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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琐事-12 立遗嘱和信托

(2022-12-18 15:20:48) 下一个

最近做了件超前的事儿,立遗嘱,活着要想好死后的事儿。在美国只要提到信托,人们想到的都是生前信托(Living Trust),主要是指对个人财产在生前身后的管理与分配做出明确的安排,以防万一,既有避税的作用,也避免了走法庭程序的耗时耗财。中西方一个文化差异就在于,西方人不忌讳谈论死亡,而中国人则总觉得谈死亡是件不吉利的事,所以长辈自己不愿谈,孩子也不愿过问。可是过着过着就老了,人生无常,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无常总是在不经意间到来,也许是如日中天的事业突然夭折,也许是许诺长相厮守的两人无奈而分离,也许是一起走过余生的老伴忽然离去,感觉太多的也许今晚都过不去了哭

在加州,假如遇到不幸时,如果没有生前信托,财产的分配可能会面临到极为繁琐的法庭遗产认证程序(probate)以及庞大的费用,各类有关费用甚至有可能超过总遗产的三分之一以上,而且也无法享受遗产税免税额。另外,财产分配处置程序漫长,财产将被冻结平均一年至两年左右。如果又面临到遗产纷争,与遗产有关数额及其他资料皆成为公共记录,可能招引外界干扰;倘若没有合法继承人,所有遗产就会被强迫充公。除了房产和财产将被法院冻结等待法院分配和判决外,未成年的孩子将被送到政府设立的寄养中心或家庭寄养,成为寄养孩童(Foster Kids),如果国内亲人想接走孩子,也需要等待漫长的法院判决,很有可能在1到3年内亲人都无法接走孩子哭

为避免死后一生所有被政府没收,决定请律师立遗嘱和信托并办理公证。费用当然不低,活着交点儿律师费也比死后充公好。遗嘱和信托收益人当然是儿子,他自己也设立了信托,而立之年就有忧患意识了,年轻有为啊!如果不幸白发人送黑发人,那么老两口就是收益人了。一家人生前死后都安排好了,够深谋远虑的哈!这事儿听律师忽悠没错,没有来日方长。

按照律师要求,备好了所有法律文件,三人做了可撤销的生前信托(REVOCABLE LIVING TRUST,生前信托证明书(CERTIFICATION OF TRUST),遗嘱(POUR-OVER WILL),信托资产(TRUST ASSETS),持久授权书(DURABLE POWER OF ATTORNEY)和授权管理财务(FINACE),个人需要(PERSONAL MATTER)及健康指示(HEATH CARE DIRECTIVE)。

最后这条健康指示对我们来说很有必要,就是说在生命弥留之际,孩子有权为我们做出生命选择(医治或放弃)。我早早就在州政府有登记捐献遗体的,现在又有这个信托法律文件,到时可以走得干净利落,轻轻的走了,作别西天的云彩嘻嘻

遗嘱信托办理完毕了,三大本的文本锁在文件柜里,电子版的也存在电脑里,生前把死后的事儿给办了,从此不担心政府来敛财了,将来也不为难孩子了,感觉好轻松,后事都办妥了,还有啥沉重放不下的鬼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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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字 回复 悄悄话 能不能在悄悄话里把律师信息给我?我也需要办理这一套文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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