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望山海关

以德服人,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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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220全美各地华人为梁警员案件游行之前

(2016-02-18 19:59:48) 下一个

陪审团已经定罪,我觉得要想推翻很难,除非有重要证人翻供。现在的最大希望,是法官能考虑梁是在危险环境下执行公务,在经验不足的情况下过失导致受害人死亡,能从轻量刑。

这起案子,我觉得不应该把种族牵扯进来。受害人家属觉得黑人受不公正待遇受种族歧视吗?可是梁开枪时都没有看清对方的样子,这和近期上头版的几件警察用锁喉,或开枪射杀黑人的案子有本质区别。梁受到种族歧视了吗?我看也不能确定。在整个案件审理中,没有明显证据显示陪审团考虑了种族因素。

但梁输得确实窝囊。我看案件的主要原因是梁和他的搭档都是实习期的新手,缺乏经验,训练也不足,导致梁在复杂环境下,过度紧张而开枪;子弹在楼梯间的狭小空间里反弹击中受害者Gurley;梁和他的搭档没有及时发现有人中枪,发现后又处理不当(没有实施急救)。被判二级过失杀人的重罪,真是冤枉。

辩护方本应能够得到受害人家属,以及陪审团的理解。那幢楼是犯罪多发区(需要数据),梁去那里是为了加强治安,保护象Gurley这样的居民,在执勤中可以说随时冒着生命危险。而且换一个环境,甚至只要现场照明好一点,梁是绝不可能枪杀Gurley的。梁如果此前没有过度执法的先例(需要证据),执勤中没有发生过其它意外(需要证据),加上同事证词,应该可以证明他的人品(character)。如果树立梁的好的character,很难想象陪审团会一致认定所有罪名成立。另外关于急救的问题,我觉得辩护方的思路匪夷所思,把在警校相关考试敷衍了事都搬出来了,这不是把人都得罪了吗?本来是一个值得同情的新手,在危险环境执行公务时,失手开枪,又由于不幸的巧合,子弹反弹击中受害者,再由此受到剧烈刺激,没能处理好善后(他的没有责任的搭档,也没有比他做得更好)。结果辩护成了一个不负责任从警校混文凭,又只顾自己不顾受害人的自私的人。这种辩护让人难理解。

我觉得,梁如果要上诉,应该考虑换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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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5)
评论
一片羽毛 回复 悄悄话 不懂别写
子夜吴歌 回复 悄悄话 整个案件给外界的印象就是梁只顾自己,不顾别人。所以华人游行也不要给外界同样的印象:只顾华人,不顾基他族裔,甚至不顾法律……
子夜吴歌 回复 悄悄话 好象作者对案件还了解不够。陪审团由于试了他的枪,认为梁不诚实。再加上他见死不救,所以才有陪审团的结论:对梁所有指控成立。(注意:法官还未最后裁决。现在只是陪审团的结论)。为什么陪审团觉得梁不试实呢?梁说意外开枪,但法庭陪审团都试了他的枪,需近十磅力抠住板机才能发出子弹,所以陪审团认为梁不诚实,不可能是枪意外走火而是故意开枪。梁的律师要file motion,可能会以陪审团试枪为其中一个由,因为陪审团非专业人士,法庭不能采用非专业人士得出的结论(近十磅的力才能开枪)。
加成 回复 悄悄话 这次游行的诉求是什么?梁无罪?反种族歧视?求减刑?貌似游行的组织者说得不明不白。
bl 回复 悄悄话 无罪不可能,从轻发落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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