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姜维平

1982年至2000年,作者先后任大连日报,新华社大连支社和香港文汇报记者,2000年12月至2006年,作者因揭露薄熙来贪腐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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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贿2000万,李承先徇私枉法

(2015-06-27 15:58:11) 下一个
索贿2000万,李承先徇私枉法
 
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 姜维平
 
近日,随着习近平,王歧山打老虎力度的增强,掌控河南,河北两地政法委大权的大贪官张越和李承先,如同坐在火上口上,惊慌失措,上跳下窜,四处活动,试图蒙混过关,但早已获取他们贪赃枉法证据的中纪委,在6月5日已对张越“双规”,并对原河南政法委副书记李承先实行“边控”,估计很快他将步张越之后尘,进入反腐的陷阱,这些信息使河南,河北的蒙受冤屈的人深受鼓舞,老百姓说,这两个周永康的余党和“两河”官场的“小政法王”,“地头蛇”,多年来,利用政法委的权力,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罪恶滔天,抓捕他们,是最大的一次政治上争取民心的惠民工程。
 
一封举报信,惊动中南海
 
张越和李承先两人案发,都始于多位民企老板的举报,由于民企相对于国企,其资产更具有私密性,而碍于现有政治体制,民企老板办事必得依靠地方官员,贪得无厌的张越和李承先,都是在中共官场磨爬滚打数十年的“老油子“,他们深知官商勾结的运行“潜规则”,俗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们的“山”和“水”就是政法委书记权力囊括的领域:公检法司,于是,多年来,他们徇私枉法,把抓人,放人都当成了生意,越做越赚钱,把钱给周永康等高官一些,心里有了底,胆子越来越大,制造了无数起冤假错案。而在河南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就是放行赵云安一案。
 
北京新闻界消息人士说,赵云安和郑介浦,郭文贵,谢建升等人,都是民企老板,一场不期而遇的股权纠纷,把他们捆绑到了一起,谢建升是河南焦作市凯莱大酒店的法人,也是银邦伟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法人。但他做生意,也关心国家的法制,在2013年1月初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提出要求,要进一步规范对领导人监督的权限、范围,他说,要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要确保各层级政法单位依法独立公正办案。对此,谢建升感触很深,他给中纪委写了一封举报信,实名举报时任河北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的李承先。
 
依据自己的企业股权被巧取豪夺的事实,谢建升认为,李承先严重违背上述中央政法委精神,滥用职权,干扰下级公安机关办案,索取巨额贿赂,庇护犯罪嫌疑人赵云安,理应依法惩处。由于他是实名举报,以一个小人物的身份直接挑战省政法委的领导,并多次进京上访,故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多人知道李承先从河南新乡公安局长干起,在省内司法领域人脉关系深广,而且,层层送礼,多年喂饱了“大政法王”周永康等高官,因此,徇私枉法,肆无忌惮,历史上凡是敢与其做对的老百姓,都被他关进了监狱。河南省的老百姓说,看守所,监狱都是老李家的后院,干死一个人像捏死一只鸡。
 
赵云安私刻公章,侵吞他人股权资产
 
郑介浦是目前滞留澳大利亚的天津老板,其原担任环渤海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时,曾因购买和引进第一艘航母而出名,此项目现在已转手,坐落于天津唐沽港,吸引不少游客,公司赚了很多钱,但很少人知道谢建升做出的贡献和蒙受的冤屈,原来,郑介浦资金不够,借了谢建升1100万美元,确切地讲,这笔巨款属于焦作凯莱大酒店,但不料郑介浦用人失察,由赵云安任总经理,他瞒着郑介甫、与赵克安等人私刻公司印章、以伪造公司法人签字的非法手段,窃取公私的股权和资金后,另立门户,这是赤裸裸的经济诈骗和职务侵占行为,已违反了国家的法律。于是,谢建升震怒。
 
北京新闻界消息人士称,按照合同规定,谢持有的北京银邦伟业公司,间接持有准上市公司天津华泰公司37.068%的股权,其市值多达五个亿,却被赵云安、赵克安等人非法侵吞。由于做为债权人的凯莱酒店属地河南焦作,谢建升于2012年8月报案,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应,10月31日,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接到国家公安部经侦局(2012)“转信字”第 56号文书,及河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经转字”(2012)第 714号文件,非常重视,由区级升市级,组成专案组,经过侦讯,于2013年2月28日,把做案后逃跑,隐匿在福建省宁德市的犯罪嫌疑人赵云安抓获,对此,谢建升松了一口气。他对朋友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看来,属于我的财产,谁也偷不去,但事实并非如此。
 
虽然,经过公安机关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赵云安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详尽坦白了巧取豪夺银邦伟业股权资金的全过程,并被其它书证和人证所做实,后公安机关于2013年3月29日,对赵云安依法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但是,谢建升忘了另一个属地管辖的问题,就像小商小贩,要在河南这块一亩三分地上卖东西,必得经过当地的工商局和城管同意一样,李承先是河南省公检法的“老大”,这一涉及到“盘古会”利益集团的案件,使河南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承先的神经紧张起来,他像热锅上的蚂蚁坐不住了。
 
伸出权力黑手,阻断案件侦办
 
原来,李承先和河北省的政法委书记张越等人一样,都像金子塔下的一层层底座般牢靠,他们这些无恶不作的“小政法王”靠着周永康,曾庆红等中南海大佬的荫蔽而权倾一地,一时,赵云安落难后求助一位在郭文贵手下做事的马仔虞晓峰,其曾是赵云安的同学,而北京盘古大观的老板郭文贵又嗅到蚕食它人,甚至国企股权利益的“肉香”,以索要股权为其“捞人”的条件,于是,“政法王”成了“奸商”,公检法成了赌局的“筹码”,他的哥们,国安部副部长王建,处长高辉,中纪委干部孟会青等都环绕着诱人的利益而纠葛于一起,上演了中国商场与官场史无前例的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戏,读者可以参看国内《财经》与《棱镜》等相关报道。
 
据悉,李承先和郭文贵,马建等人先讨价还价地讲好条件,即事成之后,他要分多少利,这嫌不够,他还藏了一手,直接从赵云安的亲友手里索要2000万,这些徇私枉法的利益就成为他办事的动力,李承先不顾中央三令五申,关于不得插手司法的指示,胆大包天地阻挠并干扰焦作公安办案,致使该案在犯罪事实清楚且程序合法的情况下,被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和无管辖权为由不予批捕。2013年4月4日,犯罪嫌疑人赵云安在缴纳200万保证金后被取保候审。后来,又在李承先的指使下,公安机关于2013年9月25日对犯罪嫌疑人赵云安终止侦查。
   
用“监督处”压人,派马仔当“炮灰”
 
那么,李承先究竟通过什么手段来阻断此案呢?有人会说,政法委书记权力大,但事情多,不可能具体自己去办,他下令如果不合法,下级拖而不办就行了,但熟悉中共官场的人士知道,由于多年上行下效,权钱交易,枉法追诉,公检法司的很多人都有贪腐和枉法的问题,所以,几乎每个人都不怕得罪老百姓,而怕得罪上级,因为一旦没了“保护伞”,随时要失去职权,人财两空,相反地,如果只是得罪老百姓,顺从李承先,就平安无事。
 
虽然,李承先深知河南官场公检法现状,但还是不放心,他怕赵云安的案件继续做实不好办,就使出了恐吓下级的杀手锏:在该案的侦办过程中,李曾派省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贺振华带人到焦作市公安局查问此案,询问管辖权的问题,同时,贺振华等人仔细查看了全部卷宗,并复制和抄写了部分案卷材料,带了回去,其理由是向李承先汇报,由于政法委主抓全省的公检法,谁敢不从?而且,公检法的人事调动,升迁,奖惩,货币化分房,等等,都在李承先一只笔。所以,办案人既诚惶诚恐,又胆颤心惊。
 
北京新闻界消息人士透露,后来,该案的一些重要,核心信息莫名其妙地被犯罪嫌疑人赵云安及其同伙郭文贵等人掌握。有证据质疑,李承先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指使下属复制抄写办案材料,并将案件信息泄露给了犯罪嫌疑人及其同伙。这不仅利于赵云安翻供和诋赖,而且帮助一些涉案人订立攻守同盟,或毁灭证据。作为一个冠冕堂皇的政法副委书记,主抓日常事务,架空了书记刘满仓,自行其事,不是指示焦作公安局正常办案,而是帮倒忙,起反作用,甚至把抓人和放人当成大生意,牺牲司法的公平而索贿受贿,中饱私囊,该当何罪?
 
纵观河南司法界,也不是铁板一块,李承先以权压法,也受到一些反弹,谢建升在举报信里详细列举了一些细节,目前已被中纪委查证:2012年11月,在犯罪嫌疑人赵云安还未到案时,李承先就急三火四地插手案件,他命令省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贺振华等2人到焦作了解案情,由焦作市政法委副书记尚在军、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绍政、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经侦队长李剑等人接待。这等于是威胁他们,监督处是干什么的?就是用刀架在他们的脖子上,叫他们按照自己的旨意办案,该放人还得放。
 
跟着案件走,李承先志在必“放”
 
俗话讲,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话用在李承先身上,再形象准确不过,在犯罪嫌疑人赵云安被抓获后,李承先曾多次打电话到市局要求放人,曾在遭到拒绝后,又询问能否办理取保候审,因不符合取保条件,当时未能立即得逞。办案人说,省政法委副书记亲自打电话给办案机关要求放人,可见其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非浅,这一点与其会议上讲得不一样,他是典型的两面派,但李承先不再乎别人议论,赚钱是第一位的。
 
消息人士称,李承先除了高压,恐吓之外,也采取收买和诱骗的办法,误导办案的下级,这招往往更有效,因为每个人都是拉家带口,生儿育女的,谁不想高升,提级,多拿奖金,早买住房,生活过得舒服一点,于是,一些人在李的软硬兼施下退缩了。在该案的侦办过程中,一方面,李承先委派贺振华继续向办案人员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并施加压力,要求办案人员向其汇报详细案情。另一方面,在
2013年2月28日至3月9日之间,授意贺振华多次打电话给办案人员李剑,并称省政法委准备提拔部分人员,称李剑办案水平很高,是首选之一。这样一来就收到更妙的效果。
 
李承先多年来干预了无数案件,所以很有经验,假如在公安办不成,就转向检察院,甚至法院,反正“三长”,没有一个“长”不在他的管辖范围里,用他的话讲,都是自家后院的事,谁不服告到周永康之类的贪官那里,不外乎再花点钱而已,于是,李承先稳操胜劵地跟着赵云安的案子走,不辞辛苦。当该案进入检察程序后,李承先指使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贾世民,接着继续干扰基层检察院办案。2013年3月,在案件还未到批捕环节时,在李的授意下,贾世民指使省检察院侦监处副处长周毅多次打电话给市检察院侦监处处长张建民(女),称是领导亲自交代的,并批文指示市检察院,要求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赵云安不予批捕。
 
虽然,焦作市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批捕,但李承先手大,如同“黑傻子”打立正,一手遮天,他指使省检察院将该案从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提走,并在犯罪嫌疑人赵云安已承认其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以无管辖权和事实不清为由,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对此不捕决定,省检察院对受害人拒绝给予任何解释。
 
与嫌犯家属见面,“黑钱”大胆收
 
据相关知情人透露,2013年3月,李承先曾打电话给焦作市公安局,命令该案的办案人员李剑和母静到郑州国际饭店与犯罪嫌疑人赵云安的妻子白昱秘密会面,向其秘密透露本案的侦办情况。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2013年4月中旬,在李承先授意下,省检察院侦监处副处长周毅打电话给焦作市侦监处,要求其打电话给赵云安妻子白昱征询意见。几天后,周毅再次打电话给焦作市检察院侦监处,询问是否已给白昱打过电话。侦监处称还没有打。周毅问为什么没打。侦监处称没有白昱电话。周毅说,我现在把白昱手机号码给你,你们现在就打。随后,侦监处张言打给白昱征询意见,问她对赵云安未被批捕一事是否满意,还有什么要求。
 
至此,人们看清了,这位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的真面目,他命令办案人员到一个非工作场所,主动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案件情况,如此“售后服务”上门,既不符合法定程序,又超出常规,践踏法律,不能不让人怀疑,其与犯罪嫌疑人关系非同寻常。其实,他与赵云安及亲属的关系就是权钱交易的结果,也难以排除权色交易的可能性,了解李承先的官场人士说,李是权色都要,来者不拒,既然,对方给了大钱,就要办大案,私放嫌犯可是一件违法的大事。但这种事他做得太多,也就当成小事一桩。
 
总之,2013年7月至9月,李承先指使河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华列兵多次打电话给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凤兰(女),要求其对犯罪嫌疑人赵云安终止侦查,并退还了犯罪嫌疑人赵云安的200万保证金。不料出来后的赵云安一句泄漏了天机:自己被郭文贵讹诈了2000万人民币,用于行贿李承先,确保赵云安不被批捕。赵之所以相信郭文贵能“捞人”,就是因为他是猎权和猎艳的高手,编织了一张横跨公检法司的巨大的关系网。“盘古大观”的5栋大楼就是网络平台。
 
假冒中纪委,李承先口出狂言
 
由于民企老板谢建升的股权不翼而飞,地方公安办案又受到强力干扰,他只好进京上访,不畏惧李承先的压力,走遍了中纪委等职权部门,这使李恼羞成怒,他心生一计,把谢骗到河南省信访办,上演了一场闹剧:2014年4月18日下午,李亲自安排3个称其为“中纪委第八巡视组”的人,接见了谢,实际上这些人都是李的马仔,他们讲的话都是谎言,多亏谢偷偷录了音存档,使这些人无法诋赖,谢告知李,关于此案,公安部有批示,但李说,我这里有中央政法委的批示,我不怕。他的死党,马仔贺振华对办案人扬言:大家都是干这一行的,不要拿鸡毛当令箭,你说你有公安部的批件,我们还能搞到政法委的批件,不要搞这一套,上边还得靠我们下边干活,谁怕谁?
 
可见,李承先的下级和他一样闹狂,与枉法一样,李贪污受贿也从不避嫌,他不仅直接插手案件,而且还不放过任何一个捞钱的机会,对赵云安一案,竟然为他请了辩护律师,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院长邸某某,律师费200万,成了“天价”,有人举报说,李承先在律师那里也拿“回扣”,这是赵第一次被抓的律师,第二次代理的律师叫罗某,原为最高检第一任反贪局长,因故离职后开办一个律师所,设在北京,消息人士说,这些人都非同寻常,能量很大。他们与李承先关系不一般。
 
郭文贵逃亡,河南已重新启动赵云安案
 
谁也没料到,惊天动地,场景转换,压中南海一头的“盘古之梦”一瞬间粉碎了。随着江泽民,曾庆红等人权势的衰微,郭文贵案发,盘古七星级酒店成了焦点,李友,马建,张越等人被抓,使扑朔迷离的赵云安案被撕开一个口子,透过谎言和欺骗,人们看清了李承先的狰狞面孔,犯罪嫌疑人赵云安私刻公司印章、伪造公司法人签字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于法于理,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虽然,李承先得意于一时,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但终将被抓回,还得搭上自己的身家性命。
 
目前,正在期待司法环境变清的谢建升认为,习近平在中纪委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查处绝不手软。而李承先恰好是一个很好的典型。据称,谢建升给中纪委的信已引起王歧山的重视。他说,李承先作为国家政法部门高级干部,身居要位,公然违背法律,滥用职权,严重干扰下级办案机关办案,庇护犯罪嫌疑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至今无法得到保障。这一教训是非常深刻的,必须铲除滋生李承先之类恶官的土壤。
 
2015年6月7于多伦多大学梅西学院。
香港《前哨》杂志2015年7月号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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