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今天刊文“论《马关条约》与钓鱼岛问题”,质疑日本对琉球的主权。并发出中国即将迎来一场声援与支持琉球独立运动的强烈暗示!!


 

文章指出,根据中国历史文献记载,“钓鱼岛是台湾附属岛屿”这一事实,是明确无误的。但是1895年1月,基于甲午战争胜券在握,日本内阁秘密决定将钓鱼岛列屿划入冲绳县(原琉球王国所在地)管辖,并在随后的《马关条约》中否认“台湾附属岛屿”包括钓鱼岛。

 

文章进而指出,所谓“琉球地位”问题是中日之间的一个悬案。琉球王国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是明清时期中国的藩属国。1879年,日本政府以武力派往不设军队的琉球,吞并琉球王国,将它改名为冲绳县。此后,清政府多次抗议和交涉未果,受当时时局影响,该问题一直被拖延处理而未了结。

 

文章最后指出,《马关条约》签订后,台湾以及附属诸岛(包括钓鱼岛列屿)、澎湖列岛、琉球被日本夺走。1941年,中国政府对日宣战,废除《马关条约》。随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做出战后处置日本的规定,依照规定,不仅台湾及其附属诸岛(包括钓鱼岛列屿)、澎湖列岛要回归中国,历史上悬而未决的琉球问题也可以再议。

 




 

琉球共和国国旗由黑,红,白三色组成。


 


 

琉球共和国宪法试案

仲宗根勇

发表于《新冲绳文学》1981年6号

序言

一、我们作为琉球共和国公民,在遭受到几百年的中国封建制洗礼和日本、美国的帝国主义统治的剥削与压迫之后,通过一场与世界政治发展趋势一致的民主革命,最终获得了我们渴望已久的自由和独立。

二、我们作为琉球共和国公民,为了我们自己及子孙后代而制定宪法,目的是为了防治战争的引发,确保国家的安全,以及与民主邻邦的和谐共处,提高人民生活福利,保持社会安定和维持正义。

三、我们作为琉球共和国公民,相信我们不可能只关注国内事务,而忽视与他国的交往。我们坚信民主革命的普遍性。我们进一步坚信所有国家都有义务去建立的一个政府间的全球性联盟来确保人类的持续发展。

四、琉球共和国的所有公民立誓拥护以上所有崇高原则,以完成这份代表国家尊严的公文。

五、琉球共和国作为一个主体成功建立政府间的全球性联盟时,本宪法将自动失效。

第一条:琉球共和国是一个建立在友爱和勤劳基础上的民主共和国。她的主权属于那些生来就具爱心和勤劳品质的人们。琉球共和国的公民将根据本宪法行使被赋予的所有权力。

第二条:琉球共和国的领土是小块岛链形成的琉球弧,这块神圣的土地就是传说中阿摩美久神的天堂。

第三条:1、琉球共和国是一个建立在联邦制基础上的国家联盟,除了周边的一些小岛外,她由四个主体成员组成:奄美诸岛,冲绳诸岛,宫古诸岛,八重山诸岛。

2、所有远离中心海岛的琉球共和国公民都享有选择居住地的自由。同时,他们完全有脱离共和国,如愿到其他地方去居住的自由。

第四条:琉球共和国确保在联邦内部,每个联邦成员都享有完全的自主权。在权力行使上,琉球共和国中央政府将与每个联邦成员保持和谐。

第五条:琉球共和国内部的每个联邦成员都有权脱离联邦,或者在先前划定的统治区域内,建立一个新的自治地区。而且,两个及以上的联邦成员有权合并从而组成一个更大的地方政府。

第六条:对于传统琉球语言的使用与否,是自由决定的,但要与邦内各成员保持统一型。每个独立成员仍然保有对本地区标准语言作出决定的权力。但政府用语和司法文件中采用的语言必须全国标准化。官方语言,基本上由琉球语和日本语。

第七条:琉球共和国国旗由黑,红,白三色组成。

第八条:名义上或形式上的备战行为,都是对琉球共和国宪法原则的侵害。战争扰乱了所有公民的和平共处。任何这样的行为都必受惩罚。琉球共和国政府将严禁所有的以下行径:从事武器实验,以及制造、运输、储备可能被用来制造像核武器,生化武器,毒气等战争武器的材料和设备。彻底地反对战争的决心将深植于所有琉球人民的心中。

第九条:琉球的共和国的所有公民,无论多少,都拥有自由脱离共和国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