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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爱》_42

(2016-08-23 00:43:56)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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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之后,小峰终于找到工作了,一个规模不大的生物制剂公司。上班第一天,经理告诉他,未来他们要到中国去,在那里开展业务,到时候小峰的中文就派上用场啦。他拍着小峰的肩膀:好好干吧!那时,小峰心头一热,对自己说:好好干吧。要珍惜这份工作啊!第二天,他第一个来到了公司。下班时,走在回家的路上,心情格外愉快,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啦。自己有一份工作!他想:这他妈的还不幸福吗!三个月后的一天,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小峰终于明白了,这就是一份工作啊!和他过去在学校和实验室不同,那里是学习,研究,是事业,现在是工作。他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和成千上万的中产阶级、上班族一起。小峰想:这能叫幸福吗?工作是残酷的!朝九晚五,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工作,挣钱,生活,消费,然后,又发钱了,但生命一天一天消耗掉啦。但,你不得不工作,而这是世界上最残酷的事情。

而且,小峰觉得在公司里,一切都非常现实,又非常虚伪。那在实验室呢?嗯,怎么说呢?在实验室里有时也挺现实的,有时也挺虚伪的,嗯,但是,没有那么现实,也没有那么假。在实验室里,他是一个科学家。

 

*

沈菲是在机场候机时看到山口的邮件的。加州的干细胞会议结束了,沈菲准备坐飞机回家。在信里山口说:

“当我发现Oct4和Klf4共同在胎盘细胞表达可以使分化的胎盘细胞逆转回胚胎干细胞时,我感到激动万分。但小岛认为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不应该急于求成,要一步一步把实验做扎实。田中来实验室时,小岛让我做报告并和他进行深入探讨。田中的思路敏捷,给我了许多有益的建议。

之后,我把所有的实验重复,确定了这一结果,然后又用了几个月的时间,补充实验,完成论文所需的其他内容。昨天晚上,深夜里我正撰写论文,这时接到了田中教授发来的一封email。在信中他说,他知道我关于Klf4的工作,他们在实验中也发现了这个因子。他们的论文已在今天投到《cell》。田中为先我而投出论文表示抱歉。我真心地为田中感到高兴。只是本来我也想把论文投《cell》杂志,现在可能要选一个影响因子低一些的期刊了。”

信中山口又提到那次在墓地的拍摄,说有如此美丽的女人陪伴他在异国一处荒芜的墓地里拍照,他感到幸福。但在写到荒芜的墓地时,他有些困惑,难道墓地也有荒芜和热闹的吗?这真有意思。

幸福,山口用的是“happy”,通常翻译成快乐。沈菲想英文中幸福应该怎样表达呢?她只知道英文的happy,如果只有简单的快乐而不用去考虑幸福,这是一种缺憾还是福气?但当山口站在墓地拍照时应该感到的是幸福而不是快乐。然后,她又想到了“缘”。这个中文应该怎么翻译?destiny,fate,fortune,kismet,但好像都是命运。英语中有那么多描述命运的词汇,却没有一个词是“缘”。“缘”应该如何翻译呢?想来想去,却连用中文应该如何解释,也想不清了。

 

 

*

小峰已经跳过几次槽了。有的是因为公司倒闭,有的是因为自己不喜欢,有的是有了更好的机会。现在他已经知道了,出来混最重要的是:第一,take care of yourself!别的都是虚的。不要,too simple too naïve,自己维护好自己的利益吧,不然,你不care你自己,就没有人care你;第二,对别人可以说sorry,但不要让别人对你说sorry,因为,没有用!你的损失,是谁也补偿不了的。所以,take care of yourself!再次失去工作时,他已经不会惊慌了。现在,他和沈菲各管各的钱。不要交房贷了,小峰觉得钱经化了。过去小峰的生活是简朴的,穿着很随便,一条牛仔裤一直穿到烂,几乎从来不穿正装,背个双肩包,这是一种文化,在实验室里大家都这样。但是现在在外面做事就不能这样了,小峰不仅要西服革履,还要讲究品位,这也是一种文化,大家也都是这样的,而品味其实就是品牌。现在小峰用的笔是万宝龙的大班90周年纪念版18k的玫瑰金,提的是万宝龙的皮包,系的是万宝龙的腰带,手表也是万宝龙,这就是一种品位啦。万宝龙最初不是一个奢侈品的牌子,而是做钢笔起家,一直是钢笔界的老大,这就是一种文化,说出去比单纯的一个时尚品牌更有文化底蕴。你遇到一个用卡地亚的,你就告诉他万宝龙是做钢笔的,如果他说卡地亚也有钢笔,你就告诉他那是万宝龙给代工的。而万宝龙又是一个德国的品牌,德国的品牌就又是另一种文化,它和法国的品牌不一样,和美国的品牌不一样。(小峰现在基本不会考虑日、韩的品牌。他现在也抵制日货,不过相机还是用的尼康。)同样一个完全一模一样的钱包,打上万宝龙,卡地亚,或者古奇的标志,他们就变成了完全不同的钱包了。它们的精神,气质,和所向世界说出的话是不同的。因此,它们的主人也就不同了。萨达姆喜欢法国制造的卡地亚,而小峰喜欢德国制造的万宝龙。万宝龙是低调的,但勃朗峰的积雪标志又相当炫耀。他最不能容忍的是看见一个男人提着一只LV的包走在街上,即便这只LV的包设计的再雄性,雄性得像一只老虎鞭,只要这只老虎鞭上有一个L,L上又印了一个V,那这只虎鞭就还是LV,而小峰看到了提着LV包的男人就想打他一顿。沈菲过去的生活也是简朴的,甚至过于节俭,现在也开始喜欢名牌了。小峰以为说不喜欢名牌都是假的。但女人的名牌就太繁复了,小峰搞不懂。女人对品牌的了解能力,说明女人比男人更聪明。小峰只知道沈菲提的是LV的包。现在,在韩亚龙买菜时,几乎70%的中国女人,(当然,也可能是亚洲其他国家的女人)提的都是LV的包。但沈菲的LV是在LV的专卖店买的, 825 Dulaney Valley Rd, Towson, MD 21204。要比小峰的贵,而且,沈菲有很多包,是有太多的包啦。有LV,而且还有一个更昂贵更难以理解的BV,小峰甚至问沈菲有没有AV的包啊?回想起第一次失业,仿佛面临世界末日,自己都觉得好笑,小中产阶级的夸张和脆弱,总是拿着二十倍的放大镜欣赏自己的伤口。但这样小峰也就又想起燕生了。燕生,是你就了我一命,但你现在在哪啊?

找到工作后第一次拿到薪水,小峰请沈菲周二出来吃牛排。牛排每周二特价。但沈菲说周二特别忙,她说她很替小峰高兴,但没有必要出来吃饭。可是小峰坚持要吃饭,而且要吃周二的特价牛排,最后沈菲还是来了。牛排上来时旁边还配了一块土豆泥。土豆!小峰看见了,几乎失声叫出来,感觉自己都快要哭了。没有动牛排,先吃上了一口土豆泥。然后,他给沈菲讲起了土豆。说:1492年哥伦布重新发现美洲,被视为现代世界史的起点。但很少有人意识到在这一事件中,对世界影响最大的其实是土豆。如果没有土豆,人类现代史将重新改写。这一推论是基于,欧洲的农业条件非常差,一直以低产的小麦和燕麦为主食。在历史上,饥荒不断,人口增长缓慢。以法国为例,从16到19世纪,全国范围内的大饥荒就有40余次,平均不到10年便经历一次.没有充足的粮食来源,就不会有剩余人口,农业革命,工业革命和海外扩张便很难实现。然而土豆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土豆大约8000年前生长在南美洲安第斯山区的秘鲁和智利一带。1000年后,美洲的一支印第安部落在一次大迁徙中发现了它。土豆可以在各种贫瘠的地区生长,产量高,是小麦大麦的3到4倍,植物的85%可被使用。更重要的是,只有50天的成熟期。不过,刚进入欧洲,土豆是作为花卉而非食物被种植的。因为《圣经》中没有提及土豆。那时,小麦被认为是高贵的,积极向上,代表着美德。而土豆是阴暗向下的,代表着丑陋、邪恶。法国甚至修改法律禁止农民种植土豆,因为担心土豆与魔鬼有关。然而,正是进入17世纪,欧洲开始大面积种植土豆后,出现人口快速增长,随后在17至19世纪间,欧洲完成了农业革命,工业革命,向海外大规模扩张。

小峰讲完,沈菲听后什么也没有说,却把自己盘子里的土豆泥都给了小峰。小峰说你现在是不是对我说的什么都不感兴趣啊?沈菲说,没有啊。你讲的很好。她解释说土豆热量太高了。然后,她又把牛排切下1/3也给了小峰。小峰于是一边吃着牛排一边又说了起来,也不管沈菲愿不愿意听了。他说,《圣经》中也没有提到过红薯,红薯也是块茎,和土豆一起传到欧洲,但奇怪的是欧洲人立刻就开始食用起红薯来了。所以,看来不只是人的命运各不相同,就是土豆和红薯的命运也不同。但是,土豆最后胜出了。因为,红薯吃多了会反胃酸,而土豆不会。可是,土豆最初传到欧洲是被王室当成花卉种植的,据说土豆花非常艳丽。可是为什么现在没有人种植土豆花了?这说明,一旦人们把它作为食物了,人们也就不再把它做花卉欣赏了。所以,作为花卉不仅要美,而且要没用。

被打劫之后有一段时间,小峰一想到纽约就心有余悸。可奇怪的是,当度过了心理不适期,小峰又特别地想回到那里。只要一闲下来,他就想往纽约跑,一个人开车使劲跑上两个小时就到了,有时还会在那里住上一夜,总是住同一家在法拉盛的华人旅馆,那里有两个免费车位。后来小峰觉得自己闭着眼都能开到那家旅馆了。但是,自己为什么总想去纽约呢?难道是想在纽约的街头会遇到燕生吗?的确,小峰一直有一种感觉燕生就在纽约,而有一天他一定会再次遇到他的。现在,燕生的那辆马自达破烂不堪,扔在巴尔的摩的街上风吹雨淋,像丢弃在路边的一本书。但这是真正的原因吗?或许总想来纽约是因为熟悉。这个经历过911的城市,而当时自己就在这里,在这里他读书工作生活过,这是一座自己熟悉的城市。可是,北京呢?北京自己更熟悉,还有兰州和伦敦,自己都曾经在这些城市学习过生活过。这些城市自己都永远不能忘记,可并没有总想回去看看啊!于是,他想起了在伦敦和沈菲的一次谈话,谈话中他们谈到了伦敦。沈菲说有时一座城市就像情人,可有的城市永远不会成为情人,有的,永远陌生,哪怕你在那里生活一辈子,你也不能走进她,了解她,她永远是一个陌生人,你走在她的街上,像走在她的心里,但你和她永远相隔无穷远。所以,真正的原因可能不是因为纽约是一个自己熟悉的城市,而恰恰相反,纽约是一座陌生的城市,一座冷酷的城市,在这里你永远是一个陌生人。所以,他渴望在这样的一座城市的街上有一天遇到了一个他一直寻找的知心的朋友。那样,他就会觉得这个世界不是特别冷。就这样有一天,小峰在纽约的街头真的又看见燕生了,他正在一座小教堂前和两个妙龄女孩儿说笑,那两个女孩子都穿着白纱短裙,留着一样的短发,脸上的笑容像瓷娃娃,一般的高矮,一般的胖瘦,小峰连忙向他们走过去,但这时两个女孩子却带着燕生转身往教堂里走,在他们转身的一瞬间,小峰看见女孩背上长着一对洁白的翅膀,他看见翅膀上的羽毛,有一根已经折断。他蓦然停住,那两个女孩子就和燕生消失在了教堂庄严大门后面的黑暗里。然后,那扇门,关闭了;又有一天,他来到了MOMA,他顺着楼梯走上4楼,他想再看一看梵•高的《星夜》,但是,挂着星夜的地方是空的,可小峰依然记得自己第一次站在这里看着梵•高的星空流下眼泪的情景,依然记得那片空白的地方曾经有过一个多么波澜壮阔的夜晚。

沈菲和小峰仍然住在这栋大房子里。沈菲已经不满意这里了,她开始想买第二处房子啦,更大的。小峰则更喜欢这栋漂亮的大房子了,这里院子里种着玫瑰、天竺和大片成簇的稚菊,但对于再买第二处房产,他认为,是应该考虑的。但是,生活正越来越像一杯白开水。

在这栋房子里,有一天沈菲发现小峰头上有一根白头发,位置醒目,她让小峰坐好,拿来一把小镊子要为小峰拔掉那根白头发。小峰夺过镊子看了看,问沈菲这是做什么用的?沈菲从他手里又拿回镊子,没有理他,而是开始悉心拨弄起他的头发。小峰的头发很硬但富于弹性,又粗又黑。把那一根白发拔下来后,她拿在眼前仔细看了看,又交给小峰,小峰接过来一看,果然是一根白发,通体雪白,挺粗的,触目惊心。他让沈菲再找找把白发全都拔下来。沈菲一拨弄竟然又发现好几根,她拔了一根就找下一根,后来,小峰没耐心了,说算了吧,要起身,但沈菲按住了他,继续找,把小峰的白发拔完后,又让小峰替她拔,小峰说你没有,你还年轻着呢,又要走,但沈菲已经坐在了小峰的位子上,一把拉住他说,快点儿,别讨厌,小峰于是只好替沈菲拔,只拔下3根白头发,还有2根没有告诉她。那拔下的头发也是通体雪白,很长,小峰看了感觉同样是触目惊心,心里不舒服。现在,沈菲很忙,几乎每个周六都不休息,到了周日却哪儿也不想去。偶尔两个人会开车去大西洋城,在海里泡泡水,但很多时候懒得下水,两人就躺在沙滩上晒太阳,支着遮阳伞,周围是穿着泳装的裸露的男男女女,跑来跑去,两个人谁也没有什么话,沈菲把手放在腹部,一直闭着眼,小峰把一只胳膊搭在眼上,仿佛阳光太刺眼了,过一会再换另一只,沈菲不久就睡着了;或者两人去赌场玩老虎机,有时玩一个下午,刚开始是两个人一起玩,如果赢了钱两人就会非常兴奋,后来各玩各的,有时一个人玩,另一个人不想玩了,就坐在一旁看,赢了输了都无所谓;但做的最多的是开车出去购物,买的最多的是衣服,各种各样的衣服,穿上一段时间再扔掉;有一次,两个人在一个大的mall里看了一场电影,沈菲看时很快就睡着了,小峰一直吃着爆米花,喝可乐,可乐喝完时,他才发现沈菲睡着了,电影很无聊,但这时小峰忽然想起在兰大读研究生时,他交过一个女朋友,两人曾经经常到火车站附近的录像厅看通宵录像,开始是拉着手一起看录像,然后就亲吻,最后小峰就把手伸进女孩子的裤子里,摸她,一直摸得非常湿,女友在他抚摸时身体一直在轻轻地扭动,嘴里发出极轻微的呻吟声,那呻吟的声音混杂在录像的嘈杂的声音里,几乎分辨不出,但小峰听得非常清楚,而且刺激,显然女友在极力压抑着自己的声音,那时她一直闭着眼,现在回想什么,小峰一直睁着眼,偶尔一边摸一边扭头看一会儿录像里正在播放的电影。录像是循环播放的,一直放到第二天。录像厅里非常暗,只有前面的屏幕是亮的,但忽明忽暗。那天,小峰数了数手中的白发,一共8个根。他叹了口气,用河南口音说,我老了,无所谓,然后用另一只手拍拍沈菲,对沈菲说,你们还年轻。最后又忽然用普通话悲愤地说:这都是生活所迫啊!沈菲没有回答,那时依然在拨弄着小峰的头发。白发拔完后,小峰一照镜子,感觉又年轻了。以后,白发一长出来,他就让沈菲拔掉。直到后来太多了,也只好算了。听任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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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头发,《圣经》中有一段著名的记载:

“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所以,不要惧怕。”(马太福音10: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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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一直在研究命运的问题,一直想要了解、预知和把握命运。从古至今,人们通过观察星相、观看面相和手相来预测命运;中世纪的欧洲还曾有人研究过手骨和颅骨的形状;现在的日本有人通过血液分析来进行预测,但这些都是伪科学,都没有能够真正地发现预测命运的准确的科学的方法。是什么在决定着人的命运?命运是极其神秘的,但并不是不可知的,比如,成功的秘密就在于头发,通过观察头发的分布模式可以准确预知一个人是否能够成功。成功的人只可能有两种头发分布的模式:谢顶的,和不谢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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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哺乳动物,全身都遍布着奇形怪状的毛发。有少数退化了,它们要么生活在地下,要么生活在水下,比如裸鼠,或者鲸鱼;还有一些超大型动物,为了散热而毛发退化,(体型越大,体表面积与体重之比越小,散热越难,)比如大象、河马。人类的皮肤几乎完全赤裸,这是一个非常特别的现象。

人类与黑猩猩的基因仅有1.6%的差异,这些变化了的基因,数量最多的不是控制大脑发育,而是控制人类皮肤的特化。除了毛发几乎褪尽,毛质变得纤细,人类还分布有数量极其众多的小汗腺。哺乳动物的皮肤上有三种腺体:皮脂腺,大汗腺和小汗腺。大多数哺乳动物以皮脂腺和大汗腺为主要汗腺体,它们位于毛囊基部附近,分泌的汗液在毛发上形成一层油性物质,散热降温的作用有限;而人类拥有200万——500万个小汗腺,每天能分泌多达12升的水性汗液。小汗腺并非聚集在毛囊附近,而是遍布全身皮肤之下。但是为什么人类会保留头发、腋毛和阴毛,仍然是一个谜。人类90%的热量通过大脑散发,保留头发可能有助于人类度过寒冷的时期,同时有效散热可以允许高度产热的大脑变得更大、更强劲。所以人类最早的头发可能都是高度卷曲的。卷发散热效率高于直发。

无法保留人类皮肤变化的直接证据,但结合各种信息可以推断:人类始祖(比如南方古猿),可能和现代的猿类更类似;160万年前的匠人或许最早开始具有裸露的皮肤和密布全身的小汗腺。裸露的皮肤和密布全身的小汗腺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人可以拥有更大的大脑。南方古猿的脑容量为400立方厘米,与黑猩猩相当,匠人则增加了一倍,100万年以后,智人达到1200立方厘米,接近现代人的脑容量。还意味着什么?160万年前的匠人,身体比例和体型已接近现代人,踝、膝、髋关节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意味着,人类可以在炎热的非洲大地长途地自由奔跑了!

2007年,美国哈佛大学的丹尼尔·E·利伯曼(Daniel E. Lieberman)和犹他大学的丹尼斯·M·布兰博(Dennis M. Bramble)在《运动医学》(Sports Medicine)上发表论文指出,人类的散热系统非常高级,以至于在酷暑天举行的马拉松比赛中,一个人可以战胜一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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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在美国时,小西刚刚完成胚胎干细胞的cDNA文库测序,发现了大量的功能未知基因。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世界各地的研究人员纷纷利用这一资源寻找鉴定功能重要的新基因。在这股热潮中,田中每天疯狂地工作,一点儿也不担心会累掉了头发或者累白了头发,因为在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田中就谢顶啦!他先发现了一个胚胎干细胞特异的原癌基因,eRas,发表了一篇《Nature》,又鉴定出一个胚胎干细胞中重要的转录因子Nanog,发表了一篇《cell》。在美国他的工作成绩斐然,已经光彩照人了。但是离开美国之后,田中却越来越焦虑。三年来并没有很好的结果,只发表了一些一般水平的论文,关键是还没有找到新的增长点。田中把实验室里最能干的一名博士生甲木安排去做逆转实验。田中给了甲木一个列有100个转录因子的单子。这项工作是在秘密的状态下进行的,田中对外面的同行从来不提此事,在组里也没有说过。他并不确定分化细胞是否可以最终通过外源表达转录因子而逆转回干细胞的状态,但他十分肯定如果成功他将载入历史。田中从小胸怀大志,并且向来就敢于冒险,什么呢?因为他还是个孩子时就谢顶啦!在他的驱动下,实验室的学生都在近乎疯狂地工作着。此时,田中的头脑很清楚,他现在有九名博士,即使逆转项目失败,他还有八个博士有结果,而且下一步他还准备再列出一个另外一百个因子的单子,再派一个、两个、三个学生来做。既便如此,也谈不上孤注一掷,他们都失败了,他还有五名学生,可以出成果,既然这样,那他为什么不赌一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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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始到现在 回复 悄悄话 补看到这里,小峰和沈菲的婚姻就是搭伙过日子。一个肉体出过轨,另一个蠢蠢欲动精神出轨。与其说是失去爱,更确切的说是失去爱的能力。
回复 悄悄话 我看见一对年轻的情侣在亲吻

我看见一对年轻的情侣,
在花园隐秘的角落亲吻。
我假装赏花,但实际上,
一直在偷窥,那两个年轻人。
他们真年轻啊!在花丛中,
长久的亲吻。暮色沉沉。
傍晚,他们把手伸进了
彼此的衣服里,像一对盲人,
相互摸索着对方的身体。
后来,那个男孩子撩起了
女孩子的上衣,
开始吮吸她的乳头。
那么优美的乳房!
我看见光阴从他们的身旁流走。

死亡,像爱,像生命。它们是
我们的身体的一部分。

后来,他俩发现了我。
他们非常生气,他们骂了我。
一个老流氓!
然后,
走了。



201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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