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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诗经:21---《江有汜》

(2012-09-14 08:11:17) 下一个












    江 有 汜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


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


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


不我过,其啸也歌。



注 释


 


汜(音四):由干流分出而复汇合的河水。


归:嫁。


不我以:不用我。


渚(音猪):小洲。不我与:不与我。


处:犯错误或有罪的人受到惩罚。


沱(音驼):江水的支流。


过:一起度过。


啸:一说蹙口出声,以抒愤懑之气。



白 话 翻 译


 


江河尚有支流,小姐你嫁人为何不带上我一起从嫁呢?!


不带上我,你就等着后悔吧!


 


江水遇渚尚分流并进,小姐你嫁人为啥不让我从嫁呢?!


不让我去,你就等着受老天的惩罚吧!


 


江河还有支流,小姐你嫁人为啥不让我一起从嫁呢?!


不让我从嫁,你就等着以后长吁短嗟吧!



 


(以下部分文字是基于中国旧社会而言,与现今社会无关。)


这是一首媵女不得从嫁的怨歌。


 


诗以江河有支流起兴,来说明男子有妻妾是合理正常的。三章叠咏属于并列的关系,用词语的替换来反复说明同一件事。文字基本清晰,理应不会产生歧义。有些人把这首诗解读成女子被商人抛弃而唱的怨歌,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误解一是其把“之子”解释为“他”,二是把汜、沱当作具体的地方来解。


 


在这里将“之子”解释为代表男子的词基本可以肯定是错误的。这里“之子归”实际上是“之子于归”的略写,因为要符合三字连读的节奏感和结构美,作者才有意将其化简为“之子归”。如果理解了这一点自然就不会解读成商人回家而抛弃女子。


 


另外“汜”和“沱”在这首诗里都是指江有支流的意思,不是指具体的某地。就算真是指某地,那汜和沱也是完全不搭界的地方,一个在北方的河南,一个在南方的川西南,你说这哪跟哪儿啊?更不用说若将汜沱作具体的地方解读,那第二章的“渚”指那里啊?


 


回到诗歌本身吧。现代人可能猛然间难以理解这个女子的悲伤,不做小老婆了,这不是好事吗?有啥好哭好怨的?应该高兴才对啊,因为你可以再嫁给其他人做正室啊。现代人有这样的思维不奇怪,因为三妻四妾的制度早已成为古迹,谁知道那是咋回事。我看完这首诗后就一直在想,如果读者仔细看过《红楼梦》这本小说,可能就比较容易理解这个女子的伤悲和怨恨。


 


单从《红楼梦》里这部相当写实的小说里我们就知道在贵族家里做偏房也是件很难的事,作偏房的丫头也都是些贫穷家庭里的孩子。作通房丫头或者偏房也是要经过长时间的考验才能当上的。知道这些规则后,你想想本来早就说好了作偏房的,人家欢欢喜喜地等候出人头地的那天,结果你却在出嫁的前夕突然宣布不要她作偏房了,这种从喜悦到失望的落差该是多大啊?所以诗中这个女子才会这么伤心地怨恨她的小姐。情之所至,真实而不加掩饰。


 


那个女子所预言的她家小姐将会后悔和碰到麻烦基本是会发生的。因为旧社会是彻彻底底的男权社会,延续子嗣是最重要的一个任务,男子三妻四妾在那个时代是天经地义的事,贵族家庭更是妻妾满庭了。做通房丫头的一般是和小姐自小在一起生活的,习性都比较了解,能够融洽相处,这样一起出嫁后,能够互相照顾帮助,而不像跟从不认识的妾那样会嫉妒,容易产生冲突摩擦等等。这从《红楼梦》中王夫人和赵姨娘的关系可以得到实证。王熙凤和平儿的关系则是一个正面的例子,当然也不能说通房丫头一定都好,同是在《红楼梦》里,夏金桂和通房丫头宝蟾就互相恶斗。


 


毫无疑问,三妻四妾制是旧社会对女子的残酷迫害,废除这个腐朽的制度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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