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Day or One Life

唯读书与写字不可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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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阅读观影笔记

(2017-05-02 03:01:41)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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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读了七本书,祝贺自己。

普利策小说奖《地下铁》,安兰德的就看了三本(两本小说一本哲学),今后不会再读她的书了。另三本中文书,如果鲁迅的《故事新编》的重读可以算的话。我感觉有很多书,年轻时候虽然读了,但并没读懂,也许在人到中年后重读会有不同的体会与收获。可是时间不够,还没来得及读的书都那么多,怎么还能匀出时间去重读?

1. 《暗夜》 残雪

关于残雪

中国先锋文学的领军人。

湖南长沙人,我的老乡。之所以提及地域,是因为我在阅读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地方话,虽然其他地方的中国人大概也明白,但我觉得只有长沙人才有更深的体会和理解,或者说,读来更亲切。

残雪的哥哥是邓晓芒,中国哲学家。

代表作品:《黄泥街》、《苍老的浮云》、《暗夜》、《最后的情人》,最新作品 《黑暗地母的礼物》

她从不谦虚,自称已超越了卡夫卡,虽然她模仿的是卡夫卡。

如果你读不懂她的作品,那一定是你的原因,不是她的原因。她的建议是你应该多读它十几遍,也许就懂了。如果还不懂,对不起,用她的话说“我的作品是为未来社会的人所写。”

《世界的情人》发表于2005年,却在十年后获得美国纽斯塔特文学奖提名似乎应证了这句话?其实原因是这部小说2015年刚刚在美国翻译出版。

她的作品从未在国内得奖。2015年,她却同时获得三个国际文学奖提名:誉为美国“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纽斯塔特文学奖、美国最佳翻译图书奖、英国伦敦的独立外国小说奖,并最终她的翻译安娜莉丝获得美国最佳翻译图书奖。

她正眼瞧不上中国作家,中国文化。推崇西方文化,西方哲学。私以为与80年代初期中国文化受西方文化冲击有关,影响了一大批中国学人,显然残雪就是典型一例。

残雪在日本备受推崇。日本文化界有许多专门研究残雪的学者,日本东京甚至出了一份专门研究残雪作品的杂志《残雪研究》,2009年创刊,至今还在运作中。

残雪说:我就是传统。

残雪说:8年前我说中国文坛没有希望了,现在看更没有希望了。

残雪说:写作要个人化。

残雪推崇的中国作家:曹雪芹、鲁迅

我对残雪的理解是她努力在描述正常生活下的荒诞。《苍老的浮云》,她是想表明人与人之间看似亲近,实则彼此根本不懂得对方?《暗夜》是典型的模仿《城堡》啊,人们想走近猴山,走进猴山,却永远走不进去。

我一边读《苍老的浮云》,一边想她写下这些无意义的东西,无法解读的东西是为什么?二十年前我读不懂,二十年后我还是不明所以。她到底是写给谁看的?我不要再读下去了,不想再勉强自己。看不懂就是看不懂,卡夫卡比这好懂。马尔克斯 比这好懂。这似乎是为了让人不懂而乱写的。好像有深意义,其实什么也没有。

莫言、陈忠实等人学魔幻,虽说进去了出不来,但感觉还靠谱。而残雪,感觉比他们更早地学习,学鲁迅、学卡夫卡,但不是进去出不来的问题,而是学得过了头,用劲过了头,过犹不及的感觉。

由残雪想开来:
现在中国在全世界因模仿因山寨产品出名。这还算好的,没有说你抄袭,没有说你侵犯版权。比如,国外有GOOGLE,我们有百度;国外有TWITTER,我们有微博;国外有QUORA, 我们有知乎;至于其他名牌的什么A货B货我就不说了。

在文学上,国外有卡尔维诺、博尔赫斯,中国就有莫言、陈忠实等跟上;韩少功的《马桥词典》难道不是仿的帕维奇的《哈扎尔词典》?现在手上的残雪,仿的就是卡夫卡,只不过她自称已经超越卡夫卡,比卡夫卡写得更好。

卡夫卡的书,《城堡》、《审判》、《变形记》、《乡村医生》等等,篇篇精彩,但又各有不同。而在残雪这里,我却只感觉她是为了模仿而模仿,她想表达什么,我不太清楚,且没觉得每篇有什么不同,就觉得她在故弄玄虚。难道是我偏见?我真不懂日本人为什么将她捧那么高?高到让她自称超越卡夫卡?

创新真的是很难,因为前人已将各种花样都玩遍了。难道只剩下模仿了?前不久最火的《三生三世桃花》据说是抄袭的,然而,那么多脑残在说who cares,好看就行了。虽然有抵制的人,但是社会大众是容忍的或是根本不在乎的。Such a Shame.! 真是兰德笔下的二手货,大部分人都是二手货。我想,也许我也该找找喜欢的作品喜欢的作家去模仿,好过在这里苦思冥想浪费时间。

2. 《故事新编》 鲁迅

原来鲁迅真的新文学的先锋!真正的领头人!他肯定没听说过“魔幻”一词,也不知道卡尔维诺之流是何许人,但是《铸剑》里有魔幻小说的影子。眉间尺仅凭陌生人的一句话,便砍了自己的头,并亲手奉上,还将父亲的宝剑一并奉上!这可是杀父之仇啊,一般人不得权衡很久么?

“你么?你肯給我報仇么,義士?” 
“阿,你不要用這稱呼來冤枉我。” 
“那么,你同情于我們孤儿寡婦?……” 
“唉,孩子,你再不要提這些受了污辱的名稱。”他嚴冷地說,“仗義,同情,那些東西,先前曾經干淨過,現在卻都成了放鬼債的資本。我的心里全沒有你所謂的那些。我只不過要給你報仇!” 
“好。但你怎么給我報仇呢?” 
“只要你給我兩件東西。”兩粒磷火下的聲音說。“那兩件么?你听著:一是你的劍,二是你的頭!” 
眉間尺雖然覺得奇怪,有些狐疑,卻并不吃惊。他一時開不得口。 
“你不要疑心我將騙取你的性命和寶貝。”暗中的聲音又嚴冷地說。“這事全由你。你信我,我便去;你不信,我便住。” 
“但你為什么給我去報仇的呢?你認識我的父親么?” 
“我一向認識你的父親,也如一向認識你一樣。但我要報仇,卻并不為此。聰明的孩子,告訴你罷。你還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報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靈上是有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傷,我已經憎惡了我自己!” 
暗中的聲音剛剛停止,眉間尺便舉手向肩頭抽取青色的劍,順手從后項窩向前一削,頭顱墜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將劍交給黑色人。 
“呵呵!”他一手接劍,一手捏著頭發,提起眉間尺的頭來,對著那熱的死掉的嘴唇,接吻兩次,并且冷冷地尖利地笑。

读完难道你不觉得读得很魔幻吗?这是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人写的!多么痛快淋漓!与头颅接吻,赞鲁迅的想像力!而且后文写三人头颅之间的打斗不但惊心也让你赞叹不已。

另外,鲁迅如果活在香港的七八十年代,准定是武侠小说大家,决不逊于金庸、古龙。看他的《铸剑》、《奔月》。

……費了整三年的精神,煉成兩把劍。 
  “當最末次開爐的那一日,是怎樣地駭人的景象呵!嘩拉拉地騰上一道白气的時候,地面也覺得動搖。那白气到天半便變成白云,罩住了這處所,漸漸現出緋紅顏色,映得一切都如桃花。我家的漆黑的爐子里,是躺著通紅的兩把劍。你父親用井華水〔5〕慢慢地滴下去,那劍嘶嘶地吼著,慢慢轉成青色了。這樣地七日七夜,就看不見了劍,仔細看時,卻還在爐底里,純青的,透明的,正像兩條冰。 
  “大歡喜的光采,便從你父親的眼睛里四射出來;他取起劍,拂拭著,拂拭著。然而悲慘的皺紋,卻也從他的眉頭和嘴角出現了。他將那兩把劍分裝在兩個匣子里。 
  “‘你只要看這几天的景象,就明白無論是誰,都知道劍已煉就的了。’他悄悄地對我說。‘一到明天,我必須去獻給大王。但獻劍的一天,也就是我命盡的日子。怕我們從此要長別了。’ 
  “‘你……。’我很駭异,猜不透他的意思,不知怎么說的好。我只是這樣地說:‘你這回有了這么大的功勞……。’ 
  “‘唉!你怎么知道呢!’他說。‘大王是向來善于猜疑,又极殘忍的。這回我給他煉成了世間無二的劍,他一定要殺掉我,免得我再去給別人煉劍,來和他匹敵,或者超過他。’ 
  “我掉淚了。 
“‘你不要悲哀。這是無法逃避的。眼淚決不能洗掉運命。我可是早已有准備在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發出電火隨的光芒,將一個劍匣放在我膝上。‘這是雄劍。’他說。‘你收著。明天,我只將這雌劍獻給大王去。倘若我一去竟不回來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再在人間了。你不是怀孕已經五六個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地撫養。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給他這雄劍,教他砍在大王的頸子上,給我報仇!’”

像不像武侠小说?再来看《奔月》里的这一段:

他绕出树林时,还是下午,于是赶紧加鞭向家里走;但是马力乏了,刚到走惯的高粱田近旁,已是黄昏时候。只见对面远处有人影子一闪,接着就有一枝箭忽地向他飞来。(10)羿并不勒住马,任它跑着,一面却也拈弓搭箭,只一发,只听得铮的一声,箭尖正触着箭尖,在空中发出几点火花,两枝箭便向上挤成一个“人”字,又翻身落在地上了。第一箭刚刚相触,两面立刻又来了第二箭,还是铮的一声,相触在半空中。那样地射了九箭,羿的箭都用尽了;但他这时已经看清逢蒙得意地站在对面,却还有一枝箭搭在弦上正在瞄准他的咽喉。
……
那时快,对面是弓如满月,箭似流星。飕的一声,径向羿的咽喉飞过来。也许是瞄准差了一点了,却正中了他的嘴;一个筋斗,他带箭掉下马去了,马也就站住。
……
“你真是白来了一百多回。”他吐出箭,笑着说,“难道连我的‘啮镞法’都没有知道么?这怎么行。你闹这些小玩艺(11)儿是不行的,偷去的拳头打不死本人,要自己练练才好。”

鲁迅可以是现代武侠小说的鼻祖了。武侠小说中的重要元素,诸如:神兵器、复仇、武功他这里都有。

由残雪看到鲁迅。从这篇小说也能看到些许残雪的影子。估计她不但仿卡夫卡,也将鲁迅揉了进去。

重读之下,发现由于鲁迅写这些小说,跨度13年,感觉风格不甚连贯。最喜欢《铸剑》,其实以前叫《眉间尺》更好。其他几篇新编似乎没有编出新意,不过是按照以前的故事重写一遍白话版罢了。

读小说,就读小说,不要先读书评。都是些穿凿附会的东西,说得比小说本身更玄乎。其实后人是无法猜测到鲁迅当时写《故事新编》时的感觉或目的。也许就是写着玩呢?分析出那么多深刻的道理,也许鲁迅写的时候压根没有考虑这么多。

但是,不管书评如何,不妨碍我喜欢这篇小说,喜欢鲁迅。

3. 《Atlas Shrugged》 、《The Fountainhead》and 《The Virtue of Selfishness》by Ayn Rand

这个月看了三本兰德的书。两本她最著名的小说,一本她的哲学。

关于她的小说,刚看时觉得挺好,振奋人心的那种,比如三月份刚看《阿特拉斯耸耸肩》的时候,我觉得挺好看。可是到四月份看完两本后,觉得没那么好了。这些书更适合年轻人看,他们看完可能更振奋,不像我老朽了,想的有不少negative事情。我是不是也老到退化到兰德所厌恶的那些人中去了?我觉得她的小说像是一种乌托邦,真实社会中不会有。集体主义没那么可怕,如果人人都是个人主义,或者得不到遏制,也不会是好事。总之,这两本小说有点玛丽苏。兰德的小说,并谈不上多高的文学水准,人物都是非黑即白,二维的。她主要用它们来表达她的哲学观点,最后觉得不过瘾,才出了三本小书来阐述她的哲学观点。兰德认为集体主义是邪恶的。背景:她是从前苏联逃到美国的。

我其实是同意兰德的部分观点的。个人主义或客观主义,或者说白了,自私的人,为了追求个人价值的人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要力量。然而,一个社会进步后,不会再满足于不顾一切的追求个人价值最大化,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必然会考虑社会里的弱者,于是公平开始出现。集体主义、公平迫使个人为了国家而牺牲个人利益,威胁到个人自由和精神自由 。有一定道理,个人主义推动社会进步,集体主义因为强调公平,会使社会进步放缓,甚至退步,苏联、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便体现了这一点。目前,西方各国左派盛行,大搞福利社会,其实也是养懒人的社会,是阻碍社会进步的。然而,要承认一点的是,如果一味追求个人主义,我想结果会是无限膨胀的个人主义会导致不择手段地竞争,社会是不是进步暂且不说,那会是个极其丑陋且可怕的社会。最后绕回来,还是中国的老祖宗好,中庸。什么都不要太过,保持平衡最好。一个社会需要个人主义也需要集体主义,保持平衡吧。

《阿特拉斯耸耸肩》里,我觉得三位男主人公没什么区别,其实是一个人,而男、女主人公则被作者神化。整个社会的马达会不会停下?兰德认为将社会里那些理性的思想家抽走,比如罢工,这个社会的脊梁就断了,实际整个社会就停下了,甚至崩溃。这本书里兰德提出了一个Looters的概念,认为集体主义者、强调公平无私的那些人实际上掠夺者。

另文详细说说读《源泉》的体会,此处不赘言。

《自私的美德》是本哲学小册子,里面包含19篇论文,大部分是兰德作品,也有她的学生布兰敦的作品。这本书讨论的大致有客观主义的道德规范、人类利益的冲突、人是不是自私的,生活会不会要求人的妥协?一个人如何在非理性社会中过理性的生活?集体主义是个什么东西?集体主义道德是个什么东西?政府应该干些什么?

每篇文章都不太长,读完颇能引人思考。兰德推崇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她首先澄清:selfishness 的字典释义是: concern with one’s own interest。确实,从这个定义上说,自私并不是个贬义词。而且她认为人首先应该认识自己的需求,并努力实现之。她认为客观主义道德有三个价值观:理性、目的及自尊(self-esteem)。这三者是实现个人终极价值、完美人生的手段。而这三者对应的三个美德是:合理性、创造性和自尊(pride)。总之,兰德一再强调人是理性的,理性的人应该将实现个人价值放在第一位。

4. 《Underground Railroad》by Colson Whitehead

今年的普利策小说奖作品。文字浅显好读,这是相较于去年的得奖作品而言的。但是我感觉适合拍成电影,但这么一部作品就得了普利策奖?对普利策奖的质量存疑了。一边看就能在脑海里勾画出电影画面,也曲折揪心。但是看完后似乎就看完了,作者只是在冷静陈述,并不能引起读者更多思考,人物刻画都很苍白,主人公Cora都没有深刻挖掘,Casersa则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Ridgeway本可以好好写,这个人物让我想到《悲惨世界》里的沙威,同样是锲而不舍追逐逃犯,但是显然雨果写得好太多。作为一部普利策得奖作品,似乎水平不够啊。仅仅是因为主题是黑人吗?

5. 《活着活着就老了》 冯唐
冯唐也是个自我感觉极其良好的人。

电影

这个月有点片荒,找不到什么想看是电影。总共看了五部电影。我甚至在考虑要不要把老电影翻出来再看一次,比如《美国往事》、比如《往日情怀》。

1. 《爱乐之城》

一言不合就开唱。This is really not my thing. 我还是坚持看完了。结论:励志片、夸张、音乐、左派电影。不能说喜欢。音乐也谈不上多好。不懂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叫好,并得了今年的奥斯卡。

学了个词Pipe dream。 Pipe dream 可不是day dream哦,两者有区别。

只有其中一个地方让我思考了一下,爵士乐队的领头(原谅我忘记了他的名字)批评男主守旧,只忠于旧朝代的爵士,没有创新。“How can you be a revolutionary if you are such a traditionist?”质问男主有没有考虑过现在的年轻人,为了振兴爵士,必然要吸引年轻 人,然而 “You are holding on the past, but the jazz is for the future.” 

不过我想,这真是个难题。振兴爵士乐,势必要革新。然而,听他们革新之后的音乐,真不像爵士。这到底是革新还是迎合年轻人的口味?是创新还是媚俗,真不好说。联想到现在的任何创作,到底是坚持自己的理念,还是媚俗迎合大众?前者你问心无愧,但你会寂寞;后者,肯定会给你带来名和利,但是能持续多久不知道。

2. 《To Rome with Love》 Woody Allen
有人说精彩,有人说无聊。伍迪爱伦拍过伦敦、纽约、巴黎,这个是在罗马。仍旧与爱有关。不过有点搞,说的也是大家都懂的大道理。喜欢伍迪的,觉得好,不喜欢的,觉得无聊。

我最喜欢的伍迪电影有两部《曼哈顿》和《蓝色茉莉》,前者是浪漫的知识分子谈恋爱,后者是幻灭。我觉得精彩。不管怎么样,只要是伍迪爱伦的电影,我怎么样都会要捧场看一看的,好不好另说,比如这一部。

3. 《Grandma》 Lily Tomlin主演

虽然是家庭伦理片,但这部获得过2015年美国国家评论协会十佳独立电影的电影果然与众不同。

嘻皮士、朋克老了会是什么样?

这个老太太,也曾年轻过,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性解放、写诗、嘻皮、同性恋,大麻肯定也没少抽。有个男性伴侣,最后发觉自己喜欢女人。与一个女人生活几十年,并有一个女儿。母女关系极度不好,女儿是女强人类型。女儿又有个女儿,十八岁懵懂无知但青春无敌美少女。然而,美少女怀孕了,要堕胎。预约在当天下午5点半。男方不负责任,或者说也没钱,爽约了。不敢告诉妈妈,只好大清早的求助于外婆,可惜,这个另类外婆也身无分文。不对,还有十几块钱。

故事从这儿开始,外婆还是想帮忙,于是带着外孙女,把从前的老友、敌人、情人翻了个遍,其实也是回忆外婆的一生。钱自然是没借到,或者说没借够。走投无路之下只好找女孩的妈妈,外婆的女儿。果然是女强人,一出场就是飙骂。然而,能怎么样,毕竟是自己的女儿不是?出钱。心疼,赶来医院看她,接她回接。三代女人,就此和解,不,就此理解各自。Lily Tomlin还行吧。

4. 《45 Anniversary》

有点矫揉造作。结婚四十五周年了,夫妻间不应该是这样子吧。我觉得我会想说什么就什么,不用这样。尤其是最后老头子发言是哭了,让我觉得很没劲。

连看两部老人电影,看老年人接吻、老年人做爱。这也是种体验。老是很可怕的吧,但又是不可避免的。

5. 《裁缝》 

凯特温斯莱特主演,男主也是个大帅哥。五十年代的澳大利亚,白人贫民窟,被世界遗忘的角落,生活在那里很可怕。


写作:
这个月写了一篇《老博士》;修改了《活埋》,现在放一下,有时间再大改第二、三部分。

另写了三篇《史记》刺客的故事

摘抄:

叶兹的几句诗:

Cast a cold eye 
On life, on death. 
Horseman, pass by!
——Yeats

我的翻译:冷眼睨生死,红尘策马过!

另看到一句: 三十年众生马牛,六十年诸佛龙相。

本月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事?
4月11日是王小波逝世20周年的日子。
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从中国有关的媒体上看到宣传,加拿大的没看到,也许我看得太少。
4月25日 新经典在上海证交所挂牌上市,第一家上市的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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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cc_claire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Alabama' 的评论 : 好,做个书友吧。
Alabama 回复 悄悄话 向你学习! 多多读书, 丰富自己!
cc_claire 回复 悄悄话 谢谢,纯属无聊,写字玩:-)
夕阳影里一归舟 回复 悄悄话 顶博主看书看片且有笔记,坚持:-)

Underground Railroad 我也正想写呢,现在政治正确都波及文学了,可怕。冯唐的文字时好时一般般,我也专门写了一文说他的太好的感觉: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61656/201601/511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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