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姜维平

1982年至2000年,作者先后任大连日报,新华社大连支社和香港文汇报记者,2000年12月至2006年,作者因揭露薄熙来贪腐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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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王立军剑指薄熙来

(2012-09-05 10:52:53) 下一个

审判王立军,剑指薄熙来

姜维平

现在,王立军案即将拿到台面上了,刚才新华社终于发表了消息,虽然日后的审理可能还会像谷开来杀人案的结果一样不尽如意,但可以肯定的是,它像一出戏的小高潮一样,推动着更大高潮的到来,这使我想起去年,薄王蜜月合作时期的闹剧,就食品安全问题,王立军提出一个法案,提交全国人大讨论,尽显其酷吏的卑劣嘴脸,我在2011311日,题为《王立军的提案是个什么东西》一文里这样写到:还是让我告诉读者吧,加拿大的食品和药品安全,是来自于民主和法制,来自于尊重和保护人权的理念,加拿大的政客也有的像薄熙来,王立军一样说谎,但人民一点也不怕,因为选票牢牢地掌握在公民手里,因此,我说,多伦多与重庆是友好城市,王立军还是学习加拿大的民主政治吧,你提议的严刑峻法,只能把自己变成商鞅,出之自身,反受其害,不信,等薄熙来出局后,看你是不是文强?!如今,我的话应验了。


新华网成都9月5日的电稿说,王立军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一案,近日已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立军身为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明知薄谷开来有杀害尼尔·伍德的重大嫌疑,却违背职责、徇私枉法,以使薄谷开来不受刑事追究,已构成徇私枉法罪;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已构成叛逃罪;未经批准或者伪造批准手续,违法使用技术侦察措施,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王立军的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显然,201226日夜奔成都美领馆的王立军别有一番情怀,再赴成都虽警车押解,但心情轻松,较之谷开来,王立军的罪名更多,但可能不会比她判得重,至少不至于死,他不想被薄熙来下令暗杀而身上盖一面党旗,必得与主子鱼死网破,同归于尽,从某种意义上讲,他的鲁莽举动改变了中国的历史航程。就这一点看,他是一个脉管里流淌着蒙古族血液的汉子。他判多少年不是我最关心的,我思考的是两个问题:为什么整个重庆的公权力能被薄熙来绑架?要不要追究薄熙来的刑事责任?如果不能深刻反思,还会出现或正在出现新的薄王。

2007年,薄熙来下重庆有两个官衔,一是市委书记,一是政治局委员,这使他与过去不同,1984年在金县,他最初是副书记,见我还非常客气,对其他官员还有所顾忌,因为书记是陈美良;1988年,他是宣传部长,他对同僚也点头哈腰的,因为书记是毕锡祯;1994年至1999年,他开始变得猖狂,但还是底气不足,因为书记是曹伯纯或于学祥;2001年至2004年,他杀向省城,暗斗闻世震,但毕竟才是辽宁的二把手;后来在商务部,进了中南海,但上有胡温,下有省市高官,他在皇城脚下不得不忍耐,而重庆不同了,薄熙来集党政大权于一身,又失去了父亲的保护伞,必得奋力一搏,而主导思想却由文革亲授,所以,王彪子成了他杀人的工具。“二次文革”成了荒诞的闹剧。

李俊对我多次抱怨说,杀了英国人,搞得兴师动众的,薄王在重庆杀了多少人,都是中国的,制造了成百上千起的冤假错案,抓了600个黑社会,比毛的文革还厉害,但还一件也没平反,这是什么道理呢?我总是安慰他说,再等等看,说不定十八大之后会启动平反程序呢。我无意全盘否认近年判决的所有案子,但一个城市怎么会有那么多黑社会呢?现在终于看明白了,只有一个最大的“黑社会”是薄熙来领导下,由王立军操控的公检法司,薄王才是“黑老大”,比对涉黑的“四个特怔”,他们哪条都够,而被他们包装的黑社会,有不少就是一般性的刑事案件或治安纠纷,只要有人群的地方都有,不值得大张旗鼓,甚至有的涉黑案子就是活生生地虚构出来的。薄王结合使重庆司法体系毁于一旦,没有十年不能修复。

报道说,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我认为可能还会走过场,假如能传唤薄熙来,问他对一些关键的问题是否知情,并允许记者旁听,让众人评议,就能做出公正的判决,但官方会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拒绝,这样一来,我们又是一头雾水。为什么薄王在位审判他人时,媒体大肆报道,嫌犯都身穿号衣,戴上手铐,而临到他们犯法判罪时,却衣冠楚楚,遮遮掩掩呢?在杀王紫綺时,薄熙来说“要震得住坏人”,但谷开来受审时却说,要尊重生命,这是什么道理呢?原来,他们是两面派,说一套做一套,对别人一套,对自己一套。总之,权力过于集中到一些品行恶劣的官员身上,社会又没有监督和制约机制,既坑害了重庆老百姓,又毁没了他们自己。

从官方指控王立军的四宗罪看,没有一条不与薄熙来有关,帮助他掩盖谷开来杀人,是徇私枉法,但受薄的高压;叛逃成都美领馆是与薄反目为仇,生命受到威胁;受薄的指示,监听同僚的电话,未经正常审批而使用技术手段,是滥用职权;受贿方面,更是与薄联系在一起,其与徐明等人的交往是由薄及其马仔引荐的,而制作警服也由大连一家民营的企业承办的,他大肆从中索贿受贿,等等,所以,假如官方有意把薄熙来与此案切割,已相当困难,而且,谷案审理时已提及1500万英镑的线索,现在对王立军的指控已明确把贪腐摆到台面上了,这说明以薄熙来为主的多年形成的一个贪腐集团,没有明言,但呼之欲出,试问,假如不刑事起诉薄熙来,何谈强力反腐?如何向人民交代?

在我看来,审判王立军,剑指薄熙来,才是正常的案件走向,至于人大代表的资格免不免,何时免,或者免了何时公布,不过是一句话的事,他们在走党内民主程序,因为胡温习李都不能一言九鼎,需要集体研究讨论,先把薄的罪行调查清楚,写出报告,提交十七届七中全会或十八大,全委通过后才能正式公布,也许眼下还有分歧,但只要中共还想统治这个国家,并自我承诺以法治国,那么,必得抛弃薄熙来,难以想象,一个明知太太杀人而包庇纵容,明知家人贪腐而提供保护伞的官员,可以留在党内,所以,一度盛行的薄熙来“软着陆”之说,不是五毛的梦呓,就是毁灭政府的蠢行。

201295于多伦多大学梅西学院。

自由亚洲电台95日首发

阿海主办的北运河出版社在《十八大总理争夺战》一书352页至366页,也公然抄袭我的文章,同样将面临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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