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在人为

人世间所有事情的成败完全在于每一个人是否能够努力去尝试去想然后脚踏实地的去做!
个人资料
yongbing1993 (热门博主)
  • 博客访问:
正文

反对媒婆撮合父母包办许配富商

(2022-02-19 05:41:09) 下一个

反对媒婆撮合父母包办许配富商

 

一百多年前的长沙女子赵五贞在花轿中自杀引发社会大讨论。毛泽东在长沙《大公报》上发表《对于赵女士自杀的批评》,指出:“这事件背后,是婚姻制度的腐败,社会制度的黑暗,意志的不能独立,恋爱不能自由。”“是环境逼着她求死的”。

1919年11月15日,长沙满城都在传说一件奇事:一位新嫁娘,昨天出嫁路上,用剃刀自刎于花轿之中。何解呢?众说纷纭。能识字的人,自然最关注当日的报纸。1919年11月14日,长沙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城的新娘在花轿中自杀的事件。这位自杀的新娘叫赵五贞,是湖南长沙人,生于1896年,父亲赵海楼,开眼镜店为业。赵五贞性情温和,知书识字,工裁缝、刺绣,友善邻里。后由媒婆撮合,父母包办,许配给富商品古斋少老板吴凤林为继室。赵五贞不愿“填房”,又嫌吴年大貌丑,要求改变婚期,终以“择吉已定”不允。1919年11月14日,赵五贞用剃刀自杀于花轿内。

毛泽东旗帜鲜明、一锤定音,而且奠定了日后“政权、神权、族权、夫权四条绳索”的基调。文章作者署名正是“泽东”。自此《大公报》“研究”一栏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但基本是沿着毛泽东文章定下的调子向前推进,代表意见如一篇名为《我对于赵女士自杀的杂感》所说:“似这一类的婚姻,不是要把女儿送上断头台,便是把女儿推入黑暗地狱,已经执行死刑的不消说了,我们要替已入或将入黑狱里的无量数囚徒想个超拔的方法。”借赵五贞自杀事件来讨伐旧婚姻制度、旧家庭伦理, 将赵五贞“反抗旧式婚姻”作为前提,大肆谈论旧式婚姻对妇女解放、恋爱自由的妨害,呼吁大众起来铲除这些可恶的制度。轰轰烈烈的讨论开展后的第三天,《大公报》的新闻版上又送来了一则看上去挺顺手的材料。新闻名为《又一婚姻奇案》,说的是南门外常婆婆家的女儿,曾被许配给一名人力车夫,后来母亲嫌其家贫有意悔亲,女儿遂背着母亲跑到车夫家私行婚礼。这立刻被新文化提倡者作为“又一个赵五贞”。

有人说她有“自由意志”,因此“有人格”。毛泽东在当日发表的《赵女士的人格问题》里指出:“赵女士要是有人格,必是有自由意志;要是有自由意志,必是他的父母能够尊崇他容许他……但在他二十一年最后的一瞬间,他的人格忽然现在来了。呜呼,呜呼!不自由,无宁死……赵女士的人格也随之涌现出来,顿然光焰万丈!”同样,常婆婆的女儿也拥有类似的“自由意志”与“人格”,论者称常女士“能把智力保障她的自由意志,自然要算有人格的了”。而且,常女士比赵女士或许还高上一筹:“赵女士是消极的,常女士是积极的,消极是无作为,积极是有作为,所以常女士得了个顶完美的结果,赵女士得了个顶惨痛的结果。”(《赵常两女士的人格》)。

高密度发声:毛泽东在十三天发表十篇评论,其中湖南《大公报》九篇、《女界钟》一篇,具体题目及发表时间为:

对于赵女士自杀的批评(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赵女士的人格问题(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婚姻问题敬告男女青年(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改革婚制问题(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女子自立问题(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社会万恶”与赵女士(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非自杀(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恋爱问题——少年人与老年人(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打破媒人制度(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婚姻上的迷信问题(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这些文章,青年毛泽东不仅剖析赵五贞自杀的根本原因,而且探寻了赵五贞“非自杀”的可行出路,并由小及大,进而探讨了整个社会层面的婚姻恋爱自由问题。

青年毛泽东在长沙《大公报》上发表《对于赵女士自杀的批评》,指出:“一个人的自杀,完全是由环境所决定。赵女士的本意,是求死的么?不是,是求生的。赵女士而竟求死了,是环境逼着他求死的。赵女士的环境是:(一)中国社会,(二)长沙南阳街赵宅一家人,(三)他所不愿意的夫家长沙柑子园吴宅一家人。这三件是三面铁网,可设想作三角的装置,赵女士在这三角形铁网当中,无论如何求生,没有生法。生的对面是死,于是乎赵女士死了。”明确指出问题的要害:“这事件背后,是婚姻制度的腐败,社会制度的黑暗,意想的不能独立,恋爱不能自由。”

毛泽东在湖南《大公报》发表了《赵女士的人格问题》,提出:“赵家父母明明迫着他的女儿恋爱不愿意恋爱的人,遗容有什么自由意志?你不愿恋爱我,而我迫着要恋爱你,这是一种强奸。这叫做‘直接强奸’。他的女儿不愿意恋爱那人,而他逼着要他女儿恋爱那人,这也是一种强奸……中国的父母都是间接强奸自己的子女。这结论是在中国家庭制度(父权母权)婚姻制度(父母代辨〈办〉政策)的底下应该发生的。”疾呼:“(一)天下类于赵女士父母的父母都要入狱。(二)愿率天〔下〕人齐声高呼:‘赵女士万岁!’”

毛泽东在《婚姻问题敬告男女青年》一文中,提出:“全中国的青年男女诸君!你们都不是些聋子瞎子,眼见着这么一件‘血洒长沙城’的惨事,就应该惊心动魄,有一个澈底的觉悟。你们自己的婚姻,应由你们自己去办。父母代办政策,应该绝对否认。恋爱是神圣的,是绝对不能代办,不能威迫,不能利诱的!我们不要辜负了他,不要使他白白送了一条性命。”同日,他在《改革婚制问题》一文中与读者互动,发出征文启事:“既然提出了‘改革婚制’,就应该进行讨究‘婚制如何改革’。我甚希望一般青年男女诸君,对于这个问题,有所解决。如有以解决的论文投向本报,本报当然是极其欢迎。”

长沙周南女校学生主办的周刊《女界钟》特刊第1号,在《关于赵女士自刎以后的言论》总标题下发表了毛泽东的文章《女子独立问题》,指出男女不平等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方面不能独立,指出:“男女的关系,依现代主张,应以‘恋爱’为中心,恋爱以外,不能被支配于‘经济’。所以现代的主张是,‘经济各自独立,恋爱的儿公共’。现代以前则不然,都不知有所谓‘恋爱神圣’的道理,男女之间,恋爱只算附属,中心关系,还在经济……”

毛泽东发表《“社会万恶”与赵女士》一文,针对彭璜的文章展开辩论:“赵女士的自杀举动,任说是如何软弱,总不能说他是‘无故而死’。他死的‘故’,又总不能不说有多少是在他本身以外的‘社会’。社会里面既含有可使赵女士死的‘故’,这社会便是一种极危险的东西。他可以使赵女士死,他又可以使钱女士、孙女士、李女士死;他可以使‘女’死,他又可以使‘男’死。”明确指出赵女士致死的根源是:“这都是我们中国万恶社会里特别发生的把戏。”

毛泽东的一个重要思维特征就是高屋建瓴、善抓事物本质,这时候也已初见,从而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找到了“万恶”的总根源,在于社会制度的腐朽反动,进而又在11月25日、27日、28日发表了《恋爱问题》、《打破媒人制度》、《婚姻上的迷信问题》,得出结论: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要用革命的手段去改造社会,否则,一些均无希望。对于赵五贞女士的自杀,毛泽东一则给予了同情,赞许“不自由,母宁死”的反抗精神,但是,在另一方面,还是觉得自杀是消极的态度,不值得提倡。11月23日,他在湖南《大公报》发表了《非自杀》一文,认为:“与其自杀而死,宁奋斗被杀而亡。”“吾人于此,应主张与社会奋斗,争回所失的希望。奋斗而死,则是‘被杀’,不是‘自杀’。”即使“截肠决战,玉碎而亡”,也在所不惜,这才是“天下之至刚勇”。

青年毛泽东就赵女士自杀事件,从16日至28日短短十三天是时间,发表了十篇评论,深刻揭露腐朽的封建社会的宗法制度,吃人的礼教旧道德,号召青年们起来,摧毁旧社会腐朽的旧制度,成为“五四运动”旗帜上的一个重要的历史符号。十篇评论的特点具有连续性、鲜明的斗争性,语言犀利,形如檄文。从赵女士一个人,看到了整个中国妇女生存现状,指出了妇女受压迫的社会根源,从伦理学、心理学、生理学等多个方面,佐证自杀的总根源是社会,从多方面剖析了中国当时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极端腐败,指出不平等的根本在于经济上的女人受男人支配,号召广大妇女要解放就要对整个社会进行改造,必须联合起来扫荡万恶的社会污泥浊水。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关于赵女士自杀的讨论并不是孤立的,有文章称:北京《晨报》在1919年12月7日称赞毛泽东是婚姻问题上的“解放派”,肯定了毛泽东关于“赵五贞事件”所发表的文章超过了上海《时新日报》和《晨报》上的同类文章。对于北京《晨报》的这篇文章笔者没有去查找,因为,无可置疑能够确认的是: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第一次代表大会上,便将妇女运动列入了议程;

1922年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政党名义通过的妇女运动决议——《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正式获得通过;

……

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基本法律《婚姻法》诞生!而这一部法律的问世,蕴含着毛主席长期的重视以及倾注的大量心血。

我们无须刻意放大或淡化某一事件或人物的历史意义,任何事件或人物的存在与发展也都不是孤立而存在的,我们只需要知道这些历史,去用心感受,应该能感觉到历史的脉动。就如同1917年下半年到1918年上半年,也就是“五四运动”前夕,毛泽东阅读《伦理学原理》上批语道:“吾国之三纲在所必去”!由此,再到赵五贞事件,再到新中国第一部法律,我们所能感受到的,是历史的发展、延续和回应。

无独有偶,远在北京的胡适写出了《李超传》,李超女士追悼会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举行,蔡元培亲书“不可夺志”四个大字。李超的身世,诚然不幸,她对家庭环境的不满,也属确实,但她的生活细节与心路历程,也相当模糊,但李超,成为1919年一个女性解放的符号,在五四狂潮中被抬到了中国女性代表人物的高度。胡适在《李超传》中总结道:因为他的一生遭遇可以用做无量数中国女子的写照,可以用做中国家庭制度的研究资料,可以用做研究中国女子问题的起点,可以算做中国女权史上的一个重要牺牲者。

李超的事迹传到湖南,立刻被新文化阵营用来与赵五贞相提并论:“近来湖南自杀了一个赵女士,北京气死了一个李女士……乃是为着自身,为着自己的人格,做一个觉悟上的解脱!”李超的符号意义定型了,赵五贞的符号意义也定型了:她们都是“中国女权史上的一个重要牺牲者”。

从此,这个定论就进入了“不断重复”的过程。1920年1月《长沙》周刊上刊出《多注重些实际》,又有了新的符号人物加入:“赵五贞女士杀了!李超女士忧愤而死了!杨纯英女士的家庭,黑暗到极处了!(见《晨报》)我们要解决这些问题,救出那些沉沦苦海像赵、李、杨三位的女同胞,是几篇叹息—究研的文字,所能做到的吗?”“妇女解放”的人物谱系在扩大,赵五贞俨然已经成了板上钉钉的妇女解放先驱。

1920的长沙文学刊物上,出现了一篇题为《乡里老人》的小说。小说中的女主人公,乡里老人的女儿,因为到省城亲戚家做客,“时值甚么赵女自刎,被他听入耳根,回到家中,屡将此事禀母”,希望借赵五贞的事迹,说服父母废除自己的包办婚姻。赵五贞在小说中已经体现出符号的榜样作用。而另一篇小说《新娘》中,虽然没有出现赵五贞的名字,描写新娘出嫁前的痛苦心理,却无异于为赵五贞的自杀加了一个心理上的注解,或者说,代赵五贞写了一篇自述:但是玉姑娘心里想,我若违反礼教,礼教不过处我一个死刑。我若顺从礼教,倒是我自己判定一个永世的——无期徒刑。

随着新文化影响的扩大与主流地位的确立,赵五贞作为湖南女性解放的重要人物被写入历史,而定调者的身份日益显赫,也让赵五贞的名字传播得更广,更为人知。26岁的毛泽东为推广新文化而策划的这场大讨论,让赵五贞误打误撞地成为了妇女解放的“英雄”。

[ 打印 ]
阅读 ()评论 (2)
评论
yongbing1993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asalways' 的评论 :

走资派邓小平复辟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后有钱有势有权有名的官员土豪名人老头, 他们可以包二奶养小三小四、三年二头换一个女人、八十一岁的老头娶十八岁的小女孩。农村里的男光棍们用省吃俭用积累打工挣的血汗钱买媳妇。人贩子何时了?婚姻法何用?
asalways 回复 悄悄话 主席穿越到今天看到亲手推翻的吃人社会还有铁链女并且不是个案不知作何感想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