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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岳东晓与美联邦法院

(2010-05-17 20:42:11) 下一个
三年多前,岳东晓起诉一家美国公司侵犯其知识产权,结果遭到某法官无理撤销诉讼,其后被告索要大量律师费,以此为要挟,想支付一定赔偿后庭外和解。面对如此黑幕,岳东晓决心向美国各权利分支陈述,直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看看美利坚合众国有无公理。

当此之时,一些友人以为,应以人类最基本人权—生存权--唤起美国舆论和人们的良知。法庭的判决如果强制执行,等同剥夺岳的最基本权利。被侵权者反遭政府迫害,这种正义在邪恶面前形成的强烈反差应该激起文明社会人士的反响。人类历史从野蛮的弱肉强食到通过道德与法律约束个体与社会的行为已历数千年。一个明显非正义结果正是测试人性的试金石。

之后的发展既有令人欣慰的地方,也有令人失望的结果。岳东晓得到了很多的支持、结识了很多真朋友。在官方,中国政府致信美最高法院要求公正处理,美国商务部一位人士甚至建议在司法部控告法官。岳东晓一直上诉到了美国最高法院,而且确认美国最高法院就此案审理。但反馈出来的更多只有冷漠甚至冷酷。由于美国亚裔群体成分复杂、缺乏团结,居然有数名宵小存幸灾乐祸的心态。之后,被告公司在谈笑之间灰飞烟灭,不复存在。

而岳博士继续他在美国联邦法院维护其知识产权的艰难历程。直到2010年5月14日,在两个多星期的JURY TRIAL之后,一个八人陪审团终于在美国联邦法院一致裁定一个美国上市公司侵犯岳博士四项知识产权。四年的艰辛,终于换来无法用金钱替代的、正义的胜利。

而岳东晓再次证明,正义永在人们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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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AKQJ10 回复 悄悄话 祝贺岳博士!

伸张正义,维持尊严!希望你能把经历详细写出来,供大家借鉴。如果很长,最好能出英文书!要尽量扩大影响广为人所知!

然而,华人文化要深刻反省。曾经为中国文化自豪,然而,却最终发现中国文化需要几乎全盘否定。客观地说,中国文化是不折不扣的劣等文化!现今文化中国文化和印度文化可能是并列倒数第一,其中,中国文化比印度文化还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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