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之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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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而不耀

(2015-01-30 09:33:36) 下一个

    “光而不耀”符合道家的“中和之道”,出自《老子》第五十八章。

    为什么做人做事要“光而不耀”呢?
    战国时期道家代表人物文子,在诠释老子的“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时,指出:“人有三怨:爵高者人之,官大者主恶之,禄厚者人怨之。”那么,如何处之才能不妒、不恶、不怨呢?文子认为贵与贱、高与下是相互转化的。只有保持“光而不耀”的谦卑态度,方可无怨。他告诫说:“夫爵益高者,意益下;官益大者,心益小;禄益厚者,施益博。修此三者怨不作。”(《文子符言》)只有做到“光而不耀”,居下守贱,才是免除祸患、自我保护的法宝。这是一种人生大智慧。
    “光而不耀”,应具有“大智若愚”的品格。从前,老子在东周做官。官虽然小,但因为他是守藏史,掌握着大量文献资料,加上他的学问也很大,在当时很有名气。连孔子这样的圣人,也要从山东到洛阳,问礼于老子,拜老子为师。有一次,老子在送别孔子时,语重心长地说:“吾闻‘富贵者送人以财,仁者送人以言。’吾虽不能富贵,而窃仁者之号,请送子一言乎?”他接着说:“凡当今之世,聪明深察,而近于死者,好讥议人者也;博辩闳达,而危其身者,好发人之恶者也。”(《孔子家语观周》、又《史记孔子世家》)这两句话意思是说:那些聪明透顶的人,总是喜爱深察他人的缺点和错误,讥讽挖苦别人,所以他总是处于“近于死”的危险境地;那些学识渊博、能言善辩的人,总是喜好在公开场所揭发别人的隐私,这样的人也是非常危险的。老子之所以认为上述两种人处境危险,是因为他们为小智所惑,聪明反被聪明误。所以,道家主张待人处世,要“大智若愚”,“宽而勿察”。不要对他人大事小事都要“察之又察”,把自己与他人的关系搞得很紧张,使自己时刻处于他人怨恨的危险境地。
    “光而不耀”,从正面说,就是主张“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老子》二十四章)在老子眼中,这些“自见(自我表现)”、“自是(自以为是)”、“自伐(自我炫耀)”、“自矜(自我炫耀)”,都是违背“道”的“无为”本性的表现。从道的高度看,这些都是“余食(剩饭)赘形(如形体上的骈拇、枝指、肉瘤之类)”,“故有道者不处”。因为在老子看来,争强好胜违反自然,令人厌恶,故“适得其反”。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辩证法。从反面说,“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老子》二十二章)所以,老子一再告诫人们:“果(成功)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勿強。”(《老子》三十章)历史和实践一再证明,自是者必败,自矜者必亡。
    但是,社会上常常见到:人一旦功成名就,就会“以功臣自居”,争名誉、争私利、争地位。这是老子所不赞同的。老子指出:“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老子》第二章)又指出:“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老子》第三十四章)这是天道的“无为”品格。圣人以天道为法,亦理应“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老子》第七十七章)正因为圣人能做到“功成而不处”,所以能名垂青史。这是圣人处世的人生艺术。
    《庄子.山木》篇有这样一个故事:阳子到宋国,投宿于一家旅舍。旅舍主人有两个妻妾,一个长得美丽,一个长得丑陋。但是,在店里,丑陋的受到尊宠,而美丽的反被冷落。阳子问其故,旅舍童子回答说:“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其恶者自恶,吾不知其恶也。”于是,阳子告诫弟子曰:“行贤,而去自贤之心,安往而不爱哉!”这则故事说明,不自我表现、不自以为是、不自我夸耀、不自我矜持,自然能受到大家的拥护和称赞。
    “光而不耀”,以谦卑态度对待他人,不高傲、不霸气。“不敢为天下先”(《老子》六十七章),这一立身处世原则也为中国历代名士所推崇。宋代爱国诗人陆游在《放翁家训》中指出:“虽高官,亦当力请居其下。”明代杨继盛告诫儿子说:“与人相处之道,第一要谦下诚实。同干事,则无避劳苦;同饮食,则勿贪甘美;同行走,则无择好路;同睡寝,则勿占床席。宁让人,勿使人让。”(《父椒山谕应尾应箕两儿》)。张岱在《自为墓志铭》中,也把老子的谦卑思想,奉为自己的处世准则。他说:“夺利争名,甘居人后;观场游戏,肯让人先。”
    “光而不耀”,“处众人之所恶”。在老子看来,“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老子》六十六章)这是说,大江大海所以能成为百谷之王,是因为它善于自居卑下,处在众流的下游,所以它能成为百谷之王。老子从江海“善下之”中,悟出了圣人处世亦应“居善地”的道理。
    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世俗之人总是攀权附贵,争名夺利,力居高位。而圣人不同于世俗之人,如水一样,从不与他人争高下,甘居众人所憎恶的卑下之地,具有崇高的谦卑美德。“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老子》六十六章)圣人以江海为法,他要想在上领导人民,“必以言下之”。不是高高在上发号施令,指手划脚。而是谦下相待,虚心向人民请教。他要想引导人民前进,“必以身后之”。不是利益面前一马当先,脱离民众,而总是把自己利益放在民众之后。这也正是范仲淹所说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谦卑品格。正因为如此,“处上”而民不感到重负;“处前”而民不感到妨害。所以,普天之下,乐于推戴他,而从不厌弃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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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荣晋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此处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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