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馨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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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马之群”析

(2010-09-01 20:36:18) 下一个
 ·季 吴·

王志文和陈道明主演的电视剧《手机》,有个如下场景:“有一说一”节目主持人严守一,为把教师沈雪请回课堂,戏称那些在课堂上不断接打手机,因而气走沈雪的同伙为“害马之群”,他请求沈雪不要误了他这匹“好马”。

仅四个字,“马”和“群”放在不同位置竟有完全不同含义,这是中国文字的奥妙。细琢磨,“害马之群”确有很深内涵,值得品味。

我记忆中,从小父母和老师对那些危害公众利益的亡命徒、破坏集体安宁、甚至调皮捣蛋的人,便称其为“害群之马”。要我们不学、不做那种恶人。所以我(或许多数人亦如此?)对害群之马痛恨,却从未想过“害马之群”的危害。辞典、大师著作、媒体宣传、公众舆论,也只有对害群之马的谴责,而无对害马之群的鞭鞑。人们何以对害马之群熟视无睹,听之任之,麻木不仁,给以容忍,甚至同流呢?

古人用马喻人有道理。马喜群居,草原上,某马若脱群,则难以生存,有被猛兽吃掉之险。人亦如此,人组成社会,就是为更好的生存与发展。脱离社会孤独生活,大概不会有太多乐趣。

按辞典解释,危害集体的人就是“害群之马”,是“坏马”。那么,“害马之群”便可理解为危害“好马”之“群”。笔者以为,相比之下,害马之“群”远比害群之“马”对社会危害更大。

第一,害群之马未成气候,害马之群则是大染缸。害群之马只一个或“一小撮”,他们要其他好马干坏事,就得对好马实施引诱,如物质刺激、心理疏导或说服等。但好马不一定受骗上当,其影响力不那么大,而要形成坏风气更难。比如,某人有吃喝嫖赌恶习,并千方百计引诱大家,但大多数人不会仿效。

而在害马之群里,必有不良风气,在这大染缸里,少数好马将或明或暗地被“洗脑”。在不良家风、班风、校凤、企业、政风、民风的耳濡目染下,好马被潜移默化。久之,会出现物理学中的协同效应,好坏马同流合污起来。所以在歪风邪气占上峰,腐败盛行的环境里,上至官员,下至司机,有点权都想用来搞腐败。本来的好马,成了“工资基本不用,烟酒基本靠送,吃饭基本靠奉,老婆基本不动”的坏马。

可怕的是,害马之群的歪气,往往用冠冕堂皇的理论加以伪装向好马灌输,使好马像吸毒一样上瘾。某女研究员不就是打着“建立现代新秩序”旗号,公开在主流媒体上鼓吹一夜情合理化,换偶合法化,同性恋正常化,卖淫无罪化吗?那么,有权势者包二奶、三奶、多奶,何罪之有?在那环境里,你还想坐怀不乱,岂不被耻笑为老古董?看来,《手机》中那群男女太不合潮流了。

第二,害群之马手段狡猾,害马之群手段毒辣。害群之马欲施展险恶意图,常用隐蔽而狡猾手段,将少数好马在不介意中拖下水,这样的坏马算个“教唆犯”;而害马之群要好马变坏,大多明火执仗的征服,穷凶极恶的胁迫。好马若不从,将受到致命折磨,直到好马屈服,变成更坏的马为止。

历史上那些被严刑拷打而叛变的人,干起坏事来比“老坏马”更坏,更残忍。苏联卫国战争期间,德国纳粹分子用报酬和住房引诱,以死亡威胁一位名叫安东尼娜马卡罗娃的苏联女兵。为了活命,她竟充当纳粹的“机关枪”,杀害自己同胞1500多人。其中包括许多妇女、老人和小孩。

第三,害群之马易训,但害马之群难治。害群之马试图诱导或胁迫好马,好马可以防范、抵制、对抗,争取自主,走自己的路,惹不起也躲得起,好马仍可做好马。而且,众多好马还可用他们的行为去改造坏马,使之成为好马。必要时,还可用规章制度去规范坏马,约束其行为。

而如果某单位、某地方害马之群已成气候,并把持政局时,即使包公也难混日。要打击,怕力量单薄。想整顿,又顾忌政局稳定。欲清理,又想罚不责众,是坏官还要带病提拔。

笔者认识一位学者,被提为某省副省级高官,多年来他一直保持着廉洁作风,到下级出巡,从不收礼品,送上门也要退回,弄得人家下不了台,这在当今官场可谓凤毛麟角。但他吃不开,十多年来一个个新提的副省级,有的就是贪官,都排在他前面,他只能原地踏步,更甭说升级了。连省府车队司机都不愿意为之开车,因为跟着他得不到好处。

第四,害群之马对群体难施压,害马之群对好马压力大。个别害群之马,很难对群体构成压力,所以其活动还讲点究“策略”。而害马之群人多势众,必有同恶相济的政治氛围,他们逼良为娼,迫使好马变坏。好马可能失去自由,被迫放弃自己的意志和理想,惹事不起,也躲不了。在那环境,做正人君子难,伸张正义更难。在反右运动中,就有为右派说公道话而被划右派或准右派的。

而且,坏马群实行的是逆淘汰。好马在坏马群的巨大压力下。要嘛被孤立脱群,要嘛被其它“猛马”吃掉。否则就只能走适者生存之路,成为坏马之一。比如,在消极怠工成风的群体里,不怠工就会被排挤;在讲究吃喝玩乐的集体里,要勤俭过日,会遭嘲笑;在欺诈成俗的市场上,想童叟无欺经商,会被淘汰出局;在潜规则运转的圈子里,不乐意潜规则,就混不下去。一则报道说,国内因潜规则的“围剿”,“清纯女演员‘濒临灭绝’”。

第五,害群之马易视破,害马之群泾渭不分。少数害群之马的所作所为,能辨其好与坏,丑与美,善与恶,真与伪。经鉴别,你可与之交,亦可与之绝,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而在害马之群里,阴阳颠倒,黑白混淆,真伪莫辩,是非不明。坏人当道,好人受气。有的是暴力民主,缺的是和谐与理性。你不过问他,他要过问你,逃不如来佛掌心。文革中破四旧、打砸抢抄抓斗杀即是此景。在那时,不准有个人的愿望和判断,甚至不允许自由思考。张志新的遭遇是最典型例子。

第六,害群之马的伤害是局部的,害马之群的伤害是致命的。害群之马还不是帮派,要结成帮派也有一定难度,因而难以左右整个马群行动。即使他妖言惑众,无法无天,被迷惑者不会太多,集体受的伤害可能是局部的;而害马之群乃物以类聚,朋比为奸的团伙。讲的是党同伐异,图的是集团利益,干的是损害他人勾当。一旦大权在握,就会集团权益至上,一切为其集团利益服务,什么群众观点,为百姓服务,上级指示,法律准则,皆成粪土。社会受到的将是毁灭性伤害。

不过,害马之群也非所有马都同等坏。真坏透底,能影响整体的,只是上层核心、尤其马首。马首往往利用权威,颐指气使,强奸民意。打着教义或天意旗号,以群众运动为幌子,实际乃运动群众,将群众作为实现其政治企图的棋子或炮灰,受蒙蔽者还心甘情愿为之付出一切。

需要指出,害马之群的马首,往往又是马群中许多马的愚蠢顶礼膜拜捧出来的。一旦马首登上宝座,他就再不是战友,而是一言九鼎,出尔反尔,指挥一切,调动一切,能无事生非,为所欲为的王马。

当马首树起威望后,他会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马群,用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政策统治。其余的马,或许趋炎附势,为虎作伥;或苟且偷生,认贼作父;或许奴颜婢膝,当忠实走狗;或许狐假虎威,仗势欺人。既在河边走,又想不湿蹄的马,几乎不可能。最佳状态也就是,装聋作哑,人云变云,混日子。

一个单位、团体、社会或国家,如果正气压倒邪气,害群之马的恶劣行径便难以得逞。而若坏马之群举目可见,并长期合法存在。人们就会对假公济私,营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行为麻木不仁;对红包太少,将产妇肛门缝上的缺德事,不以为怪;对制假造假,图财害命无可奈何;对不送钱不办事,送了钱乱办事,视为理所当然。而真正的好马则成“异类”,这样的社会焉能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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