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权”说不。海之子的婚姻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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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BC胡MM家庭杀人案案列分析(1)

(2011-11-20 07:50:46) 下一个

第一部分:资料来源:http://info.51.ca/news/canada/spec/235325.html

第二部分:案情分析 (1)

BC的这件案件,有一定的代表性。。

1。家庭主妇。。
2。适应能力差 (7年才拿到证书,家里是事也安排不好,长期觉得累)
3。两人白手起家,男人工作勤奋,事业上有野心(在客观上,时间上对女人的支持交少)
4。基本上没有自我支持和谋生的能力(工作能力)
5。想离婚,走:“要孩子,要钱,不要男人“ 的套路
6。脱离现实:理想主义者(完美主义者)
7。父母不在身边。。
8。了解加拿大“保护女人”的法律,但是对于现实的后果没有充分的准备。
9。互补性的男女家庭组合

孩子的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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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一定要在加拿大,由国家养。 胡的父母不适合。。胡MM的死,胡的家人要负一定的责任,在离婚谈判的时候, 胡家把人逼到死角了。所以把男方家人也惹怕了。做人不能太厉害了,到头来搬起石头砸的还是自己的脚。

本来说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现在他们的目的达到了又赖着不走了。他们在加拿大只能增加负担,没有交过一分钱的税,留在这里没有一点理由。赖在这里唯一的可以达到的目的,就是为了房子了。
他们也老了,正是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如何照顾这两个还这么小的孩子呢.

最好的方法是: 把房子卖掉,给孩子做教育基金,在孩子18岁前, 谁也不能动。。

这个胡家如此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非善类。做人不要太聪明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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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胡家,有不少明眼人都看得很清楚。。
这件杀人命案,胡MM如此“弱”的女人,经过这种事的人都知道,是很难一个人撑下来的,她提出的要求几乎是男方所不可能实现的,她每个月要6000(其中 2400是给她自己的),除非男人不吃不喝(做奴隶也要吃喝的!),这些都是谁的主意?。估计在谈判的过程中,胡MM不可能不和家里人商量,这个如此聪明 的胡家男人出了不少“好主意”吧,还有那个社工。她想离婚是可以的,离婚的谈判也应当在“让双方都有活路”的情况下达成的,不能把离婚当成发财致富的中六 合彩的心态来不理对方死活的方式,到后来逼得男方只有两条路了:要么我死,要么你死。如果按照每月6000块,男方这辈子都要成为胡MM的“提款机”“活 奴隶”了,而他才三十出头,胡家要这个男人如何做呀?。这就是为何男方家庭对胡家来加拿大如此冷淡的原因了。加拿大人一班情况下是做不出这种事的,但是男 方家庭在之前的谈判中已经吃过了胡家的苦头了也知道胡家“非善类”,所以采取“不接触”的方式避免冲突。

胡mm的死,大家都很痛心,但是大家都要冷静的看问题的根本原因何在。其中的很大的可能的原因是胡家“逼人太甚”,男方那个傻子也太冲动了,这种事 情在加拿大不是发生一次,这是个制度的问题, 前段时间markham不也是发生了类似的事情吗?。一个快60岁的男人,被老婆离婚, 法院把所有的全部都判给女人,男人被逼得无路可走。。

这个制度有问题,有人利用它来发财,胡MM的案子里,胡家的人来加拿大后有很多的言行举动都非常令人费解,但是现在当事情全部铺开了,就可以看的非 常清楚了,整件事情,除了杀人犯,还有其他人(不说大家也可以看得到)也要对胡MM的死负责。。。这些所谓的“为了胡MM好”“保护胡MM的利益”的人, 其实都是间接的杀人,催生了一个杀人犯。

孩子给这样的人管理,放心吗?
孩子是加拿大的明天, 加拿大有的是有爱心的健康家庭,让这些有爱心的家庭人来养大家都放心, 要比这些等着用孩子来讨房子发财的人来养。。。来的更“安全”。

房子卖掉,以胡MM的名义成立基金,纪念胡MM对孩子的爱和关怀。
所有的财产都划作孩子的教育基金,存入RESP,GIC,基金里。
18岁前谁都不能动,18岁后交给孩子。。

这才是对胡MM最大的纪念,也是对孩子最大的负责。

回去吧,回到该回去的地方。
好好想想自己的所做所为,加拿大的孩子绝对不应该成为某些人的发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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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走的胡MM,都走了。。。该走的人。。。却要留下来。
这世界够乱的。。。哎。

有时做人真的不能太聪明了。这个世界上没有傻子,大家不说而已。都。。。看得清清楚楚的。

有的父母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却忘了别人也是要。。。活路的。
夫妻俩人是要“共存”的,即使离婚,也要让对方有条出路呀。
工作中,社会上都讲 win - win, 夫妻关系有何尝不是呢?。。

markham的那家不也是吗?, 搞到后来,两人都死了,血的教训呀,每几个月就一单,还不够吗?

那些给女人出主意要榨干男人的“好心”人,现在在哪里呢?
他们没事呀,有的人就是吃这行饭的。。,大家都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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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木铭说,再好的愿望也仅仅只是愿望,关键还是要看行动。”

这话中有话呀!, 还要看啥行动呢?,还要看谁的行动呢?

那杀人犯已经被抓了,关起来了,接下来走司法程序就是啦。
胡MM已经死了。。

剩下的还能动的相关者,就是BC的那对老的七荤八素的老夫妇了。。
人又不是他们杀的,老人家也这么老了,也被这事折腾的够呛了。

孩子是加拿大人,孩子的亲生爸爸也说了希望孩子在加拿大,他虽然是杀了胡MM,但是法律还是承认他是孩子的父亲的。况且杀人犯对孩子还是不错的,虎父不食子的道理还是认的嘛。

感觉胡家。。这。。话中有话。。呀。看样子,他们还有些“失望”,在胡父的“失望”被满足之前,还有一场戏。。

估计。。。
胡家现在也还不能用民事的方法。。告那个杀人犯 要他赔钱,
因为即使告也他也不能出庭的。。,要刑事官司打完了才能开始民事官司

他们只能等。。。
又或者。。。。 BC的那两个老人家“自觉”出面满足胡父的“失望”。

BC的这对老人家,把门和窗都关紧点呀。。,哈哈哈哈。

都是万恶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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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0000的问题:关于6000元, 看文章要仔细看,这是原话:

“至于赡养费,她说自己只要求2300元,不是6000”。

原文在这里:http://info.51.ca/news/canada/2011/09/21/235550.shtml

胡MM的sponse support, “自己(胡MM自己的)只要求” 要2300,
那么剩下的是。。。两个孩子的child support要3700

对于那个傻小子来说要付出的就是6000, 都没有错。。
是那些不了解这个游戏规则的人理解错了。。

就是6000嘛。。搞文字游戏,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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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6)
评论
Laocaige 回复 悄悄话 楼下的女人是单身妈妈俱乐部的,听这名字就知道是女拳的。
这法律也挺有意思。表面上公允,实际上照顾女性。分财产这种事情太卑鄙,西方女权发明的。这就是她们最关注的。
没有人相信女人的所谓公平。世界上有公平就奇怪了。
海智子 回复 悄悄话 回复Youshijie的评论:
有男人在加国的法律之下,想让没有在社会上劳动过的女人净身出户,就打错算盘了净身出户,就打错算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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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承认“没有在社会上工作过的女人”,起码你还有点诚实。。,就是这些女人很有问题。严重脱离社会,离婚就想啥都拿走(还都是以孩子的名义抢),就像虎MM那样,把男人逼的无路可走了,悲剧就发生了。让女人净身出户比较有创意,不过还没有看过,也没有听过任何中国男人讲过。算盘是女人在打,我们男人不用打算盘算计女人,连“净身出户”这种断臂的事都不怕了,还用打算盘吗?。不像你们,不做对自己人“黄雀在后”的肮脏的算计的勾当。
海智子 回复 悄悄话 回复Youshijie的评论:
提个问题,税后当事人杀人犯挣到6000加元吗?
===51。Ca 里有比较完整的资料,要花些时间,但是也好过没有调查,就乱“反对”的好。
他说。他说他没有杀胡mm呢。
====虎MM还说他是家庭暴力犯,打911抓他呢,后来呢,他被“无罪释放”。你知道“911密谋离婚”对家庭对男人的伤害有多大吗?

他根本没任何诚信可言。
===他是挺有担当的一个人,一个人打两份工,也不让社会工作能力差的老婆受苦。对家庭对虎MM他挺有责任感的。这一点在虎MM的blog里有体现,自己去看看吧。如果你不同意,反过来,让女人来试试?,嘿嘿。。

任何一个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除非他税后10000以上。社会工作者更是不会像当事人杀人犯一样信口开河。
===这帮所谓的“社会工作者”是最扯淡的。。,虎MM的家人都这么表示过,虎MM不应该找“蛇工”,把事情搞的不可收拾。

加国安省法律,婚后财产夫妻双方一人一半。不可能让男人净身出户。又乱造谣。
====现实就是某些中国女人利用了这个制度,我知道的不少case都是男人净身出户离开加拿大。还有男人被逼自杀的呢。这是现实This is what happened!!, 这些悲剧的背后就有不少“社会工作者”的“成功”的帮助(女人)。你们的这些人的每个成功故事都是建立在剥削男人的基础上的。
你们打着家庭的旗号,但是只“帮”女人。你们都这么强大了,也该换个旗帜了吧。就叫“女拳工作者”, 起码不用在“挂羊头卖狗肉”了。
太多男人认为自己挣钱就是自己的。想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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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加拿大的现在中年的中国男人都是勤劳的,不少都是白手起家的,我们中国的婚姻文化里,也都是夫妻间共产的(而这也正是最终伤害男人的原因),不少男人甚至是让老婆来管理家里的钱的,你说的“太多的男人认为自己的钱是自己”是无稽之谈,虽然是网上,请你以后发言先用大脑和眼睛,最后在用手指(打字)。你说的“错了”,是错了,是你错了,你是在暗示抹黑中国男人。
男人挣的钱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女人挣的钱也是夫妻双方的。家务劳动也是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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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问在加拿大的中国男人,有说不是的吗?,在我所有的文章里,有说不是吗?。
Youshijie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海智子的评论:
提个问题,税后当事人杀人犯挣到6000加元吗?他说。他说他没有杀胡mm呢。他根本没任何诚信可言。任何一个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除非他税后10000以上。社会工作者更是不会像当事人杀人犯一样信口开河。
加国安省法律,婚后财产夫妻双方一人一半。不可能让男人净身出户。又乱造谣。
太多男人认为自己挣钱就是自己的。想错了。男人挣的钱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女人挣的钱也是夫妻双方的。家务劳动也是劳动。有男人在加国的法律之下,想让没有在社会上劳动过的女人净身出户,就打错算盘了。
海智子 回复 悄悄话 6000块,是当事人杀人犯说的。
紫萸香慢 回复 悄悄话 "每个月6000元的付出”.造谣造得太过分了吧,对赡养费的规定,加国法律有很明确的规定。
上网查查 Child Support Guidelines 就可以了。像那个凶杀案的情形,那男的不是失业或工作情况不理想吗?那付的就很少了。
我用了一个 Mysupportcalculator.ca 来算了算,假设一方(不论男女)年收入在7万(假设那位杀人男全盛期曾经有过这收入,据报上所说,他们分居时他的收入应该远远低于这个数),另一方毫无收入,两个孩子(假定4岁和6岁)都归无收入一方,child support 是每月1053; 关于spousal support, 如果判决成立的话,数额在每月 $971 and $1,281之间。所以男方最多付的赡养费是2300左右,任何律师也不可能得出6000的数额。况且杀人男的收入从没有超过税后6000元一月吧?大家算一算,税后72000一年,税前就要90000以上一年了。一个30多岁大专水平的IT人在温哥华基本上是挣不到这个数的。
要赡养费不是想要多少就要多少,是有法律依据的。就算有人要狮子大开口,法官也不可能谁要多少就判多少。那个杀人男报出6000这个数额,就是来糊弄一下这些不懂法,也不想搞懂(上网查一下不就有了?),内心充满偏见,听风就是雨的人,来搞臭死者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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