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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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的性质:

(2016-12-13 17:19:43) 下一个

      聂案被提起重视·重新审判,无疑是司法的进步体现,是大快人心。之所以被全社会高度关注,因这样的案例并不是绝无仅有,执行法律者渎职·造冤假错案·知法犯法层出不穷,民怨极大。如果仅是个案,大家会认为是个人行为,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响,吃饭哪有不掉饭粒的。

        没按国家法律审判,对被处置的人和案件的受害人无疑都是不公平的,有时是双向的。对被处置的人不公,经常被称为“冤假错案”。冤案就是应判2年的赶上严打判了死刑,应判解职·流放的被杀头,像岳飞·袁崇焕再没有翻身的机会了。假案就是人为诬陷·故意所为,刘少奇的叛徒·内奸·工贼,彭德怀的右派,和被关进秦城监狱后又高调平反恢复工作的人。错案就像聂树斌平白无故仅凭着怀疑,屈打成招。中国的司法问题“冤假错案”不仅仅是刑事的,还有民事的,经济的,政治的。反过来说,递条子·说情·买通使罪犯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正义得不到伸张,同样也是“冤假错案”。东北建立的第二巡视法庭,把说情·递条子行为放进案子档案中,对抑制行政干预是行之有效的。建立办案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的执行可遏制私刑·误判·草菅人命。

           聂案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没有结束。2007年12月宣判真凶王书金死刑是因两起杀人案,而王犯不服,我是三起为什么说是两起?可以载入史册的笑话,法庭说你没罪却不服,谁说我没罪?其原因是有人要隐瞒聂案的真相杀人灭口,打压要找出真相的公安局副局长郑成月,调查郑的“问题”并被停职。是后面的推手明知故犯,而罪上加罪。聂案是没有物证,仅凭口供定罪的。但口供却严重失真,口供是被关7天后的,这7天干什么了,是不是在用刑?聂是口吃说话很慢,但笔录却很快,很流畅。提审记录有的签字是别人代签等等是谁干的,谁的主使?

          在执行枪决前的聂树斌很安定,他也不傻不笨为什么宁可含冤赴死?很简单,别说他一个无权无路子的小小老百姓,就是刘少奇;彭德怀也得低头认罪,不服就打呗,而且打完还是得认白白多受皮肉之苦。留学意大利的哈尔滨副市长朱胜文,挨不过同是管公检法的副市长岳玉泉陷害屈打成招。勉强从死亡线上挣扎过来,将要保外就医了,却在厕所从一个有两个人帮忙才能把他肥胖的身体推出去的窗口,跳楼“自杀”了。这些人尚且如此别说聂树斌了。

          案件的审判者竟敢冒天下之大不违,公然大量和系统的造假,程序之完善·心态之稳定·经验之丰富,不得不怀疑经他们之手的案子是不是还有“冤假错案”。同样,是不是有人情的关系该重判而轻判的了呢?借这股东风应好好反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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