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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水浒那点事儿之林冲

(2014-05-12 12:52:05) 下一个


高山乌龙乃博主同窗好友,来自水泊梁山故里,性情侠义刚正,颇有梁山好汉之遗风,好文墨,乐山喜水,参禅悟道,强身健体,行万里路,读万卷书!高山兄人生坎坷,但仍不失赤子之心。闲暇之余,痴醉于水浒梁山逍遥自在,天高皇帝远的江湖世界里,笃信“胸中小不平,可以酒消之,世间之大不平,非剑不能消之”的侠义之道,借古喻今,针贬时弊,不亦乐乎!

转录此文以嗜海外同道。


 
闲话水浒那点事儿之林冲

(一)

教军场收工后,陆谦那几个至交兄弟今天没约去相聚,便慢慢朝家的方向踱来。拐过巷口,看到自家门窗映出光亮,炊烟也袅袅升起。门闭着,还未及敲,锦儿听见脚步,已擎了蜡烛,把门敞开,娘子带着春风般的笑意,伸手接过外衣。不一会儿,热腾腾的菜蔬鱼肉摆上来,旁边还温了一壶好酒。

如果不是林娘子遭遇高衙内,林冲过的是这样十分满足的日子。

本来林娘子很少出门。自己贤淑美貌,夫君英雄了得,自嫁过来,从未发生过口舌,红了面皮。娘家与林冲门当户对,都颇有些过活,虽说平平淡淡,可很殷实。只有一样,这许久了,一直未添新丁,为此林娘子有点心事,有时候就让锦儿相伴,到岳庙烧香拜佛,以求个一男半女。

高衙内自打见到了林娘子,那魂儿就丢了大半,几番不着,又吃林冲那一惊吓,越发不济了。高俅爱怜这个过继来的干儿子,自然要遂了他心愿。但是如果不把林冲除掉,此事万难成就。

这事儿对于高俅这样地位的人来说,似乎容易得很。借着手下帮闲的计策,拿了林冲,本要当场乱刃分尸,被林冲挣扎,大喊冤枉。高俅心想,不怕你跑了去,倒省得污了我的地面,遂解送开封府,并吩咐府尹做成死罪。本以为就可以了断了,谁知林冲颇识些法度,证词有理,还尽说在关键处,丈人张教头又来买上告下,使用银两,遇到了孙孔目。当下孙孔目据理力争,直说出了这般话:这南街开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并拿出了折中具体的定罪度量,硬是把铁了心的府尹说转,回禀高太尉无法做成死罪。

天下正直的人本不少,可敢出头并起到作用的人少,这样的人便可称作贵人。不过,话要说回来,如果不是府尹身边得力之人做这番仗义之争,还会有这样的作用吗?这里,林冲还是幸运的。
 
当下高俅一计不成,只得另想办法,让陆谦去指使董超薛霸就押送沧州的路上结果林冲,不想又被鲁智深救了,并一直护送到底。


两番用计未果,高俅自然老羞成怒,不肯罢休,再派陆谦亲自去沧州的大军草料场用计。如果不是天可怜见,大雪压倒了房屋,林冲已经被活活烧死在那里了。


那个火光冲天的夜晚,听了门外三人的对话,林冲自心中叫一声惭愧。过去一忍再忍,至此,终于忍不下去了。拔步冲出去,在山神庙前,酣畅淋漓地把陆谦做了,捎带了富安和差拨两个帮凶。当脚踏在被丢翻在雪地上的陆谦的胸脯上,解腕尖刀搁在他脸上的时候,林冲盯着他,道:奸贼!我与你自幼相交,又无甚冤仇,今日倒来害我!杀人可恕情理难容,且吃我一刀!此时的豹头环眼,狰狞恐怖,燕颌上的虎须,随风倒立,霍地撕开陆谦上身衣服,把尖刀向心窝里只一剜,心肝提在手里。三颗热脑袋被林冲打做一处,痛快至极!

雪白衬殷红,腊梅点点开!

此番做出来,林冲已没有活路了。

几经周折,在柴进举荐下,他冲出天罗地网,终于上了梁山。

由此,逼上梁山这个词,与林冲紧紧联系在一起,并自民间流传开来。


 (二)


鲁智深在缺墙边第一眼看见林冲的时候,只见他生的豹头环眼,燕颌虎须,八尺长短身材,三十四五年纪,手中执一把折叠纸西川扇子。这般模样,其实威武非常,但又儒雅有致,含而不露,锋而无芒。武艺超群绝伦,颇为自负,却识得法度,把得分寸,写得诗句,知晓利害,人之常伦藏于胸。


那天见到娘子被调戏,林冲冲过去,就肩膀扳过来,却待下拳,认得是高衙内,先自手软了。在林冲眼力,高衙内不是街头寻常泼皮,不是可以随便下拳之人,这点他十分清楚。此时是利害在心,是争一口气还是小事化了,他自觉地选择了后者。
 
娘子二番被调戏是在陆谦家里,得信后三步并作一步来到门外胡梯上,听了娘子与高衙内的对话,断定未被玷污,于是立在那里,喊一声大嫂开门。高衙内在屋里听见,打后窗跳出去逃了。此是分寸。此前他立在屋外把话听了个来回,有足够的时间思度和权衡。如果飞起一脚断门冲进去,下面他就不好办了,打,打不得,不打,其实也不打不得。他不是武松,更不是李逵。隔山震牛,或许就是眼下最好的甚至不二的选择。但这已经是第二遭了,总得有点表示,不敢打高衙内,这一肚皮鸟气,也得发散一下,遂把陆谦家里砸个粉碎。


林冲很难做,因为他毕竟不是武大,他也很自尊。遇到这样糟心的事,却两回不敢打高衙内,于娘子面前似乎也交代不过去。于是拿了一把解腕尖刀,回到刚刚与陆谦喝酒的酒楼来寻,不得见;到陆谦家门口去等,也等不到。其实,再愚笨的人,此时都明白,肯定等不到。可事儿,还是要一板一眼地去做,即便吓唬陆谦一下,不敢用心帮高衙内,也算达到目的。大事如能化小,当然最好。

 
都说林冲窝囊,不假。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你告诉我,如果这样的事儿真放在你头上,你怎么办?


林冲识得法度,却识不得法度之上的人的险恶;即便知道不怕官只怕管的道理,却不知道天下还有如此的恶官和恶官的如此恶行。这点,他远不及同僚王进。王进与高毬打一个照面就全明白了,连夜带着老娘逃奔远离京城的边庭延安府而去。如果此时林冲也学王进的样子,带着娘子打包逃走,恐怕也就没了后面的故事。

 
可是没有。不仅如此,就连在野猪林险遭薛霸水火棍结果,被鲁智深救了后,他都心存幻想。当时鲁智深震飞了水火棍,跳将过来,抡起禅杖便要打,林冲知道,被鲁智深的禅杖拍到的,都是南柯一梦,于是,手脚身子虽被绑在树上,口中连忙叫道:师兄,不可下手,我有话说。此时林冲还在算计着刑满释放,挣扎回来,过以前那般的日子。即便当不回禁军教头,以他的武艺,到哪里讨不到一口饭来吃!


说起武艺,林冲端的了得,多少次出手,无论遇到谁,从未见他折了半点锐气。第一次是在柴进庄上,就着一轮月光,一个拨草寻蛇式,就把牛气熏天的洪教头放翻。在梁山脚下,与应过武举的名将杨志斗朴刀,虽然没分出胜负,可从杨志后来说起与林冲武艺一般时那声口来看,显然杨志是引以为豪的。再后来就是从梁山下来的历次出征,他不仅一直作为队伍中旗帜般的角色,还屡立奇功。

 
我年少时,第一次读水浒,便玩味过一个细节。那天,他和鲁智深走在街上,那个卖宝刀的大汉吆喝着宝刀的好处,几次三番,林冲都没理会,直到那汉子说,偌大一个东京城,没一个识得军器的,林冲听得说,回过头来。当时读到这里,只有一种挺兴奋的异样感觉,不明就里。后来才明白,这其实是林冲于武艺及相关的识得兵器方面的自负。


 平民百姓,有林冲这般本事,这般地位,做到这般的事体,已经十分难得了。妇人嫁得这样的夫君,此生足矣!


(三)

林冲被断获罪,发配沧州。刚被带出开封府大门,丈人和街坊四邻便接住,来到酒店。林冲拉着丈人的手,说了这样一段话:

泰山在上,年灾月厄,撞了高衙内,吃了一场屈官司。今日有句话说,上禀:自蒙泰山错爱,将令爱嫁事小人,已经三载,不曾有半些儿差池;虽不曾生半个儿女,未曾面红耳赤,半点相争。今小人遭这场横事,配去沧州,生死存亡未保。娘子在家,小人心去不稳,诚恐高衙内威逼这头亲事;况兼青春年少,休为林冲误了前程。却是林冲自行主张,非他人逼迫。小人今日就高邻在此,明日立纸休书,任从改嫁,并无争执。如此,林冲去得心稳,免得高衙内陷害。


这段话,曾被鲍鹏山在百家讲坛中强力鞭挞。再加上娘子在陆谦家里遭调戏,林冲在门外抉择那个场景,也被鲍鹏山说得非常不堪。那个惊走了高衙内的场面,前面已经说过,这里只补充一点。如果林冲给了高衙内足够的时间在里面淫垢了自己的娘子,那就什么也不必说了。林冲没那样做,所以还有话说。

 
上面林冲对丈人这段话问题主要出在最后一句。鲍鹏山认为,林冲这是为了自己免遭陷害,情愿把娘子送与高衙内的意思。当时听了,也感觉有道理,可此事于林冲定义来说,关系重大,不得不持审慎态度,于是我回来反复揣摩其用意。


首先,林冲说诚恐高衙内威逼这头亲事,可能吗?东京城满大街的人都知道,高衙内是个花花太岁,专爱淫垢人家妻女,看上林娘子是他的恶劣所致。虽他自己也承认,见了多少好女娘,不知怎的只爱她,心中好生着迷,怏怏不乐,但他说的只爱她,只是两次不能够得她,仅此而已!当然如果得手了,也不排除还爱她的可能,但这与威逼亲事相差十万八千里。就算他自己愿意明媒正娶林娘子为妻,大宋年间的高太尉,能答应吗?能有父母之命吗!这个关节,林冲当然不会不知道。但他更知道娘子厌恶极了高衙内,把这样的话来劝说娘子改嫁高衙内以外的他人,是个最好的说辞。

 
其次,况兼青春年少,休为林冲误了前程。这话虽是说得苦涩,却情真意切。三年来相濡以沫,已多了份亲情。自己此去生死存亡未保,为娘子考虑个前程,正是屈伸大丈夫所为。宋时高俅这样地位的家庭没有娶二婚的,可在耍刀动枪之人中是常有的,杨雄便是一例。以林娘子自身的条件,以张教头这样的人脉,张罗个不比林冲差多少的,恐怕并非难事。至于新嫁后还会不会遭高衙内啰嗦,那确不是林冲这个泥菩萨可考虑周全的事儿了。何况,还有青春年少这样的原因。综合下来,林冲的判断是,嫁比不嫁强,这就够了。


更重要的是,林冲去得心稳,免得高衙内陷害。这是林冲一番话里最难琢磨的一句,可看官真的可以按照字面的意思简单去理解吗?恐怕决不能。看起来林冲是有些窝囊,可这种窝囊仅表现为没对高衙内下拳,这是一种教养,更是一种缜密的表现。林冲不莽撞,这体现在行为,也体现在语言。他断文识字,能写出齐整的五律,日常的所有话语也端的得体。这里冷不丁冒出这样不着边际,令人瞠目结舌的话,必有深意。其实是,林冲深知娘子对自己的情谊,拿自己免遭陷害说事,使娘子转意改嫁,其效果胜过三天三夜的苦口婆心。因为林冲已经没有许多时间,只能用这样最简洁的话说了,哪怕冒着被误解为令人不齿之人的危险。宋时有那贫困之家,母亲对孩子说自己不饿,不喜欢吃肉,并狠呆呆地说,你不吃的话,我就拿去喂狗,也无非就是这般了。


呜呼!此情可鉴!呜呼,林冲!

  (四)
林冲手刃陆谦后,性情陡然大变。


本来,林冲是个安分守己遵规守律甚至温文尔雅的良民,在沧州还在憧憬将来的日子,过去从未恃强凌弱寻讯滋事,更没想到过杀人。但是一而再再而三被追杀之后,林冲明白了,自己是无论如何也逃不出高俅的手掌了。而且,上回寻陆谦遍处不着,这回又来了,还是来置自己于死地的。是可忍孰不可忍!林冲终于开手做了。宋时家里豢养藏獒的人都知道,只要沾了血,野性便来了。

 
林冲杀了陆谦三人后,一路投东去,见树林一个有灯光的房子里五七个人向火。林冲衣服单薄,又被雪打得湿透,烤干了,开始很小心地问人买热酒,人家不卖,林冲偏要买,被对方出言不逊,林冲怒道:这厮们好无理!便用花枪去火炉里把火柴向老者脸上一挑,烧着了鬓须,又在火炉里乱搅,接着用枪杆对着众人乱打,都走了。林冲道:都走了,老爷快活吃酒!这,这哪里还是林冲!


 林冲本不好酒,酒量更不比鲁智深,只吃了半翁,便一步高一步低,踉踉跄跄捉脚不住,醉倒在山涧边雪地里,而后被追赶来的二三十庄客绑了,吊在柴进东庄门楼上打。


 虎落平川,令人掩面!


 到了梁山,王伦心地狭窄,又无本事,容不下更强的人,找了个借口,限林冲三天,去把一个投名状来,意思是说,要他去杀个人,本意是撵他下山。林冲已经没有别的去处了,被人摆来布去,也无可奈何。当然此时杀人在林冲心里已经不是一个坎儿了,反正前面开了戒,多一个也不算什么了。如果不是在山下遇到杨志,换个人,可能早被他在三五个回合之内结果了。


后来,晁盖等七人劫了生辰纲,也投奔梁山来。同样是王伦的不堪使林冲意识到,不去了此人,众英雄便像自己开始那样无落脚之地,梁山泊难成大业。于是有了那场火并,有了林冲主张下的座次格局,并一直延续下去,也才有了日后一百八人的辉煌。火并王伦,并非为了篡位,而是为了大义。

 
林冲于梁山泊,功不可没,既是德高望重元老,又是屡立战功骁将。但林冲所有的遭遇,都逃不出被逼这两个字,悲情色彩是怎么也去不掉的。


有一个场面,最能代表林冲的处境及心路:

在朱贵酒店里,因找不到船渡去梁山泊,傍晚落雪时吃了几碗酒,闷上心来,暮然想起:我先在京师做教头,每日六街三市游玩吃酒;谁想今日被高俅这贼坑陷了我这一场,文了面,直断送到这里,闪得我有家难奔,有国难投,受此寂寞!


英雄至此,谁人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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