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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緝拿黃之鋒等佔中搞手 拘捕增至近50人

(2015-01-07 23:24:01) 下一个

港警緝拿黃之鋒等佔中搞手 拘捕增至近50

香港警方繼續大舉緝拿組織“佔中”搞手,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鼓吹“港獨”的學者陳雲等至少10名反對派頭面人物,昨日(6日)接獲“O記”探員來電約時間到警署助查,并表明屆時作出拘捕,令兩日内“預約拘捕”人數增至近50人,至于自首的“佔中三醜”等人料于日内被捕。據了解,警方對于參與旺角或龍和道暴力沖擊的人,将控以較重的“非法集結”罪,清場時“博拉”者則控以刑罰較輕的“非法集會”,部分人同控兩罪,未現身佔區但在網上煽動佔領者,視乎證據有機會加控“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警方發言人表示,會繼續不偏不倚進行全面深入的調查和搜集證據,并不排除會有拘捕行動。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昨日表示,收到警方來電稱會以“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的罪名作拘捕,要求他于下星期五(16日)下午到灣仔警署協助調查。他表示收到電話是意料之内,又引述警員通話中表示,不一定隻以一條罪拘捕,“可能會後加罪行,夾埋就有幾條罪。”其他學民成員黎汶洛及林淳軒以及已退出學民思潮週庭,同樣接獲警方來電,指他們涉煽動參與未經批準非法集會,三人與黃之鋒同日到警署被捕。

  多名反對派議員榜上有名

  多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陸續接到警方來電,繼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于17日到灣仔警署後,同黨的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昨亦收到警方來電,稍後确定到警署的日期,她在個人facebook稱“這把年紀,大概可以從容面對”。人民力量兩名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及“慢必”陳志全亦榜上有名,警方指兩人涉召集及組織未經批準集結,連同前日接到來電的“快必”譚得志,三人将相約同日到警署助查被捕,但未落實日期。

  一直被指是支持“佔中”“金主”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昨日返港時承認曾收到相信是來自警方的電話,惟他未有接聽,他僅稱會與律師商讨,但據了解,警方昨晚應尚未緻電黎智英。另外,多家網上媒體指出,昨日接獲警方電話的還有浸會大學社工系講師邵家臻、筆名“陳雲”的嶺南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陳雲根等人。

  消息人士透露,探員打電話工作已進行得“七七八八”,馀下數名未能聯絡上,預計将于本星期内完成,收到電話的人需按約定時間到警署落口供及保釋,料不會扣查,早前自首的“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人于日内接觸。是次行動據了解是由警察總部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牽頭,由一名高級警司帶領的特别任務隊伍(Special Duty Team)負責,成員主要從各總區抽調重案組、反黑組探員。隊伍行動完成後就會解散,不會成爲常規編制。

  據了解,警方主要根據《公安條例》控告各參與“佔中”人士,有證據顯示涉及煽動或組織旺角或龍和道等暴力沖擊事件的人士,或被控以罪名較重的第18條“非法集結”,罪成最高可被判監禁五年,至于清場時所謂“在最後一刻留守”的人,或有參與佔領但未有證據涉暴力的人士,或會被控以較輕的17A條參與非法集會罪名,部分人士就會同時被控兩罪。

  至于從未現身佔區,但于網上煽動暴力沖擊的人,會否被控以“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就交由科技罪案組另外調查。消息強調,警方最終控以何罪或多少條罪,将會是因人而異,要視乎口供及所得證據,與律政司商讨後再作決定。警方發言人未有回覆至今曾緻電多少人,僅稱會繼續不偏不倚進行全面深入的調查和搜集證據,并不排除會有拘捕行動。

http://www.huanzhongnet.com/article-11702-1.html

"佔中"保普選就是真正民情

 香港新聞網17日電 香港《文匯報》7日發表題為"'佔中'保普選就是真正民情 "的文章,全文如下: 

  特區政府昨日(6)向國務院港澳辦提交《近期香港社會及政治情況報告》,亦即社會上所講的"民情報告"。港澳辦發言人對提交報告予以肯定,並希望香港各界維護法治,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依法落實普選。總結去年人大"8.31"決定以來的香港社會形勢,最重要、最真實的民情就是兩點:壹是反對違法"佔中",二是希望依法落實普選。嚴格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落實2017年普選特首,是中央、特區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第二輪政改諮詢即將展開,本港各界應順應民情民意,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框架內理性務實討論,凝聚共識,共同努力落實"壹人壹票"選特首,實現香港民主發展的歷史性飛躍。 

  "佔中"嚴重破壞法治和社會秩序,影響市民生活生計,損害社會利益,招緻市民的普遍反對。"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在短短9天內,收集到超過183萬個簽名。"佔領"後期的民調顯示,超過8成市民要求即時停止"佔領",還路於民,恢復秩序,維護法治。警方在旺角、金鐘與銅鑼灣清場時,並未引發什麽反彈。"佔中"慘敗,說明"佔中"違背民情民意,不得人心。 

  "民情報告"結語重申,如期依法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是中央、特區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最新的調查顯示,"佔中"之後,有更多市民認同落實普選,比例達到6成以上,較"佔中"前還多了約10個百分點。事實證明,經歷"佔中"騷亂,港人更加明白普選不能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之外另搞壹套,否則隻會令政改脫離法制軌道,阻礙落實"壹人壹票"選特首。 

  港澳辦發言人表示,中央政府了解香港社會各界對政制發展等問題的看法和意見,行政長官基於對基本法負有的責任,向中央政府報告香港的有關情況是適當的。事實上,中央密切關註香港的情況,對香港的情況了如指掌。中央始終堅定支持香港依法推進民主發展。人大"8.31"決定就是依據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規定,在充分考慮香港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作出的。港澳辦發言人還指出,香港是壹個法治社會,任何人都應當以和平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以損害法治,破壞社會正常秩序的方式表達訴求是不可取的。這顯然是表明了反對違法"佔中"的態度。 

  違法"佔中"挑戰基本法和人大決定,對抗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以違法手段要脅中央接納違憲違法的"公民提名",企圖奪取香港管治權,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危及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註定難逃失敗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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