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权”说不。海之子的婚姻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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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杨武做的对。。他“老破”不是被强奸,是和情人长期通奸的结果

(2011-11-19 16:57:44) 下一个

很多人都在“义愤填膺”的骂这个窝囊丈夫。。。但是很少有人仔细分析。

他的老婆王某其实也要负责的,王某和强奸犯是之前有睡过的,搞过婚外恋的。后来被发现了,她才想“回头是岸”,但是她的情夫不依她,才出了这个案子。

他们三个人都是非常熟悉的,还是同乡。
对于这样的女人,男人要好好想清楚了,为了一个搞婚外情的女人,值得拼命吗?。


答案是肯定的:当然不值得!!!。

如果发生在加拿大,他这样做的很好!。

如果他动手了,把对方打伤了,他就是criminal了,加拿大警察会抓他。
奸夫和淫妇就马上可以搞到一起了,自己还要做牢,以他们的婚姻基础,
那女人也不一定会救他呢,这不是傻B的做法吗?。

如果他啥也不做,也不对,也是犯法。

所以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打电话给警察,
让警察捉奸在床(如果女的告男的强奸,就叫强奸),
让女人和她的老相好斗,自己也没有危险,才是上策。
杨武很聪明。。。

事后,“破鞋”的情人的家人上门骂女的是引诱强奸犯,也是有可能的(虽然细节没有报道)。

因为这件事前,这个女人和男的有睡过很多次了呀,
在这个女人在他们以前乱搞和这个男人睡的时候,为何她不报警说强奸,
这么多次了,为何事后也不报警,告男的强奸她呢?

这说明她是。。。心甘情愿的和“强奸犯”睡的!!!。
“强奸犯”的母亲说她是“狐狸精”的原因就在这里。

杨武,如果在加拿大,他所做的是对的。

很多男人把女人看的太重了,但是女人并不这样认为呀,她可以和奸夫乱搞,
但是当她没有本事和奸夫把自己拉的烂虱搞干净,却要求那个被她伤害感情的丈夫,替她冒生命危险,
这也太天真了吧,把男人都当傻子啦。

对此“破鞋”,只能说:自做自受,活该!。

如果在加拿大,杨武应该和这个乱性的女人以此为由,马上离婚。
杨武没有做错一件事。

最后,想说,
对于忠心的好女人,我们做男人的要拿出勇气/生命去保护
但是对于像王某这样的“水性杨花”的烂女人,
只要在保障自己的安全下,做个“好心的路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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