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猴而冠斋主

驴之吟 傲骨铮铮学究气,仰天长啸大音希。不为乱花迷慧眼,浅草丛里自扬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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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意地栖居的另一种屋宇

(2009-12-06 00:15:37) 下一个

诗意地栖居的另一种屋宇

——金刀郎诗歌赏读

我和金夫子之间的友谊套用一句“文革”时的术语,可谓“同志加兄弟”,只是“此同志”非“彼同志”。“此同志”的肉身来自豫西南的南阳盆地,后来同我一起漂泊在异乡,而他的心灵则天赋的纯真。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他在开封游学时开始写诗,对于“精神生命的自由”想象,也一直是那么高贵。直到那一年那一天夜晚的枪声,惊醒了众多梦中人,“沉默的大多数”都命里注定要在世纪末的阴影里挥霍掉一生最美好的时光!“残留的激情已归于平静”,既然连这国都爱不起,思想和文学也爱不起,“在城市的霓虹灯中跋涉/升官发财似乎才是现实的梦幻”(《为了忘却的纪念》)。还记得《笑傲江湖》中莫大先生醉卧长江边的小酒馆里说:“这江湖上的事,老夫是越发瞅不上眼了。”生命就是一种苟活,可是不管怎样折腾,吾等草民也没能过上梦中奢华的日子。既然做不了“斗士”,拒绝和抗争又不顶用,那就安心做他的寓公吧!面对当今“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的“和谐社会”莫悔至今不小资,安贫乐道知本家。(《和炳选大师兄》)而新的灯塔在前,仍禁不住让人回眸频频眺望。按梁任公的话说“服务于当下”,也许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抛开现实的一切,未始没有另一片驰骋的天地。于是他也偶尔缓缓地飞离尘世,在诗的世界里却能寻到一点儿梦境和做人的乐趣/在现实中找到最好的逃亡”(《致行者》)。仿佛这样才感到自己真实的存在。尽管他自认为那个当年叫金刀郎的诗人已经不存在了,可我觉得他后来的一些诗作里的嬉皮与不恭还是无法掩盖那个属于八十年代诗人的影子。他二十年前的诗集《一勺烩》,像一束罂粟花一样仍绽放在我寂寞的心地。虽然他一度停止了写诗,我曾想为他写一篇《诗殇》,惜乎一直未能成篇。后来他依然匹马西风,独往独来,还时常逍遥自在地在一条江里游来游去且“ 痛饮狂歌度逍遥,飞扬跋扈为谁豪?醒来一觉是春晓,/酒后七情随梦逃。”(《狗日的单位》)一直“吟到夕阳山外山,古今难觅余情绕。”我想既然朋友中还有吾等喜诗爱词之人,我要紧握兄弟的手致意:以马内利(与上帝同在)!

一、诗意栖居的另一种屋宇

由于我对金老弟的屋乌之爱(Love melove my dog),故其诗常置于案头,兴至而阅。他的诗语言浅近,似在贩夫走卒的理解力之内,亦在王侯将相的思考力之外。今日又读到我最喜欢的那首“故园梦忆”,不期然而忽然明白:西哲海德格尔“诗意地栖居”之外,实在还有另一种诗意地栖居的方式:乡音中真诚的友谊。

海德格尔说的自是好的,因在海氏“诗意地栖居”里,人陶然于同真理的相求相伴。不过要进入这样的地方,人却是要面向所谓纯粹的思,面向“存在”那似乎无何有之乡的,同现实有太多的冲撞,正如席勒所谓人“要在诗歌中永垂不朽,必须在人间死亡”。好像要活得有诗意,人就必须“生活在别处”一样。一个人可以没有诗,一个国度或地方却不能没有诗。诗歌是民族的精神高度。这当然是对的。很久以来我也这么想。可现实这个世界很小、小得象个村子,并且时空的距离越来越近。一个人一个活法,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选择这个村子的某一地段,营造自己身体和精神的居所,既无可非议,也属正常现象。如今老金的诗让我忽然想到,诗意的栖居还有另一种方式,一种可以同海氏方式互补,并且海氏方式也必须与之互补的方式。海德格尔“诗意的栖居”要的是人的孤独,要人孤身面对“存在”、“真理”。这当然是对的。因人若不孤独,如何会求真理的陪伴?一个人的存在和真理真的仅仅属于他自己,他只能于孤独中才能求得。

可是事情还有另一面。哲人云:人不能独居,除非他是天神或野兽。一个在人群中彻底孤独的人,我不太相信他还会有力量支撑自己再孤独地存在和寻求真理。海德格尔的灵感来自荷尔德林,他曾借后者的口说:“诗,这是人的一切活动中最纯真的。”可就是这位荷尔德林,当他深爱着的他在她家做家庭教师的女主人素赛特贡塔尔德病逝之际,他便从此精神失常,至死未愈。这其实是意味着:当在现实中的人失去了真诚情感之支持的时候,即:当他在人群中彻底孤单的时候,他恐怕很难会不失去追求真理、存在的强力——“存在”、“真理”的诗意之树,原本要生活中真诚情感的诗意之土壤培育的。生活中真诚的情感对人“诗意地栖居”存亡攸关。那么,这种真诚的情感都有哪些?

试想:除了爱情,不是惟有友谊了吗?无爱情人难以存活,无友谊岂不同样如此吗?生命的“魂”是爱情,失去爱情人会“失魂”,再没有了生活的生趣;生命的“魄”则可是真诚的友谊,失去了友谊人会“落魄”,再没有在人生战场上搏击的魄力了。

因此,诗人不仅要歌唱爱情,爱情是永恒的主题,还要歌唱友谊,友谊也是永恒的主题。

歌唱友谊,给予友谊,以诗歌呵护和滋养友谊,这不就是金刀郎诗歌的光芒和珍贵吗?

荷尔德林说过,我们只能为存在作证。我们只能为历史、为我们自己作证——这就是文学,也是学术的德行。你看,在金刀郎诗中,占很大的篇什是写给他的朋友的——哦!他的朋友有福了!你不会落魄,你总得到他诗歌——当然,还有他本人——的鼓舞、温暖和滋润。诗要真情,金刀郎写给朋友的诗都是真情之诗。

二、化俗成雅的别一种诗味

不过,光有真情,还不足以成就好诗。好诗要有“诗味”。有味人才愿“‘品’味”,才耐咀嚼,才会让人反反复复地吟诵——那么,诗味其来何自?

毫无疑问,每个诗人都有独属于自己的酿造诗味的艺术。这是一个最具独创性和个人性的的领域,不可模仿和重复——金刀郎酿造诗味的诗艺又是什么呢?

他近来所用古体,语言亦颇得古诗十九首之妙,不是古风,胜似古风。“不是古风”,是说他诗中不乏为古风所不收的十分口语化的甚或不甚雅训词句。如《致友人》:麻雀东北飞,/徘徊何良久?/飞上高枝去,/饮之有甘露。/奈何恋旧巢?/剩饭已发嗖!/食之如鸡肋,/弃之哽在喉。/妙计走为上,不可多停留!/一去三千里,/此行莫回头。/江山与美人,/留待我辈守。”再如《访穆大师不遇》中的“参禅到床上,/唧唧复哼哼。”《自序》中的“了解这世界,/认识由自己”,属过于口语化;《调戏国标》中“你的屁味亦芬芳,不愧当局好东床”;还有他一时灵感大发写给我内含玄机的一首《戏赠》,中段落最后一句是尿中带了糖”,“一步一铿锵”,“阿门有点痒”等可属后者。至于“薛蟠体”里“这个世界真花花,/你的玩意儿硬邦邦”、“朗格里朗力格朗”,怕更为古风中之所难寻。然而,也正是这类似乎太口语、不雅训的句子,与文质彬彬、既雅且训的诗句错落有致地和谐交织一起,才使得金刀郎的诗妙趣天成,趣味横生,使其诗既有古体的文雅端庄、古色古香,又有自由诗的浓厚的生活气息,呈示出当今生活独有的情趣和妙处。如:

“最近没事老喝酒,回屋没人嘟囔。如今俺是北漂族,在家常戚戚,出外何堂堂!//俺也重利轻别离,花钱来买上当。山高路远水长长,知妾已想俺,年底就还乡。”(《临江仙.致贱内》)

读起来其滋味何一个“好”字了得!那些单看似乎平常、似乎纯然俗人俗语的大白话,同这里的古体古风融会在一起,不知怎地便忽然雅致起来,令人禁不住玩味一再,不愿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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