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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炮儿》,哪里老?

(2015-12-29 13:28:42) 下一个

这次凑个热闹,想对“六爷”这个人物发表下小感想

冯小刚在荧屏上一亮相,就发觉:他的白癜风不见了,腰板直了,人也变结实变精神了,连龅牙也不明显了,这是个名副其实的型男呐,哪里老呢?不信,去看看他演的《冤家父子》,15年前的他真没有比现在更年轻更有范儿呢!(我也不知道这是在夸人还是损人)

如果不去判断这个人物是真正的硬汉还是流氓的话,这部电影还是挺有意思也挺逗的。

这个“六爷”对朋友有情有义;看不惯的无良行为,就仗义直言;对儿子的无奈妥协与温情。。。特别是当儿子毫无情面地埋怨他时,他回答说:“我还是给你磕一个吧。。。”

那种老江湖的嘴贫又让人感动的刻画,让“六爷”这个人物真实而生动,可惜,这样的情节并不多。

电影题材很吸引人,但是感觉内容好像不丰满节奏也不够紧凑,人物就会显得有点苍白无力:比如他年轻时的霸气只是被许晴的三言两语一带而过,只让观众去猜测,可这并没有什么说服力。以至于 ------ 许大小姐何以如此痴迷一个“一无是处的流氓”呢?这些不能不让观众们质疑。

 

我还一直的以为影片的后半部分会掀起整剧的高潮,让“六爷”这个人物充分扮酷,最后让观众们扼腕叹息意犹未尽!

没成想,只是被导演安排在冰上奔跑了一个世纪,我去倒了杯咖啡又干了会儿家务,回头一看,可怜的六爷爬在冰上痛苦地挣扎了半天,居然又站起来!居然又向敌人冲了过去!然后就英勇就义了。。。。。。

所以,我很想对导演真诚地表达一下我个人的想法:

  1. 1.用这么个结尾就把热情的观众盆友给打发了,你是怎么做到滴?
  2.  
  3. 2.为什么要给不老的老炮安一个牙痛的心脏病呢?明明是个帅气的硬汉的外形,甚至小冯童鞋都牺牲了色相上演激情戏码了,却被这病弄掉了链子,你让他装什么老弱病残呢?
  4.  
  5. 3.我觉得影片有那么长的片段让“六爷”在冰上慢跑,还不如让他做更多的演绎,让这个人物更加充实饱满。

我感觉导演并没有塑造成功一条硬汉形象,或者是我误解了导演,但这不就是影片的主题么?

 

 

感谢导演的这部有争议的电影,感谢有人看我白话,大家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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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16)
评论
lafontaine 回复 悄悄话 回复牛郎织女:姐姐常常过来看我就知足了,至于评论你怎么说怎么有理儿...没关系只要是高兴就好啦!哈哈哈!也祝你新年好!
lafontaine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老北京炸酱面:我只是喜欢看文革时期的小说,不是北京大院的孩纸。不过,我特别喜欢吃北京炸酱面!我也要赞!
牛郎织女 回复 悄悄话 没看过,没有发言权。。
老北京炸酱面 回复 悄悄话 只有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在北京大院里读中学的孩子,才对《老炮儿》有深刻的理解。 赞!!
lafontaine 回复 悄悄话 回复homesense: 您是客气了,感谢老朋友参与评论!
用英文代替他的称呼很有创意呀。
说实话,有的北京方言我都不懂,包括这个片名也是第一次听说,但是并不妨碍我喜欢剧中人物,冯小刚也演得不错唯一美中不足,情节不够引人入胜,拖拉的结尾是个败笔。
祝您全家节日快乐!
homesense 回复 悄悄话 老婆建议我去看看这部电影,还没来得及看完整,不自量力上来唠叨两句。我们的主人公Mr.Six从当年的好勇斗狠到如今的凡事留人三分余地就值得去尊敬,他能尊重每个人的存在,你好也可以坏也罢,给人留有一个余地也是给了自己一个空间。结局虽悲犹壮,就像江湖上最后一个大佬一样给一个时代划上了一个句号,这个句号是曾经存在的缩影也是一个精神的延续。
lafontaine 回复 悄悄话 回复京华人:原来您是这么解读这本书里的人物的!“怪胎”,这是个多么刺耳的字眼儿!
对不起,无法认同。
京华人 回复 悄悄话 lafontaine ,你可能没明白我的意思,冯塑造的六爷,其实就是《血色浪漫》里那批大院子弟的缩影。而这批人本身就是一个怪胎。由于这批人都是当年的干部子弟,恃强凌弱。如今,这批人的大部分都没什么自己的事业,成了真正的老混混儿。他们可以说是毛时代的一个尾音。冯小刚们也清楚这点,只是想通过这部电影,把最后的休止符画得更大一点儿而已。也算是为他们这批人树个碑吧。
lafontaine 回复 悄悄话 回复bl:不一样啊?原来这就是他的极限...hahaha

谢老朋友来访,现在我知道了您除了不喜欢姜文,还包括冯小刚是么。
lafontaine 回复 悄悄话 回复za4591:一吐为快!

bl 回复 悄悄话 老中和老美一样吗?不要看人挑担不吃力,这部电影已经到了冯小刚的极限了。

lafontaine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奥西宁:您刚好是说反了,是“力有余而心不足”,导演给他的劳什子心脏病!
az4591 回复 悄悄话 看了5分钟,发吐。
lafontaine 回复 悄悄话 谢谢京华来访。
很巧啊,《血色浪漫》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当然电视剧也演的很好。小混蛋是个好狠斗勇的家伙,感觉没什么理智似的,最后也不得善终。在这部电影里,冯小刚只是想凭借自己的力量来解救儿子,并不一定是要光荣和梦想吧,只是被导演最后给塑造成了一个上下不靠的四不像!可惜了剧本,美国也有几部电影是老子单枪匹马解救儿子女儿的,那真是硬汉本色,真是经典!
奥西宁 回复 悄悄话 那才叫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呢。
京华人 回复 悄悄话 大家是否还记得《血色浪漫》里的情节,小混蛋,一个真正出身于老北京底层的混混儿,和钟跃民等一批大院子弟间的冲突,最终,小混蛋被乱刀砍死。实际上,这是一场老混混儿和新混混儿的血拼。今天,当年的新混混儿已垂垂老矣,但仍想着自己当年的光荣与梦想,试图在与新生代混混儿的火拼中重新找回当年的自己。但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只能死在沙滩上。这是冯小刚塑造的人物给我留下的唯一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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