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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兵法规则33条

(2007-11-05 09:06:31) 下一个
         1.于已有利的,于敌应有害;于敌有助的,于己必有害。因之,我们不应当做或者不去做符合敌人意愿的事,而只应当做或者去做我们认为于自己有利的事。如果你去效尤敌人为自己的利益而做的事,那你就是反对你自己了。反之亦然:如果敌人想效法你那样去行动,结果一样,因为你希盼为自己所做的事恰巧正是反对他们的。
   2.战时更多地关注夜间巡逻和巡查哨,平时严格要求所属人员加强训练的将领,陷落险境的可能就少。
   3.决不要让你从未实地考察过的人去面对敌阵。
   4.使对方粮秣不敷,对其实施突然袭击或威吓是克敌制胜的上策,交战则属下策;交战中通常更起作用的与其说是勇气,不如说是运气。
   5.最好的计划是直到你付诸实施之前敌人对此一无所知者。
   6.在战争中,有利的时机通常较之胆量更值得依凭。
   7.如果你能激励敌军向你投诚或者他们自己投诚过来,而且这样做实出于真心,那就会大大增强我们对成功的信心。敌营中有人逃跑比之有人战死,对敌人的打击沉重得多。
   8.在兵阵后部保持较多的预备队,比之加宽或拉长兵阵更为有利。
   9.善于正确判断敌我双方实情的将领将立于不败之地。
   10.人多势众不如骁勇善战。
   11.得地利之便较之勇敢无畏尤益。
   12.天生的勇士少有,许多人是通过实践,通过良好训练的体验变成无畏者的。
   13.勤劳刻苦使军队欣欣向荣,懒散怠惰令其颓衰羸弱。
   14.切莫让一支你认为对胜利缺乏信心的队伍投入交战。
   15.突然性能使人惊恐,循规蹈矩作用平平。
   16.轻率追击会混乱自己的队伍,将领如是做无异于将已经到手的胜利拱手奉送敌人。
   17.对粮草和一切必需品事先未作好充分准备的军队,不用动武便能战而胜之。
   18.若兵力和士气均胜过敌方,可使用正方形兵阵交战之。此阵法之一。
   19.若不如敌方,可以右翼攻敌之左翼。此阵法之二。
   20.若确认敌之左翼实力很强,可攻击敌之右翼。此阵法之三。
   21.若部队训练有素,应在两翼开启战斗。此阵法之四。
   22.若轻装部队精锐,可在阵前部署标枪投手和弓箭手,对敌两翼实施攻击。此阵法之五。
   23.若部队之兵力和士气皆不足信,而又必须投入战斗,可以我之右翼攻敌之左翼,而将余部犹如铁钎一般拉开距离。此阵法之六。
   24.若你的部队的兵力不足,士气亦不高,就采用第七种阵法,但一侧应由山岗,或城池、或海洋、或江河、或其他无法逾越之障碍依托之。
   25.若确信自己的骑兵兵力较强,可寻找合宜于骑兵作战之地形,战斗中多多凭借骑兵取胜。
   26.若你的步兵足以信赖,可选择合宜于步兵作战之地形,以步兵部队作战。
   27.如有敌奸潜入营地,可于白昼下令所有人员各归营帐,敌奸当即暴露。
   28.一旦获悉你的计划已由变节者泄漏与敌人,自然应当变更你的意图。
   29.应该怎样做,可以找许多人商议;准备怎样做只能同最可靠的少数人商议,最好还是自己同自己商量。
   30.在驻地,恐吓和惩罚使士兵守规矩;作战时使他们成为英雄的则是鼓励和奖赏。
   31.优秀的统帅只在情况有利或十分必要时才下决心投入正面交战。
   32.兵不血刃而以饥馑屈人之兵者,乃为上。
   33.要使敌人无法知晓你将用什么方式与之交战,以免他们有的放矢地构思出某种足以对付你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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