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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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陪审团-----加州陪审团系列2

(2015-01-10 16:10:55) 下一个
筛选陪审团

作者 田霞
 
今天2014年10 月23 日星期四是第二次来到如人间地狱一样的

奥克兰。(对,我不要求自己政治正确,因为我不是美国白

人,我不需要被金博士的舆论绑架。到处充满涂鸦的地方难道

不像地狱。无论多美的建筑,都不难找到涂鸦。无论是法庭还

是医院都会被涂鸦,不尊重一切,
还需要被尊重,有没有搞

错?!)

 
今天的议题是继续筛选陪审团成员。从周一10月20日剩下来

的40多位公民中,选出12人作为最后的陪审团员。
 
 
如果说律师的问题和陈述是帮助陪审团准备好做一个陪审团

员,不如说他们双方的律师在玩脑筋急转弯。尤其是被告律

师。



按时间顺序,先上场的是公诉人方律师。一位亚裔,我更倾向

于确认她是一位华裔,事后证实她有一半华裔血统。她有清晰

的表述和柔和的面部表情,有华裔的谨慎但也有坚定的主见。

她先向在座的所有人讲解加州法律。结果刚发言就遭到辩方律

师反对。法官裁决反对无效。而且这样的反对与驳回至少有四

五次。



年轻的美女律师说,加州法律认为两种人有罪,第一是犯罪的

人,第二是帮助犯罪的人。她举例两人抢劫7-11,拿枪,并把

枪指着收银员的人是罪犯,拿钱走的也是罪犯。如果第二个人

没进商店,只是在外面车上开着车等罪犯的,也犯罪了。总之

帮助犯罪的就是罪犯。


这时辩方律师要求由法官而不是这位美女律师来教育大众。

是年老的法官只好搬出大部头给大家读法条。


对不起,一号陪审候选人就说没听懂。其实大多数人都没听

懂,老法官自己吐字不清,法条用词艰深呆板,谁都不容易

懂。


于是老法官只好举例。说一个人蓄谋抢劫商店,在过程中,

抢劫嫌疑人拿枪指着头的店主突然移动,吓到抢劫嫌疑人,

致手枪掉地,子弹射出,造成人员死亡。


举例中的抢劫嫌疑人有罪,一级谋杀。但这其中如果同伙,

知道他手里有枪,根据法律,仍然同理判一级谋杀。审完此案

之后的今天才明白,最重要的一个法律条款名为Calcrim 540

B,如果帮助罪犯,视同同伙,判罪级别和类型完全和主要罪

犯一只。没有协从犯罪就会减罪的侥幸。


在这时,地区检察官特别问陪审团成员们,一个一个回答,

没有困难认定从犯有罪。当然,许多人说非常惊讶会这样判有

罪。有困难认定从犯是一级谋杀。


老法官摆出了威严,了解大家可能对法律本身会有疑问,但这

就是法律,现在也不是讨论修改法律的时候,现在的唯一问题

是,作为陪审团成员,你有没有办法认定并按照法律的定义判

定从犯有罪?


第二点就是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都可以被认定为证据去

判断嫌疑人有罪。这一点大家是否接受?


当时就引发证人是否可信的问题,提问者是华裔陪审员。看来

弄虚作假的概念深入吾民心中,万事万物都可作假。更何况人

呢!


法官的回答:这不是讨论议题,同时也要看陪审员自己是否采

信。实际上,面对法庭举手宣誓不说假话之后,许多人当庭说

谎,他把大家当傻子,实际上谁又真正是傻子呢。


最有趣的是辩方律师们。他们的任务就是打碎大家的生活常识

和自信。希望大家即使在看到有两具死尸的情况下,也要相

信,被告有可能是无辜的。


死尸的成因不是本律师的责任内容,但三位嫌疑人有罪无罪才

是他要向大家销售的重点。做好铺垫,今后再玩文字游戏,完

成间接证据不足取信的工作,这个案子就算胜利完成了。管他

是否放过了罪恶,只管这个雇他的被告解脱了就是胜利。


死者的公道就不是巧舌如簧的律师需要管的事情了。谁叫你不

能站起来为自己作证,指正罪犯?直接证据没有了,就剩下干

扰间接证据成立这一件事了。更重要的是,谁教你却不能付钱

给律师帮你说话,死了就死了吧。



此时就体现出公诉人的重要。死者已矣,不能放过罪犯的重任

就放在公诉人的身上。辩方有三个律师一名助理三名被告,

告除了死人就是不露面的人民大众,只有一位律师,从气势上

就弱于辩方。


对于这样一宗抢劫杀人案,且听下回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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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田霞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Etornado' 的评论 : 我是少数族裔女性,少数中的少数。我是少数我应该享有言论自由对吧?!
Etornado 回复 悄悄话 "因为我不是美国白人,我不需要被金博士的舆论绑架" - Bravo!
txchild 回复 悄悄话 老中不说英文的比率高过90%。到今天我都不明白,为设么不肯学。选课都是理科,accounting or IT。毕业后,不说英文的1大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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