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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在天黑前到达——我来评论失去爱

(2017-07-02 13:56:37) 下一个

赶在天黑前到达

——我来评论《失去爱》

*

看到颤音兄的介绍,我关注了一下机器写诗的进展。这本来没有什么奇怪,和机器下棋,甚至机器作曲都是一回事,但你需要注意:一遇到这样的事情人们往往首先感兴趣的是机器写的诗好不好,其实这根本不是重点,重点在于,一旦机器开始做一件事,那么在这件事上我们就输定了。我们的又一项功能要注定被机器替代。剩下的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

我们正处在人类进化历史中发生转向的关节点上。在关键时刻大多数人会有两种表现,麻木,或潜意识的用手捂住自己的耳朵和眼睛。

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今天每一个人的生活,就会发现其实我们今天正在一个人机融合的过程里,而并不仅仅是简单的人在操纵机器。所以在这样的环境里必定是人的思维意识受越来越像机器。

不过谈到机器写作,作为一名写作者总会不免有些伤感。我想起汪精卫写的两首绝命诗,汪曾被誉为民国第一诗人。那两首绝命诗,一首比较亢奋,引刀成一块,不负少年头,第二首则安静多了。“心宇将灭万事休,天涯无处不怨尤。纵有先辈尝炎凉,谅无后人续春秋。”人啊,是复杂而矛盾的,而且都是伤感的。我觉得今天的写作者写作有些像在天黑前赶一段路,但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生本身就是在赶一段路,要赶在天黑前到达。

不过未来无论怎样变幻人类总是不乏娱乐的,所以我们且把酒言欢,虽然大道将亡,我们仍然可以从容谈笑,看樯橹灰飞烟灭。也许我们今天的谈论,仍然会流传下去,续为后世经典。

 

*

那么谈到了赶在天黑前到达,就让我稍稍注解一下《失去爱》。我当然知道文学界向来视作者解释自己的作品为一件可笑的事,而我觉得这种态度本身就是可笑的。在科学界哪有一个科学家会对自己的研究成果拒绝解释害怕解释。为什么呢?因为科学家做出的发现他们相信是真实的。我从来不想写一部作品需要靠作家装逼来维持其价值,我想写一部经得起分析的作品。

小菲死前最后一个梦中梦见小时候和爸爸的一次赶路,他们要在天黑前赶出一座大山,结果在途中遇难,(但那次遇难本身有一种解脱的快乐的感觉,)这显然是一个多重隐喻。随后,她在和小雨一起逃出一个似有似无似真似幻的危险时,在途中真的遇难了。而这次事故本身也是似有似无似真似幻。(这其实是小说另一个贯穿始终的隐含的线索即真假之辨,所谓真作假时假亦真,假作真时真亦假。人生什么是真什么是假,许多时候真的是说不清。)然后,一直到小说的最后出现了呼应。夏雨在临终前回忆起很久以前的一次在天黑前赶路的经历。那时他上中学和班里的同学一起去爬一座大山,他们要在天黑前赶到道观,不然就可能在黑暗的大山里迷路。而作为一种二重奏,沈菲在晚年也回忆起这次爬山的经历。那么这两代人的两次天黑前赶路的经历,梦境,现实与回忆就既有对应呼应又有变形。夏雨那时暗恋着沈菲,这种爱保持一生,而沈菲始终不知道。这是一种人生早期少年人的非常纯真的爱。夏雨呵护着,始终没有让它泯灭或污染。他的儿子小雨那时也暗恋小菲,(有其父必有其子啊!)而小菲和小雨是成年人的情感。小菲对于小雨对她的情感很清楚,她多少是在利用小雨来完成自己的事。她其实是有恋父情结,不会真的爱上小雨的。小雨则是糊涂的,直到面临危险时,却又后悔爱上小菲。所以这种成年人的爱其实是非常实际而变化的。一个是死亡之旅,一个是成长之旅。两个时代,四个人时空分离,时聚时散,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在命运的迷宫中只有读者能看清楚,而读者本身其实也是在迷宫中。因为小说从一开始一直到最后一直有一个非常微弱的叙述者的声音,它是用”我“的第一人称来讲述着他自己的一个故事。(其实,小说最开始的第一个故事就是我来讲述的,但是由于网上无法排版,所以我给略去了,而后每隔一段距离就会出现一次,一直到最后。我在夜晚听巴赫,朗读者,新年夜。)这是一个非常断裂,非常模糊的情感的故事。它是什么样子的?它和这部小说又是什么关系,谁也不知道。

这部小说就是一部迷宫式的小说,非常复杂,有许多线和呼应,镜像,变形,所以有的读者就不喜欢它了。她还是喜欢烟囱一样的小说。于是她就又开始想念她曾读过的那些烟囱,尤利西斯和大江,还有好多好多的烟囱,那些作品,那些作品多好啊,她读的明白,有的甚至才读了一半就已经全——明——白——啦。而雪伊在一开始就急着评论时,我一直拉着她的小手反复安抚她,不时摸摸她的额头,反反复复地劝她说现在评论太早,这部小说不读到最后你是不能明白它的结构和叙事的。果真,后来她和她还有他还有他,他们就都不喜欢这部小说了,他们生气了,这时全然忘记这部小说叫什么名字,这部小说叫的就是《失去爱》呀。于是他们真的就扔下这部小说,又纷纷钻回自己的烟囱里,在那里他们有安全感,他们永远不会迷路,他们才看了一半就已经全明白了,但是他们还愿意继续看下去。失去爱。最后失去爱的,只有失去爱和我这个朗读者。我早就知道。附上失去爱的第一个故事:

Z离开后的第二天,我在屋子里发现了她的一根头发。我又找了找,结果真的又找到好多根。我拿起来仔细看,Z的头发很长,细细的,是淡褐色的,十分柔软。我把它们夹在一个空白的本子里,小心保留起来。这之后每一次Z走后,我都能在屋子里发现许多她的头发。掉下的头发越来越多,我于是也越来越担心。当Z知道这些后就安慰我,但她告诉我:这些你一定要记住

你看我在一开始就告诉你,这些你一定要记住啊!

 

2017-06-24

 

附:

我们到底在失去着什么---读《失去爱》随记( 4 ) ——By 简丹儿

 

今天大雨,读完18。

至此,我承认我最关切的是夏雨。

我想立也是,本是同龄人,小峰沈菲都从中国到英国从英国到美国,都结婚读博了,夏雨的故事还在大学校园。这是立故意在时间上的错乱。那么,立是想让夏雨,那个还未经世俗浸染的男孩更久再更久的留在岁月中吗?

 

很多年以后,夏雨意识到,在他大学的记忆里,那几个月是一片空白。他不愿意想起。但他无法忘记,最后他被妈妈从广场拉回了家,就像其他的那些北京的孩子们一样。他回到家里放声大哭,但他心里知道,自己回来的真正的原因是因为他害怕了。这时妈妈的出现拯救了他,使他由一个懦弱的逃兵变成了一个光荣的幸存者。后来他才知道,那天晚上有人从家里跑了出来,就再也没有能回家。也是在很多年以后,他才意识到从那一夜他再也不会热血沸腾了。那个晚上改变了中国至少整整两代人,让他们成为了一种朝生暮死的经济动物。他对一些事情永久地失去了热度。或许只有死亡才是真实的。而活着不是。

 

从那个时代走过的人,能懂这在讲什么。

那些死去的生命依旧年轻,而活着的我们却已老了。

 

夏雨还未从校园走入社会,小峰却已感觉自己的生活正要变成一堆泡沫。他和沈菲回国结婚。从成都到北京。从岳父母家到自己爸妈家。见了许多人,说了许多话,看了许多事情。他徘徊游离在这边与那边,这个似乎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只是对科学的热情,在这趟回国后,慢慢减弱。

 

北京或成都,他想这真是一个富于魔力的国家,一个富于魔力的时代,这里让一个人那么容易地产生挫败感,也让一个人那么容易地产生成就感,这是一个人物辈出的时代,一个眼花缭乱的时代,一个喧嚣大笑淹没了叹息哭泣的时代,一个将叹息哭泣也变成喧嚣大笑的时代,然后又把所有的叹息哭泣喧嚣大笑都迅速遗忘或者忽略掉,再接喧嚣大笑的时代。北京或成都……小峰看着窗外暗自感慨。

 

如果从《失去爱》这部作品的名字看,以为它只在讲男欢女爱离恨别愁,那离它差的太远,它是在讲。。。。。有读者说它象个幽深的古堡,每一扇门推开是一个个神秘的房间;也有读者说它象梵高的画廊,挂着一幅幅夺目刺眼的画;还有读者说它像一台旧式电影放映机,缓缓转着,放着一张张发黄的黑白图像。。。。。。我一直不知该怎样形容它。

其实它就是它,它就是生活本身,如果你愿意走进生活最深处,愿意直面人心最真处。

 

突然笑了, 读到这句-----

这么多年过去了,老妈厨艺一点进步也没有啊,仍然是一片混乱,缺乏理念,忽略细节,简直像一场农民起义。

-----到底是小峰在批判老妈厨艺,还是立在诋毁农民起义啊。 

立极有语言天赋,尽管我个人喜欢读平静简朴的文字,但不能不为立在小说中文字风格的多样化叹服,它们时而平实,时而诡谲,时而温情,时而冷峻,时而繁华,时而荒凉,时而简洁,时而累赘,自如地切换在不同的时空,迥异的人物之中,情绪能写的细致入微,心理能刻画的入木三分,能把世俗世界写到琐碎无趣,又能把心灵世界写得诗意蹁跹,读书之广博通达却又神龙不见首尾的他到底要干什么?他到底要写一个怎样的世界?

做为读者,惊奇之后是乐见,是莞尔一笑。世间终该有,也终会有这样的文字。

对他而言,拥趸标签都是俗物,唯有才情无法掩饰,不能辜负。

 

无论风格怎样多变,不知怎的,总是能读到叙说里暗涌着深刻的伤感。

在读到夏雨参加大学诗社及诗人食指那几段时,不禁回忆起大学时代的文学社,那些散落在天涯的伙伴昔日的文学青年们,你们还好吗?还记得当年的梦想吗?

而后,看到立在小说之外,专门写了他自己的故事,便愈发觉得伤感,特别在“诗与远方”成名言的现今。

 

幸好有文字,能记录所有曾经的故事和所有曾经的梦想,能记录人与命运所有纠葛中的自持自爱自尊,自我挣扎放逐和沉沦。

 

立的故事写在他博客里自己的跟帖中----

 

我是在协和读博士时认识的食指。当然,是认识了食指的诗歌。还记得第一次读到他的《相信未来》时的激动。当时我在家里反反复复地朗读,以至于不久之后的一天中午,我又在实验室里给我的几个要好的师兄妹也朗读了这首诗。结果,有两个小师妹还没有听完就笑崩了。她俩笑得那么厉害,以至于要相互扶持,不然就会跌倒了,弯着腰一边笑一边摇头。而其他的人不是也在笑,就是显得不好意思。我当时巨尴尬。我很伤心。不是伤心自己丢了人,而是伤心,我们这些人在中国接受过长期的最高等的教育,读到了博士,但有一天,你当众朗诵了一首,《相信未来》,大家就笑翻了。于是,读诗变成了一种特傻逼,特可笑的事情;而当我们在一起时,我们却可以长时间地谈论八卦和各种无聊的话题,没有人觉得乏味,乐此不疲。现在,我已经不再喜欢食指的这种感情过于丰富的诗歌了。可能激情不再,但痴心未改。所以,每念及此,仍耿耿于怀。  

 

从孩提到少年,从少年到成年,我们到底在失去着什么?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58832/201607/1131979.html

 

*  蓝字为《失去爱》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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