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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sunfire5

(2014-06-27 15:27:31) 下一个

1)我说过太阳是点光源了么?这里我不得不佩服你的高超诡辩技巧。先强加一个错误的观点给对方,然后用大量的篇幅来论证这个观点的错误。以此先入为主来误导读者。给读者造成一个对方缺乏基本
理论和常识的假象。为让读者接受自己毫无理论根据的观点做铺垫。

2)只要不是黑体(不是你所说的绝对黑体,你在这里不是有意误人子弟,可以原谅你)都会反光,这没错。但你在这里对反光方向和反光体的位置,有意避而不谈。灯罩将灯泡的光反射到与灯泡光源照射相同方向。按照这个推理,沙丘的反光应当成一定角度朝光源,也就是太阳,
的方向反射。成一定角度朝向太阳的反射光又怎么再次和太阳光一起返回沙丘形成二次阴影?

3)要不说你的
诡辩水平高呢。先是无中生有,后是偷梁换柱。好不容易等到了你的结论,却玩起了模棱两可。什么叫透视一起的错觉?是因为接近平行光的太阳光,还是由于沙丘的反光?在这里,你舍近求远不用这两个你花了多半篇幅阐述的观点区论证你的错觉,却强调别人提到过,给读者以种假象,别人提到过就是对的。

3)圈和箭头的位置都有坑,也都有重影。在这里,你没给出个一致的解释。这是你的第四招,叫混淆视听。有意把事情说得复杂,让人看得似懂非懂的接受你的观点。事实上无论你的那种说法都没与解释下边图中的尖影是如何产生的?



4)本想通过善意的回答你的问题来阐明观点,不曾想,你到挺能顺竿爬的,还真打算当老师开课了?我只作技术讨论。对恶意中伤和技术之外的内容一概置之不理。你也不必再劳神出题了。没水平的问题问多了,不怕给支持你的人丢面子?

如果你能自问自答的把问题说清楚不是更好吗?

另外,你回的是我的帖,把rtp2014扯进来陪绑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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