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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ford大学校园里的法西斯暴行 (图)

(2009-09-18 13:24:06) 下一个

  法西斯暴行 天理难容
  
  残忍狠毒,血腥暴力;黑白颠倒,荒唐至极;诬陷报复, 天理难容。
  
  有道是:打人犯法,杀人偿命;打人后再诬陷报复受害人则罪加一等;打人诬陷受害人
  后再用她人不白之死威胁受害人生命则是罪不可赦。
  
  又道是:有钱能使狗叫爹。

案件第一部分 [慎入]

案件第二部分 [慎入]
    
此案中我最痛苦的经历就是斯坦福计算机系里有教授借斯坦福之名,深度侵犯我的隐私使得我生活在人群中但无法与任何人正常交往;他们这是一种十分惨无人道(inhuman)的行为。
      
他们常年偷窥我私人通信,并以此找到我最信任的亲人朋友们以威逼哄骗的形式谴责我威胁我套我话,挑拨我与他人的关系;他们能安排一些认识我的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与我在大街上 ‘巧遇’,由此我知道我肯定被跟踪了;如此这般,久而久之破坏了我与所有人的信任关系,使我无法与这世界上任何人真诚交往。已经有好几年了,几乎所有能跟我说上话的人都被他们利用过,使得我没人可以信任,我就像生活在一个孤立的世界中。 这是我经历过最残忍的事情了。
      
在此不得不提到斯坦福AI Lab 的一位资深(emeritus)教授, AAA. AAA是 AI Lab 年轻主任教授SSS的老板,他们都是来自Carnegie Mellon ... 我相信AAA 就是偷窥并操纵我私人通信的人. AAA之所以出此下册是因为要发动群众对付我而袒护SSS的不道德行为. AAA 总是以斯坦福之名祸害我,对我干了坏事就说他们是斯坦福的而我不是斯坦福的来逃避责任。他这不是借斯坦福之名行凶作恶欺负人么 ... to be continued ... ...
        
如下例子说明斯坦福有人偷窥我私人通信和找人在大街上与我‘巧遇’(跟踪我)确有其事:
        
1.偷窥我私人通信:
我跟某办案警察说有人偷窥我私人通信。警察说那是犯罪。警察问我他们如何做到,我说:gmail ... 警察恍然大悟 … …
        
2.找人在大街上‘巧遇’(跟踪我):
最明显的一次是2007年6月26日本案在斯坦福突有变故。当日下午,斯坦福AI Lab Professor Oussama Khatib 的一位中国女学生MM小姐,在Stanford Shopping Mall,与我‘巧遇’后谈论我在斯坦福的情况 … …
    
谁有这么大权力规定我必须和谁交往又不能跟谁交往呀,这不是侵犯我人权么?
    
AAA教授有没有侵犯过那女打人凶手和SSS的隐私?是否找过他们亲戚朋友哄骗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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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abita 回复 悄悄话 问个技术问题,他们怎么偷看你gmail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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