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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约伯记27章-31章

(2010-05-11 04:11:46) 下一个

约伯的独白

27:1-31:40

一、序言

 

1、二十六章十四节结束约伯与三友一连三回合对垒的争辩,至于二十七章至三十一章里的言谈性质,学者的意见迄今仍然分歧,主要解释有二:

(1)    二十七章至三十一章仍是约伯反驳比勒达的言词。

(2)    二十七章至卅一章是约伯的特白。

其实暗中是向三友的总反驳,故本段可以说是约伯的「结语陈词」,此说较为可取。因二十六章一至四节是以「你」为对象;二十七章五节、十一至十二节则是向「你们」。

2、在反驳比勒达完结后(26:14),约伯稍停顿片时,待琐法发言,但见他缄默不语,表示三友已理屈词穷,于是约伯继续发言,重点有四,分述如下。

 

二、极力坚称自己无辜

   (27:1-6)

 

A、 虽有甚多学者视本段仍是约伯对比勒达的回话,但既然约伯用「接着」(yasaf)及「你们」,可见他的对象有所转移。

B、当琐法决定不继续发言后,约伯仍絮絮不休坚称他无辜,他说他怨神将他的「理」(mishefati,意「事理」、「典章」、「士师」即此字)(指受苦的缘由)夺去,使他心中愁苦(27:2上)。

C、但他表示,在有生命之时,他发誓,一生一世绝不说「非义之言」、「诡诈之语」,至死也不松懈,自有良心作证,他的受苦与不义全然无关(27:2下-6)。

 

补注

1)  二十七章三节的「生命」(nishmathi,意「气息」),在32:8译全能者的「气」;在33:4译神的「灵」一字,有时与「灵」字是互用之词。

2)  二十七章三节的「气」(ruah,惯译「灵」)此字有时也与「灵」字是互用词;此句的「所赐呼吸」这四字是补字。

 

三、论不虔者的结局

   (27:7-23)

 

引言

(1)    不少学者视二十七章七至十二节,二十四章十八至二十四节,二十七章十三至二十三节依次为琐法的第三次发言,因内容述及咒诅恶人的语言,似不合约伯的身分,也与约伯先前的宣告矛盾(参9:22-24,21:7-34,24:18-24),也因其中的话与琐法先前的言辞大致一样(见120页)1

 

27:17=20:29

27:14=20:10、21、26、28

27:16-17=20:15、18、21、28

27:18=20:28

27:20=20:8、25中、28下

27:23=20:8

 

2)  可是,约伯从未说过恶人不遭神的报应(参24:18-25),而且,那些象琐法口吻的言词同样也象约伯的;此外,约伯运用先前琐法的词汇今转用在三友身上,全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之伎俩。

3)  其实,在每回合中,三友的言词逐次减少,在第三次时琐法完全缄默,表示约伯在反辩上逐次得胜。

4)  二十八章明显是二十七章十三至二十三节的继续,表示是同一发言人之言,与琐法的词汇思路显然不同。

 

A、约伯愿他的仇敌、攻击他的人,如恶人及不义的人的收场一般(27:7)。仇敌在此处似影射约伯的三友。

B、接着约伯从三个角度描绘恶人的无望(三个「呢」字):

1、死期临到之时(27:8)。

2、大难临头之时(27:9)。

3、他不以神为喜乐,故不求告神,以致没有神的帮助而绝望(27:10)。

随即反驳三友,他们需要接受认识神的教育,好叫他们能分辨是非,说话也不致虚妄(27:11-12)。

C、约伯继续指出恶人的报应:

1、儿女子孙命运多舛,死时无人为他们难过(27:13-15)。

2、  死时财产归与义大享用(27:16-18)

3、  一生在惊恐中度过,至终不能逃脱神的审判(27:20-23)。

 

四、论真智源自真神

   (28:1-28)

 

引言

 

1)  本章经文似与上文的主旨截然不同,因此不少学者将之作为琐法或比勒达甚至是神的言词,但本段却高举智慧的伟大,这是约伯暗示其友没有的,因此他们无法明白神管治世人的奥秘(参26:14,9:10-12,12;13,17:10,23:7-10)。

2)  本段主旨异常清晰,论及人虽有开矿炼金冶铁之特殊技能(28:1-11),却难用万金购买神的智慧(28:12-22),因真智慧只能在神那里获得(28:23-28)。

(3)    约伯与三友辩论之余,他惊觉智慧的可贵,他认为明白万物奇妙的智慧易得,但认识人生奥秘的智慧难求;人为了寻宝,而穷尽精力与智力,但有谁觉得神的智慧宝贵呢?约伯不禁感喟万千。

 

A、人间寻宝的智慧(28:1-11)

1、人在金、银、铜、铁的提炼过程上彰显超凡的智慧(28:1-5)。

2、又在寻觅各类宝物上,穿山越岭,发挥惊人的智慧和大无畏的精神,有些地方连鸟兽之王(鹰、狮)也未到过,但人却能克服重重困难,并加以开采,为使「隐藏之物显露出来」(28:6-11)。

 

补注

1)  二十八章三节上段的「定」(sas,意「令」、「使」及「界限」(qes,意「停止」、「完结」)使上半节意「人使黑暗止息」,因他为了探勘宝藏,到处张挂灯盏,或高举火把。

2)  二十八章三节下段的「石头」是指「矿石」或「宝石」。

3)  二十八章五节的「地内好象被火翻起来」是指古代采矿时的方法,古人在矿石层中凿洞,然后用火烧石洞,直至洞壁炽热,随即灌水,使石块收缩而剥落,这样再稍加刨工便可获得宝石岩块2

 

B、真智慧何处可寻(28:12-22)

1、人间虽有寻宝的智慧,但约伯仍感叹真智慧甚难寻见(28:12-14),也是万金难买,比一切珍宝价值更高(28:15-19)。

2、这真智慧「向一切有生命的眼目隐藏」(28:15-21),连灭没(即26:9的灭亡)及死亡只说风闻它的存在(生死只风闻真智存在,却不知在哪里可觅见)(28:22)

 

C、  神是真智的泉源(28:23-28)

 

1、约伯清楚知道真智只在神那里可觅得,因只有神才明白天下万物,也因为万物是神所设计而造成的,故此神拥有超越万物的智慧,神能「看见」,也能「述说」、「确定」、「查究」智慧,所以神对智慧有全面的了解(28:23-27)。

2、神向人宣告,人若要得真智慧,人需敬畏神及远离恶事(28:28)。

 

补注

1) 二十八章二十四节是旧约指出神的全智经文之一。

2)  二十八章二十七节的四动词:「看见」──视抽象为实体;「述说」──指「解释」;「确定」──指建立智慧与人生之间的规律;「查究」──含有证实之意。

3)  二十八章二十八节的「敬畏神」包含对神的敬拜、信靠与顺服,这是全书高潮经之一。

 

五、重申自己今昔皆无辜

   (29:1-31:40)

 

引言

 

1)  二十八章是二十九至三十一章的引介导言。二十八章二十八节的结语「敬畏神、远离恶事」正是约伯生平的诠释,也是二十九至三十一章的主旨,如二十九至三十章是论他敬畏神的生活,三十一章论他远离恶事的生活,所以他受苦是无辜的3

2)  二十九至三十一章是一单元,也是约伯独白的「结语陈词」,在此三章内,约伯将他的过去恩典(29章)、现在恩典(30章)及申辩清白(31章),再清楚地复述一次,并立誓他的受苦是与罪无关的。

 

A、从前的约伯──幸福的约伯(29:1-25)

 

约伯在三友面前也在神面前作一个「自我大评估」,他将自己一生的遭遇分「从前」与「现在」作一分析,他从五方面叙述自己从前蒙福的景况,可说是「约伯的人生五福」:

 

1、与神密交(29:1-4)

约伯虽然对神极多抱怨,口口声声说痛苦是神无理加于他身上,但他并不因此否认他与神如密友般的关系,在痛苦的回忆中,这是他最值得得留恋的。

2、家庭美满(29:5-6)

那时(神与他同在),儿女绕膝,物质富裕,家人无忧无虑;如今孑然一身,一贫如洗,儿女皆亡,今昔相比,悲戚甚难自禁。

3、德高望重(29:7-17)

约伯受社会上各阶层人民的尊敬,因他作事正直公平,为受屈者伸冤,甚受众人爱戴。

4、生命旺盛(29:18-20)

因为约伯对神敬畏,对人正直,对事公义,他心中满有信心,神使他寿命长久(死在家中,不暴毙家外是古人大福之一)(29:18),如大树之根终年不愁无水供应(29:19);他身体的「肝脏」(kevodi,身体内脏之一;参诗16:9,中译「荣耀」)是「新」的(hadash,意「新鲜」),表示生命活力充沛;「弓在手中日强」,喻生命力旺盛(29:20,参创49:24)。

5、睿智忠言(29:21-25)

约伯因有敬畏神的智慧,所以他常给睿智的忠言,使多人静候他的指教(29:21);他的话象甘霖春雨,滋润人心(29:22-24),使他能在民中坐「首位」(rosh),人人皆敬重他;他又如军长及如市会中给安慰话的人(如在天灾或战祸后劫后余生的集会)(29:25),可见那时约伯是何等备受尊崇。

 

B、现在的约伯──可怜的约伯(30:1-31)

 

从昨日的约伯转为今日的约伯,这光景实使人辛酸。昨日的辉煌不过转眼云烟,旦夕间消失得无影无纵。此章与上章正说明一章二十一节的真理,赏赐的是神(29章),收取的也是神(30章)。在描述现今的光景时,约伯涕泪纵横,他在三方面自述现在的我:

 

1、遭下贱人戏笑(肉体的痛苦)(30:1-15)

约伯先前受社会上流人士敬重,今却受下流人士戏弄,使他身体心灵受创。在他的口中,这些人是:

1)             连作「牧羊狗」也不配(30:1)。

2)             如骨瘦嶙峋的饿狗般到处觅食(30:2-4)。

3)             如被社会摒弃赶逐的贼人(30:5-7)。

4)             被赶逐出境的愚顽下贱人(30:8)。

5)「下流人」(pirhah,意「坏枝子」,此字在旧约仅于此处出现)(30:12)。

接着,约伯以各种词汇形容他被这些人苦待:

1)             以他为歌曲、笑谈(30:9)。

2)             吐唾沫在他脸上(30:10)。

3)             无禁制地苦待他(30:11)。

4)  如敌人攻掠城池般,他们攻击约伯,使他身体受害(30:12-15)。

 

补注

1)  三十章八节该译成:「这都是愚顽人,下贱的愚顽人,他们被鞭打,赶出境外。」

2)  三十章十一节的首句缺乏主词,而「松开」及「苦待」两动词是单数字,故不少学者认为主词是神,是神松开绳索(喻「禁制」),使约伯备受苦待4;此见解似不能衔接上下文的语调;况且「脱去」这动词是众数字,未能符合将神作主词的解说,以致另有学者视主词为三十章一至十节的「下流人」,而「下流人」为整体性的意义,故可用单数动词描述,因此主词可用「他们」译出5

3)  三十章十四节的「大破口」(peres)亦可意「洪流」(参撒下5:20);约伯形容这些下流人如洪流般冲进来,衮(即「辊」)在他身上。

 

2、遭神变心苦待(属灵的痛苦)(30:16-23)

社会卑贱人怎样对他,约伯还可忍受;身体如何痛苦,约伯咬紧牙关抵挡(30:16-18),但他认为神「把他扔在淤泥中」(30:19),又不肯听他呼求(30:20),如「向他变了心,残忍地追逼他」(30:21),欲致他于死地(30:22-23),这是约伯最不能忍受的,也是他心灵最绝望与黑暗的时刻。

3、遭其他人不理(内心的痛苦)(30:24-31)

约伯除了感觉遭社会卑贱人士唾弃及神向他变心之外,他还觉得社会其他人士对他漠视不理,使他饱受世态炎凉的痛苦。他说人受苦遇灾,固然向他人求救(30:24),自己向他们也施加援手(30:25),岂料灾祸发生在自己身上,竟没有人理会帮助(30:26-28),他只能与野狗、鸵鸟为伴,生命的乐章顿成悲歌哀鸣(30:29-31)。

 

C、自辩的约伯──真诚的约伯(31:1-40)

 

将过去和现在作一番比较后,约伯重申他的无辜,为自己的正直作最后一次辩明,因此他将自己立誓过圣洁敬畏神的生活赤露敞开地陈明出来。在全段里,约伯共列出十四条不同的罪,但他一条也没有触犯6,可分三方面表达:

1、律己方面(31:1-12)

约伯在生活上特别谨防两样罪──淫乱与虚谎:

1)  淫乱──他说他与眼睛立约,即暗中决志,凡非礼的事没有非分之想(31:1),因它是神必追讨和施报应的罪(31:2-4);它又是火,能毁灭一切(31:12),并表示,若向女人起淫念,愿自己的妻成为别人的奴婢或侍妾(31:10),本人则甘受法律制裁(31:11)。

2)  虚谎──为防止自己虚假、诡诈,他极力禁止自己的脚、心、眼、手,不偏离正路(31:5-7),他不怕放在神的天秤上称度(31:6),若有差池,愿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31:8)。

2、待人方面(31:13-23)

1)  约伯虽是大财主、地方官,大有权势,但对待自己的奴仆从不专横无理(31:13),因他知道神必查问他对下属的方式(31:14),亦知道众生在神面前皆平等,人人皆神所创造(asah)的(31:15)。

2)  至于其他无助的贫寒人,他都尽上当尽的责任,照顾并救济他们(31:16-22),因他深知神必赏善罚恶,所以他不敢任意妄为(31:23)。

3、对神方面(31:24-34)

1)  约伯表示,他财产虽多,却从不以金钱为他的指望、倚靠(31:24-25)。

2)  他也不暗中敬拜日月等外邦偶像(31:26-27),因那是该受审判的罪孽,也是背弃在上之神的表示(31:28)。

3)  他也因和他有宿怨的人遭灾便幸灾乐祸(31:29)或乘机咒诅(31:30)。

4) 他亦不容许家中的客人(「帐棚的人」,此语或可指同族的人)挨饿或露宿街头(31:31-32)。

5)             当他有错时,他从来不象亚当般遮掩过犯(31:33)。

6)  为了真理,他不惧与群众或宗亲对抗;对真理和正义,他绝不保持缄默,袖手旁观(31:34)──这一切的表现皆显出约伯对神敬虔、敬畏的明证。为此,他要付出大代价也在所不惜。

 

补注

1)  三十一章十节记约伯的「情愿」导至不少经评者批评约伯的道德观极其平庸,有点「言行不一致」7,但其实这是约伯真诚的地方,此种「宁愿的夸言」与摩西及保罗为以色列人与永生割离也愿意相同。

2)  三十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所言是有外邦人对星宿的崇拜。「口便亲手」一词是指外邦人多吻偶像为崇拜的热爱(参王上19;18;何13:2),但因太阳月亮远在天空,未能与它们亲咀,崇拜者遂先吻己手,然后向这些天体抛以「飞吻」。

3)  三十一章二十八节的「审判官当罚的罪孽」(awon pelili,意「极重之罪孽」,或「当罚的罪孽」,此等罪行称为「刑事罪行」),通常交由地方官施审判(拜天体的罪在后来律法里是要用石头打死的,参申17:2-5)。

 

六、最终的表白

   (31:35-40)

 

A、约伯申诉自己为人正直无讹,直至情不自禁地向神发出最后的投诉,他说他愿为自己所言的「画押」,要神「回答他」(31:35)。

B、他也愿将反对者的「状词」(sefer,意「书卷」)公开展示给别人知晓(31:36);他必清楚述说自己脚步的数目(喻一切言行举止),以证自己无罪;他必勇如「君王」(nagid,参29:10同字译「首领」),非如罪犯般进入法庭内与敌对者争辩(31:37)。

C、 约伯结束前一再表示他的无辜,他说假若他的田地是由巧取豪夺,或由杀人霸占而得,就愿田地受咒诅(31:38-40上)。

D、在肯定无辜的结语后,约伯不再作声了(31:40下)。

 

补注

1)  三十一章三十五节是约伯结语陈词时向神发出最后的「法庭式申诉」,全章是此节的详释8

2)  三十一章三十五节的「听」字原文somea是个法律名词,指法官的裁决。在此,约伯是投诉人,全能者是被指控的;今约伯求一位法官(somea)为他施公平的仲裁,显然这位法官也是神9

3)  三十一章三十五节的「押」原文taw是希伯来字母最后一个,此字表示约伯将自己所说之言完全变成誓言。

4)  三十一章三十九节的「价值」是指工人的工价;「原主」可指工人,「原主丧命」可指使工人工作过劳而暴毙。

 

本段教训(27:1-31:40)

 

1、二十七章二节说约伯在絮絮不休地述说自己无辜之余,仍肆无忌惮地控告神,但滑稽可笑之处,乃是他一面向神抱怨,一面却指着神起誓,这其实是颇正常的,因为义人受苦而在心中定产生矛盾与迷惘的感觉,他一面觉得神离他很远,一面又不敢得罪之,这是信徒在受苦时的心境。

2、二十八章二十一节说真智慧是金银宝石买不到的,又是「向一切有生命的眼目隐藏」,意说活着的人,无论他的学识如何渊博,财宝富甲一方,却不能拥有智慧,这是可悲的,而且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3、二十八章二十八节的主旨与箴言一章七节,九章十节前后辉映,此言指出,真智慧之增加,不在宝物的获得,而在对神的顺服。

4、 二十九章述说约伯过去辉煌的日子,他满以为从今以后一帆风顺,想不到「天有不测风云」,使多年劳苦经营而得的荣华富贵,转眼成空;如今他在回忆中,满怀的辛酸痛苦;人生若没有主,一生的福乐都成为「往事不堪回首」,但人若有了主,他会不怕回忆,因在回忆中他会发现:「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随着我。」(参诗23:6)。

5、 三十章十五节说约伯逐渐发觉世上人情无常且炎凉,加上财富也不能保障生命的安全,因此他说「人生福禄如云烟过去」,此言真是道破空虚的人生。

6、三十一章显出,约伯律己甚严,对人公正,对神敬虔,是世人的模范,为了这些,他付出甚大的代价。在现实社会中,约伯的榜样是少有的,神将最好的摆在世人面前,为人们树立了一个极完美的模样,从而可跟随学习。

 

学习材料来自神家,感谢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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