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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8日星期四

毛泽东为何否定上海公社
1967年年初,上海文革进入后来成为“一月风暴”的高潮,张春桥领导的造反派对市委市政府的夺权成功,并在1 967年2月5日举行上海人民公社成立大会,宣告:上海的临时权力机构——上海人民公社成立。会上宣读了《一月革命胜利万岁——上海人民公社宣言》,并通令:一切权力归上海人民公社。

但是,上海方面在上海公社宣布成立后,一直在等待中央的《人民日报》发消息,这通常意味着中央支持上海公社。但令人意外的是,《人民日报》没有任何反应,第三天第四天,还是这样。直到2月14日,“贵州省革命委员会”成立,《人民日报》发了社论:《西南的春雷》,对上海人民公社仍是毫无反应。

敏感的上海市民意识到,北京并不支持上海人民公社。

到了2月中旬,张春桥和姚文元从北京返回上海,在上海群众大会上传达了毛泽东的指示(见文革资料选编——毛泽东未公开发表的指示)。

张春桥说:“毛主席说人民公社成立以来,一系列问题你们考虑没有?如果全国成立公社,那中华人民共和国要不要改名?改的话就改成中华人民公社,人家会承认你吗?”

张春桥说:“主席建议:上海还是改一下,改成革命委员会,或者改成市委或市人委。”

这段话后来被广泛传播,并浓缩成“革命委员会好”的最高指示。但显然,这中间只是讲到了毛泽东提出的名称一改外国会不承认。但“革命委员会”这个名称也是新名字,为何就不担心外国不承认了呢?

因此,毛泽东否认上海公社,理应还有更深一步的含义。

笔者不久前收藏到的文革时期编印的《毛泽东思想万岁内部学习文件——毛泽东1961年-1968年谈话》(为正式出版,但文革期间广泛发行)中,毛泽东对张姚有关上海人民公社名称问题的谈话的记录。

根据上面述及的《文革资料汇编》,毛泽东在2月12日-18日,三次接见张春桥和姚文元,谈上海公社的名称问题。

在毛泽东的谈话记录稿中,毛泽东谈到了1871年的“巴黎公社”。这是因为上海之所以取名上海公社,就是模仿巴黎公社的名称。

而马克思的著作,使得巴黎公社在中国广为人知。巴黎公社的实质就是主张人人平等的高度民主组织形式。公社的官员是被选举出来的,他们绝对服从选民的意志。他们失去选民的广泛支持时随时可以被罢免、被代替。(约翰加德纳:《毛泽东与他的继承者》)

毛泽东在谈话中说:“巴黎公社,不是我们讲巴黎公社是个新政权吗?巴黎公社是1871年成立的,到现在96年了,如果巴黎公社如果不是失败了,而是胜利了,那么据我看呢,现在已经变成资产阶级的公社了,因为法国资产阶级不可能允许法国的工人阶级掌握政权那么大。”

他连续举例苏联、英国、美国、越南、柬埔寨、印度、尼泊尔,以及中国的三皇五帝、太平天国等中外名称为例后说:“名称不宜改得太多,我们不在名词,而在实际,不在形式,而在内容。”

接着毛泽东谈了张春桥传达的“政体论”。

毛泽东接着说:“如果都改公社,党怎么办呢?党放在哪里?公社里的委员有党员和非党员,党委放在哪里呢?总该有个党嘛!要有一个核心,不管叫什么,叫共产党也好,叫社会民主党也好。叫社会民主工党也好,叫国民党也好,叫一贯道也好,它总得有个党。公社总要有个党,公社能代替党吗?”

在谈话中,毛泽东也表示,上海公社不能登《人民日报》,一登就会造成全国都改名公社了。

这段谈话很长,限于篇幅,笔者不能全文输入。但从上述谈话来看,毛泽东之所以反对用公社的名字,实际上考虑得更多的是,上海能不能用“彻底的一人一票”的巴黎公社的结构?这样做现实吗?如果全国都搞巴黎公社,全国都搞一人一票吗?

但毛泽东没有明说,却用“政体论”和“党论”暗示了巴黎公社式的上海人民公社走得太远。但,我们在中文的各类文革历史书籍中,对这一段关键的原因完全没有交代,均以“政体论”和“革命委员会好”一笔带过。

最近,笔者阅读英国对华专家的约翰加德纳的著作《毛泽东与他的继承者》中译本(农村读物出版社1989年5月版),里面倒是花了很大的篇幅对毛泽东反对上海公社作了深入的分析。

作者详细分析了巴黎公社的特征,并指出,在巴黎公社95周年的1966年3月,《红旗》杂志就发表了社论指出,在公社里,群众广泛地对重大决策进行讨论,最大限度地参与公社的工作。而文革领袖们和《十六条》都主张按照巴黎公社的选举方式,选举文化革命领导机构。

作者针对毛泽东的“政体论”指出:“乍眼看去,毛泽东似乎在考虑外交方面的微妙问题,实际上毛泽东是在关系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家的存在问题。毛这时已经清楚地意识到,听任‘公社’的蔓延下去,势必对国家造成威胁。”

“1871年的巴黎公社,只是在巴黎的范围内活动,并不对整个国家发生作用。实际上,在当时和当代的情况下,这种模式对整个国家是不合适的。在毛看来,没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的自制公社的集合体,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家停止存在。”加德纳写道。

他还指出,当时在文革时期,毛泽东并不打算把共产党彻底毁掉;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解放军怎么办?按照公社的原则,应该废除常设军队,”而当时解放军在文革中,正担负着重要的政治作用。

更重要的是,“巴黎公社的民主选举的原则也向毛提出了问题。”

“马克思根据巴黎公社这一原则得出结论说,任何社会主义的政权,都应该民主选举产生。然而,在1967年初的形势下,实行民主选举,对毛是极为不利的。”

加德纳的这本著作的中译本,是由中国官方出版社出版的,因此其言论相信为官方所容忍。

虽然加德纳的分析只是一家之言,但却是中文著作中,少有的对毛泽东否定上海公社的深沉原因的一种分析,值得重视。

实际上,毛泽东否定上海公社,并没有失去对张姚的信任。而且毛在和张姚的谈话中还提出解决“上海公社”名称的三个方式,让张姚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就是不改名称,还叫“上海人民公社”,但其他省份则不用“公社”的名称。但毛泽东觉得这样会造成全国反弹:“为什么准上海叫,我们不能叫?”

这段上海公社名称的历史,虽说在各种回忆录和文革史的记载都轻轻带过,但笔者认为其实对中共党史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值得持续关注和讨论。

注:本文为笔者的读书笔记。原来没有打算成文。但不久前看到香港特首曾荫权因为谈及“文革”和“民主”的关系遭炮轰,就有了将这块“砖”抛出来的想法,遂写成此篇笔记,求教于有兴趣者。

[图片来自互联网]

at 上午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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