访问美国,可以说是等于在新文明传播到欧洲以前到现场研究它的得失。美国对于托克维尔那个时代的许多法国人特别有吸引力。法国曾援助美国建立新的共和国;而美国的1779年,则对法国的1789年的特点画出了主要轮廓。
美国是个新国家,托克维尔的亲属夏多勃里昂写过一篇著名文章报道美国,而博蒙的亲属拉法夷特最初也是在美国找到了成名之路的。在美国内部了解19世纪上半叶的美国,同在苏联内部观察1917年以后的苏俄一样,是一件既使人感到新奇又引人入胜的事情。他来到美国,从后台看了一场大戏,并作出了他的同时代人很少能够作出的生动而有趣的现实主义报告。这是从事政治活动并急于成名的20多岁的青年人初露头角的方法。当然,任何人都不会认为托克维尔不考虑自己要想一举成名,而只凭一股热情去追求目的就能获得成功。托克维尔知道自己很有才干。他所缺少的,只是一个使他能够运用才干的重大题材。
显然,他到美国后不久,就抓住了这个题材,否则你就无法解释他为什么在收集必要材料时能有那样孜孜不倦的精神。同样地,不知道托克维尔一开始就掌握了经过长时期的深思熟虑而准备出来的参考材料,也无法理解他的这项研究。
囿于家庭出身和宗教信仰的封闭社会的时代。已随大革命和拿破仑时代的到来而结束。从此以后,文明的性质将由随着特权的不断消失而日益主张平等的社会思想所决定。金钱,才干,领导权,无所不在的法律权威,对以多数的法律为指导原则的政治制度的影响,都随着贵族在1789年的没落及其无法再抬头,而转移到另一些人手里。一个“新的社会阶层“掌握了国家的最高权力;它将以不同的方式,在某些地方慢些,在另些地方快些,去建立适合它要求的各项制度。托克维尔看到这个后果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社会本身希望保持安宁。托克维尔之所以要到美国去,是因为他确信在那里可以看到这些后果出现后产生的变化。他把所见所闻写出来,是希望不仅能够说服同胞看到本国未来的一般特征,而且可以向他们指出未来的光明前景和可能发生的危险。他对美国发生兴趣,主要的不是因为美国好,而是因为那里有可以使文明、尤其是使法国文明摆脱束缚的哲理。
因此,1835年出版的这本书的第1卷,在叙述美国的政治制度的同时,对它的成败进行了全面的评述。在评述的过程中,他围绕着美国实行多数统治这个主题,指出这个多数统治的最大危险在于它可能变成暴政,而能防止这种危险的措施和办法,则有教育、实践经验、合理的保守主义、宗教、以个人主义为主的公共精神、结社自由、尊重法律、给予各阶级的大量机会,等等。这一切措施和办法,可以减少偶然出现暴政而破坏美国民主制度的可能性。萦绕在托克维尔头里的主要问题,在其著作的两段文字中呈现得最为清楚。他写道:“至于我,当我研究一些欧洲国家已经达到的状态和其余的一切国家都行将走进的状态时,我就情不自禁地认为,不久以后,它们不是享有民主自由,就是陷入凯撒的暴政"。他作结论说:“但我认为,如果在我们中间不能逐渐引进并最终建立民主制度,如果不让所有的公民产生先是使他们学习享有自由随后又使他们行使自由的思想和感情,那末,不管是资产阶级还是贵族,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谁都不能独立自主,而大家都要遭受暴政的统治。我可以预言,如果我们不能逐渐地建立起绝大多数人的和平统治,我们早晚要陷入独夫的·无·限权力的统治。"
这两段文字清楚地说明了托克维尔写作时之所想。法国大革命先是引出了一个罗伯斯庇尔,随后又推出了一个拿破仑。路易十八的《一八一四年宪章》引起了查理十世的专政企图,导致了1830年革命和“中庸政府”的无力治理。托克维尔在写本书的第1卷时,就已经感觉到了“中庸政府”的危险。能否从一个由少数人垄断财富和权力的制度和平而有秩序地过渡到一个由人人分享财富和权力的制度呢?或者说社会的变革非要经过斗争和冲突不可吗?如果能和平实现平等,那代价又是什么呢?如果非冲突不可,那又有没有点希望避免暴政呢?
托克维尔在大约用了三年时间写出的第1卷里,相当严格地坚持了只写美国的作法;而在写完全书之后于1840年出版的第2卷里,他却远远超出美国的范围(尽管他经常把美国放在眼前作为背景),以其比较全面地概括平均主义的文明。这部著作的第1卷与第2卷,不管在写作方法上还是在笔调上,都有一些显著的不同。在第1卷里,他所用的材料大部分都很具体,而在援用引文时也很细心,所以基本上反映了他所要写的美国。有的评论家指出,即使不算某些明显的错误、某些遗漏和某些解释错误,他所作的一些著名的直观论断和这种论断所依据的实证材料,比其他所承担的进行广泛的概括的重任来说,也有些不够分量。但我认为这也无妨,因为我们还可以核对他的观察及其所作结论的正确性。再者,在第1卷里,他虽然赞扬了许多事情,但从未表现出任何热情,而且在展望未来的时候,也总是经过反复考虑才下笔的。他生性持重沉着,作风正派。另外,无论是描写个别现象,还是描写大量现象,从来不带一点幽默或偏爱,这也是托克维尔的特性。但是,我们从他所描绘的图景中,却看到了他的观察细致和直接接触素材的写实特点。
至于第2卷,(没有象第1卷那样成功),恕我直言,不但写得很抽象,而且笔调也很低沉。在这卷里,美国已退为远景,使人看起来有些模糊不清,而且托克维尔所叙述的,大部分是追求物质财富和当时的平均主义思潮的文明的一般特点,但这种追求使他更加害怕文明将来真会毁灭。我认为,作如下的评价既不过分,又不荒诞:在第2卷里我们听到发表议论的,是身为路易·菲利浦的法国议会议员的托克维尔;是站在以梯也尔和基佐为突出形象的资产阶级君主制度的前排的托克维尔;是清清楚楚地知道贵族制度的时代已经结束,但对取代它的资产阶级推行的金融寡头政治又没有信心的托克维尔;是看到在金融寡头政治下越来越多地进入工厂的群众的悲惨生活,比如象在1834年的里昂可怕动乱当中表现越来越不满的群众的悲惨生活的托克维尔。再者,我认为以下的猜测并非没有根据:托克维尔在发表其著作的第2卷时,他对“中庸政府”治下的法国的作为感到失望,迫使他有意无意地扮演了珈桑德拉的角色。法国政局的变化,使这位热爱自由的人,使这位认为提高文化水平是预防平等带来的危险的必要措施的政治哲学家,使这位感到要想使一个民族不陷入平庸的唯物主义的泥潭、宗教就得拥有广泛而深刻的驾御作用的半信半疑的宗教信徒,不得不经常忧心忡忡。他的健康不佳,在竞选众议员时遭到暂时失败(1837年落选后,1839年又当选),以及心情忧郁,也可能在这方面发生了作用。我们永远不会完全弄清托克维尔的观点,但我们可以毫不隐讳地指出,他虽然部分地由于他的名声,部分地由于他对人诚恳而取得了农村选民的善意支持,但政治雄心很大的托克维尔,却没有一点在以议会辩才为主的制度下取得成功所需的才能。
除了亲人知己以外,他对人冷淡和拘谨。他不善于辞令,一点没有迅速适应辩论气氛的能力,看不到已经到了应当妥协或作战略大转移的时刻,而且没有作为一个大议员既能委屈婉转,又能灵活答辩的天资。他过分要求自主,以致永远不能成为真正的党人。他过于坚持原则,好高鹜远,不为了在当时的制度下达到团结和平衡而参加不光彩的阴谋诡计。
他悲观地认为,要达到这种团结和保证其实现的平衡需要花很高的代价。选民的人数缩小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受到严格的限制。抗议的行动遭到残酷的镇压。政治派系倾轧的丑闻一年一年增加,尤其是在1834年以后。如果说工业的腾飞和发展造成了巨额财富,那也很难看出这给群众带来了什么好处。对于托克维尔这样一个渴望发挥重大作用,并象他对自己的妻子所说的那样感到“有无限希望……有无法形容的开展活动和显露激情的需求“,但欲使自己的监狱改革引起人们的注意都无能为力的人来说,可以想见在和他的朋友古斯达夫·博蒙把他们的理想同现实比较的时候,世界对他们就显得有点阴沉了。
不错,托克维克在本书的第1卷出版之后,立即博得很大的声誉。他的同国人鲁瓦伊埃—科拉尔,尽管身居高位,也出面称赞他是孟德斯鸠的当之不愧的继承人。英国的著名人士约翰·斯图尔特·穆勒和拿骚·西尼尔,立即联名声称他的著作是经典性的。但是,他本想在第1卷出版之后得到两项收获。第一,他希望他的同胞承认他是一个了解他们处境的人,从而使他立即取得高官的职位;第二,他希望利用这个职位在法国推行他从美国得来的经验。他的这两个希望都落空了。他的文学观点立即得到承认。鲁瓦伊埃—科拉尔和基佐,夏多勃里昂和圣伯夫,也立即评论其他的著作的第1卷,而对其中的关于政治哲学的论述,评论得最为热烈。毫无疑问,他对所取得的这些成就深感高兴,但这仅仅是他希望得到的满足的一部分。他本希望他在书中表现的政治智慧会赢得政治领袖的地位。他终于明白,尽管他的才华横溢,然而不但距离成功还远得很,而且在政治战场上还不能同那些被他在《回忆录》里轻蔑为没有道德和学问的人进行较量。当这种希望成为泡影的时候,他在第2卷中通篇流露出某种程度的悲观甚至绝望的语调,就决不足为奇了。第2卷里充满了预测性的描写,他预言要出现真正的危机。但当我们客观地分析局势时,既没有看到凶兆和危机同时出现,又没有看到它们各自单独发生。关于凶兆和危机的预言,至少是托克维尔的内心失望的表白,使他不得不在他想扮演主角的一场戏里充当一个观众。

大家知道,托克维尔使用“民主”一词时有些含混。这既影响了他本人,又影响了读者。他在自己的脑海里,对“民主”这个词没有形成一个统一而准确的概念。事实上,他经常用这个词表达好几个意思。他基本上是把“民主”这个词看成是社会的各个方面走向平等的趋势的同义语,认为这个趋势是法国大革命的最重要的和不可逆转的结果,并把他的注意力几乎全部用到这一方面。但是,有时他也用这个词指代议制政府。在某些场合下,他又赋予这个词以人民,特别是散漫的群众的意义。他还用这个词指普选,指社会日益走向可以清扫一切特权,而主要是可以清扫政治制度方面的一切特权的平等的演变。他在脑海里所以产生这种混乱,是因为他去美国是为了寻找他在欧洲已经看到的正在发展中的趋势的后果,而实际上他却认为自己在美国找到了走向民主的趋势。因此,就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理解,使托克维尔和他的读者都陷入歧途。他完全没有及时地发现,他的思想所依据的原则在他开始以为冷静地和沉着地审查他从美国得来的经验时就已经形成。他也没有恰当地理解,他在研究这些经验时,其中的事实就是基于他在旅行中得到的主要原则而确定的。圣伯夫一针见血地指出:“他还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就已开始思考了。“
因此,托克维尔的这部著作的大部分叙述所带的色彩,就是充满了臆测。首先,他对美国殖民地时代的历史几乎没有兴趣,所以他不能恰当地了解那些看来是新鲜的东西事实上早已深深扎根于1776年以前的历史。他特别爱用贵族阶级的词汇来考察当时的英国,所以他不能及时地发现,英国的制度实际上就是美国的第一批移民从母国带来的制度的原版。
他过分相信他所听到的东西(比如:关于杰克逊的评论,关于美国没有政党的说法,关于分权的好处的说法,并由此得出结论说,强大的联邦政府就意味着暴政,而普选就在促进强大的联邦政府的出现),相信关于卓越人物日益不愿意担任公职的趋势的说法(安德鲁·杰克逊当选总统就是这一趋势的征兆)。他过分担心多数的暴政,而在他写第2卷的时候才终于明白,普选实际上是十分容易同一个有影响的少数派政党共存的。他过高地估计了作为群众政治教育的主要方法之一的“陪审制度”的作用,但目前已经很少有人认为法官还能影响临时同他一起执行公务的陪审员的思想方法和性格了。人们也不难发现,他对于选举司法官员制度的猜测主要是从他那惧怕群众的成见出发的,而不是以在现场对美国司法问题进行认真调查为基础的。他大错而特错地认为,宗教可以作为防止唯物主义的有力措施而发生作用;而且据他说,唯物主义是由于民主过于追求物质享受而造成的。他在确信自由结社的原则是防止革命的措施时也走得太远,因为他没有看到自由结社经常造成的后果—出现由力图保住民主的人也反对的某种特权人物所大力组织和资助的压力集团,而只认为自由结社是防止立法暴政的自发性措施。
因此,尽管他的精确观察和对读者提供的现场报道有一部分是很好的,但他却给自己的所见所闻规定了一个不但总是扩大推论的范围,而且往往是很少有事实作根据的论述提纲。这种现象在第1卷里表现最为突出。当然,这并不是说这种提纲的存在阻碍了他表现惊人的洞察力和非凡的预感天才。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他表现出了这些气质,并能战胜先入之见,才使他的书具有了永久的价值。最为重要的是,他能清楚地看到并果敢地指出平等原则还牵涉到许多大大超出政治范围的问题。他认为,美国的联邦有能力在实质上就是一个大陆的广袤土地上制造一个可以实行共同的经商原则的地区,是它保持安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他看到一个国家的边界能够向四外移动的重要意义,认为这是防止人民的主动精神受挫的手段;而在欧洲那样的已经无法向四外发展的大陆,人民的主动精神一旦受挫,就会遭致不满和引起革命。在欧洲,阶级结构的固定不变,是设在天才的发展道路上的障碍。
发财致富的远景日益扩大,工业逐渐在广泛的范围内取代原先由小手工业占据的地位。托克维尔从分析美国的资本主义得出的结论,是19世纪的人所作的直观预言的最光辉范例之一。因为他注意到以分工为基础的工业得到发展,所以他指出:“当你追溯到源头的时候,就觉得有一个贵族集团好象依靠一种自然力从民主社会中产生出来了。“
但是,新旧贵族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甚至是命中注定的。“某些工业在今天的广泛民主之下形成的若干贵族小集团,仍象从前的贵族大集团一样,使少数人极其富有和大多数极其贫困……不仅富人之间没有牢固的联系,而且可以说穷人和富人之间也没有可靠的联系。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不是永远不变的。工人一般是依靠厂主的,但并不依靠某一个厂主……厂方要求于工人的只是他的劳动,而工人期待于厂方的则只是工资。厂方没有庇护工人的义务,工人也没有保卫厂方的义务。他们在习惯上和职责上也无永久的联系。……这样组成的贵族阶级并不能对其雇用的人拥有强大的权力。"“……我们今天的厂商贵族,使他们雇用的人贫困和愚昧之后,在危机发生的时候就把他们推出大门,让他们靠社会救济过活。……工人和厂主之间虽然经常往来,但没有真正的结合。……我们今天亲眼看到其发家的厂商贵族,是世界上从未有过的最残酷贵族之一。……爱好民主的人应该不断密切注视的正是这一方面,因为有一天身分的永久不平等和贵族制度又进入这个世界时,我们可以预言它们一定是从这扇大门钻进来的。"
如果可以说我们在这里看到了托克维尔的直观预言的最高范例,并从今天的角度来看认为它最引人入胜,这也不过是他的许多范例中的一个和最高超的方法之一。这种方法首先在于通过深思熟虑得出一个假定,然后再把深思熟虑的结果用于所掌握的事实,最后当事实似乎可以证明他的想法是正确的时候,就把假定变成原则,以便不仅对研究进行总结,而且为行动提供指南。任何人都不能不发现,托克维尔在写这部书的时候,越是往下写越是感到必须为行动提供这一指南,以便检查自己的论断。托克维尔在去美国的时候就已确信,贵族制度的时代即告结束,并将逐渐为一个以身分平等为时代特征的时代所取代。由于有这样的明确认识,所以他在美国访问的时候就极力想勾勒出一个平均主义社会的面貌,写出它对旧世界特别对法国将会发生的教益。不过我猜想,随着他研究的深入,特别是1835年以后,而日益觉得自己的最迫切任务,首先是提醒他的同时代人避免新旧势力的盲目交锋。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他在当选众议员后发表的重要讲话为什么要竭力证明:如果不听他的警告,就避免不了灾难。我认为,如果读完《论美国的民主》再读他的《回忆录》,特别是再读二月革命即将发生之前他在议会发表的著名讲话,必将承认他的这个结论是有其逻辑的连贯性的,所以他的所有讲话几乎都可当作《论美国的民主》的附录来读。

托克维尔对于人性都有一些什么看法呢?他的这些看法又是以什么为根据的呢?鲁瓦伊埃—科拉尔有一句名言,说他是一个承认失败的贵族;但和大部分讽刺话一样,这句话只含有部分真理。显然,托克维尔决不是一个民主主义者,也很难把他看成是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也同样显然,他的信念并不是贵族的信念,因为他一生从来没有试图与贵族的等级制度妥协的表现。他的《回忆录》清楚地表明,他不是社会主义者,并对当时的社会主义政党不够尊重。
热爱自由的信念,是贯穿在他的一生活动中的一条红线。
这种自由可为人们的社会活动造成良好的精神气氛,而保护这种气氛则是托克维尔的全部努力的中心。他知道,从1789年起,这种自由已不再是少数贵族的特权;但他也看到,这种自由有被浑浑噩噩的群众的盲目行为破坏的危险,因为这些群众在以其坚决一致的个人主义态度抵制自由,而自由正是他要不惜一切代价保卫的人格的唯一无二特点。他以一个不怕面对最坏结果的思想家的清醒头脑确信,新产生的文明的种种趋势,都在向消灭人格的这一唯一无二特点的方面发展。因此,他要全力以赴的目标,是保护这种自由,并反对他认为是平均主义原则所造成的令人讨厌的单调一致。他害怕习惯势力,担心追求物质生活的安逸会窒息人们对伟大思想的兴趣。他担心财富的积累会造成以金钱来衡量人的地位。
他也担心追求物质生活的安逸会扩大分工,以致使普通公民在安逸当中完全无法培养自己的能够以广阔而十分冷静的眼光评价生活,并且既能热爱丰富的精神生活又能使物质需要得到充分满足的人格。
因此,我认为他终生如此热心寻求预防措施的性格就来源于此。这也就是他为什么宁愿要一个代议制政府,而不愿意要一个独裁政府的原因,他认为代议制政府有可能不让“多数的暴政”施虐。这也就是他为什么不得不认为一个民主社会必须有宗教信仰来防止永无止境地追求物质享受的原因。这也是他为什么确信分权十分重要的原因,因为分权是使国家的公共目的变成公民个人生活的一个有机部分的途径。他对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坚决拥护,是与他为分权进行的热烈辩护分不开的。结社自由、言论自由和分权是公民的行动的保证,并为防止那种践踏人类尊严的独裁的官僚统治提供了手段。在美国,他赞美公民有自信心,有安全感,有创造成就的热情。美国人不承认地位低下是命中注定的。他们既强烈反对人们轻视自力谋生,又强烈反对人们依靠与职务不相干的出身和财势去发号施令。他也赞赏美国人在社会阶梯上能上能下的气质,自由发表意见的勇气,以实践为基础的习惯,拒不作传统的俘虏的决心。不过,他承认这一切收获也使他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普选的当选人,比如象美国总统这样的重要人物,也不敢挫伤普通人的意见。集中精力追求财富,不仅使最有能力的人自外于政界,而且也缩小和贬低了野心的标的。物质方面的成就可能使人逐渐降低所追求的目标,高瞻远瞩的人也必须迁就群众的习惯。美国人的水平是比较高的,但在群山之中高峰并不太多。美国人是一个讲求实际的民族,不大善于思考。他们凡事考虑眼前的利益,而不大追求长远的利益。他们所重视的,是够得到、摸得着、切实存在并能用金钱估价的东西。此外,他们追求安逸舒适的热情,或许会使他们遭到金钱制造工业贵族的危险。
这种贵族虽然非常强大,但责任感比较小。这种贵族一旦出现,它的法律的严酷程度将是无法忍受的。这种危险很可能导致激烈的内战,其规模将比希腊和罗马的最惨悲剧还要大,直到有一个新凯撒出来扼杀自由的理想为止。
在过了一个多世纪以后的今天我们再回顾托克维尔的政治哲学时,很难对这位哲学家的直观推理才能作过高的评价。
如果想到托克维尔毫不理解杰克逊改革的意义,想到他一点也不知道政党的重要性,尤其是想到他很少或根本没有考虑到工业生产的剧增的意义及其使初兴的美国就不断出现大城市的效果,这样来评论他就显得更为合适了。其实,说他所描绘的美国甚至在他写书的时候就正在消失,而为他提供主要材料的人不是大部分也是小部分在当时就已批评或十分怀疑他所坚持的论点,也不算夸大其词。为他提供材料的人,无论是贾雷德·斯帕克斯还是斯托里,无论是约翰·斯潘塞还是爱德华·埃弗雷特,都很少有平均主义的民主观点。对于高傲、性格严肃而有点忧郁、生性热情、怀有雄心壮志的托克维尔来说,不但能战胜他家庭出身和所受教育的影响,而且能以充满想象力的冷静头脑去观察这个他不大同情并不抱太大希望的社会演进,真是难能可贵。很有可能象皮尔逊所说的,托克维尔从观察到得出结论所走过的道路,只有一小段是建筑在科学方法上的。毫无疑问,大部分结论是深思熟虑的直观的结果,但这种直观的魅力却使《论美国的民主》进入19世纪最著名的社会学成就之林。
当然不要忘记,尽管托克维尔有突出的创造性,但他仍然没有超出19世纪法国社会哲学的主要传统。这个传统并不单纯。正如圣伯夫很久以前所指出的,它在每个时代的浪漫主义运动中都有其流派。这位大评论家暗示说,托克维尔是“一个研究世纪病,即维持病或勒内病的青年人“。虽然在治学方法上他属于基佐学派,但他又时时注意,决不把所遇到的问题研究到他要与自己的过去完全决裂的地步。他提出了一些重大问题,但又无意解决问题所包括的一切难点。特别是在问题涉及到所有制在美国所占的地位时,情况更是如此。对于他为宗教势力与金钱势力和解所做的努力,几乎也可以这样说。尽管托克维尔竭力表示他唯理是从和决不自弃,但他从来没有完全承认自己为使他明知行将寿终正寝的旧秩序与他认为正在上升的新秩序和解所做的努力彻底失败。他看不起由于贪图权势而容易变为资产阶级君主国的新金融寡头政治的工具的梯也尔之流的人物,但他并没有设法认识,更没有比较认真地去理解被这个金融寡头政治的金钱压榨得喘不过来气的法国人民的事业。1841年托克维尔在写给穆勒的一封专谈这个问题的信中说过,他希望资产阶级的法国变得伟大;但他又清楚地说明了自己的观点,即认为资产阶级国家的所作所为根本不能保持他所要求的伟大。他相当清楚地看到,基佐时代人民的贫困和制度的腐败必将引起革命。他十分明确地指出,人民知道他们的政府是不值得信任的;但在当时的法国,却很少有人能象他那样迅速而清楚地看到,当统治阶级把自己的财富和幸福建筑在工人受压迫和受贫困的基础之上时,没有良心的金融寡头政治固有的危险就要表现出来,而社会也要为此长期付出代价。
圣伯夫有一段生动的描写谈到这个情况。他写道:“在这里,我们请来一位优秀、高尚和宽宏的人,并向他说:再也没有比胃更值得尊重的东西了,而呼喊的声音再高也高不过贫苦的声音,大多数人的揭竿而起并不是为了享受,而是为了活命和生存。当前的问题就在这里,对于看来不太高贵和不太适于在政党里混事的人来说,这个问题就不能不是重大的和神圣的事业了。“圣伯夫又进一步拿1847年的托克维尔的洞察力与其鲁东的洞察力对比。他说普鲁东是“纯无产者”,尝过贫困的痛苦,毫无托克维尔那样的优越条件。圣伯夫说得非常正确,托克维尔之接受民主是“理性与必然的结合,而决不是理性与爱好的结合“。在托克维尔求助宗教来号召人们追求精神方面的东西的时候,那也主要是出于他对作为民主根源的平等的担心,而不是因为他相信宗教能够激发。群众。他指望教会发挥使自由免遭平等所带来的危险的作用。
正如他在1852年向蒙坦朗贝尔所说的,但愿他所希望的“有节制和合法的”自由能使人民各得其所。我们还必须指出,托克维尔虽然非常讨厌路易·波拿巴的政变,但对卡芬雅克破坏群众举行二月革命的理想的残酷手段却毫无反感。
上述的一切并不等于说,托克维尔只是隐隐约约地看到了没有伟大理想、从而没有形成伟大政治动力的社会的资产阶级的狭隘观念的危险性。他也多次提到群众政府的危险性,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即胃战胜脑和心带来的危险。那么,他的观点实际上是以什么为根据的呢?一般说来,他是反对个人主义的,但也不能忽略他在《回忆录》中对社会主义所持的怀疑态度。他确认平等是不可避免的,但又认为没有自由的平等是无法忍受的。显然,他反对任何形式的独裁政府,但又对一切支持人民参加政府管理工作的制度的发展表示不安。他害怕由金钱掌握一切大权但又逃避政府职责的独裁制度。他也担心分工的无限扩大会妨碍工人完成公民义务和处于只顾物质享受而甘作行政管理的单纯对象的地位。他瞧不起梯也尔之流的玩弄阴谋的政客。他决不原谅路易·波拿巴践踏自由而建立自己的帝国。他也以同样的理由摈弃无政府主义和革命,但他好象更讨厌不关心国家大事的人。他懂得“人们所说的必要的制度,往往就是人们已经习惯的制度;而在社会制度方面,可能做出的选择要比生活在每一个社会的人所能想象出来的选择广泛得多。"
在出身于贵族而能平等待人的托克维尔身上,有一种东西好象总在抵制他的情感和精神。托克维尔生性冷漠而忧郁,但却雄心不小,很想出任高官。但是,正如梅耶所正确指出的,他决不是只因为爱权而想得权。他反对马基雅维里和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他认为政治家的艺术首先在于:竭尽一切努力,使人相信只有自由的人才有人的尊严,并以此作为崇高的社会意识的一个不可缺少部分。他在美国时感到高兴的是:他看到了一个尊重自由的社会本身在如何发挥它的作用,尽管这个社会实现平等的原则已比任何欧洲国家都更完善,但它仍注意采取广泛的措施来保卫自由。除了在1848年二月事变以后几天他由于性格易于激动而曾身不由己发怒以外,他对普通人都有一种尊重的感情,而这种感情也是他对事物进行判断的基础。
关于人的看法,他在1848年1月3日写给一位知己欧仁·斯托费尔的信中表达得最为清楚。他写道:“一般说来,人既不太好,也不太坏,都平平凡凡……人有劣行,有缺点,也有美德,集好、坏、高、低、正、邪于一身。但总的说来,人还是地球上最值得研究、关心、可怜、亲近和赞美的生物;既然没有天使,我们就只能与最伟大的和最值得我们效忠的同类亲近。“如果我们再稍微深入地认识一下托克维尔,那就不能怀疑他在这里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表达了他的整体思想。
他一心想使政治学变成一门研究美德的科学,并认为从自由的土地上生长出来的美德才是持久的美德。在他看来,爱自由要见诸行动。这就不仅要憎恨奴役他人的行为,而且也要憎恨想从奴役他人当中得到物质好处的意图。这本身就是一种必须“历经千辛万苦“去追求的善。他在其《旧制度与革命》中写道:“谁要想从自由中寻找非属于自由本身的东西,那他就去伺候人好了。"
托克维尔就是以这种精神写《论美国的民主》的。正如伯克的名言所讲,对托克维尔来说,“真理的殿堂”是“建筑在高台之上的。”不错,他的理想远远超过与他一起进行同样斗争的人的理想,从而不难理解他为什么往往感到自己在同时代人中甚为孤单。他的同时代人约翰·斯图尔特·穆勒以及属于他下一辈的阿克顿,可能是用与他的语言相同的语言表达与他的理想相同的理想的仅有的两个人。这两个人象他一样深深地爱上了的那个理想,可以说同托克维尔的理想具有相同的来源:都来自他们所处的时代的制度造成的动荡不安、深刻的矛盾和强烈的抱怨。如果说这两个人谁都没有找到他们想要找到的成功秘诀是有目共睹的,那末说他们谁也没有得到他们最需要得到的或者说对他们报酬最大的东西,也是言而有据的。这两个人都想寻找一个新的世界。他们二人都认为他们所处的世界可怕得无法生存下去。正因为如此,他们才爱上了在他们的时代正沿着展现在他们面前的一条大道寻找通向结束人剥削人的社会组织形式的出路的社会主义哲学。《论美国的民主》一书是一位想在新世界发现能够照亮和复兴旧世界的建设原则的思想家的奋斗结晶。这部书之敢于宣告它所追求的崇高目的,也不失为它的一大优点。凡是认为建筑在平等大厦上的自由才是唯一能使自己分享人类的永恒遗产的手段的人,都不能不对这部书的作者表示尊敬。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译者序言

 法国政治思想家夏尔·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Charles 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 年 7 月 29 日生于今伊夫林省塞纳河畔维尔内伊,1859 年 4
月 16 日病逝于戛纳。家庭是诺曼底贵族。1823 年由默兹的高级中学毕业后去巴
黎学习法律,1827 年出任凡尔赛初审法院法官。1830 年七月革命后,因在效忠
奥尔良王朝的问题上与拥护已被推翻的波旁复辟王朝的家庭有意见分歧,以及为
避免七月革命的余波的冲击,而与好友古斯达夫·德·博蒙商定,借法国酝酿改
革监狱制度之机,向司法部请假,要求去美国考察颇受到欧洲各国重视的新监狱
制度。经过一番周折和亲友的斡旋,请求获准。其实,这只是表面的目的,他们
的真正目的是到这个国家去考察民主制度的实际运用。他们在 1831 年 4 月 2 日
乘船离开法国,5 月 9 日到达美国;在美国考察 9 个月零几天,于 1832 年 2 月
22 日离美回国。不久以后,博蒙因拒绝为一件政治丑案辩护而被撤职,托克维尔
在气愤之余,也挂冠而去。

1833 年,他与博蒙写出《关于美国的监狱制度及其在法国的运用》的报告。这个报告后来被译成英、德、葡等几国文字。1835 年,托克维尔成名之作《论美国的民主》上卷问世。1839 年,他被选为人文和政治科学院院士,并当选为众议院议员(下一届落选)。1840 年,《论美国的民主》下卷出版。1841 年,他被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1842—1848 年为芒什省议员。1848 年二月革命后,托克维尔任制宪议会议员,参加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工作,并被选为新宪法实施后的国民议会议员。1848 年 6—10 月,出任第二共和国外交部长。

1851 年 12 月因反对路易·波拿巴称帝而被逮捕,但因其知名度高,次日即被释放。从此以后退出政界,专门从事著作。1851 年写成的《回忆录》,详述了二月革命的内情。1856 年出版的《旧制度与革命》(或译《旧秩序与革命》),也是一部名著,有多种文字译本。 《论美国的民主》出版后,立即受到普遍好评,使托克维尔名扬海外。据布
雷德利在《论美国的民主》英译本(Vintage Book,New York,1945)卷末的统
计,在托克维尔生前,《论美国的民主》的法文本出过 13 版,逝世后出到 17 版,
尚有两种全集本。另外,在比利时和美国,也有法文本问世。截至 1945 年,共
有英、德、荷、匈、意、丹、俄、西班牙、瑞典、塞尔维亚等十种文字的译本先
后问世,而且有些国家不止一个译本和不止出版一次,英国和美国就有 60 多个
英文版本。这还是一个不完全的统计。据我所知,日本在明治 14—15 年(1882—
1883 年),肥塚龙曾以《自由原论》的书名,由英译本转译上卷出版。至于中文
的译本,1968 年有香港今日世界社秦修明等人由上述的 1945 年英译本转译出版,
但这个译本并非全译,删去了全部注释。

 托克维尔认为,建立一个新世界,必须有新的政治理论,而这个政治理论就
是关于民主的基本原理。他没有根据过去和现在的政治体制的历史对比分析去创
制这个民主理论,也没有像当时的一些学者引用古希腊城邦和共和时期罗马的历
史去说明当时资产阶级民主的过程,而认为当代的民主原则主要应当从当代的具
体历史条件去总结和解释,不能用某种一般规律去总结和解释。因此,他极想研
究对于民主的发展具有最有利的条件,从而能够最全面地表现出发展规律的国家
的民主。在托克维尔那个时代,这样的国家只能是美国。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
是“从经历过这场革命的国家中找出一个使这场革命发展得最完满和最和平的
国家,从而辩明革命自然应当产生的结果;如有可能,再探讨能使革命有益于人
类的方法”。这才是托克维尔去美国考察的真正目的,也是写作《论美国的民主》
的由来。

托克维尔希望客观地描述美国的民主,将其所见所闻忠实地报道出来,“决
没有硬要事实迁就观点,而是让观点以事实为依据”。他在美国收集了大量资料,
向权威人士请教,访问过广大地区。结果,利用他在社会学中首创的“访问法”,
依据其明察秋毫的观察力,只在美国逗留九个月,就写出了至今仍被世人赞誉的
名著《论美国的民主》。

这部著作的上卷和下卷,不是写于同一时期,其间相隔5年,因而在笔调、
结构、叙述上有所不同。上卷的第一部分讲述美国的政治制度,第二部分对美国
的民主进行社会学的分析。下卷分四个部分,以美国为背景发挥其政治哲学和政
治社会学思想。全书的基本思想概括在上卷的《绪论》里。

这部书之所以成为名著,一方面是因为它是世界学术界第一部对美国社会、
政治制度和民情进行社会学研究的著作;另一方面是因为它是第一部论述民主制
度的专著。托克维尔在这部著作中阐述了他的政治哲学的基本原理,他对平等与
自由的关系的观点。他还在这部著作里提出了一些极为著名而且后来果真应验的
社会学预测。比如,关于资产阶级民主的前途的预测,关于美国北方和南方将来
可能发生战争的预测,关于当时尚属于墨西哥的得克萨斯将来必被美国吞并的预
测;尤其是关于美俄两国将要统治全球的预测,引起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研究托
克维尔的热潮。卡连斯基称他为未来学的奠基人,是不无道理的。

这部书的基本思想,在于承认贵族制度必然衰落和平等与民主的发展势不
可挡。他说:“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
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
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

他对两种制度进行比较时说:“民主的法制一般趋向于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
因为它来自公民之中的多数。公民之中的多数虽然可能犯错误,但它没有与自己
对立的利益。贵族的法制与此相反,它趋向于使少数人垄断财富和权力。……因
此,一般可以认为民主立法的目的比贵族立法的目的更有利于人类。”而且,
“民主政府尽管还有许多缺点,但它仍然是最能使社会繁荣的政府”。“即使民
主社会将不如贵族社会那样富丽堂皇,但苦难不会太多。在民主社会,享乐将不
会过分,而福利将大为普及……国家将不会那么光辉和荣耀,而且可能不那么强
大,但大多数公民将得到更大的幸福。”

但他又认为,贵族制度在治国和立法上优于民主制度。“贵族制度有自我控
制的能力,不会被一时的冲动所驱使。它有长远的计划,并善于在有利的时机使
其实现。”即使如此,他也承认美国的民主制度优于英国的贵族制度,因为“英
国的立法常为富人的福利而牺牲穷人的福利,使大多数权力为少数几个人所专
有。结果,今天的英国集极富与极贫于一身,其穷人的悲惨处境与其国力和荣誉
形成鲜明的对照”。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民主的发展得利于联邦宪法的制定者,说麦迪逊、威尔
逊、富兰克林、华盛顿、汉密尔顿等人品格高尚,有爱国精神,谓联邦党人对联
邦的成立做出了重大贡献。托克维尔说他们规定了权力分享的原则与“控制与反
控制”的制度,“清楚地认识到……除了人民的权力以外,还要有一定数量的执
行权力的当局。这些当局虽不是完全独立于人民的,但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享有
一定程度的自由,因而既要被迫服从人民中的多数的一致决定,又可以抵制这个
多数的无理取闹和拒绝其危险的要求”。因此,托克维尔注意到司法权的独立性,
但这个独立性是有限制的,因为法院只能在审判当中抵制违宪的法律。

本书作者说,美国的宪法虽然很好,但不能夸大它对民主制度所作的贡献。
他说:“美国的联邦宪法,好像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
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艺术品”。因此,墨西哥照搬美国的宪法,
并未使墨西哥富强。他认为,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制度的原因有三:自然环境、
法制和民情。但“按贡献对它们分级……自然环境不如法制,而法制又不如民
情”。因此,他认为应当用缺乏民主的民情去解释墨西哥照搬美国宪法而未能使
国家出现民主的安定政局的缘由。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的民主的民情扎根于历史上形成的新英格兰乡镇自治
制度。这个早在 17 世纪开始形成,后经基督教新教的地方教会自治思想培养壮
大起来的制度,促进了美国的独立运动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积极参加公共事务的
觉悟,并为后来被联邦宪法肯定下来的中央和地方分权的制度奠定了基础。托克
维尔把乡镇自治的传统看成是人民主权和美国人在实践中确立的公民自由原则
的根源。

但是,无论是良好的法制,还是宗教信仰和乡镇自治的民主传统,都未能使
美国从托克维尔继亚当斯、麦迪逊等人之后指出的“多数的暴政”状态中解救出
来。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民主的“暴政”表现,首先反映在舆论的统治方面。他说:
“多数既拥有强大的管理国家的实权,又拥有也几乎如此强大的影响舆论的实力。
多数一旦提出一项动议,可以说不会遇到任何障碍”,“杰克逊民主”时代的舆
论暴政,就是这方面的证明。在缓和“多数的暴政”的一些因素中,他特别指出
法学家在美国的作用。在美国民主的条件下,法学家是一个特殊阶层。从他们的
思维方式、作风和爱好来说,他们是贵族;但从他们的利益和出身来说,他们又
都属于人民,所以他们受到人民的信任。

托克维尔还特别谈到陪审制度的政治作用,把有陪审员参加的法庭看成是免
费的学校。这个学校向人民传授治国的艺术,培养公民的守法精神。但托克维尔
并不想夸大陪审制度的影响和法学家的作用,因为这种影响和作用并没有遏止
“多数的暴政”下的私刑。

资产阶级民主的最主要弊端是个人主义。托克维尔认为,个人主义与利己主
义不同,它是资产阶级民主的直接产物,是整个民主运动所固有的力求社会平等
的意志。在民主制度下,平等的社会价值高于自由。迫切需要自由的,只是依靠
自由能够获得高等享乐的少数人;而平等则能使人人幸福。因此,民主社会虽然
也追求自由,但这种追求要服从于对平等的追求。“他们希望在自由之中享受平
等,在不能如此的时候,也愿意在奴役之中享用平等”。

据托克维尔说,平等和个人主义可能产生促进权力集中和权力独自再生的作
用。随着平等的日益发展,人们的相互依赖关系虽有扩大,但不够密切了。结果,
人民整体的形象高大起来,对个别人的价值采取轻视态度,形成“社会的利益是
全体的利益,而个人的利益不足挂齿”的思想。个人主义有使公民们逐渐拒绝参
加社会生活的消极作用,人们总是很难放弃私事而去担任公职。于是,把公益工
作都推给国家,使国家走向集权的道路。但是,中央集权或权力集中的趋势,在
不同的国家是以不同的强度表现出来的。“在获得身分平等以前长期生活于自由
之中的人民那里,自由所赋予的本性与平等所造成的倾向之间有一定的冲突。尽
管中央政权在他们当中提高了自己的特殊地位,但他们作为个人却是永远不会放
弃其独立的”。因此,民主转变为专制的危险性,在美国就小于在欧洲。

美国人用“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学说来反对个人主义,而这种利益又使他们
习惯于结社和合作。享有政治结社的无限自由,是美国能够出现各种社团的基础,
使美国人从结社中了解了自己的使命。另外,言论和出版自由也对抵制个人主义
起了一定作用。“美国人以自由抵制平等所造成的个人主义,并战胜了它”。但
在没有政治自由传统的国家,民主有转化为专政的危险。“在平等的原则依靠暴
力革命手段而取胜的民主国家”,这种危险尤其大。

托克维尔在写作《论美国的民主》的过程中始终没有忘记他的祖国。“我深
信,这样在默默之中经常与法国对比,也是本书成功的主要原因”。

托克维尔对 19 世纪 30 年代法国的政治风气表示愤慨。这个时期的法国社
会,在他看来是最反常的。关于这一切,可见上卷的《绪论》。

这部著作,文字非常优美,几乎像一部文学作品,但结构不够完整,且多有
重复,前后不相衔接。托克维尔使用的一些基本概念,有时含义不尽相同,也为
评述托克维尔的思想带来不少困难。比如,民主、身分平等、社会情况、民情、
人民、国家、民族等词,在翻译处理上都要费一番思索。

 关于《论美国的民主》的世界影响和现实意义,请见下卷所附的拉斯基写的
导言和梅耶写的参考文献介绍。

 中译本依据法文版《托克维尔全集》的第 1 卷和第 2 卷译出,但删去了梅耶
为全集写的序言,将拉斯基的导言由上卷的卷首移到下卷的卷末,把法文版编者
注由各卷末移至所在处的页下。由梅耶主编的这两卷的印刷质量太差,误植、错
行、丢段、丢行、丢字、标点错误等样样俱全。幸亏商务印书馆珍藏的《论美国
的民主》法文本(上卷,1836 年,第 5 版;下卷,1840 年,第 1 版)帮助了译
者。另外,我还自始至终参考了劳伦斯的最新英译本(George Lawrence,
Democracy in America,Anchor,Books,1969)。这个英译本也是根据法文新版
《托克维尔全集》翻译的,并对托克维尔的引文一一进行了核对,指出引误或错
记页码之处。在中译本中,凡是〔〕内的字句均为劳伦斯所加。

译者无论在文学工夫上还是在业务功底上,都远远不敢与法兰西学院院士相
比。因此,误译之处在所难免,尚望专家和读者指正。

最后,向 1981 年即催促我翻译此书的商务印书馆副总编辑骆静兰同志,和
在翻译过程中向我提供资料并为我解决疑难问题的责任编辑方生同志,表示由衷
的感谢。

 董果良
 于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 1987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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