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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官推翻马州严控枪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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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官推翻马州严控枪枝法

张筠 | 世界日报 |2023-11-23  

联邦上诉法院法官日前推翻了马州一项旨在收紧枪枝管理的法律,相当于允许满足购买枪枝条件的民众,可在获得枪枝许可证前就购买枪枝,不用经历多余的等待;马州州长摩尔(Wes Moore)对此非常失望。

马州当前法律规定,民众若要购买手枪,除了要满足购买枪枝的所有条件外,还必须先获得手枪许可证,该手枪许可证要求民众通过手枪安全的课程,完成背景调查后,还要等待最多30天才可购买手枪。

但维州第四巡回上诉法院(Circuit Court of Appeals)的三位法官,21日以2:1的结果,推翻马州的该法律,表示马州不能对手枪制定比其他武器更严格的规定,法官也引用最高法院去年的判例,称马州针对手枪的额外限制,给第二修正案(Second Amendment)给予民众的权利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去年最高法院推翻纽约州对公共场合携带枪枝限制,纽约州此前要求枪枝拥有者必须提出「正当理由」(good cause)或有自卫的特殊需求,才可携带武器到公共场所,不过最高法院2022年6月以6:3的裁决,宣布此规定违宪,最高法院法官表示,为了证明对拥有枪枝的任何限制合理,政府必须表明其「符合国家枪枝管制的历史传统」,各州历史允许公民携带武器。

联邦上诉法官理查德森(Julius Richardson)在意见书中表示,(马州的)该法律限制了守法公民拥有手枪的权利,「尽管该法律没有永久禁止民众拥有枪枝,但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民众拥枪的能力,无论民众做什么,在申请获批准前,他们都无法拥有枪枝。」联邦上诉法官21日的裁决是马州近几个月内,面临第二次与枪枝法案有关的挑战,今年9月一名联邦法官裁定,马州对民众在何种场合可携带枪枝的限制,属于违宪,当时的裁决也是基于去年最高法院的裁定。

唯一持反对意见的联邦上诉法官金楠(Barbara Keenan)在意见书中表示,最高法院去年针对纽约州枪枝法案的裁定,不应直接套用在马州的案例上,上诉法院应将此案发回下级地方法院,由下级法院法官判定,最高法院的裁决标准是否适用于马州如今对手枪的规定。

马州州长摩尔对此判决「感到失望」,「该法律并非要剥夺民众的拥枪权利,而是要确保每位马州居民,都无需时刻因危险武器而感到恐惧。」马州政府是否会针对此裁决提出上诉,目前尚不明确,马州检察长办公室表示,权衡各界意见后才会做决定;该案2016年提出,受到包括全国步枪协会(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NRA)等拥枪维权组织的支持,NRA称上诉法院的裁决是「巨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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