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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水深流》 第十六章 人生如戏

(2014-11-08 23:46:05) 下一个

当我辗转换乘几班车,兴冲冲地回到J的宿舍时,他的房门居然开着。我飞奔进去,屋里的情形却把我惊得目瞪口呆。

J和一个女孩头凑在一起正在看挂在绳子上的一卷冲出来的底片,女孩娇嗔地责怪他没把自己的笑脸照得更漂亮。我的闯入也让他们吃惊不小,J的脸色霎时变白,那女孩一会儿看看我,一会儿看看他,大家谁也不说话,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

终于,J开口打破了沉寂,他为我介绍说,“这是茵。”

茵是谁?这个名字似乎有点印象,我猛然想起J曾提到过的分了手的女朋友,他的高中同学茵。这是怎么回事?分了手的女朋友怎么还这么亲密地在一起?

我的脑袋嗡嗡作响,本能地望向我放牛仔包的地方,那里空空的什么也没有。我木然地问J我的行李呢?J低着头回避我的目光,象蚊子一样小声地说,“你的东西我都搬到楼上一个女同事的房里去了,她离校的时候给了我房间钥匙。”

哦,原来是有预谋的呀!我一句多余的话也不想讲,问他要了钥匙,上了二楼。坐在陌生的房间里,我的心像掉进了冰窟窿,完全失去了知觉。

呆呆地坐了很久,茵敲门进来,让我下去吃饭。见我不动,她故作熟络地告诉我,她见过我的照片,在J的留言册上;还说她因为生病休学一年,所以现在还在外地读大四;本来这个假期不打算回来的,可还是因为想家回来了,昨天才到的。

哦,我明白了,J那天呛我的那句话——“你以为我高兴是因为你吧?!”原来不是为了单纯地气我,而是真有所指的。我忽然觉得这一切是多么的可笑,J现在一定正后悔不该费尽心机邀我来昆明吧?!这种戏剧性场面,原以为只会在电影里见到,岂知自己也会有亲身体验的时候。

看穿了我反而不伤心了。我起身和茵一道下楼,回到那个已不属于我的地方,端起一碗他们在食堂买来的饭菜,大口地吃起来。

J一直不说话,茵忙着东拉西扯调节气氛。她夸我头发黑,问我怎么保养的,我随口说,“多吃点干果。”J见我俩居然开始讨论美容话题,忍不住扯着嘴角笑了一下。是啊,我也觉得好笑,我居然还有心情理会她这些问题。赶紧三下两下吃完饭,到厨房去洗好自己的碗,知趣地上楼去。

第二天,早早地醒来。下了楼,见J的大门还关着,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儿,决定独自去市里逛街。我回到二楼房间,在桌上留了张字条,说晚上自会回来,然后把门钥匙藏在门框上,匆匆逃离。

一个人在城里漫无目的地瞎逛着混时间,中午在饭馆吃了碗书上描绘过的“大救驾”。这道有历史典故的炒饵块,如今在我吃来,也是食不知味。下午无意中在一条偏僻的街上逛到一家卖扎染的棉、麻布服饰的店,我挑了一件深草绿麻布扎染的罩衫和深蓝色布扎染的遮阳帽留作纪念。晚餐简单吃了碗米线后,我开始打开地图,确定自己的方位,寻找回去的路。终于,在天麻麻黑的时候回到了学校。

J的房间关着门,但从窗户可以见到里面有灯光。我没有去敲门,径自上楼回了房间。一会儿,茵咚咚地跑上来,说见我老没回来,他们都在担心呢;又问我买些什么,我拿出来给她看。她问我吃饭没有,我说吃过了。她让我下楼去坐会儿,我犹豫了片刻,还是跟着她下了楼。

不等J问我话,茵噼里啪啦把我刚才讲过的话转述了一遍。J点头表示知道了,并不多问。茵似乎很活泼,叽里呱啦不停地说话。后来她竟然发展到当我不存在,热烈地把手绕到J的脖子上,吊在他身前撒娇。J呢,也顺水推舟地搂着她的腰。

真是让我大开眼界的一幕,我没有羞得马上逃走,而是冷眼看着这场秀。她这是在向我示威吗?我需要应战吗?不知道,不必吧?!她既然这么需要J,她拿去好了。我向来不喜欢和人争东西,我相信是我的夺也夺不走,不是我的抢来也不甜。让我寒心的人是J,我简直不敢相信,他竟会在我面前配合茵的浅薄举动。

看他们二人没完没了,我出门回去楼上房间。

离春节还有几天,现在去买火车票恐怕很难买得到。况且我和妈妈说好春节后才回去的,如果我现在就回家,她一定会非常不解地追问,我还得想方设法给个合理化的解释,头大!算了,既然都大老远地来了云南,不如趁机去风景点旅游一番。

我打定主意后,给J留了张字条告诉他我出去逛几天,大年三十那天回学校,并请他代买初三的火车票。然后收拾好准备带在路上的东西,便早早地睡下了。

第二天清晨,我离开学校,到了城里,随便找了个旅行社,根据自己的时间谈妥了去石林和大理的旅游行程,开始了我的“天涯孤旅”。

在金庸的武侠小说里被常常提到的大理是我一直向往的,本来是想着等J放假后,一起去游历美丽的苍山洱海,领略大理的“下关风月上关花”,没料到事情的发展会如此地出人意料。我除了自认天真愚钝,还能抱怨什么呢?!

景点似乎不过如此,大概是我兴致不高的缘故,走马观花的一瞥没有给我留下什么难忘的印象。

大年三十清晨,我结束行程回到昆明。时间尚早,我没有直接回学校,而是找到了J爷爷家。院子的大门关闭着,从门缝里看进去,正屋被铁将军把着门。难道J还住在学校?

我乘车回到学校,J的房门也锁着。奇怪,他住到哪里去了?

我上了二楼,在门框上摸到钥匙,开门进去。坐了一夜的汽车,很是疲惫。匆匆洗漱一下后,我倒在床上,一会儿就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我饿醒了,起床下楼去看J回来没有。只见他一个人坐在房里听歌,还是那盘《戒烟如你》。姜育恒凄凄地唱着:“情难舍难留难以诉说,梦不醒不碎不能从头,你似幻似真似烟弥漫我心中 ,缘难分难解难以守候,错不能不想不愿再错,你今日今生今世藏在我心中。”最后一段独白:“烟熄了 ,也许一切就可以云淡风清的过去,也许…… ”。

墙角到处是烟蒂,大概是他抽完烟后随手弹出去的。窗户没开,屋里浓浓的烟味儿更增歌声带来的伤感。

他听到动静回过头来,冲我笑笑,我依稀仿佛又见到了过去那个充满温情值得信赖的大鬼哥。我硬朗的心被刺了一下,我能感觉到它的硬度在减弱。

我告诉他我早上去过他爷爷家,但没人。他说他们都不在家,回乡下过年去了。我没继续问他住在哪里,他也不主动提。然后,他告诉我票买好了,按我说的,初三傍晚的票。

他问我去了哪些地方,我简单地说了。他说大理他也没有去过,本想找机会去的。说到这里,他突然缄默了。良久,J想起什么似的,问我饿不饿。经他一提醒,肚子又咕咕叫起来。他说,学校食堂已经关了,我们要去城里吃饭。他让我带点洗漱用具,这几天就不回来住了。

我上去收拾了几样随身物品,还把我在大理买的烟灰缸放在了包里。回他房间后,趁他不注意,把烟灰缸放进了床边的抽屉里,并在烟灰缸下压了准备好的字条,让他少抽点烟。

进城用过午餐,他说我们去他舅舅家吃年夜饭。他舅舅家住的楼房,很窄,大概是一室一厅带个小厨房。客厅里还隔了个小间出来,下面放东西,上面安了个隔板当床给他女儿睡。

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恩爱甜蜜,会过小日子的三口之家。J的舅舅很随和健谈,让我联想到疼爱自己的舅舅,所以,虽然第一次见面也不觉得有多么的拘谨。

在家里吃惯了满屋子人满桌子菜的年夜饭,不免觉得这样的年夜饭有点冷清。我触景生情,眼睛有些湿润,想家的感觉一点点地袭来。

J开了瓶红葡萄酒,倒了一杯递给我。我定睛一看,居然用的是喝水的长玻璃杯,我迟疑地望着他,他冲我扬扬下巴,意思是拿着。我只好接过杯子,放在自己面前。

我给他舅舅一家敬酒,谢谢他们的热情款待;他们又回敬,欢迎我这个远方来客。不知不觉喝了好几大口,我开始感到头晕,手脚也变得松软。这样懒洋洋的感觉让我很受用,我觉得我在笑,是那种面部肌肉不受控制的傻笑,我冲J乐,和他碰杯,猛猛地大口喝酒,象喝白开水一样。

我都不知道自己这么能喝呢,满满一大杯的红酒全被我饮尽,真是不同寻常的体验啊。我都佩服我自己,喝了那么多,除了傻笑,一点没别的失态,还和J及他小表妹一起去楼外放鞭炮。

J让我晚上留下来,和他表妹挤着睡,我乖乖答应,和他摆手再见。

第二天我醒的时候,J已经来了。他舅舅说今天已经约好要去一个亲戚家串门,问J去不去?J说要去。我冲他摇头表示不去,我最不喜欢走亲戚串门,无事可干,就是坐着吃,很没意思;再说,我这么跟着去算什么呀。可J不知是何居心,兴致勃勃地一定要带我参加。无奈,我只好跟着去了。

去拜年的那家人房子蛮大的,人也不多,大家各忙各的,我也不觉得自己这个生人来得太突兀。我很无聊,看到沙发上有本琼瑶阿姨的书,就坐下靠着沙发看,J挨着我坐下,眼睛望向电视。

琼瑶阿姨的爱情小说,有很多的甜言蜜语,看得我不禁有点脸红。我不好意思地抬头看看周围有没有人注意到我,幸好,屋里除了我和J没有别人。

我转头看向J,这才发现我们俩靠得很近,他的手臂放在我身后的沙发背上,我的上半身好像被围在他的臂弯里一样。

我从来没有和一个男生距离这么近过,一见此景顿时心慌意乱。J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扭头问我:“咋了?”我赶紧说:“没事,我们出去透透气吧。”

吃过午饭,我们就先告辞了。我俩回到他爷爷家的院子,小院里冷清极了,一点不像过年的样子。隔壁邻居也不在家,大概出去串门了。

我觉得又累又困,就到里屋的床上去睡了一会儿。等我醒来的时候,听到外面阁楼上有男女压得低低的嘻笑打闹声。男声我非常熟悉,是J,另一个女声,听起来是茵。

我本想起床,可楼上传来的声音让我觉得不好意思惊动他们。我忍着,等上面安静的当口,我才起床去开门,并且故意弄出很大的声响。过了几分钟,他们从楼上下来。

晚上,我们一起在外面吃了饭,然后,茵回她自己的家去了。我和J在里屋一人靠在一张床头上,看两张床另一头中间柜子上放着的电视。

J大概累了,没看多久,他就躺下去睡着了。熟睡的J,呼吸轻微而均匀,几乎听不到。他的脸像婴儿一样安详,和白天酷酷的他有着天壤之别。

我良久地望着他,心中思忖,这个脾气大又喜怒无常的小气鬼,到底犯了什么傻,把他自己推到今天这个不尴不尬的境地?

我奇怪此时的自己并不恨他,反而有点同情他。书上都说,爱情是排他的,自私的,冲动的,可我却如此淡然处之,难道我对他的感情真的只是兄妹之情?到底我爱不爱他?他又爱不爱我呢?

虽说他告诉我已和女友分手一事是骗了我,可他的私事似乎和我本来就没有什么关系。也许他让我来,就是单纯地想让我来云南看看,并没有其它意思;主观上他并不想伤害我,是我自己行事冒失,才阴差阳错地见到了本不必见的人。

也许“他对我有意”的感觉压根儿就是一种错觉。看看,他与茵在一起和他与我在一起完全呈现出两种不同的状态,他们两个的打情骂俏一看就是在谈恋爱,而我和他连手都没有牵过。

想着想着,迷迷糊糊睡着了。半夜,被肚子疼醒,大概白天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吧。公共厕所很远,我犹豫着要不要叫醒J。记得刚来他学校不久,晚上去学校的公共厕所,里面没灯,黑乎乎的。我进去方便后慌张地跑出来,把等在外面的J乐坏了,他嘲笑我说:“有我在,你怕什么?”可是,时过境迁,他依然还在旁边,可他不仅不再保护我,还毫不留情地伤害了我。

我一咬牙,决定不向他求助。我鼓励自己说,“我什么都不怕!”然后,开了大门,捂着肚子弓着腰,冲进黑暗的小巷。一个晚上,我就这么冲来冲去好几次,J都浑然不觉。

第二天早上起来,他很奇怪怎么大门开着?我没把自己拉肚子的事告诉他,只说我很早就起来过,开门忘了关。

白天,他说和他舅舅家约好了去大观楼玩。我们坐车去大观楼,因为昨晚没睡好,我站在车上都在打瞌睡。J把手放在我后背上稳住我,我也困得没有力量去抗拒他。

下了车,感觉阳光很炫目。我把逛街时买的那顶蓝色的遮阳帽从包里拿出来带上,J见状不满地嘟哝一句:“戴什么帽子?!”我成心气他,答道:“我怕回去同事们说我晒成非洲黑娃儿了。”他冷笑一声,不再说什么。

我们与在门口等的他舅舅一家一起进了大观楼。游览过程中,J一直黑着脸。他舅妈都看出来了,问我他怎么了,我佯装不知。

走了一阵儿,我见到一张无人的石椅,表示自己想坐下来休息一会儿,他舅妈拿出袋椰丝给我后,一家人又继续逛去了。

我吃了好几口,站在旁边的J也不动手吃。他生气的模样很好玩,我看着心里好笑。我想像哄小孩一样哄哄他,于是,站起来,抓出几根椰丝,在他面前晃,他也不接过去,只是面无表情地张开嘴,我只好把椰丝塞进了他的嘴里。

他还真有民族脾气!哎,算了,当他是撒娇的孩子吧,也没有多少机会可以宠宠他了。我继续喂他,一袋椰丝都快吃完了,他的面色才和悦起来。等他舅舅一家人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像没事人一样了。

后来,我们游玩得很开心,就好像我们已经冰释前嫌了一样。我们和颜悦色地谈话,讨论大观楼的长联,似乎一切都恢复到了我刚来昆明时的平和状态。

J的舅舅家吃过晚饭,J便离开了。我和J的表妹去广场散步,我随口哼唱着“我悄悄地蒙上你的眼睛,让你猜猜我是谁,MarySunnyIvory,却始终没有我的名字。为什么你的双手在颤抖,笑容凝结在你的眼中,难道你对我会有所改变,我不再是你的唯一……

他表妹惊讶地说,“你也喜欢唱这首歌?J在昆明的吉他弹唱比赛就是唱的这支歌,还得了奖呢。”我也很惊讶,其实我不常唱这歌,但今天,在这里,不知怎的这首歌就冒了出来。更让我吃惊的是,参加比赛的事,J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也许,我真的对这个人知之甚少,他呈现给我的只是冰山露在海面上的那一小部分。

初三上午,J来接我去他爷爷家。小院里热热闹闹好多人,原来他家里人都回来了,包括他的爸爸和弟弟。一会儿,茵也来了,她好像和J的一家人都认识,熟络地打着招呼。

午饭时,我和茵挨着坐在同一条长凳上,亲切友好地同J的家人一道吃饭,那场景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饭后,我们三个一块儿回到学校。我去楼上收拾完行李后,顺手关上门,下楼去通知他们我准备好了。当J也把他的房间收拾妥当可以出发的时候,我上楼去取行李,一摸门框,没钥匙。我这才想起前面开门后,我把钥匙顺手取下来放在了门里边的桌子上。

开不了门可怎么办呢?我着急地把他们喊上来。茵抱怨我不该这么粗心,J什么也没说,下楼去找了块砖头上来,几下就把门上方的玻璃敲碎了,然后小心地往下摘玻璃碎片。我站在他身旁,自然地帮他接过摘下来的玻璃。我们俩配合默契,站在一边的茵看了一会儿,默默地下楼去了。

终于把门上的玻璃都摘下来了,J伸手进去打开了门里面的锁,开了门。好了,可以离开这里了!我暗暗松了口气,庆幸这一切终于要结束了。

坐车到城里后,J让茵回家去,他自己一个人去火车站送我。茵有点不高兴,但还是无奈地走了。

J给我买了好些食品,让我在火车上吃。他把我送上火车,帮我放好行李,找好座位后才下了车。看他下车后还站在下面,我想起他说过不喜欢送人的,于是,我冲他挥挥手,示意他回去。他默默地冲我一笑,点点头,转身走了。

回到A市后没多久,收到J寄来的我在昆明时他给我拍的照片,与照片同来的只有薄薄一张信纸,上书大大的五个字和一个惊叹号:“此事古难全!”

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我却以为,不能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既然J已经不再是过去那个愿意懂我疼我的大鬼哥,我还是回到孤独的状态,重新独自面对我的人生为好。

那时的我,做梦也想不到,八年后,我们还会再续前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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