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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36)

(2014-02-23 13:53:24) 下一个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仅以此文献给老父八十九岁寿辰

老几

《道德经》第三十六章:“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具体体现的是“反者道之动”和“弱者道之用”的道家原理。看起来字面上容易解释,却容易被人故意误解而乱道。其祸首当属韩非无疑。请看韩非的《喻老篇》:

越王入宦于吴,而观之伐齐以弊吴。吴兵既胜齐人于艾陵,张之于江、济,强之于黄池,故可制于五湖。故曰:"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晋献公将欲袭虞,遗之以璧马;知伯将袭仇由,遗之以广车。故曰:"将欲取之,必固与之。"起事于无形,而要大功于天下,"是谓微明"。处小弱而重自卑,谓"损弱胜强也。"

以韩非的学识,当然明了老子的无为思想。老子的“将欲”是“将要是”,是自然而然的趋势,固是说明这个趋势发生以前的现象。韩非在上面的例子里,是将关键处的“将欲”=“将要做”,道家无为之学,立马变成法家有为之术,“固”的“因此”自然而然,也变成了谋略的“故意”。正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老子明正之道,在韩非的实用思想下,就这样成了法家阴谋之术,帝王御民之道。

韩非阴谋乱道,也不幸死于阴谋。正应了这句话,“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所以尽量多看事实,少思考。免得笑死上帝。

毛泽东曾经说过:“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基于这一认识,毛夺得了他的革命政权,因为有千万人扛着脑袋替他打江山。成功后毛似乎忘记了这点,改用英雄创造历史,将喜剧演成悲剧。一念之差,万劫不复。这就是个事实。

这里有两个问题:人民为什么要创造历史?历史上人民那么多,为什么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在创造历史?

第一个问题很简单,因为老几自己也是人民,草民,所以知道得很清楚。我们草民理想什么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柴米油盐。柴米油盐这些,过不好,活不下去,脾气再好,也要造反。只是为了活着,这样意中就创造了历史。这是中才能生有的事,“有”是生不来的。

第二个问题往往困惑很多人,是因为他们想得太多了。其实也很简单。比如连根拔掉一根大树,得克服重力阻力,需要有大力,往往非人力所能为。所以得让它腐朽彻底,等到了根系都腐烂时,风一吹自己就倒了,推都不用推。任何一个腐朽的王朝,最后都是特别猖狂,不可一世。“反者道之动”,老子说:“将欲废之,必固兴之” ,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这里“将欲”说的是规律趋势,是“将要是”的意思,“固”是“故而”。“将要垮台的王朝,故而就猖狂起来。”这才是“将欲废之,必固兴之”之类的本意。

那么肯定有人会问,依你老几所说,那不成了“英雄无用武之地”了?这个问题其实反映了人们普遍的有为有欲,总想干点什么。事实上这个问题本身就很荒唐。为什么?第一,本来这个世界就没有什么英雄狗熊,谈论用武是不是荒唐? 不服?我问你:令狐冲是不是个英雄?不敢说不是吧。可是这小子逛过妓院,而且跟大淫棍在里面混过。试想一下这家伙碰到东莞扫黄是个什么结果?狗熊一个!所以英雄=狗熊,取决于在那里和什么时候。

你说这是小说里面的人物不算。那好,在有些人眼里毛泽东开天辟地,是天大的英雄,我们就把毛请回湖南再唤醒工农试试看,先来个“湖南农民反拆迁运动调查”。维稳办一看必定先抓起来再说。“破坏和谐社会”,“危害国家安全”,想戴那个帽子随你,反正都是狗熊。

其实不需要说这么多废话,俗话说了:时势造英雄。

有英雄情结的朋友未必肯服。让老几安慰您一下。英雄不是一点作用没有,有时作用还很大。比如做做试验,加速腐烂速度;朽树翻倒时,提前让民众躲开,做点有益的,不要再无谓一相情愿地继续培土,增加自己和他人的危险等等。换个高雅一点的说法:唤醒民众。梁漱溟先生就是近代在唤醒民众的典范。

中国现在屹立于世界,是清末以来无数仁人志士努力奋斗的结果,否极泰来,是天道循环的必然。这个韩非子的《解老》篇有很好的解释:人有祸则心畏恐,心畏恐则行端直,行端直则思虑熟,思虑熟则得事理。行端直则无祸害,无祸害则尽天年,得事理则必成功。尽天年则全而寿,必成功则富与贵,全寿富贵之谓福。而福本于有祸,故曰:“祸兮福之所倚。”以成其功也。人有福则富贵至,富贵至则衣食美,衣食美则骄心生,骄心生则行邪僻而动弃理。行邪僻则身死夭,动弃理则无成功。夫内有死夭之难,而外无成功之名者,大祸也。而祸本生于有福,故曰:“福兮祸之所伏。”

今有自以为是,或以祸为福,或以福为祸,或“以民畏死,是为奇者”,老子再世,亦“执而杀之“。此无为之为,是为道德。

“国之利器”者,其用为“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其动不离根本(道)。故“国之利器”,无它,“道德”者是也!韩非《喻老》曰:“赏罚者,邦之利器也,在君则制臣,在臣则胜君。君见赏,臣则损之以为德;君见罚,臣则益之以为威。人君见赏,则人臣用其势;人君见罚,而人臣乘其威。故曰:"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以赏罚之小伎俩为邦之有为利器,坏老子清静无为,韩非千年乱道,至此可以休也!

[老父是梁漱溟先生社会改造实践的间接受益者。以此文作为老父八十九岁生日礼物,纪念梁漱溟先生,纪念向无数像梁先生一样,努力唤醒和接济民众的社会贤达。]

有网友说
敢问,既然“国之利器”非赏罚之术,而是道德根本,天下公道,那为什么“不可以示人”呢?
答:
“国之利器”,为什么“不可以示人”?因为“上德不德”。示人以德,即为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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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万得福 回复 悄悄话 写得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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