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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恨入心要发芽

(2014-02-28 07:24:18) 下一个
 
 
“九一一”以来,“反恐反恐,越反越恐”,击毙本·拉登以后还在升级。报上有一张图片,机场的军警手里拿着一只女鞋蹲在地上翻查-----X光扫描都不够了。
 
平日都说人的记仇、报复心态属于不健康心理。对于个体可能有些道理,要是整个国家民族突然经历了巨大的自尊受损、财产破坏、生命丧失,就不能用“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类箴言息事宁人了。《论语·宪问》中,孔子主张“以直报怨,以直道而行;是是非非,善善恶恶”。“以德报怨”实为断章取义。《旧约全书·申命记》也有“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的训诫。“爱你的敌人”、左颊挨了一巴掌再把右边送上去云云,只限小是小非吧?
 
据说,现代神经科学和行为生物学认为:强烈的仇恨和报复倾向,似乎是经由进化深植于人脑之中的。这也许正是造物主为个人和群体设计的保护功能。恃强凌弱者比比皆是,被这样的人打击了而不报复,会被视为懦弱;斩草除根乃安全上策,仇家为了自保,定想置你于死地而后快。尤其是美国人与拉登阵营,高傲优越的美利坚,何曾吃过世贸被炸这么大的亏?而自命不凡的穆斯林,也不容异教徒侵犯啊。两造怀着同样的心态,当然只有怨怨相报、以暴易暴,恶性循环之一途了。
 
报复与仇恨,“七情”中是“怒”,“六欲”里是“意”,人人具有、无法克服。虽说报复心理的主要感觉特征是愤懑、焦躁、忧虑,令让人苦不堪,但是,心愿未了、情绪郁积更痛苦-----怎一似“才下眉头、却上心头”了得。按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九一一”的一箭之仇则非报不可,因为它具备了仇恨的所有要点:(1)仇恨某个人:主谋本·拉登;(2)仇恨某一类人:全体恐怖分子;(3)仇恨社会:反美的民族、国家、宗教、团体;(4)仇恨自我:此仇不报无地自容。一个人心存此念尚且危机四伏,一个那么强大的国家民族,三亿多人都耿耿于怀,就只能顺势宣泄而后快了。
 
李铁梅早就在《红灯记》里替他们说了:“咬住仇、咬住恨,嚼碎仇恨强咽下,仇恨入心要发芽。……流入心田开火花。万丈怒火燃烧起,要把黑地昏天来烧塌!”本·拉登你等着吧……。事件是仇恨的种子,发芽有了生命就要有所作为:不管花费多少,无惧万水千山,任凭被人讥笑“十年一国杀一人”,那怕敌意加深、恐怖加重,先出了这口恶气再说。
 
看似有仇不报枉为人,惟有政治家可以做到不记仇。例如中共,与国民党争天下的时候,党员被杀无数。但是一要统战、协商建国,竟不计前嫌地罗致了许多夙敌,高官厚禄、优礼有加。以至引发党内不满,戏曰“早革命不如晚革命,晚革命不如不革命,不革命不如反革命”。奥巴马之组织除掉拉登也有算计:如此隐匿之人都能击杀无误,对其他恐怖分子的震慑作用不可小觑……。
 
其实,成功的报复并不能补偿已有的损失,祸首虽然没有了,恨还在心里,略微释怀而已。此事无解,谁让人类心智尚在青少年时期呢。要想不受这番折磨,只能设法睦邻、不结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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