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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不信神但听圣经中的名言

(2023-10-16 07:53:57) 下一个

毛泽东不信神但听圣经中的名言

 


在圣经新约中的马太福音第五章讲的是“天国”的道理。耶稣有名言﹕太 5:38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太 5:39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太 5: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太 5:41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太 5:42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货的,不可推辞。太 5:43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太 5:44 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而摩西五经(包括利未记和申命记)是旧约的道理。例如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就是旧约。摩西旧约却吩咐﹕利 26:7 你们要追赶仇敌,他们必倒在你们刀下。申 19:21 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耶稣又说,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跌倒就是犯罪)、就剜出来丢掉;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断不是我们要挖眼断手对付罪。残障者一样会犯罪,罪不在眼和手或性器官,罪在人心: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渎,这都是污秽人的(太15:11、19、20)。

外表善良是不够的,内心要好,要善良。而我们的内心,常常被罪恶激动,以致以恶报恶。本来,正义公平是神的属性、神的要求:“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阿摩司书5:24)。我们应当公平待人: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惩罚和奖赏都与所行的相当(出21:24;申19:20)。但不能以恶报恶,因为那显示我们的心有仇恨了。

人一听到爱仇敌这类的话,想到的就是纵容不处罚、宽大不责备,完全错了。爱是使人得益处,建立德行(罗15:2)。爱吸毒者,是要他在痛苦中、被约束中,戒掉毒瘾;而不是提供毒品给他。爱一个跌倒的肢体,是帮助他悔改,被神和教会重新建立,而不是纵容他继续停留在罪中。神所爱的,神必管教(来12:6)。

下面说说毛泽东虽然不信神,但毛泽东很听圣经中的名言道理。

如1928年3月上旬,正当毛泽东率领中国工农革命军简称红军,正在开辟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时候,带着红军在战争中。此时在上海的中国共产党中央特派员湖南省委特委军事部长周鲁到江西宁冈砻市的龙江书院,批评毛泽东在军事上“行动太右”、对乡村人“烧杀太少”。于是,宣布取消毛泽东前敌委员会职位,等于撤了前敌委员会书记毛泽东之职。更令人震惊的是,周鲁居然宣布开除毛泽东的党籍。当时,毛泽东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而且是中共一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

1956年9月10日,毛泽东在中共八大预备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当谈及上述这件事时说:后头又说这是谣传,是开除出政治局,不是开除党籍。啊呀,我这才松了一口气!那个时候,给我安了一个名字叫“枪杆子主义”,因为我说了一句“枪杆子里头出政权”。他们说政权哪里是枪杆子里头出来的呢?马克思没有讲过,书上没有那么一句现成的句,因此就说我犯了错误,就封我一个“枪杆子主义”。的确,马克思没有这么讲过,但是马克思讲过“武装夺取政权”,我那个意思也就是夺取政权,并不是讲步枪、机关枪那里跑出一个政权来。

毛泽东对蒋介石国民党的大屠杀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的。这方面的故事太多了。于是总有些反贼以此攻击抹黑毛泽东。

毛泽东在改造《177万》蒋介石国民党的起义、投诚部队成为合格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是历史事实己经用实践证明了是成功的。而实战过程中的关键是要重点改造这些队伍里的军官,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所要采取“改造、淘汰、镇压”三管齐下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发动所有原有的解放军的官兵要做好这一工作。而且又是在边打仗也开展改造工作。可见这《解放》工作的艰巨和具有的伟大意义。化敌为友壮大解放军的力量。

毛泽东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起义、投诚和接受改编部队广大官兵过去的反动立场、观点、思想和军阀作风,派到上述部队的工作团和干部,充分运用人民解放军新式整军运动的经验,相继开展了以诉苦为主要内容的阶级教育及两种社会、两种政府、两种军队的对比教育和民主运动。

在教育中,首先组织广大官兵学习中国共产党的有关方针政策、人民解放军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通过印发有关材料、讲课、读报、参观访问等多种方式,介绍解放区和人民解放军的情况,使广大起义官兵初步了解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解放区人民的生活状态,人民解放军的性质、任务、作风、纪律和新型的官兵关系。

然后通过典型引路,召开诉苦大会,发动广大士兵控诉在旧社会、旧军队中个人和家庭所遭受的种种苦难,并通过算账追根,使他们明白了穷苦的总根源是万恶的剥削制度。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剥削制度,才能彻底翻身解放。从而提高了他们的阶级觉悟。结合上述教育,各部队广泛开展了民主运动,建立连队士兵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等民主组织。提倡官兵平等,废除打骂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引导官兵自觉坦白和揭发本人及其他人在旧军队、旧社会所参加的反动组织和做过的坏事,以求与反动组织和反动思想决裂,进而从思想上放下包袱,轻装前进。通过上述教育,使起义、投诚和接受改编部队的广大官兵提高了阶级觉悟和思想觉悟,划清了敌我界线,初步改变了原来的立场和观点,认识到两种社会制度、两种军队的本质区别,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有了一定的认识,他们纷纷表示,要永远跟共产党走,革命到底。

毛泽东对蒋介石国民党中的战犯即被俘的高级军官也是一个不杀,给于人身安全和生活保障外,用中国共产党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来教育和感化这些战犯。最后全部无任何条件地释放自由选择去向。

毛泽东的“优待俘虏“是作为纪律执行的。军队是最讲纪律的地方,也是最需要纪律的地方,毛主席曾经说“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主席为为中国工农红军制订了严格的纪律:“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成为人民军队的行为准则,是“革命无不胜”的根本保证,后来有人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谱成词曲,广为传唱,不光革命军人唱,老百姓也唱。优待俘虏是毛主席军事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民军队区别于其他军队的重要标志。

早在井冈山时期,毛主席就着手对工农红军进行彻底地改造,清除中国旧军队中根深蒂固的军阀作风,专制作风,封建雇佣军队作风,首次为军队注入活的灵魂,把工农红军改造成一支执行政治任务的武装力量,一支为穷苦人打天下的人民军队。那个时候,毛主席开始用民主主义方法“优待俘虏”,让他们感受到“国民党军队和我们军队是两个世界”。

1928年11月25日,毛主席向中共中央报告“井冈山的斗争”写道:“新来的俘虏兵,他们感觉国民党军队和我们军队是两个世界。他们虽然感觉红军的物质生活不如白军,但是精神得到了解放。同样一个兵,昨天在敌军不勇敢,今天在红军很勇敢,就是民主主义的影响。红军像一个火炉,俘虏兵过来马上就熔化了。”

“对敌军的宣传,最有效的方法是释放俘虏和医治伤兵。敌军的士兵和营、连、排长被我们俘虏过来,即对他们进行宣传工作,分为愿留愿去两种,愿去的即发路费释放。这样就把敌人所谓‘共匪见人就杀’的欺骗,立即打破。红军士兵们对于所捉俘虏的抚慰和欢送,十分热烈,在每次‘欢送新弟兄大会’上,俘虏兵演说也回报我们以热烈的感激。医治敌方伤兵,效力也很大。”

1929年12月,毛主席为大会所写的“决议案”(《古田会议决议》)中写道:“优待敌方俘虏兵,是对敌军宣传的极有效方法。优待俘虏兵的方法:第一是不搜检他们身上的钱和一切物件,过去红军士兵搜检俘虏兵财物的行为要坚决地废掉。第二是要以极大的热情欢迎俘虏兵,使他们感觉得精神上的欢乐,反对给俘虏兵以任何言语上的或行动上的侮辱。第三是给俘虏兵以和老兵一样的物质上的平等待遇。第四是不愿留的,在经过宣传之后,发给路费放他们回去,使他们在白军中散布红军的影响, 反对只贪兵多把不愿留的分子勉强地留下来。 以上各项,对于俘虏过来的官长,除特殊情况外完全适用;医治敌方伤兵,亦是对敌军宣传的极有效方法。对于敌方伤兵的医治和发钱要完全和红军的伤兵一样,并且要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 把上好了药发给了钱的伤兵送返敌军。对待敌方受伤官长亦然。”

 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西之后,毛主席说:“一经缴了枪,不但一概不杀,而且要优待他们,不捆绑(除必要时),不剥衣,不打骂,经过保卫局政治部大批地放出去,影响白军官长同我们联合抗日。至于俘虏士兵则要十分优待, 不论战场上打得如何激烈,一经缴枪就要把他们当弟兄看待,严禁报复行动。”

1935年11月26日,毛主席给东北军将领第五十七军军长董英斌写信,申明东北军不打红军,红军也不打东北军,并指出对待东北军俘虏的优待政策:“红军优待东北军官兵,不但一律不杀,且分别任职或资遣回队, 负伤官兵均照红军伤员一体医治。”

1936年7月16日,毛主席跟首位到保安采访的美国记者斯诺谈反对日本帝国主义问题,对于对日军俘虏的政策问题,他说:“被我们俘虏和解除武装的日军官兵将受到优待。我们不会杀死他们,而是会像兄弟那样对待他们。我们将采取一切措施使得与我们并无冲突的日本无产阶级出身的士兵站起来反对他们自己的法西斯压迫者。我们的口号将是:‘团结起来,反对共同的压迫者法西斯头子”。反法西斯的日本军队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彼此的目的是一致的。”

1937年10月25日,毛主席接受了英国记者贝特兰采访,他指出八路军政治工作的原则之一是“瓦解敌军和宽待俘虏”,“我们的胜利不但是依靠我军的作战,而且依靠敌军的瓦解。”贝特兰怀疑对日军俘虏优待不一定有效,因为释放回去后日方就把他们杀了,日军全部并不知道八路军优待俘虏政策的意义,针对他的疑回,毛主席说:“他们越杀得多,就越引起日军士兵同情于华军。这种事瞒不了士兵群众的眼睛。我们的这种政策是坚持的,例如日军现已公开声言要对八路军施放毒气,即使他们这样做,我们宽待俘虏的政策仍然不变。我们仍然把被俘的日本士兵和某些被迫作战的下级干部给以宽大待遇,不加侮辱,不施责骂,向他们说明两国人民利益的一致,释放他们回去。有些不愿回去的,可在八路军服务。将来抗日战场上如果出现‘国际纵队’,他们即可加入这个军队,手执武器反对日本帝国主义。”

1938年1月11日,《解放》杂志发表毛主席所著《游击战争》中写道:“在离自己根据地或抗日正规军不远时,则将俘虏全部押送后方或交给正规军去处理。不然,则问明情况,给以适当宣传后立即释放,严禁杀害俘虏,仅对民众痛恶的汉奸首领可以在民众要求之下处决之。就是有时俘虏不愿跟着游击队走,亦只应解除武装将他释放。须知杀害俘虏只足增强敌人战斗力,于抗日战争是完全不利的。但在释放俘虏时,要注意保守自己行动的秘密,为达此目的,应把俘虏事先放走,而把没有走的关在一个房子内,使其不能看到游击队退去的方向。”

1938年5月,毛主席在延安抗日战争研究会上发表讲演,即“论持久战”,其中指出要破坏日军的长处“组织性”,破坏的方法是政治上的争取,尊重已经放下武器的敌军俘虏的人格,他说:“对于日本士兵,不是侮辱其自尊心,而是了解和顺导他们的这种自尊心,从宽待俘虏的方法,引导他们了解日本统治者之反人民的侵略主义。”

1940年10月18日,毛主席发布命令“对待反共派俘虏的政策”,命令要求:“任何国内反共派向我进攻被我捕获之俘虏官兵、侦探人员、特务人员及叛徒分子,不论如何反动与罪大恶极,原则上一概不准杀害。这一政策是孤立与瓦解反共派的最好方法,应使全党全军从上至下有普遍深入的了解。其处置办法,凡反动分子及无用人员则优待释放之,凡可参加我军的士兵及有用人员则收留之,一律不准加以侮辱(如打骂及写悔过书等)或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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